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和如何学好法理学
部门法强调知识性,法理学强调思想性。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法理学的最大特点是其理论思维性,即思想性,法理学的发展推动部门法的发展。
即使是研究部门法的学生,如果没有法理学的根底,很难将部门法学习深入下去。
学好法理学要过以下几关; 一、读书关。
老子说,物无弃物,社会科学之书,凡是有思想深度的,都对学习法理学大有裨益。
要处理精读和泛读的关系,不仅要读书,还要知道不读哪些书。
绝大多数书对你有用,但精力有限,所读的只是极少数书,人懂得放弃才能有收获,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做人读书都如此。
泛读量要多,精读量要少,保持平衡。
对于有志于法理学研究的学生而言,精读十本以上的名著之要求并不为过,以哲学和法学为主,轴心时代:《理想国》、《政治学》、《老子》、《论语》。
近代:休谟《人性论》、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
现当代:哈特《法的概念》、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
在此基础上,还要泛读三十本左右的名著。
读书要动笔,精彩之处要摘要下来,反复琢磨。
二、写作关。
能否写出一篇像样的法理学论文是衡量是否学好法理学的标尺,写作是比阅读更为复杂的脑力劳动,很多问题是在写作中发现和解决的。
写作是一个长期训练的过程,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材料取舍等写作艺术应该属于默会知识,是通过自己的写作练习逐渐掌握的,绝不是看了几篇关于写作技巧的文章就能够掌握写作技巧的。
写作就像一个人游泳、骑自行车一样,必须是自己苦练才会。
所以要经常练笔,哪怕一篇读书笔记也是写作的开始。
“多读心中有本,多写笔下生花”是学好法理学的至理名言。
开始的写作速度很慢,一天写不了几百字,一两个月写不出像样的文章,虽然令人泄气,但这都是很正常的。
锲而不舍的练习,你的写作速度和质量都会有明显的提高。
三、语言关。
如果能够多掌握几门外语,那当是非常有优势的。
但是这里的语言关并非指外语,而是指中文。
现在的大学,外语比中文还重要得多,学生花在英语上的时间比汉语的时间还多得多,这未免有点本末倒置了。
不少学生词汇贫乏、文笔生硬、表述不清,论文难以卒读,什么理也说不清楚。
法理是通过语言表述来说理的,不过语言关就学不好法理。
一些学生原本中文功底不好,到了大学就放弃了中文的修炼,写作的语言味同嚼蜡。
学好语言要下苦功夫,经典名著《论语》、《老子》、《古文观止》、唐诗宋词是应该读一点的。
四、思考关。
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法理学是思想之学而非知识之学,知识可以死记硬背,思想必须反复思考。
柏拉图是古希腊大思想家,他说自己与芸芸众生的区别是:“别人活着是为了吃饭,我吃饭是为了活着。
”那么活着又是为什么,就是思考。
思考就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不要人云亦云,敢于质疑,提倡逆向思维。
经典的法理学名著和经典案例都有着作者的深刻思考和独到的见解。
而且,思想和语言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精彩的语言总是为表达精彩的思想服务的,而精彩的思想必定出于艰辛的思考。
唯有通过思考,才会形成一点点自己的东西,才可以说自己学习了法理学。
学术论文读后感怎么写
在我的印象中,写论文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大多数人对这项费时费力费劲的文字工作都比较反感,因为爬格子毕竟是一件苦差,与青灯为伴,与黄卷为友,怎能不苦?很多人都害怕写文章,尤其是专业论文。
因为写论文需要花大量的前期功夫进行调查研究,而且很多可能还是无用功,包括走访座谈和阅读大量文献,不然文章很容易陷入言之无物的空灵,除此之外,选题和构思亦是一大难题,因为选题就是要选出问题,找准了问题就等于论文成功的一半,而构思则是选题的拓展,构思将选题最初的意蕴用框架的形式搭建起来,剩下的便是码子了。
很多人认为写文章难并非是构思难,而是码那么多字很困难,但笔者却不以为然,笔者以为写文章最痛苦的当是两件事情,一个是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这是论文的素材,另一个便是选题和构思。
收集资料是个体力活,消化资料提炼问题则是个纯粹的脑力活,需要反复的构思。
只要有了选题个构思,将调研所获取的资料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并填充以汉字,论文便水到渠成了。
的确,写文章确实是一件费时费力费劲的事情,不仅需要繁重的体力劳动——收集素材、消化资料,更是一项复杂的脑力活动,选题并构思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
《法律专业学术论文写作》一书或许能为我们写作论文尤其是专业法律论文提供一些启示。
该书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群针对写论文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的专门研究,包括法律专业论文的特点与分类介绍,法律专业论文当如何收集和整理资料,提纲的拟定、结构的安排,格式的规范等写论文所必需的各个要素都进行了一一的阐述和分析。
写论文到底有无专门的路径或方法,或许阅读完该书,你可能要失望了,因为其最多是一门写论文的入门教材,对法律专业论文进行了概述式的介绍,及框架的搭建和格式的规范进行了相关的介绍与提示,但却并未教读者写论文的速成之道,即写论文的捷径和快速方法等。
因此,通读完该书,可能最大的收获还是对写论文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及做论文应该注意的方法和格式规范等问题,或许能有所裨益,但却找寻不到论文的速成之法与成就之道。
的确,写论文确实是没有捷径和窍门的,主要还是依赖于平时的积累,而不可能希冀于阅读一门论文写作书就迅速掌握写作方法并产出优质论文。
这或许亦是该书的名字为法律专业学术论文写作而非法律论文速成之道的缘故,没有一个人能夸这海口,企图让读者阅读自己的一本论文写作书便摆脱写论文的痛苦,化腐朽为神奇,让论文信手拈来,浑然天成。
因此,读完该书,笔者收获不是很大,也很困惑,法律论文该如何写作还真是个大难题。
根据笔者个人的论文写作经历与体验,论文写作还是要靠平时的大量积累,包括阅读大量的文献和经常性练笔。
因为论文写作是一个文献输出的过程,不阅读大量文献,不进行文献输入,是不可能有文献输出的。
这也恰好符合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
而经常性练笔则助于提炼文字的纯度,没有人天生就是字字珠玑,炉火纯青,相信大多数学人都是经过反复修改和练习,论文才能像一串串美妙的珍珠,让读者一气读完,发浑然天成之感。
笔者的论述好像是在否定该书的价值和意义,其实不然。
上面的论述只是澄清论文无速成之道的朴素原理,该书的价值肯定是有,读者通过阅读起码知道论文写作必须先构思和搭框架,这样才能下笔不跑题而且文字方能如行云流水般远行。
就像盖房子需要设计图纸和框架搭建,剩下的才是砌墙和圆顶。
论文亦是同理,写论文必须注意格式规范,包括引用他人文献的规范等,在此书中都有所介绍和分析,认真细读该书还是能有所收获的,至于最后收获的是什么,那要看读者的读书动机和文字功底,因为读书动机从一开始就奠定了你读书的目的并努力找寻自己兴趣点,予以满足,而文字功底则能大致确定你所获的深度。
因此读完该书,笔者感觉还是能有所收获,起码知道了文献资料的收集方法,论文写作的步骤,规范论文的基本格式,这对于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学术训练的论文初学者还是很有必要值得注意和警醒的,按照该书作者提供的写作思路。
论文不能确保获奖或发表,但能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浪费,能让所出炉的论文看起来更加清新简约,格式规范,确保形式上的瑕疵祛除。
因此,从这个意义和角度来说,写论文还是有速成之法与成就之道的。
法学专业怎么写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怎么写呢
写读书笔记通常会是学生最为头疼的作业。
下面就说一下写读书笔记的方法: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矣。
我觉得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你学而不用。
很多应用文种只有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具体应用,而读书笔记属日用文类,应即学即用。
你猜:一定要说到头悬梁锥刺骨和萤囊映雪了吧
再不就要说书山有路学海无涯的话
总不至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吧
你很聪明,并且对书敬畏而疏远。
电视、卡通书和流行歌已经瓜分了你的心田,可我还想为书开垦出一亩三分地儿。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
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
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
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
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
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
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
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光明日报·〈史学〉》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
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
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
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
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
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 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
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
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相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 提要和提纲不同。
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
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
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
另一种提要,是对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内容梗概作简要的说明。
(4)评注读书笔记 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这样的读书笔记叫作评注笔记。
例如鲁迅读《蕙櫋杂志》中的一段:清严无照《蕙櫋杂志》:西湖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
词即慷慨,书亦瘦劲可观,末题华盖大学士。
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
虽属可笔,然亦足以惩奸矣。
案:严嵩篇和岳飞词,有如是作为,后人留词改名,有如是自欺,严先生以为可笔而又许其惩奸,有如是两可。
寥寥六十字,写尽三态。
(鲁迅《集外集拾遗·书苑折枝(二)》)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 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
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也叫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
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
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
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
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
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习、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
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归纳小结: 作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
通过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图书馆的作用,不但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更激发了学生的探索欲。
《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
[《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木腿正义》,作者:冯象,上海人,哈佛大学古英语博士,耶鲁大学法律博士,《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
作者是一个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写的文章也非常有水平,其中里面的“木腿正义”文章写得尤其好,其表达的意思是:正义的木腿虽然姗姗来迟,可是终究会到来的;罗马诗人贺拉斯所说的,“蟊贼再快,逃不脱跛足的惩罚”;这篇文章是唯一我能够看得比较清楚的,其他的杂文和随感,我是看得蒙蒙胧胧,只得感叹自己阅读能力太差,看看经过三年的法律硕士学习,三年后再来看这本书,能不能看得懂了,读后感《《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
《法理学精义》,作者:郭道晖,是我国当代著名的法学家,清华大学的退休教授;因为刚好最近在开法理学的课,所以从图书馆匆匆忙忙借了这本书出来,说实话,书写得不错,对法理学的各种内容阐释也很到位,可是法理学看起来毕竟过于枯燥,看来任何越基础的东西,越是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法理学这门课马上要结课了,看看写论文时能不能静下心来再好好看一下,如果有心得时再来补充了。
《法律的基础》,德国法学家著,张万洪、丁鹏主译,邓伟平教授讲过,法理学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叫做法律的基础,但九十年代开始已经统统改为法理学了,怎么现在还有以“法律的基础”命名的书,还是去年才出版的;这本书是图书馆临关闭前从书架随便抽出来的,说实话,翻译得非常一般,非常抽象,对于我这种法学基础理论入门不久的人来讲,读起来才困难了,而且仅仅是翻阅了一下,就束之高阁了。
〔《木腿正义》、《法理学精义》、《法律的基础》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法理学怎么学啊
一个的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学法十年自1998河南大学成为一名法科生,我已整整十载。
从还充满的 “小青年”,到已近而立之年;从一名中学生,到现在的硕士研究生;从对法的近乎无知,到后来的系统研习;从走出河大园,到再次步入明伦街85号,我人生的十年过去了----也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十年。
十年了,每忆往昔,总不免感慨颇多;十年了,该有一个总结了。
真的好感谢老师们给的机会和教诲----正是这份机会和教诲,使我十年中的最后一年幸运地获得了无比丰富的意义,阻止了我因多年来的碌碌无为而欲对自己的痛骂。
就读研究生的第一年,是我人生思考最多和认识提高最快的一年,就专业来说,尤其如此。
小学生只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基础,中学生则仅仅是建立了对事物 “对或错”的简单二元判断(这或许与他们平时的考试训练有关----题答对了就得分,否则就不得分),即使大学本科生也不过是借助于概念、命题较为系统的掌握了一门知识框架----他们掌握的概念、原则、命题往往是没有语境的,生硬、孤立、抽象、形式化而又程式化,这种知识框架充其量只是“教科书”的知识体系。
依赖教科书,每天看得也是教科书,甚至把专业学习理解成是对教科书的掌握----教科书掌握住了,专业就学成了,到工作岗位上就可以大展宏图了。
他们认为教科书,尤其是知名教授编著的教科书,讲得就是对的----顶多有一点对“来自其他学者或任课教师的批评”的认可;他们也同样迷信老师,认为老师讲的也都是对的,殊不知,老师讲的仅是他自己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结果他们往往欠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也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独立学习的习惯和素养。
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事物是复杂的,有时无法通过下确切定义的方法来理解;事物有许多侧面,掌握这些不同的侧面也许就是对事物的正确理解;非要下个定义,看似准确,实则谬误。
结果,他们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或许,从许多学生递交的论文中“概念+特征+作用+历史+意义”的套路和将近80%的篇幅占有量就可以发现这一点。
不幸的是,我曾经就是“他们”的一员;但幸运的是,通过任瑞兴老师的指导和一年来的学习和思悟,自己意识到了这些,并着力进行了矫正。
一、一年来的收获第一年的收获之一是,补充了法哲学和法律史知识。
法理学其实无非是用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把各部门法的共性东西抽出,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并成为各部门法均可以找到指导原理的基础学科,但这还是从法律自身认识出发去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
而法哲学是一种用外在于法的哲学视角和高度来审视法,给我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遐想空间和参照系,并带来了抽象的概括能力和勇于探求深度的决心及习惯。
立法规定的是条文,课堂学的是规范,而我们却要理解法的精神----法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通过对法进行哲学分析进而找到法之精神的方法。
研究法,不仅需要共时性的思维还需要历时性思维,去比较不同概念、原则、制度,发现现象背后的本质,找出一定的规律,进而获取对问题的通透理解,提出有价值的观点,丰富对法的认识,所以,法律史知识很重要。
并且,法律史学习中强烈的史料意识,对提高我们的资料收集能力、训练掌握较好的整理方法和获取较多的研究资料和相关信息都大有帮助。
收获之二是,确立了明确的学术兴趣和方向----民法法典化。
法典化相关理论可谓是最为宏观且最具哲学思维和高度的民法理论,就中国的语境而言,它还是立法和民法理论界现在和今后一段时间关注的中心点。
法典理论提纲挈领式的高度,使我们可以去俯视鸟瞰民法体系的整体面貌,明晰各具体制度的功能及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而获取对民法的体系化认知,领略民法作为私法之理念和精神。
法典化程度是一个社会法律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
中国正式的民法法典化从1998年(民法起草小组的成立)就开始启动工作。
当下的法典论战持续激烈,从“绑联”、“现实”、“浪漫”三种思路,到“梁慧星版”、“ 王利明版”、“徐国栋版---《绿色民法典》” 三个学者建议稿;从“物文主义”、“旧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三种精神,到“法国”、“德国”、“国产” 三个模式;从“九编”、“七编”、“五编” 等编数设计,到“人格权”、“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法” 等内容的位置安排,等等。
以往的经验证明:论战越激烈,民法典越先进;分歧越多,法典越科学。
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争吵,真可谓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盛事,也是难能可贵的一种法学上的进步。
不管未来的民法典有多少“徐国栋成分”,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感谢他所荡起的“学术涟漪”、善意的“鄙视”和理性而又歇斯底里般的“叫嚣”。
自己原本就比较关注法典化问题,又受到魏磊杰师弟的启发,所以我现在的研究路向首先选择了法典理论,而且我觉得作为民法方向的研究生应当置身、跟进和融入到民法法典化----目前最主流也最富时代意义的民法理论潮流中。
收获之三是,从“学习英语”到“利用英语”思想意识的转变。
这个假期,有幸跟着魏磊杰翻译了篇文章,并荣幸能得到了魏磊杰的充分肯定。
这是我第一次去系统的翻译一篇文章,英语算不上好,再加上专业英语知识的欠缺,说真的,自己最初的心态可谓是如履薄冰,生怕有负所托。
但经过一个月以来的尝试,我感觉到:外文的译介实属不易,然大胆去做,“则难者亦易乎”
外文的译介对我来说是一种新鲜的工作,其实也是一种新的学习方法。
社科院渠涛教授在其《最新日本民法》的后记中提到中国人在学习外语问题上的一个共同认识是“英语是哭着进取,笑着出来;而日语是笑着进取,哭着出来”。
这一个月以来的经历使我非常认同此言。
而且,对我来说,努力的结果不仅仅是把英语文本译成了中文文本,更是掌握了一种研读、翻译、利用外文的学习和科研能力。
彭小龙师弟说现在北京的学者都不屑于搞翻译----太浪费时间,而且外文的翻译已不再看成是科研成果,不如搞文章或写专著,象王轶等青年才俊都不去搞翻译。
我本人并不认同他的观点。
我国绝大多数法律都是 “西方舶来品”,因此,对西方语言的良好认知应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
翻译外文可以提高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而且也只有先熟练掌握翻译----这种准确理解外文的能力之后,才可以在直接引用外文时做到准确和得心应手。
实际上,日本大村敦志所著《民法总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就是由王轶校对的。
当然我也深知,不是靠翻译一篇短文就可以掌握一种外语能力的。
我给自己制定了今后的训练计划:我已通读了《民法通则》、《法国民法典》的英文版,基本把民法中的概念、术语和用语习惯给掌握住了,接下来争取在一至两年的时间里,与他人合作去翻译3、4篇文章和一本书,学会如何去选择所要翻译的文本、如何组织一个志同道合的团队、怎样去联系文本的原作者并争取他的翻译授权和如何把这些辛苦的工作转换为成果。
最后一年,自己开始去翻译德文文本。
收获之四是,跳出了教材的包围圈,学会了读书,尤其是读好书。
就像不能老觉得英语还没学好就一直去“学”英语,而应学习如何使用、利用英语,我们也不能把专业没学好当成是教材还没掌握的足够牢,其实专业没学好,也许反而是我们教材看得太多了。
认识到这点之后,我决定除非有必要否则不再去看教材,要看好书。
何谓好书呢
我觉得教授们写作时经常引用的往往就是好书、好文章。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这个假期,专程去了两趟郑州,又委托北京的同学选购了一批,还通过当当网、卓越网买了多本。
好书的确不一般,象勒内•达维德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茨威格特、克茨著的《比较法总论》、约翰•亨利•梅里曼的《大陆法系》、穗积陈重的《法律进化论》、梅因的《古代法》、大木雅夫的《比较法》、弗朗茨•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以德意志的发展为观察重点》、艾伦.沃森的《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纪坡民的《商品社会的世界性法律》和《产权与法》、谢怀栻的《外国民商法精要》、我妻荣的《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苏永钦的《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星野英一的《私法中的人》、埃尔曼的《比较法律文化》等等,这些好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收获之五是,搜集和整理了许多资料。
学会整理和收集资料,是为学的基本功,除了购置多本书籍外,还通过互联网收集了许多好资料。
首先,找了几个同学,进行分工,把民商法学界还包括许多法理法史专业的大家的文章,都从不同的网站上找到了,然后分门归类,大家资源共享。
其次,找到了几个非常有用的网站,从中下载了许多好资料,如:史尚宽、王泽鉴的所有力著;法学家茶座全集;民商法论丛大部;法律出版社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梅迪库斯德《德国民法总论》)系列全部;德国、法国、日本、台湾的民法典中文版、多个国家民法典的英文版和几乎全部的其他国家的西班牙、葡萄牙等语言版;还有德、法、美、英、日、意等国家的多本也已翻译过来的名著;关于民法典专题的所有在网上能够找到的文章。
收获之六是,学习了第二门外语----德语。
德语(Deutsch)是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4种官方语言之一。
德语是1亿多人使用的母语(总计约为1.1亿)。
它最初在德国、奥地利、瑞士北部、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意大利南提洛尔,比利时的一小部分地区,部分波兰地区和部分法国阿尔萨斯地区内使用。
另外,在这些国家的殖民地内,例如纳米比亚拥有大量的说德语的人口,在东欧的一些国家中,仍有少量的说德语的少数民族。
此外,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
所以,德语是欧洲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语言,三个典型的民法典,其中两个都是德文的。
况且加上中国的德国民法血统,我觉得学习德语非常必要。
上个学期,跟着学校的博士生听了一个学期的课程,现在继续学习中。
现今的德文著作和文章相对还很少,学好了肯定很有帮助的。
再者,王老师说推荐我考中国社科院孙宪忠老师的博士,他是一个德国通,我觉得,学好德语,考他的博士应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收获之七是,也是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学会了如何学习。
研究生三年的学习,不应当是本科之后的简单的时间累进,更重要的是掌握如何去学习、去发现和研究一些问题的方法。
除了发现并努力纠正“概念+特征”式的学习方法外,我还拓展了利用外语创造科研成果的能力。
自己翻译的文章将作为“转型时期的私法发展与法典编纂”一书中的一部分将由魏磊杰联系清华大学的高鸿均老师出版。
我觉得,研究生阶段了,决不应该是再闷头苦读、自我封闭,应该多与他人和外界交流,看看其他同学,瞧瞧其他学校尤其是重点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人家在做些什么。
其实,经验证明,与他人进行交流总能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交流本身就是一种学习方法,只是被大多数人忽略了。
我还认识到,一年级打了基础之后,从二年级就应该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了。
民法理论太广博了,不可能每一个内容都学的很精深,而且,学术成长的一般规律和道路也往往是抓住较小的范围和方向,做大、做强、做精,然后再从面上向其他范围拓展。
树立专业兴趣和方向之后,应该围绕主题写一些相关的文章。
学习,不仅向老师学习,更重要的是自己学习。
上课是学习,交流是学习,自己看专著和文章是学习,写读书笔记是学习,撰写文章是学习,翻译外文是学习,搜集和整理资料也是学习。
其实,只要用心,我们可以经常进入到一种学习的状态中去,即使看电视、逛街,只要带着一种理性和思考的心,我们会发现许多有意义的问题,特别是与专业有关的课题,这也是在学习。
通过思考和学习,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一个个知识点得以串连,并按照某种规律和逻辑形成体系。
我认为,对于一名硕士生,于本科的基点上,再打一下基础,学会如何独立学习,找到自己的学术方向并进而作出些成果,写一篇不错的学位论文,就是一名非常合格的学生,带着这些进入到博士阶段的学习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学习民法,两种思维应并进。
一是微观思维。
民法的概念、制度等知识点很多,也很琐碎,要把所有这些知识点都要搞清楚,不仅需要功夫、耐心,而且需要我们养成一种细心、善于具体分析、从细微处着手的思维习惯。
二是宏观思维。
民法不仅广博而且最富体系性,同样的内容给予不同的顺序安排,可能背后体现的立法意图、民法精神、价值取向就大不相同;民法制定和修改时往往因为“牵一发而动全身” 的缘由变得十分困难;王泽鉴先生把“无权处分”喻为“法学上的精灵”,对该问题的处理,反映出立法者的立法水平。
这是因为“无权处分”攸关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体系,与所有权、合同效力、不当得利、侵权等制度和问题也密切相连----这充分说明了民法强烈的体系性。
王轶教授还专门撰文研究了民法的体系强制问题。
学习民法,尤其要注意对民法的这种体系化认知。
郭明瑞教师在其主编的《民法学》教材中也指出:学习民法,要使用体系化的方法。
我们要了解民法的体系,理解其博大精深的丰富内涵,就需要有一种不光停留在某一细节的宏观思维方法和习惯。
当然,二者决不是截然对立的,相反却是相辅相成的:研究宏观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制度的支撑;而对具体问题的关注则需要用宏观的、抽象的概括捕捉其共性、发现其中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准确的结论。
所以,我也要求自己不仅要去写一些关于民法法典化的文章,也要具体研究民法中的具体制度,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
学习要有方法。
星野英一教授在《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的中文版序中指出:我妻荣教授之所以取得那样巨大的成就,同先生先在青年时即以写就了方法论的论文和确立了方法论、然后一生一世追求这种方法,有密切关联。
好的学习方法可使我们受到事半功倍之效。
看了卡尔•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黄茂荣的《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胡玉鸿的《法学方法论导论》、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任成印的《民法方法论》、王泽鉴先生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林立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以及贺卫方、梁彗星、季卫东、王利明等关于如何学习法律的讲演稿。
基本了解了研究民法的方法问题,大有“眼前一亮、豁然开朗”的感觉,相信这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
二、努力的方向以前觉得自己啥都敢写,来读研究生之后,又觉得啥都不敢写了,可能是因为发现自己其实很无知。
看得书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浅薄和无知。
所以,这一年来我一直处在一种因自己浅薄而心虚的意识当中,我对自己的能力深深怀疑,内心愧疚。
尽管比磊杰高一个年级,但却发现自己的巨大差距。
反省是为了使自我获取进步,自己深知自己是一个愚钝的人,没有磊杰的聪慧,唯有加倍努力,才能减少这种差距。
成果意识也很重要。
付出努力和劳动的工作,尽可能把它变成有说服力的成果。
对于要考博者,尤为重要。
通过这将近半年的潜心读书,已掌握了一定的素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下面就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写上几篇文章了。
我也已把商法课的作业《浅论公司法与合同法的关系----以一个对公司解读的合同路径为视角》(现在题目是《公司的合同解读》)进行了修改投了出去,期待好的结果。
《论民法典总则的技术构造》也已完成,修改之后,也准备投出去。
磊杰这次回来,给我带来了珍贵的、从台湾复印的《奥地利民法》。
这部法典大陆好像还没有公开出版的书籍,几部好的《比较法》谈到的也不多,我手头的近20本有关民法典的专著和论文集也都对此毫无专门谈及,网上查到的相关文章也极少。
我想好好研读之后,写一篇关于奥地利民法典的文章。
这些都是较为宏观的内容,还要写一些较为微观的,如特许经营合同、物上请求权与债权、侵权行为的关系等,我总共列了10个题目,争取在二年级全部完成。
我觉得,经过一个较为充备的积累期后,已经有了许多的想法,“专业嗅觉”也增加了。
之后,在写文章时,选定题目之后,看两周与之相关的书和文章,第三周开始动笔写,边写边看,第四周完成并修改。
这样,如果全身心投入的话,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一篇文章。
我对自己专业兴趣的思考是:首先,近期的目标是:通过德国、瑞士、奥地利三个国家的民法典和相应的资料,去研究茨威格特、克茨“法样式论”中的德意志法系。
其次,长远的目标是:要建立起一个以“查士丁尼皇帝罗马法法典编纂时期----中世纪----《法国民法典》编纂前启蒙时期----近现代”为时间纬度、以罗马法的建立、变种、继受、沉沦、发展为连线的知识脉络。
这可以使自己建立起一个以罗马法为源头、以当代的普遍民法典编制为结果的呈纵向的私法知识系统,以期发现一些有价值的课题。
我只是关注了近现代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晚近的1992年的《荷兰民法典》,罗马法的知识还很薄弱,中世纪时期罗马法的状况如何知之甚少,而且这方面的研究资料也不很多,增加了学习和研究的困难。
今后更需要努力。
读后感500字 关于数学的
灵魂的照耀一颗伟大的灵魂,百年前在俄罗斯的大地上发出光焰,最精纯的光彩照耀我们的心灵。
在十九世纪末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的目光足以心音并抚慰我们青少年的心灵。
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他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唯一的真正的友人——列夫·托尔斯泰 在有暇之余,我翻开了《列夫·托尔斯泰传》,从而来体会一下托尔斯泰的人生成长的艰辛历程。
托尔斯泰粗犷的脸又长又笨重,短发覆在前额,小小的眼睛,宽大的鼻子,往前突出的大唇,宽阔的耳朵,因为无法改变丑相,童年时倍感痛苦。
他在一个叫卡赞的地方读书,成绩平庸,他是孤独的。
在他家庭的回忆中,好几个人为托尔斯泰采作他的《战争与和平》中的最特殊的典型人物:如他的外祖父,老亲王沃尔康斯基,叶卡捷娜二世时代专制的贵族代表;他的母亲,玛利亚公主,这温宛的丑妇人,生着美丽的眼睛,她的仁慈的光辉,照耀着《战争与和平》。
虽然对于他的父母,他是不大熟知的(他的母亲逝世时,他还未满一岁),但是他至少还能保持若干关于父亲的回忆。
这是一个和蔼的诙谐的人,眼睛显得忧郁,在他的城邑中过着独立不羁、毫无野心的生活;他父亲死时托尔斯泰才九岁。
这一死,使他第一次懂得悲苦的现实,心中充满了绝望。
然而不知不觉中,他为少年的热情、强烈的情感和夸大的自尊心所驱使,以至这种追求完美的信念丧失了无功利观念的性质,变成了实用的性质与物质的了。
他慢慢地也学会了放荡自己。
最后,有一样东西救了他:那就是绝对的真诚、坦白和善良。
最终他以自己的努力而成了俄国作家,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 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
而是我们是否能保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念。
请教如何从语言学角度写关于演讲的论文?急!!
按:平时有些学生曾询问过论文(特别是考场小论文)的要点,我带的每届学生最后一课我都会专门抽一小时给学生专题讲这个问题。
2006年下半年在西南政法大学面对大四学生授课《法理学进阶》,还专门对此问题制作了课件(最晚一次是2006.12.13讲授的)。
为了准备这一小时课,我下面一般会用两个小时。
明天就要一年一度研究生考试了,作为教师和过来人,我把课件(powerpoint)的大纲贡献出来(一些问题在授课时展开,这里只能列出大纲),希望对学弟、学妹写作论文、金榜题名有帮助。
除了写作的一般问题,主要结合个人体会(笔者不才从97年发表第一篇作品,十年来发表过38篇(部)论文,41篇文学作品,有点经验和教训)和针对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考试(综合课、专业课)提出了一些建议。
——褚宸舸讲授大纲写作的一般问题论文的写作与规范考场论文的特殊要求与方法写作的一般问题文体:议论文、应用文观点要独特、鲜明- 观点不要骑墙(与答论述题不同) 论据要充分逻辑论证、事例(常理)论证、格言警句论证要有力 一般从正面论证,也可以从反面,忌断语照顾读者的阅读:(文似登山不喜平抓读者;标点与分段;字迹要工整,忌错别字)1、写学术论文的几个要素“小”:论文短小、精悍、简捷、扼要。
不要长篇大论,不要面面俱到。
说透一个概念,阐明一个问题;论证一个观点即可。
步骤:1、拟定论文题目题目的重要性:将文章的内容和特点鲜明突出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论文的题目不能凭空设想,必须是学有所成,思有所得,经过深思熟虑后的集中与概括。
建议:用陈述句 ;字数不要超过10个字;通过副标题限定2、准备写作材料要围绕题目,查找参考资料,进行“消化”、“吸收”,提炼和加工。
阅读相关的书籍资料,摘录下自己所需要的材料。
或者实地考察、收集材料;或者向有经验的人请教获取材料。
对所有材料作一番整理、鉴别、比较、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筛选出自己所需要的材料。
特别注意文后参考文献、注释的全面、规范。
3、编拟写作提纲通过编拟提纲,围绕题目准备写哪几点,每一点怎样铺展说明,论点与论据如何有机结合等。
提纲是文章的框架,没有约定俗成的模式,完全由作者构思来拟订。
提纲内涵要明确,表述层次要分明,逻辑结构要严谨,论点论据要清楚,布局谋篇要合理。
建议:全文和段落采用总-分-总模式4、反复进行修改认真审读,反复修改。
(至少三遍,写完后放一段再改)注意过渡段落、文句(文气贯通)建议:1、每段加个小标题,然后看标题之间逻辑是否清楚,然后去掉小标题,使文章浑然一体。
2、请别人提意见杨立新:《法学院学生怎样写作毕业论文》梁慧星的书。
课题选定与题目设计学位论文的结构资料、见解、文章与社会责任考场论文1、体裁:时评类(综合课) 根据一个或多个事件,结合法学知识来论述读后感(书评)类(如本校的法理专业课,给一段经典著作的话,要求考生写篇文章。
范文时评的写法可以参见《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栏目、《南方周末》头版的评论读后感(书评)的写法可以参见《书屋》《博览群书》杂志。
考场论文的特点时间的有限性。
忌长篇大论,一事一议,不要答成论述题 选择答题角度时要贴近自己熟悉的领域目的性与选拔性 如何得分
1、观点题目新颖但不怪诞、离奇。
2、不能抄书上现成答案,展现出个人才华 3、结构合理、文笔流畅、卷面整洁。
八股文的启发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破题是用两句话将题目的意义破开,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之。
(考场作文时评类的首段要分析给定的事例(案例),读后感要分析给定的材料)起讲为议论的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
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
起承转合;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注意事项不要写成开“中药铺”或工作报告不要把阅卷老师当成弱智,不要事事解释,不要信口开河胡说不要犯政治错误,批评政府点到为止。
不要做“愤青”,分析问题要理性。
分析一定是具有法理学意义的。
采用书面体,忌口语表达。
文无定法。
法学专科案例分析范文毕业论文
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
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
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
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
边读 边做笔记。
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
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
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
别的也别谈了。
完了。
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
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
你千恩万谢。
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
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
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
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
”答:“这是伪问题。
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
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
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
” 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
第一章 选题 一、选题的原则 (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 (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 (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
) 《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 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
(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 二、 选题的 方法 (一)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填补空白的课题 (三)有争议的课题 (四)有矛盾的课题 (五)可综述的课题 第二章 搜集资料 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
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
一、直接材料的搜集 第 一手材料 二、间接材料的搜集 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 (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
) 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
三、材料的分析 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
第三章 写提纲 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
(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
) 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
第四章 写论文 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 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 (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
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
(二)署名,在题下。
(三)指导教师:xxx (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 (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
(六)目录 主体部分: 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 (二)正文(本论,主体) (三)结论 (四)注释 (五)参考文献 (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 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 (一)写作的顺序 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 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
(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 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
(二)引用材料的方法 1直接引用法 引证。
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
(拉赞助) 2先斩后奏法 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 3映带法 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
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
4戒剽窃。
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
(三)论文的整体要求 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
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
(四)段落、标点规范 (五)语体的要求 要简约典雅。
第五章 修改、定稿 文不厌改,要改得死去活来。
一、自己反复阅读, (1)改正错误的字、词、句(笔下误)。
(2)逻辑错误 (3)修正完善观点(4)论据错误(5)调整结构布局(完美,圆满,面团原理,增删 材料)(6)修饰词句。
面团原理:你如果原打算写五个部分,最后只写成三个部分;那你就说你本来就打算写三个部分,现在如期完成了,很“圆满”。
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原计划,也 没有人想知道,所以没必要告诉他人。
二、他人审校(吸收他人意见;自己的错误往往看不出)。
互相审阅,互相挑毛病。
第六章 答辩 虚心点就行。
自己写的,也不用心虚。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杨仁寿《法学方法论》笔记| 苏胜 2008年11月03日 16时02分 1184 |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 其他主题 | “法学”相关资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方法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 此书简介: 《法学方法论》是台湾法学家杨仁寿先生1986年完成的有关法律解释学的力作,是他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的唯一一本书,可见花费的心血之多以及写作之认真。
文中的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都足以让人叹服。
199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发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作序,序中说“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兴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
第一篇:引论 引论共两章,第一章是对“诽韩案”的评析,他认为“诽韩案”中原告以韩愈39代孙之身份起诉维护韩愈的名誉权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
尽管刑法规定诽谤死人罪其直系血亲友告诉权,但这是以保护其“孝思忆念”为目的的。
而原告虽为韩愈的直系孙,但年代久远,已不存在法律目的所保护之“孝思忆念”,因此应做“目的性限缩”解释,有告诉权的直系血亲只限于“五服”之内,这样才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实现实质的公正。
法官的素养不能仅留在概念法学的阶段,而应在立法者之疏忽或不及预见时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章是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