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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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1780年代数位美国政治家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所写作的有关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评论文章的合集,主要对美国宪法和美国政府的运作原理进行了剖析和阐述,是研究美国宪法的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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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的社会背景
《联邦党人文集》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 1787年5月,根据美国邦联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
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
但是,经过了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
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
因此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
本书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
它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1,比较联邦党人文集和启蒙思想的异同 2,启蒙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
自从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把人类社会的历史划分成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并在各个阶段设立一些技术发明的标志以后,选择一些标准以确定文明期的到来便成为习惯性的做法。
在欧洲,启蒙运动思想家就开始讨论国家的职能及其起源了。
美国人类学家埃尔曼·塞维斯把19世纪以来人类学上的相关争论归纳为两大类:“冲突论”和“整合论”。
霍布斯进一步发展了布丹的主权学说。
霍布斯认为主权是国家的灵魂,是国家的本质特征。
他认为主权是给予国家整个机体以生命和运动的灵魂。
主权的内容包括订立规章、司法权、决定和平与战争、统率军队、任免官吏、征税和授勋等各项权力。
霍布斯认为主权具有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性质。
就主权的至高无上性而言,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团体的限制,即使是教会也不能限制主权者。
就主权的不可分割和不可转让性而言,主权者不能将其权力的任何部分授予或转让给他人,因此他明确反对分权的主张。
5可以看出,霍布斯坚持主权权力的统一性,在一国之内只允许存在一个最高权威。
霍布斯根据主权的归属划分了三种政体形式: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其中君主政体是最好的政体。
为什么君主政体是最好的
霍布斯从人性恶的理论出发论证君主制的优越性。
他认为君主政体能够达到公私利益的最紧密结合。
主权者也是一个普通人,其行为也受人的本性所支配而追求私欲。
既然拥有统治权的人总是最关心他们的个人利益。
所以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密切统一的地方,公共利益就会被最大限度地增进:这种情况存在于君主制,因而君主制是最好的形式的政体。
6而在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中,公私利益的结合就没那么紧密。
霍布斯认为主权者虽是至高无上的,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一方面要保卫人民的安全,这包括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等方面的安全;另一方面必须保护好自己的权力,应根据良好的法律来进行统治。
霍布斯的上述思想很容易让人认为他是一个极端专制主义的代表,但他也为自由主义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比如他主张自由贸易,反对封建专卖制度,他也有毫不妥协的个人主义理论--这是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之一。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布丹和霍布斯都是君主主权的代表人物。
布丹明确提出了主权概念,把主权看成是国家的本质特征,而霍布斯对布丹的主权学说进行了深化和发展。
布丹和霍布斯都明确向人们展示了为什么国家中必须存在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是什么、这种权力的产生和行使等一系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