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国家通过各种和法规,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各种教育,首要容是把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告诉受教育者,国防教育也应如此。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详细规定了公民的国防权利与义务。
开展国防教育,应该把公民的国防权利与义务教育作为专项内容,详细解释和宣传,使我国公民通过相关法律的学习,深刻认识自己的国防责任,牢记国防权利,并能够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国防义务。
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民国防权利与义务的条款很多,但并不要求所有的人毫无差别地接受全部条款,而是要求人们根据年龄、职业的不同,学习并领会相关的条款。
为了便于人们理解法律赋予的国防权利与义务,不妨把公民的国防权利与义务分为如下层次。
第一,全体公民都应履行的国防权利与义务。
在《宪法》和专门法律法规中,有些条款规定了我国公民共同的国防权利与义务。
如,《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御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国防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第9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等等,都是全体公民最基本的国防义务的法律规定,是国防权利与义务教育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民,从小学生到退休老人,从普通百姓到高级干部,从目不识丁的文盲到知识渊博的学者,无一例外地都应该接受这一层次的教育。
通过国防权利与义务基本条款的学习与教育,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够牢记自己的国防权利与义务。
当需要其履行法律规定的国防义务时,每一个公民都能够自觉付诸行动,这说明法律规定国防权利与义务已经深入人心。
相反,假如有些人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国防责任,说明国防教育还有待深入。
第二,与年龄相应的国防权利与义务。
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和公民的实际能力,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不同年龄公民的国防义务做了专门规定。
比如,服兵役的规定、预备役人员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和训练工作的规定等等。
这就要求不同年龄的公民,除了牢记公民共同的国防责任外,还应学习与自己年龄相符合的法律条款,以便能够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比如,《宪法》第55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从法律原则上规定了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全体公民的国防义务。
但是,考虑到实际能力和我国充足的人力资源,在和平环境下,不需要老人和儿童服兵役,为此《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为了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例第十一条还规定: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亲自前往登记。
每个青少年,在18岁以前就应该认真学习并牢牢这些条款,以便能够自觉参加兵役登记,并主动报名应征。
在国防教育工作中,充分宣传公民的国防权利与义务,能够有效增强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在某高校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在某年的征兵工作中,征兵人员到一位大学教授家动员他儿子入伍,这位教授却说:当兵不是自愿吗
我们不愿意当兵,为什么还要动员我们去呢
工作人员告诉他: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是《兵役法》规定的公民义务,而不是自愿不自愿的事。
这位教授怀疑地问:《兵役法》还有这样的规定
征兵人员拿出《兵役法》,他看过之后,毫不犹豫地说:既然有法律规定,就让孩子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吧。
如果国防权利与义务教育到位,就不会出现类似的误解。
第三,与职业或岗位直接联系的国防责任与义务。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不同行业人员的国防职责做了许多具体规定。
比如,对领导干部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规定了支持军队建设,尊重军人和保证军人权益的条款;对军人则规定了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抢险救灾等任务履行职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等条款;对地方政府规定了: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等条款。
懂得与岗位、职业相关的国防法规,既是履行岗位责任的需要,也是巩固国防的需要。
不同行业的人员对有关国防职责的理解与履行,对国防建设事业具有重大影响。
如果国防科研人员不履行保守国防秘密的职责,就可能造成泄露国防机密的后果;假如新闻媒体人员不宣传热爱英雄、尊敬军人的精神,就可能伤害为国防献身者荣誉感;假如人事、民政部门的干部,不能按照相关法规,积极维护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利益,就可能使为国防献出青春、牺牲健康的人员受到损害。
不管哪个行业,不能履行法律规定的国防职责,受损害的都将是整个国防。
法国历史上就有过这样的教训,拿破伦三世后期,政风腐败,世风日下,整个社会只崇尚金钱和名利。
用生命和血汗保卫国防的军人,远不如贵族、投机商和政客受尊敬。
甚至连爱国心、荣誉感都成了舆论讽刺的对象。
不久,普法战争打响,法国公民不关心国家安危,官兵无心战斗,普鲁士军队长驱直入,直捣巴黎。
巴黎城头很快就挂起了白旗。
法国的遭遇应验了军事思想家约米尼的名言:假使在一个国家里,那些牺牲生命、健康和幸福去保卫国家的勇士们,其社会地位反而不如大腹便便的商贾,那么,这个国家的灭亡就一点都不冤枉。
因此,各个行业人员能否履行岗位赋予的国防责任,不仅关系到军人的荣誉和利益,而且在根本上影响到国防的安危。
第四,为保证献身国防事业人员的权益的法律规定。
为了保证军人和其他献身国防事业的人员的正当权益,国家在有关法规中设置了专门条款。
如,在《国防法》中对军人受尊敬的权利、享受必要的社会优待权以及转业之后给予安置等做了专款规定。
对伤残军人退役之后的接收与安置、国家对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抚恤优待烈士家属等问题,也做了规定。
《军官法》对军官退出现役和退休之后的安置;《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对退出现役的士兵的安置等事项,也有专门规定。
在国防权利与义务教育中,不要忽视利益相关条款的学习。
牢记这些内容,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家对献身国防事业的人员的关心,另一方面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国防权利与义务教育,可以使广大公民都懂得自身担负的国防义务,使领导干部和各级工作人员懂得岗位职责所包含的国防责任,还可以使为国防事业献身的人员知道法律保障的许多权益。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学习体会
对于这个问题,最应该理解和把握的就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和制度赋予的、限定的。
如果离开法律与制度来谈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很空洞的。
写一篇《为权力而斗争》的读后感,自己的观点多一些
我没有睡,读“高老头”,应阅读理解的故事,许多当代法国巴黎 - 背后隐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
这是波旁王朝的缩影,是资本家阶级的真实写照,写在书中的父亲 - (老头)里约倒入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两个女儿,但最终死在医院的黑暗的病房。
,直到垂死的,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的父亲。
父亲下葬的日子,连块Pi是两个大学生当手表资助。
他曾经是如此丰富,是如此悲惨的结局。
老头是个面粉供应商,出售的面粉做了很多钱,在革命期间。
他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人的六个或70万的财产,而只有五六万元的养老金。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厌恶他的父亲把他自己的圈子。
他们的父亲感到羞耻预期的父亲死得早一点,但谈论的东西表面上的各种借口,假装安慰他。
,他们吮吸汁就像一台机器,吸吮他的父亲,急于扔掉,其余的缺陷。
孩子是父母养女儿,高老头看在眼里。
这个可怜的老头正太失望了,孤独的,他能做到这一点有肝肠寸断。
但无论女儿做,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慈父般的爱,他是永恒的。
当他听说他的女儿欠了一大笔债务,他更愿意出售他们的最珍贵的银器,她的女儿来还清债务,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伤丝毫的大脑。
银,但他最宝贵的东西
出售后,他也哭了,但他这样做不来换取女儿的心。
在此期间写了一本书,它的每一个字我还记得,因为我太震惊了:拉斯蒂涅克称为兄弟姐妹关系与宝Saiang的夫人,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蹈公爵夫人。
他会见了在的球看起来优雅,美丽的Niuqin将军夫人,是老人的女儿 - 苔尔菲娜。
,拉斯蒂涅克只有真正看到的球是什么显赫的??门,什么华丽,丰富的...他和他的妻子Niuqin根讲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觉已经爬上上流社会的阶梯,他踌躇满志。
只是自豪时,他撞倒,老人的荒凉景色门上看到的房间,冷静让他清醒:房间破旧的无法忍受的:没有窗帘的窗户上,在床上是唯一一个薄的棉毛毯或伏包括他的妻子的旧礼服做改变,橱柜掉漆,没有门,趴在课桌上,是不是一种旧草帽。
这个寒冷的房间里看的人担心,完全像一个可怜的牢房。
你无法想象,这个“家”是居住的父亲,两位高贵的女士,豪华的国王和贵族,华丽的,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高老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的两个女儿,问什么你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
拉斯蒂涅克看着那??个善良的老人,我真的觉得他是可笑,可悲
他的女儿体面的,奢侈的生活习惯,早已被人遗忘,整天想念自己的老父亲。
在这个时候,他可以说实话吗
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再次心碎
他的鼻子一酸,编造一些安慰他的话,强忍着泪水。
他的语气是非常低的,当他抬起头,看高老头发现他容光焕发,非常兴奋。
他能说什么
这个善良的老人平时玩别人,嘲笑,不要让他知道,他的女儿的眼睛是那么渺小,没有价值,成为他们的一个眼中钉,所以他唯一的希望,但也随之缓解
在前面的她一点点的尊严感应该让他蒙羞
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父亲,看到他的伟大的父亲哭了呀
他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这是一个大学生对老人的无限尊重和理解。
最后,的高老头疾病。
差,他发出的最后的呻吟竟是“我求求你,让我看到我的女儿,只要看到他们,我的病会好,我求求你了......”这是一个几句话从心,肺腹的话虽然是如此简单,但充满了爱,并期待着她的女儿。
疼痛和痛苦,颤抖,昏迷。
但也昏迷深情地说:“阿纳斯塔西,苔尔菲娜(两个女儿的名字)
”他的爱,她的女儿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个女儿不能融化冰冷的心。
直到他去世后,和两个女儿来到他的父亲在一旁,与他的“告别”。
但他父亲的葬礼,但视而不见,扬长而去。
高老头模具的仪式是最简单,最贫穷,最单调的,只有最贫穷的仪式上表示:穷的只剩下哀乐环号。
他是父亲的两个贵族家庭。
做这颗死者的灵魂升天后这不能休息吗
(他)是上帝赐给它
高老头走了人类的痛苦,孤独希望能留下来,所以他可以在天堂了几天的好日子
这是女儿的老人说,太可恶了。
但我觉得岁的女儿爱的教育,而不是一个宠物,然后女儿现在应该知道如何去珍惜父爱,你应该知道怎么样,说实话。
然而,许多人忽略,这是一个脾气好,心无城府在上流社会中不变的脚吗
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巴黎 - 这似乎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一名年轻女子中的文字 - “好,纯上流社会的致命杀手”。
如果你想在上流社会稳定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不能写在脸上。
你必须去夺取政权,争夺的钱,让其他人可以投靠你。
阅读这段文字后,你可能会认为年轻女人的话太当回事,但后来它。
一个成功的男人本质上是一个双赢的决战权力和金钱。
这当然是一个无情的人。
我不禁想:好多少人是贵族使用,践踏,他学会了不露声色,将在那个时代拍摄。
其基本的善良将被安葬在灵魂深处的,不能挥发出来的。
最终,巴黎的时候,应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趋势。
高老头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当时最真实的缩影之一。
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的非人性化的杀戮。
他辉煌的痛苦和回忆永远隐藏在这孤独的坟墓...
急啊~~~规定和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的义务法律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据教育法律法规,依靠国家强制力,打击妨碍、破坏教育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受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制定教育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单行法律,这是专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法律。
一般来说就这两部了,她包含了许多的细节。
期望能对你有帮助。
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我国的宪法是本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出发,本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对我国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了实事求是的规定,保障了公民在国家的地位,确立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活动准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的保障主要是依照根据宪法制定的普通法律来实现的,公民的权利一旦受到侵犯,他们可以诉诸司法部门予以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