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会发觉原来我是一只蝴蝶,很偶然的,经过了生”的原出处
在《其后》的结尾,黄碧云以一个失意的日本男人的口吻这样写结局:“我会发现我原来是一只蝴蝶,很偶然的,经过了生。
” 附:莫诺散文《一只偶然经过生的蝶》刊于《美文》(青春写作)2013年第4期一只偶然经过了生的蝶 文\\\/莫诺 她是弗朗明戈舞者,是记者,是律师,是学者,是讲师,是议员助理,亦是一名作家。
她长着一张瘦黑且文艺的脸,轮廓深重隐忍如她的字。
望着她的脸,总让我想起《她比烟花寂寞》那部奥斯卡电影里,杰奎琳•杜普蕾的扮演者艾米丽•沃森,她们的神情有十分神似的神经质与阴郁的孤独。
她又有东方女子,特别是上世纪香港女子特有的隐而不发的含蓄风情,就像王家卫《花样年华》镜头下穿旗袍的张曼玉,《2046》里倚在门廊上讲电话的章子怡……都有一张文艺得不像话,渴望被爱的脸。
但在她骨血里,还多了三分男子的硬朗、直白、血性与疼痛——这是以上那些文艺作品里的女子身上所不具备的特质。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子,一个叫人心疼得不知如何去爱护的女子。
她就是黄碧云,一只偶然经过了生的蝶。
【一】 黄碧云生于一九六一年的香港。
这一年在香港出生的还有张学友、刘德华、吴镇宇、叶倩文、林夕、钟伟民……仿佛是前生约定好了似的,要佐证这一年是人才集中降生的一年,才赶集般的钻到一九六一年的人间香港。
——就像一九九四年是世界优秀电影集中爆发的一年一样。
而黄碧云在这群人之中,并不明亮刺眼举世瞩目,并不粉黛如墨烟视媚行,她就像躺在文娱圈角落黑得发亮的一块原矿。
喜欢的人,可以视其为经得起雕琢的稀世珍宝;不喜欢的人,会觉得她不过是一块又冷又硬的黑石头。
黄碧云的幼年生活,世人所知并不周详。
仅仅于她的只言片语中,才知在她还是幼童时,家暴时常发生。
她对此感到厌倦,唯一一次离家出走,回来后却被父亲打得卧病在床一个月有余。
而在她的少年时代,我们仅知的是她的中学是在台湾度过。
在台湾,她经历了怎样的青春,其后又遭遇了怎样巨大的非难,才导致她在其后的人生写出了那些如此冷静、剔透、颓靡、无望甚至可以说是绝望的文字,我们不得而知。
又或许在她的《桃花红》一文中对赵氏七姊妹的处境的描摹,多多少少是对其自身的一种不完整隐喻。
赵氏姊妹,幼时母亲出走,从生命中缺失,而父亲赵得人亦非良人,沉闷暴戾。
或许这些都曾在黄碧云身上上演。
即便并非如此,她于这文字的隐约之中,为人所展现的也是:她所经遇之事并不比她笔下人物的简洁顺淌多少——从而为她日后精神行为上的孤独与对暴力死亡的热衷埋下伏笔。
她生命早年间美好的缺失与温暖的流产,直接导致其对生命的要求更为严苛,而又因着这样的严苛,她时常感到不快乐。
正如她在小说集《其后》的后记中写道:“因为对生命种种严峻而浪漫的要求,我不能做一个快乐正常的人。
”一样,在人间,她做着一个不快乐,甚至不正常的人。
这些不快乐不正常不仅仅只体现在她的小说里,而是被其慎重地复制于她的性格、生活之中。
年逾三十的她在香港动荡不安的九十年代,已经具备尚且优越的存活条件,并且那时她的作品已连续获得两届香港中文文学双年奖,但她仍旧感到不快乐。
她仍旧写人生的幻灭、命运的动荡、爱情的荒凉、亲情的疏漏,甚至更沉迷于对无望和黑暗的描写……或许可以如此断定:她压根儿就没写过有关美好的事物。
又或许她根本连打算都未曾打算过,因她看不到,感受不到。
这是性格内部促成的习惯与对命运的妥协。
亦可说就是所谓的命,不得不信的。
她是顺着命走的女子,命就是她自己。
她依靠自身特立独行的处事风格,与一以贯之的文字风格,使得她得以在香港鱼龙混杂的文坛独树一帜,并屡次获奖。
但作品的获奖并未给黄碧云带来丰厚的版税收入,很长时间,她的作品在台湾每次初版也就两千本。
她的书就像王小帅的电影一般,叫好却并不叫座。
一个出版责编说:“你的读者,固定就这么两千人。
爱你字的人,就会一直爱,不爱你字的人,就是不会看……” 如此,黄碧云的书,在很大程度上,是小众的、孤苦的。
而有趣的是,诸多爱她的读者,或许是出于爱护与担忧,竟也都不希望她为世人所知,大众起来。
只希望她静静细细的就好,一生只写给他们看。
我不知她是否也会于某个莫名伤感的黄昏,或是突如其来的暴雨夜,概叹自己的小众与“怀才不遇”。
又或许,打一开始,她就并不为“名利”的浮躁所动。
她是出尘的,是干净的,是不为世俗所扰的。
【二】 在黄碧云的作品中,好些故事的发生地被从香港搬到了异国。
这亦是她生命流离的佐证。
从《突然我记起你的脸》里灰色沉闷的伦敦,到《怀乡》里破败不堪的阿姆斯特丹,再到《一个流落巴黎的中国女子》里失落抑郁的巴黎,还有《爱在纽约》里无疾而终的纽约,《其后》里压抑令人厌倦的三藩市,《双世女子洛维烈嘉》里不太平的越南……这些跨越大洋界地的城市,并非只是她凭借主观臆想外加翻旅游手册写出来的,这所有的国家与城市,都是她脚踏实地经过的地方,这些地方,她都或多或少或浓或淡地停留过。
在她二十六岁时,流浪法国求学,随后浪迹欧美,走到柬埔寨、越南,又到过南斯拉夫与科索沃,最后逼不得已又回港……她的生命从未停止颠簸奔波。
而她于这颠簸奔波之中更加加深了她骨骼中的孤独与颓靡,这种性格特征直接折射到她小说人物的命运之上。
《失城》里陡然对人生感到倦累而杀了妻儿的陈路远,他给自己的托辞是“无法背爱情的十字架”;《盛世恋》里爱情逐渐陷入淡灭沼泽的程书静与方国楚,最终不得不走向离婚境地;《呕吐》里患上怪病神经质的叶细细,最后烧了与詹克明做爱的那条沙发;《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中叶细细原以为可以与许之行厮守终生,最后仍不得不对她说:“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淹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
”…… 她写恋情,诸多写畸恋,要么同性恋、师生恋,要么婚外恋、姐弟恋; 她写绝望,写得酣畅淋漓,写得忘乎所以,写得轻而易举,轻而易举得仿佛那些绝望并非绝望; 她写命运,就写不堪,就写强硬,就写沉沦,就写耽溺,就写无奈与奢望。
——仿佛在生命的沃土之上,并没有开出一朵命叫做希望的花。
但她及她笔下的人物依旧活着,抱着满满的绝望,以受伤而又酷似坚强的姿势活着。
活得那样丰富而不堪,活得那样温柔而暴烈:以万千触目惊心的姿势,活着。
正如出版她《盛世恋》的编辑的那段评论:“读这小说,便觉人生只是无数的姿势而已:爱是姿势,恨也是,聚散也是,升华与沉沦都是。
到了所有一切都离异了,便只剩得一种空洞的姿势。
黄碧云写人生写得如此悲凉,活生生的日子之上,都象有死亡的黑翼在盘旋。
……而小说本身是好小说,才气横溢的,笔底有魔力,叫人感染一些陌生的凄迷情怀,知道有人如此这般的活着,而我们,尽可以各自喜欢的方式去活。
” 活着的姿势这样多,而她的演绎那么丰盛孤独而精彩。
她耽在自我的世界中,灵魂通透得叫人心惊。
一场心惊过后,仍旧无人给她拯救。
因她无需拯救,无药可救,也拒绝拯救。
【三】 黄碧云在圈内并无什么好友,甚至可以直接将句中的“什么”两字都删去。
为她写书评,写推荐的书评人,大多与她素不相识,全是出于喜爱,才忍不住提笔。
而略微有些交道的也不过是那些出版编辑。
二十世纪末,黄碧云在香港文坛因连连获奖,而已负盛名。
先后出版了小说集《其后》、《温柔与暴烈》、《沉默••暗哑•微小》,散文集《扬眉女子》,杂文集《后殖民志》等作品,其中《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得以在内地出版。
如此,她的书得以进军内陆广阔的图书市场,但仍旧未能为她带来大批读者,她仍旧是小众的,是孤苦的。
但在为数不多的读者之中,便传出这样一段佳话: 一个西安女子,自遇上她的字后,就心心念念地给她写信,写长长的信,然后通过各种渠道一封封寄给她。
长年累月地写,长年累月地寄,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收到了黄的一封回信。
而这个西安女子最终也成为一名作家,所用笔名就是黄碧云笔下常出现的那个悲凉女子:叶细细。
后来,她的文字逐而出现在内地一些花里胡哨的杂志里,被为数不多的人审阅、迷恋或者遗忘。
也是在后来的后来,近些年,又出现一个痴恋她的80后女子,总在一本超级畅销的杂志的行文里隐隐绰绰地表达对她的倾羡与爱慕。
而这个女子,因其文风的绮丽与绚烂,深情与颓靡,被诸多内地的青春孩子所迷恋。
而在此期间,黄碧云就被爱屋及乌地,被这些喜爱这枚女子的年轻读者所熟知与恋慕。
从而黄碧云这个名字,在近些年,被广大读者提及的次数也就越来越多。
在这件事上,这个八六年出生,名叫七堇年的畅销女作家,功不可没。
值得一提的是,在黄碧云刚刚进入内陆读者视野的同时,内陆亦有一个出尘宁谧的女作家走入大众的视野,并因她自身的神秘与静重而得到大批文艺青年疯狂地追捧与热爱。
她们的风格有三分相似,七分出入。
但显然黄碧云的文字更精致耐读,更粗犷血性,更黑暗孤独。
但其宿命却并无以上两个女子的好,还是仅仅只有小部分人知悉她的文字。
究其根由,不得不说还是因为香港地域太过狭小,香港的文化更为统一稳定,说不好听些,便是太过单一:纯港式的相似文风太多(即使黄碧云仅仅只有部分作品是被定义为纯港式的)。
而常年浸淫在资本主义文化下的香港人的文学鉴赏眼光便会因此出现疲软,如此,书自然卖不动。
而相比之下,内陆正处于文化大繁荣时期,青春文学又刚刚兴起,而读者基数又比香港高出不知多少倍。
理所当然地,当一种新兴的文风出现时,便会受到热烈的追捧,且不论这文风是否成熟。
如此说来,黄碧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悲的。
而让我感到新奇的是,就在我以为这两个女子本不会有任何交集时,在2011年,我在书店竟然看到了由这名内地女子主编的杂志上,竟看到了黄碧云的名字赫赫在目。
刊于那本杂志的《末日酒店》便是黄碧云最新的作品了。
故事依旧荒凉,文字依旧黑暗,但跳脱得更为轻盈,更为灵动。
让我见到这已年过半百的女人更为沉静的生命体悟。
我知,她还将以向死而生的姿态继续写下去,舞下去,温柔地活下去。
直至如今,只要提到她的名字,我心中仍旧有欣喜与动容与疼痛,就像一个甜蜜的伤口。
【四】 记得更年轻些时——即使当前仍旧年轻得一无是处——彻夜彻夜地读黄碧云,读那些酸涩沉郁又让人无限动情的句子,内心饱满得仿佛要挤出水来。
那是一段盛情而颓废的时光,因她的陪伴,我就像吃了鸦片,越发沉迷起来。
我记得在一篇文字的开头,她这样写流浪、多余与天空: “流落到街上生活;足以让我明白,这个世界并不需要我。
我存活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多余的人。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也是多余的。
我们在相互的多余之中活着。
因此我很大,大如影子,世界也很大,走来走去都走不到尽头。
有时我也会想到死。
想到死的时候,会在教堂的钟楼,或加第几哇河上加一抺黄色。
我喜欢的天空也是黄色的、最后的天空。
” 她写沮丧与绝望写得切入肺腑,仿佛世界可以随时说不要就不要。
她的笔端总是带着痛感与失望,犹似她的人生遭遇过空前的劫难,她不过是轻轻地挑拣一二加以润色,然后付梓,被读者阅读、经历……又或许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她巧妙的杜撰,精心经营的一场有关黑暗与绝望的幻想。
只是在我心智尚未健全的唏嘘年少,因为阅她,所以不出其右地学会了轻易的绝望与不经意的伤感。
而人间,其实并未到不得不的田地。
我们不过是生在太平年代,过于渴望被害,从而达到佐证自己青春的别致与无可比拟,而她毫无疑问地成全了我这可笑的臆想。
或许她也成全了她自己。
后来,在更成熟一些后,突然能察觉她对生活潦草而深情的眷恋。
而不单单只是单调的伤感与绝望。
在《其后》的结尾,她以一个失意的日本男人的口吻这样写结局:“我会发现我原来是一只蝴蝶,很偶然的,经过了生。
” 在《突然我记起你的脸》里,她便是细细娘。
她规劝奥加保守自己的心,而最终不得不妥协。
她说:“我细细娘也曾经是个用心的女子。
但没有用。
我始终一无所得。
” 在所有的结局之中,她并没有给自己一个了结。
她对人间仍旧抱有淡灭的希望(且不论这淡灭的希望是否就等同于绝望)。
她仍旧选择着生,或惨怛、或浓烈、或明灭、或温柔的生。
而在我逐而成长为一个健全的人之后,渐渐能更为理性地判断她的一生与文字。
无关耽溺,只关欣赏。
【五】 记得有网友在网上说,读黄碧云读多了,会有自杀的冲动。
我时常在想,如若能死在这一场有关爱与不爱的暴烈与温柔的审判中,此生也算值了。
黄碧云的七宗罪主要讲了什么?
不错内容:纽约警察局。
重案组。
经验丰富的老警察沙摩赛还有七天就退休。
接替他职位的是风度翩翩的年轻“小片警”米尔。
早上七点,报案铃响—贫民窟里,有人离奇死亡。
大雨滂沱,老式公寓楼道内弥漫着阴森诡谲的气息。
死者是个大个子,坐在椅子上,一头扎在面食桶里,全身早已浮肿,手脚均被束缚,身上还被割去一磅肉。
现场勘查后,米尔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凶案。
沙摩赛并不以为然,当夜折返现场,在冰箱后面发现了一行神秘的文字Gluttony(暴食)。
米尔向警长要求接手负责此案的侦破。
沙摩赛并没有甩手而去,而是在图书馆翻阅复印了《圣经》《神曲》和《坎特伯雷故事》等书中提到的有关Gluttony的内容。
根据这些书上记载,人类天性具有七种罪孽,即暴食、贪婪、懒惰、妒嫉、淫欲、傲慢、暴怒。
米尔对案情一筹莫展,天亮时分才昏昏睡去。
米尔醒来已是上班时间,却见桌上留着一叠复印材料。
沙摩赛预测这将是一个连环凶杀案,要米尔作好心理准备。
沙摩赛的判断是正确的。
星期二,人们发现一著名律师死在他的办公室,现场留着鲜血抹写的大字:Greed(贪婪)。
沙摩赛在一幅画后面发现了用指纹印下的文字:救我
警察局比对指纹,确定这是一个名叫维多的人的指纹。
重案组和防暴警察直趋维多家,但他已处于半死不活状态,左手被人割掉。
据说维多是个十足的懒汉,躺在床上有五年之久。
在维多床头的墙上,赫然留着Sloth(懒惰)的字样。
米尔觉得一切都在被凶手牵着鼻子走。
沙摩赛认为,罪犯是个狂热的教徒,深谙《圣经》、《神曲》等典故,正在以“上帝的使者”的身份,行使“审判权”,以“救赎”自己的灵魂。
他确定凶手一定在图书馆留下借阅的痕迹,便搞到了一张近两年经常借阅有关书籍的读者名单。
经仔细排查,一个叫杜·约翰的疑点最大。
为了表示自己的敬意,米尔通过妻子翠西邀请老警察上他家吃饭。
又是阴雨天。
米尔和沙摩赛来到一幢公寓楼内,敲响了杜·约翰的房门。
就在这时,有人从电梯内出来,向他们射来一串子弹,然后逃之夭夭。
米尔和沙摩赛一边还击,一边分头追捕。
当米尔追到了一条小巷里,有人突然从一辆垃圾车上跃下,狠狠将他踢倒在地,脑袋上还被抵上了冰冷的枪管。
雨水迷蒙中,他见到一身穿雨衣的男子,可还来不及作出反应,就被打昏在街头积水里。
周五晚,某夜总会一妓女被杀。
有人以为这是两个男人为一个女人争风吃醋而引起,只有米尔和沙摩赛心里明白,现场留下的字迹“Lust(淫欲),表明罪犯在向他们挑战。
一连串的凶案引起了社会的恐慌,记者不着边际的报道,让警局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
警长下令限时破案。
米尔很不服气,干脆住在办公室里不回家了。
翠西发现自己有身孕,同时担心丈夫的状况,便打电话给沙摩赛吐露心事。
沙摩赛告诫米尔,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回家陪翠西几天,案子由他来负责侦破,功劳依然算在米尔头上。
米尔发誓:不破此案,决不回家
周六,意想不到的案件又发生了:一个模特儿被割鼻毁容,现场留下了“Pride(傲慢)”的字样。
就在米尔和沙摩赛通宵达旦疲于奔命之时,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男子一早前来投案自首。
此人正是杜·约翰
杜·约翰果然是个狂热的宗教分子,他承认自己一手制造了连环案,请求得到上帝的惩罚。
米尔忿忿地说:法律将会给你严惩,你已无法完成你的七宗连环凶杀案了。
杜·约翰神色迷离但非常肯定地回答:上帝会替我安排好的。
他愿意带米尔指认另一案发现场。
在直升机的空中保护下,米尔、沙摩赛荷枪实弹,押着杜·约翰长驱数十里,来到一个空旷的山谷。
此时,天空的阴霾已一扫而光,晚霞灿烂辉煌。
米尔问凶案现场在哪儿
杜·约翰低沉地说:神灵指示,傍晚七点会大白真相。
七点快到,一辆快递车急速而来。
快递员说这邮包是一个客户早上发送,要求傍晚七点必须送到这里。
沙摩赛小心地打开纸盒,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转身连忙要求米尔收起手枪,押着杜·约翰快快离开。
米尔执意要弄明白事情真相,掀开盒子,先见纸上的文字“Wrath(暴怒)”,继而见到的,是爱妻翠西的头颅
杜·约翰喃喃道:“路途漫长而艰难,地狱一出即光明。
我Envy(疾妒)你有美丽的妻子和美满的家庭。
”而此时的米尔,狂怒得像一头狮子,他举枪向杜·约翰连连射击。
杜·约翰慢慢倒下时说:“瞧,上帝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
谁有黄碧云的《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TXT全本
QQ:303028286发给我。
谢谢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黄碧云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
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
我上那“思考的艺术” 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
我记得那是 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
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 模样。
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 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
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
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 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
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 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 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
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
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 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
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
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 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
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 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
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
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
我给 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
”她一抬眉:“呵,也不 见得。
”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 行的。
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
”她说:“好。
”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
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
我听过你。
”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 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 报见到。
那是你,是吗
”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 了一个粉红色32B 的美顿芳胸围,真土
”我说:“错了,32A 才对,我瘦嘛”我 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 ,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
”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 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
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
我问她旗袍 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
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 们笑得厉害。
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 都走清光才醒。
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 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
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
其实, 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 她的为人。
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 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 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
她的旗袍绣 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
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 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
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 她的身体极柔软。
我们都是女子。
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 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 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
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
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 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 饭的时候送她。
但她一直没有回来。
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
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
我 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
之行今天没有叠被。
之行今天没有穿绣 花鞋。
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
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
之行的 脂粉。
之行的眼泪。
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
之行之 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 气息。
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 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
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
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 黑色平底鞋。
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
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 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 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 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 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 这样。
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
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 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
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 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
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 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
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 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
我今天很高兴。
”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 飞来。
“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
”我掩脸不言。
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 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
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
”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
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 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 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
”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
但 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
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 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
而 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
整天我都很呆。
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 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
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
她 会不会想我
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
之行之 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
一顿饭下 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
那人递我他的手帕, 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
我也不禁把嫌弃 他的心减了几分。
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 好事。
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 “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 大的疑心。
”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
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 西。
”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
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 就在那明灯之下。
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 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
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
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
有 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
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
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
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
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
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
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
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
小 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
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 艳红如常。
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
何等安好。
我 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
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 人清醒。
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
我忽然流泪如注。
我喉里卡卡在响:有人要扼杀我呢,来人是谁:我扼着自己的喉咙,想今夜星落必 如雨。
之行枉我一番心意了。
我的泪滴在之行的脸上,我捏得自己满面通红,只拼命呼吸。
之行突然惊醒, 紧紧攀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 之行把我抱在怀中,我嗅着她的凤仙味,安然睡去。
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喇叭 声,管他呢,那人已完成他在我一生的价值,自此与我无干。
眼前只有之行。
之行捧着我的脸,说:“你太傻了。
”我没有答腔,只想睡,明天必有太阳。
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
之行一向 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
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 用的是“鸦片”。
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
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
楼下 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
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 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
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 不知所措。
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
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 笑:“我要到北京。
” 我停着,良久不语。
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
那是去 年圣诞的事了。
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
但那是从前的事了。
这次是我的机会, 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
”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
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 脏了。
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 实际,主张买印度货。
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
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 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
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 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
我掩上杂志, 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
我一阵晕眩,险些流 出泪来。
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
我没 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坐着,吸一口烟。
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
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
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 情。
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 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
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
老实 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 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 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我和之行的关系就此冷淡下来。
她比往日更动人美丽,考试一样打扮得花枝招 展。
我听班上同学说,她和某老师有恋情。
又有人告诉我,她在某杂志当摄影模特 儿。
为什么旁人都比我更清楚之行呢
我和之行时日已无多,我希望和之行租一层 房子,她继续她的公众事业,我继续读书。
我希望和之行养一只猫,拥有一块伊朗 手织地毡。
夜半的时候我和之行可以一起吃温暖柔软的糯沙汤圆。
我对生命的要求 很简朴。
想着我便买了一束花回房,我想和之行聚一聚。
下午的女生宿舍非常安静。
我们的房门挂了一条领带,我拿着一束太阳菊,立在门口不知进退。
之行行的 是英式的老规矩,那是说,我们房中有男客了。
这怎可以
那是我和之行的地方呀, 他们甚至会在我床上做爱,还要我洗床单。
这样我一生都不可能再睡那床了,我常 觉得男子的精液是最胡混的东西,比洗洁清、鼻涕、痰等等更令人恶心。
之行你怎 么可以这样呢
对面房间那宿生会会长正好回来,问我:“怎的
忘了带锁匙,要不要替你开
” “不用了。
”我急急说,掏出锁匙来。
之行和一个男人,果真在我的床上,正在翻滚入港。
我量觉手中的太阳菊摇摇 欲堕,就怕这花瓣会散了一地。
之行还在半闭双眼,不为所动,倒是那男的停了动 作,也不懂遮掩。
此人一脸疙瘩,蓬发,有三十上下年纪。
我直视他:“先生,这 是女生宿舍,请你穿好衣服。
”之行斜看着他,说:“别理她。
”我把一地的衣裳 掷向这双男女,喝道:“快穿衣服
我不和动物谈话。
” 那男的果真赶紧穿衣,之行翻身吸烟,舒一口气,不言语。
我拾起地下散落的 避孕袋,跟他说:“先生,还你,请你放庄重些。
” “......对不起。
”他忙不迭地把避孕袋塞进裤袋,我替他开门。
我说:“先 生,我和之行的关系不比常人,请你尊重我们,不要来这个。
”他一时间没有表情, 停了好一会,才怵然一惊,低呼:“你们
变态
” 我一把刮他的脸,砰上门。
之行灼灼望我,一面泛红,香烟快烧到她手指了,她还一动不动地看我。
我靠 着门,也是一动不动。
时间是什么呢,当一切都毁坏殆尽,我们还要计算什么时间。
我不知我们僵持了多久,只是她的烟也灭了。
冬色甚隆。
天色暗了,夜沉沉。
之行忽然轻轻一笑,随而流下两滴泪。
我说:“无论如何, 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
” 她说:“不一样了。
不一样了。
你太天真了。
你将来必败在我手下。
”我掩面: “我没有要和你争呀,为何你要四出讨便宜。
” 她说:“他可以帮我,上杂志,或许成为一个IsabellaRossellini,你可以吗
” 我说:“你何苦要在男人身上讨好处,我们又不是妓女。
”她答:“你没有在 男人身上讨过便宜吗
在这方面读过书与没有读书没有分别。
” 我缓缓跌坐。
我想起一些人,与我吃早餐,与我吃晚餐,与我吃酒的人。
想起 那一个人,因为他在我醉洒的时候有一块手帕,我险些托以终生。
每人都有每人的弱点。
“我饿了。
”之行起来,裸着身,随便抓一件衣服,跟 我说:“借一借,我要出去。
”我让开,她的脚步挞挞远去。
太阳菊在黑暗中静静 枯萎,我闭上眼,忽然明白什么叫“身外物”。
从今事事都是身外物。
这天晚上我睡得早,翌晨醒来见之行抱着兔,熟睡如婴。
我留下字条,说我晚 上在饭堂等她吃饭,便出去上课。
我没有想到她会来。
我坐在近落地门的桌子等她,冬日之暮垂落如死。
之行走来,一把长发半束起, 毛衣长裤,披着围巾,带着明蓝彩石耳环。
她见到我,轻轻笑,我发觉她已长大成 一个女人,连笑容也很有分寸。
可见得这些书也没有白读。
我们点了菜,喝一点啤酒。
之行吃得很少,但喝得很多,饭未吃完已是双颊泛 红。
我们讲起了教社会学的老师,他猝然被校方劝喻提早退休,二人额手称庆,大 家齐齐干杯。
她说她得了一张模特儿合约。
我们都说好。
我告诉她我了写好了论文 大纲,又申请了去英国的奖学金,而且约见了,大家都很高兴,笑得一团,我有点 打酒颤,之行给我披她的围巾。
风很大,我紧紧地贴着之行,说:“冷。
”她便搂 着我,一直在校园走。
夜很碧蓝,极美,我说:“让我们毕业后搬去一个这样的地 方。
你出外工作,我在家做功课。
”她静一下,然后说:“怕你不安于室。
”我笑: “我安于室的呀,你看我这样瘦,有条件不安于室吗
”她又按一下胸口,说: “这样,我怕我不安于室呢。
”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
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
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 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
” 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
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我在舍监家的沙发坐下,手中无聊,翻看《突破》,有读者问:“明心,我很 烦,不知应该怎办,他离开了我....”舍监给我泡了一杯极热的乌龙茶,她是台湾 人,操一口极重鼻音的广东话。
我双手捂着杯,待她开口。
电视开着,光有画面没有声音,舍监的脸一光一暗,一蓝一白,很可怕。
她在 光影中耽了一阵,才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到投诉,说你和许之行有不正常的关系。
” 乌龙茶极滚热,灼痛了我的舌尖。
我扬起脸看她,不知怎的,我微微地挂一个 笑。
“大学生不但要有知识,还得品格高尚──” “我不觉得这是低下的事情,许多男女比我们更低下。
”我看准她的眼。
她没 有避开,也望着我。
“你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有碍人类文明的发展。
社会之所以维系而成一 个稳定的制度,全赖自然的人类关系....”断断续续的我听不清她的话,我便不再 看她,自顾自翻《突破》。
明心答:“玲,你这样破坏人家的感情是不对的,但全 能的神会原谅你....”我吓得忙不迭把《突破》阖上。
我怔怔地看没有声音的电视。
过了很久很久,我低声说:“为什么要将你们的道德标准加诸我们身上呢,我们又 没有妨碍别人。
”我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只是自己的声音那么低幽,好象有谁在 我耳边说这些话,我便警觉地四处张望,但没有人。
“舍监。
”我放下茶杯,说:“只要之行不离开我,我就不离开她。
”说完我 便径自离去,开门。
“不过,她今天下午已经答应我迁出宿舍,我亦答应了不将此事公开。
我只不 过循例征询你吧。
”她远远地说。
我立在门口,我推着门柄,触手生凉。
“谢谢。
” 我说。
我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轻轻掩上房门而去。
我不知道我怎样挣扎回房,那楼梯好长好长的,这是不是雅各的天梯,通往真 理之路。
我举步艰难,四肢竟像撕碎一般,每一下移动都刺痛我双眼。
我掩目,罢 了,我自此便盲掉,从今不得见光。
房间没锁,走廊有人,我便挺起背,咬牙而进。
好之行,一个下午竟收拾得干 干净净,只在我床上放了一双簇新艳红的绣花鞋,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一 翻看,她买错了,是32B.我笑了,自家儿说:“是32A ,之行,32A ,我瘦嘛
” 她走后我也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幽暗的小屋。
我的生活尤其幽暗, 近视益发加深。
戴着不合度数的有框眼镜,成天在课室与图书馆间跌跌撞撞。
我开 始只穿蓝紫与黑。
戒了烟。
只喝白开水及素食。
人家失恋呼天抢地,我只是觉得再 平静没有,心如宋明山水,夜来在暗夜里听昆曲,时常踩着自己细碎的脚步声,寂 寞如影。
抱着我自己,说:“我还有这个。
”咬着唇,道:“不要流泪。
不要埋怨。
” 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寻。
她也有她的难处。
我后来在一份杂志的封面见到了她。
丰满的唇与微笑。
我却没有掀开杂志。
她 不过是千万个美丽女子之一,与我认识的之行不一样。
后来我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 见到她,学士袍飞扬,她在阳光里微笑,远远地看过来,用手遮住了阳光。
太远了, 看不清她的笑容有没有改变。
我只站着不动,抱着我自己。
她身边有一个男子,看 来很面熟,仔细一想,原来是那些在杂志上看见的人。
之行有她的选择。
她离开我, 是我不够好之故。
但我记得的之行....我们是不言好坏的..... ....我记得她的旗袍,绣花鞋,她抄我的笔记时那种不甘不驯之气,她轻轻按 自己的胸口时的笑靥,她躺在床上看亦舒的懒相。
我记得我冷的时候她给我围巾暖 我,我得意的时候她用硬币掷我,我冷漠的时候她拉紧我的手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记得我记得,我替她束过发,剪过脚甲,为她买了一束太阳菊。
我记得我曾热泪 盈眶,卡卡地捏自己的喉咙,她便捉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 ──何必如此。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求 黄碧云 《她是女子 我也是女子》全文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黄碧云——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
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
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
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
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
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
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
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
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
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
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
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
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
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
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
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
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
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
”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
”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
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
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
”她说:“好。
”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
叶细细。
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
我听过你。
”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
那是你,是吗
”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的美顿芳胸围,真土
”我说:“错了,32A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
&127;”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
”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
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
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
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
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
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
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
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
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
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
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
我们都喜欢TOM 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127;她的身体极柔软。
我们都是女子。
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
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 CARTER。
&127;我们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
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
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127;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
但她一直没有回来。
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
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
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
之行今天没有叠被。
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
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
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
之行的脂粉。
之行的眼泪。
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
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
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
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
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
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
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
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
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
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
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
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
我今天很高兴。
”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
“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
”我掩脸不言。
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
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
” 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
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
”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
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
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
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
整天我都很呆。
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
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
她会不会想我
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
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
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
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
我也不禁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
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
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
”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
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
”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
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就在那明灯之下。
我原没有夺她风光的意思呀,之行,我只是一个安份的女人,想与一个人,发展一段单纯的感情关系。
何以世皆不容我。
蓦地之行的影子在窗前一闪,关了灯。
这样一闪,之行的头发是不是长了
有没有人替她剪脚甲,涂寇丹
我走了,谁替她扣背后的钮
夜里谁来看她,谁想她
谁知道她快乐,她忧伤
谁与她争那小小的风光
谁是她心所爱,心所患? 我很想去看她。
就一眼。
我急奔上楼,之行锁了门,但我有钥匙。
她睡了胸脯一起一伏,依旧丰满。
小别数星期,她没有瘦,也没有憔悴。
我细看,她的脚甲仍旧剪得整齐,寇丹好好的,艳红如常。
她床上多了几只布娃娃,此时她手抱小白兔,熟睡如婴。
何等安好。
我走了她仍然生活得很好。
太阳仍然爬上,夜幕一样垂,夜央三时,一样有人熟睡有人清醒。
隔壁有谁,还在敲打字机呢,做着功课做着俗世的荣辱。
我忽然流泪如注。
我喉里卡卡在响:有人要扼杀我呢,来人是谁:我扼着自己的喉咙,想今夜星落必如雨。
之行枉我一番心意了。
我的泪滴在之行的脸上,我捏得自己满面通红,只拼命呼吸。
之行突然惊醒,紧紧攀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 之行把我抱在怀中,我嗅着她的凤仙味,安然睡去。
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喇叭声,管他呢,那人已完成他在我一生的价值,自此与我无干。
眼前只有之行。
之行捧着我的脸,说:“你太傻了。
” 我没有答腔,只想睡,明天必有太阳。
自此之行又见好了些,晚上我们做功课做得晚,她总替我冲人参茶。
之行一向读书很懒散,何以竟一转脾性。
我只是隐隐觉得,之行不比从前,连香水也变样,用的是“鸦片”。
我觉得窒息。
之行又夜出。
午夜十二时,她总穿火红大毛衣,黑皮靴,豹也似地游走。
楼下有宝蓝色的小跑车等她。
回来她总是双颊通红,还给我买了暖的汤圆,但我觉食不下咽,那糯沙汤圆,不经放,一放就硬了,不能入口。
翌晨我对着几只发硬的汤圆,不知所措。
之行总不在,四年级了哇,她总共才修十一分。
圣诞假期,我预备回家过一夜。
之行收拾收拾,我问她回家住多久,她摇头说笑:“我要到北京。
” 我停着,良久不语。
我和之行去过日本玩,约了下一次目的地是北京。
那是去年圣诞的事了。
我静静掩面,说:“之行之行,你记得..... 她捉开我双手,看我的眼:“我记得。
但那是从前的事了。
这次是我的机会,你得为你的将来打算,不见得我就要庸碌一生。
”她吻我的额,便去了。
我一人跌坐在半空的房间,我以为可以就此坐上一生。
我伏在地上,发觉地毡脏了。
这还是我和之行在中环跑了一个下午买的,她坚持要伊朗地毡,但我嫌不设实际,主张买印度货。
结果折中买了比利时地毡。
我们抱着地毡吃荷兰菜,之行叫了一打大生蚝,我们的钱都花清光......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这个圣诞我整天耽在图书馆,恹恹度日。
我在翻周刊,忽然见一个又肥又黄的胖子,戴着很惹眼的雪镜,我正骇然,赫然发觉此人身旁正是之行
我掩上杂志,若无其事地去饭堂吃饭,坐的竟是我与之行第一次坐的位置。
我一阵晕眩,险些流出泪来。
咬咬牙,回到图书馆,竟心无旁骛地做功课。
之行回来的时候,我正伏在书桌上睡觉,桌上张着登载之行照片的杂志。
我没有望之行,之行也没有动静,坐着,吸一口烟。
然后她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 我去泡一杯清茶给她喝。
她紧紧捉着我的手,我轻轻地抚她的发。
我没有再问,她自此也没有再提此事。
直到如今,我还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不再夜出,在房中认认真真地练习仪态,脸孔仰来抑去,甚有得色。
毕业在即,我也收敛了我的所谓烟视媚行,毕竟一不是交际花,二不是舞女,烟视媚行不能当饭吃。
我申请了研究院的学位,希望将来在学术界谋一席位。
老实说,要谋一个什么知识分子的职业也不需要什么大智大勇,像我一块无聊的料子包装包装也行了,于是我埋首做西方现代哲学的课,这最容易混,老师不懂我也不懂,我那篇论文大家可以看得相视而笑,好歹做出来了,大家真的如释重负,皆大欢喜。
我和之行的关系就此冷淡下来。
她比往日更动人美丽,考试一样打扮得花枝招展。
我听班上同学说,她和某老师有恋情。
又有人告诉我,她在某杂志当摄影模特儿。
为什么旁人都比我更清楚之行呢
我和之行时日已无多,我希望和之行租一层房子,她继续她的公众事业,我继续读书。
我希望和之行养一只猫,拥有一块伊朗手织地毡。
夜半的时候我和之行可以一起吃温暖柔软的糯沙汤圆。
我对生命的要求很简朴。
想着我便买了一束花回房,我想和之行聚一聚。
下午的女生宿舍非常安静。
我们的房门挂了一条领带,我拿着一束太阳菊,立在门口不知进退。
之行行的是英式的老规矩,那是说,我们房中有男客了。
这怎可以
那是我和之行的地方呀,他们甚至会在我床上做爱,还要我洗床单。
这样我一生都不可能再睡那床了,我常觉得男子的精液是最胡混的东西,比洗洁清、鼻涕、痰等等更令人恶心。
之行你怎么可以这样呢
对面房间那宿生会会长正好回来,问我:“怎的
忘了带锁匙,要不要替你开
” 不用了。
”我急急说,掏出锁匙来。
之行和一个男人,果真在我的床上,正在翻滚入港。
我量觉手中的太阳菊摇摇欲堕,就怕这花瓣会散了一地。
之行还在半闭双眼,不为所动,倒是那男的停了动作,也不懂遮掩。
此人一脸疙瘩,蓬发,有三十上下年纪。
我直视他:“先生,这是女生宿舍,请你穿好衣服。
”之行斜看着他,说:“别理她。
”我把一地的衣裳掷向这双男女,喝道:“快穿衣服
我不和动物谈话。
” 那男的果真赶紧穿衣,之行翻身吸烟,舒一口气,不言语。
我拾起地下散落的避孕袋,跟他说:“先生,还你,请你放庄重些。
” ......对不起。
”他忙不迭地把避孕袋塞进裤袋,我替他开门。
我说:“先生,我和之行的关系不比常人,请你尊重我们,不要来这个。
”他一时间没有表情,停了好一会,才怵然一惊,低呼:“你们
变态
” 我一把刮他的脸,砰上门。
之行灼灼望我,一面泛红,香烟快烧到她手指了,她还一动不动地看我。
我靠着门,也是一动不动。
时间是什么呢,当一切都毁坏殆尽,我们还要计算什么时间。
我不知我们僵持了多久,只是她的烟也灭了。
冬色甚隆。
天色暗了,夜沉沉。
之行忽然轻轻一笑,随而流下两滴泪。
我说:“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和从前一样。
” 她说:“不一样了。
不一样了。
你太天真了。
你将来必败在我手下。
” 我掩面:“我没有要和你争呀,为何你要四出讨便宜。
” 她说:“他可以帮我,上杂志, 或许成为一个Isabella Rossellini,你可以吗
” 我说:“你何苦要在男人身上讨好处,我们又不是妓女。
” 她答:“你没有在男人身上讨过便宜吗
在这方面读过书与没有读书没有分别。
” 我缓缓跌坐。
我想起一些人,与我吃早餐,与我吃晚餐,与我吃酒的人。
想起那一个人,因为他在我醉洒的时候有一块手帕,我险些托以终生。
每人都有每人的弱点。
我饿了。
”之行起来,裸着身,随便抓一件衣服,跟我说:“借一借,我要出去。
”我让开,她的脚步挞挞远去。
太阳菊在黑暗中静静枯萎,我闭上眼,忽然明白什么叫“身外物”。
从今事事都是身外物。
这天晚上我睡得早,翌晨醒来见之行抱着兔,熟睡如婴。
我留下字条,说我晚上在饭堂等她吃饭,便出去上课。
我没有想到她会来。
我坐在近落地门的桌子等她,冬日之暮垂落如死。
之行走来,一把长发半束起,毛衣长裤,披着围巾,带着明蓝彩石耳环。
她见到我,轻轻笑,我发觉她已长大成一个女人,连笑容也很有分寸。
可见得这些书也没有白读。
我们点了菜,喝一点啤酒。
之行吃得很少,但喝得很多,饭未吃完已是双颊泛红。
我们讲起了教社会学的老师,他猝然被校方劝喻提早退休,二人额手称庆,大家齐齐干杯。
她说她得了一张模特儿合约。
我们都说好。
我告诉她我了写好了论文大纲,又申请了去英国的奖学金,而且约见了,大家都很高兴,笑得一团,我有点打酒颤,之行给我披她的围巾。
风很大,我紧紧地贴着之行,说:“冷。
”她便搂着我,一直在校园走。
夜很碧蓝,极美,我说:“让我们毕业后搬去一个这样的地方。
你出外工作,我在家做功课。
”她静一下,然后说:“怕你不安于室。
”我笑:“我安于室的呀,你看我这样瘦,有条件不安于室吗
”她又按一下胸口,说:“这样,我怕我不安于室呢。
”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
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
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
”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
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我在舍监家的沙发坐下,手中无聊,翻看《突破》,有读者问:“明心,我很烦,不知应该怎办,他离开了我....舍监给我泡了一杯极热的乌龙茶,她是台湾人,操一口极重鼻音的广东话。
我双手捂着杯,待她开口。
电视开着,光有画面没有声音,舍监的脸一光一暗,一蓝一白,很可怕。
她在光影中耽了一阵,才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到投诉,说你和许之行有不正常的关系。
” 乌龙茶极滚热,灼痛了我的舌尖。
我扬起脸看她,不知怎的,我微微地挂一个笑。
大学生不但要有知识,还得品格高尚——” 我不觉得这是低下的事情,许多男女比我们更低下。
”我看准她的眼。
她没有避开,也望着我。
你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有碍人类文明的发展。
社会之所以维系而成一个稳定的制度,全赖自然的人类关系....断断续续的我听不清她的话,我便不再看她,自顾自翻《突破》。
明心答:“玲,你这样破坏人家的感情是不对的,但全能的神会原谅你....我吓得忙不迭把《突破》阖上。
我怔怔地看没有声音的电视。
过了很久很久,我低声说:“为什么要将你们的道德标准加诸我们身上呢,我们又没有妨碍别人。
”我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只是自己的声音那么低幽,好象有谁在我耳边说这些话,我便警觉地四处张望,但没有人。
舍监。
”我放下茶杯,说:“只要之行不离开我,我就不离开她。
”说完我便径自离去,开门。
不过,她今天下午已经答应我迁出宿舍,我亦答应了不将此事公开。
我只不过循例征询你吧。
”她远远地说。
我立在门口,我推着门柄,触手生凉。
“谢谢。
”我说。
我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轻轻掩上房门而去。
我不知道我怎样挣扎回房,那楼梯好长好长的,这是不是雅各的天梯,通往真理之路。
我举步艰难,四肢竟像撕碎一般,每一下移动都刺痛我双眼。
我掩目,罢了,我自此便盲掉,从今不得见光。
房间没锁,走廊有人,我便挺起背,咬牙而进。
好之行,一个下午竟收拾得干干净净,只在我床上放了一双簇新艳红的绣花鞋,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一翻看,她买错了,是32B。
我笑了,自家儿说:“是32A,之行,32A,我瘦嘛
” 她走后我也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幽暗的小屋。
我的生活尤其幽暗,近视益发加深。
戴着不合度数的有框眼镜,成天在课室与图书馆间跌跌撞撞。
我开始只穿蓝紫与黑。
戒了烟。
只喝白开水及素食。
人家失恋呼天抢地,我只是觉得再平静没有,心如宋明山水,夜来在暗夜里听昆曲,时常踩着自己细碎的脚步声,寂寞如影。
抱着我自己,说:“我还有这个。
”咬着唇,道:“不要流泪。
不要埋怨。
”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寻。
她也有她的难处。
我后来在一份杂志的封面见到了她。
丰满的唇与微笑。
我却没有掀开杂志。
她不过是千万个美丽女子之一,与我认识的之行不一样。
后来我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见到她,学士袍飞扬,她在阳光里微笑,远远地看过来,用手遮住了阳光。
太远了,看不清她的笑容有没有改变。
我只站着不动,抱着我自己。
她身边有一个男子,看来很面熟,仔细一想,原来是那些在杂志上看见的人。
之行有她的选择。
她离开我,是我不够好之故。
但我记得的之行....我们是不言好坏的..... ....我记得她的旗袍,绣花鞋,她抄我的笔记时那种不甘不驯之气,她轻轻按自己的胸口时的笑靥,她躺在床上看亦舒的懒相。
我记得我冷的时候她给我围巾暖我,我得意的时候她用硬币掷我,我冷漠的时候她拉紧我的手说“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记得我记得,我替她束过发,剪过脚甲,为她买了一束太阳菊。
我记得我曾热泪盈眶,卡卡地捏自己的喉咙,她便捉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 ——何必如此。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