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马斯 哈代《还乡》的读后感怎么写
《还乡》 [英]托马斯·哈代 故事发生的场景爱敦荒原,以及荒原上固守传统习惯风俗的居民,就是整个人类生存环境的缩影。
故事中男女主人公与荒原的关系,不管是克林·姚伯的回归荒原,改造荒原,还是游苔莎的厌倦荒原,摆脱荒原,都反映了哈代那个时代的“现代”青年与环境的剧烈冲突。
克林·姚伯年轻有为,从巴黎还乡,满怀由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生发而来的善良意图,自愿抛弃繁华世界的纷扰劳烦、纸醉金迷的生活,意欲在故乡的穷乡僻壤开创一番小小的经邦济世、开蒙启智的事业,但他首先遭到的,是与自己最亲近的寡母和新婚妻子的反对。
由于命运的捉弄,他又突患眼疾,则进而为他的失败推波助澜。
女主人公游苔莎与环境的冲突,是朝着与姚伯相反的另一方向。
姚伯是生于荒原——走向繁华世界——复归荒原;游苔莎是生于繁华世界——流落荒原——意欲逃离荒原。
他们二人虽都不满现状,都具有超出荒原人传统习俗、思想的“现代”意识,但是彼此仍格格不入。
这样的一对青年男女,多半出于外貌上的相互吸引,再加上初识阶段彼此的误解,在一时的感情冲动之下结为婚姻伴侣,他们婚后的冲突也就更加激烈。
又是命运的拨弄,这种冲突不仅难于因势利导地得以排解、消减,相反却愈演愈烈,最后必然酿生悲剧。
谁有托马斯 哈代的《还乡》一书的读后感
Hardy[ˈhɑ:di] 哈迪;哈代(姓氏; Thomas, 1840-1928,英国小说家)Colonel Hardy would like to see every tank with a computerized aid. 哈迪上校希望看到每辆坦克都配有电脑化辅助装置。
读后感500以上的,要2篇,急啊
还乡: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类型:剧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女主人公叫游苔莎,她在未结婚前就有一个情人。
她生活在一个荒原当中,渴望有一个人能把她带出这里。
后来,男主人公姚伯出现,他与游苔莎相爱结婚。
还有一个女人,她喜欢游苔莎的情人,与之结婚,还有一个男人维恩,他爱着那个喜欢游苔莎情人的女人,一直默默的保护、帮助着她(好复杂的关系)。
不幸结婚后游苔莎的希望还是落空了,还乡的姚伯厌倦过城市的生活,希望一直在一个偏远的地方住下去。
姚伯患了眼疾,需要游苔莎的照顾。
因为一些误会,姚伯与母亲发生了不合。
姚伯的母亲从家里过来,希望能与姚伯和解。
她敲了门,游苔莎不知该如何去面对自己的婆婆,她以为姚伯听见了敲门声开了门,然而姚伯在说梦话。
姚伯的母亲以为儿子一家对自己冷酷无情,心灰意冷地离开,在回家的路上,被毒蛇咬伤身亡。
得知真相的姚伯,认为是游苔莎害死了自己的母亲。
绝望之下的游苔莎和自己的老情人一起出走,二人双双溺水身亡。
本人在书中最喜欢的维恩,终于得到了回报,即便心爱的人已经嫁为人妇,依然不离不弃。
维恩和自己所爱的人终于在一起了。
姚伯的结局我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孤独地离开了荒原。
从情节上来说,好像并不是特别的引人注目,哈代的作品最深入人心的地方,是关于对人性的描写,以及对自然风貌和人物情节的联系。
黑郁金香:作者:(法)大仲马。
类型:爱情\\\/剧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很适合消遣看的,情节非常紧张。
主人公拜尔勒是一个大夫,他最大的爱好是种郁金香,当时有一项活动,就是假如谁种出了黑色的郁金香,就可以得到一大笔赏金。
然而他的邻居一直对他的研究虎视眈眈,并从中陷害,致使他锒铛入狱。
奥兰治亲王为了能当上国王,害死了从小把他抚养长大的人。
拜尔勒在狱中结识了多萝莎,多萝莎帮他照顾那些郁金香。
结果那盆唯一的黑郁金香还是被那个坏邻居偷走了。
在郁金香大会上,坏邻居得意洋洋,就在此时,多萝莎出现,指责那个坏邻居偷了她的花。
为了证明黑郁金香是自己的,多萝莎拿出了一个黑郁金香的花种,而包着花种的那张纸,就是能证明拜尔勒清白的证据,奥兰治亲王看到后惊愕不已……坏人受到了惩罚。
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了一儿一女,儿子叫拜尔勒,女儿叫多萝莎(外国人都是这么取名字的)。
年轻的奥兰治亲王最终也如愿当上了英王威廉三世(真正能当帝王的人,往往都是心狠手辣的)。
大概人世间总是有苦难的,但却不会让人停止寻找幸福的脚步。
还是最后那一句话说得好——有时一个人受了太多的苦,使他有权力永远不说:“我太幸福了。
”
怎么样阅读名著,是精读还是泛读
好一本名著,应该精读和泛读都要进行基本顺序:1.先对全文进行泛主要目的是了解讲述什么内容(故事),知道文章描写的主人公是谁。
大概清楚文章的类型。
2.对文章进行二次或多次的阅读。
这次的阅读就是精度。
目的是要清楚作者想写这个名著来表达什么中心,或是反映什么社会现象。
抓住作者对人物描写是如何进行的。
当你精读与泛读一起进行时,就会对一本名著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徐志摩说的卫撒克士草原是什么
和哈代有什么关系
这个地名是自己翻译的,卫撒克士 现在通行的翻译是 威赛克斯 。
这不 是代表一本书,而事关他的一系列小说。
哈代最初是写诗的,后来写小说(写完 后由于批评的巨大压力,又弃小说重新写诗,这时他已到暮年, 哈代的诗歌有一股悲哀忧伤的郁郁之气,且用语简单而明锐,有哲理气息,成就 很高,是中国最早翻译他的诗歌的诗人),他一生写了14部长篇,这些小 说,哈代自己把它们分成三类,即,罗曼史和幻想小说,机敏和经验小说,性格 和环境小说,其中最后一类,包括 7部,代表哈代小说的最 高成就,这7本小说都是以英国西南部 威赛克斯 广大的农村地区为背景,所以 称为 威赛克斯小说 威赛克斯不是虚构的地名而是实际存在的。
这是英格兰西南部的一个广大的荒原 这片土地上残存着古代巨石建筑遗迹,拥有古老的传统,在资本主 义大力发展和城市大量出现的当时,它还保存着浓郁的宗法制社会习俗,在老百姓中间流行着迷信与命运观念,沟壑和丘陵草地美丽而神秘,雄奇并且可怖,这 在哈代的小说中留下深刻的烙印,比如中,其背景是 爱敦 荒原,就是直接取自威赛克斯的地名。
在《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中,徐志摩对之的描写富有田园牧歌色彩,流于表面,而没触及它的荒凉和贫瘠及闭塞落后,往往,威赛克斯对哈代的意义乃是悲剧的发生地,充满忧患和痛苦,哈代对之是既留恋又仇恨的。
哈代有浓厚的宿命论与悲 观主义色彩,就和亘古的威赛克斯荒原的荒凉气质有关。
另外,我读了《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其中这个句子,也许就是现在,到道骞 司德的乡下,你或许碰得到‘裘德’的作者,这里的“道骞司德” 这个地名应该 是指哈代的出生地,即现在通译的 多切斯特(哈代出生于英格兰西南部的 多赛 特郡 多切斯特县 博克汉普村,父亲是石匠)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啊。
答案参考了高教出版社的《外国文学史》有关哈代的那一 部分,不对的地方也请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