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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个体组织新挑战读后感

时间:2014-03-15 12:59

激活个体读后感范文

一、个体工商户只有两证合一,没有三证合一。

二、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范畴,不是组织机构。

在制度上,个体工商户只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这两证,而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地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颁发部门曾向少部分个体工商户颁发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

单位组织员工到爱康国宾体检后结果是给单位还是直接给个人

单位组织的话,体检结果是统一寄给单位的。

不过,装结果的文件夹是封口的,一般单位不会拆开窥探职工隐私,都是交给本人拆封。

办理对公账户需要几天

对公账办所需时间:  1、如基本结算户、专户、临时存户,都是需要报人行审批的,需要1周。

人行审批通过会签发开户许可证,按签发日期三天后能使用;  2、如不需人行审批,只需走银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账户,大约一两天(验资账户除外)。

  开立帐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5)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7)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  8)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基本户开户行需要);  9)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如何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

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人终身受益,因此,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训练,必须持之以恒,像滴水穿石一样,一点一滴,经年累月,使养成教育真正变成学生的内在需要,促使他们自觉养成各方面的良好行为习惯。

正如一位教育家说的那样,良好的习惯,是人在他的神经系统所储存的资本,这个资本不断在增殖,而人在整个一生中,就享受着它的利息。

新课程计划也提出这样的要求:“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质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行为习惯我认为可以划分为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家庭行为习惯等,个人行为习惯的培养就是要培养与人合作的精神,获取和完善独立探索中的未知,矫正自主学习中某些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

一、对学生行为特点的思考:行为是人的心理、意识参与外部活动时其外部表现的组合。

心理、意识是行为的内部基础,活动、行动是行为的外部载体,行为是心理、意识、活动、行动的表现与结果。

统观现状,学生行为特点主要表现为:1、活动性:一为它总是凭借活动的动作与行动表现完成的;二是行为的表现与完成有一个活动过程。

因此,必须引导学生在多种活动中,教育、矫正和评价习惯。

2、意识性:行为都受一定的心理、意识来支配,无意行为也在潜意识的操纵下产生。

运用合理的心理辅导艺术,有利于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从而支配言行。

3、适应性:行为是个体适应环境的工具,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

不同个体行为的适应性水平则不同,同一个体的行为水平也有差别。

无论是社会、学校还是家庭都必须为学生创设有利的环境,促进学生良好行为的形成。

4、复杂性:人的心理纷繁复杂、所处的环境也五彩缤纷,因而心理与外在环境相互作用下的行为,自然具有复杂性。

对学生的培养必须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5、良莠性:行为有优劣、好坏、良与不良之分。

学校教育应当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预防其不良行为。

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是一种普遍存在,主要是个性心理特征和心理过程的差异。

它的现实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个体在不同的领域里会有不同的特长和才能;二是不同的个体在同一领域里会有不同的发展水平。

由于智力差异、原有知识水平的差异和认知方式的差异的存在,学校教育要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一是要提高其心理素质,让它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组织多种活动,使学生都有主动参与的机会。

二、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思路与方法:1.立足课堂,面向全体,有机渗透学习习惯的培养。

叶圣陶先生曾指出:“教育是什么,往单方面讲,就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习习惯是在学习活动中通过练习和不断重复固定下来的学习方面的行为方式,也是一种定型化、自动化了的行为方式。

习惯养成后,就会使人不必耗费多大精力而能自然而然地完成学习任务,并得到肯定的、愉快的情绪体验。

因此,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使学生顺利地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从而大大提高学习效率。

(1)培养学生质疑问难,勇于提问,敢于挑战的学习品质,引导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是形成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前提。

(2)帮助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和自觉研讨的学习习惯,教师在指导学生自学时应注意结合各学科的具体任务,教给学生具体的学习方法,不放任自流。

在自学过程中,如果遇到较难解决的问题,还应教会学生形成善于与他人研讨交流的习惯,以此相互砥砺启迪,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3)联系学生实际,文道有机结合,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叶圣陶先生说:“习惯是从实践中培养出来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

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习惯,而且都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必须联系实际,指导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如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有机渗透预、复习习惯,听的习惯,读的习惯,独立作业的习惯,遵守纪律,尊老爱幼,热爱劳动等等习惯的培养。

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感化,形成习惯。

大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指出:教师要在学生有了学习要求的情况下去教;要在学生理解的基础上要求记;要在学生明白行动规则的条件下再要求去做。

因此,我们必须改变原有的教学习惯,努力创设和谐的教学气氛,积极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这不仅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更重要的是日复一日,学生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受益无穷。

2.优化环境,家校同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

小学生生活在各自不同的环境,环境不同造就他们不同的思想品质、性格特征,根据一些资料记载和教学经验所得:小学生不良行为的根源不在自身,而在于现实社会中不良环境,以及不良的家庭教育环境。

我的体会是:A.注重榜样的示范作用,榜样的示范作用是巨大的,要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本身的示范作用就尤为重要。

教师随时随地都给学生留下端庄的仪表,整洁大方的形象。

脸上的表情写满了一个人情绪。

我们的工作对象是有生命、会思想的孩子。

教师应时时以饱满的情绪,高涨的热情去感染每一个学生。

性格示范:教师良好的性格是积极的教育因素,性格是身教的重要方面。

教师对现实生活持积极乐观的态度有助于培养学生关心社会、热爱生活、尊重他人的品格,教师有稳定情绪,有助于学生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教师坚韧的意志有助于学生形成坚毅的品格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

行为示范:教师的行为应充分表现其教育性,在讲课时应体现语言美,操作时表现出谐调美,板书时表现出文字美,教态中展现气质美,让学生在潜移化中接受教育。

人格示范:学生是教师的影子,教师的人格时时处处影响着学生。

教师要做到诚实守信,求真正直。

凡是答应学生的事情一定要保证做到,决不食言。

B.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者,制造人才之所也。

”尤其是现代社会,几乎每一个人都有十余年左右,乃至更长的时间在学校这个环境中生活。

因此,学校的状况如何,对学生的学习、成长关系极大。

因此,我们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

如窗明几净,教室走廊地面发光见影,学生自然就不会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教学设备先进,管理规范,学生自然不会乱刻乱画,教室物品摆放整齐,学生物品也会摆放得整齐有序等等。

我们还充分运用学生自己的宣传阵地,如板报、特色专栏、名言警句栏、优秀作业栏等等,引导学生学会怎样生活,怎样做人,怎样学习。

一是利用晨会课学习《日常行为规范》、《第二中小学三字歌》,联系现状,引起学生反思;二是在国旗下讲话中或组织班会、队会进行专题讨论,现身说法,深入领会,提高认识。

三是做好专栏导向。

宣传好的典型,刊登学生来稿,注意针对性,启发性,帮助学生在良好的育人环境中养成习惯,产生效果。

优化家庭环境家庭是孩子最初受到教育的课堂,父母既是孩子的家长,又是孩子的第一个教师,是孩子学习的榜样。

家庭环境的状况和父母的言行,对子女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这一方面是由于子女与父母之间是有一种特殊的血源关系的感情纽带联系起来的,这是父母影响孩子、孩子向父母学习的最有利的条件。

另一方面,也由于父母与子女朝夕相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子女是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

家庭的传统习惯、生活作风、品德等,对孩子的个性,习惯和品德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孩子是否诚实、文明、谦虚等等,无不与家庭的熏陶和父母的潜移默化有关。

再一方面,还由于家庭的影响具有早期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其特殊作用是其他影响所不能代替的,不论在学校接受教师、同学的影响,还是走向社会接受领导、同事的教育,都是暂时的、可离的,而家庭影响则是长期的、终身的。

作为父母,既要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购置必要的书籍、学习用具等,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还应在言谈、行为、思想、信仰、习惯、爱好等方面提供优良的示范。

总之,父母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以身作则,才能把子女教育得更好。

因此,在整个行为训练和习惯养成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学生家长紧密联系,强调互访,要求互励,注重互谅,以其获得更佳的效果。

我们将学生守则及一些规范中的内容化为可实践的东西,让学生分阶段,有重点地在家中“练习”,并定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家校联系本,让家长把“练习”结果向老师汇报,如外出回家打招呼,尊敬长辈等。

我们与家长结对子,渗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方法指导,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具体分为四步:第一步,师生共同填写家庭基本情况,教师填写不良行为习惯发生的时间和主要事实、教学效果;第二步,家校共同分析原因,进一步研究矫正措施,使看法趋于一致,形成教育合力;第三步,进行效验跟踪记载;第四步,开展矫正评价。

社会风气。

社会风气是一个社会精神文明的综合指标,它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诸如:习惯、志气、爱好等,对社会成员和社会团体来说,社会风气表现为一种无意的社会外部控制,对改变人的思想和情感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良好的社会风气对人们学习心理的形成和发展有决定意义。

这种决定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正确的学习态度。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二是良好的学习情绪。

学习情绪是伴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活动而出现的一定心理反映。

这种心理反映,对人们积极努力学到更多的知识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是坚定的学习信念。

信念是人们对于生活、事业的理想和奋斗目标。

学习信念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情绪,二者结合起来,共同支配着人们的行动,刻苦学习,实现理想和目标。

可见,良好的社会风气,是人们学习的重要环境之一。

小学生年龄小,明辨是非能力差。

不良的社会风气,会腐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

良好的社会风气,可以为学生的学习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因此,我们必须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心理环境。

3.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

以学生为本,是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素质教育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唤醒学生心灵深处的“主人意识”以至健康成长。

学生行为习惯的好坏直接反映了学校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高低。

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业成就的保证之一。

陶行知先生说过:“教是为了不教。

”可见,教育的最高境界是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纠正行为偏差的能力。

(1)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

在教研活动、学科教学以及点点滴滴的日常管理中,我的体会是:A.借助儿歌,自评和互评相结合。

我们把行为规范化成“三字经”,每条为一颗星,在班内设置夺星栏,逐条学习评比,每周评一次,学校定期检查总结评比,通报情况。

B.干部负责与学生督促相结合。

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还要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千方百计激发他们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加强对小卫生检查员、作业量督促员、图书管理员、值日长等小干部的培养,让他们对全班学生一天的学习、生活、文体、常规等情况进行记载总结,指出不良习惯,必要时进行协调处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C.持之以恒,及时强化。

学习行为一经规范,就要按规范严格要求,加强训练,经常对照,督促去做。

在培养规范化行为的过程中,对学生的表现要及时予以强化,老师在日常的训练中要善于观察,发现正反两类典型。

抓两头,促中间,树榜样,同时重点帮助习惯差生,促其改正,要求学生时时处处规范言行,长期这样,才能慢慢见效。

(2)提高学生自我导向能力。

引导学生自己问自己:今天在学习、生活等各类活动中应注意纠正哪些不良行为习惯。

做到胸中有数、井然有序、有的放矢。

促使学生在积极地寻求自我目标的心理过程中,不断提高自我导向能力。

(3)提高学生自我控制能力。

引导学生在行动中强化认识,自觉地、有目的地用实际行动做到自己认可的程度。

(4)培养学生自我评价能力。

引导学生对行动进行对照、综合、鉴别,对一天行为进行总结,引导学生在全面剖析自我、客观公正地评价自我、肯定否定自我的心理过程中,找出值得肯定、发扬的,需要改进的,在自我认识、自我比较、自我反醒中提高自我评价能力。

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救助中扮演什么角色

如何发挥他们的作用

一 非营利组织与社会保障的内在联系性  这里所指的非营利组织(No-Government Organization)简称NGO,亦称为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或“第三部门”等,它是与政府、营利组织相对应的社会组织,是社会成员之间基于共同志趣或爱好的社会组织;是联系组织各自的成员以及广大的社会成员,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

主要致力于社会公益服务,其基本宗旨是满足社会民众的需要,致力于各种社会性问题的解决,比如开展互助、互益性生产、救济等公益性活动。

  非营利组织通常具有五个特征:一是非政府性,强调非营利组织在产生旨趣、组织体制、提供和承担公共职能等方面,没有像政府一样严格的科层体制,也不过分强调组织的政治性。

二是非营利性,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的存在不是为了积累财富或创造利润,而以服务于社会、实现社会公益为宗旨,尤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服务。

三是自治性,指它作为独立的自治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人事、财务、决策等方面不依赖于任何其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决策权,能够有效进行自我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对外工作中自治自主。

四是志愿性,这是非营利组织非常重要的精神资源,是组织开展活动的动力源泉,主要表现为由志愿者参与而开展社会工作。

五是公益性,以服务和奉献于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基本宗旨,从形式上可以分为公益性和互益性两种,但总特点是有利他性质。

六是排除特性,这是针对某些特殊社会组织的规定,如一些宗教或宗族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也有了迅速的发展,截至2004年底,我国正式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已超过30万个,加上大量没有正式注册的组织,我国非营利组织总数大约在300万个以上。

①它们正以其各自的特色逐渐发展壮大,并在自身相应的各领域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影响和效益。

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失学儿童的救济,开展了希望工程项目;中华慈善总会对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的救助;中国扶贫基金会对贫困地区群众的帮助,援助贫困大学生上学的“新长城助学计划”;陕西妇女研究会在关注妇女问题,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利用国际基金会的援助相继筹建了婚姻家庭问题研究、反家庭暴力和妇女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农村发展扶贫等项目;北京的“红枫热线”、“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打工妹之家”。

还有一些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也很活跃的群众团体,如青年志愿者协会、老年协会、卫生协会、文化协会等,它们都在社会公益、便民服务和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所谓社会保障,指的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1]一般地,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全体成员,主要是指对他们实行从生育、疾病、工伤事故、失业、养老直至死亡这一生命过程的各种保障措施,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皆有所养”。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实施,体现了人道主义,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柱。

它产生于19世纪下半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它在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保障人权和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实施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自己的一项基本国策。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三大内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制度就是一种帮助最困难群众的制度,目的在于克服贫困、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社会保险制度是指一种旨在帮助全体劳动者及其家属化解风险的社会制度,目的在于确保人们在遇到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等重大风险时,能得到及时救助,减少风险对他们的影响。

社会福利是指一种旨在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保证社会成员能够及时共享社会发展的物质成果的社会制度。

从层次上划分,社会保障分为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三个层次。

经济保障是从经济上保障国民的生活,解决国民生活困难方面的问题,它通过现金、实物给付或援助的方式来实现;服务保障是应对家庭结构变迁与自我保护功能的衰减,通过提供服务来满足民众对个人生活方面的需求,如安老服务、康复服务等;精神保障是指对个体在精神心理、文化服务上的保障,它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人性化特点。

  社会保障的总体目标在于帮助国民摆脱生存危机,改善和增进他们的福利,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一般具有强制性、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保障性等特点。

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依法建立并强制实施。

社会性是指保障对象是社会大众,而不是少数人;在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上,也不局限于国家,而是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其目标是为了社会稳定。

福利性指的是社会保障的各个环节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仅对被保障对象提供资金帮助,而且还提供医疗护理、伤残康复、教育培训、职业介绍等。

互济性是指所有社会成员间相互以丰补歉、同舟共济,对少数遭受风险的成员给与帮助。

保障性就是要使社会每个成员的生活能够得以正常维持。

  社会保障的功能在于缓解贫困,促进社会公平,为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使社会经济各项活动得以稳定、协调、有序进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化解个人(指人的生老病死等)与社会(自然灾害)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缓解贫困,创造更大的平等;实现社会公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促进社会发展;调节社会供求,促进经济增长(为经济增长提供稀缺的人力资本、资金,并且可以调节供需);调节个人行为,保障其生存与发展;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功能,彰显人道主义,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

  可见,社会保障建设既不是一种单纯的政府行为,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商业保险活动,而是各类社会主体、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过程。

在整个社会保障过程中,政府、市场(企业)、非营利组织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缺一不可。

政府在社会保障建设中实施宏观领导,把握总体方向、制定规划。

非营利组织是社会保障建设的一个具体操作者、组织者,是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是政府管理社会、实现政事分开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保障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动力。

目前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建设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如资源匮乏、人力不足、缺少经验等,这使社会保障部门在社会保障建设中经常陷入力不从心或计划和意愿难以实施的困境。

因此,非营利组织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中介组织和第三部门,与政府、市场(企业)一起构成社会机制的三大板块,在社会保障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 公共事务参与主体多元化是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保障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必然趋势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涵盖社会保障立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补充保障等领域。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与社会处于高度一元化结构状态,它几乎包揽了一切社会事务,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它不仅直接干预公益性领域,而且也插手市场领域。

这使得社会功能分化程度极低,社会权利相对萎缩,自治力很弱。

改革开放的深入,打破了原有的一元化格局,政府逐渐从一些经济、社会领域退出,让位于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社会领域也走上了自治化进程:一是赋予原有主体越来越大的自主权,二是允许新主体存在和发展。

政府不再是所有社会公共事务的承担者,开始把部分职能让渡给市场和非营利组织,在充分考虑管理的正当性、有效性的基础上,不断将一些应该由社会自我管理的事项和权力返还社会,发挥其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实践证明,除了一些特定事务外,需要一些社会组织来参与解决社会事务。

于是,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客观上要求存在多元主体来承接政府和市场转移出来的职能。

  从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载体,在相应的领域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企业主要致力于经济发展;政府则是站在更高层次上制定法律、政策来规范社会运行。

但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并不能涵盖整个社会领域,在国家领域(公域)和市场领域(私域)之外存在着非营利或非政府的“第三域”,这便是非营利组织的活动领域。

  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是一种雄厚的社会资本,也是一种新的生产力,其发展壮大有助于社会运行中一些难题的解决。

从西方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来看,它在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市场不是万能的,外部性、垄断、宏观经济失衡、分配不公等问题靠市场自身无法解决;政府也同样存在缺陷,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是政府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政府失灵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灾难,造成资源的更大浪费。

非营利组织主要致力于解决“企业―市场体制”和“政府―国家体制”所顾及不了的一些社会问题,它是政府或市场不可缺的合作伙伴,已成为社会治理中相当活跃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众自主意识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在市场和国家之外的公民社会组织。

这使在社会活动中充满活力的非营利组织,对政府在摆脱具体公共事务的纠缠、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过程中,起到了独特的积极作用。

非营利组织通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发展,解决那些政府容易忽视的或不便解决的边缘问题,推动社会广泛关注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增加社会整体福利,促进社会整合,推动社会改革。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一直由国家承办,但财力有限,使得被保障的对象较少;垄断经营的特性造成主要对上级负责和缺乏竞争,服务质量较低,服务对象的可选择余地很小。

另外,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得农村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社会保障无法纳入政府提供的保障范围,除少数鳏寡孤独者或民政保障对象外,其他服务对象的需求都是由家庭或亲属来承担的。

无疑,靠政府是不能解决这些“政府失效”问题的,需要新的协同性力量的出现。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承担了政府的部分职能,在配置资源、增加财富、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市场为了达到获取最大利益的目标,在服务社会、提供社会保障行为方面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总是有意无意地要放弃那些有需要但却无法自我满足的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

这些政府无力、市场又无效的社会保障领域,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它的出现部分地补充了由于市场缺陷和政府缺陷所造成的社会保障缺损。

  非营利组织与国家兴办的其他社会保障组织相比具有自身的优势。

首先,非营利组织的政治性不强,官僚化程度低,容易深入社会基层,可以更多地与服务对象交流和接近那些易受损害的弱势群体;了解民众愿望和意愿,迅速反映基层民众的现实需要,并根据社会需求确定服务对象,为他们提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服务。

其次,与其他社会保障机构相比,非营利组织的机制灵活、高效,便于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条件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不仅能对一些突发事件和服务对象的突发要求作出迅速反应,而且还能精确计算活动成本,大大提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

再次,民间福利组织成员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共同的价值观和认同感结合在一起的,具有情感型组织的特征,而增加组织的情感含量有助于提高组织的绩效水平。

  可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政府的社会保障模式发生改变,而改革开放又推动了社会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传统体制下的单一主体社会保障运作模式已经开始向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其目的在于使社会各种主体的功能都得以发挥;而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代表,由于自身与社会保障的天然联系,必将在社会保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三 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保障中作用的具体体现  第一,非营利组织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非营利组织不仅能为解决就业牵线搭桥,而且非营利组织自身工作的开展也需要人员参与,可以创造出众多就业机会,从而缓解各国的就业压力。

美国萨拉蒙教授的调查表明:22个国家的非营利组织雇用了相当于缓解1 900万个的全职工作人员,比这些国家的公用事业、纺织制造业、造纸和印刷业或化学制造业的就业还要高。

非营利组织的平均规模大约是:占非农就业人口的5%,占服务业就业的10%,相当于政府公共部门就业人口的27%。

[2]美、法、德三国在1990年非营利组织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美国非营利组织一年的受薪雇员达一千多万,是解决其就业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

积极参与这一部门的志愿者有9 000多万人,形成促进社会发展的庞大资源,构成了稳定社会的重要因素。

此外,一方面,通过组织支持的各类社会活动和经济事业,为社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组织还可以开展教育培训项目,帮助下岗人员更新知识、掌握技术、转换观念,重返工作岗位,消解可能引发的问题。

据估计,我国目前约有3 000万人活动在非营利组织领域,志愿者参与的服务时间可达八亿个工作日,也就是说非营利组织每年可以为社会创造3 300多万个工作岗位。

①无疑,非营利组织正在形成对中国国企改制和产业结构、社会结构调整的一个有力支撑。

  第二,非营利组织可扩充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对社会保障金的使用发挥了监督作用。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助与拨款;二是来源于一些财团的捐助和民间的慈善捐款;三是非营利组织提供有偿福利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当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社会保障资金是以国家为主;在一些西方国家,非营利组织为社会保障提供的资金约与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相当;我国2005年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拨款是3 600亿元[3],而同期的非营利组织以各种物质和货币形式服务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总量大约为140亿元②,加上将同期志愿者劳动以货币形式折算,总额在700亿元左右。

③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已经构成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非营利组织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突破了过去单纯依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一体制,对缓解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短缺状况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非营利组织作为有别于政府、企业的社会组织,能够对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给予体制外的监管,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这个监督过程是双向的:即非政府组织监督地方政府对社保资金的运用,同时非政府组织也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以避免不良问题的出现。

这种双向监督机制,有利于保证非政府组织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这部分资金运用的公平公开性,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保资金的作用。

  第三,非营利组织能够相协解决人口老龄化危机中的很多问题,开拓了养老保障的崭新视野,是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撑力量。

非营利组织参与养老保障,缓解了当前我国低水平的养老保障对经济发展的压力,支持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的老龄化问题尤其严重,2005年老年人口达1.43亿,[3]以后将逐年增加。

可以说,整个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

老龄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养老保险、老年人福利等多种问题,其核心是养老保险。

非营利组织在缓解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首先是为那些经济困难者提供养老保险。

许多国际性慈善组织注意到了中国农村脆弱的社保体系,愿意提供一定的资金,使那些老者能够老有所养,难的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合理落实这笔资金的组织,而非政府组织恰恰能承担这个角色,在其中充当中介,这在农村贫困地区表现得较为突出。

其次,非营利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服务:在精神上进行项目规划,为广大老人提供广阔的活动空间,为赋闲在家的老人提供参与社会交往的机会,让他们充分享受生活的愉悦;在生活上,非营利组织可以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提供切合老人需要的、价格低廉的服务,保证了服务的质量;对于年迈或有病的老人,组织还可以提供护理服务。

一些非营利组织为适应老年人群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些服务项目,让老年人通过参与社会活动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有些地方还对老年人提供培训,创造一些适合于他们的就业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余热,所有这些都进一步健全了为老年人服务的网络。

根据我国的文化传统,通过居家养老方式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日常看护等,把老人留在家中,接受来自家庭和居住地社区的非营利组织的多种照顾,是适合老年人的身心需要和减少庞大社会开支需要的方式。

同时,由非营利组织来承担老年人的日常护理,既可以使老人得到照顾,又可以使年轻劳动力得以解放出来从事正常的工作。

  第四,非营利组织是整合社会力量的主要载体,为民众参与社会保障搭建了重要平台。

在一定意义上,非营利组织既是实践社会保障的重要力量,也为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提供了活动的平台,是政府实现社会保障的重要依托。

许多外国政府把大量的社会保障服务交给非营利组织,避免了靠政府部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所产生的成本加大、效率不高、服务形式难以适应等问题。

一般情况下,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自己的使命与宗旨,不受政府或市场的干扰,而是组织大量的志愿者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投身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去。

然而,目前社会保障部门在协助政府做好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中,由于任务繁杂、人手不足,已经显现出精力和时间上的匮乏,如果再来承载这个庞大的社会服务体系,负担将会很重。

非营利组织在近几年中已经突破了原有的社会保障服务范畴,将其扩展为涵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教育、医疗保健、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家政服务、小区管理等等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工作。

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实施中国式社会保障的重要机构,发挥了聚集社会力量的平台作用。

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非营利组织是社会力量的粘合剂,它改变了原来重纵向行政指挥(靠计划调节)、轻横向相互协调的僵化组织体系,它的出现为参与社会保障的各种社会力量提供了纵向、横向沟通的新渠道,有力地整合了社会力量,使大家能为了共同的信念去完成有价值的事业。

  第五,非营利组织关注弱势群体,是社会反贫困的中坚力量。

非营利组织最大的特点是贴近群众,这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贴近,更是社会心理意义上的贴近。

它要求自己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民间,了解实际情况;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就是来自社会基层组织。

由于受社会公共物品的供应不足、信息不对称、分配机制失衡、自身先天不足等因素的影响,社会上产生了大量的弱势群体,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都存在困难。

非营利组织植根于社会,能够从社会底层和社会弱势层面开展社会救助、福利服务等工作,改善了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保障了其最低的生活要求,遏制由于市场化带来的对弱势群体的冲击。

非营利组织的灵活性能够提供不同的保障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为在保障体系调整中处于劣势的群体提供弥补性的服务,消除改革可能遇到的阻力。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能够推动社会广泛关注与帮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资金与能力薄弱的一些部门,以及一些遇到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如失业与半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缺少劳动能力的儿童与妇女,以及城市下岗工人等等。

非营利组织可以组织民众来帮助这些弱势群体,以自身行为带动和教育民众参与类似的活动,鼓励社会成员关注社会弱势人群,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第六,非营利组织能够满足多元化的保障服务要求。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意识形态的理性化和世俗化,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社会保障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但是,政府行为的“普遍性”与“局限性”难以对多元化的保障服务需求做出及时的回应与满足,企业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也不愿意从事回报较低的社会保障服务,而这些恰恰是非营利组织的优势所在,这就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非营利组织有大量志愿者参与社会保障服务的管理、运行和日常活动,他们扎根于民间、了解基层实际需要,同时还拥有各种职业、知识、经历、观念和不同技能的人兼职于非营利组织,使它成为高水平、高效率的运作组织,能够比较好地满足一般民众的需求。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多样性,而且数量众多,或大或小,遍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比政府更有能力较好地满足社会特殊群体的需求。

  第七,非营利组织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的供给效率与服务质量,降低成本。

社会保障服务单纯由政府来承担,难以避免官僚主义弊端所带来的侵害:机构的臃肿使服务效率与质量低下,使社会保障服务的成本上升、甚至造成浪费;对社会需求反应迟钝,行为趋于保守;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寻租”行为;缺乏保障服务意识等等。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政府性、民间性与公益性,它独立于政府官僚体系之外,不同于政府机构权力等级制的运行原则,不同于政府组织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灵活、精干、专业、高效的优势,能重新激活公共事务领域中被政府组织所遗漏的“治理盲区”,能灵活地调整自己以适应千变万化的世界,应对各种挑战。

这些特点,使非营利组织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时具有比政府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优势,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

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保障,能够避免仅靠政府机构专职行使社区服务所必然带来的成本增大、效率不高、服务机制难以适应的弊端,推动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灵活性,使它充满了创新可能,能不断在已有服务领域的基础上开发出新的服务领域。

  四 结论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着并可以更多发挥积极作用,它在社会保障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宽,中国政府也在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这方面的工作。

由于非营利组织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性质和质量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因而进一步提高了它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实践说明,发展社会保障服务,既要高度依赖政府又要强化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当前,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出现了许多新的、较为复杂的问题,老龄化趋势加快,社会矛盾增多,特别是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需求也变得日益丰富,从原来的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向改善居住环境、甚至更高的精神文化要求转化。

显然,为了满足这些不同层次的需求,仅仅依靠各级政府是远远不够的。

建立适应社会转型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社会保障服系统成为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  [2] [美] 莱斯特·M·萨拉蒙,等.非营利部门视界[M].贾西津,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5-40.  [3] 201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1.74亿[N].人民日报,2005-09-15(10).  ① 引自2006年1月4日,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承担的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政府组织参与和谐构建的作用研究”启动仪式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讲话。

  ① ② 此数据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对2000年以来中国NGO调查所得。

  ③ 据恩玖信息中心资料统计,我国志愿服务全年达13亿人次,80亿小时。

按照每个工作日40元报酬计,折合人民币500多亿元。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销了还能恢复吗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关于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是什么您都了解过吗,今天就和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企盈小编整理: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企盈小编整理: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与补办方法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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