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伦斯的《鸟啼》读后感,500字,麻烦大家了
向死而生——读劳伦斯《鸟啼》有感曾在古代诗文中听过了无数的鸟啼,却总觉得缺了些什么.时至今日,才总算找到了那种缺失了的东西.有歌云:长鸣鸡,谁知侬念汝,独向空中啼.表现的是一位彻夜啼哭的痴情女子,只是彻夜便动了人心.而那女子的啼哭声多如莺燕之语,只是少了几分尖利,多了几分哀怨.曾经读到过这样一段文字:”华山女子歌曰:‘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那种悲歌,让我想到有这样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那个华山女子也如这寻找荆棘的鸟儿一般,飞蛾似的扑向了毁灭.这不由得又让我想到了一个民间的说法“回光返照”,说是人在将死未死之时,精神会出现暂时的兴奋,与健康人一般.我是不信那种说法的,我总觉得那是一种死前的解脱,因为将死,所以了无牵挂与羁绊.人一旦看清了未来的路,也就不再害怕了.人不论有多大胆量,对未知实物都存着一种无由的敬畏,而当一切明了,心也就如佛座前的莲花,静谧而安详地绽放了.于是,华光大绽,一生便在这一息之间尽了,然后归结于死亡.初听到关于那只鸟的传说时,心没由来地一紧,然后便是凄凉,为什么美好的事物总会带来巨大的创伤?我不知道那只鸟在荆棘穿过身子时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但我知道,那只鸟必是无悔的.它们选择最华丽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悲伤,只有壮烈.看至此处,再打开课本去看那文中的鸟啼,突然明白了几分.当我们凝视那些散落遍地、尸身不整的鸟儿腐烂的可怕情景时,心中必然是痛的,痛到了极致,于是便在爱与哀愁中沦陷.
阿拉伯的劳伦斯 书 读后感2000字
谓,不同于二战,剥去所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和的辞藻,这场战争的实质,在某些方面其实是一场家族世仇。
欧洲的帝王们,其中很多人还是血亲,在成堆的尸体上,清算他们多年以来的宿怨和私人仇隙。
欧洲的君主制养成了一种衰败过时的军事精英文化,贵族,老迈的战争英雄和宫廷佞臣们在战场上庸碌无能,对为他们流血牺牲的人们冷酷无情,各国如此。
再次之上,几乎所有的参战国都展示了自己不可思议的愚蠢。
如果现在的欧洲人回到1914年8月,估计他们看到的简直是另一个时代,一群稀里糊涂,轻易上当的原始人跳了一场死亡之舞。
在战争开始的最初,人们互相欢庆的战争的爆发,很多人聚集在广场上,为宣战的消息欢呼,大多数都在预测,这将是一场非常短暂的战争。
在欧洲大陆的各个村庄和城市,急于摆脱工厂和农场单调生活的预备役士兵无不害怕自己在应征上前线之前,这场“大冒险”就会结束。
作为少数没有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欧洲国家,在宣战几天之后,英国政府就开始考虑暂缓征兵,认为志愿军的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战争的需要。
当然时代之中,总是开始有明白人的, 新任英国陆军大臣,在内阁会议中悲观的说道“战争会持续几年,可能到我国只剩最后100万人时,战争才会结束”。
最后在这场保卫和扩展帝国,蚕食其他帝国的打规模混战中,欧洲的6个帝国主义国家中的4个将彻底灭亡,而另外两个-英国和法国,大伤元气,永远无法恢复。
填补缺口的成了两种互相争斗不休的—共产主义和,以及一个新的帝国主义国家-美国。
考虑先前帝国的恶名,美国至始至终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帝国主义国家。
战争中的愚昧1916年3月,欧洲各国军队已经发展出了攻打掘壕据守敌人的一种机械的做法:对敌军前沿阵地经行持续炮击,按照预定规模攻势的规模不同,炮击可能持续几个小时或几天,然后步兵冲过两军之间的无人带。
这种战术在每一步都问题重重,首先这种炮击大多只能造成很轻微的伤亡,因为守军可以简单的撤退到靠后的战壕内,或者,在西线更为复杂的战壕体系中,守军可以退回到固若金汤的地堡中等待炮击结束。
而且这种炮击等于给守军发出了警告,告诉对方攻势即将开始,且从那里开始。
一般来讲,炮击结束之后,步兵便爬出前沿的集结战壕,开始跨越无人地带,不幸的是,炮击结束,等于告诉守军地面攻击,即将开始,守军会快速返回前沿战壕,在进攻方接近的时候,将其扫到。
1916年初,已经有几十万的士兵这样战死在欧洲各地的战壕战中。
当然,这个还不算最愚蠢的,我们这里来讲一个书中最搞笑的历史故事之一,这个故事也加深了劳伦斯对帝国的藐视,事件也直接影响,劳伦斯从一个文书人员带上军衔成为一位职业军人。
故事的开始于一项任务,芬顿-爱默尔被受命解救被围困的汤森将军,在漫长而血腥的战役中,一直没有进展,直到一个意外的发生。
那天他的第36印度步兵旅在黑夜中迷失了方向,该旅部分单位没有停在事先指定的位置等待敌人黎明的炮击结束,而是继续穿过荒芜的杜杰拉平原,径直闯入了土耳其人的前线。
在他们面前,是一座40英寸的土制要塞,居高临下地覆盖周边的平底,是土耳其军队防御工事的一个据点。
看上起,迷途的英印军队就要惨遭屠杀了,但事情却没有往那个方向发展。
那天早上出现在埃尔默司令部的传令兵报告,要塞要么被遗弃了,那么只有很少的士兵把守,第36印度步兵旅已经来带要塞门口,唾手可得,此时他离被围困的汤森只有8英里了,这是援军和被围困在库特的汤森的最后一道障碍。
但是芬顿-爱默尔不喜欢意料之外的事情,哪怕是惊喜。
他与麾下的高级指挥官匆匆会商一番之后决定,现在就占领土耳其要塞离已经设定的作战计划偏离太远,无法对其提供有效的支持。
他命令36步兵旅撤离要塞,返回英军主战线,等炮火准备结束之后,部队在重新穿越平原,再一次占领要塞。
英军的炮火终于开始了,土耳其军队听到炮火后,匆匆从河对面派兵返回了要塞,有过了一个小时,英军的正面攻击才正式展开,很快4000多名大英帝国的战士倒毙在无人地带,没有一个人能够抵达要塞。
同天,汤森率全军投降。
他的部队和企图为他解围而惨遭屠杀的援军大多是印度人。
英国指挥官对他们抱有种族主义的歧视,将他们视为不值得怜惜的消耗品,而他们在土耳其人手中将遭受更严酷的待遇,在库特被俘的1万印度士兵,只有三分之一活到了战争结束。
反观汤森将军,他的命运就好多了,他被带到了,在博斯普海峡的一个小岛的美丽别墅度过了战争的剩余岁月。
他甚至可以使用一艘土耳其海军游艇,他的三只心爱的约克狗也和他一起去了,尽管他的部队在围困中濒临饿死,但他的三只宠物狗却过得相当的好。
1916年10月,英国国王授予汤森骑士勋位,一些土耳其政府官员还向他发去了祝贺信。
英雄的产生和历史的影响这里,其实只是想描述一场战役。
书中对这场战役零零散散的做出了一些片面的描述,但是这场战役的影响之深,可以说是一场大战,打出了3个国家。
所以,这里我作了一些小小的研究,想讲讲这场被人忽略的战役,这场战役被人们称为(英文:Battle of Gallipoli),又称达达尼尔战役(Dardanelles Campaign),是中土耳其加里波利(Gelibolu)半岛的一场战役。
它始于一个英国法国联盟的海军行动,目的是强行闯入,打通,然后占领首都。
在土耳其此战称为(土耳其语:Çanakkale Savaşlari)。
最开始英法两国投入战役的共计有62艘军舰,以及大量辅助船只,并指定英国皇家海军地中海舰队司令萨克维尔·卡登(Sackville Carden)上将负责指挥这次战役。
舰队从2月19日炮轰达达尼尔海峡。
在最开始的炮击中,英国舰队所向无阻,直到土耳其军队发现,在每次炮击之后,英国军舰都以右半舷转向,于是在海峡右侧布下水雷。
3月18日,16艘军舰企图强行闯入狭窄的海峡通道, 4艘军舰立即触发水雷,舰只慌忙撤退。
事后证明,此撤退的决定是一个决定性错误,因为土军一共只布署了26枚的水雷,若海军肯继续作战,完全有成功的可能性 。
之后,英军决定加派陆上进攻,于是战争进入拉锯战,在历时近一年的战役中,协约国方面先后有48万人远渡重洋来到加里波利半岛,其中英军33万人、英联邦军队8万人,法军8万人,土耳其军队也先后动员近70万人。
双方皆死伤惨重,许多尸体皆是就地掩埋,甚至有更多是无人闻问,因此时至今日,当地农夫在耕种时,依旧可以挖到许多的遗骨。
其中协约国近八万人的英联邦军队远征军中,主力由当时在埃及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军队组成,即“澳纽军团”(ANZAC),纵然澳新军团3万名军人仅属于参与加里波利战役的50万联军中的一小部分,但却经常充当先锋角色。
澳新军团以顽强的战斗闻名。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新西兰10%人民(当时新西兰总人口约一百万)在海外参与了战役,新西兰是参与该战争的所有国家中,按照总人口计算伤亡和死亡率最高的地方,澳大利亚则是这次战争中伤亡率最高的军队。
谁有劳伦斯的小说《the stone angel》的读后感
资料出处:这是我在人家留言中找的比较有个人想法的几条。
如果不够请自行前往上述网站。
故事的叙事方法和返老还童是一样的,反倒我觉得这个故事更加吸引我.有种真实感,会让我走进去,到故事里面,有体会和触动.回忆,苦涩.导演用细腻得令人心跳减慢的叙事手法,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的生活故事讲得荡气回肠。
这部影片从头至尾,拍摄得很仔细,也很小心,使得影片在整个故事的叙述和表现上让人无可挑剔。
加上这部影片并非是一部商业题材的影片,整部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人的平凡故事,朴实而生动,但也因此缺乏刺激,对于普通大众的娱乐要求来讲,这部影片可能贡献不大。
但作为一部传统意义上的“正片”来看的话,这部片子绝对是拍得中规中矩的。
影片的思想意义在故事中逐层展现,非常现实,也发人深思,所以特别能够深入人心。
整部影片以一种低沉的语调将故事娓娓道来,于无声处听惊雷,最终能够引起人们对生活的反思与觉醒~现实的生活并非像伊甸园般美好,但是那颗叫做欲望的果子可以使人暂时忘记所有,直到现实的苦楚把人们从梦幻中叫醒。
当Hagar发现自己生命中迷幻的爱,她感觉自己比那尊石雕的天使幸福多了,因为它是石头做的而自己仿佛真是一个天使,生活在伊甸园中,和那个叫John的家伙。
欲望制造了这一切的幻想,使她忘记了现实的种种冰冷,终于到了那个日子,她认清现实的日子,她走了心里仍没走出回忆中美好的迷雾。
一走并没有了之,各种更多的苦难找上门来,送走了John与几乎要重蹈自己覆辙的儿子,她在过去的痛苦中越陷越深,似乎自己从天使变成了地狱中受苦的罪人,对美好日子的回忆陪伴她走完了最后的旅程。
她为自己的错误后悔过,也想阻止更多的悲剧发生,但那短暂的快乐毕竟是用一生的痛苦作为代价换来的,在弥留之际,她也没有再多想什么,伴着苍凉的音乐她去了那个自己曾经梦幻的天堂,那个本该属于自己的地方。
以劳伦斯和刘连满为例,写一篇读后感
在接近“第二台阶”顶部三米的地方,队员们无法攀越。
刘连满想出办法,甘做“人梯”,其他三名队员踩着他的肩膀爬了上去。
这时,刘连满因耗尽体力(在那样的高度进行这样大的动作是很艰难的),过度疲劳而被迫留下来(这时距离顶峰只有140米),其余三人以最快速度登上了顶峰。
刘连满躺在“死亡地带”的高度上,处于半昏迷状态。
他在急需氧气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把最后的氧气留给那三位冲顶的队员。
而他选择了死亡的到来。
这几句深深的透露出探索,需要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
第七自然段“他毅然蹲到岩壁前,让别人踩在他的肩上,然后慢慢地站起来,让别人的双手能抓住岩壁顶端的支撑点攀登上去。
在这样的高度上,做任何一个细小的动作,身体都有严重的反应。
刘连满的眼前冒着‘金花’,两脚颤抖,呼吸也变得沉重”,这些语言令我感动。
‘毅然’一词表现刘连满已做出牺牲的准备,眼冒金花、两脚颤抖、呼吸沉重等后果他也应该意料到了。
最后,他不但不能登顶还差点送了命。
” 这几句话,读出刘连满甘做“人梯”的自我牺牲精神。
“他担心自己在昏迷中停止了呼吸,战友们不知道他的氧气筒里还保存着氧气,他又挣扎着坐起来,用铅笔在日记本上给战友们留下了一封短信”,这句话写刘连满在危急时刻“担心”的是别人,不是自己
而且“挣扎”一词体现了他的艰难与毅力,这顽强的毅力来源于对战友的关心,惟独不顾的是自己的生命。
自己总结出来的 希望对你有用 我尽力了
劳伦斯的鸟啼的观后感
向死而生——读劳伦斯《鸟啼》有感 曾在古代诗文中听过了无数的鸟啼,却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时至今日,才总算找到了那种缺失了的东西。
有歌云:长鸣鸡,谁知侬念汝,独向空中啼。
表现的是一位彻夜啼哭的痴情女子,只是彻夜便动了人心。
而那女子的啼哭声多如莺燕之语,只是少了几分尖利,多了几分哀怨。
曾经读到过这样一段文字:”华山女子歌曰:‘华山畿,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
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侬开。
’”那种悲歌,让我想到有这样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
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
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
那个华山女子也如这寻找荆棘的鸟儿一般,飞蛾似的扑向了毁灭。
这不由得又让我想到了一个民间的说法“回光返照”,说是人在将死未死之时,精神会出现暂时的兴奋,与健康人一般。
我是不信那种说法的,我总觉得那是一种死前的解脱,因为将死,所以了无牵挂与羁绊。
人一旦看清了未来的路,也就不再害怕了。
人不论有多大胆量,对未知实物都存着一种无由的敬畏,而当一切明了,心也就如佛座前的莲花,静谧而安详地绽放了。
于是,华光大绽,一生便在这一息之间尽了,然后归结于死亡。
初听到关于那只鸟的传说时,心没由来地一紧,然后便是凄凉,为什么美好的事物总会带来巨大的创伤
我不知道那只鸟在荆棘穿过身子时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但我知道,那只鸟必是无悔的。
它们选择最华丽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悲伤,只有壮烈。
看至此处,再打开课本去看那文中的鸟啼,突然明白了几分。
当我们凝视那些散落遍地、尸身不整的鸟儿腐烂的可怕情景时,心中必然是痛的,痛到了极致,于是便在爱与哀愁中沦陷。
但当鸟儿们看到了这骇人的情景,感触应当是比我们深的,但它们是无泪的,它们只有自己的嗓子,于是,它们放开歌喉,在风中悲鸣,唱一曲挽歌来指引那些支离破碎的灵魂,飞回那个美丽的天空之城,那个鸟儿的故乡,没有死亡的噩耗,只有欢乐的乐音。
世人只知凤凰涅磐意味着重生,殊不知,一次涅磐就是一次轮回,凤凰在灰烬中重生,又在浮华中死去,永世的轮回,让它阅尽了生死,生又何欢,死又何悲。
当你看透了生死,那么一切便也豁然开朗了,万物皆在轮回中寂灭,在轮回中重生,走过了生,必将走过死,所以,人活一世,是无憾的,因为总有尽头但永不停歇。
当鸟啼声震荡着万世人心的时候,你又听到了什么呢
参考资料:
徐志摩的雨后虹读后感
最近,读了作家劳伦长篇小说《虹》。
这部小说用、飘逸的文字描述了温一家三代人的心灵浪漫传奇。
最为吸引我的,首先是劳伦斯充满诗意的文笔,他的文字那么鲜活,那么亮丽,那么动人,读几十万字的小说,犹如陶醉在一篇篇优美的散文诗中;常常让人心情激动,活力焕发,热血澎湃。
劳伦斯的是非观点十分鲜明:作品中充满了对生命的赞颂、对自由的讴歌、对大自然的赞赏。
作品也揭示了十九世纪后期,英国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改变,尤其是工业革命带来的影响:自然环境的恶化、使人沦落为机器人、可贵的生命过多的消耗在维持生计上——本末倒置的丧失了对生命本身的享受(其实,过简单而不奢侈的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物质条件)。
……对此,他极度反感,在他的笔下,这些场景都是暗淡无光、晦涩、萧瑟、沉郁的。
对今天的我们,也是一个警醒:让我们对现代化的通讯、机器、电脑……保持一点距离,少一点依赖;不要让鲜活的生命,过度的消耗于此;尽可能的回归大自然;努力保持一点自我——充分体现个体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虽然,以前读过劳伦斯的书,但这部《虹》,既有别于我曾经阅读过的外国名著,也有别于劳伦斯其他的著作。
书中并没有完整、连贯的故事情节,而是着重于对人物的心理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剖析。
常常是跳跃式的思维,令你跟着作品缓慢的节奏,潜入人的内心情感,感受人物内心世界的波动和矛盾冲撞,慢慢的思考、慢慢的感悟。
《虹》丰富了我们对社会对人类的认识和感受,使得我们看世界的眼光变得独特、丰富,从而也发现了寻常人不易发现的东西。
在劳伦斯的笔下,世界是多么奇妙。
也让人不由的思考:人的一生究竟该怎样度过,显然,劳伦斯是赞美追求独立、自由的。
劳伦斯的书,自然离不开性的描述,性是人的本能,也是生命活力的象征。
劳伦斯非常善于用高妙的艺术手法来描写男女之间的爱情生活,尤其是性爱心理。
他的描述虽然细腻、具体、动情,但那是纯洁、健康、道德的,并不是想以色情来吸引眼球。
不过说老实话,一部三、四十万字的小说,没有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的故事情节,要想读下来,是不容易的,那我为什么如此喜欢它呢?除了作品本身独特的魅力,还得感谢译者。
那天,到图书馆去借书,拿到一本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虹》,打开一看,译文很漂亮,那篇译序更精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再翻到书的最后,竟然发现了译者黑马的简介,更是了不得:他不但翻译了劳伦斯的系列作品,自己还创作了两部长篇小说与几本散文集。
这在翻译的著作中,是不多见的。
不少译著的序言,都是请别人代写的。
我想,这些译者,仅仅是能翻译而已。
由此可知,这个取名黑马的译者,不但精通英语,精通西方文学、哲学、历史,中文的功底也非常扎实;而且,还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能创作自己的作品。
这是个两栖人呀(作家兼翻译),这样的译者,翻译的水平就不言而喻了。
这些经历让我知道了,以后借书,不仅要挑选大牌的出版社,挑选一流的译文,还得了解译者。
有比较,才有鉴别,也才能在有效的时间内,欣赏到最为精彩的书籍,收获更多。
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读外国文学,译者的水平太重要——翻译就是二度创作。
最近,看央视纪录频道的《地球脉动》,片头:sea deep 如果直译为深深的海洋,而央视译为,无垠深海。
黑马的散文《心灵的故乡》用的是劳伦斯的一句话:the country of my heart,直译为我心中的乡村;而黑马翻译为心灵的故乡。
这些译文,既贴切又体现了高度的语言艺术。
退休后,想抓紧时间阅读中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但近几年的出国旅游,对外国的了解越来越迫切。
仅仅读一点世界史,读一点游记,显然有些肤浅;自我感觉,还是挑选一些经典的外国文学名著来阅读,也许才是最好的了解西方的途径。
爱屋及乌,我还会继续阅读黑马翻译的劳伦斯的作品以及与黑马的小说与散文。
《儿子与情人-上集》读后感(2)
[《儿子与情人-上集》读后感(2)]《儿子与情人-上集》读后感(2)劳伦斯的文笔不温不火,所以有评论者说他的小说结构不平衡,情节脉络不清,故事平铺直叙也没有高潮,此外重复太多,文字不够精练,《儿子与情人-上集》读后感(2)。
但我个人觉得劳伦斯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这点让读者很容易可以进入角色;他对情感的描写极其细致,但他的那种细致与茨威格略显不同,茨威格会花大量的笔墨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但劳伦斯不会那样做,小说里不见有大段的独白,他将情绪一点一点积累起来,更合乎逻辑。
我个人觉得读劳伦斯的小说好比看王家卫的电影,都是着重对情感的刻画,也都会有迷惘的和不被祝福的爱情。
除此以外,本书在写作技巧方面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作者对自然景色,尤其是对花鸟的描写特别集中,而且经常出现。
这是因为作者把自然景色的描写看成叙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法,所以如此不厌其详,不惮其烦。
仔细阅读的话,你可以看到书中有些片段是写得比较成功的,堪称情景交融,对刻画人物心理起到烘云托月的作用。
书中这类描写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有的如恬静的田园诗,有的如素朴的风景画,读来回味无穷。
通常人们会把《儿子与情人》看做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因为故事内容取材于劳伦斯的早年生活,读后感《《儿子与情人-上集》读后感(2)》。
本书贯穿了劳伦斯三点主要思想:一是哀叹和抗议由于工业发展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二是对社会地位的强烈自卑感,决心挣脱所属阶级的枷锁;三是因不能正确对待婚姻与性生活的矛盾而感到苦闷。
没有人会否认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家,也没有人会否认弗洛伊德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但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对这观点进行了强有力的挑战,这个离经叛道的人。
在这部争议很大的作品里,人们探讨更多的是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东西。
很多时候把融入在里面的爱情,解释为一种情结--俄狄浦斯情结,这个源于古希腊的英语词汇,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却让人们研究了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
最有人伦的不伦之恋,如果宣判它不是一种爱情,那最起码也要算作是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涉及到母子间的乱伦,所以长期遭到查禁,但就我读的前八章内容来看,叙述相当优美,英国文学家、历史学家小赫胥黎曾经这样评论道:劳伦斯就是劳伦斯,也只有他才能将乱伦题材处理得如此自然,纯净。
也许确实如此,善恶与否只存乎于我们心中。
无独有偶,我最近在看一本海明威的书,其中有一段是他与侨居巴黎的实验派作家斯泰因小姐谈论起上述两位--劳伦斯和小赫胥黎,海明威这样写道:为了让我的脑子不再去想,我有时在工作以后会读一些当时正在写作的作家的作品,像奥尔德斯-赫胥黎、戴-维-劳伦斯或者任何哪个已有作品问世的作家,只要我能从西尔维娅-比奇的图书馆或者塞纳河畔码头书摊上弄得到。
赫胥黎是个没有生气的人,斯泰因小姐说。
你为什么要去读一个没有生气的人的作品呢?你难道看不出他毫无生气吗?我那时看不出他是个没生气的人,我就说他的书能给我消遣,使我不用思索。
你应该只读那些真正好的或者显而易见的坏书。
整个今年和去年冬天我都在读真正好的书,而明年冬天我还将读真正好的书,可我不喜欢那些显而易见的坏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种垃圾?这是华而不实的垃圾,海明威。
是一个没生气的人写出来的。
我想看看他们在写些什么,我说。
而且这样能使我的脑子不想去写这种东西。
你现在还读谁的作品?戴-维-劳伦斯,我说。
他写了几篇非常好的短篇小说,有一篇叫做《普鲁士军官》。
我试图读他的长篇小说。
他使人无法忍受。
他可悲而又荒谬。
他写得像个有病的人。
我喜欢他的《儿子与情人》和《白孔雀》,我说。
也许后者并不那么好。
我没法读《恋爱中的女人》。
〔《儿子与情人-上集》读后感(2)〕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劳伦斯是什么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读后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