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杰克伦敦读后感英文版

杰克伦敦读后感英文版

时间:2017-10-27 07:16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

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

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

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

”,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

”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

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

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篇写的还不错吧,也像学生作文,呵呵。

曾经有人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

”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上。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却又是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

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

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

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与搏斗。

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

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

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让我们永远热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杰克伦敦 读后感100字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作家杰克 伦敦写的,他的作品举世闻名,特别是在俄国,他的小说是该国外国文学中销量最大的书.1816年1月12日。

他出生于旧金山,他从小生活困苦,十岁上街卖报,十四岁当童工,又经过自修,考入加州大学,读了一个学期,又随潮水般的淘金省去了阿拉斯加,但他回家时没有淘到一粒金子,却带回来了丰富的素材。

读了这本书,我可以清楚的看到作者生命的坎坷,看到基德身上固执的性格,梅森的刚毅。

看到了拉斯蒙森专心致志不屈不挠的精神,他们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看了该书,使我认识到生命是无比的脆弱,也无比的坚强,他们为了财富,固执的踏上艰辛的路途食物匮乏,冰天雪地,他们让我们知道没有不可能办到的事,人经过大风大浪后,才知道生命的可贵,当拉斯蒙森拖着一千打鸡蛋,为了赚钱奔赴万里,由于天气寒冷,拖延了时间,到达目的后,鸡蛋已经坏了,卖不出去,我不能不同情他,也不得不佩服他,他花光所有积蓄,为了那一千打鸡蛋,而到最后却落的满头空,这就是生命,既充满了玩笑,又充满了欲望,作者在监狱里的生活,使我看到了下层生活的黑暗和可笑,有很多事情使我们智慧所不能及的,也超出了我们的公道标准。

有些事究竟谁是谁非,我们也说不出来,而且也不能由我们来判断。

生命如此脆弱,没有比生命更美好的东西了,两个人为了走出困境,其中一个人放下了受伤的伙伴,独自一人走在树林中,而葬身于狼的口中,而另一个人,养好伤,凭着对友谊的执着,坚强的毅力,找到了朋友的尸骨,又与一头病狼搏斗,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所救,他懂得了珍惜粮食,珍惜自己的生命,懂得了在怎样帮助他人,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人的贪婪,为了金子不惜杀掉自己的朋友,也看到了人们为了反抗黑暗势力,与他们搏斗致死,他们是伟大的.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也要学习爱惜自己的生命。

热爱自己的生命不是自己吃的饱穿的暖,而是要自己活的有意义,活出生命的真谛!

《白牙》杰克伦敦好词好句

在《白牙》中,“白牙”母亲身份的“基切”最终拥有了两种身份:作为狼群的拯救者和作为同类的欺骗者。

“基切”成功并完美演绎这了两种身份,它混入狗群,给狼群带去了食物,将同类“胖子”、“独耳”和“青蛙”(三条狗)带进了狼群的埋伏圈。

“基切”最终在儿子的带领下回归了人类,然后经历了痛苦的分离,“白牙”勇敢的追寻和遭受的可悲毒打。

这对母子最后一次见面地点被设定在“白牙”幼居的山洞中,母子已然互不相识,凶狠的以利齿相威胁。

他们徘徊在一处曾经共同相依为命的所在,一段刻骨铭心的岁月曾经在这里流逝。

白牙最终怀着无法言说和难以名状的情感离开了那处地点,流逝的岁月、依稀的景物和神秘的事件,这样的场景足以撕裂人心。

“科利”(《白牙》中一条强悍的小母狗)的出现加剧了事件的复杂性,我猜想杰克·伦敦曾经温柔的幻想过“白牙”和“科利”结合的可能。

这一结局虽然最终并不为我们所见,但这符合我们那种可怜但美好的神秘期望。

我想最后谈谈作为强者的牛头犬“切罗基”,它几乎断送了年轻“白牙”的生命,若非另外一个强者斯科特的出现。

我们看见,人类的强者(斯科特)与狗类的强者(切罗基)将进行一场持久的争斗战,这场争夺战由强者斯科特的一记重拳开始,那记拳头让“帅哥史密斯”闭上了他没完没了的嘴,也终将让“切罗基”张开了它没完没了的嘴。

于是,“白牙”得救了,但这对“切罗基”而言,是不公平的。

杰克.伦敦写 《白牙》的读后感

没看过啊...

杰克 伦敦所写的《热爱生命》的主要内容和其告诉我们的道理。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生火>>的赏析

美国的中学语文上都有啊

1896年左右,在北极圈荒野中的育空发现了丰富的金矿矿脉,这引起了1897-1898年采金狂潮。

无数幻想暴富者来到了这里,包括杰克伦敦。

然而他说:“没错,这片新的领土大部分是荒瘠的,但他那几十万平方英亩的冻土却至少给了哪些本来会在家里憋死的人呼吸的空间。

”可见他追寻的并不仅仅是黄金。

主题:只在一只狗的陪伴下,一个无名的人挣扎着要在阿拉斯加严寒的荒野中生存下去,他在迷路后一只野狗跟着他,等着他取火也使自己温暖。

可那人忘了前辈的提示,最后不慎熄灭了火种,最后冻死在了雪地上。

这个人在为冲突而拼搏,冲突就是两种相反力量之间的斗争。

冲突可能是外部的——在一个人物和外界力量之间(如自然界或另一个人),也可能是内部的——这个人心里的斗争。

一个人为解决这些冲突而进行的斗争就构成了这篇小说的情节基础。

野性的呼唤 读后感 英语版

The call of the wildAt the beginning of this century, many new writers emerg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many new ideas. Among them, Jack London was the most popular one.His most famous novel is the call of the wild . Although it is a story about a dog, Buck, it vividly depicts the life in the primitive North where people rushed for gold and fortune.Buck, used to belong to a judge, was kidnapped and sold to North. Then he became a member of a dog-team pulling a sled . In the days of pulling a snow-sled, he learned to conform to the law of nature and obey the master. Finally, he found a basic instinct hidden inside him, which enabled himself to survive the tough environment. This is the call of the wild.When you read the story, you will feel that Buck is a man instead of a dog, struggling with his fortune and conforming to the law of nature.Though short, it is really a thrilling story. What you never forget is the tough life in the nature, the brave and crafty dog. Maybe the wild is calling you to go ahead.While writing for only 16 years throughout his life, London produced an amazing body of work among which, White Fang, Martin Eden, the Valley of the Moon are representative.读《野性的呼唤》有感《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

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

《野狼的呼唤》虽然说是一部小说,但读了它以后给我的感想很深刻。

也许有些人读了没什么感觉,甚至有些人很可能会说“没意思”,当然,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嘛。

这个故事的大略的内容情节如下:巴克是一条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

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由于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

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人类的冷酷略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振铎勾裙的领导权么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的领队狗。

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作后被约瀚-索顿收留。

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住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

在索顿的精心互利下巴克恢复得很快. 一条狗!不!一条狼……又回到那n久前的嚎叫,祖先原始的野性在他身上重生!我从没有看到过哪个人或哪样东西有他如此毅力和精神!面对没有末日的北地跋涉,随处又都是末日!一路上打败了身边的对手……一条狗却表现出与众不同的喜悦和滴着野性的露水的笑容。

对生命如此执着的追求!那还是只狗吗?分明是人嘛!正是对生命内在的呼唤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成为“莫尔人”的图腾!真的成就拉狗历史上不灭的传说!但是回到社会现实来说,就象爱情“只有有了生活,爱才有所附丽!”。

把狗放到现实社会中,我想才是著名作家的心声,这样杰克.伦敦的作品才有了新的生命力,是把?正如这条狗逐渐演变成狼的过程不正是过去社会工人或贫苦大众亦或当今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旧社会非人的生活,当今的煤矿工人;旧社会的强权专制,当今的媒体封杀。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