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不是控制而是是释放读后感想
梦遗应该是自然的生理现象,就想水满了自然要溢出,而做爱是一种性活动,是通过摩擦获得快感,两者就不一样了
阿甘正传观后感300字,只要三百字
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古力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
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
”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
”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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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的一生中出现了许多奇迹,但这些奇迹没有、也绝不会引导你去羡慕他,你只会欣赏和阿甘一起的那些岁月、生命和历史,体味个中的苦甜,以期“跨越缺陷,完美人生”……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
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
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
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
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
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
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
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
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
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
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
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
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
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
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
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生命是一片飞羽 ——《阿甘正传》观后感 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生命就是一盒朱古力糖,结局往往出人意料”。
这句话似乎也暗示了生命的结局的无常性。
但影片的主题要表达似乎不是这样屈服于无常的生命。
而是不管命运如何安排你,都要不停地抗争,去追求。
它用了一个大智若愚,敢作敢为,一反传统的阿甘的“跑”来彰现这个主题。
阿甘挣脱原先套在腿上的铁枷后,一旦受到攻击时跑得像风一样的快,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跟命运赛跑。
这时影片里出现了几个旁观者。
那些木然的旁观者似乎无关紧要,但却都是阿甘和命运赛跑的见证人。
这里似乎要通过跑来证明。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就是丹中尉坐在桅杆下面大喊,那种痛快淋漓的喊正如高尔基《海燕》里所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充满一种豪迈和冲击力。
他们无所畏惧,所以存留了下来。
所以在捕鱼时收获颇丰。
看到这里同时让我想到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个老人,他在捕到大鱼后,以他的体力和那小船是无法和大海相抗衡的,但他不停地抗争,最终到岸上时那鱼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虽然他和阿甘的方式不同,但表现了同一个主题:要敢同无常的命运抗争,平静地面对生命中每一场风暴,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死也是生命的一个部分。
阿甘在那个站台上讲述着自己不同寻常的故事,但许多人把他当成了白痴,也就是这样一个白痴一样的阿甘在战场上以及生活中用他的善良和诚实影响着周围的人,让他们走向乐观,丹中尉的自暴自弃、堕落因阿甘而改变,珍妮吸毒甚至不可救药,也被阿甘感染了,即使死也是那么凄美。
他发财了不忘朋友和公益事业,他说蠢人做蠢事,其实这些蠢吗
答案不言自明,我们需要这样的“蠢人”他的儿子的确聪明,那么他能继承父亲的优点吗
这似乎也是影片留给我们去思索的。
影片快结束时,珍妮说:“我病了”,在她去世后,阿甘平静地说“她去了”,虽然平静,但他最后在珍妮墓前痛彻肝肠的独白,却是出人意料的,谁也不愿看到这个结局,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好人没有好结果,都无可避免的升入了天堂。
于是命运无常这个主题最终得以完整的表现。
那片飞羽从书中飘落了,命运这个主题以飞羽的形式再次进入我们的视野,阿甘对儿子说:“我爱你
”小福利也说:“我也爱你,爸爸。
”命运尽管无常,但有爱就足够了
影片把命运无常的悲剧式结尾抹上了亮色 一片灰白的羽毛,从遥远而未知的天际飘来,在城市上空悠悠地飘荡,它飘过屋顶,越过树梢,穿过 街道,缓缓地滑过汽车表面,最终轻轻落在正坐在巴士停靠站候车椅上的男人弗勒斯•甘的脚边。
他小心翼翼 地捡起那片羽毛,端详了一会,打开手边的箱子,拿出一个本子,将羽毛夹在里面。
送儿子上了校 车之后,阿甘坐在一截低矮的树桩上,面色凝重,仿佛陷入沉思。
镜头缓缓下移,定格在他脚边的那片羽毛。
这时,一阵风将羽毛吹起,羽毛徐徐上升,越飞越高,越飘越远,它舞蹈般地飘荡在丛林上空,然后飘向遥远 而未知的天际。
这是由罗伯特•泽米基斯导演的《阿甘正传》开始和结尾的两个镜头。
在所有电影 中,这两个镜头都可堪称经典。
飘飞的羽毛,在影片中不仅仅是作为道具而存在,而是作为一个隐喻,贯穿了 全剧。
罗伯特•泽米基斯在《阿甘正传》中,以幽默的格调和夸张的手法,和观众讨论着一个严肃而巨大的话 题——命运。
罗伯特以其独特并且极富诗意的艺术表现手法,将命运这一沉重的命题隐喻于一片羽毛,在缓缓 飘来的羽毛中,开始命运这一主题;在渐飘渐远的羽毛中,暂时结束话题,并且让人在影片结束后继续回味与 思索。
只有高超的导演才能创造如此高超的艺术。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 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
在巴士候车站的长椅上,阿甘开始讲述他的富有传奇色彩 的经历。
命运渺茫而未知,就像飘无定向的羽毛,谁曾料想,一个智商只有七十五的弱智残疾人,一个曾今不 为正常学校所接纳的人,会成为一个大学生,成为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明星,国会勋章获得者,甚至 成为亿万富翁。
是不是命运之神特别眷顾这个有些愚笨的甘
如果我们仔细地思考,会发现事实并 非如此。
阿甘虽然不够聪明,但他却按照妈妈说的,笨,是因为有笨的作为,但自己绝不能认为自己笨 。
他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他从没有刻意地去追求什么,然而成功却在他的毫无功利意识的努力中悄然 而至。
阿甘的成功,除了他的努力之外,和他与生俱来的一些品质也有极大关系。
正如他的诚实赢得了丹中尉 的友谊,他的守信和执着成就了他的捕虾事业和爱情。
有一天,当他醒来时,发现珍妮已经离去, 他开始了一次历时3年2个月14天16小时的跑步。
我决定小跑一下,于是跑到路底,到底之时,我以为到 达镇底了。
我到了那里时,我以为横越了绿弓郡,我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就干脆跑步穿过阿拉巴马,没特别的 原因,我一直往前跑。
我跑到了大海洋,到了那里我想既然跑到这里,索性再回头往下跑。
我到了另一个海洋 ,心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干脆回头继续地跑。
也许这句话能很好地解释幸运之神会眷顾阿甘的原因。
对 于阿甘而言,人生就像是一次没有特别原因的跑步,没有既定的终点,只是不停地往前跑。
正如阿甘在影片中 所言,要往前走就要忘记过去,我想这就是跑步的用意。
与阿甘不同,珍妮和巴布都 有既定的人生目标,有刻意的追求。
所不同的是,一个出于成名的欲望,一个出于热爱。
他们的遭遇,我想, 也许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命运呈现形式。
你知道吗
我要出名。
做像琼贝丝那样出名的歌手, 我要在空荡的舞台上,只有我的吉他和声音,只有我独唱。
在一个雨夜,珍妮对甘这样说。
珍妮一心想 成为民谣歌手,并且为此不懈追求,然而理想最终还是破灭,沦落为一个餐馆服务员。
在曼菲斯城一个戏院的 舞台上,她独自一个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弹唱着《答案在风中飞》,台下挤满观众。
然而,他们都只是为 了观看她的肉体的。
她对生活一度感到迷惘,有一个镜头我印象很深:夜晚的天台上,珍妮站在天台边沿的栏 杆上,张开双臂,试图以一次坠落告别虚无与绝望。
风无情地吹动她的长发和略显衰老的脸,她回头望了望, 顿了一会,最终还是爬下栏杆,无力地落在椅子上,眼泪从她的眼角溢出。
天空中,月亮被乌云遮去。
在影片中,巴布是个有趣的人物。
他的理想就是做捕虾船的船长。
有关虾子的事情,他无所不知。
他成天 挂在嘴上也总是虾子。
第一次见到阿甘,他就和他谈论起虾子。
他说,他打算退伍之后做虾子生意。
巴布想做 捕虾船的船长,然而,他却死在了越战战场上。
也许,这就是命运,谁也无法预知。
影片中,罗伯 斯试图通过丹中尉这个角色,传达另一种关于命运的观点.丹认为,人的命运早已注定,没有一件是巧合 ,都有安排。
人们不应该试图去改变而且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丹出身军人世家,祖上几代都为美利坚 牺牲在战场上。
他认为自己应该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军人的荣誉,能从战场上回来-----而且是在失去双腿后- -----完全就是自己的耻辱。
由于这种观点的支配,回到美国后,丹靠喝国家的奶度生,生活混乱不 堪。
后来,在阿甘的影响下,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并在管理企业方面展现了他的天赋。
在影片 临近结束时,像观众一样,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也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我不知道是妈说的对,还是丹 中尉说的对,不知是否命中注定,还是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我猜想,两者都有,也许两者同时发生。
对 于命运这一命题,谁又能给出一成不变的答案呢
——《阿甘正传》观后感 当雪花与樱花相遇时,冷酷与温暖开始了较量。
雪花想要冻僵樱花,但雪花最终融化于樱花的怀抱,因为“爱”的温度足以融化任何一颗冰冷的心。
在《阿甘正传》这部令人发笑令人忧的影片中,充满了爱的交响。
一个智商只有75的少年,不能自由的走行走,在大街上受尽嘲笑。
这时,那位仿佛玛利亚的母亲说:“你与别人没有任何不同
“她为福利斯争取上学的机会,给他的人生奠定了基础。
“我命中注定要做你的母亲,我就要尽力做好
”她做到了,她的爱是阿甘心中的第一缕阳光。
母亲的爱拨开的一片乌云,而校车上大家的排挤再次封锁阳光。
这时,天使出现了——一位没有幸福家庭生活的瘦小的女孩儿让出了座位,给阿甘封闭的心灵让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珍妮的到来为阿甘的生活注入了新的元素,他与珍妮的一次次交谈与嬉戏都是阿甘以后生活的基础。
在珍妮的鼓励下,他跑出了性命,跑出了荣誉,跑出了人格与尊严。
在军营之中,布巴成了第二个接纳他的人。
他们之间的友情鼓励着对方。
那个执着的捕虾者用言行让阿甘懂得了承诺与梦想。
在枪林弹雨之中阿甘不顾危险,为了救布巴受了伤,硬是将纵队的人员救了出来。
这就是友情的力量,是坚冰被爱融化的见证。
救出队友,是阿甘第一次爱的付出。
无数条爱的溪流汇集成的海洋终于开始向其它的冰封之河注入暖流。
丹上校失去了双腿,终日与酒精为伴,他的凄惨与嫉妒着实令人厌恶。
但在阿甘的启迪下,他走向大海,走出了心灵的阴影,最终有了自己完美的生活。
是阿甘的爱成就了他的人生。
面对堕落的珍妮,纯洁而又朴实的阿甘抛却了一次次不辞而别的气愤,带着身染重病的她与小福利斯回到庄园,使珍妮能够快乐幸福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正因为他对珍妮有着深深的爱,才有了片尾的恸哭,才有了那感动世人且充满哲理的话语。
他的爱,让珍妮获得了幸福。
作为一个智商只有75分的人,阿甘用行动告诉我们——上帝从不关心你是谁,他绝不会吝啬地对待有缺陷的人。
同样,天使也不需要拥有过人的智力,朴实而简单、赤诚而善良的心就是爱的源泉。
阿甘就像那片洁白无暇的羽毛,从不询问自己的方向,但他所到之处必定会留下爱的光辉。
因为他曾被给予爱,他懂得付出爱,在他的帮助下,一面用爱的溪流织成的网一点点展开。
于是,爱在人间流淌,幸福在人间释放。
我不禁要问:这一切,怎能不感谢阿甘呢
电影又为何不能复制到生活中来
生活中的阿甘难道不应是每一位公民吗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
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
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
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
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
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
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
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
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
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
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
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
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
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
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
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
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
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
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
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
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当人心情不好时,该怎么办
今天心情很不好,不知道该怎样宣泄
在网上看到这些话,细细品味,心里好受多了!特推荐给大家,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一读: 人不可能永远处在好情绪之中,生活中既然有挫折、有烦恼,就会有消极的情绪。
一个心理成熟的人,不是没有消极情绪的人,而是善于调节和控制自己情绪的人。
那么,如何善于调节和控制自己情绪呢
一是意识控制。
当愤愤不已的情绪即将爆发时,要用意识控制自己,提醒自己应当保持理性,还可进行自我暗示:“别发火,发火会伤身体”。
有涵养的人一般能做到控制。
二是自我鼓励。
用某些哲理或某些名言安慰自己,鼓励自己同痛苦、逆境作斗争。
自娱自乐,会使你的情绪好转。
三是语言调节。
语言是影响情绪的强有力工具。
如你悲伤时,朗诵滑稽的语句,可以消除悲伤。
用“制怒”、“忍”、“冷静”等自我提醒、自我命令、自我暗示,也能调节自己的情绪。
四是环境制约。
环境对情绪有重要的调节和制约作用。
情绪压抑的时候,到外边走一走,能起调节作用。
心情不快时,到娱乐场做做游戏,会消愁解闷。
情绪忧虑时,最好的办法是去看看滑稽电影。
五是安慰。
当一个人追求某项目标而达不到时,为了减少内心的失望,可以找一个理由来安慰自己,就如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一样。
这不是自欺欺人,偶尔作为缓解情绪的方法,是很有好处的。
六是转移。
当火气上涌时,有意识地转移话题或做点别的事情来分散注意力,便可使情绪得到缓解。
打打球、散散步、听听流行音乐,也有助于转移不愉快情绪。
七是宣泄。
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及委屈,不要埋在心里,要向知心朋友或亲人诉说出来或大哭一场。
这种发泄可以释放内心郁积的不良情绪,有益于保持身心健康,但发泄的对象、地点、场合和方法要适当,避免伤害别人。
八是幽默。
幽默是一种特殊的情绪表现,也是人们适应环境的工具。
具有幽默感,可使人们对生活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
许多看似烦恼的事物,用幽默的方法对付,往往可以使人们的不愉快情绪荡然无存,立即变得轻松起来。
九是走进大自然。
大自然的奇山秀水常能震撼人的心灵。
登上高山,会顿感心胸开阔。
放眼大海,会有超脱之感。
走进森林,就会觉得一切都那么清新。
这种美好的感觉往往都是良好情绪的诱导剂心,只可以碎一次,以后也许会有痛的时候,但那痛永远不及碎掉的感觉。
而心碎后的痛也都不那么难以抹去了。
至少痛的感觉会比碎的感觉好很多。
伤了自己,倦了别人,何必跟自己过不去。
其实快乐与悲伤只有一丝之距。
处理情绪的办法有很多,保持乐观是最重要也最关键。
大部份人的困惑和痛苦都是没有知觉,看不清自己,摸不透别人,所以迷乱不安。
但观照自己也是最难做到的,因为自我比天大,你难于放下,变得谦虚。
也因为我们不懂收心养性,寻找能静下来的方法。
负面情绪的源头可以是负面经验,同样也可以说是负面的惯性,勾起你负面经验的事端只是借来的催化剂而已。
若情绪超越了自己能控制的范围,最好的方法不是释放或是压抑,而是无为而为,学习先定心,因为,负面能量太大时,胡乱释放出来的话可能连自己也承受不起,也容易影响别人。
压抑是万万不能,因为问题的源头正是压抑所致。
心乱须先定心,看护情绪,不认同,不判断,让它出现,把感觉放在心的位置,管它眼还有泪,呼吸还很乱。
心是最大的情绪控制中心,要稳定情绪必须从心开始,学习定心的方法。
至于方法,每个人得靠自己寻找。
法门有很多很多,关键不在法,而在你的用心和意愿。
相信自己有能力豁出去,海阔天空。
修心之路人人不同,不用比较,自己上路就是了。
我们要做回情绪的主人,拒绝受控。
情绪并不等同事件。
是情绪好了和坏了,并不是事件的本身。
我们就是搞不清楚,认同了我就是那个情绪状态的全部,自讨苦吃,讨好情绪和冲动,却失去了自己。
我们可以透过自制的方法平静情绪,保持清醒和自主,这才是成熟的心灵管理。
自制并不等同压抑,因为前者是省觉后的行动,后者是迷失的反应。
所谓懂得自制,就是学习一套适合自己的情绪处理方法,一旦看到被情绪袭击时,得马上自我保护,提醒自己它只不过是借软弱打倒理性的纯粹思维惯性而已,找适当的方法打散负面情绪的集中点,如运动、静心、瑜伽、看电影、做义工、搞创作,找知己倾诉,做个spa,扮靓靓等等,把正面能量全都掏出来。
帮助自己是需要决心和毅力的,并且必须是独自一人走和完成的路,也是成长的责任。
自疗永远是最实用最实在的自保方法,谁都不能依赖。
自己很自闭怎么办
总是在失去之后,才会发现原来最好的是曾经拥有过的一切。
而当你拥有的时候,并不会这样认为——许多悲剧因而演出。
因而在悲剧之中的美最让人心疼,让人黯然神伤,在人心中留驻一辈子。
爱情在刚刚萌芽的时候是最动人的,去发现、贴近另一颗同样颤抖的心灵,探索一个全新的思想,充满了欣喜,心灵从未如此透亮,智慧从未如此闪亮。
但这个过程是短暂的,神秘感随着熟悉而消失,爱的冲击力不能保持它的最初的力度。
爱情是最需要缺憾美的。
有时拥有并不比失去快乐。
因为你拥有了就会不珍惜,会慢慢变得习以为常,开始不懂得在乎对方是怎样的感觉。
于是会想怎么就没有激情了,为什么自己开始不懂得爱是怎么回事了。
当他看着你的时候,眼神中不再有渴望,不再有闪闪发亮的光芒,爱已经成为了习惯。
并不是因为你改变了,只是在他眼中,爱的魅力不再。
然后,熟悉相知,让你对我,我对你不再有好奇,初识时交流的兴奋,语言所激发的灵感,惺惺相惜的默契。
不再有探索,未知的领域,我内心深处的璀灿你不愿再探索。
然后,爱不完满,心里有些空洞洞,他所给的爱不能填满内心,对爱的渴望又让人觉得心绪不宁,情绪低落。
然后,爱身处现实的灼烧,渐渐蒸发,象是被大海冲上沙滩脱水的鲸鱼,慢慢死去。
只为了一些小事,就会有争吵,会有冷战,爱情逐渐在你心中挖出一个黑洞。
如果,我们爱到沸点,就此结束,你想起我的时候会带着伤感,怀念,痛和叹息。
那段美好的时光会永远伴随着你,在一个人看到河水流淌会想起和我依偎的温暖,在人群中遇到相象的女子会突然有心悸的感觉,在听到曾经熟悉的歌曲会失落异常。
我会成为你心中的永远,一生都跟着你,无论你到何地,到何时。
而我,偶尔想起你的时候会带着泪微笑,回忆会是阳光明媚的幸福。
所以,如果要一个人永远爱你,最好是在最缠绵的相拥之后就放开他。
爱就象艳丽的玫瑰,绽放,然后凋谢。
不要等到凋谢才哀悼,就让最美的时刻留在心中。
可是谁又做得到呢,当你拥有,你想更紧紧地拥有,更深切地感受幸福,而现实却是两人向着不同的方向撕扯,直到彻底地、完全地离开
哈利波特与死圣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
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
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
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
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
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
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
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
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
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
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
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
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
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
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
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
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
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
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
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
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
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
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
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
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
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
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
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
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
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
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
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
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
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
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
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
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
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
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
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
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 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
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
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
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
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
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
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
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
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
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
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
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
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
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
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
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
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
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
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
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
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
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
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
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
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
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
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
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
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
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
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
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
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
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
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
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
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
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
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
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
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
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
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
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
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
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
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
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
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
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
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
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
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
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
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
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
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
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
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
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
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
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
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
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
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
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
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
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
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
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
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
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斯内普是好人,当时是魔杖自己选择杀死邓布利多,或者是他自己求斯内普杀死他,因为他活不了多久了,斯内普为了保护哈利才在伏地魔那当卧底,他爱哈利他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