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城大学 57美分的故事是真的吗
当飞鸟触动心弦,我学会了爱.----题记曾经,苦痛,伤悲无数次地刺痛我的心房;曾经,想逃离这个喧嚣的城市;曾经,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爱.直到有一天,飞鸟邂逅了我的心,擦出绚丽的火花......《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我曾伤痛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过'死亡',我很高兴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谁不曾苦恼过 然而在失落与苦痛中,泰戈尔选择了爱,爱自己的生命......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 风也没动,幡也没动,美也好,丑也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何必庸人自扰 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太阳穿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我赞美《飞鸟集》中的泥土,因为泥土饱受人侮辱,却以花朵为回报.这一切一切都是爱,对他人的爱.它是那么地无私,却又那么地真实.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泥土.人与人之间每多一份爱,心与心的距离就近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我想,到我垂垂老去的某一天,我会自豪地说:我曾经爱过了.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我热爱这个世界,才生活在这个世上.博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当你没胃口时,就不会抱怨食物.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失意时,请别抱怨,请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泰戈尔的爱就像海波一样荡漾开来,遍及全世界.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亮的绿叶而闪耀着,我的心伴着阳光的抚摸而欢唱;我的生命因与万物一同遨游在空间的湛蓝,时间的墨黑中而感到欢喜.绿叶,阳光,生命的万物,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美得无法言喻的世界;泰戈尔与飞鸟为我们提醒幸福,歌颂美,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爱生命,不爱世界 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闹,淹不去我对爱的赞美.岁月的沧桑,或许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不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我也愿作一个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不求在这里带来我的影响,只求用我的爱,留下我成长的气息.2“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
”我留不住夏天的飞鸟,但我看到了那些素淡得近乎轻灵的诗,它们如同那夏天的飞鸟,越过窗子,飞进了我的生活,或者更近的地方。
我一直是只喜欢唐诗宋词的,虽然有时只是纯粹觉得读起来朗朗上口而已。
对于外国诗歌却是一向敬而远之的,总觉得好象怎么都不明白作者要说的是什么。
所以当这只“夏天的飞鸟”飞来时,我有些不知所措。
书的扉页上,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微蹙着眉,眼眶深陷,目光深邃,我想他正在思考,因为他说,思想以独特的语言喂养自己,从而茁壮成长。
他是泰戈尔,“印度的诗哲,东方的智者”。
不过我觉得他更像一个辛勤的园丁,他用心倾听自然,再将那些五彩的故事汇成甘甜的泉水,然后浇灌出了一朵朵朴实而芬芳的花朵,比如,<<飞鸟集〉〉。
书很薄,只要你愿意,几个小时就可以翻完;诗很短,只要你愿意,一眼便可以看完一首。
可我看得很慢,这是从前不曾经历过的,因为我想跟着那一行行小诗,走近某个未知的领域。
它可能是一片宏伟的瀑布,因为我看到“瀑布歌唱着:‘我得到自由时也就有了歌声。
’”;它可能是一座美丽的花园,因为我看到“蜜蜂在花丛中采蜜,离开是时低语道谢。
花哨的蝴蝶却相信花儿应当向它致谢。
”;但更多的时候它是一个朴素的智慧背囊,因为它会告诉我们“我们最谦卑时,才最接近伟大”让我们学会拥有自尊的低头,它会告诉我们“‘大’不怕与‘小’同行,‘中’却避而远之”让我们懂得真正的谦虚。
所以每次打开那本小小的诗集,我就好象开始了一次攀登,每向上一步,就可以看到更远一点的风景,那是一种豁然开朗的精神愉悦。
当然,现在的我只是仅仅窥得了那神秘花园的一隅而已,有太多的为什么在等着我。
不过这样的思索过程也是相当有趣的,比如,小狗怀疑宇宙密谋篡夺它的地位,我一直不明白小狗和宇宙有什么关系,小狗的地位指的又是什么。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话,在这里显然不是很管用。
最后,我只能这样对自己解释,那个睿智的老者有着比儿童还要丰富的想象力,而且他还能听懂万物的语言。
或者,也许这仅仅是抒发一种莫名的感情而已。
酒能醉人,大家都知道。
其实诗也是一样的,越是弥经时间沉淀岁月洗礼的诗越是香醇醉人。
它们所不同的是,酒能掩埋你的愁绪,发酵你的快乐,而诗,它会消融你的苦闷,储存你的幸福。
所以,不妨,随着夏天的飞鸟一起沉醉东风,一起醉诗。
2人人心中都有一股泉水,日常烦乱的生活也许埋藏了它流动的声音,当在半夜醒来,你会从你的心灵深处听到突然的声音,那是你的心在流出潺潺的泉水。
它从你的灵魂里流出,它是你生命的召唤。
一颗心,一种心境,可能伴你走向成功与辉煌,也可能毁掉你一生的理想与追求。
一颗心,决定一切。
爱心征服一切在我的家里,常常会起风波,妈妈爱唠叨。
由于我爸做什么事都小心,而且特别认真,细致,所以妈妈有时会厌烦。
爸爸的脾气本来不好,时不时两人就会吵架。
一天晚上,不知又是什么原因,爸爸妈妈又吵了起来。
过了一段时间,家里总算风平浪静。
我认为家里的“风波”都是由妈妈的唠叨引起的,而且这时常影响到我的学习,所以我有一段时间憎恨她,甚至抱怨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妈妈,我恨这个家的一切。
不经意地,我看到了泰戈尔的诗《飞鸟集》,于是细细品读起来“我是一个在黑暗里的孩子”“我从夜的孤单里向您伸出我的双手,母亲。
”这又使我想起了母亲,还带着一丝怨恨。
直到一次我放学回家,回去得很晚。
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想回家。
当我推着自行车走到大路口,我发现了妈妈,她一个人,漆黑的夜里,孤零零的站在大路的一旁,月光如泪,浸湿了我的心灵。
我哭了,这又使我想起了泰戈尔的诗,想起了那个黑暗中的孩子。
爱心可以使一位母亲为了找回自己的孩子爬上那座连最强壮最能干的人都无法攀登的大山,为了自己的孩子,母亲可以献出一切,甚至是生命。
信心战胜一切“天空中不曾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泰戈尔说。
是的,虽然我们为了某件事确实付出了很多,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结果可能会出乎意料。
其实,这世界并不完美,人生不可能没有遗憾,面对这样那样的结果,你应该敢于说:“我无悔,我奋斗了。
”坦然的面对,是一种洒脱。
一时的失败不会摧毁人生的信念与追求,只要你还有那种勇气,那种信心,那种斗志,成功最终会属于你。
如果你放弃了,如果一次的失败就淹没了你的心田,那么你就会失去一切。
没有当年周公的自信,怎么会有赤壁大捷,没有当年康熙大帝的自信,北京城恐怕好几次改名换姓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掉自信。
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打倒。
虚心铸造一切“果实的事业是尊贵的,花的事业是甜美的,但是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叶是谦逊的,专心垂着绿的。
”“当我们是大为谦卑的时候,就是我们最于伟大的时候。
”-------泰戈尔一个成功者,除了具备爱心,信心外,还应该有谦逊的美德。
“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已经成为古训。
如果你有纪律,就应该懂得放长线钓大鱼,不会只图一时之快。
就应在完成工作后默默承受满足感,而不是四处张扬。
否则,它会为你招来许多麻烦,站得最高的人通常是摔得最痛的人。
让我们都来做绿叶吧,为春天献一丝新绿,为夏天献出一片绿荫,为秋天渲染一片金黄,为冬天献出一颗生命。
朋友,快乐起来吧
用自己的爱心,信心和虚心面对未来的生活吧
面对未蓝的天空,让我们喊出自己的豪情壮志,让我们选准生活的目标,勇往直前,也许一切的一切将在明天实现。
失意的时候,不妨读一读泰戈尔的诗,也许它会给你很多的人生启迪。
3如果你因失去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飞鸟集》 我喜欢《飞鸟集》,因为这里的每一首诗,每一句话,短小而精悍。
甚至比《论语》还要简洁。
而且每一句构思奇妙,意蕴耐人寻味,韵律优美流畅。
都在揭示人生的真谛。
我对《飞鸟集》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
正所谓“温故而知新”,每读一遍,我都能从中体会到更深的含义。
开始,我是泛泛而读的,只感觉到了语言的微妙.每天读几行行,可以忘掉一切烦恼,但从中并没有体会到什么,只感觉有一种朦胧的月色美。
当我读第二遍时,速度放慢了些,细心地寻找文字的来源,美的源泉。
原来,世上一切微小而不起眼的事物,泰戈尔能用异样的内在的沉刻的情绪,敏锐地审视社会现象,经过艺术概括、提炼、揭示事物的本质。
并用音乐似的词句,写出来给我们看。
泰戈尔真不愧是驰名世界文坛的印度大诗人啊
后来,我干脆大声朗读《飞鸟集》,把它的那种奇妙的美从内心彻底的释放出来。
在读的过程中,我也从一些诗中体会到了某些哲理,如 “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
是那最好的选择我。
”这告诉了我们不用在意结果,它是不能由自己选择的。
只要努力,用心,好的结局一定会跟随你;“我的存在,对我是一个永久的神奇,这就是生活”这告诉我们要有自信,相信自己.所谓“ 不动笔墨不读书”,后来我也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从中所领悟到的哲理都记录了下来。
在欣赏《飞鸟集》的同时,我也在读泰戈尔他自己.他钟情于自然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他能娴熟地状写幕云旭日、芳草碧树、繁星清泉。
他对年轻一代表示了殷切的期望与真诚的关怀。
总之,他的诗,可谓探索世界的总结。
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是不拒绝生命,而能说出生命之本身。
我对《飞鸟集》的感情,一向是敬而不畏.对《飞鸟集》的感觉,一直是和蔼而温暖的.现在,我的日记本上,时而也会出现像《飞鸟集》里面那样的小诗。
如:诗人的每一个步伐,都在解释着诗的意义;每个女孩都想当明星,每个男孩都想当总统:诗人干吗要写诗呢
他本身就是诗了…… 《飞鸟集》里的语言,是世间最和谐,最美妙的音乐。
它里的每一首诗,都是一件精美的艺术,都蕴涵着深刻的哲理。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25 11:37 1.《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2.《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
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她描写的简。
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
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3. 她没有双亲,没有钱财;她是男人世界中的一个弱女子;她不漂亮,却有着坚强的个性,这使她在世人眼里更加失去了魅力,因为她不会对别人逆来顺受。
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
”狠狠地回击
这便是简爱对一切不公与歧视的反抗,于是,她成为里德太太恨之入骨的坏女孩;于是,她在特恩费得庄园找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尽管这份真爱来的艰难、曲折。
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简爱》是在英国宪章运动之后,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随着经济危机的首度出现而空前激化,压迫和歧视如同逸散的空气遍布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
夏洛蒂在此时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形象,拒绝接受世人给于她的卑微地位。
世人看到的是她的种种劣势,告诉她对生活不要有太多奢望,而她要求世人接受她的本来面目。
勃朗特姐妹似乎秉承了某些叛逆和反抗的个性,《呼啸山庄》的主人公希刺克厉夫同样与命运和社会的不公绝强地抗争,甚至为了爱情而不惜走向极端。
但不同于这些人物的是,海伦伯恩斯选择了承受“平静地生活,期待着终结”,因为“生命太短暂了,没有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
”我想,并不能断然否决海伦的人生态度,尽管她最终死在了洛任德。
或许,在某时某地,海伦的生活态度才是明智的。
但简爱的反抗——或者说是挣扎,毕竟成就了一段美好的人生,她的执着换来了半生的幸福。
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
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
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简爱不服从冥冥中的注定,一次又一次打破命运的安排,选择自己的路。
在世人看来,她可能微不足道,但却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她也许不漂亮,却值得他人爱。
4.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5.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
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
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
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
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
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
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
包括简爱。
海伦因小事受鞭罚,简认为这是无法忍受的。
她说:“要是他用那个鞭揍我,我会从她手中夺过来,我会当着他的面把它折断。
然而海伦却以圣经中的以德报怨,告之以忍耐既然无可避免就非忍受不可,命中该你忍受的事如果你说受不了,那是软弱和愚蠢的。
简惊异而无法理解这种信条,也无法理解和赞同她的宽容,然而她感觉到了海伦是“凭借一种我所看不到的光来考察事物的”。
(本段有所引用)简的反抗精神固然自然率直,令人振奋,但海轮的坚忍宽容更显豁达而耐人寻味。
海伦的超凡在于她能够把真正的智慧和勇气施及他人。
在简受到勃洛克赫斯特的诽谤和污辱时,她看到海伦眼中闪出奇怪的光芒。
而且明了那是高智慧和真勇气的流露,凭借着这圣光的支持,简抑制住将要歇斯底里的发作。
但简只能以此抚慰自己无助又不安的灵魂,却无法踏入海轮的精神殿堂。
(本段有所引用)这也正说明了海伦的超凡脱俗。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竟有如此虚怀若谷的气度和容纳百川的胸襟,真是可钦,可敬
然而,天使终归是要回返天堂的——她永远的家。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
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
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
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
我欣然,释然。
“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6.“我贫穷,低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走过坟墓时,我们都是一样的。
”这是《简爱》里的一句令我记忆犹新的话。
是啊,知识垫高了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自卑的呢? 《简爱》里渗透了女性独立、自尊的意识。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但她却始终追求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
追求男女精神平等的理念中。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
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
所以,最终她和罗切斯特实现了精神的平等。
简有着非一般的毅力,正是有了这种毅力,使她的付出有了结果。
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
简能从不幸中铸就了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她的超越
简的那份纯洁,使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
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了。
开始有金钱、地位的新生活。
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排斥“空花瓶”的存在,好看而不好用,看久了会令自己厌烦,而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岁月的流逝不仅不会减损她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风采,从而拗过了流年。
上了年纪后,失去了水灵的外貌,还能像花一样散发幽幽的馨香,给人滋润肺腑的愉悦,百闻不厌。
简的那份纯洁,使她毅然地回到已失去了金钱、地位,而且双眼被房梁砸瞎了,孤寂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的罗切斯特的身边。
简很明白,钱是人生的财富,但人生财富不止是一种。
即使罗切斯特烧穷了、烧丑了、烧平等了,她仍然要照顾他。
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
高贵的生命,往往懂得优雅的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
简生命的高贵,源由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
简的不造作,使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深深的敬佩着,她的无取舍、无凡无圣,把生活的步调放得那样地宽容、自尊。
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
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7.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
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
斯坦福大学的由来
解读艾弗森 A------answer(答案)他的绰号,他一直这样称呼自己,尽管没有一个人这样认为,人们在这位训练迟到,球风奇独,和教练关系总是处理不好的小个子身上看到的只有“问题”。
但他从未改变过自己,他顽强走着自己的路。
直到有一天我们都开始叫他“答案”,但是他没变,变的是我们。
不是世界改变了他,而是他改变了世界。
B------broughton(步朗顿)他的生父,这位打过组织后卫的父亲留给他的只有一个名字“ALLEN”。
他在IVERSON的一生中没有为他付过半美分,直到97年入狱,才和艾弗森见过3次面。
父亲的抛弃使IVERSON小小年纪就知道人世的辛苦,佛尼吉亚的臭水沟造就了AI坚韧的性格,幸好上帝是公平的,他遇到了一位好继父福利曼。
在他和母亲的引导下AI最终放弃了橄榄球,选择了篮球
C------CHARACTER(个性)毫无疑问,IVERSON也许是NBA中最有个性的一名球员了,曾几何时,IVERSON这个词就意味着叛逆。
过膝的运动裤,一身的纹身,特立独行的作风给NBA 世界里带来了一股观念上变革的风暴。
要不你可以看看今天有谁还穿着STOCKTON式的紧身裤。
D------doubt(怀疑)183的身高,74KG的体重,选秀大会上他在无数人疑惑的目光中当上了状元秀,几乎所有人都在质疑克罗斯的这个选择,但IVERSON马上用最佳新秀封住了所有人的口,当人们怀疑他的身高是否会成为76人防守的漏洞,他立刻用抢断王让所有的高个后卫明白这里行不通的,现在很多人都在怀疑他的身高将限制了他的发展,使他无法达到JORDAN的高度,就让我们来看看IVERSON是怎样打破这个疑问吧
E------enemy(NBA的敌人)他曾经被STERN称为NBA的敌人,几年后他却成为了NBA最大的摇钱树之一。
F------friend(朋 友)他有很多朋友,但却因此受到无数的指责,但IVERSON却从未因此而离开他们,因为在别人眼里的这些小混混,却是他从小一起过苦日子的铁哥们
其实我们还应该感谢他们中的很多人,正是因为他们对IVERSON的呵护,才使AI没有走上歧途。
G------Georgetown(乔治城)在一次入狱的经历后,很多本来已经向IVERSON伸出橄榄枝的大学都纷纷收起了他们的笑容,谁也不会理会这个有“前科”的孩子,避之都还惟恐不及。
但是乔治城大学这个培养了众多优秀中锋的篮球名校却给了IVERSON一次新生的机会。
IVERSON不负众望,大一时一举拿到了NCAA大东部最佳新人和最佳防守球员的荣誉。
H------hairs(发型)和JORDAN一样,IVERSON领衔着NBA的发型新潮流,当年JORDAN把头剃成光头,引来了无数人的效仿。
而IVERSONZ在1997年2月全明星周末把自己发型改成地垄沟式并开了NBA的先列以后,几年之后这个发型已经成为了NBA最流行的发型,这个来源于美国街头黑人的发型也表示着IVERSON从未忘本
I------injure(伤病)伤病这个词总是和IVERSON联系在了一起,带伤上阵对IVERSON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但是伤病从未击倒过他,他把一只本该在医院里的球队带到了总决赛,但伤病确实是IVERSON冠军之路上最大的一只拦路虎,我们只能祈祷,多年的伤病不要影响了AI的职业生涯
J------Jordan(乔丹)“我没有必要尊敬任何一个人。
”年少轻狂的他在50大巨星面前说出的这样一句话,结果招来了无数人的口诛笔伐。
虽然当时乔丹没说什么,但是以巴克利为首的老一辈巨星却和IVERSON展开了一场口水战,要不是红衣主教出来劝解,IVERSON当时甚至想退出新人战。
可是谁又知道当母亲用一年的积蓄为他买了一双AIR2时他流下的眼泪。
K------Kobe(科比)IVERSON也许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默默的坐在新秀候选室角落的高中生会成为他今后最大的对头,虽然他们在场上没有几次直接交锋的机会,但是这两个人一直在默默的较劲,从新人王到得分王,之后到常规赛MVP,IVERSON始终压着KOBE一头,但却始终没有得到比KOBE更好的评价,他深知要超过KOBE,唯一的方法就是带上总冠军的戒指。
L------lonely(孤独)他是一个孤胆英雄,JORDAN有PIPPEN,O‘NEAL有KOBE,但是他没有,MUTOMBO,SNOW,MCKIE都无法为他分担一点得分任务,不知道他每次孤身一人的在高个子堆里杀进杀出时,会不会感到那一丝的寂寞 M------MVP(最有价值球员)这个奖杯是他最珍贵的一个,对他来说比10个得分王还值钱,因为这是世人第一次肯定了他的价值
这个奖杯让所有指责他的人闭上了嘴巴,让无数人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让历史记下了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小个子。
现在他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总决赛的MVP
N------NBA 生活的窘迫使他在大二时就加入了NBA,使他放弃了NCAA冠军的梦想,使他和恩师汤普生最终不欢而散,但是母亲不用再整天想着怎么对付长长的帐单,姐妹不用再为学费而发愁,为了这些他可以放弃。
O------opponent(对手)在后卫如云的东部,IVERSON要面对的对手有很多,猛龙的CARTER,雄鹿的ALLEN,魔术的T-MAC,还有网队的KIDD都在侵食着他的领地,甚至连老JORDAN都要来分一杯粥,他已经成功的从这些人中突围了一次,但是第二次呢
让我们等待吧
P------Philadelphia(费城)这是他的城市,也是他第二个故乡。
IVERSON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象征,就象当年JORDAN之于芝加哥一样。
这里有着悠久的篮球历史和一群可爱的球迷,当他看到球迷打出的“WIN OR LOST THANK YOU
”的时候,心里一定在庆幸着自己来到这样一个美丽的城市吧。
Q------question(问题)问题青年,在情人节之夜的一次冲突和一次荒唐的判决使IVERSON遭到了4个月的牢狱之灾,尽管录象已经显示了他当时并没有参加打斗。
要不是黑人洲长维尔德的帮助他还将蹲上15年。
但是牢狱的生涯却使这位问题青年进一步认识了现实的残酷,知道人们是怎么对待穷人和富人的
R------REEBOK(锐步)1996年IVERSON还是个新秀时就和运动鞋三大场商之一的REEBOK签定了5年4000万的合同,从最初的QUESTION系列到现在ANSWER四代,IVERSON鞋已经成了美国最畅销的品牌之一。
S------speed(速度)速度是IVERSON在NBA中立足的最大武器,闪电般的速度会令每一个防守者感到害怕,他的跨下运球加上幅度极大的晃动连PIPPEN这样的防守专家在比赛后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防不住。
看看他那个把JORDAN玩弄于股掌之中的镜头,你就知道他有多快了
T------tattoo(纹身)他全身上下22处纹身,从脖子上的“忠”到强者生存的座右铭,甚至还有可笑的网球规则,无处不显示着自己率真的个性。
U------unconquerable(不可征服)不可征服是IVERSON精神中最核心的部分,你可以把他打败,但却无法征服他,连续两年被步行者淘汰出局并没有冷却他的雄心,想想他面对斯台普满场的嘘声时使劲的鼓掌,你就可以知道他为什么会被称为JORDAN精神的继承人 V------victory(胜利)IVERSON得分,76人输球。
长久以来这已经成了一个定势,这也是指责IVERSON自私的人一直以来最好的理由,但是谁也无法否认IVERSON对胜利的执卓,得高分输球的历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W------women(女人)IVERSON一生遇到一个伟大的女性,就是他的母亲ANN IVERSON。
她每天要工作14个小时来维持着一个家,又要防止IVERSON走上歧途。
她就是这样一步一步把IVERSON拉扯大,IVERSON无法容忍任何人对他母亲的不敬,他甚至可以因为著名经纪人佛尔克对自己母亲的傲慢而二话不说的将他解雇,NBA里论孝顺恐怕无人能出其右了。
X------X(未知数)96年的那一届新秀是公认的10年来质量最好的一届,其中有KOBE、CAMBY、MARBURY这些高手,但是由于他们轻狂的个性使他们被人称为未知的一代,IVERSON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事实已经证明,那一届的新秀已经在自己各自的球队里挑起了大梁,已经成功的从JORDAN、MALONE们那里接过了接力棒。
NBA的未来属于他们,属于IVERSON
Y------young(年轻人)IVERSON的事例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从贫民窟里出来的黑小子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天皇巨星。
他已经是无数年轻人崇拜的偶像,也是那些生活在贫困中的年轻人奋斗的目标。
他向所有年轻人诠释了美国梦的含义。
Z------zilch(平常人)和IVERSON站在一起你能感觉他是一名篮球运动员吗
他给人的感觉就像在隔壁球场打球的大哥哥。
正是这种接近正常人的身高为他带来了很高的人气,这也是他的亲和力是KOBE、O‘NEAL们无法相比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IVERSON是美国青少年球迷中人气最高的一位)
美国第一任总统是谁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 尊称:美国 国父 出身:种植园主 学历:小学 职业:军人、政治家 军衔:六星上将、General of the Armies of the United States、联邦大元帅 党派:联邦党 姓名: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 星座:双鱼座 出生:1732年2月22日,威斯特摩兰县 死于弗吉尼亚,1799年12月14日,弗农,弗吉尼亚山 所属政党:联邦主义者 资产来源:遗产继承、种植园收入 宗教:圣公会 职务:大陆军总司令、总统 夫人:玛莎·丹德里奇 子女:无 参与的战争: 法国印第安人战争:1754年—1763年 在华盛顿22岁的时候,华盛顿无意间成为了法国印地安人战争(French and Indian War)的导火线之一。
这场殖民地所参加的第一场战争起源于1753年,法国人开始在当时属于弗吉尼亚州领土的俄亥俄谷地(Ohio Country)建立许多堡垒,这是法国人的战略之一。
法国人得到当地原住民的支持,试图阻止英国人继续向西扩张他们在美州的殖民地,并阻挡殖民地内的英国军队。
维吉尼亚州的总督是罗伯特·丁威迪(Robert Dinwiddie),当时担任少校的华盛顿替他向法国指挥官递交了最后通牒书,要求法国人离开。
华盛顿将过程透露给当地的报纸,而他也因此成为传奇人物。
但法国人拒绝撤离,因此在1754年,丁威迪派遣了刚升迁中校的华盛顿率领维吉尼亚第一军团,前往俄亥俄谷地攻击法国人。
华盛顿率领军队伏击了一队由法裔加拿大人组成的侦查队,在短暂的战斗后,华盛顿的印地安人盟友Tanacharison族人杀害了法国指挥官Ensign Jumonville,接着华盛顿在那里建立了一座名为Fort Necessity的堡垒,但在数量更多的法军和其他印地安人部队进攻下,这座堡垒很快便被攻陷,他也被迫投降。
投降时华盛顿签下一份承认他刺杀了法军指挥官Jumonville的文书(因为这份文书用法文写成,华盛顿根本看不懂),而这份文书导致了国际间的事变,成为法国印地安人战争的起因之一。
这场战争也是七年战争的一部分。
华盛顿稍后被法国人假释,在同意一年之内不返回俄亥俄谷地后被释放。
华盛顿一直渴望加入英国军队,当时殖民地的居民都对此不感兴趣。
他在1755年终于等到机会,当时英军发动远征,试着重新夺回俄亥俄谷地。
远征行动在莫农加希拉河战役(Battle of the Monongahela)中遭受灾难性结果。
相当不可思议的,华盛顿的外衣被四发子弹击穿,但他仍毫发无伤,同时他冷静的在炮火中组织军队撤退。
在维吉尼亚州,华盛顿成了英雄人物,虽然战争的重心已经转移到别处,他继续领导了维吉尼亚第一军团好几年。
在1758年,他随着John Forbes将军展开另一次远征,成功的将法军驱离了Duquesne堡垒。
华盛顿最初军事生涯的目标是希望成为正规的英军军官—而不仅是殖民地民兵的军官。
但他一直未获升迁,因此他在1759年辞去了军职,并与马莎·丹德里奇·卡斯蒂斯结婚,她是一名已经育有两个小孩的富有寡妇。
华盛顿和她一起扶养这两个小孩:约翰·帕克·卡斯蒂斯和马莎·帕克·卡斯蒂斯,稍后他还扶养了她的两名孙子女,但华盛顿从没有自己血亲的小孩。
新婚后他们搬到弗农山居住,过着绅士阶级农夫和蓄奴主的生活,他并当选了维吉尼亚当地的下议院议员。
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1783年 在1774年华盛顿被选为维吉尼亚州的代表前往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
由于波士顿倾茶事件,英国政府 关闭了波士顿港,而且废除了马萨诸塞州的立法和司法权利。
殖民地在1775年4月于列克星顿和康科特与英军开战后,华盛顿穿着军服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他是唯一一个这么做的代表,表示了他希望带领维吉尼亚民兵参战的意愿。
麻萨诸塞州的代表约翰·亚当斯推荐他担任所有殖民地的总指挥官,并称他拥有担任军官的才能...极大的天份和普遍的特质。
因为亚当斯了解到,确保南方的殖民地能与北部殖民地合作顺利组成大陆军团的最好方法,便是推荐一个南方殖民地人士担任总指挥官。
华盛顿在1775年6月15日经由大会选举无异议支持成为了总指挥官,虽然很舍不得离开心爱的维吉尼亚家园,华盛顿接受了指挥官职位,并宣称我不认为我能胜任这个指挥官的光荣职位,但我会以最大的诚意接受职位。
华盛顿并宣称除了必要的开支外,不须付给他任何额外报酬。
就这样,华盛顿于7月3日在麻萨诸塞州的剑桥担任了全殖民地军队的总指挥官。
华盛顿在1776年进攻波士顿,利用稍早在提康德罗加堡垒所夺取的火炮阵地,得以俯瞰整个波士顿港,最后将英军逐出了波士顿。
英军指挥官威廉·何奥(William Howe)下令英军撤回加拿大的哈利法克斯。
华盛顿接着率领军队前往纽约市,预期英军将发动攻势。
拥有压倒性军力的英军于8月展开了攻势,而华盛顿所率领的撤退行动却相当笨拙,几乎全军覆没。
他也在8月22日输掉了长岛战役(Battle of Long Island),不过得以撤退大多数的军队回到大陆。
在接下来又输掉了几次战役,使得军队仓卒混乱的撤离了新泽西州,此时美国革命的未来岌岌可危。
在1776年12月25日的晚上,华盛顿杰出的指挥重整旗鼓。
在这场特伦顿战役(Battle of Trenton)中,他领导美军跨越特拉华河,突袭黑森雇佣军(Hessian)的兵营。
并接着在1777年1月2日的晚上向查理斯·康沃利斯(Charles Cornwallis)率领的英军发动突袭,这次奇袭振奋了支持独立的殖民地阵营的士气。
在1777年夏天,英军发动了三路并进的攻势,一路由约翰·伯戈因(John Burgoyne)率领从加拿大向南进攻,一路由威廉·何奥率领攻击当时殖民地的首都费城。
而华盛顿撤往南方,却在9月11日的布兰迪万河战役(Battle of Brandywine)中遭受惨败。
为了击退英军而发动的日耳曼敦战役(Battle of Germantown)则因为浓雾和军队的混乱而告失败。
华盛顿和他的军队只得撤回环境恶劣的佛吉谷(Valley Forge)艰难的渡过冬天。
在1777年至1778年的冬天,是大陆军(和政治上的革命运动也是)战况及士气最恶劣的时刻,大陆军遭受了极大的战损和恶劣的生活环境。
但华盛顿依然坚定着指挥军队,并持续向后方的殖民地大会要求更多补给,使大陆军能克服寒冷的冬天,逐渐回复士气。
2月时一名曾服役于普鲁士军参谋部的军官弗里德里希·冯·施托伊本(Friedrich von Steuben)前来佛吉谷,自愿帮忙训练华盛顿军队,以使他们能在战场上能和英军相较量。
施托伊本在佛吉谷的训练改进了战术和作战纪律,大幅增进了殖民地军的战力,成为了殖民地军得以摆脱乌合之众状态的分水岭。
在佛吉谷的训练告一段落时,华盛顿的军队已经焕然一新了。
华盛顿接着率领军于1778年6月28日的蒙茅斯战役(Battle of Monmouth)中攻击从费城前往纽约的英军,与英军打成平手,但英军分裂殖民地政府的企图于是失败了。
由于这场战役的胜利,加上一年前于萨拉托加战役(Battle of Saratoga)中击败了伯戈因率领的入侵英军,情势逐渐好转,英军显然无法攻克整个新国家,因此法国决定正式与美国结盟。
乔治·华盛顿 由约翰·庄柏(John Trumbull)所绘, 1780年在1778年后英军最后一次的试着分离殖民地,这次英军集中于南方地区。
华盛顿的军队并没有直接攻击他们,而是前往驻扎位于纽约的西点(West Point)军事基地。
在1779年华盛顿命令5分之1的大陆军展开沙利文远征(Sullivan Expedition),对那些与英军结了盟且常攻击美军前线堡垒的易洛魁联盟的6个部落的其中4个发动攻势。
并没有战斗发生,不过至少摧毁了40个易洛魁村庄,使这些印地安人被迫永远离开美国,迁徙至加拿大。
在1781年美军以及法国陆军和海军一同包围了康沃利斯在约克敦的军队,华盛顿迅速前往南方,于10月17日接掌指挥美军和法军,继续围城战斗直到10月17日康沃利斯投降,10月19日,他接过了康沃利斯的投降宝剑。
尽管英军仍在纽约市和其他地点活动直到1783年,这场战役成了独立战争最后一场主要的战斗。
接着在1783年,随着巴黎条约(1783年)的签署,英国承认了美国的独立。
华盛顿解散了他的军队,并在新泽西州的洛基山(Rocky Hill)向追随了他多年的士兵们发表了精采的告别演说[4]。
几天后,英国人从纽约市撤退,华盛顿和殖民地政府重回城市,他于12月4日在纽约市发表了正式的告别演说。
应该指出的是,华盛顿的战术毫无特殊之处,既无开创性、也对军事历史毫无影响,而且他常在许多次战役中都犯下大错。
但他仍被捧为战争英雄,因为支持他的人们认为,由于他所主张的革命概念,美军也在战争中存活并持续战斗,使得美国得以维持独立持续至今。
华盛顿一直躲开与英军直接的冲突,避免了美军决定性的战败或投降。
他相当了解美军的弱点并且也限制了他们进行过于冒险的行动,并利用他勇敢的人格激励军队,使他们能撑过漫长而艰难的战争。
华盛顿在战争中选择了正确的战略,如同古罗马将军费比乌斯·马克西姆斯(Fabius Maximus)在第二次布匿战争的战略,持续的拖延敌人将能使英国人如同当年的汉尼拔一样,攻到了门外但却不得其门而入。
很快英国人将会了解到继续作战只是浪费资源,他们只能追击美军进行混战,却无法彻底捕捉到美军的主力。
华盛顿了解到这场战争将会经由外交途径取得胜利,而不是靠着士兵们。
纪念 在今天,华盛 总统山头像顿的脸庞和肖像通常被作为美国的国际象征标志之一,并也成为了旗帜和国玺的图像。
或许最普遍的就是1美元的钞票和25美分硬币上他的肖像了,在1美元钞票上所用的华盛顿肖像是由吉伯特·斯图尔特(Gilbert Stuart)所画的,这幅肖像同时也是早期美国艺术的重要作品。
华盛顿和西奥多·罗斯福、托马斯·杰斐逊、亚伯拉罕·林肯等四位总统一起被卡尔文·柯立芝所选上,他们的脸庞被刻在拉什莫尔山的巨大石壁上,成为美国最知名的雕像群之一。
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则以华盛顿为名。
华盛顿对于联邦政府哥伦比亚特区的建立有极大关联,也是他挑选了白宫的位置。
因此后来建立了华盛顿纪念碑以纪念他,纪念碑也成了华盛顿特区最著名而显目的地标之一。
华盛顿也在遗嘱中捐赠了一部分资金,以在当地建立一所大学,而这所大学后来便命名为乔治华盛顿大学也纪念他。
紧邻太平洋的华盛顿州也成为美国唯一一个以总统为名的州。
美国海军历年来的军舰也有三艘陆续以华盛顿为名。
目前仍在服役的是一艘尼米兹级航空母舰—华盛顿号航空母舰。
连接新泽西州和纽约市的桥梁也被命名为乔治华盛顿桥。
另外,一种棕榈科属的树木学名也被取名为华盛顿葵(Washingtonia)。
名言 :由于剑是维护我们自由的最后手段,一旦这些自由得到确立,就应该首先将它放在一旁。
先例是危险的东西,因此,政府之缰绳得由一只坚定的手执掌,而对宪法的每一次违背都必须遭到谴责,如果宪法存在什么缺陷,那就加以修正,但不能加以践踏
我希望我将具有足够的坚定性和美德,藉以保持所有称号中,我认为最值得羡慕的称号:一个诚实的人。
我们最稳当的保证人是我们自己的智慧。
不要承担你完成不了的事,但你一定要信守诺言。
求亿万富翁节检的例子,谢谢
4月初,瑞典最大的商业周刊《Veckans Affarer》报道说,宜家创始人坎普拉德拥有525亿美元的身家,高于比尔·盖茨的466亿美元,但宜家很快否认了这种说法。
宜家的创始人英瓦尔·坎普拉德总是乘飞机时坐经济舱,搭地铁上班,驾驶一辆开了十年的沃尔沃,还尽量不穿西装。
很久以来,在瑞典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要是坎普拉德失去了自律,在酒店客房的小酒吧里喝了一罐高价的可乐,那么他就会到杂货店去另买一罐摊平买这罐可乐的成本。
很显然,他是个节俭的人。
在1989年接受《财富》的一次采访中,他试图为自己总是用便宜货做辩解:“我很少再去洗一次性塑料杯了”。
这位“瑞典的比尔·盖茨”的传奇始于1943年。
那一年,年仅17岁的坎普拉德创建了宜家。
那时宜家是一家卖钢笔、画框、钱夹等廉价商品的邮购公司。
刚创业时,这个来自小镇的年轻人用自己村里拉牛奶的车送货。
1951年,宜家开始卖当地木匠做的家具;六年后,坎普拉德在瑞典开了第一家宜家店。
1985年,第一家美国宜家店在费城郊外的普利茅斯米廷开张,有三个美式足球场那么大。
现在,宜家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家具店,年销售额达122亿美元。
1999年坎普拉德不再担任首席执行官,但公司称他仍积极参与公司运营,并经常提出有关家具的创意。
毫无疑问,把家正式安在瑞士(因为税收更低)的坎普拉德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但其身家仍然是个谜,他有三个儿子,他们都在宜家工作(他喜欢说宜家是他的第四个孩子)。
宜家的组织结构使人几乎无法详细了解他个人的财务状况。
不过,至少有一点人们一致同意:坎普拉德烧钱的速度肯定比不上盖茨。
亿万富翁成龙的节俭生活
嫌饭店洗衣费太贵,每晚自己动手洗内衣裤; 贵为超级巨星的成龙日进斗金,但仍不改节俭美德。
他住得起豪华饭店,却嫌饭店洗衣费太贵,竟然每晚自己动手洗内裤和袜子。
他告诉洛杉矶时报的记者:“我住比佛利山饭店的时候,只用过饭店的香皂一、两次。
我会用浴帽把用剩的香皂包起来带走,在旅途中继续使用。
” 他指责年轻人缺乏节俭美德:“新生代都不爱惜香皂。
我们年轻时根本没有香皂可用。
”成龙主演的《尖峰时刻》在美国卖座超过一亿三千万美元。
他说正在筹拍续集。
成龙的节俭圈内皆知,但他并非小气,而是强调不浪费。
例如,拍外景住饭店,内衣裤成龙向来不假手他人,而是每天收工回去就亲自搓洗,除了饭店收的洗衣费太贵,也和他有一点洁癖有关。
成龙还有套洗衣哲学,他说自己除了当演员拍戏,又得当编剧导演和顾问群设计点子和剧情,每天收工回到房间,那一段搓洗衣物的时间刚好可以让他好好用脑子想事情,非常重要。
大明星自己洗衣服,的确不常见,所以每一次各地记者去外景地探访成龙时,他的浴室一定是热门观光景点,因为浴室里晾满了成龙的内裤。
成龙爱吃鲍鱼,也爱吃鲁肉饭,不管食物价值高低,能吃完不浪费就好。
拍《警察故事3超级警察》时,成龙率大队人马在吉隆坡拍摄,有天晚上外景队特别宴请前来采访的记者和各地嘉宾,成龙忙著穿梭在各桌间聊天打招呼,眼尖的他看到侍者从一桌上撤下空盘,盘子上还飘著几片菜叶,成龙立刻把盘子接过来,然后一一挑起菜叶吃了,再把空盘交给侍者拿走,让嘉宾们留下深刻印象。
从小过过苦日子,养成现在成龙凡事亲力亲为又节俭的个性,他觉得自己这一点很骄傲,也值得青少年学习。
成龙不怕别人知道,刚功成名就时,他也曾经像暴发户般的炫耀自己的财富,当然那种感觉是很空虚的,成龙找回朴实的自己后,觉得更开心。
不过,偶尔成龙的节俭也会带给同行者压力,例如和成龙同桌吃饭,如果点的餐没吃完,可是会被念的。
每年金马奖的庆功宴成龙都选在同一家餐厅举行,成龙有时会拿起一碗担仔面说,自己吃不完一碗,想和别人分一碗,其实那碗面很小,如果成龙都说吃不完,那同桌女士的胃口…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先听成龙说话,但是在别桌吃饭。
1、世界首富比尔·盖茨 人们说,比尔·盖茨不会弯下腰捡100美金,因为在他弯腰的4秒钟内,他拥有的公司创造的价值就有1000美元。
但是,就是这样的富翁生活却很节俭。
有一次,他和一个朋友到某地开会,他的朋友希望他把车停在高档的停车处,停车费用是12美元,但是他坚持把车停在普通停车处,他说,“钱是用来创造价值的,不是用来浪费的,为什么普通的停车位能停却去浪费多余的钱呢
”听到这些,他的朋友很敬佩,也把车停在普通停车处。
由此可见,衡量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拥有多少金钱,而是他用怎样的态度来对待金钱。
2、华人首富李嘉诚 “当用则万金不惜,不当用则一文不费。
” 对此理解最深的当属华人首富李嘉诚,他曾说,“要我马上拿出一个亿,我面不改色。
但谁在地上丢一分钱,我会立即捡起来”。
几年前,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李嘉诚说:“就我个人来说,衣食住行都非常俭朴、简单,跟三四十年前根本就是一样,没有什么分别。
”李嘉诚住的房子,仍是1962年结婚前购置的深水湾独立洋房,三十多年一如既往。
作为香港首富,他并没有住进顶尖级的豪宅区;李嘉诚有两艘游艇,已用了多年,现在已算不得豪华;最有目共睹的是李嘉诚的衣着:他常穿黑色西服,不算名牌,也比较陈旧。
李嘉诚自己曾说:“衣服和鞋子是什么牌子,我都不怎么讲究。
手上只戴电子表,也是普通的,已经用了好多年。
”李嘉诚在公司,与职员一样吃工作餐,他去巡察工地,工人吃的盒饭,他照样吃得津津有味;李嘉诚不抽烟、不喝酒,也极少跳舞,惟一的嗜好,是打高尔夫球。
他的个人生活如此俭朴,但李嘉诚为公益事业却一掷千金,确实令人深思。
很多认识李嘉诚的人都说,他是个不忘本的人。
1979年,捐资兴建潮州医院、潮安医院、汕头大学,此后多次在内地投资办厂。
1990年,为北京的亚运会捐资1000万港币,1998年,为长江特大洪灾捐资5000万港币。
无论是在事业的高峰期,还是在事业的低落期,他都不改自己的赤子之心。
3、亿万富翁麦卡锡 悉尼奥运会期间,一个主题为“世界传媒和奥运报道”新闻发布会正在进行。
发布会聚集了众多来自世界各国的记者以及一些国际知名人士。
发布会快要结束时,一直在前排就座的美国NBC公司副总裁麦卡锡先生,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大家十分惊讶,他们不知道这位亿万富翁何以有如此大失仪态的举动。
几秒钟后,在大家惊愕的目光下,麦卡锡先生从容自若地从底上爬起来,手里举着一根抽了一半的古巴雪茄——原来他的雪茄掉到桌子底下去了。
他对大家晃晃手中的雪茄,“请大家原谅我的失礼。
不过从一生下来,母亲就叮嘱我要爱惜每一个美分。
”这位亿万富翁一边拍打着裤子上的灰尘,一边自豪地说。
100美元纸币图
大国的崛起靠的是科技,国与国之间的较量说到底就是国民素质的较量,是人才的较量。
不客气地说,中国由于难以接受别人的教育思想,国民整体素质与发达国家的相比都不是一个等级。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研究过21种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后来相继消亡的文明。
结论是这些文明死亡的原因,无一例外,都不是他杀,而是自杀。
他们失去了创新的活力,被历史淘汰出局。
1876年,美国庆祝独立100周年的时候,在费城举办国际博览会,有37个国家参展,当时清政府也派出了展览团。
在这次博览会上,英国展出最新的蒸汽机车,美国展出大功率电动机和发电机,德国展出加工枪炮的精密机床,中国展出的是纯银打制的27套件耳挖勺和小脚绣花鞋。
这是就是时代的差距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代领导人比较重视教育、特别强调要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0世纪50年代初,提出要各校注意健康第一,学习第二。
他60年代中期又提出:课程多,压得太重,是很摧残人的,学制、课程、教学方法、考试方法都要改。
那个时代培养的中国人能通过在罗布泊艰苦卓绝的工作,在荒凉的黑土地上用血肉之躯推动起沉重钻机的悲壮来一砖一瓦地筑起了中国的大国实力。
就是今天,也是他们那代人还在艰难地承担着民族的重任。
但是,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人才选拔方式又恢复到应试为主,活像封建时代的科举、欧洲的中世纪。
笔者询问过最近到美国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他们连美国当代最杰出的理论《创造论》都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我们不排除从中国的中学、大学里出来的人也有一些具备真才实学、忧国忧民的人才。
但是,很大部分的人确是没有经过很好的素质教育,表现为缺乏理想、缺乏道德、缺乏爱心、缺乏责任心、只想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一群寄生虫、社会的垃圾。
中国现在的国民素质太低,中国的教育失败之极
叫天一声“请”
叫地一声“问”:中国真的能靠模仿日本崛起 日本当年走粗放式工业发展的路时,石油的价格才是几十美分,人家买得起;今天却已经涨到70元美金
日本战后可以大量地购买技术,三年内就可以消化吸收,而且又开发出新的技术。
而美国对中国采取的是高技术封锁,人家不卖给你
中国改革开放的智囊提出的非传统发展模式“增长、强国、富民、国家安全、提高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六大目标没有很高的国民素质和技术力量的大力提升能否持续
笔者看来,我们这一代输局已定,勿须怀疑。
大国的崛起是一项长远的战略,绝不可鼠目寸光、急功近利
中国一定要从基础教育抓起,大力提高下一代国民的素质,这才是真正的大国崛起战略。
亡羊补牢尤未晚矣
集举国之力改革教育,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和高科技是当务之急。
百年大计
巅峰时期的科比韦德艾弗森易帝哪个最猛男,哪个最菜鸟啊
易帝最猛了呗。
科神和AI呢,就个人来说,都是差不多的。
各有千秋,若是弄到篮球场上估计也是互爆,谁都防不住谁。
不过,AI的控球能力加速度是比较诡异的,科神的背身和后仰也是老牛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