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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书籍读后感

时间:2016-10-25 22:15

《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

[《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木腿正义》,作者:冯象,上海人,哈佛大学古英语博士,耶鲁大学法律博士,《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

作者是一个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写的文章也非常有水平,其中里面的“木腿正义”文章写得尤其好,其表达的意思是:正义的木腿虽然姗姗来迟,可是终究会到来的;罗马诗人贺拉斯所说的,“蟊贼再快,逃不脱跛足的惩罚”;这篇文章是唯一我能够看得比较清楚的,其他的杂文和随感,我是看得蒙蒙胧胧,只得感叹自己阅读能力太差,看看经过三年的法律硕士学习,三年后再来看这本书,能不能看得懂了,读后感《《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

《法理学精义》,作者:郭道晖,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清华大学的退休教授;因为刚好最近在开法理学的课,所以从图书馆匆匆忙忙借了这本书出来,说实话,书写得不错,对法理学的各种内容阐释也很到位,可是法理学看起来毕竟过于枯燥,看来任何越基础的东西,越是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法理学这门课马上要结课了,看看写论文时能不能静下心来再好好看一下,如果有心得时再来补充了。

《法律的基础》,德国法学家著,张万洪、丁鹏主译,邓伟平教授讲过,法理学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叫做法律的基础,但九十年代开始已经统统改为法理学了,怎么现在还有以“法律的基础”命名的书,还是去年才出版的;这本书是图书馆临关闭前从书架随便抽出来的,说实话,翻译得非常一般,非常抽象,对于我这种法学基础理论入门不久的人来讲,读起来才困难了,而且仅仅是翻阅了一下,就束之高阁了。

  〔《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应读的法学经典书籍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

它会告诉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

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2.伯尔曼:《法律与宗教》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

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

“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

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

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3.刘瑜:《民主的细节》这本书是众多学者推荐的书,是作者过去几年给一些期刊报纸写的专栏文章结集,其中主要是给《南方人物周刊》的文章。

全书中以讲故事的形式,把“美国的民主”这样一个概念性的东西拆解成点点滴滴的事件、政策和人物去描述。

我一直喜欢读刘瑜的文字,她的生动是智慧的生动。

在洞察力和解析能力的背后,是一个充满灵气和悟性的独立思想者。

我总是读完一篇就在等着她的下一篇文章出来。

   ——林达今日中国的公共讨沦常见一种病理化的倾向,总是困在“民主”、“自由”之类的名词面前,大而无当地浮游表层,夹缠不清,难以寸进。

所以刘瑜来得正是时候,因为她替这些苍白的名词补回了该有的细节和血肉,有专业学养的根基,又有平近亲和的故事。

她的评论正是这时代最需要的营养剂。

  ——梁文道我喜欢刘瑜的评论,她讲求事实与论据,不轻易选择左中右的某一方立场,对群众和权力,少数与多数都保持警惕和观察,避免简单的是非判断,避免振臂一呼的冲动,避免智力上的懒惰。

有这样的理性,才有负责任的时评。

——柴静4. 林达:《总统是靠不住的:近距离看美国二》作者以信件的形式,从“美国总统是什么

”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用一连串的故事,层层铺排出美国政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深刻地了解美国是如何在自身的制度系统中,通过“平衡和制约”去实施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5.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学者的研究。

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

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如何营造中国学术传统的一本书。

6.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

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

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

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7.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 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

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

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8.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

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

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

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

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9.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法史研究上的经典。

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

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

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

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10.江山:《中国法理念》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

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

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

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11..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

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

该书的价值之一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

12.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

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

该书论证严谨,学术色彩浓厚。

13.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

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

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

1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

作者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

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

15.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

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

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16.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

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

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

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

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17.罗尔斯:《正义论》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

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

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18. 德肖维茨:《致年轻律师的信》艾伦·德肖维茨,律师、法学教授、作家。

28岁即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

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

这本书凝聚了作者执教哈佛和律师执业37年间的人生阅历和心得,提炼出37条忠告,内容涉及人生悟、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做人原则、职业规划及建议等多个方面。

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醒。

希望这样一本观点独特、精华浓缩的小书,能够给站在人生岔路口的年轻律师以及法学院学生一些帮助。

法学专业怎么写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怎么写呢

写读书笔记通常会是学生最为头疼的作业。

下面就说一下写读书笔记的方法: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矣。

我觉得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你学而不用。

很多应用文种只有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具体应用,而读书笔记属日用文类,应即学即用。

你猜:一定要说到头悬梁锥刺骨和萤囊映雪了吧

再不就要说书山有路学海无涯的话

总不至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吧

你很聪明,并且对书敬畏而疏远。

电视、卡通书和流行歌已经瓜分了你的心田,可我还想为书开垦出一亩三分地儿。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

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

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

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

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

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

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

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光明日报·〈史学〉》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

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

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

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

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

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 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

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

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相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 提要和提纲不同。

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

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

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

另一种提要,是对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内容梗概作简要的说明。

(4)评注读书笔记 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这样的读书笔记叫作评注笔记。

例如鲁迅读《蕙櫋杂志》中的一段:清严无照《蕙櫋杂志》:西湖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

词即慷慨,书亦瘦劲可观,末题华盖大学士。

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

虽属可笔,然亦足以惩奸矣。

案:严嵩篇和岳飞词,有如是作为,后人留词改名,有如是自欺,严先生以为可笔而又许其惩奸,有如是两可。

寥寥六十字,写尽三态。

(鲁迅《集外集拾遗·书苑折枝(二)》)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 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

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也叫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

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

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

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

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

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习、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

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归纳小结: 作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

通过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图书馆的作用,不但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更激发了学生的探索欲。

跪求一篇法律读物的读后感,有要求的哦,高分

《法律的概念》读后感消防0701 刘嘉雯就个人而言,《法律的概念》有精读的必要性,,原因大致如下:研习法理学绕不过的几本经典书,赫然就有哈特的《法律的概念》,分析论证对于我们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在日渐显现。

无论是语义正式,还是逻辑论证,都有纯化某些粗糙的理论的作用,此其二也;除了以上客观因素,个人口味的转换也驱使着我把目光从当初《为权利而斗争》投向了一些理性冷静而不乏睿智的文学。

读一本学术的书籍的过程期间最考验人的就是兴趣的不间断。

硬头皮往下看固然可行,但是痛苦和郁闷也随之呈几何级数增长。

我没那份定力沿着这个过程看完这本重要的书,而且我认为重要的书也不能这样对待。

于是,我开始尝试用一种调动起兴趣的方式阅读,这种方式不光要求“知其然”,更要求“知其所以然”。

“知其然”既了解哈特的基本观点是比较枯燥的。

这意味着文本中筛选出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筛选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套用前人的总结,从而丧失了自己阅读的独立性,结论会流于肤浅片面。

“之其所以然”所针对的是:为什么此人会在那个时候,那个地点提出这样的观点,甚或完成这样一本书

在这种过程中,我不必把注意力仅放在《法律的概念》这个文本上,因为这本书能给的信息知识部分的,它的背景无疑更为广阔,这种广阔就意味着某种对未知信息的探求或者思考,这种以好奇为原动力的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兴趣油然而生。

不可避免的,有人还会追问“知其所以然”的意义何在。

这里必然世纪对待文本的态度问题。

文本提供的是什么

也许有人会说是知识,我认为这是一种绝对的看法,文本至少提供的信息,知识这个词语高寒的肯定的价值判断吗

不然,离开了历史的解读,所谓的“知识”也许仅仅是被肢解、拼凑的信息。

拿《法律的概念》来说,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本书谈的是:哈特在批判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基础上提出的“规则说”,即国内法律是由第一性规则和第二行规则的结合构成的一个规范“进化论式”的感觉;哈特的观点比奥斯丁要完善。

这种解读文本的方式是静态受动的。

在肯定时间精力有限的前提下,这种方式有其合理性。

但是如果是对自身而言甚至是对研究一门学科而言具有重要价值的文本,这种方式是值得商榷的。

在这种方式里,文本的信息被我们提取,形成了某种认识。

提取过程无形中赋予了认识生命力,这种生命力“似乎在开辟远离生活实践的自身的历史和世界”,当我们以后在就该认识进行讨论时,“往往不是从这些生活现实中具体的历史事件入手,而是直接从抽象的一般理论入手,不是使理论回到现实,而是在远离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离开了文本自身的创作历史环境,以及作者感受,我们得到的是僵化的信息,而给完整的知识,即使能倒背如流,也是流于全面的肤浅。

文本并不是物化的文字纸张,而是思想传递的载体,思想虽然具有超越时代的一面,但是同样也无法摆脱时代、国家的烙印。

注重逻辑和体系的分析法学论著里一般存在一个中心意象,或以此延伸出众多观点最终形成体系,或虽不是核心观点却始终贯穿文本。

《法律的概念》中,哈特想告诉我们服从的重要性。

福利国家的英国正在进入新的上升期。

哈特的理论无形中反映了繁荣的社会面貌:“在哈特的《法律的概念》中,人们几乎可以嗅到战后英国乡村的风味。

板球,家球,顺从……这是一个基本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的反映,在那里,阶级冲突已经被制度化为政党政治和贸易协会活动的合法,受规则约束的斗争,在那里,正在出现的福利国家给所有的人提供养老金,教育和医疗保障;这个国家对其制度的价值和官员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期待:完全就业,其体育运动队都能不断成功。

主要的社会问题似乎是要确定每个事物的确切功能,分析各特殊部分在社会整体中适合于哪个位置,好像在一个庞大的进步机器中一样。

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中性的语义分析行文方式,没有掩盖他内心某种法制国理想的流露。

的确哈特的文章较少谈及战争,混乱,文章中出现的都是描述性词汇掩盖之下的和平主义服从意象。

但“社会学家们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每个人都如此顺从

为什么他们都似乎遵守规则

”但哈特看起来没什么烦恼:他只是简单的架设了遵守规则的行为是当然的。

或者,也许更公正地讲,他设定社会化惯例是成功的。

这样我们就又体会到奥斯汀与哈特的区别,前者总是把法律之后的强制性一面显露给读者,最终赋予法律存在的正当性;后者跳过这个步骤,并当然的认为那是由内在观点可以解释的义务观点,服从是毋庸证明的。

如果从强调服从的角度之后,哈特比奥斯汀走的更远;当一个人认为某物是当然之时,意味着他已经深深具有了某种信念,同时也相信这个“当然”会被别人所理解。

哈特的法制国理想就在这样不经意间表呈在我们面前,那里既不是法律形式主义的“概念天国”,也不是现实主义法学的“噩梦”。

他的服从意向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英国社会具有某些特征,同时也加入了他对乐观一面的放大:一个规则统治的世界,不再需要硬加入主权者,也不用强调强制力在现代社会的威慑作用

谁有科普类文章或书籍啊

我要写读后感那

抿一口茶,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昆虫记》,它国杰出昆虫、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

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

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

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

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

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

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求一篇读后感,主流书籍的,一定要自己写的,≤8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中国人,几千几百年以来,世世代代以土地为生,所以,“乡土”二字,实在是已经牢牢的镌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里,不可磨灭。

从前在我的眼里,乡村只是姥姥家的代名词,只是一年偶尔会回几次的陌生土地。

尤其是在现在这个人员大量流向城市的大时代之中,乡村正逐渐的被人们淡化和遗忘掉,所以,刚开始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觉得它晦涩难懂,不解其意,可能是这样的生活距离我们太过遥远,也太过陌生。

但慢慢的,我发现中国的乡土社会其实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相反,它包罗万象,涵盖万千,这其中实在是有太多太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和汲取吸收的东西。

果然,人读的书越多,就会在这个世界面前觉得自己愈发的渺小。

本书的确以小见大,见微知著,从最不起眼的中国乡村社会的细节小处入手,生动还原了广袤黄土大地之上,由广大农村人民谱写出的一曲曲波澜壮阔的历史图卷。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书中,作者潜移默化向读者传递出的社会规律与法制道理。

在现在社会,乡土社会的概念无疑是被弱化的,随着现代化的进一步开展,无数在乡土间长大的青年朋友走向向城市迁徙的道路,中国社会城市化潮流已成必然趋势,不可扭转,不可倒退,这就给原本已基本发展成型的乡土社会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强有力的冲击。

所以,在乡村气息日渐衰弱的今天,总结回顾它带给我们的宝贵经验与财富就显得颇为重要了。

但我们仍要注意的是,弱化归弱化,中国社会,进行大幅度改变的只是一个外表,它从一个质朴实在,不会打扮的纯朴汉子,经过几十年来的改变与革新,逐渐变成了一个时髦新潮,摩登时尚的新新人类。

其内心的,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浓浓中国气息仍然不可磨灭。

作者在文章中提到了一个新颖的概念,叫“礼治”。

它不同于现在社会中所崇尚的法治,也非远古时代的人治,而是严格遵循几千年前孔老夫子所提出的“仁义礼智”,与“克己复礼”的观点,就像是陈忠实老先生的文学作品《白鹿原》中所描绘的那样,让乡绅贵族们去妥善处理解决四邻八方的矛盾与纠纷。

这就有些类似于法理学上的习惯法与惯例的样子,这一套规则能让众百姓认可,而且大家都同意按照这个规矩来行事,确实高效方便。

若是法治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私情和冤案发生,若是人治就不会有那么多位高权重的人总说身不由己烦恼重重了。

中国社会的人们是依照多年以来形成的传统习惯生活行事的,不管处于什么地位,都得按照这些规定行事。

自己写的,可能字数超了,自己看着改改吧

法理学怎么学啊

《法律的概念》的读书笔记第一章经久不绝的问题和其他学科不同,在法律学里,“什么是法律”的问题反复被提出来,并且史上的思想家们用形形色色的、奇特的、甚至反论的方式予以回答。

并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都有能力轻松而自信地通过列举情况来说明什么是法律。

但我们并不能简单通过列举法律体系的标准事例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不是急着去回答问题,而是弄清楚到底什么问题在困扰着我们。

作者提出三个问题:法律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

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何区别与联系

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达到何种程度才成为法律

作者将从分析奥斯丁的理论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回答第二个问题,需要批评自然法理论,即将法律理解为道德或正义的分支,并且法律的根本要素是其与道德或正义之原则的一致性。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的是社会群体中一致的行为习惯与法律作为规则有何不同。

有人指出,规则的预测性面向不是关键的,其作为指示标或证立的地位才是本质性的。

对此有两种批评,极端的观点认为拘束性规则的观念是混乱或虚构的。

英美国家常见的批评是从法官的裁量去证成法律实质是法官的发现。

作者认为要回答这三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虽然下述作法是可能的:分离出并掌握住一组核心要素的特征,这组要素特征构成对这三个问题回答的共同部分。

因为定义能够发挥作用的条件往往不被满足,尤其像“法律”这样的定义。

所以,本书的目的不在提供一种作为规则的,对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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