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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失踪的读后感

时间:2017-01-06 05:44

失踪的小王子读后感100字

(Falmer)灵套装白色状态:重甲:000B83CD 雪精灵靴 (Boots)000B83CB 雪护甲 (Armor)000B83CF 雪精灵护腕 (Gauntlets)0004C3CB 雪精灵头盔 (Helmet)0005C06C 雪精灵之盾 (Shield)武000302CD 雪精灵战斧 (War Axe)00038340 雪精灵弓 (Bow)0002E6D1 雪精灵长剑 (Sword)00038341 雪精矢 (Arrow)

《圣母的孩子》读后感

读《圣母的孩子》有感 昨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全集中的《圣母的孩子》感受非常深刻,里面的情节让我记忆犹新。

童话大概内容是:圣母玛丽亚带了一个家里很贫苦的孩子到天堂,并且交给她十三把钥匙。

告诉她说,她可以欣赏别的十二道门里风景,但千万不能打开第十三道门。

如果打开会遭受到不幸的。

她向圣母保证后圣母离开了。

她打开了其中的十二道门,每道门里风景都很美。

她忍不住诱惑,还是打开的第十三道门。

结果她的手变成的金色的,可是她怎么洗都洗不掉。

圣母回来后就让她没有了语言能力还把她打入一个荒无人烟的原野。

在那儿她碰到一位国王就嫁了他。

圣母给了她好多次机会,她还是不承认,就把她的三个孩子全带走了。

孩子失踪的事情被所有人知道,大家都说她是吃人恶魔,她被判处火刑,火从她的脚边四周烧了起来。

她才真正忏悔,也会开口说话。

于是她得救了,并且和国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童话,我想到以前我也会和妈妈说谎。

去年暑期妈妈上班上不在家时,让我自己做作业玩游戏,但是规定一天不能超过半个小时。

我答应妈妈后她上班了,我完成作业就开始玩游戏,但是好多次我都是超过半个小时,有时候甚至一个小时,但我经常告诉妈妈我只玩了半小时。

有一次妈妈打电话给我问我游戏玩了没有,我说我要开始玩了。

妈妈就对我说你现在开始计算时间,我也开始计算时间,半个小时玩好了后再让我电话给她,我答应了妈妈。

结果妈妈好象未卜先知半个小时一到就到家里,结果我还是坐在电脑旁一动不动。

突然看到从天而降的妈妈。

我惊呆了。

妈妈狠狠的批评我了,看着妈妈生气的样子,我非常难过。

幼儿园老师也从小就告诉我过,如果我们让妈妈生气了,妈妈就会老得更快。

我也看到我的外公外婆还是这样年青,那也是我妈妈听话的原因。

我越想越生自己的气。

就对妈妈道歉了,也答应妈妈以后决不说谎。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谎话,自己也过得开心。

通过这个童话,我知道了:我做任何事都不能说谎。

会让身边的同学看不起你,你身边也将没有一个朋友。

更会让自己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担心有一天被人知道。

刘老师也经常让我们背小学生行为规范。

其中有一条诚实,不说谎,知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

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我们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里必须要做,如果做不到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合格的好学生。

而且就象上面的童话一样让我们受难还会祸害我们的子孙后代。

甚至于会遇到意想不到的灾难。

我以后会让自己做得更好,让妈妈越活越年青。

我也要时刻用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合格的好学生。

求小王子的读后感(800字)

《小王子》的叙述者是飞行家圣埃克絮佩里。

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小王子,交谈中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接着,小王子向作者讲述了关于自己星球的一些事,尤其是小王子的那只玫瑰花。

作者又向我们转述了小王子在除了地球以外,其它六颗星球上小王子的所见所闻,以及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生的事情,最后,小王子要走了,作者很伤心,写了这本书来纪念小王子,纪念与小王子共同生活的日子。

故事中的小王子是单纯的,好奇心强的,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问到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欣赏着日落时斜晖脉脉的忧伤,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

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也深深地爱着她。

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玫瑰的爱产生怀疑。

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

一段孤独的旅行就此开始。

小王子先后来到了六个星球,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

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

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

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

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徘徊着,思念着玫瑰。

在充满思念却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望着自己的星星,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

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仿佛是一种情感的寄托。

小王子是脆弱的的,他又无法忍受思念的孤独,他必须回去,却用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好抛开笨重的身体,快点回到玫瑰的身边。

最后,小王子抛开了笨重的身体,却永远失去了见到玫瑰的机会。

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柔软的沙地,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一切的一切只因他深爱着玫瑰,他的心被玫瑰驯服了。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关于爱情,他尽力了。

但他对玫瑰的爱是那么认真,那么纯洁,他把痛留给了自己,痛得令人心酸。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一部写给儿童的作品,写给“还是孩子时的那个大人”。

小王子最终没能飞回到玫瑰的身边,但他的灵魂一定飞回到他自己的星球,向玫瑰诉说着他的衷肠。

整本小说的语言简单纯洁,又哀婉惆怅,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感动,富有哲理的韵味,道出了爱情的艰辛。

是一本可以在任何年龄让自己再感受一次纯真的爱,再为纯真的爱而感动一次的书。

绿野仙踪和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区别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百科名片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重要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在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

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上。

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

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

  目录  同名小说作品概述  人物介绍  艺术特色  作者简介  文学价值  同名电影基本信息  演职员表  上映日期  制作发行  同名书籍同名小说 作品概述  人物介绍  艺术特色  作者简介  文学价值  同名电影 基本信息  演职员表  上映日期  制作发行  同名书籍  展开 编辑本段同名小说  作品概述  哈克贝利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现在做了寡妇的养子,成天穿挺括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实在令人难熬。

一天,失踪一年多的酒鬼父亲突然出现,强迫儿子乘小船到一个避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

结束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自由自在,哈克贝利当然高兴。

但是父亲逼他交出与汤姆平分的那笔钱财,喝醉发起酒疯时又常常打他,实令人无法忍受。

于是他趁父亲上镇卖木材的机会,先安排了一个自己被淹死的假象,然后就偷了小划子,逃到了杰克逊岛上躲了 封皮  起来。

小岛本荒无人烟,可是他却发现了华岑小姐家的黑奴吉姆。

吉姆听说小姐要卖他出去,就逃了出来。

哈克贝利知道帮助逃奴是违法行为。

可是现在两人都是逃之者,也就同病相怜了成了患难之交。

他们知道小岛并不安全,就立即动身,乘木筏顺漂亮流,希望逃离蓄奴州。

为了逃避追捕,他们白天躲进岸边的树林,只在夜间出来活动。

几经磨难,他们终于漂到一个大河湾,以为到了安全地,上岸一打听,这才知道他们一直在向南而不是向北漂流,所以反而越来越深入蓄奴区。

他们无奈,只好听天由命。

对他们来说,唯有,唯有这小小的木筏,才自由安全的天地。

一天拂晓,有两个被愤怒人群追赶着的人向哈克贝利求救,善良的哈克贝利收留了他们,却很快发现他们是狡猾的骗子“国王”和“公爵”。

他们喧宾夺主,控制了木筏,一路上不断招摇撞骗,甚至背着哈克贝利卖掉了吉姆。

哈克贝利知道自己孤身一人斗不过两个坏蛋,就偷偷躲过他们,前去费尔普斯农场拯救吉姆。

他在那里发现买下吉姆的正是汤姆的姨夫,而且这一家人正在等待当年汤姆前来作客。

所以费尔普斯太太一见哈克贝利,就误认他是侄儿汤姆。

机灵的哈克贝利将错就错,索性冒冲起汤姆,又赶出去截住汤姆,一起设计救出吉姆。

汤姆热衷冒险,坚持按书上的惊险方式进行营救。

他以自己弟弟席德的身份见了姨夫一家,然后悄悄寄出匿名信声称吉姆即将逃跑。

农场里的人于是组织了起来。

当吉姆失踪的消息一传开,他们就荷枪实弹地四处追捕。

由于他们是真枪真打,所以把帮助吉姆逃跑的哈克贝利和汤姆吓得半死。

他们慌了手脚,拼命乱跑,结果汤姆腿上挨了一枪,真正尝到了冒险的滋味。

当他看见人们押回吉姆时,这才透露了事实真相:根据吉姆原主人华岑小姐的遗嘱,吉姆早已获得自由。

费尔普斯太太热情地提出要收养哈克贝利,但被谢绝。

哈克贝利主意已定,要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

  人物介绍  (1884)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影响深远的作品。

小说的中心情节是讲白人孩子哈克和黑奴吉姆如何结下深厚友谊的故事。

哈克为了逃避酒鬼父亲的虐待,逃到一小岛上,巧遇逃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企图从密西西比河上逃 马克•吐温  往北方的自由州。

哈克起先受反动教育影响,觉得不应该帮逃奴的忙,后来在日日夜夜的漂流生活中,逐渐被吉姆的善良无私的性格所感动,表示宁肯冒着下地狱的危险,也要帮助吉姆得到自由。

他们一路上历尽艰险,遭遇民队的追捕、骗子的虐待以及各种自然灾害。

在两人的同心协力下,所有艰险均被化解。

最终,哈克在好朋友汤姆的帮助下救出了被骗子卖掉的吉姆,并得知女主人在遗嘱中已宣布解除吉姆的奴隶身份。

吉姆是个忠厚能干的黑人,但他依然避免不了被任意贩卖的厄运,他的不幸命运是广大黑奴悲苦人生的真实写照。

值得肯定的是,他不再像哈里叶特•斯托笔下的汤姆叔叔那样,面对迫害逆来顺受,而是采取了出逃的对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要算是力所能及的反抗了。

他还是一个富有同情心和牺牲精神的人,在大河上漂流时,他处处照顾哈克,尽可能不让孩子受惊受苦;当汤姆中弹受伤时,他不顾自己的安危,留在危险区域协助医生救护孩子。

通过吉姆一系列高尚热诚行为的描绘,作品告诉我们,黑人在人格上不仅不比白人差,甚至在许多方面还超过了白人,由此彻底粉碎了的谬论邪说。

通过这一形象的塑造,小说意在表明废除蓄奴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哈克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富于正义感和叛逆精神的儿童形象。

小说开始时,他虽然活泼好动,爱好自由生活,但因为长期受到种族主义反动说教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歧视吉姆,常常捉弄他,一度想写信告发吉姆的行踪。

经过与吉姆同行的日日夜夜,他终于认同了吉姆,决心帮助他获得自由。

小说以颇具戏剧性的笔触描写了哈克内心斗争的结果:他拿起了那封告发信说道:“好吧,那么,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后就一下子把信扯掉了。

这段非常传神的描写诚如作家所言,是“健全的心灵(即民主理想)与畸形的意识(即种族偏见)发生了冲突,畸形的意识吃了败仗”。

哈克的思想转变和多次帮助吉姆渡过难关的行动,说明既然种族主义谬论连一个孩子都蒙骗不了,那么蓄奴制度的崩溃确实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表明了作家提倡白人黑人携手奋斗,共创民主自由新世界的先进思想。

  艺术特色  马克•吐温的作为美国文学中的一部经典著作,在语言艺术上具有其独特性,即口语化语言的运用。

这种口语化语言的特征是:一、主人公叙述者的语言常常打破语法常规、与叙述者的儿童式思维契合、动词时态随意转换;二、其他人物语言多为土语方言,甚至俚语。

的口语化语言开创了美国小说语言的新风,对美国后世作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封皮  这部小说也比较全面地体现了马克•吐温创作的艺术魅力。

首先,作品把现实主义的真实性和浪漫主义的抒情性很好地糅合在一起,哈克与吉姆的漂流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密西西比河上和沿岸的自然景物在作者笔下也闪烁着奇异壮丽的光华,而沿岸一带的城乡生活描写则翔实真切,具体可感。

这种奇妙的融合尤其体现在哈克的思想斗争中,作家既纤毫毕露地呈示了人物意识活动的逻辑轨迹,又不无幽默风趣地调侃嘲弄了宗教谬说给一个孩子造成的荒唐观念。

其次,作品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从哈克的视角反映生活、刻画形象,亲切生动,引人入胜。

再次,作品的语言颇具特色,作家在广泛采用美国南方方言和黑人俚语的基础上,经过精妙地提炼加工,形成了一种富于口语化特征的文学语言,简洁生动,自然含蓄,是英语文学的范本。

在美国19世纪中期,霍桑的就具有了儿童形象作品的雏形,但到了二三十年后,在马克•吐温的两本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儿童才第一次在美国文学中以主人公的形象出现。

它以儿童冒险经历为线索,透过一个十三四岁孩子的眼睛,描写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腐朽和奴隶制度的罪恶。

小说中生动真实的社会生活场景和诙谐幽默的言语风格赢得了读者的喜爱。

不同凡响的思想性和独特的艺术创造性使小说成为一部杰作。

因此,海明威说:“一切现代美国文学来自一本书,即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书中最好的。

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或在它以后,都不曾有过能与之媲美的作品。

”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一百多年来,这部小说一直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热烈欢迎,专家们也好评如潮。

英国诗人艾略特认为哈克的形象是不朽的,堪与、浮士德、哈姆莱特比美,美国小说家海明威称颂它“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书”。

  作者简介  马克•吐温(1835-1910)原名塞缪尔•朗荷思•克莱门斯,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位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家,自幼成长于密西西比河畔,以水手的行话“马克•吐温”为笔名发表作品。

马克•吐温的作品以讽刺见长,他不仅尖锐地讽刺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还嘲笑欧洲封建残余与宗教愚 马克•吐温  昧。

他的幽默、独特的文字表述是对美国文学的贡献。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

这部小说从思想到技巧都有许多创新。

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

马克•吐温以写男孩历险故事及抨击人性的虚伪著称于世。

由于他的创作源于他的平民生活,他被称作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马克•吐温享有盛名,主要归功于《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前者以汤姆为故事中心,以儿童为主要读者,是儿童文学的经典;后者以哈克贝利为故事中心,以成人为主要读者,思想内容更深刻,艺术风格更独特,是作者美佳之作,也在世界文学名著之列。

海明威曾说:“所有美国现代文学皆起源于马克•吐温的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前所未有的最佳之作。

”这部小说把现实主义的细致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描写紧密结合,把人物心理的剖析和幽默风趣的想象紧密结合,自然而又生动地展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密西西比河流域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既歌颂了追求自由的决心和毅力,也赞美了良知战胜社会偏见,还揭露了宗教礼法和奴禁制度对人性的扭曲。

浓重的乡土气息,丰富的南方方言,流浪汉小说的结构形式,天真儿童的视角,幽默的调侃,尖锐的讽刺,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寓意深刻的象征手法,充分表现了马克•吐温无与伦比的艺术造诣。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辉煌里程碑,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文学价值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 图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封皮  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

综观整部作品,发现其中的儿童形象有很突兀的特点。

在文本的宣读过程中,不难发现,那就是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哈克,有异于以外传统文学中成人形象的特殊文学形象,有着成人的眼光无法诠释的特性---就是他的童性。

他用他那双童话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当他睁开清澈的双眼看到的世界和他从幼儿时代就深烙的童话世界相差如此大时,他会用他童话里的心去分辨是是非非,去思考……直到他发现世界是如此的混沌不堪,于是他的探索逐渐的转变为逃避,通常他会以拒绝成人世界的文明、向往没有开发的自然来作为逃避的方向,他的这种反抗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一条界线,就很微妙的转变成他对于成人世界的反抗,他也很希望能通过他的反抗来改变这个世界的混沌和黑暗,这种试图常常在成人世界的重重压力之下,瓦解,要么被同化,要么被吞噬。

但是这种探索和反抗从来没有断过,在一代又一代的儿童身上重续,也许有一天,他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色彩,让世界折射出属于太阳的光彩…… 文章中哈克正处于青春期结束(1~21),这一年龄段的特殊的社会群体。

按照传统,人们并不把儿童看成社会群体的正式成员,认为他们是一类没有个人身份的雏形成人,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其实在呀呀学语时他们就喜欢用不同的表情和音调来表达他们心中的想法。

在每一处、每一刻,儿童都有他们的声音。

(一)童话里的声音 首先一直伴随着儿童的是童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追崇真善,向往自然的生声音,直到儿童被成人世界同化,那么童话才将被同化,成为现实的演绎。

清脆的童声才将被糟哑的声音掩盖……哈克也不例外,他崇尚自然,他觉得在树林里听这自然的声音,睡得才是最安稳的,“穿上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躲到我那只装糖的大木桶里,自在逍遥、心满意足。

”这就是他潜在意识里喜欢的声音,这才是童话里的声音,这才是真实与自然的声音。

(二)、内心的声音 其次,在执着的童话声音的内心又是怎么样一个心境,又发出怎样的一个声音,这个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

哈克是个酒鬼的儿子,经常遭受酒鬼父亲的毒打,他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

”喜欢吃泔水桶里的饭,“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

”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

”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

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

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杀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

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哈克的冒险历程权势一种无意识的探索,也是他内心的声音指引所向。

他的探险其实就是一种在内心声音指引下追求自由,接近自然,摆脱文明的束缚的一种探索过程。

(三)、试图发出声音 然后,当内心的声音积压到一定程度,总想能发这个内心的声音发出声来,这就是从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过程。

哈克在历险的过程中看到两岸形形色色的所谓文明人的生活,大河上经常漂浮着尸体;到处是“公爵”“国王”式的骗子;贵族出身的南方旧派格蓝奇福德家族与谢泼德森家族因一件小事就大打出手,两家几乎全部死在野蛮的相互厮杀中……这一切都是哈克在游历中亲身经历的。

他看着人类社会的种种罪恶,对比黑人逃奴杰姆的忠厚、善良与真诚的关心。

杰姆在和哈克走散后,焦急的寻找哈克,以为哈克被水冲走了而嚎啕大哭;为了三百美金试图抓住杰姆的女人,虽然因为那笔金钱的诱人而试图抓住节目,但是她还带着温柔的光芒,对于哈克男扮女装的包容;这些都让哈克感觉到了人类社会“善”的微光。

他的试图帮助黑人杰姆逃跑的想法正是他通过对社会的一种思索得出一个决定,也是由探索走向反抗的一个决定的过程。

这正是哈克试图发出他内心的真实的声音的一个表现。

(四)、无声的抗议 最后,儿童的无意识的逃避行为,在某一个层面上来讲,其实是他们反抗的一种方式。

在他们试图去发出内心的声音的情况下,面对着周围世界到处遍布着嘈杂的成人声音,他们的声音显得十分的微弱,他们在潜意识里就会以逃避这样的无声的抗议作为他们反抗的一种表现方式。

他们在无声的过程中,希冀可以走出这个嘈杂的成人世界,到一个属于他们,没有干扰的世界去发出属于他们本身的声音,那个地方就是没有成人世界存在的自然。

在这个反抗的途中,儿童往往采用各式各样的逃避方式来以示他们的抗议,无论他们的方式是怎么样的,由于他们在社会中的姿势太微弱,都只能是无声的抗议。

哈克在寡妇的教导下,也能每天都读圣经,虽然他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甚至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天堂,只要能和好朋友汤姆在一起就好;也在餐前餐后都祷告,虽然他不相信上帝真的能实现人们的愿望,起码上帝就没有实现他一直想要有杆钓鱼杆的愿望;也能读懂华盛顿将军和战争的故事;也能去学校上学,认识几个字,并因为学习好而得了一张用蓝黄两色画着个牧童赶着几头牛的图片。

但是哈克觉得穿着新衣服他象是被绑住手脚一样,在他那个酒鬼父亲把他带走,住到一个岛上以后,他反倒很快的适应了那个地方,喜欢上了那里的生活,除了鞭子那部分。

“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那么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

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总的说来,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

”哈克的这种意识其实就是逃避成人社会的文明教育,逃避教育,虽然是在他那个酒鬼老爸的逼迫下逃学的,但是他却怡然自得。

哈克对于文明的教育是简单的逃避了,但是他依然没能逃脱成人的喧杂,他那酒鬼老爸的叫骂声、鞭打声也是成人声音的一类,仍然掩盖着哈克内心真实的声音,所以他在周密的计划后,不引发正面的冲突,诈死逃离了那个小木屋。

这也是哈克无声的抗议的一面。

哈克想通过拯救来实现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理想,哈克要拯救的黑奴杰姆,是和文明世界所不同的纯真的人,是当时所谓文明的白人世界所坚决否认的阶层;这是他对于所谓的文明的成人世界的一种反抗表现。

但是最终,哈克拯救杰姆之后才发现,杰姆已经不是逃跑黑奴,是个自由人了。

小说结尾哈克又回到了这个“文明”社会,但却一心向往美国西部的生活,但想象中的西部并不存在了,无形中这个西部相当于“绝望”,那个连孩子幻想的自然的地方都被成人开化了。

儿童对于成人世界也就是定义中的文明世界的理解,是用他们儿童的眼光来分析得出的。

他们试图以自己微弱的力量来表达些什么,改变些什么,但是最终都只是无声的抗议,导致他们的绝望。

儿童也将走过他们儿童的那一年龄段,成为下一个时期压制儿童的成人,历史在反复,这其实是整个人类文明造成的。

这种探索、逃避本身就伴随着反抗,这种反抗在绝望的同时往往又留有一线再探索、逃避的希望,因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儿童存在

关于《朝花夕拾》和《格列佛游记》的读书卡片(15张)。

《朝花夕拾》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

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

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

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

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

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总有一副媚态。

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

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朝花夕拾》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

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

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

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

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

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

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

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

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斯威夫特的传世之作中,以《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1726)流 传最广,也最为各国读者所喜爱。

该书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

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

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

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

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

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

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

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

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

“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

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

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的这本书。

怎么样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的呢

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

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读 《格列佛游记》有感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

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

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

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对于<<朝花夕拾>>这本书,相信每个同学都不陌生,可是真正去读它,去品味它的人却不多。

我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这个大作家鲁迅,也听说过许多他写的短篇小说及散文。

  从小学到初中,我读过许多鲁迅的作品,学过许多关于他的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有几篇是我以前学过的,但当我第二次读它,品味它的时候感觉又是一种味道。

以前学的时候对鲁迅的文章只是有一个浅浅的了解。

当第二次阅读的时候才感受到以前学习他文章的时候有太多的不足。

  鲁迅先生所写的文章虽然表面看起来都是写日常生活的,但当你认真的去品味的话,就可以明白所要表达的主题。

他的文章都有一个共同的语主题:即是对中国国民性的批判。

处处都体现他是一个爱国者。

从他的小说中可以体现他那种对封建社会的愤怒,和对当时社会黑暗的那种不满。

  《狗•猫•鼠》表现了鲁迅先生同情弱小以及对虐待者的憎恨;《二十四孝图》揭示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儿时与保姆相处的情景,在文中,鲁迅先生充满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怀念之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父亲的病》回忆了儿时父亲求医治病的种种荒诞情景。

以上的几篇,鲁迅先生采用了亲切动人的笔墨,记录了社会生活的一面,构成了一幅幅色彩鲜明,浓淡相同的风俗画卷。

  在这本《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读他这篇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

趁着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

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不到很多。

他又常听保姆长妈讲故事,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青年。

每天都在这忙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

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读书笔记——《朝花夕拾》(鲁迅)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

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

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

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

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

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

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

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

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

…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

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

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

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

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

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

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内容可能有些乱,见谅哈。

望采纳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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