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疯子的劝告的读后感怎么写
这个文章我没有看过
《科学疯子科斯拉》读后感
《科学疯子科斯拉》读后感1884年,正在纽约忙于工作的爱迪生收到一封老友查尔斯·巴奇勒的来信,信中说:“亲爱的托马斯·爱迪生先生,我不得不为你推荐一名年轻人。
因为在当今世上,我知道有两个伟大的人,你是其中之一,另一个就是你面前的这位年轻人了。
”爱迪生把信装了起来,轻轻地摇了摇头。
他抬起头,仔细打量面前的这位年轻人,黄色中夹杂着黑色的头发,一身合体却是劣质的西服,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爱迪生都无法把这位年轻人和伟大这个词联系起来。
“介绍一下自己吧。
”出于礼貌,爱迪生还是相当友好地打了个招呼。
“我叫尼古拉·特斯拉,来自克罗地亚,喜欢研究电。
”年轻人的回答不卑不亢。
“好吧,我这儿就是个电力公司,看看你能做点什么吧。
”说完,爱迪生陷入了思考之中。
其实,爱迪生正暗自讥笑老友查尔斯·巴奇勒:“这个老家伙,竟然写了这样一封荒谬的推荐信。
”当时的爱迪生在美国是享誉全国的大发明家,做的是日进斗金的直流电生意,对于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特斯拉,他压根儿就没放在眼里。
但是即便伟大如爱迪生,偶尔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个不被他看好的年轻人,仅仅在一年之后,就颠覆了世人对于电的看法:特斯拉发明了交流发电机
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爱迪生直流电的发电方式,它比直流电拥有高得多的输电效率,也因此促使了全球大工业时代的来临。
特斯拉从此名震美国,他申请了专利,独自拥有交流电的专利权。
在当时,企业每生产一匹交流电就必须向特斯拉缴纳1美元的“专利费”,可以预料,以当时蓬勃发展的全球大工业势头,不出一年,特斯拉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然而,特斯拉的特立独行之处却在于,他经常会做出一些令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特斯拉即将开拓一个商业电力帝国的时候,他却当众撕碎了交流电的专利证书
这意味着,交流电从此将永久对世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交流电。
在当时,特斯拉的这一举动,遭到了很多人的谩骂,很多人说他是个精神病,放着富可敌国的财富不去经营,肯定是疯了。
但是,特斯拉却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他觉得交流电应该造福于全人类,而不是成为个人谋私利的工具。
特斯拉就是这样,行为举止似乎完全是主流科学界的“异类”。
1915年,是59岁的特斯拉的人生里程碑。
这一年,瑞典皇家科学院向他伸出了橄榄枝,因其在电力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瑞典皇家科学院决定将这一年的诺贝尔物理奖颁发给特斯拉。
对于一个发明家来说,这不啻一个最高的奖赏。
然而,面对这莫大的荣誉和丰厚的奖金,特斯拉却再次做出了惊人之举:他拒绝领奖,甚至连现场都不愿意去。
人们不理解特斯拉的做法,合作伙伴求他去领奖,因为这会给他们的生意带来巨大的机会,就连他的旧日雇主爱迪生也极力劝他去领奖。
但最终的结果是,特斯拉坚决放弃了诺贝尔物理奖。
最高的荣誉不能颁给那个领域里最优秀的人,这不能不说是诺贝尔物理奖的一大遗憾。
当然,后人完全可以用异类、怪人甚至是科学“疯子”来评价尼古拉·特斯拉,但是对于那些彪炳史册的发明来说,对于那些造福全人类的举措来说,伟大这个词显然更适用于特斯拉,不是吗
马克吐温《竞选州长》的读后感,约500字,或哪里有原文(中文)看,谢谢
《竞选州长》读后感 读罢 《竞选州长》,掩卷而思,不禁想起30年代国人林语堂先生办的幽默杂志《论语》。
他在阐释其宗旨时有这么一句话:“使青年读者注意现实罢了。
”人生其实就是一个舞台,政治生活不过是一场把戏,只是扮演的人,正正经经,感觉不到其中的滑稽而已。
在这部作品中,作者正是巧借幽默,栩栩如生地勾画出舞台上所谓正人君子扮演者的滑稽百态,给黑暗的官场来了一次彻底地大曝光,使政客们的丑态一览无遗。
大小百官在官场上的千般丑态,万般嘴脸,无一不在马克·吐温或褒或贬的挖苦中跃然纸上。
马克·吐温巧借幽默,针砭时弊,使读者不仅仅注意到现实中的丑恶,更引发了对现实生活的深思。
但与此同时,其幽默的现实性也决定了马克·吐温幽默的悲剧性。
《竞选州长》固然使人捧腹,但痛快酣畅的大笑过后,却是辛辣酸楚的苦涩。
幽默就其美学角度而言属于喜剧范畴,但小说中的幽默却是一种喜中有悲,悲中有喜的黑色幽默。
马克·吐温正是用喜剧式的层层递进,高潮迭起的整体构局来叙述“我”在竞选中是如何声名狼藉、一败涂地的悲剧事件。
在作品中,“我”的对手之所以能大获全胜,除了由于他们极善于诽谤造谣之外,还得益于对新闻媒介的巧妙利用。
作为大众舆论的传播者和媒介,本应以客观真实地报道事件为宗旨,但实际上却带有强烈的政治功利色彩,成为操纵于政客手中的得力工具。
这样的曝光不得不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对当时黑暗的社会政治的一次绝妙讽刺
幽默对于马克·吐温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文学手法,更是一种人生态度。
记得他曾这样说过,人类虽然很贫困,受权利、金钱、信仰、祈祷和迫害的欺骗,但没有一样东西能挡住“大笑”。
正是由于这种人生态度,马克·吐温的幽默才是如此地贴近生活,保持着与生活最大限度的亲密距离。
他的幽默不是纯喜剧式的,仅为逗笑,而是集讽刺理性和悲剧意识于一体的。
从这一种意义上来说,其幽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而所有这些都来源于其幽默的现实主义精神。
马克·吐温的幽默不仅意义深刻,而且用语浅显易懂,用一种恰到好处的叙述角度 (一般以第一人称为主),一本正经、煞有介事的叙述口吻来加工原本就荒唐不经、滑稽古怪的轶闻趣事。
在《竞选州长》中,马克·吐温也不例外地用了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以“我”作为故事主角,并大段引用报纸所刊消息,使文章亲切真实,自然逼真,妙趣横生,入木三分地揭示了美国政界之内幕,政客嘴脸之丑恶,并对之施以犀利讽刺和无情鞭挞。
《竞选州长》的确是一部经典作品,因为它使我们更好地了解马克吐温这位幽默大师的艺术风格
《脆弱的都城》的读后感
可以根据这篇写你看到的农民观: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余秋雨一直是当红名人。
这种趋势自进入本世纪以后,非但没有消减,且大有火焰蔓延之势。
所不同的是,这回再也不是众口一词的赞美了。
又是含泪劝告汶川地震中死去孩子的父母“保持动人的气氛”,又是“以书代款”的“诈捐”,钟山碑文的文理不通等,都使得那些最忠实的粉丝也为之汗颜。
其实,要弄清余秋雨究竟有没有人道情怀,对底层劳动人民究竟存不存悲悯之心,看看他早年对农民的论述就知道了。
因为我一直认为,在中国,对农民的态度和认识可以成为检验一个知识分子真假、高下的试金石。
余秋雨的农民观集中体现在他的万言名文《脆弱的都城》里。
在这篇文章中,余发表了许多对农民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农业文明石破天惊的论述。
在他看来,中国的“都城”之所以“脆弱”,是因为“在农民眼中,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而拥有财富的人,大抵是不义之人,因此需要定期地把自己直接生产的财富抢回来,农民起义军一次次攻陷城池,做的就是这件事。
”而且“中国农民历来认为,在乡间打家劫舍是盗贼行径,而攻陷城池则是大快人心的壮举”。
如果余秋雨不是和我们故意打诳或玩“脑筋急转弯”的话,它至少使我懂得了以下几个道理:一、历代农民起义都不是因为苛捐杂税、横征暴敛或水旱蝗害、饿殍遍野,仅仅是因为“相对贫困”造成的“红眼病”就足以使他们抛家别子、铤而走险了;二、农民起义的动机不是为了获得土地、争取“生存权”,而仅仅是为了把自己先前卖给别人的土特产抢回来,而且还像取走自己名下的存款(定期的)一样理直气壮;三、陈胜、吴广、张角、黄巢、李自成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后现代”青年,你看他们仅仅为了“玩酷”、为了“找乐”就甘冒杀头、凌迟、灭门九族的危险,而且还非要跑到城里;四、文学是有阶级性的。
如果施耐庵不是生于淮北小镇、又亲历过农民起义,而是落户大上海、并兼任许多城市的“文化顾问”的话,那么他就不会得出“官逼民反”的结论。
因为农民起义军“攻陷城池”之后,“城池”里的文化人不但云游讲学不大可能,就是“顾问”能不能当成也得看城防司令的心情。
为了进一步批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式的简单农业思维”,余秋雨给我们例举了宋代张俞的绝句:“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 他说:“‘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是一种极其正常的城市逻辑,一点不值得惊异,但让农村眼光的人看来却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情感反应:竟然是‘泪满巾’
”不错,“‘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是一种极其正常的城市逻辑”。
虽然这些“养蚕人”、“种田人”没有研究过戏剧理论和中国文化史,也不至于愚蠢到会认为只有种田的才能吃饭、打井的才能喝水、纺线的才能穿衣服的程度,更不会由此推断出棺材店的老板希望躺在里面的都是自己,生产灭火器的会因为自家的房间用不着而痛哭流涕。
但我仍然不知道像余教授这样不仅具有“城市眼光”、而且又入载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和被授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的人是怎么进行 “复杂工业思维”的。
按照一般的情理去推想,作为一个小生产者,看见自己的产品“销路很好”反而两泪涟涟,那么肯定别有怀抱。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这个“入城”的蚕农智力健全、神经正常,卖蚕时不但没有短斤少两、增收附加税,而且工商局的同志还给了小费,但他还是哭哭啼啼,那么,我们就会认为这个人得了一种叫“抑郁症”的病,临床表现为多愁善感、郁郁寡欢、见花落泪、对月伤心,多发于艺术家和女性。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首诗的逻辑”就不是如余教授说的那样,是“只有让养蚕人穿着遍身锦罗,种田人独享一切农产品才算合理”,而是说“遍身罗绮者”在享用绫罗绸缎的同时,也应顾及“养蚕人”的苦辛,至少不要打白条、乱摊派或者“多收了三五斗”反而丰收成灾。
如果说“首句‘昨日入城市’非常确实地点明了诗作与城市的对立情绪,很有文化研究的价值”的话——虽然我看不出——那么,“盲流”、“黑户”、“剪刀差”、“下乡”、“下基层”、“到农村锻炼”这些概念是不是明白无误地昭示着城市对农村的傲视与盘剥,很有政治研究的价值
如果说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仅仅因为贫困与落后的出身就应当背负永生的耻辱,那么,我身后的祖国相对于富饶的北美正是一片巨大的农村,那么,是不是说“东亚病夫”、“中国猪”、“支那人” 这些侮辱性的冠冕就是合逻辑的称呼
我无意于为农村的黑暗、暴力和落后辩护,但在一个尊卑有序、贵贱分等、城乡二元对立的种姓社会里,我必须坦陈我的倾向,那就是说我必须站在被侮辱和被损害者的立场上发言。
在我看来,维护乡村就是维护弱势者的利益,就是维护做工的奴隶那不可让渡的价值与尊严,就是替那些最卑微的人寻找表达与歌哭之地。
堂吉诃德的读后感,800字左右,要原创
拒绝迷信——读《长明灯》有感读过文章后令人意味深长,毫无疑问,《长明灯》就是一篇抨击中国文化故旧的小说,它和《狂人日记》有着明显的联系:他们的主人公都是被迫害的封建制度和吃人礼教的叛逆者;他们的主题都是宣扬革命民主主义的反封建思想。
但同时应该指出的是这两篇作品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长明灯》的主人公疯子不仅有着鲜明的思想性格,而且比《狂人日记》的主人公狂人的战斗精神更坚决、更彻底、更沉实;两篇作品相比较,《长明灯》鸣响着的新时代的强音较《狂人日记》更震撼人心。
鲁迅在小说中给予了形象的揭示和描绘。
世俗化的宗教氛围与神巫迷信,成为鲁迅小说乡土特色的重要构成部分。
其常态表现大多渗透于民间婚丧嫁娶、生老病死、饮食起居等生活方式的各个层面:作为民间社会缩影的吉光屯的居民是不大出行的,动一动就须查黄历,看那上面是否写着'不宜出行';倘没有写,出去也须先走喜神方,迎吉利。
《长明灯》开篇的这段描述灯火长明与屯上的居民们内在的精神关联。
因为在屯民们的心目中,天条难犯,神明报应。
;疯子吹熄了这盏梁武帝时代点亮的灯,这里就要变海,人都要变泥鳅,正是疯子导致社神不安和老富的中风。
于是,全屯上下一心(甚至影响到儿童都设法借助城隍神威,祛除附在疯子身上的邪祟。
以道教为主的神巫迷信,在《长明灯》里表现得是这样典型!同样,鲁迅小说中的其他形象和情节也往往程度不同地表现着揭示道教根柢的题旨:魏连殳为祖母奔丧,赶到家来,已是入殓的时候了……聚议之后,大概商定了三大条件,要他必行。
一是穿白,二是跪拜,三是请和尚道士做法事。
“疯子”实际上就是鲁迅当时迫切希望多多“养成”的那种具有坚决、勇敢和锲而不舍精神的袭击旧文明的战士的形象,吉光屯的社会状态正是鲁迅当时的心里旧中国的社会状态,像染缸一样漆黑,像沙漠一样寂寞荒凉,鲁迅把疯子置身子在这样一个死气沉沉、保守凝滞的环境中来刻画其战士的性格:他袭击旧文明的目标集中具体,注重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而且心里镇静、坦然,充满自信和正义,疯子认识到吹熄长明灯,现成的一切陈腐、不合理的东西并不会自行消亡,但却能保守势力有所动摇。
正如他反驳方头的“开导”时说的“然而我只能姑且这么干,这么干容易些”,说明他不像狂人那样只做一些空泛的呼吁,徒劳的劝告,而力求确实有效;面对反对、公愤,疯子也不像狂人那样存在一种惊恐的情绪,而是更坚定自己的战斗决心;面对阻挠,也不像狂人那样退了下去,之发出空泛的呼吁,而且挺身而出迎上去,进而采取更彻底的“别的法子”,并且准备立即施行。
当疯子被关进“只有一个小方窗,粗大直栅的囚室”以后,它也未如狂人那样终于“赴某地候补”,而是仍然斗志不衰,“一只手扳着木栅,其间有两只眼睛闪闪地的发亮”,并且听到那战斗的呼号——“我放火”。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迷信的小镇里几个人的交谈,要知道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鬼神,被人说说的那也只是假的,不要迷信的认为那是真的因为心理作用也会让你承受很大的压力。
迷信迷信,迷了再信,鬼神阿,耶稣阿,上帝啊,都只是一个传说而已世界上没有任何真真的鬼神。
文中的那一盏长明灯被他们认为如果灭了的话那么洪水将淹没整个吉光屯,而更加迷信的认为他们将都会变成泥鳅在水里游。
但是我觉得他们的想法并不对,有以下几点可以证明:一、变成泥鳅有什么不好的呢
做人要乐观,自由自在的有什么不好的;二、世界上怎么可能突然之间有那么多的水到吉光屯来让这个吉光屯眨眼间变成一条湖呢。
所以世界上那些菩萨是子虚乌有,有的人只认为那些不相信鬼神就会遭报应好了,那某一天那人真的遭报应了但是难道你不认为那只是个巧合吗
世界上有很多个巧合,不只这么一个
要是报应的话那就应该早点来,为什么要在你没有看见得手后来呢
所以,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迷信会使人变得更加愚昧无知,所以千万不要迷就不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