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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把节的读后感350字

时间:2014-07-31 20:22

《火把节》读后感,300字,要主要内容,句子分析,体会。

急求

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

火把节观后感

四川民俗民风 春节:春节是中国最隆重、热闹的传统节日,俗称“新年”。

年节从农历正月初一至 十五日。

广大城乡年节前就开始备办年货,杀猪、羊、免等,制腊肉、购食品、逢新 衣,过年时大家穿好衣服、挂年画、贴春联,年三十吃团年饭,初二、三就开始走亲 戚家拜年,祭祖等活动。

元宵灯会:最初只在正月十五日举办一夜,以后时间越长,规模越大。

成都一般在西 门文化公园(青羊宫)举办,场面非常热闹,展出的灯具少则数千,多则上万。

过去 灯内点蜡烛,现在用电,太阳灯、碘钨灯以及激光,微波传输,光电转化,使灯更加 奇幻多姿,五彩缤纷。

还配有文艺节目,与吃食等。

因时间长,观众多达七、八十万 人次。

清明节:在一年的二月中旬,公历的4月5日前后,主要是郊游踏青、野炊;有的是 祭祖上坟扫墓等活动。

这一习俗活动也是城乡较普遍的活动。

端午节:端午节,又名端阳节,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说是公无前278年的那一天 ,楚国大夫屈原为国劝主,顷襄王不听,反听谗言,被放逐,屈原在这一天投汨罗 江而死,人们为了纪念这位爱国辞人,将糯米团、雄黄酒投入江中,免被鱼吞尸体,以 后成俗。

吃粽子,雄黄酒、划龙船等活动。

现在乐山市利用其地理环境及旅游资源, 将龙舟活动扩展为对外经贸洽谈、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的国际龙舟会,也是热闹非 凡。

中秋团园节:农历的八月十五日,主要是祭、拜、赏月,吃月饼等,中国人特别重视 家人团聚,这一天把家人或亲属邀聚一起吃饼、赏月。

分散在外地的亲人不能团聚的 也长话联络祝家人平安。

重阳登高节:农历的九月初九为重阳节,约友登高,或游园、赏菊、喝菊花酒,吃重 阳糕等活动。

彝族火把节:火把节是四川凉山彝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

时间为每年农历六月廿四日 ,家家饮酒、吃坨坨肉、并杀牲以祭祖先。

人们穿新衣,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 动,男人们参加斗牛、羊、鸡、赛马、摔跤;妇女则唱歌,吹口弦,弹月琴。

晚上把 火把在房前屋后游转;第三天晚上成群结队地举着火把遍游山野,火光一片,然后又 集中到一处点燃篝火,打着火把,喝酒、唱歌跳舞,一直玩到天亮结束。

康定转山会:每年四月初八这一天,人们从四面八方云集康定,在山顶草坪上,帐篷 绵延,人山人海,白天赛马,摔跤等民族体育活动。

入夜,燃起篝火,席地饮酒,载 歌载舞,通宵达旦。

艾青诗选读后感300字

读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文体,就你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写出感受来。

第一部分:由引出感。

这一部分就象一个帽子或引子一样,交代清楚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想。

这一部分一般来说要简明、开门见山,不要饶圈子。

只要概括性说出感受就可以了。

第二部分:具体的感受过程。

写法应采用边叙边议的方法,叙就是叙述所看的书报的感人的情节,议就是抒发我们的感受。

要有层次有顺序把感一步一步推向顶点。

叙述时要简述,抓住要点,不要抄原文。

议论要真实得体,这样才能感人。

这其实就是议论文的论述部分。

第三部分:把感受落实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

感的目的就是要指导我们的实际行动,要不感就没有意义了。

这一部分就是要把感受和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把感受落到实处。

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同书报感动自己的人或事比较,找出差别,提出改进的方法或建议。

仿照《北京的春节》这篇课文,苗年的传统习俗的作文400字以上

苗族是一个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自称“木”、 “蒙”、“达木”、“达吉”.他称有几种情况,一是以服饰颜色而称“红苗”、“花苗”、“白苗”、“黑苗”等;二是以住地或种植的作物而称“高地苗”、“八寨苗”、“栽姜苗”等;三是旧时代统治者对他们的侮称,如“生苗”、“熟苗”、“麻布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苗族”.广西的苗族占全国苗族人口5.5%,占广西人口1%,在广西各族人口中排在汉、壮、瑶族之后位居第四.全国苗族的主要分布地在贵州和湖南,广西的苗族主要居住在与湖南、贵州、云南接界的广西北部、西北部和西部的山区.苗族最大的特点是盛产各种木材和土特产,保持灿烂古朴的民族传统文化.苗族有自己民族的传统节日,如苗年、拉鼓节、芦笙节等,但其中最隆重和内容最 丰富的就是苗年.过苗年的时间,各地并不相同.融水、三江、龙胜一带的苗年一般在农历十一月的亥日.苗年隆重热烈,除祭祖、饮宴之外,还举行各种活动.新年来临,全家守岁.吃了“过地餐”(这是苗家人与在阴间的祖先共进的团圆餐),拜过年,人们就开展各种活动.祭龙潭、祭田神、吹笙伴舞,热闹非凡,是苗年最隆重的场面.祈神求丰收,是苗年活动的一个大主题苗族现在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739.8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在各少数民族中居第四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瑫语族苗语支.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飞歌、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苗族“跳花节”.“跳花节”是以吹芦笙伴歌舞为主要特色的文化盛会,同时也是苗族服饰精彩展示的大好时机.苗族过去盛行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较大的节日是“西松”(祭祖),每年秋后举行一次.斗牛(牛斗牛)是苗族人民喜爱的一项活动,每年正月、端阳、火把、中秋等佳节都要举行斗牛活动.苗族的礼仪有: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有的地方还要在寨前摆酒迎接.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有的地方还敬“牛角酒”、“梳子肉”,客人一一接受,主人最高兴.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写动物作文400字

我家的小狗 我家有只活泼的小狗,它长着雪白雪白的毛,只有额头上是淡褐色的,它有又尖又长的嘴巴,锋利的牙齿和爪子,又红又湿的鼻子,三角形的耳朵,明亮的大眼睛,就像一位白雪公主,美丽极了。

我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的性格和名字一样,非常的欢快、活泼,每当我放学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来,磨蹭去,甚至朝我扑过来,要我抱。

之后,妈妈就找了个我们不用的小桌子,把欢欢放上去,快放学了,欢欢就坐在桌子上,抬头遥望着学校的大门,那双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

我在家里等着你回来陪我玩呢

”放学了,同学们列队走出校门,欢欢就一个人一个人的看着,看啊看,仿佛在找谁是我的小主人,当它看到了我,欢欢只能摇着尾巴,,四只小脚不停的跺来跺去,非常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等了大半天了

”可惜它在桌子上,不能扑过来和我玩了。

现在,欢欢长大了,比原来更加的活泼了,每次拿扫把扫地或拿拖把拖地,就会扑过来,紧咬不放,还把头东甩西甩,争强好胜,我们怎么拉也拉不出来,以前有一把扫把被小狗咬烂了;现在我们把扫把提得高高的,小狗见了,就想跳起来咬,当他跳的那一瞬间,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小狗能跳得这么高,真是太厉害了。

还有呢

爸爸把一条棉绳子(循环的),挂在墙上,小狗看见了,轻轻一跳,一口咬着了,一直往下拉,棉绳一会儿向上一回向下,可好玩了

================================== 淘气的小猫 叔叔家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猫。

它身穿雪白的衣服,尖尖的耳朵,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绿宝石,尾巴长长的,神气极了。

一天,小猫看见地上有个毛线球,觉得很新奇。

于是,它伸出爪子轻拨毛线球,毛线球就滚了起来,小猫越玩越带劲。

看小猫那认真的表情,好像在想:“看你往哪里跑,我一定要抓住你

”小猫紧追不舍,最后,毛线球越滚越小,散成了一堆线。

小猫怎么想也不明白:为什么毛线球追着追着就没了呢

小猫抖抖爪子,看着一地的毛线,无可奈何地走了。

小松鼠 [\\\/b] 今天,我高高兴兴地回家看见两只可爱的小松鼠。

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

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

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

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

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

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着。

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

“他们警惕性真高

”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

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

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

”“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

真是好可怜

”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

只留下了奇奇。

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

“真希望菁菁能回来

”“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

”妈妈笑着问我。

“因为我的大意。

”“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

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

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 [b]伟大的爱 [\\\/b] 蜘蛛吐丝在他的生命中除了捕猎以外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延续。

非洲有一种红蜘蛛用粘粘的蛛丝严严实实的裹成一个卵包。

母蜘蛛整日守护着卵包,等待着小蜘蛛的诞生。

大约一个月后,卵包裂开了一个小口子,小蜘蛛一只只爬出来。

这些小蜘蛛一出生就要吃东西。

母蜘蛛产下十几粒食物团,足够小蜘蛛吃三天。

三天后,小蜘蛛长大了许多,就开始第一次脱皮。

这时母蜘蛛用她的蛛线把小蜘蛛聚拢在一起,然后趴在小蜘蛛上面。

饥饿的小蜘蛛骚动着争先恐后的爬到母蜘蛛的身上,开始有点犹豫,可不知哪只小蜘蛛先咬下一口,母亲的皮被咬破了,其他的兄弟姐妹闻到血腥味,纷纷咬象母亲。

一会儿,母亲的身体就被儿女爬满,每个儿女都有一根尖锐的吸管上百根吸管刺穿母亲的表皮,捅入母亲的身体。

母亲一动不动,任凭一百余个儿女吮吸着自己体内的液体,一次又一次把他们喂饱。

母蜘蛛的身体,足够让小蜘蛛吃上四天。

四天后,小蜘蛛长大又长大了一些,而母蜘蛛已经被吃光了。

母蜘蛛不但喂饱了自己的儿女而且他用自己的汁液唤醒了儿女的捕猎天性。

母蜘蛛心甘情愿的充当了儿女的第一个猎物。

儿女在吃母亲的过程中学会了捕猎只有这样,小蜘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人们知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也说她是‘黑寡妇’。

但人们不知道母蜘蛛吃雄性蜘蛛不仅是为了给自身补充营养而且是为了即将要出生的小蜘蛛。

我想雄性蜘蛛和母蜘蛛都知道这一点,他们是为了儿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母蜘蛛吃掉雄性蜘蛛时又是何尝的痛苦。

蜘蛛与蜘蛛之间有着动物界罕见的伟大的爱。

[b]小公鸡[\\\/b]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

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

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

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

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

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

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

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

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

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

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

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

大公鸡疼得逃跑了。

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

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b] 小白猪[\\\/b]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

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

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

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

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

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

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

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

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

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

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

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

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

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

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

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b]可爱的孔雀[\\\/b] 每当听到“金孔雀,展翅飞,七彩花衣映朝辉……”的歌词时,我真想看看孔雀。

盼望的一天终于来到了。

4月26日,老师带我们到动物园去,我真高兴

说来可真巧,同学们用花手帕在空中摆来摆去,孔雀真的开屏了。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尾巴一开屏,鲜艳夺目,五光十色,使人眼花缭乱。

那些像桃形的花纹,外面一圈是灰色的,第二圈是浅蓝色的,最后一圈是宝石蓝的,还带点暗红色的,真漂亮。

它可神气了,昂着头,挺着胸脯,来回转着,炫耀自己的美丽。

另一只白孔雀毫不示弱,连忙散开像一把白纱伞似的尾巴,上面还有淡淡的花纹。

顿时,那只花孔雀不转了,两只孔雀面对面站着,一动不动,原来它们在比美。

花孔雀抖抖头上的翎毛,又抖抖美丽的尾巴。

白孔雀也抖了抖头上的翎毛和美丽的尾巴。

比得正得意时,一只雌孔雀在食盆里吃起了食物。

花孔雀在一旁围着食盆打转转,急得直跺脚,白孔雀好像胜利了似的,满意地合上了它那美丽的尾巴。

它跳上枝头,蓬松的尾巴在阳光下异常好看。

我们一进动物园,立即来到孔雀馆,大家都被一只只美丽的孔雀吸引住了。

孔雀头上有几根彩色的翎毛,一抖起来,那翎毛轻轻颤动,惹人喜爱。

它有一对凤眼,尖尖的嘴,细长的脖子,上面长着像鱼鳞花纹一样的羽毛。

这些羽毛蓝里透绿,油光油光的,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显得更加美丽。

老师带我们离开了孔雀馆,但我对孔雀的印象很深。

晚上,我梦见一只白色的孔雀飞到我的身旁,我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那美丽的尾巴…… [b]蚂蚁[\\\/b]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

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

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

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

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

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

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

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

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

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

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b]关于猫[\\\/b]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

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

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

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

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

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

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

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

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

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

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

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

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

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

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

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

线团还是一动不动。

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

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

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忽然,小猫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原来,它又找到了玩耍的新目标:放在叔叔书桌上的一瓶墨水。

小猫跳上书桌,一边绕着墨水瓶转来转去,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墨水瓶,好像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

它好奇地用爪子碰了碰墨水瓶,墨水瓶移动了一点。

小猫觉得还不过瘾,就扑了上去。

“砰”地一声,墨水到处流淌。

小猫觉得大事不妙,吓得“喵”地一声,撒腿就跑。

叔叔刚好看见了,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小猫真淘气啊

点评:小作者对小动物观察认真细致,把小猫的样子、动作、神态、心理活动写得栩栩如生,突出了小猫淘气的特点。

前几天,爸爸带回了二十来只可爱的螃蟹。

螃蟹有我半个巴掌大,外壳除了腹部以外都呈青绿色,好像披着一件翠绿的罩衣。

它那硬梆梆的身子,活像穿了一身盔甲。

看,那一对粗壮的蟹钳,似乎摆起“拳击”的架势。

呀,那八条步足,每条都由七个小节组成,像八条细长的“七节棍”。

尖端的一节呈爪状,其余各节的形状如扁棒或短柱形。

步足上还长着一些细毛,给这副威风的模样,添上了几分气势。

别看它样子笨拙,活动起来可灵活了。

螃蟹是横着走路的,走起路来像个横冲直撞的醉汉,难怪有句歌谣:“横冲直撞真糟糕”呢

那些家伙还作起了自己的“热身运动”。

有的竟当起了“运动员”,学起了“举重”,大钳子一张一合。

它们的运动“细胞”可真够活跃的。

更有趣的是它们觅食的样子。

我们把食物丢进盆里,一只“馋猫”用它那八条步足灵活地抬起、落下,沙沙作响。

它用蟹钳当筷子美食了一餐。

尤为让我喜爱的是那只碗口大的螃蟹。

呵,它正吐着泡沫,瞪着眼睛,举着“大钳”好像在严阵以待,随时准备着和“侵犯者”厮打。

我用小竹棍一捅它的壳,它将“大钳”往水里一搅便逃走了。

爸爸带回的螃蟹真可爱

中国传统节日作文250字

元宵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汉就有了,元宵赏灯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明帝提倡佛教,听说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观佛舍利,点灯敬佛的做法,就命令这一天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挂灯。

以后这种佛教礼仪节日逐渐形成民间盛大的节日。

该节经历了由宫廷到民间,由中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

在汉文帝时,已下令将正月十五定为元宵节。

帝时,“太一神”的祭祀活动定在正月十五。

(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

司马迁创建“太初历”时,就已将元宵节确定为重大节日。

另有一说是元宵燃灯的习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说”;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十月十五日为下元节。

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别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

又说元宵节起源于“火把节”,汉代民众在乡间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希望减轻虫害,祈祷获得好收成。

直到今天,中国西南一些地区的人们还在正月十五用芦柴或树枝做成火把,成群结队高举火把在田头或晒谷场跳舞。

隋、唐、宋以来,更是盛极一时。

参加歌舞者足达数万,从昏达旦,至晦而罢。

当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元宵节的风俗习惯早已有了较大的变化,但至今仍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

元宵节的节期与节俗活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的。

就节期长短而言,汉代才一天,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

与春节相接,白昼为市,热闹非凡,夜间燃灯,蔚为壮观。

特别是那精巧、多彩的灯火,更使其成为春节期间娱乐活动的高潮。

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龙、舞狮、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百戏”内容,只是节期缩短为四到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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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十篇以上的读后感,必采纳

读《骆驼祥子》有感350字这是一个讲述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

从中我感受到祥子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努力靠自己买了一辆车,可现实是残酷的而这辆车没几天就被抢走了,后来,又因和虎妞结婚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虎妞死了,又卖了车的现实悲剧让祥子颓废,小福子的死让祥子一步步走向绝望,慢慢的坠落让人看得不由心酸。

“这是一个怎么的社会啊

”祥子一个老实,诚实,勤劳的人因社会的种种现实,在污浊的社会中沾染上了污泥,任凭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而他一个人力车夫又能改变什么,纵使一身的正气,又有谁同情他。

至此他开始报复这个社会,报复身边所有的人,自私,憎恶集与他一身,学会了敲诈,学会了欺骗,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全部消失了,那个善良,老实的祥子去哪了

是这个社会改变了他,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个社会里最不缺尊严,有的只是金钱至上的人们,能做到像周敦颐那样高洁,不随波逐流的还有谁呢

看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而更多的是是心酸,失望。

一个真正高洁的人是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他们如莲花般在淤泥里静静绽放,有着自己的姿态与骄傲,不如牡丹的艳丽富贵,不如菊花的淡雅,隐世,清雅的芬香四溢,屹立于泰山之顶。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了祥子,更加了解了中国旧社会,更要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

,作为个人,是奋进,是坠落,掌握在自己手中,祥子的一生犹如一朵花期短暂的昙花,花开时美丽动人,枯萎是便了无生机,我们不能像昙花美丽一时,要想莲花,紫薇一样,高洁挺立,花开百日红。

《故乡》读后感1000字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

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

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

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

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么说呢

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

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

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红日》读后感800字“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

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

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

“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

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

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

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

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

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

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

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

为什么

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

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

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

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

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1000字最近阅读了《世界是平的》一书,书中托马斯·弗里德曼描述了当代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托马斯·弗里德曼把全球化进程划分为3个伟大的时代:第一个时代(全球1.0版本),从哥伦布起航开启世界贸易开始,这一时期全球化是由“国家”的力量在拓展,世界变圆了;第二个时代(全球2.0版本),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扮演着全球化的重要角色,世界变小了;第三个时代(全球3.0版本),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将以个人为主,在全球范围内合作与竞争以至将世界变为平地,世界变平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

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

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

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

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

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

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

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

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本学期开学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阅读任务: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到题目时,我不感兴趣,认为这是一本外国书,看不懂、没意思。

但真正翻开书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吸引了。

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久就将它看完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

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爱冒险、有点顽皮、叛逆、但有乐观自信、心地善良、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坟场历险》了:那是一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同去坟场冒险,却不料看到了年轻的医生被印第安人乔杀害的惨案。

他们为了逃避真凶的追杀,发誓决不将此事张扬出去。

但是,看着替罪羊莫夫波特被关在牢房里却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等待绞刑的到来,那是何等的无辜

于是,汤姆决定替莫夫波特洗脱罪名。

在第二天的审判庭上,汤姆不顾同伴的阻拦,冲了上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这时,深知事已败露的印第安人乔推开人群,逃之夭夭了。

之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费恩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天,两个孩子为了缓解压力,便去一座古建筑里冒险。

不料又发现了印第安人乔的另一个阴谋——他要将这座古建筑里的宝藏独吞为了使他的这个阴谋不能得逞,两个孩子准备跟踪印江·桥。

接下来,又是堪称经典的“谍战大戏”。

终于,经过日夜不停地跟踪,两个孩子知道了藏宝地点——正是他们后天的郊游地点两天后,大家来到郊游地,汤姆和贝基便走进了迷宫一般的岩洞。

不料竟碰上了蝙蝠群,将他们赶入了岩洞深处,直至迷路。

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汤姆在寻找出路时,无意中发现了宝藏,而他们也在一周后得救。

杀人魔——印第安人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节中汤姆索亚一改往日的那种顽皮、叛逆,像我们展现了一个勇敢、善良、维护正义的英雄形象。

这种形象让我深深的为他而着迷。

也是我每天除了在校时间都捧着书读得原因。

除了从中感受到情节的精彩之外,我也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要善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会铭记这一点。

再多知道装不下了。

2019今日说法观后感200字左右

看完央视一套《道德观察》,心口就像是堵了一块巨石,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责任”这两个字一下子占据了我全部的思维,让我于焦虑中惊恐,于惊恐中不安。

写出来或许会轻松些,仅以此做讨论。

重庆市实验中学初三女生因为迟到,被老师叫进了办公室。

本来,违反了纪律老师教训一下理所当然,可是这位汪姓老师是怎样训诫得呢

她的训诫工具是一块木板,还有她那番恶毒的理论: “你长得又矮又胖,以后坐台都没人要!” “就算以后傍到一个大款,大款都会很快变心去找别人!” …… 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一个灵魂工程师说出的话吗

简直是对下一代的荼毒! 女生上课时哭了很久,3个小时后留下了一封遗书,跳楼自杀了。

而遗书上竟赫然写着:“汪老师,您说得对……” 悲哀,已在震惊的余波中变得苍白,我甚至看到了女生那双无助的眼睛,是对自身的绝望,是对未来的绝望。

然而令人悲愤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女生出事后,家长将汪某告上了法庭,在庭审时,她竟然置事实于不顾,对自己骇人听闻的教育方式矢口否认。

更令人愤然的是,汪某打骂女生时就在办公室,里面还有很多旁观的老师,可是面对法庭和镜头,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含恨的孩子说句公道话! 该校的校长助理在接受采访时,不仅不检讨自己学校管理无方,反而把责任推给因抑郁症离世的已故巨星,指责出事的女生心理灰暗,说受巨星的影响女生跳楼的当天重庆有三个小孩跳楼…… 听着这位校长助理的滔滔大论,看着她一张一合振振有词的嘴,我突然感觉到了无力,悲哀和惊恐倾泄着,猛然攫取了我的心。

如果说那位汪姓教师的言行仅仅代表着她个人,那么这位校长助理的高论,就不能不让人对整个学校,乃至整个重庆的教育现状感到深深的忧虑。

学生不堪老师对其人格的侮辱含恨自尽,作为老师不从自已的思想上查找原因,不对死去的孩子表示愧疚;作为学校,不从自身的管理上追究责任,不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反而一味地推脱责任,不敢或不肯面对自己的言行的后果,这样的老师何以育人,这样的学校如何施教! 在这样的教育之下生存的孩子,怎能不让人感到惊恐。

这是实在教育的悲哀。

教育是什么

教育的责任又是什么

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送孩子去上学,首先就是想让孩子学做人,之后才是成材。

在学校里,老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的表率,老师的品行甚至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犯了错不要紧,重要的是勇于直面错误,勇于承担责任!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在众多学生的指证下,汪某被判了刑,那个不负责任的学校助理也被扣发了三个月的工资。

然而这一切就足够了吗

没有更深层次的反思,未来,仍是让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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