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一篇400字左右的《亨利王子》读后感
初识欧亨利是在初二第一学期的语文课本上,随着对其兴趣的增加,寒假中,我拜读了它的短篇小说选,不仅对欧·亨利有了更多了解,而且不禁一次又一次的被其被誉为“欧·亨利式”的结尾所震撼。
欧亨利的原名是威廉·西德尼·波特,但这似乎只是一个符号,作为小说艺术的大师,他主要是以短篇小说而闻名的,从这本书中,包含了奇思怪想,夸张,明喻,暗喻,幽默,和出人意料的结局等等各种表现手法给人带来阅读的快乐。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对欧·亨利式结尾最好的阐述,其中我对《汽车等待的时候》这篇文章印象颇深,因为它的结局着实令我惊讶。
整篇文章是在汽车等待的一段时间里发生的,文章的情节也是围绕着身份的富裕与钱财所展开的,这辆汽车在小说里应该就充当着富裕,荣耀与尊贵的角色。
年轻的姑娘一味的强调着自己是那辆车的主人,自己便是富裕尊贵的所有者,她手中拿着《天方夜谭》一书,向年轻人炫耀着自己的财富,但是对它们显得不屑一顾。
文中的年轻人则告诉姑娘自己是对面餐厅的一名服务员,谈论着对金钱的憧憬,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局却告诉我们:那位姑娘在告别后去了那家餐厅,而年轻人却打开了那辆豪华轿车的门,他们的身份恰好相反。
双方都知道对方说谎,却都要把这出戏不动声色地演下去。
他们两人的共同演出是对两种阶层的讽刺,所谓上流社会的无所事事和成天不切实际梦想着成为上流社会一员的劳动阶层。
从欧亨利其他很多文章看来这也应该是当时美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如此小小的一个收尾,就能提升文章的大意和水准,欧·亨利的技巧确实令人佩服,也值得好好学习
读亨利王子迷雾下的阴谋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写的代表作品——。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的一天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王子爱德华与贫民汤姆在同一时间出生了。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天壤之别。
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贫民汤姆,一个是王位的继承人爱德华。
在他们十三岁的一天中,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戏剧性地对掉了角色。
由于他俩长得像,所以无人认得出来。
汤姆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学会了应付和使用权力。
而由于他小时候在“垃圾巷”生活,知道一些人民的疾苦,所以废掉了很多残忍的刑罚;而爱德华在社会底层受尽了苦难,亲身体验了人民的痛苦和不平以及官员们的盛气凌人。
还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再次与汤姆互换了角色,登上了国王的宝座,废除了王法,制定了新法,最终成了一位受人爱戴的新国王。
我认为汤姆在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当上王子纯粹是一个偶然。
这本书上说得对,贫民想拥有一个王子的荣华富贵,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而王子希望拥有自由,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说明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奢望,就拿汤姆和爱德华来说,汤姆在他十三岁以前,是一个乞丐,虽然没有钱,但他却能自由玩耍,幻想能当上王子,拥有荣华富贵,可他当了王子之后,便觉得自己被囚在一个黄金做的“笼子”里。
虽然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思念在“垃圾巷”的自由时光。
当真正的国王爱德华如自己的心愿,喘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汤姆以前一样,到处流浪。
虽然这样,我觉得他们这样弄拙成巧。
因为爱德华贫困潦倒,所以尝尽了人生中的辛酸苦辣,因此从中受益匪浅:因为过着与老百姓一样的生活,所以发现了政治弊端,这对他统治国家是大有益处的,况且,我还认为汤姆和爱德华都很善良,因为如果王子不善良的话,汤姆也不会进宫,更不会引出这一系列的事情。
而且汤姆当了王子后,废除了许多残忍的法律,释放了许多无辜的犯人。
好人有好报,最后王子终于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也成了一名皇帝的顾问。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求一篇读后感,最好是自己的,初一水平,600字~800字,太老的不要...谢谢
不讲道理的绝唱——欧·亨利短篇小说《最后的常春藤叶》读后变化中的感受很久以前,第一次看《最后的常春藤叶》的时候,我感受到的是一种类似正宗教科书式的中心思想——老画家用自己的生命绘制了自己一生最伟大的作品: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子。
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两个年轻的艺术家,自己则在创作中得到了
·#¥%……—*()。
但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故事越来越给我不一样的感受,非常难过的感受。
知道这次,读书会第二次活动的时候,我再次推荐这一篇作品之后,禽兽跳出来大声抱怨,说看了这个故事以后再也写不出读后感,因为老家伙的下场就是那两个小姑娘的命运,而他,年轻英俊的禽兽大那颜,分明也被那个叫做欧·亨利的家伙,在几十年前预言了自己的下场——缺钱到死。
不可否认的是,很久以来,这个故事给我的冲击,早已不是什么光明或者道理之类的东西了。
或者,我的年龄已经大到不再可能从一个故事里学习、接收一个道理了。
但是,即便是在我最颓废的情况下,我的本能依然在提醒我: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并非只有无法改变的命运,和无尽的悲哀。
欧·亨利想要传达给这个世界的,也不仅只是对贫困和注定一生不能真正艺术起来的“艺术工作者”们的怜悯。
那里面,分明一种更深的思考,一种让我忍不住将这个短小的故事一看再看的内在力量。
但是,这种力量,这种思考,却让我无法表达。
任何我曾经、现在设想出来的表述和语言,相对于这个故事本身,相对于故事里那个躺倒在风雨中的老人,都显得那么苍白和肤浅。
这种体验,和很多其它的事情交织在一起,教会了我一个道理:生活中,很多事情,是不讲道理的。
更不可能总结中心思想。
但这些事情本身,比任何道理和思想都更有意义,更值得我们去体会和思考。
结构的力量《最后的常春藤叶》在篇章结构上,非常简洁洗练。
几乎没有多余的废话。
场景的描写,也非常简练,全部都是融入到故事情节和人物的行为之中。
看不到大段相互之间相对独立的功能性文字。
这一点,在短篇创作中非常重要。
现在网络上的原创文字,很少有非常在文字上真正精雕细琢的。
所谓文笔不错的评语,多半基于语句通顺、少错别字。
如果能够恰当运用词汇和典故,则几乎可以当得起45度仰视了。
更有甚者,很有一些作者在作品中,愿意大量堆积各种辞藻,甚至不直觉地生造一些词汇。
读起来,也到的确是别有风味。
但从大的角度看,几乎都在行文的篇章结构上,趋于松散。
作为网络上的长篇连载,这种结构上的松散,虽然继承了传统连载创作中结构散漫的弊端。
但随着阅读习惯的网络化和快速化,这一点缺陷虽然有所放大,但却并非不可接受。
但随着当前网络原创的风气变化,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开始倾向于将自己的网络文字最终落实到传统出版,以兑现自己的现实利益。
因此,从网络创作的散漫到正式出版物的相对严格,这其中的角色和创作感觉转化,恐怕会让不少作者感觉不爽。
更有甚者,借用《最后的常春藤叶》里的写照,没有真正成为社会承认的艺术家之前,所有的创作者必须首先迎合商业性刊物的编辑需求,以换取自己的温饱。
今天的很多网络作者,在日常创作中,中短篇的写作几率远大于长篇。
因此,如何加强自己创作中,结构的严谨和谋求篇章整体的感染力,就成为一种当务之急。
《最后的常春藤叶》中,几乎线性的情节发展,配合人物行为和阅读视角的变化,交代出来的各种细节,对比其他作品,堪称十分丰富。
因此,学习这个故事中的写作技巧,应该可以给我们现在的网络作者,提供比较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首先,是精简文字。
在故事的开头,相当的篇幅在介绍华盛顿广场一侧的“艺术区”。
看似闲笔的描写实际定义了整个故事的方向,并为故事中所有人物的出身背景,作出了最恰当的交代。
对比现在网络上的绝大多数文字,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差别。
换言之,作者们应该试图尝试一些不同以往的写作手法。
不要再一上来就交代一个突兀的故事背景;每个人物上场,都单独介绍一下他们的长相和出身等等。
这样类似说明书的写法,很难达成结构上的一致性。
更不可能很快地构造出故事的整体感觉。
短篇创作,尤其讲究气氛的烘托和感觉的传递。
因此,一旦文字描述散了,基本上整个故事也就没法看了。
其次,是叙述的简练。
《最后的常春藤叶》中,人物本身的描写非常少。
除了对老画家有一小段外观描述外,两个女主人公的长相、穿着几乎没有涉及。
这在现在作者的实践中,并非没有类似的情况。
但出发点,恐怕截然不同。
《最后的常春藤叶》中的简练,并不影响两个女主人公的形象塑造。
相对于两个生命与一个孤独的朋友来说,长相与穿着都可以完全忽略。
但如果将这种忽略视为一种定式,则可能适得其反。
再比如故事中情节的推进呈现明显的单一线索,环环相扣,没有安排刻意的曲折和暗线。
即便是故事最后,老画家死于肺炎。
欧·亨利也没有故作神秘,而是让两个生者直接面对这个事实,然后故事戛然而止。
换言之,所谓叙述的简练,无非是不要节外生枝。
以我个人的经理,作者始终牢记自己想要表达的真正主题,然后反复推敲、删节故事中的文字,要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是很难。
最后,话不能说尽。
回到最开始的话题,欧·亨利最著名的写作特点,就是峰回路转的结尾。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认为在那个冲击性的结尾之后,欧·亨利根本没有试图刻意地去改变主人公的命运。
正如禽兽所说,那两个女画家的命运,无可避免地会重复老画家的宿命。
如果不是过于乐观主义的读者,都无法否认这一点。
但是,作者并没有利用自己“天神”的权力,直接去左右人物的命运。
甚至没有让“公主”瞟见哪怕一点点“王子”的身影。
反过来,在如此明显的宿命之下,作者也一样没有直白地放任主人公彻底颓唐、或者愤世嫉俗起来,成为“逆天的代表”。
作者只是很平淡,或者说,很冷静地让整个场景和状态,永久地停留在了那个刹那。
在没有任何解释或者延伸。
剩下的,就全部交给读者自己去想象。
实际上,所有关于这部作品的思考和感受,在我看来,都来源于这种不把话说尽的作品处理手段。
很多情况下,现在的作者都非常愿意自己跳出来说道理,甚至将自己的观点直接通过人物之口说出来。
至于为了营造气氛或者达成某种作者需要的目的,随意摆布人物的命运和行为,就更是司空见惯。
在短篇的创作中,这种现象的直接表现就是人物和情节的变化突兀和生硬的说教。
换言之,作者创作的时候需要足够的冲动和写作欲望,但如果关不住自己的笔,急于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那就还不如不写故事,改写评论的好。
意境:能够在讲述小人物的故事中,教给人们一些大道理,而且听上去很合理,即所谓的平凡中见伟大。
人物环境的塑造:从环境上看:故事发生所在地理的描写——搞艺术的人不久都到这个古色天香的格林威治村来了。
他们逛来逛去,寻找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三角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
接着,他们又从六马路买来了一些锡蜡杯子和一两只烘锅,组成了一个“艺术区”。
可以看出,本文应该是要描写一些艺术家,而且是那些贫困的、并不出名甚至是郁郁不得志的艺术家。
故事发生所在时间的描写——那是五月间的事。
到了十一月,一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医生管他叫“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潜蹑着,用他的冰冷的手指这儿碰碰那儿摸摸。
在广场的东面,这个坏家伙明目张胆地走动着,每闯一次祸,受害的人总有几十个。
但是,在这错综复杂,狭窄而苔藓遍地的“巷子”里,他的脚步却放慢了。
可以感受到,面临可怕的病魔,这些小人物的命运必然坎坷,然而在最后一句话中,又给了人们希望。
希望是有的,由谁来创造
我们拭目以待
从人物上看:文中最主要的人物是谁,这一点我很迷茫,是穿插故事主线的主人公琼珊,还是那个隐藏boss老贝尔曼
我更倾向于老贝尔曼,因为我觉得作者是这样写的,至少是试图这样写的。
俗话说:在自然界不要和老天爷斗,在作者的文中,他就是这个世界的GOD,我们不要试图挑战对方的权威,SO老贝尔曼是最最主要的人物。
而他也的确是作者的代言人,其一言一行体现了作者的思想。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
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
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
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
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
除了偶尔涂抹了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没有画过什么。
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从此人在外表上都要刻意的去接近艺术来看,可以说他非常的热爱艺术,甚至是嗜爱,虽然郁郁不得志的他始终没有展现自己艺术的机遇,但是他始终不放弃。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
”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
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
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
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
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这两段话很有意思,其间老贝尔曼所表达的意思给人以峰回路转的感觉,先是认为这种想法白痴,继而讽刺,最后竟然咆哮起来,不过那都不是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一个脾气不好的老人最正常的话语,最后的一句话恰恰的反应了他的真正意思,同情甚至是慈爱的感情已经打动了他。
你真女人气
”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
走吧。
我跟你一起去。
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替你效劳。
天哪
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
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
天哪
是啊。
”——如果说刚刚那句话只是稍稍揭示了老贝尔曼的内心想法,那么如今他已经完全暴露出其充满爱的“青面獠牙”。
而他在助人为乐时还念念不忘画一副杰作的毕生信念,“天哪
是啊”——我想这时一个救助琼珊的想法已经悄然爬上老贝尔曼的心头,至少是个火花迸射而出,是灵性的火花
——作为一个艺术家,一生中只要有一次灵性的火花闪现就足以成名,而老贝尔曼将用它来救助生命。
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
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
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这段话的最大意义在于揭示主题——爱,为了爱他人而奉献自己
要知道在给读者设置迷题后解答读者的疑问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写这段话,恐怕有些年轻的小朋友会以为此文是玄幻\\\/灵异文,那片叶子是老贝尔曼以意念力甚至是鬼神之力支撑着屹立不到。
文章结构:像我码字这么无厘头的人实在无颜评论+_+!细节:已经通过人物与环境点出了,不算偷懒。
额外的想法:作者通过此文表达出爱与生命的主题,而众多读者也不负众望的从中得到了教育。
然而我一向无厘头,所以说了啥不敬的话也不怕板砖。
观老贝尔曼,为了他人而死,为了爱而死,为了生命而死,更是为了艺术而死,他可算死得其所,然而不要忘了,他所救的是个什么人,同样是一个画家,可是人和人之间怎么就差的这么远呢
一个老人尚且有着自己的信念,无视艰难困苦,绝不放弃,可是如此年轻的一个人因为得了绝症,就准备放弃,还要“艺术性的”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那虚无飘渺的常青藤叶凋谢的时间
这根本就是放弃
彻底的放弃
如果不想活了,为啥不去跳楼啊,那还更快一些,起码不会连累一个老人为之送命,为这样一个人送命真的值得么
也许有人会说经历了这件事,琼珊肯定能学会一些事情,从此热爱生命等等等等,可是我觉得未必,我甚至恶毒的想到,这个琼珊下次再遇到什么挫折,还是会如此,她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有成就,也许会在有成就前已然死了,死在那“艺术的”想法中。
童话镇传奇读后感
最近在空余时直在跟一部很有意思的美剧《童话镇》,接触童话是外国的童话故事应该是在我读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姨妈家的一个女儿给了我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记得我刚一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和我在学校里读的书一点也不一样,可惜没过多久被不知哪个小伙伴借走,之后再也没还我,我为这件事还伤心了好久。
众所周知童话故事一般都是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结局总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在我看了《童话镇》之后我的三观彻底被颠覆了,也许这就是后现代文学的目的,解构一切,经典的童话故事在这部剧中被一一解构,该剧的故事情节由《迷失》制片人AdamHorowitz和Edward Kitsis构思,描述了一个发生在现代社会里的“黑色童话故事”。
ABC的新剧《童话镇》(Once Upon a Time)来自于《迷失》的执行制作人EdwardKitsis和AdamHorowitz,故事聚焦在一位有着困扰过去的女性,来到缅因州的一个小镇上。
她逐渐发现在这里,一切并非看起来那样普通,因为这里是一片拥有魔法和神秘力量的土地,那些童话故事在这里都是真实的。
先说说贯穿整部剧集的白雪公主的故事吧,经典的关于白雪公主的故事中代表邪恶力量的王后即白雪公主的继母被绝对妖魔化,而这部剧中,这个王后却是一个值得大家同情的痴情女子,瑞金娜(王后)从小具有男孩子的性格,骑马也不像别的淑女要带马鞍,她的母亲对她要求严格,一心想把她培育成一个大家闺秀好让她嫁入豪门,所以她经常被母亲职责,用魔法教训,她对她母亲又恨又怕,相反她的父亲对她非常慈爱,她背着她的母亲和教她骑马的马夫在一起谈恋爱,一直以来都未被她母亲发现,直到有一天,小白雪公主的马失控,正好经过她和她男友约会的地方,瑞金娜听到了救命的声音,立刻骑上自己的马去救白雪,这里我要多说一句,当时她男友也在场,为什么他作为一个男人不去救人反而让他女友去救,一直没想明白导演的安排,不过如果剧情这样发展也就没戏可演了,瑞金娜因为解救了白雪公主因而得到了丧妻多年的国王也就是白雪的父亲的垂爱,他来到瑞金娜家里当着她父母的面向她求婚,本来瑞金娜不想答应可是在她母亲的胁迫下她答应了老国王的求婚,可是深爱她男友的她怎么可能放弃那段她认为的真爱呢,于是她依然跑去和马夫约会,结果被白雪无意撞到,在找到白雪后她把所有的事情向白雪坦白并让白雪发誓为她保密,可是白雪没有做到,她把这个秘密告诉了瑞金娜的母亲,结果悲剧发生,当瑞金娜准备和她男友私奔时被她母亲发现,并且当场杀死了她的男友,让她嫁给国王,起初她把这股仇恨之火转在她母亲身上,后来在无意中她从小白雪口中得知是白雪背叛了她,她忍住内心的伤痛嫁给国王开始她的复仇计划,白雪破坏了她的幸福,她也想尽办法破坏白雪的幸福,变成外人眼中的邪恶的继母王后,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金庸笔下的李莫愁,所有人都看到她恶的一面,但是没有看到她恶的原因,再来说说这个朗普斯金,这个拥有强大魔力的人,他本来是个战场上的逃兵,非常胆小怕事,看着自己孩子一天天长大,他出于父爱的本能要带孩子逃跑,如果不跑就会被抓去当兵,这意味着有去无回,因为上过战场的他知道食人魔的厉害,但他没有逃跑成功,被带了回去,之后在一位被他施舍的老乞丐的帮助下获得了黑暗者的力量,成为后来人人怕的戈登先生,我一直相信萨特哲学里一句话即存在先于本质,人并不是生来就是恶的或者善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后天造成的,再说说剧里面小红帽的故事,众所周知经典故事里小红帽的外婆被狼吃掉,然后变成她外婆想吃掉她,最后小红帽识破大灰狼的诡计,在这部剧中,善良的小红帽变成了一个狼人,每到晚上月圆之夜便变成狼身来危害周围的百姓。
还有小矮人在这部剧中也变得有血有肉,可以和仙女谈恋爱。
再来说说灰姑娘的故事,经典童话故事里灰姑娘在仙法的帮助下穿着漂亮的舞衣和水晶鞋去参加舞会结识了王子,经过百般曲折最后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是在这部剧中,灰姑娘拥有漂亮衣服的代价是跟朗普斯金做了个交易,交易,只要牵涉到朗普斯金这个黑暗者,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灰姑娘的代价就是要把自己和王子生的第一个孩子送给朗普斯金,所以幸福都是有代价的。
................这部剧中还有一处让我感触良多,那就是在这个被王后使了魔法和咒语的小镇所有人都忘记过去,只有王后,神秘的戈登先生和亨利知道真相,可是当亨利找到她的母亲,也就是白雪公主和王子的女儿,她是唯一能解开咒语的救世主,当亨利告诉她真相时,她认为亨利心理有问题,完全陷在童话故事里分不清童话和现实,就和亨利的主治心理医生一样,亨利在知道真相的王后的带领下每周都要看心理医生,我看到这里觉得很讽刺,想起屈原一句诗”众人皆醉唯我独醒“,这个形容亨利再恰当不过,现实往往如此,很多人不畏权贵,不受金钱诱惑,说出实情,却被所有人当成疯子,因为他不识趣破坏了游戏规则,到底谁是疯子这是一个问题
应该是谁拥有话语权谁就是真理,谁最强势谁就是真理。
这就是后现代思想,它们质疑所有的经典,也要解构所有的权利话语。
王子与贫儿精彩段落
第一部两个婴儿诞生在四百年前的一个秋天,英国首都伦敦市各寺院的钟都敲得响彻云霄,家家户户都挂起国旗来,人们见面时也都互相道喜称贺或举杯庆祝,每人都喜气洋洋的,并热烈欢呼,奔走相告:王子诞生了!王子诞生了,万岁!万岁!这消息立刻掀起了英国上上下下的狂欢浪潮,由于国王多年来一直没有生下继承王统的王子,所以今天是英国全国国民期待已久的日子.伦敦市是王宫所在地,所以市民们的庆祝活动尤其热烈,参加庆祝游行的群众,挤满了街头,万岁的呼声更是不绝于耳.当全国上下都在热烈庆祝诞生的时候,在伦敦桥附近的贫民窟里,一个姓康蒂的贫穷人家,也诞生了一个男婴.可是并没有一人来庆祝这个贫穷人家男婴的诞生,既没有人替他张灯结彩,也没有人向他道贺.因为他家太穷了,他的父母、姐姐都是沿街乞讨的乞丐.王子诞生不久,便被命名为爱德华,包裹在绸缎制的襁褓中,躺在王宫华丽的房间里,沉沉地熟睡着;而和王子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却在摇摇欲坠的房子里,裹在破烂布片里面,躺在稻草堆上,冻得手脚发红.这两个婴儿虽然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他们的境遇却有极大的不同.的梦想十三年的岁月过去了,王子爱德华和出生于贫苦之家的贫儿都已长成可爱的少年了.让我们先看看汤姆吧!喂,要讨多一点儿回来哟!如果偷懒的话,我是不会饶你的.汤姆从七八岁的时候,就被他的父亲这样逼迫着,每天沿街乞讨,到现在已经十三岁了,还是继续过着这种乞讨的生活.今年十五岁的两个孪生姐姐——贝蒂和南西以及母亲,也都每天被迫到街上去乞讨.讨到东西后,才敢回到那个像猪窝似的家里来,不然就会受到父亲的责骂.不过,她们对待汤姆都很温和慈爱,尤其母亲更是宠爱汤姆.汤姆的父亲约翰,脾气暴躁,喜欢酗酒,终日无所事事,是一个无赖汉.由于贫穷的原因,使他不能畅所欲为,于是他稍一不顺心,就鞭打他的家人泄愤.他的妻子、儿女们每日所乞讨的钱,必须交给他管理,如果数量太少,他就先从汤姆臭骂起:哼,你这个懒鬼,讨这么一点点钱够什么用?好,今天晚上不准你吃饭.饿死你这个懒鬼!除了骂以外,还要拳打脚踢地毒打一顿;这时,如果汤姆的母亲和姐姐加以劝阻的话,连她们都会遭殃.可怜的汤姆,时常辛辛苦苦地乞讨了一天,也讨不到什么东西,饿得头昏眼花,回来还要挨打,然后才饿着肚子,忍气吞声地去睡觉.但在半夜里,时常有人悄悄地把他摇醒.汤姆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母亲把讨来的面包,偷偷地塞在他的手里让他充饥.虽然这样.汤姆却不怀恨父亲.汤姆认为爸爸并不是坏人,坏就坏在酒上,爸爸不喝酒的时候还是很慈祥的.每天早晨,汤姆总是很有精神地笑嘻嘻地出去工作,只要讨到相当的数目,估量不致惹起父亲的愤怒就回家来.在半路上,顺便再到老牧师安德鲁家里去看看书——这是他最高兴的事情.这位老牧师也和贫民窟里的一般居民一样,非常贫穷.他孤身一人,体弱多病,不过,他却有很多书籍,每逢汤姆以及其他的小孩子到他家去玩的时候,他总是讲些有趣的故事给他们听,并且还热心地教他们读书写字,所以老牧师的家对汤姆而言,真是一所理想又免费的学校.汤姆所熟读的书中,他最喜欢有关王子或贵族故事的书.每逢读到这种故事书时,汤姆就觉得自己跟故事里的王子或贵族一样,也住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每天锦衣玉食地享用不尽,更有一班仆人前呼后拥地服侍他.哦,王子真是世界上最高贵、最显耀的人物,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人们的崇敬,一切饮食起居、服饰用具,都是最讲究最舒适的.啊!我真想变成王子,哪怕只做一天,我也心满意足了!他何尝不知道,这种幻想是绝不可能实现的?但是,可怜的小汤姆,就以这样的梦想自我安慰.由于他过于热中于这些故事,所以在不知不觉中,他都在模仿王子的举止动作.后来,汤姆就时常把附近的贫穷小孩子集合起来,一起玩扮王子的游戏.汤姆总是担任王子这个角色.他的朋友有的扮演卫兵,有的扮演侍卫长,有的扮演王族.那些女孩子们,有的扮演公主,有的扮演宫女.大家都按照汤姆的指示,模仿着典礼仪式,有时举行宴会,有时过过日常生活.由于汤姆很有领导才能,别的小朋友都恭恭敬敬地侍候着这位假王子.哈哈,王子的游戏真有趣!汤姆每天过着乞丐生活,偶尔遇到有闲暇的时候,就召集小朋友们来玩这种游戏,连晚上做梦都梦见自己变成王子了.在梦中,有时因兴奋过度突然醒来,一看自己仍然睡在稻草堆上,不禁大失所望.不过虽然只是做梦,但想起梦境中的自己,也觉得非常快活.王宫之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晨,汤姆一边回味着昨晚的梦境,一边慢条斯理地走向伦敦桥——他平时乞讨的地方.今天由于他一直沉浸在昨晚的美梦中,不知不觉地就走到王宫附近来了.汤姆突然哎呀!的一声,发现自己正从一座宽阔壮丽的邸宅前面经过.走到那庄严的铁门前面,仰望着装在大铁门上的狮子型徽章时,汤姆不禁大吃一惊,整个人都呆住了.哇!这不就是英国王室的徽章吗!而且门里面有许多石像、尖塔、花园……这一定就是人们所讲的白金汉王宫了.汤姆非常兴奋地自言自语着:王宫,这里就是王宫啊!头戴闪闪发亮的钢盔、手拿镰刀型长矛的卫兵,笔直地站在铁门的两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的神情好像在告诫大家:不准靠近!身穿破烂衣服的汤姆,虽然怕卫兵责骂,可是又想看看那美丽而庄严的王宫花园,于是,就躲在一些市民的后面,偷偷地走近大门,从铁栏杆外向里面窥视.这时,汤姆看见一位头戴插着羽毛的红帽、身穿灿烂发光的绸缎衣裳、腰带上挂着金光闪闪的短剑、脚上穿着红色漂亮皮鞋的高贵少年,带着几个随从人员,正在花园里散步.汤姆听见有人正在窃窃私议:哦,这就是啊?汤姆听到这话,简直太高兴了,不禁轻轻地叫了一声:啊……接着就忘形地把脸挨近铁门栏杆,拼命地往里面瞧.他想看看真正的王子,只要看一眼,就满足了.身为乞丐的汤姆,他素来梦寐以求的希望,这次真是如愿以偿了,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呀!突然,汤姆听见一声像雷一样的怒吼声:喂!凶暴的卫兵,一把勒住汤姆的脖子,再用力把他摔倒在地上,嘴里还在骂着:你这个混蛋!被摔倒在地上的汤姆,摸着疼痛的手臂,一时爬不起来.接着,他听见里面有急促的脚步声跑过来——那是王子爱德华.王子隔着铁栏杆,瞪着卫兵,叱责道:喂,你为什么对这孩子这么蛮横?卫兵马上敬礼,答道:殿下,这个小孩子是一个不懂礼貌的人.他竟敢把他那肮脏的脸,挨近宫门的铁栏杆窥视王宫,太放肆了.那也不过是想看看花园而已.这跟我有时候很想看看外边的街道是一样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真可怜,这孩子被你摔成这个样子.赶快把门打开,让他进来,我带他去看看花园好了.不过……殿下……闭嘴,这是我的命令!王子虽然还是少年,但他的语气斩钉截铁,已经具有王室成员的威严.是,是.卫兵恭恭敬敬地举起枪来,向王子敬礼,然后无可奈何地替汤姆打开了宫门.门外的市民们眼见这情景,不禁一个个脱下了帽子,向王子敬礼,并欢呼道:万岁!大家对于王子的仁爱,竟然惠及出身卑微的贫儿,都深受感动.宫门打开了.汤姆恍恍惚惚,好像在做梦一样地走了进去.这时,卫兵皱着眉头,也向汤姆敬了一个礼.因为,他是奉王子命令被召进宫去的,虽然只是一个衣衫褴楼的小叫化子,也不得不对他敬礼.王子跟汤姆握手.汤姆的手虽然很肮脏,王子却毫不介意.你不是想参观花园吗?刚才,你被我的卫兵摔伤了,来,跟我一块到这边来,我先请你吃点东西吧.在旁边恃候的随从们,听见王子这么一说,都大吃一惊,异口同声地对王子说道:殿下,请等一等……他们都想加以劝阻,但是,王子说道:这个孩子并没有错,刚才卫兵无故打伤他,实在太不应该了.所以,我必须要好好安慰他.王子就带着汤姆往里面走去,侍从们就像一排木桩似的笔直地站在那里动也不动,面面相觑着.着汤姆经过花园,走进一间华丽的房间,立刻吩咐仆人准备水果佳看,然后对待从们说:你们先退出去,在我没有召唤以前,谁也不准进来.他这样吩咐,是为了使汤姆可以不受拘束地随便吃喝.你随便吃吧.王子对汤姆说.本来,汤姆一直恍恍惚惚的,以为自己一定又是在梦中;直到刚才被卫兵摔倒,痛得他眼泪直流,才知道并不是在做梦.?哈,哈!不要客气,随便吃吧.汤姆这才完全清醒了过来,伸手去拿东西来吃,啊,多么好吃的点心和水果!那些碟子和盘子,摆着各种美味食品,简直就像花园里面的花卉,令人着迷.坐在自己对面的人,就是王子,而自己居然是王子的客人.汤姆对于这种意外的光荣,感激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恭恭敬敬地开始吃那些美好的食物.镜中人像汤姆吃东西的时候,王子就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汤姆把拿在手里的点心放在桌子上,准备恭敬地回答.王子看了这情形,温和他说:你边吃边谈好了.好的——我的名字叫汤姆·康蒂.那么,你住在什么地方?我住在伦敦桥附近的垃圾巷.垃圾巷,嗄?这地名好怪.你有父母吗?有.你的相貌很可爱,你的父母一定很喜欢你吧?是的,我的母亲很慈爱.不过,我的父亲……殿下,跟您讲这种事情,真是不好意思.不,无论什么事,你都可以讲.我的父亲卧病在床,所以我想代表我的父亲,听一听民间的情形.书本上不是也讲过:'为帝王的应该洞察民情'吗?你的父亲,对你怎么样?他时常打我.什么?打你?什么原因呢?你告诉我,我可以马上惩罚他.不,我的父亲绝对不是坏人.他只是喝了酒以后,才打我.不是父亲不好,而是酒害人.除了父母以外,你的家里还有什么人?还有孪生的两个姐姐,贝蒂和南西.她们多大了?十五岁.十五岁吗?我姐姐十六岁了.我的堂妹葛利郡主和我同年,都是十三岁.她们对待侍从们都很亲切.你的姐姐对待仆人,也很亲切吗?汤姆边吃着点心,边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答道:哎,殿下,我的姐姐一个仆人也没有.什么?一个仆人都没有?那么,她们早晨起来、晚上睡觉的时候,什么人来帮她们换衣服呢?殿下,我的姐姐们每人只有一件衣服.如果脱掉衣服,就只有光着身体了.王子大笑着说:哈,哈,哈,你说的真有趣.那我马上就吩咐侍从,给她们送几件衣服去.汤姆一听,就想起他所读过的王子的故事,于是他就模仿那书里面的词句,答道:承蒙赏赐,谨申谢忱.贝蒂和南西受此殊荣,必将感激之至.王子更加高兴,兴致勃勃他说道:哎呀,用不着道谢.因为你讲话时毫不胆怯,使我非常愉快.平常是谁在教导你呢?在我家附近,住着一位名叫安德鲁的老牧师,他待人很诚恳,常教我读书、写字.你每天都做些什么游戏?把大家集合起来,玩猴子游戏.猴子游戏?怎么玩法?就是给猴子穿上纸做的销甲,打扮成武士的样子,用木棍或竹竿做它的武器,表演打仗的游戏.只要一分钱,就可看一场.汤姆本来想说常玩扮王子的游戏,觉得太不礼貌,所以没敢说.接着又说:除此以外,我们还玩打仗的游戏,几个人各拿着棍棒,分成敌我两方来打仗.啊,这种游戏我很喜欢.我有三个老师,每天教我练武术.还有吗?再说说看.夏天最好玩了.我们光着身子,跳到河里去,游泳、潜水或打水仗.然后,跑上岸来在沙滩上玩沙,做沙坑埋人的游戏.被埋的人想爬出来,但是两三个人压着他,不让他起来.大家用沙往他身上堆,像埋老鼠似的把他埋起来.玩得兴高采烈,都忘了吃饭,真好玩.啊,真的吗?天下有这样好玩的事情!你是说,用沙把人埋起来?光是听你讲,就叫人觉得很快乐了.我好想参加你们的游戏哦,在我一生中,如果能够这么玩一下,赤条条的在沙里面滚来滚去,该是多么好啊!我在皇宫里面,一举一动都受到限制,要遵守礼节,要保持威严,连随便跑跳一下都不行,真是难以忍受.汤姆不知不觉的,像大人似的摇头说道:啊!您是说,很受拘束吗?……我想的却跟您相反,我倒很想穿着王子的衣裳,腰间佩带着闪闪发亮的短剑——只要能够这样穿戴一次,就感到非常满足了.真的,只要能够穿戴一会儿,就……王子忽然瞪大了眼睛,打断他的话问道:什么?你是说,想穿穿我的衣裳试试看吗?哦,这倒很好玩.来吧!那就给你穿穿看.我也正想穿穿你的衣服,穿上你这套奇装异服一定很有意思.我把衣服脱下来,你也把衣服脱下来,我们两个人暂时把衣服交换穿吧.不,不行,殿下,这怎么可以呢?有什么关系?这只是暂时调换一下,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随便玩玩不好吗?你不用害怕,快点换吧!英国王子爱德华与乞丐汤姆两个人,互相换了服装,然后两个人又一块儿走到大镜前面,并排地站在那儿,各人欣赏着自己的形态.这时,汤姆,都各自按照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幻想着心底的愿望,他俩都非常高兴.尤其是汤姆,兴奋到了极点.这样有趣的扮王子游戏,岂不太妙了?看看镜中的自己,不是真的变成王子了吗?汤姆高兴得直望着镜中的自己傻笑.啊,真有意思.你呢,觉得有趣吗?是的,殿下,我好像是在做梦呢,真是太有趣了.两个少年愉快地在镜子前面,互相对望着.啊呀!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究竟谁是真正的王子,谁是真正的汤姆呢?连他们自己都认不清自己了.他们俩的相貌不仅是像极了,简直是一模一样,根本分辨不出谁是谁来呢.他们两人在没有换穿衣服以前,谁也没发现这一点,就是两个人的相貌有点相像,只不过一个人穿着华丽的王子服装,另一个人衣衫褴褛,又有谁会注意到相貌呢?现在,因为是互相换穿了衣服,彼此在镜中注视着对方,所以才大吃一惊.汤姆的两个姐姐——贝蒂和南西,因为是双胞胎才不容易分辨出谁是谁来的,哪晓得王子与汤姆的相貌,比孪生的兄弟还要相像呢.王子用一种诧异的声调说道:你我长得真是像极了.我俩如果都不穿衣服,光着身体的话,恐怕谁也分辨不出来吧.接着,王子又惊讶他说,啊呀!你脖子上有伤痕,这是怎么搞的?这是刚才……不,不,没有什么.啊——我晓得了.一定是刚才被卫兵摔的伤吧?是的……不过,卫兵是在执行他的职务,那是应该的……虽然是职责所在,但也不应当这样凶暴.他竟然把你摔成这样子,我要好好地责骂他一顿!殿下……不要生气.不行!我一定要惩罚他,你就在这里等一等吧.殿下,如果您一定要去的话,那么请您把衣服换了再去……非常生气的王子,一心只想去责骂卫兵,就没有听从汤姆的劝告,穿着破烂的乞丐衣服,大步地走了出去.这时,放在桌子上的一件东西,突然吸引了王子的注意,王子喃喃自语道:啊,这要把它收藏起来才行.于是,他把那件东西抓在手里.那大概是一件非常宝贵的东西,王子把它收好,然后才用力地把房门推开,跑到花园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