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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不拒读后感

时间:2016-05-26 18:54

有没有关于尊严的读后感

今天,读了一篇关于尊严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国家里,有一位美丽又骄傲的公主。

她下令谁要是能在她窗口下站一百天,她就嫁给谁。

第一天有许多人来,但他们只坚持了十几天就走了,只剩了一个青年。

这个青年坚持了九十九天,在这九十九天里,他每天受人折磨,鼻青脸肿。

就在这第一百天时,他突然走了,留下一句话;“前九十九天我是为了爱情,第一百天,我是为了尊严。

” 刚读完,我还不太明白,但后来我懂了,这个年轻人不想为了爱情不要尊严。

想起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我看来,尊严就是;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人欺负,靠自己做个让别人尊敬的人

小说《大秦帝国》有这样的篇章,有一天,商鞅巡察至商於县,正巧遇上商於县令赈济灾民。

细察之下,发现所谓灾民,全是“疲民”。

用今天的眼光看,“疲民”就是游手好闲,不事劳作和不上班的混混,以及地痞□□□的人物。

依照“秦法”,“疲民”是要治罪的,而且是重罪。

但是商於县令没有依法行事,反而动用国家粮物进行救济,此中情由,论起来实有一番曲折。

原来,秦国自商鞅变法,新法得到了顺利推行。

先不究变法内容如何,总之官府对待国民的态度是,不怕你富裕,就怕你不富裕。

因为土地由国家统一分配,并且鼓励个人开拓荒土,打造肥沃良田。

只要你勤劳耕耘,都能过上好日子。

商於治地有一个黑林村,村众本是隶民,也就是变法前的奴隶。

他们和秦国世世代代奴隶一样,新法给了他们国民身份,他们的财产受到国家保护,只要有能力与军功,都能当上官吏。

有了强大的动力,黑林村人干劲十足,日子很快就好起来了。

成为秦国一等一的模范村,得到政府封家赠爵的奖励。

然而没过几年,模范村欣欣向荣的面貌便不复存在。

再往下细察,商鞅发现,问题的源头出在村中里正家。

里正黑九只有一个儿子,他送去军队当了兵,渴望建功立业。

在当时的秦国,那可是男儿奋勇投军,人人以当兵为荣啊。

黑九未曾料到,儿子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官府文书说,儿子在军中训练时,失足掉下山崖而亡。

唯一的儿子没了,黑九夫妇心头的肉也没了,人生的指望也没了。

夫妇俩天天以酒浇愁,沉迷其中,村务也无心料理。

村民失去管束,渐生懒惰,巴图花天酒地的生活。

而且田也不种了,业也不谋了,终成“疲民”。

最后连穿衣吃饭都成了问题。

商於县令见此情景,生出悲悯之心,就从官仓调拔粮物,把村民当作灾民进行赈济。

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惯例。

商鞅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怒火万丈

他下令把村民召集一起,狠狠地训斥。

在商鞅看来,他们有头有脑,有手有脚、有田有地、有种子有工具。

况天无旱,地无涝,赈的是那门子灾

这救的是什么济

紧接着商鞅下令,把里正和县令斩首。

将村民赶入山中,自谋生路。

待明年开春,自到官府借取种子工具,以劳动洗刷吃白食的耻辱。

商於县令不服,临刑前问商鞅:那有赈济救人而获大刑的

此千古奇闻也。

君之法,严苛刻

至于商鞅如何回答,在这里已经不重要了。

但我恍如看见地上有一只鸟,嘴里叼了一条小虫,回窝喂给了小雏。

待到小雏羽丰,教给寻食本领。

从此,不管天干地湿,冷暖风雨,小鸟要靠自已的本事生活。

所以我想,一只小鸟尚且如此,何况人乎

那晚我路经桥洞,有一位乞丐,已是风烛残年了。

此时雨刚停,风未止,难有过往的人。

老乞丐微闭双眼,拉起二胡来,似乎天地只有他一人独享之

故而那神情让我暗叹暗赞。

老人拉的是《二泉映月》,尽管曲音不入耳,不过也是一件活儿。

于是愿者付出,不愿无人强求。

我掏出一块硬币,扔进老人面前的碗里。

老人也不道谢,我也不吱声,静静听了一会儿曲子,然后又静静离去。

过后我想,我这一块钱用得值,那位老人用我的钱,也用得值。

因为他是拉曲儿换来的,不是讨来的

我又想起老家一位先生,他和我同族,若论辈份,我管他叫伯父。

我的这位远房伯父,五十年□□□上清华大学,在那个时候,也是件光宗耀祖的事儿。

就像旧时代有人高中进士,所以小县城喜庆了好些日子。

可是二年后,我的这位伯父,在清华校园收到家乡捎去的消息:他父亲被政府划为地主,忍受不了没完没了的批斗,在家中自杀了。

至于伯父知道家中的变故后,当时是什么状态,这就无从知晓了。

但从那时开始,人就郁郁寡欢了,也无心学业了,学校把他作了退学处理,送回了原籍。

在家乡人看来,伯父将来要当大官的,这么一来,大好前程似那落花流水春去也,没有机会重头再来了。

回到家里的伯父,又当起农民,终日劳作在地里。

照他的话讲,他是地球修理工程师。

他修理地球很多年后,进入八十年代,城市和农村都发生了大变化。

他想永远沉寂下去,也由不得他了。

我为什么这样说呢

伯父在清华大学学的是土木工程,城里要进行大改造,建楼爆破都迫切需要伯父这样正统的知识份子。

尤其是爆破这一项,尽管他学业未成,但在这个小县城,无人能超越他的本事。

经他主持爆破的大楼,无有意外与差错。

甚至周边邻县常来人向他请教,于是他成了建设界的“救星”,轻轻松松当上了“爆破大佬”。

对于来求助的人,伯父来者不拒,礼物现金全收。

只是坚拒搬出农村,偏不在城里安家落户。

若做城市人,凭他一句话既成。

最后他死在农村家中,知情人这才道出实情:对于他父亲的死,政府一直没有一个说法,在他心里成就一个疙瘩,仿如当年年青时,在清华校园刚刚凝成一样。

我的这位远房伯父走了,他把半世的沉默带进土里,很难有人会想起有他这么一个人,用沉默的方式,冰凉的心,表述了清白的自已。

电影《秋菊打官司》。

秋菊是位农村妇女,她和无数的农村妇女一样,没有文化,更不懂什么大道理。

她的男人和村长起了争执,动了武,村长的武功可能强些,一脚踢中秋菊男人的命根,事后一检查,坏了,根儿,光荣负伤了。

乡里公安员来调解,各打五十板子,然后劝说村长赔医药费,此事便了了。

可秋菊呢,心里仿佛有道墙,总觉堵,气不顺畅。

她挺着大肚子,一层一层向上告状。

只有一个目的,村长凭啥打人

得给个说法。

在她努力下,村长被公安局抓走,拘留十五天。

对于这个结果,秋菊大吃一惊,同时还是不满意,因为她希望村长道个歉,也就是她至始至终要的说法。

其实影片最发人深思的,是秋菊跟村长关于医药费的那段对话。

村长把二百块钱扔在地上,秋菊问:“村长,你这是啥意思

” 村长说:“啥意思

别人的钱不是好拿的。

” 秋菊说:“ 我今天来不是要钱的,要一个理

” 村长说:“理

别以为我软了

我是看李公安,大老远跑一趟不容易,给他个面子。

地上的钱一共二十张,你拾一张给我低一回头,低二十回头,这事就完了。

” 秋菊当然没有低头,最终拿回了自已应有的尊严

不过,向一个区区村长拿回尊严,路程都那么艰辛

那么那些镇长,县长、市长呢

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尊严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只吃自已流过汗的饭;一层是在吃自已流过汗的饭的时候,别人无权打扰你

求一篇欧也妮葛朗台的读后感,1200字左右。

谢谢了

《欧也妮葛朗台》 读后感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即使家财万贯,也舍不得花费一分钱;而现在的人纵使有一毛钱,他也会装着有家财万贯。

不过别误会,我这里并不是夸葛朗台低调,而是说现在有些人的虚伪。

巴尔扎克因《欧也妮葛朗台》而出名,如果我也塑造一位与葛朗台相反的人,那么我应该也会出名吧

  在许多人心目中,“葛朗台”就是吝啬鬼的代名词。

通过与其兄弟——一位巴黎商业巨头的财产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他富可敌国,然而他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毫。

其居住场所之简陋,饭食之节俭无疑会让每个人感到吃惊。

我在阅读时总会问自己:他只得这么做吗

财产又带不到他们所谓的天堂里去。

他有这么多的财产起码也要过一位中产阶级的生活吧。

起码要用其中的一些钱为自己的家人提供一定的条件吧

虽然有钱不一定就会幸福。

平时吝啬一些也就算了,自己的侄子遇难了,这时候就应该帮些忙吧,可他没有。

我觉得他一生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他临死前竟然还想着钱——在神父为他念弥撒时,他竟然夺神父的金十字架。

而他的吝啬给亲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夫人的死与他有莫大的干系,图尔的变心也是他提供了很大的条件。

因为一个“钱”字,他过得何其辛苦。

  然而欧也妮小姐是伟大的。

起初,她善良纯洁:后来她在自己的生活中虽然很吝啬,但她把钱花在了公共建设以及穷人身上了。

  葛朗台死了,他的女儿只在私人生活上继承了他的吝啬,然而欧也妮没有子女,受他影响大的人不存在。

葛朗台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但如今,与他相反的人的队伍却逐渐壮大了起来,我暂且叫这些人为“反葛朗台”。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她们渴望财富,地位与荣耀。

有些人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但别人却不知道他的深度,这样的人也往往能成就大事。

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她们不仅在财富上表现出来强烈的虚荣心,还刻意“提高”自己的地位。

徒劳的增加自己的“闪光点”,最后只会落到被别人厌弃的地步。

这样的人便是“反葛朗台”了。

  “ 葛朗台”可怜,“反葛朗台”更可怜.......  1  《欧也妮 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

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

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

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

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2  《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

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甚至还有比它更悲伤的,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

令大家久读不厌呢

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以真实事件为背景外,还因为小说作者将主人公塑造为有血有肉的人,更将读者引入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中。

  但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

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

巴尔扎克对事件地描写,只不过为小说提供了一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它可以是幻想的,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

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

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即使不存在也会同样感人。

因为巴尔扎克丰富的实践为他的作品带来了鲜活的生命,所以引人入胜。

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给人新鲜感。

莫里哀的阿巴公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

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

他对于钱是来者不拒,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

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的无上权力。

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不灭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就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足以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

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俄国贵妇韩斯卡夫人热恋时的产物。

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

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雨果也曾经说过:巴尔扎克所有的书仅仅组成一部书:一部生动的、闪光的、深刻的书,在这部书里,我们看到我们的整个现代社会的进步,给人一种强大的震撼力。

一部了不起的书,总会无时限的流传。

左拉说:在巴尔扎克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面前,古希腊罗马的人物变得苍白无力、浑身抖颤,中古的人物像玩具铅兵一样倒伏在地。

这给了巴尔扎克极高的评价。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众多的小说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是其创作的一次巨大飞跃。

这部小说在人物塑造、环境描写、故事叙述等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它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在法兰西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魅力。

  文章充分利用对比,将欧也妮的形象与其父亲进行对比,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但她注定会在这社会中消失。

巴尔扎克的文章中也不乏抒情描写, 那样浓郁、那样感人。

  读罢这篇小说,一种不明情绪涌上心头,让我反思良久......  3一朵花的生命是短暂的,那没有蕊的花更是短 ——杜铭琼  主要人物: 葛朗台老头--索漠城的箍桶匠,后来成为了百万富翁。

欧也妮 葛朗台--葛朗台老头的女儿。

查理--葛朗台老头的侄儿,欧也妮的情人。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

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

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

”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

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 :“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

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

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

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

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

”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

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

”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

“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

”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

  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

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贷,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

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

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

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求一篇关于公司的力量的读后感,字数2500左右,不要写的太专业,都能看懂哦

公司的力量“上帝的时间,被改用人间的指针来度量,改变这一切的,不是宗教不是政治,甚至不是科学,而是一个叫公司的组织。

”“在过去几个世纪里,公司改写了人与人相处的秩序,国与国竞争的规则。

今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从有形到无形的种种成就,纷纷写下公司之名。

”“2009年,公司为全球81%的人口解决工作机会,构成全球经济力量的90%,制造了全球生产总值的94%,全球100大经济体中,51个是公司,49个是国家,世界上有161个国家的财政收入比不上沃尔玛公司。

” 想不到,对我们来说是如此自然和普遍的公司,是如此复杂多样,经历了丰富曲折的发展历程,又是如此的伟大和极具震撼力。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一种制度,一种组织,一种文化。

它就在我们身边,如影随形,无处不在,是一种生存方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一场篮球比赛,一场音乐会,一件艺术品的拍卖,社会上的各种产品或是活动,甚至于军队战争等等,这些事件发生的背后或许都有着一个或是一些公司存在和运作着,而且其着很大的幕后主导作用。

公司的出现被称作是人类伟大的成就,是种最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也是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性组织之一。

公司是创造财富的主要参与者。

它为人们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公司在我们生活中已经是无处不在,我们的衣食住行、人际交往、情感寄托、财富来源等等都跟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公司对于一个国家的繁荣的重要性更是无可厚非。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当中,公司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是否拥有强大的公司,关乎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问题。

任何忽视市场力量,不能发挥公司组织优势的国家或社会都逐渐凋落。

公司推动了市场经济的生产力,解放个人的创造力,只有这样,国家才会登上世界舞台的中心。

只有打开了市场,社会才能发展,国家才能繁荣,而公司在其中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从我国改革开放打开市场,走向国际化道路,我国的经济才得以飞速发展,走上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这就是市场开放的显著效果。

公司制度不发达,社会经济就难以发展,市场不发达,国家也难以做到繁荣富强。

公司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发达,国家的繁荣富强,实际上都是紧密相关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公司深深影响了现代社会的根本秩序。

公司有一种影响是带来某种平等,打破一些观念,公司的运作营造出市场的氛围,市场需要的就是平等的交换,在这个面前,交易双方是平等的,也就没有了权势和高人一等的观念。

其实公司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不只是这些,有人说它是现代社会的缔造者,是经济发展的引擎,这似乎并不夸张。

公司的力量,其实主要还是要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之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正常地发展和进步。

市场就像是公司一个场,类似与电磁场一样,通过这个场相互发生作用,相互吸引或是排斥,以达到一定的目标。

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曾经说过,光是制造出令人满意的肥皂还不够,还必须诱导大家洗澡,于是,公司发明并传播了体臭和口臭的概念。

公司制造了需求,公司的本质在于其给人们开拓市场的机会。

显而易见的是,我们的生活已经发生很多的变化,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各种需求不断被激活,不只有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还有形象的关注,精神的满足等等……市场永远都是动态的,是被公司开拓出来的,一个新型市场的开拓是极具发展潜力的,要有一定的营销策略去激活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其中广告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手段。

传播一种观念或是某种生活方式,就会刺激消费者心中本无所谓的需求,以产生更加丰富的消费观念。

这或许是公司对我们生活最有影响力的地方,它能很准确地刺激和满足我们内心不断追求完美地需求。

广告是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很有力的桥梁,通过其传播和引导作用去影响消费者。

所以,公司在消费观念的改变,经济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等等方面有着催化剂的作用。

每一项发明,每一种技术,都要靠公司,靠市场去造福人类。

正如哥伦比亚大学校长尼可拉斯•巴特勒宣所说的,有限责任公司是近代最伟大的发明,少了它,就是蒸汽机和电力的重要性也会降低。

公司是人类一次伟大的发明。

然而,越是强大的力量,越是需要得到约束。

公司的发展可以天翻地覆地改变世界,但也在警惕着人类它的危险性。

被重复很多次的“普强实验”就体现出,在公司里面,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本分。

股东利益最大化,这就无疑会对公众利益产生一定的威胁。

这就使我们对“三聚氰胺奶粉”“山西疫苗”等等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不稀奇,也对于贪污腐败司空见惯了。

股市泡沫,金融危机,金钱与权力的交易,都是公司难以避开的罪过。

“当人被物化为机器时,公司似乎比机器更冰冷”。

然而,或许公司只是一个工具,而被植入了人性深处的贪婪,这种贪婪在公司的效益面前被无限地放大。

“公司的功与过,都来自同一个母体。

”它对一切都是来者不拒,吸收了人类的智力、创造力,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也收下了人类的欲望和贪婪,成了罪恶的帮凶。

有了公司,有了市场经济,我们得到了很多。

公司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商业活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

然而,当面对着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等等精神高度方面,公司应该做到更加真诚和人性,有正确理性的财富观、价值观,这样才会有可持续的收益和发展。

这样才能使社会变得更美好。

劳山道士读后感300字

《崂山道士》里的秀才王七,是一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却不发奋读书,天天幻想着能够学到成仙之术。

当他来到崂山之后,师傅让他每天上山砍柴,“过月余,手足重茧不堪其苦,因有归志。

”于是就央求师傅,教会了他“穿墙术”,他高高兴兴的回到家中,得意洋洋的向妻子吹嘘自己的本领,早就把师傅的嘱咐:“归宜洁持,否则不验”的教诲抛到了九霄无外,按照师傅教给他的方法,使劲朝墙壁冲过去,结果头上被撞了一个鸡蛋大的包,他坐在地上大骂师傅没有良心。

我却觉得他不能穿墙而过,并不是因为法术失灵了,而是因为他给那堵墙穿上了两件“防弹背心”,使那堵普普通通的墙变成了一道坚固无比的铜墙铁壁。

第一件:就是他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学习没有恒心,导致半途而废。

比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还差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虽然是一只石猴,学艺的时候,也曾经漂洋过海,经历了数十年,来到祖师的仙山,勤勤恳恳的听师傅讲经论道,扫地锄园,寻柴燃火,挑水运浆,过了七年,才从祖师那里学到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的功夫。

第二件:是他骄傲自大,得意忘形。

就像我们平时考试,为什么难题经过思考会得出答案,而简单的题却往往容易出错呢

这就是骄傲这个绊脚石在捣乱。

孙悟空也犯了同样的错误,随随便便的在师兄弟面前炫耀自己的本领,受到了祖师严厉的教训:“我教你这些功夫,不是让你在人前卖弄的

”并且毫不留情地把他赶回了花果山。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荀子在《劝学篇》里这样告诉我们,千里之途是靠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如果没有一步一步的积累,就不会到达千里之外,不积累涓涓细流,就无法汇成波涛汹涌的大海。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畏艰难,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

同时也要记住这句话:智慧是宝石,如果用谦虚镶边,就会更加绚烂多彩

请帮我写一篇读后感,题目一下任意一本书,要原创。

题目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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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这一天 翠湖公园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 第二天 杜真子感冒了 那一天 锦鲤鱼池 第二天 跳梅花桩 第三天 关于嫉妒心 第四天 冬至这一天 第五天 埋在土里的希望 那一天 马路历险记 又一天 浓雾掩盖的罪行 第四天 执迷不悟 这一天 喜欢马小跳的理由 第二天 一路狂奔 昨 天 老鼠毒药 第九天 有一种思念 又一天 复杂的情感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又一天 奇怪的车祸 第三天 临死前的忏悔 那一天 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笑猫 性格特征:很多的心情,这只猫都是用笑来表示的。

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

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最爱的人:一个是杜真子,另一个是马小跳。

疯丫头杜真子 性格特征: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

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笑猫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

她可以把男孩子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都崇拜她。

兴趣爱好:天天和笑猫呆在一起。

地包天 性格特征: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

她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

她还喜欢吃甜蒜,嘴里总有一股蒜味儿。

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是担心万一停电了,被关在电梯里怎么办…… 最崇拜的偶像:笑猫。

淘气包马小跳 性格特征:心里有话不说出来会憋得难受,但有一个秘密他不会告诉任何人,那就是他在上幼儿园时,曾经狂热地崇拜过他现在同桌冤家。

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

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在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

他在怕笑猫对他冷笑。

兴趣爱好:太多。

常变。

唯一不变的是对弱小动物的热爱。

保姆狗老头儿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长着一张忧郁的老头儿脸。

他是帅仔的保姆狗。

在体形上,他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

他具备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智慧、冷静、坚韧,但强烈的嫉妒心使他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地走向罪恶的深渊。

最不喜欢的事:遇见笑猫和地包天 废话大王毛超 性格特征:嘴巴闲不住,说十箩筐话,有九箩筐都是废话。

兴趣爱好: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

帅仔 性格特征: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高大彪悍,眼神却异常温柔。

他太完美了,得到了很多的爱,也招来很多的嫉妒。

在他的身边,总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但他一直不知道,许多惊险的故事都是因他而发生的。

最信赖的亲人:保姆狗老头儿。

河马张达 性格特征:嘴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所以他干脆不说话。

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兴趣爱好:和汽车赛跑。

菲娜 性格特征:一只法国贵妇狗,头上有一堆卷卷发。

她酷爱打扮,每天都会变换头发的颜色:今天是红色,明天是绿色,后天不知道又会是什么颜色。

最经典的动作:用一只爪子拍自己的脑门儿,然后怪叫一声:“哦,天哪

” 企鹅唐飞 性格特征:不折不扣的小气鬼。

他怕人家要他的东西吃,就带钢珠到学校来吃。

信不信由你。

兴趣爱好:除了吃,还是吃。

这一天 翠湖公园 天气:上午吹风,下午云散开,露出一个又白又冷的太阳。

  其实,读过《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那些书的人,对我应该是有印象的。

马小跳不是有个表妹叫杜真子吗

我就是她的那只心爱的猫。

如果说我跟其他的猫相比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我会笑——我一生下来就会笑,所以人们就叫我“笑猫”。

  人们总是用好奇的目光打量我。

他们以为只有人才会笑,动物们怎么可能会笑呢

杜真子的妈妈就说我是猫精猫怪。

她不太喜欢我,常有把我送人或赶出家门的念头。

幸好杜真子的态度十分坚决:我走,她也走,她要跟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的很想浪迹天涯,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但是不行啊,杜真子还得上学。

所以,别说我厚着脸皮赖着不走,我是舍不得杜真子。

  我们猫也有自尊心,我们也有跟人一样的情感,甚至有比人更加丰富的情感。

杜真子不在家时,我是一分钟也不想在那个家多呆的,我不喜欢看她的妈妈对我的那种苦大仇深的表情。

  每天早晨,我总是和杜真子一块儿下楼,她去学校,我去公园。

在电梯间里,我把两只爪子抱在胸前,暗暗祈祷:千万千万不要遇见“地包天”

  红灯闪烁,到一楼了。

电梯门哗的一声打开了,我正对着一张京巴狗的脸:双眼皮,塌鼻梁,“地”包“天”的嘴。

这里的“地”指的是这只京巴狗的下牙,“天”指的是她的上牙。

我们都是上牙包下牙,但这只京巴狗是下牙包上牙,所以她看起来憨憨的,也很滑稽。

  这只京巴狗是女狗狗,她的女主人给她取了一个甜的腻人的外国名字,叫“玛丽亚”。

我却只喜欢叫她“地包天”。

这个名字才独特嘛。

  地包天一看见我,就像球一样地朝我滚过来。

我们每天都见面,可她每次见到我,都像久别重逢,无比惊喜,无比激动,总是一副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地包天想要和我拥抱,我巧妙地躲开了,我闻不惯她嘴里的甜蒜味儿。

她的女主人一日三餐,餐餐吃甜蒜,所以她家的餐桌上,一年四季甜蒜不断。

慢慢地,地包天也养成了吃甜蒜的习惯。

  地包天从来不乘电梯,打死她,她也不乘电梯。

我住在十八楼,她住十一楼,她每天总是跑下楼去,到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

  我们要去的那个公园是免费公园,就是不用买票就可以进去的公园。

这个公园没有门,也没有围墙,面积非常大,有山有湖。

当然,山是人堆的假山,湖是人挖的人工湖,但是都经历了上百年的岁月,假山上树木成林,绿草如茵。

湖水绿得像翡翠一般,湖里的水草丛中游动着各种各样的鱼。

这个湖叫翠湖。

这个公园叫翠湖公园。

人们以为翠湖公园只是他们的乐园,殊不知,他们在明处,我们在暗处,翠湖公园也是我们动物的乐园。

  地包天在我的身边跑着,她腿短毛长,像一个滚动的球。

我尽量不去看她。

一看她,我就会笑。

  “笑猫,你不高兴吗

”一路上地包天都在看我,“你今天还没笑过呢

”   难道因为我是笑猫,我就一定要笑吗

  “笑猫,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你的超级崇拜者吗

”   我知道我引人注目,但我还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的崇拜者,而且是超级的。

  “不知道吧

”地包天跳到我的面前,拦住我的去路,“你的这个超级崇拜者就是我

”   看着地包天,我笑了。

  “啊,你终于笑了

你知道我崇拜你什么吗

我崇拜你会笑。

我一直有一个说不出口的请求,就是……唉,我现在还是说不出口。

”   我虽然不喜欢地包天嘴里的甜蒜味儿,但她毕竟是我的同伴,我们每天一道去公园。

要说我们是朋友,也可以。

  “你就说吧。

跟我不要客气。

”   “真的

那我就说啦

”地包天凑近我,我又闻到了她嘴里的甜蒜味儿,“你能教我笑吗

”   “笑还用教吗

”我说,“你只要想笑,就能笑。

笑是一种心情。

比如我高兴的时候,我大笑;我愤怒的时候,我狂笑;我无可奈何的时候,我苦笑;我发威的时候,我狞笑;我看不顺眼的时候,我嘲笑……”   说起笑,我滔滔不绝。

  地包天打断了我的话:“我就是不会笑,才崇拜你啊。

你教我嘛

”   我终于明白地包天为什么天天在一楼的电梯门口等我了。

  我答应教她笑。

  “我先教你最简单的一种笑——微笑。

嘴不要咧得太大,咧开一点点就可以了。

”   我示范了一个标准的微笑给地包天看。

  “我会了

我会了

”   地包天迫不及待。

她不笑还好,一笑起来,她的那张脸变成了一张鬼脸。

  从上午到下午,地包天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学怎么笑。

从湖边学到山上,又从山上学到湖边,地包天不仅没有学会笑,她的那张脸反而越来越像一张鬼脸。

  天上,那白色的太阳突然不见了,天边却亮起几朵粉红的云彩。

这是不是晚霞

冬日里也会有晚霞

但愿明天的太阳,不再是今天这样冷冰冰的的白太阳,而是暖洋洋的红太阳。

  傍晚的翠湖公园安静极了,我开始想念杜真子。

这时候,她应该已经放学回家了,我得赶紧回家陪着她。

第二天 大狗为什么怕小狗天气:天是晴朗的天,却刮着风。

风吹在玻璃窗上,沙沙地响。

  今天是周末。

  杜真子在被窝里打电话:“我今天到你家去,你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我……你必须对我好一点……”   一听她这说话的语气,我就知道她是在给马小跳打电话。

  马小跳是杜真子的姨妈的儿子,只比杜真子大三个月。

这表哥表妹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冤家。

马小跳不怕杜真子,但他怕我,他怕我对他冷笑。

其实,我是喜欢马小跳的,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男孩子。

可谁叫我是一只忠诚的猫呢

在他们俩吵架时,我必须捍卫杜真子。

  矛盾啊,这就是情感的矛盾

  不要以为只有人的情感才充满了矛盾,其实我们猫的情感也一样地充满了矛盾。

  我跟着杜真子来到马小跳的家。

是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来开的门。

他是一个幽默的男人。

凡是幽默的,都是智慧的。

无论是幽默的人,还是幽默的狗、幽默的猫,我对他们都抱有好感。

  杜真子特别喜欢马小跳的妈妈,最让她气不过的事就是:为什么马小跳的妈妈不是她的妈妈

马小跳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我喜欢美丽的女人,尽管这个美丽的女人总是对我敬而远之,从来不敢靠近我。

我知道,她是听信了她的妹妹——杜真子的妈妈的谗言。

杜真子的妈妈一向说我是猫精猫怪。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出马小跳的妈妈对我的善意,她看着我时,眼神是那么的温柔。

  总而言之,这一家人,我都喜欢。

  马小跳不在家。

他的妈妈说,他到超市给我买樱桃番茄去了。

樱桃番茄又叫圣女果,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这东西又好吃又好看,红得纯正,红得透亮,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吃了头脑清醒,但吃多了会拉肚子。

上次马小跳给我吃多了,我就拉了肚子,所以我要管好自己的嘴。

有自制力也是一只好猫应该具备的品性。

  马小跳抱着一袋樱桃番茄回来了。

他看都不看杜真子一眼,就直接奔向我。

  “马小跳,你给我买什么了

”杜真子拦住了马小跳。

  “我凭什么给你买

”马小跳还是不看杜真子,“你又不是猫。

”   “马小跳,我在你的心目中,还不如猫吗

”   杜真子的自我感觉太好。

难道她感觉不出来,在马小跳的心目中,她本来就不如我

按说我是应该高兴的,但是我的快乐不能建立在杜真子的痛苦之上。

  于是,我开始对着马小跳冷笑。

我冷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眼睛里闪着冰冷的绿光,左边的耳朵一动一动的。

马小跳手上捧着的樱桃番茄散落了一地,他向后退了几步。

  见好就收,何况我又不是真的讨厌马小跳。

  我去吃散落在地板上的樱桃番茄。

这一次,我很节制,只吃了六粒。

  吃过午饭后,杜真子要和我去翠湖公园赛跑。

每个周末,我们都要赛跑。

马小跳说他也要去。

  “你去问猫吧

”杜真子指着我,“猫同意你去,你就去。

”   我明白杜真子的心思,她希望马小跳跟我们一起赛跑,所以,马小跳问我的时候,我面带微笑。

  周末的翠湖公园里,游人比平日要多一些。

我熟悉这里的地形,知道假山后面有一条林阴道。

现在是冬天,虽然道路两旁的柳树枝上没有一片绿叶,但我们是来赛跑的,又不是来看风景的。

  三个回合跑下来,每次都是我第一,马小跳第二,杜真子第三。

如果只是由我和杜真子赛跑,我就不会让她输得这样惨,至少要给她一次赢的机会。

  在这里赛跑的不只我们,一只纯种的柯利牧羊犬和一只纯种的德国腊肠狗也在赛跑。

那只牧羊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狗,他奔跑的姿势优美极了,金色的长毛随风飞扬。

  和牧羊犬赛跑的那只腊肠狗,单凭他的四条短腿,就知道他肯定跑不过牧羊犬。

果然,腊肠狗被牧羊犬远远地抛在身后。

腊肠狗索性不跑了,他只叫了一声,牧羊犬便转身乖乖地回到他的身边。

  “嘿,帅仔赢了

”   一个把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小姐,举着一根火腿肠欢呼着,她把整整一根火腿肠都塞进了那只叫帅仔的牧羊犬的嘴里。

这时候,我看见腊肠狗的眼睛里喷出两团妒火。

  红头发小姐又从包里摸出一根火腿肠来,拍拍帅仔的屁股:“再比一次

”   帅仔兴奋地又跑起来。

腊肠狗却呆在原地不动。

他冲着跑远的帅仔叫了一声,帅仔便乖乖地跑回来了。

  “跑呀

你怎么不跑了

”红头发小姐向前推着帅仔,“跑赢了,这根火腿肠才归你

”   帅仔好像没听见女主人的话,他依偎着腊肠狗。

其实,他比腊肠狗大好多,也高很多。

他和腊肠狗站在一起,腊肠狗还没有他的腿高。

  这一大一小的两只狗牢牢地把马小跳吸引住了。

马小跳对动物的兴趣,总是远远大于他对人的兴趣。

  他马上凑过去,问:“大狗为什么怕小狗

”   杜真子也问:“为什么大狗听小狗使唤

”   “要说大狗小狗,腊肠狗是大狗,牧羊犬是小狗。

因为腊肠狗的年龄比牧羊犬的年龄大多了。

”红头发小姐说,“你们知道吗

这只腊肠狗是这只牧羊犬的保姆狗呢。

”   “什么是保姆狗

”马小跳和杜真子都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别说马小跳和杜真子不知道,连我这动物界的,也是第一次听说。

红头发小姐说,刚生下来的牧羊犬来到她家时,腊肠狗已经是一只成年狗了。

确切地说,是腊肠狗把牧羊犬带大的。

  这时,腊肠狗脸色阴沉,眉头紧锁。

他的眉头已皱成两个鼓鼓的包,那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忧郁的老头儿。

他看帅仔的眼神里有一种厌恶,有一种嫉妒,还有一种深深的幽愤,而帅仔依然是那样依恋他,顺从他。

我心里生出不祥的预感。

第三天 会算命的猫 天气: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

冬日的阳光对我们猫来说,比金子还珍贵。

  杜真子还在吃早饭,我就出门了。

  在电梯间里,我想:今天出门这么早,应该不会再遇见地包天了吧

  电梯门一开,迎面就是地包天一个热情的拥抱。

  一股浓烈的甜蒜味儿,真让我受不了。

  “你能不能每天吃完甜蒜后,漱漱口

”   地包天张开嘴巴,哈出几口臭气:“很难闻吗

我怎么闻不到

”   我赶紧把头扭向一旁。

  我问地包天:“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这么早就出门

”   地包天抬头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出来了,我知道你们猫是最喜欢晒太阳的。

”   我告诉地包天,我今天这么早去公园,是为了昨天遇见的那两条狗——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我希望今天能再遇见他们。

当然,我也把心中不祥的预感告诉了她。

  “猫哥,你觉得帅仔和他的保姆狗会出什么事吗

”   “至于要发生什么事,我也说不上来。

”我说,“只是那保姆狗的眼神怪怪的,我老觉得要出事。

”   “猫哥,你说要出事,就肯定要出事。

”地包天凑近我,又是一副巴结的样子,“你忘了

你会算命。

”   “谁说我会算命

”   “你忘了,我可没忘。

”地包天摇头摆尾,“有一次,我们刚认识一只胖胖的花猫,你就说她会短命,果然没几天,她就死了;还有一次,我跟你到郊外去,我们见到一头患了厌食症的猪,看他病病歪歪的样子,你却说他会长寿,果不其然,那时跟他在一个圈子里的猪,早就被送到屠宰场杀掉了,直到现在,这头猪还活着;还有……”   “打住

打住

”   地包天的记性太好了,如果让她敞开说,三天三夜她都说不完。

其实,我哪里会算命,我只不过相信,世界上所有事情,都是有因就有果的。

比如刚才地包天讲的那只胖花猫,因为她太贪吃,几乎是来者不拒,连下了鼠药的食物也敢吃,所以一命呜呼;再比如那头长寿的猪,他身上肉都没有,根本就进不了屠宰场,所以他想活多久,就活多久。

  “猫哥,你算算我的命,好不好

”   性格决定命运。

地包天的命应该不错,因为她的性格很好,经常说一些谁听了都高兴的话,所以无论是人,还是猫和狗,都喜欢跟她在一起。

这样的动物,容易得到帮助,也容易得到满足。

满足了,便快乐了。

快乐是一种生活质量。

因为生活质量好,所以命好。

  当然,这种“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论,即使跟地包天这种头脑简单的京巴狗说了,她也不懂。

  “我就算算你今天的命吧

”我故弄玄虚,“今天上午,你遇到的猫朋狗友对你会比较冷淡。

下午呢,会好一点。

”   到了公园,见到那些狗和那些猫,地包天又像久别重逢的样子,热情似火地扑上去想和他们拥抱。

可是那些狗和那些猫都巧妙地躲开了,对她的确很冷淡。

  “怎么会这样呢

”地包天一脸无辜,“我又没有得罪他们,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

好无情

”   可怜的地包天,她哪里知道,这都是她嘴里的蒜臭味惹的祸。

  “猫哥,我真服了你了,你给我算的命真准

”   我和地包天沿着翠湖岸边,寻找着牧羊犬和他的保姆狗的踪影。

  金色的阳光照射在翠湖的水面上,像铺上了一层亮闪闪的碎金子。

  冬天的太阳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好舒服

真想趴在那块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大石头上,好好地睡一觉。

可是不行啊,我心里一直挂念着那两只狗。

  公园里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只狗的踪影。

  “猫哥,你知道那两只狗住在哪儿吗

”   “就在这公园附近。

”我还记得那两只狗的主人——那个红头发的小姐,昨天似乎就是这么对杜真子说的。

  “如果他们就住在附近,我们一定会遇见他们的。

”   地包天说得对,住在这公园附近的狗,都会到这里来玩,来散步。

  到了下午,公园里的那些狗、那些猫都来找地包天玩。

  地包天再一次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你说他们下午对我不会那么冷淡了。

算得真准

猫哥,你的祖先肯定是一只神仙猫。

”   头脑简单的地包天不知道,到了下午,因为她嘴里的蒜臭味儿不那么浓了,所以那些狗、那些猫才来找她玩。

  按照因果逻辑来推理,我就是这样算命的。

又一天 帅仔的保姆狗天气:天空阴沉得像一张苦大仇深的脸。

在这样的天空中下,心情会有些压抑。

  今天终于见到了漂亮的牧羊犬帅仔和他的保姆狗——那只长得像老头儿的腊肠狗。

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和地包天一直在苦苦地寻找他们。

  在今天这样的坏天气里,翠湖公园也显得十分肃杀,毫无生气。

公园里几乎没有一个游人。

  “我好害怕

”地包天缩着脖子,“猫哥,我们回去吧

”   “你怕什么

”   有时候,地包天真的很烦人。

  公园里只有你和我……我们还是到你家去看《猫和老鼠》吧。

我觉得你比动画片里的那只笨猫聪明多了。

”   地包天说的这话我爱听,可我不上她的当,她这是想把我哄回去。

  我问地包天:“你不想找那两只狗了

”   “找了几天都没找到。

今天这样的鬼天气,除了你和我,谁还会出门

”   地包天的话没有动摇我的决心。

一想到保姆狗老头儿那幽愤的眼神,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保姆狗也许就喜欢带着帅仔,出没在这样的鬼天气里。

  还是像往日一样,我和地包天先沿着湖边散步。

湖面上已结了一层薄冰,亮晶晶的,散发着刺骨的寒气。

  “好冷啊

好冷啊……”   地包天穿着一件缎面的棉背心,还冻成这样。

唉,这些宠物狗真娇气

一到冬天,他们就会穿上衣服。

我不能想象,如果让我们猫也穿上衣服,那会多搞笑

  “哇噻

”地包天突然停止颤抖,定在那里不动里,“猫哥,你看见了吗

”   我看见了,是那只漂亮的牧羊犬

他正奔跑在围绕着那座假山的环形跑道上。

他长毛飞扬,他彪汉矫健。

  我很纳闷。

怎么只见帅仔,他的保姆狗老头儿呢

  我和地包天蹲在环形跑道边,等帅仔停下来。

可帅仔就是停不下来,他不停地跑,不停地跑,像疯子一样。

  我终于忍不住了,叫了一声:“嘿,帅仔

”   地包天也尖着嗓门儿叫到:“停

帅仔,停一下

”   帅仔停了下来,站在远处,却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不认识你们啊……”   “我们认识你啊

”地包天大摇大摆地向帅仔走去,“你长得这么帅,想不认识你都难。

”   地包天一向有超凡的交际能力。

  帅仔望着地包天:“你见过我吗

”   地包天把我推到帅仔的面前:“他见过你。

他可不是一般的猫呀,他会笑,他还会算命……”   地包天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一只会笑的猫、会算命的猫。

  帅仔看着我。

别看他体形高大,英俊彪悍,他的眼神却异常温柔。

  “你的保姆狗呢

”我东张西望,“他没来吗

”   “是他带我来的……可是,他不见了。

”   地包天比帅仔还急:“你不是跟他在一起的吗

他怎么就不见了呢

”   帅仔一脸迷茫地说:“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上山了

”   我们带着帅仔上了山。

这座人造假山不算高,但很大,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我们像搜山一样,把整座山都搜寻了一遍,还是没找到保姆狗老头儿。

  “我怎么回家呢

”   帅仔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我说:“我们送你回家吧

”   “我找不到回家的路。

” “你说什么

”地包天尖着嗓门儿嚷道,“作为一条狗,你怎么可以找不到回家的路呢

”   地包天觉得帅仔简直是在给狗丢脸。

可帅仔却不以为然:“反正有保姆狗带着我,我跟着他走就行了。

”   “你这么依赖他,哪天他把你丢了,你都不知道

”地包天气呼呼地瞪了帅仔一眼。

  “请你说话注意一点

”   地包天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帅仔的保姆狗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

  这保姆狗真是神出鬼没似的,我都没看见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的声音像他的那张脸一样,阴沉可怕,让我毛骨悚然。

  我给保姆狗老头儿赔了一个笑脸,他却冷冷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心里提防着我。

  “嘿,老头儿,我们交个朋友吧

”   交朋友是地包天的一大爱好。

她热情似火地朝保姆狗老头儿扑去,老头儿却带着帅仔转身就跑。

地包天望着保姆狗冰冷的背影,愣住了。

  “快,跟上

”我扭头对地包天说。

  老头儿带着帅仔抄近道跑出了翠湖公园。

  “注意隐蔽

”   地包天穿着鲜红的背心,太容易暴露目标。

  七弯八拐,我们跟到一条小巷。

我亲眼看见老头儿和帅仔钻进了一道绿色的栅栏门。

  地包天要往里面钻,我拖住了她。

  “咱们都来了,干吗不进去

”   “你觉得那老头儿会欢迎你吗

”   地包天叹了一口气,耸拉着脑袋,退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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