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读“国家与革命”有感列宁在1917年8-9月份写成了一篇著名的文章“国家与革命”,当时正值俄国“十月革命”的前夕,因此这篇文章对于领导俄国革命和建立第一个苏维埃政权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几十年来,我对这篇文章的观点都是全盘接受的。
我认为列宁在此文中的主要观点有:1、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2、 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在社会分裂为阶级之前,国家并不必要;只有在出现阶级剥削和压迫之后,国家才是必要的。
3、 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并将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后,也就消灭了阶级差别和无产阶级自身,国家也就会“自行消亡”。
4、 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
5、 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完全不需要国家。
对于那时可能出现的“个别人捣乱”的现象,可以通过文明人劝解打架的办法解决,不必要采取镇压(即法律)的手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近百年的历史演变,我们今天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和社会矛盾已经与列宁所处的那个时代不同。
如果我们不能与时俱进地重新认识有关国家的问题,将可能不利于我们正确利用国家机器,保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重新认识:一个是关于国家的功能和命运;另一个是关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
一、关于国家的功能和命运:1、 国家是否具有对内和对外的双重功能
列宁在他的文章中所谈到的关于国家的功能,主要是指国家在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时所发挥的作用。
例如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无产阶级的压迫和俄国苏维埃政权对反革命集团的镇压等。
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家的对外功能则充分地表现出来了。
无论是当时的法西斯联盟还是反法西斯联盟,都是以国家为“单位”形成的,并不是以某个阶级的国际联合对付另一个阶级的国际联合。
换句话说,是国家利益之间的对抗,而不是阶级利益的对抗主导了这场世界大战。
可见,国家不仅具有阶级压迫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抵御外来干涉的对外功能。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他们都没能经历这场人类历史上最惨烈、影响最广泛的战争,因而不可能就国家的对外功能有深刻的研究和认识。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必须充分注意研究和发挥国家的对外功能和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我们对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缺乏认识,因此对国家功能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例如在国际交往中,过分强调了以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划线,忽视了国家的对外功能与对内功能的差异性。
比如说我们过去就没有认识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会对外扩张;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会发生摩擦甚至战争。
又比如,我们过去总对与资本主义世界打交道百倍警惕,迟迟不敢对外敞开国门。
事实证明,国家间的矛盾与国内的阶级矛盾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并决定了国家的对外和对内功能的不同。
因此,仅仅重视研究国家的某一方面功能是不够的,这将导致我们的对内和对外政策出现偏差。
2、 国家是否具有调节国际间冲突的功能
“二战”之后,联合国诞生了。
半个多世纪以来,联合国逐步成为了调节和解决国际间冲突(包括贸易冲突)、维护世界正常秩序的国际机构。
联合国是以国家为成员构成的,并通过国际法规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关系。
一个国家要想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善待,必须成为这个国际大家庭的一员,我国加入TWO,也是这个道理。
在我国申请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时,由于我们的认识不够,没有积极要求同时恢复我国在GATT(关税总协定)中的成员国地位,结果使我国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被动的地位。
经过了十几年的艰苦谈判,我们才得以进入WTO。
可见,不重视发挥国家在调节国际关系方面的作用,就会付出代价。
3、 国家是否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
在历史上,犹太民族曾遭受过多次“灭顶之灾”,仅在“二战”中就有600万犹太人在纳粹的大屠杀中丧生,占当时全球犹太人口的三分之一。
由于犹太人自身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同情,联合国表决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方案,为建立以色列国扫清了道路,然而也为巴以之间的“拉锯战”埋下了祸根(目前巴以之间的问题最终也要用分立两个独立国家的办法解决)。
以色列国的建立,使犹太人有了自己的祖国,从而结束了犹太民族无家可归的历史,并为永久保持犹太民族的特性和利益提供了保障。
可见,国家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它具有包涵和延续人类不同民族特性和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
又比如,国家为捍卫民族利益所发挥的作用也生动地体现在我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时期。
当时蒋介石面对日本人的侵略,却打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
张、杨两位爱国将领出于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发动了“西安事变”,迫使蒋介石同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从而掀起了全国人民共同抗日的高潮。
为了民族利益,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与过去“围剿”过自己的国民党军队一起,携手抗日。
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功能与民族利益之间的超乎意识形态的紧密关系。
现在少数“台独”份子还在试图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中分割出去,全然不顾中华民族的利益自古以来就是以中国的统一为保障的这一历史事实。
对于这些分裂祖国的小丑,中国人民是不会允许他们走得太远的。
4、 国家是否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
国家还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
国家通常具备比较完整的国家机器,如边界、海关、军队、警察、监狱等“硬件”;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国家还具备了卫星、雷达、电子屏障、检疫、网络安全等“软件”。
现在人类越来越多地面临着艾滋病、疯牛病、毒品、难民流、网络病毒、生化武器的威胁,如果没有国家机器的保护,任何地方产生的“瘟疫”都将会畅通无阻、很快蔓延到全世界。
可见,保持合理的国家格局和边界,对遏制人为的、或自然界的灾难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5、 国家真的会“消亡”吗
综上所述,国家的功能和作用是多方面的。
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国家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的细胞,它不仅具有解决阶级矛盾的功能,而且对于调解世界各地区和民族的纷争、维持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阶级的划分和阶级斗争已不像一百年前那样分明和尖锐,而民族与宗教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和激化,贫富之间的差距又进一步加深了民族与地区间矛盾的程度。
因此,仅仅把是否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作为“国家消亡”的唯一条件,显然已不符合今天的情况。
我甚至认为,即使是到达了完全消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无阶级社会,民族与宗教的差异和矛盾也可能仍然存在。
民族和宗教是先于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可能导致阶级的消灭,但并不会导致民族与宗教的消灭。
因此,国家对于调解民族与宗教矛盾的社会功能将会长期存在。
新中国已经成立了半个多世纪,我们都认为我国已经不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是否因此就可以削弱国家机器的作用呢
恰恰相反,随着改革开放和与国际社会的“接轨”,我国现在的社会秩序不是在好转,而是在恶化。
腐败问题、造假问题、走私问题、黄睹毒问题、失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邪教问题、环境问题、等等,都比“文革”以前严重。
所以,国家机器只能加强。
当然,在处理不同矛盾时要采取不同的方式。
对于必须镇压的要坚决镇压,而对于民族矛盾、宗教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解决。
否则将可能激化矛盾,把事情搞糟,甚至会导致国家的分裂。
我并不是说列宁的文章写的不对,就俄国当时的情况看,阶级矛盾是俄国的主要矛盾,所以列宁自然要强调国家是阶级斗争工具的观点。
然而,对于国家随着阶级的消灭而会“自行消亡”的论述,现在看来,无论是俄国的革命还是中国的革命都没有能为我们提供旁证和依据,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二、关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模式:1、 人类社会是否需要管理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不能没有对社会的管理。
即使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也需要有管理。
马克思说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同样需要有一个管理机构根据可能取得的社会财富,按照人们的需求进行财富的分配。
而社会财富是有限的,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允许人们完全自由地、任意去索取。
由于自然资源在自然界的分布不均匀,各地区的生态环境也不均衡,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所能得到的生活条件也会有差别。
因此,如果没有管理,人们就会放弃条件艰苦的地区,纷纷向资源丰富、条件优越的地区聚集。
在人口的负担超过了某一地区的承受能力时,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和冲突。
所以,需要一个社会机构来协调和控制以上情况的发生。
这个机构只能是国家,或者是联合国。
近年来的“难民流”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的头疼事。
昨天“欧盟”已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准备联合起来应对“难民流”问题。
如果没有国家或国家的联盟,允许人们随心所欲地涌向任何一个地区,恐怕要比任何军事进攻都难以对付。
2、 没有法治、只靠“思想工作”行吗
我从来不信“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如果说“人之初,性本懒、性本贪”可能更符合实际。
孩子生下来,如果你不教育他,他是不会主动去刻苦学习、或帮助大人干活的。
成年人也一样,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谁都可能干损人利己的事。
在共产主义社会,虽然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差异,但矛盾和冲突不可能不发生。
无论在工作中、在家庭中、在社会交往中,都会产生矛盾。
解决矛盾如果仅仅靠“文明人劝架”的办法,恐怕不行。
即使是家庭问题,如果没有“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作为依据,你又如何去“劝架”呢
总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吧
如果还需要保留一些法规,没有法院和法官又如何断明是非呢
完全靠邻居来“评理”吗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连清官都难断的事,靠邻居、靠所谓“文明人”就能解决吗
我过去也当过一官半职,也做过无数次的“思想工作”。
可一些人照样以权谋私、照样贪污。
无论你如何与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都无济于事,结果还是把他们告到法院,一张判决书解决了问题。
看来,即使是“人民内部矛盾”,完全靠“思想工作”去解决也是远远不够的,不靠国法民规,不靠国家机器,一些矛盾是无法解决的。
3、 国家机器与共产主义矛盾吗
人类社会越发展越应当脱离无序的状态。
现在一些“医学家”已经在制造“克隆人”,如果不加以制止,人类社会等不到共产主义的到来,就将会面临这种“新人类”的威胁。
即使是到了共产主义,如果我们任凭每个人去“自由发展”,不知还会造出什么怪物来。
所以,认为共产主义不需要管理、不需要法治,就等于是在谈论人类社会的毁灭一样。
国家只是一种社会形态,他可以为阶级压迫服务,也可以为维护社会公平服务。
过去,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应当在多个国家同时出现;但历史证明在一个国家单独实现公有制社会是完全可能的。
香港回归祖国后,我们还实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对台湾也适用,但前提是国家的统一。
中国的革命实践证明,国家的组织形态可以为不同的意识形态服务,也可以使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平共处,公平竞争。
可见,国家只是管理社会秩序的工具,只要运用得当,它对于任何社会制度都可以是有益的和适用的。
因此,认为国家对于共产主义社会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这种观点也是偏激的,它无异于把未来共产主义与原始共产主义相混淆。
理论只有被实践所验证才能具有生命力。
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它固然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也往往会脱离理论家所划定的轨迹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我们今天发生的许多事情,马克思和列宁也无法预见得到。
因此,用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继承和发展前人的精神遗产,才是正确的。
如果把前人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当成“圣经”,那我们今天就什么事都不要做了。
“一国两制”的构想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而不仅敢想,而且敢做。
我们应当学习他的政治勇气,用鲜活的实践成果,来丰富革命理论的百果园。
中国的法院审级制度是什么
新中国曾有过大赦的立法,但是却没有大赦过的案例。
中国曾经特赦过10批战犯。
一、大赦和特赦的定义和区别大赦: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某一范围内的罪犯一律予以赦免的制度,是全国性的、大范围赦免。
一般在国家有重大事项发生时有大赦。
与此相关的是特赦:指针对特定范围、特定对象的赦免。
大赦和特赦的区别是: (1)对象范围不同:大赦涉及的犯罪人的人数一般要比特赦所涉及的人数多。
(2)效果不同:大赦既赦犯罪人之罪,也赦免其刑罚;而特赦则只赦犯罪人之刑罚,而不赦犯罪人之罪。
二、新中国的大赦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规定过大赦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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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决定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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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75年下一部《宪法》时,已经没有上述规定。
再之后的78宪法与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也都没有关于大赦的规定。
所以中国的大赦制度,只存在于1954年到1975年之间。
而这段历史时期,总的说来始终在进行革命斗争与阶级斗争,本人表示过,可以特赦,不要大赦。
就是针对革命中遗留的战争犯和政治犯,针对特定的人,体现新政权新制度的争取群众,进行特赦。
特赦与大赦相比,针对的人是特定的,而大赦,如你所言,等于是否定了之前判处的内容,在一个政权稳定、政党固定的时期,基本是不可能出现的。
事实上,新中国也的确没有出现过大赦——这才是正常的。
在新中国的宪法史上,1949年9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就明确规定:“颁布国家的大赦令和特赦令。
”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上第一次正式规定国家实行大赦。
随后的1954年宪法规定了大赦,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实行大赦的先河。
但大赦法规从诞生之日起就只停留在字面上,从1956年至1975年先后对在押的日本战犯、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战争罪犯,以及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多次特赦,但在全国范围内从未实行过大赦。
在1975年宪法中,由于种种原因既没有规定大赦,也没有规定特赦,此后于1978年和1982年都只规定了特赦而没有规定大赦。
三、中国的七次特赦建国以来,对经过教育改造改恶从善的犯罪分子和被关押在国内的日本战犯,我国先后共实行过10次特赦。
其中针对日本战犯的特赦有3次,针对内战的战犯有7次。
(1)1956年 特赦日本战犯(共三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战争罪犯的改造和教育,从一开始就奉行“给出路”的政策。
1956年,中国第一次释放的是日本战犯,共有355名战犯从天津乘客轮返回日本。
中国政府主动释放日本战争罪犯的决定,激起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反应。
中国政府能在新中国成立七周年之际释放这些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日本战犯,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改造战争罪犯方面采取的是开明政策。
接下来,又释放了第二批和第三批。
到1964年底,在押的1062名日本战犯全部释放回国。
(2)1959年 特赦首批国内战犯(共七次)这一次特赦的对象是在押多年的国内战争罪犯。
对于这些战犯,中国政府采取分批审理,视其改造情况,分批进行特赦。
1959年适逢新中国成立十周年,中国政府鉴于大批在押的国民党战争罪犯和其他战争罪犯十年间改造的现状,决定在十年大庆之际对一批确实改过自新的在押战犯实施特赦。
1959年9月17日,经批示同意,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特赦战争罪犯的指示》。
在这份内部文件中,中央正式向全党阐明释放一批国内战犯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作出《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战争罪犯的决定》。
从此,开始了对国内战犯的审理和释放的准备工作。
1959年12月4日首批特赦释放33人,包括杜聿明、王耀武、溥仪、宋希濂、曾扩情等人。
上图为陈赓陪周恩来和部分特赦人员、原国民党将领杜聿明、王耀武等黄埔师生在北京颐和园介寿堂合影留念。
1960年对第二批50名战犯实施特赦,其中国民党战犯45名,伪满战犯4名,伪蒙战犯1名。
在45名获准特赦的国民党战犯名单中,出现了范汉杰、李仙洲这些战场上的强硬人物。
1961年第三批特赦战犯68名,其中国民党战犯61名,伪满战犯7名。
第三批名单中出现了廖耀湘、杜建时等战犯的名字。
1963年第四批特赦战犯35名,其中国民党战犯30名,伪满战犯4名,伪蒙战犯1名。
从1964年12月第五批特赦战犯53人,其中国民党战犯45名,伪满战犯7名,伪蒙战犯1名。
1966年4月第六批特赦57人,其中国民党战犯52名,伪满战犯4名,伪蒙战犯1名。
1975年2月25日,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
2月27日,作了长篇批示:“一个不杀”,“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
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特赦释放全部在押的战犯。
纪念抗战70周年全国特赦 细数新中国以来的历次特赦-搜狐
写一篇《为权力而斗争》的读后感,自己的观点多一些
我没有睡,读“高老头”,应阅读理解的故事,许多当代法国巴黎 - 背后隐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
这是波旁王朝的缩影,是资本家阶级的真实写照,写在书中的父亲 - (老头)里约倒入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两个女儿,但最终死在医院的黑暗的病房。
,直到垂死的,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的父亲。
父亲下葬的日子,连块Pi是两个大学生当手表资助。
他曾经是如此丰富,是如此悲惨的结局。
老头是个面粉供应商,出售的面粉做了很多钱,在革命期间。
他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人的六个或70万的财产,而只有五六万元的养老金。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厌恶他的父亲把他自己的圈子。
他们的父亲感到羞耻预期的父亲死得早一点,但谈论的东西表面上的各种借口,假装安慰他。
,他们吮吸汁就像一台机器,吸吮他的父亲,急于扔掉,其余的缺陷。
孩子是父母养女儿,高老头看在眼里。
这个可怜的老头正太失望了,孤独的,他能做到这一点有肝肠寸断。
但无论女儿做,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慈父般的爱,他是永恒的。
当他听说他的女儿欠了一大笔债务,他更愿意出售他们的最珍贵的银器,她的女儿来还清债务,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伤丝毫的大脑。
银,但他最宝贵的东西
出售后,他也哭了,但他这样做不来换取女儿的心。
在此期间写了一本书,它的每一个字我还记得,因为我太震惊了:拉斯蒂涅克称为兄弟姐妹关系与宝Saiang的夫人,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蹈公爵夫人。
他会见了在的球看起来优雅,美丽的Niuqin将军夫人,是老人的女儿 - 苔尔菲娜。
,拉斯蒂涅克只有真正看到的球是什么显赫的??门,什么华丽,丰富的...他和他的妻子Niuqin根讲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觉已经爬上上流社会的阶梯,他踌躇满志。
只是自豪时,他撞倒,老人的荒凉景色门上看到的房间,冷静让他清醒:房间破旧的无法忍受的:没有窗帘的窗户上,在床上是唯一一个薄的棉毛毯或伏包括他的妻子的旧礼服做改变,橱柜掉漆,没有门,趴在课桌上,是不是一种旧草帽。
这个寒冷的房间里看的人担心,完全像一个可怜的牢房。
你无法想象,这个“家”是居住的父亲,两位高贵的女士,豪华的国王和贵族,华丽的,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高老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的两个女儿,问什么你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
拉斯蒂涅克看着那??个善良的老人,我真的觉得他是可笑,可悲
他的女儿体面的,奢侈的生活习惯,早已被人遗忘,整天想念自己的老父亲。
在这个时候,他可以说实话吗
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再次心碎
他的鼻子一酸,编造一些安慰他的话,强忍着泪水。
他的语气是非常低的,当他抬起头,看高老头发现他容光焕发,非常兴奋。
他能说什么
这个善良的老人平时玩别人,嘲笑,不要让他知道,他的女儿的眼睛是那么渺小,没有价值,成为他们的一个眼中钉,所以他唯一的希望,但也随之缓解
在前面的她一点点的尊严感应该让他蒙羞
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父亲,看到他的伟大的父亲哭了呀
他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这是一个大学生对老人的无限尊重和理解。
最后,的高老头疾病。
差,他发出的最后的呻吟竟是“我求求你,让我看到我的女儿,只要看到他们,我的病会好,我求求你了......”这是一个几句话从心,肺腹的话虽然是如此简单,但充满了爱,并期待着她的女儿。
疼痛和痛苦,颤抖,昏迷。
但也昏迷深情地说:“阿纳斯塔西,苔尔菲娜(两个女儿的名字)
”他的爱,她的女儿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个女儿不能融化冰冷的心。
直到他去世后,和两个女儿来到他的父亲在一旁,与他的“告别”。
但他父亲的葬礼,但视而不见,扬长而去。
高老头模具的仪式是最简单,最贫穷,最单调的,只有最贫穷的仪式上表示:穷的只剩下哀乐环号。
他是父亲的两个贵族家庭。
做这颗死者的灵魂升天后这不能休息吗
(他)是上帝赐给它
高老头走了人类的痛苦,孤独希望能留下来,所以他可以在天堂了几天的好日子
这是女儿的老人说,太可恶了。
但我觉得岁的女儿爱的教育,而不是一个宠物,然后女儿现在应该知道如何去珍惜父爱,你应该知道怎么样,说实话。
然而,许多人忽略,这是一个脾气好,心无城府在上流社会中不变的脚吗
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巴黎 - 这似乎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一名年轻女子中的文字 - “好,纯上流社会的致命杀手”。
如果你想在上流社会稳定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不能写在脸上。
你必须去夺取政权,争夺的钱,让其他人可以投靠你。
阅读这段文字后,你可能会认为年轻女人的话太当回事,但后来它。
一个成功的男人本质上是一个双赢的决战权力和金钱。
这当然是一个无情的人。
我不禁想:好多少人是贵族使用,践踏,他学会了不露声色,将在那个时代拍摄。
其基本的善良将被安葬在灵魂深处的,不能挥发出来的。
最终,巴黎的时候,应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趋势。
高老头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当时最真实的缩影之一。
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的非人性化的杀戮。
他辉煌的痛苦和回忆永远隐藏在这孤独的坟墓...
我国的国防法律规范体系主要有哪些内容
国防法律规范主要内容:军事组织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兵役方面的法律制度、方面的法律制度、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后勤方面的法律制度、人民方面的法律制度、优抚与安置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科研生产方面的法律制度、方面的法律制度、国防教育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安全防卫方面的法律制度、军事刑事法律制度、对外军事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
我国国防法规体系的层次:(1)中的国防条款;(2)基本国防法律;(3)国防法律;(4)国防法规; (5)国防规章。
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的职能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召开的转的有三次八七会议:由大革败到土地革命兴起的转折点遵义会议:是党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的伟大转折 中国共产党召开的转折性的会议有三次遵义会议是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转折点,它结束了王明的“左”倾错误,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路线、组织路线和军事路线,在中国革命的危机关头挽救了党、红军和中国革命.十一届三中全会则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历史转折点,它全面纠正了自1957年以来党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上发生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重新恢复了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政治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