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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作文

时间:2014-04-15 22:06

高一作文 (读后感)

社会就像一个万花筒,我们身边不时出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人或事,在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让我们很难猜测,稀奇古怪的事让我们大开眼界。

总有一天我们会踏上社会,在社会中学会成长。

当你忙碌了一天想舒展你那疲倦不堪的身子时,也许你会感到很疲倦,但是你是否想过今天的你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在工作中你也许会遇到难题,也许你也曾经想要放弃,但是坚强的你会重新站起来,因为你想要在社会中学会成长,学会自立。

社会中比你强的不计其数,只要你自信、自强,你必须和他们进行一番较量,或许胜利会属于你

我曾经把社会比喻成了一杯咖啡,咖啡虽然苦,可是当你拿起它细细品味的时候,似乎觉得那种苦让人从心底里感到了一丝丝甜味,想再次的去品味它。

当你觉得这杯咖啡有点淡淡的感觉时,你不妨在咖啡中多加点糖,我想这杯咖啡更会有美味。

你不妨试一试。

在社会中有些人,有了一点闲钱,干嘛不去开个店,搞个第三产业,偏偏要花在一些无聊的事上呢

如:进网吧打游戏机,交笔友、搓麻将等,就说赌博吧,有的人输的倾家荡产,甚至违法犯罪。

再说进网吧打游戏机,几天几夜不睡觉,打得昏昏沉沉,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财。

在现在的社会中,还有一些要命的嗜好,让人不得不感到惊奇。

比如说闯红灯要闯到粉身碎骨;拜佛要拜到头青眼肿;算命要算到神魂颠倒;减肥要减到绝食归天,吹牛要吹到自己不信……这些要命的嗜好最好不要再有了。

社会中的万花筒是否真的很美丽,等待着你的观察。

你手中的咖啡是苦还是甜等待着你为它配料。

昨天的社会是充足的,今天的社会是精彩的,而未来的社会更充满挑战性。

万请修改以下语文作文,试以高一的水平来批改该读后感。

感激得内牛满面啊我~~

首先,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小男孩,谁叫antonito。

一个感人的故事之间的一个小的公牛和一个小男孩叫帕克和antonito分别。

他们的友谊开始时,斗牛是天生的。

第二,帕克总是玩帕克和他们分享每一个瞬间,他们自己的。

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从我的角度来看,虽然有些差异,人类和动物,他们没有任何区别,我的眼睛。

此外,在故事的结尾。

尽管帕克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antonito仍然想念帕克的所有时间。

即使antonito知道他只有一个小小的见面机会,帕克再次。

最终,当他休息在森林里,他遇到了帕克在他的梦想。

想象,他醒来,看到一些蹄印。

他认为帕克还活着以及他从不放弃希望找到帕科。

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宝贵的友谊。

当我finshed看感人的一本书。

我获得了友谊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可以。

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友谊存在。

友谊是越来越贵于金钱。

求金蝉脱壳电影 英文读后感,要符合高一水平的作文。

80词左右。

Last weekend, I watched this movie at home. The plot surprised me.The spirit of Stallone is worth us to study.Why dose he always go to the jail

He just to make money

I don't think so.At the end of the movie,Stallone tell us that he just want a perfect jail to make sure the other criminal could not escape .These people should be punished like him.So,I hope I would be a good girl(boy),I don't want go to the jail so I will do well and do something right.I will study and be a good student金蝉脱壳上个周末,我在家看了这部电影。

里面的情节让我很惊讶史泰龙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为什么他总是要进监狱

他只是为了赚钱吗

他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故事已经告诉我们了,他是想让所有的囚犯都不能逃脱监狱,他希望做错事的人都惩罚就像他一样。

所以,我希望从今以后,我不要做错事,要做一个好人,一个努力学习的好学生。

如何啊。

还可以吧,给采纳吧亲

高一语文读后感

《前方》实在是一篇美文。

这篇散文值得细细品味之处颇多。

无论是作者新奇的立意、丰富的想象、虚实相生的笔法,抑或是优美、凝练、含蓄的行文,悠远绵长的情韵都给人留下极大的审美空间,而其中构成文章最大艺术魅力,最耐人寻味的,还是作者丰富深刻的对人类心灵漂泊和流浪感的关怀与悲悯。

作者从摄影作品入手,如果仅是直面描摹画面,就缺少了味道,如果仅是想象人们内心正渴盼回家,也不足为奇。

然而作者却运用逆反思维:他们正在路上。

他们曾有离家之举。

接着非常自然的点出了文章的中心: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此句一出,立刻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令读者眼前为之一亮。

曹文轩先生无论治学还是创作,都很讲究独辟蹊径。

这可以是一个体现。

接着作者从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或者出于天性无休止的迁徙写起,人类有了家,仍旧还得离家,甚至是远行。

读者不禁生出疑问:为什么呢

作者如睿智的长者引领读者去思考,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列出了三条原因:外面世界的诱惑、出于无奈、前方的召唤。

语言洗练、洁净,优美、含蓄。

外面的世界“广大无边”。

“充满艰辛”“充满危险”而又“丰富多彩”“富有刺激性”。

寥寥数语,谈及各个方面,笔笔到位。

作者曾说“文集不是收容所”主张语言要精美,经典,此处可以窥见一斑。

离家,漂泊,流浪是人类内心所具有的普遍的情怀。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困守一隅的人们来说,是很有魅力的,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的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流浪的生活,心中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

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会生出厌倦的情绪。

而前方的不确定性,却令人既紧张又新奇,既刺激又欢喜,既恐惧又渴盼,告别家乡,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

这种流浪就像一首朦胧诗带上了浓郁的浪漫色彩。

正如作者所说“人会在闯荡世界之中获得生命的快感或满足按捺不住的虚荣心”,人的内心总在呐喊:走啊走

离家,流浪是人的天性,是人的内心的需求。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漂泊在异乡的路上。

最具典型的当数游侠诗人李白。

他一生都在旅行,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成了一个永不停步的流浪者。

还有奇女子三毛,走遍千山万水,一生经历的是一条曲曲折折充满神奇色彩的路。

而冰心,最早也是作为一个远行者的形象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家艾芜在不能行走,已接近生命终点时,内心仍在呼喊“妈妈,我还要去远行。

”没有比远行更销魂。

很有道理。

文章从第九节开始,有了一层更深的含义。

曹文轩不愧为“学者型作家”,喜好哲学,使他对人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思考。

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坚持或者重视“悲悯情怀”,表现出了他的人文关怀,读起来有了更多的深沉和厚重。

文中写道“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显然,这里的“路”,并非实实在在的路,而是指人生之路。

人来到世上,是命运所主使的。

“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这句话紧承上一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转入对人的精神状态的关注,人的肉体在家,可是灵魂却找不到可以停靠和休憩的港湾。

心灵就会有浓重的漂泊和孤寂感,在人生的路上,找不到家园。

有了第九节作铺垫,第十节的深化就水到渠成,作者先指出“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由这句哲理性的话语立刻又将视线转向摄影的画面,叙述场景,想象车中旅者的内心活动。

写法灵活,自如变幻,更富有美感。

又联想到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拥挤的汽车,丰子恺先生一篇散文中的苦旅:内心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

通过想象和联想,作者将旅行中的“苦”味含蓄的抒发了出来,使读者结合自身体验有了感性的认识。

然后智慧而深刻地指出:人生是一场苦旅,不论你的生活境遇如何,没有本质区别,不分彼此,都是苦旅者。

上下文有严密的逻辑性,议论既能启人心智,又能使人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对人类精神境遇深沉的悲悯之情和大关怀。

家园之思的人文内涵在作者这里得到了新的发掘: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自身心灵和精神的关照,是对精神家园的追寻,这种追寻犹如对宗教的皈依,圣洁,虔诚,庄重。

人的精神的回归是漂泊的延续和结果。

所以,《前方》表面上虽然是在写离家,实质着眼于归家。

因此,作者才能揭示人类精神状况的这三重悲剧:一、人在“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二、人无法回家;三、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显然,这里的家,家园,并不是指“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而是指人精神的归宿,精神的栖身之所。

它是流浪者的一种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

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咂不尽。

一颗心总是在漂泊与回归间沉浮与徘徊。

作者在文中举到了崔颢的诗“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们知道,崔颢的家乡在河南开封,离黄鹤楼不算太远,为何会如此发问

因为“他想念的那个家,只是由家的温馨与安宁养育起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即使回了家,仍旧感到“无家可归”。

这种体验少年离家的游子最为真切。

宋之问《渡汉江》中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句子。

离家多年,思乡情切,一旦得归,理应更喜,然而诗人已经意识到,现实中的家恐怕并不是心目中所构建的温馨的理想家园。

作家孙犁曾在散文《老家》中,也有此种情怀的感慨和抒发,他曾有两句旧诗“梦中每逢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他说,自己越来越思念家乡,越来越尊重家乡,然而却不愿再回去了,回家乡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一是家园已经没有亲人,二是村中和自己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孙犁对老家的心理是复杂的,矛盾的。

他已明白的认识到,即使回了家,心灵仍旧在漂泊,没有归属感。

如今,生活的快节奏和瞬息万变,使人们忙于现实,很少关照内心,精神的活动和追求被忽视,被冷漠,被挤压,被流放......使人们逐渐远离了率真与本真的天性,富足的物质世界并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度孤独和空虚,从而人的一生始终存在着的愿望就是还乡——寻找精神的家园。

也有许多的文人在虚构着自己内心的家园,如陶渊明的“桃花源”,李乐薇的“空中楼阁”,琦君的“方寸田园”,他们都在找寻一方恬静的家园:适合心灵散步,眼睛旅行,能安放疲惫的心灵。

总而言之,《前方》是一篇哲理散文,有哲学之光,艺术之灵。

词句含蓄,深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有着言外的别旨和风神。

曹文轩先生有一句话说:美的力量大于思想的力量。

也时时激励自己要写经典文章,要写美文。

这篇文章立意奇,思想深,语言美,实为这种说法的有力见证。

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急用高一水准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一: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

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丽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而冒着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Doubt thou the stars are fire;Doubt that thesun doth move ;Doubt truth to be a liar;But never doubt I love. 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它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 读后感二: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

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

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

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

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

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

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

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

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

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

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

为什么

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

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

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

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

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

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

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

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

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

,她选择了后者。

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

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

以前没有吗

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

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

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

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

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

但国王是别人。

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

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

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

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

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他无力地忏悔。

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

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

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

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

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

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

……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

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

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

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

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

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

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

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

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

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

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

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

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

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

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

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

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

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

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

莪菲莉霞投湖了。

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

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

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

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

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

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

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

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

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

《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后感 三:  作为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

他可谓是将世上所有的悲惨都聚集在了这位可怜的王子身上。

  父亲被自己的叔叔杀害,母亲改嫁,居然还下嫁给自己的轼父仇人,爱人发疯后不幸死去,最后连同自己,朋友,母亲都在这场悲剧中被完全吞噬了。

这一连串悲剧都是源自欲望和仇恨。

叔叔的贪婪欲望使他作出了违背天理伦常之事,也招致了自己亲侄子的无法泯灭的仇恨,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埋下了无法避免的祸根,直至最后家破人亡。

而小王子呢,因为父亲的死而悲痛万分,又因父亲的鬼魂而萌生了复仇的念头。

于是步步谋划,想要以自己的力量替父亲报仇,却又要想尽办法保护自己的母亲,却不曾想到意外之事不断发生,母亲、爱人、朋友、自己都一并失去了。

  莎士比亚仿佛在用这样的文字像世人揭示仇恨的可怕,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把锋利无比,还涂满了毒药的双刃剑。

运用他的人就如同是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在失去理智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难免是使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人类对仇恨的诅咒与排斥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同样也向人们阐述仇恨比罪恶本身更罪恶。

无论是怎样的理由,举起仇恨就是一切罪恶与不幸的开端。

虽然了结这个道理,人类却又不曾摆脱这个幽灵,不断有人为了仇恨害人害己,即使是无尽的鲜血也没能洗刷掉它的存在。

  《哈姆雷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雷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

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

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

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雷特》的魅力所在。

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

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以上三篇,LZ删删改改拼合着用吧。

  PS:我也是高一,这几篇也比较符合高一水准了。

  另:百度文库还有几篇不错,可参考,内容较多就不粘上来了,LZ自己去看吧。

  百度搜索一下就行。

高一语文作文,对暑期热点新闻写一篇读后感,600字左右

不建议LZ抄 所以 只 提供一些参考: ①桑迪亚哥是一个胜利者。

大马林鱼虽然没有保住;但他却捍卫了“人的灵魂的尊严”,显示“了一个人的能耐可以达到什么程度”。

他不屈服于命运,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力量,是一个胜利的失败者,一个失败的英雄。

②老人一直都很自信,并坚持着一条生命法则:“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为什么“打不败他”

一个真正的人,在逆境中也是一名顽强的硬汉。

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和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③有人说桑迪亚哥老人是一个失败者,尽管他是硬汉,但还是失败了。

在人生的道路上,“失败”这个词还有另外的含义,即是指人失去了继续斗争的信心,放下了手中的武器。

人类向限度屈服,这才是真正的失败。

而没有放下手中武器,还在继续斗阵,继续向限度挑战的人并没有失败。

如此看来,老人没有失败,老人从未放下武器,只不过是丧失了武器,老人并没有失去信心。

纯手打,摘自高一必修③练习册:《师说》 有错字也不算奇怪- - Lz可以在这里展开 成为一篇读后感 有利于提高作文水平 毕竟这样可以锻炼组织语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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