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才》 读后感 600字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O(∩_∩)O~(如果还有什么要求,可以向我追问~)伤仲永读后感1: 王安石的《伤仲永》讲述了一个令人惋惜的故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一个五岁的小孩竟能作出诗的文采和思想内容都用值得欣赏的地方,这个方仲永可真是神童呀
如日后好好栽培,长大后必成大器
可仲永的父亲可不这样想,他靠着儿子做诗挣钱。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一个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刻画出了仲永之父贪图小利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
仲永只靠自己的天分,后天不努力,导致“泯然众人矣
”的可悲结局。
“玉虽有美质,在于石间,不值良工琢磨,与瓦砾不别。
”玉虽有美好的品质,但如果遇不到良好的工匠进行精心加工,那就和瓦片。
石块一样微贱。
美玉即是如此,何况人乎
天资再聪明的人,也要经过刻苦的学习才能成才。
如果只依靠自己的天资,而不去努力奋斗,也只能一事无成。
天才可能变成庸才,而庸才不学习就会变成蠢才。
现在是我们学习的黄金时期,只有现在勤奋学习,长大后才会有出路。
所以,努力学习吧,因为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伤仲永读后感2: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
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
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
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
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
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
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
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
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
古人说:“业精于勤”。
勤学是成功之母。
勤能补拙。
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
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
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
”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
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
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
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
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
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
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方仲永读后感3: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
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
《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
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
”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
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
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
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
“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
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
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天才梦》读后感300字
读张爱玲的小说居多,但是真让我回忆起来,才觉得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好像所有的小说都是同样的语调、同样的词藻、同样的故事。
这回读她的《天才梦》,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性德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 满砌落花红冷。
蓦地一相逢, 心事眼波难定。
谁省, 谁省, 从此簟纹灯影。
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只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
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平凡的、琐屑的、亲近的张爱玲的世界。
如《天才梦》中提到自己读俗气的巴黎的时装报告,生活中学织绒线、做家务的失败,吃盐水花生,在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上的绿叶等等作为,似乎都是写我们市井百姓日常的生活呢。
只是这些生活我们经历着,却没有留意;即使留意,也没有形成文字。
可张爱玲就那么轻轻巧巧,看似随意,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就把一幅人生写真图摆在你面前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杜绝粗心大意,差不多就读后感是差很多
一个天才也许早熟,也许晚熟。
问题不在年龄,而在于他有一些他自己的话要说出来,或早或迟非说不可。
博学家一辈子说别人说过的话,天才则能说出自己的话,哪怕一辈子只说出一句,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除非他说不出来的。
这是两者的界限。
天才区别于常人的不是智力,也不是勤奋,而是一种使命感。
也许他自己也说不清这使命感究竟是什么,但是却始终存在,并且常常出其不意地叮咛他,折磨他。
这是一种责任心,不是对他人,对人类,而是对自己的生命的责任心。
多数人属于家庭,国家,社会。
天才属于有也与无,最大与最小,自我与永恒。
对天才来说,才能是沉重的包袱,必须把它卸下来,也就是说,把它充分释放出来。
天才 就是勤奋,但天才的勤奋不是勉为其难的机械的劳作,而是能量的不可遏止的释放。
天才是最接近自然本来面目的个性。
既然自然本身是丰富多彩、充满矛盾的,那么,天才怎 么可能永远自相一致呢?哲学史上最有创造力的天才,如柏拉图、康德,恰恰是最自相矛盾 的。
二律背反是天才的命运。
天才往往不是那些最聪明的人。
如同大自然本身一样,天才必有他的笨拙之处。
一个有才华有活力的人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找到了归宿,他永远在尝试,在探索。
天才之缺乏 自知之明,恰如庸人一样,不过其性质相反。
庸人不知自己之短,天才却不知自己之长。
德 拉克罗瓦在创作他的传世名画之时,还在考虑他是否做一个诗人更合适些。
我相信,天才骨子里都有一点自卑,成功的强者内心深处往往埋着一段屈辱的经历。
芸芸众生也有权利活。
在这个意义上,人与人是平等的。
至于说到历史,就是另一回事了。
天才与芸芸众生之间隔着鸿沟。
当然,天才的伟大并不需要优越的享受来报偿,伟大本身就 已经是他的报酬。
天赋高的人有一种几乎与生俱来的贵族心理,看不起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
他对群众的宽容 态度是阅历和思考的产物。
天才生活在一个观念和想像的世界里,尽管在他们看来,这个世界更真实,更根本,但是它确实是脱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
因此,用世俗的眼光看,天才决不可能给人类带来任何实际的幸福(世俗意义上的幸福始终等同于福利),他们的欢乐只是疯狂,他们的苦痛也只是自作自受。
世人容忍他们的存在,如同对待异禽怪兽一样给他们拨出一小块生存空间,便已经是礼遇有加了。
天才自己不应当期望有更好的待遇,否则就等于期望自己不是天才。
庸才比天才耐久。
庸才是精神作坊里的工匠,只要体力许可,总能不断地制作。
创造的天才 一旦枯竭,就彻底完了。
他没有一点慰藉,在自己眼里成了废物。
他也的确是一个废物了。
创造靠智慧,处世靠常识。
有常识而无智慧,谓之平庸。
有智慧而无常识,谓之笨拙。
庸人 从不涉足智慧的领域,所以不自知其平庸。
天才却不免被抛入常识的领域,所以每暴露其笨 拙。
既然两者只可能在庸人的领土上相遇,那么,庸人得意,天才潦倒,当然就不足怪了。
天才三境界:入世随俗,避世隐居,救世献身。
我总在想,天才在同时代人中必是孤独的,往往受到冷落和误解,而在后来的时代中,大多 数人事实上也是不理解他们的。
那么,他们身后的名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也许,伟大心智的超时代沟通是一个原因,这种沟通形成了高级文化的历史继承渠道。
但问题仍然存在:即使后来的天才理解先前的天才,可是这后来的天才在自己的时代仍然是 孤独的,他对先前天才的评价却何以得到人们的公认呢? 也许总有少数幸运的天才,正是通过他们,世人在接受他们的同时也接受了他们所赏识的其 余不幸的天才。
天才是如何被承认的?几种假说-- 其一,级差承认:二等才智承认一等才智,三等承认二等,以此类推,至于普通人,使天才 终于在民众中树立起了声誉。
当然,仅仅是声誉,其代价便是误解的递增。
其二,连锁承认:在众多天才中,某一天才因为种种偶然性的凑合而被承认,于是人们也承 认他所欣赏的一系列天才,这些天才中每人所欣赏的天才,就像滚雪球一样。
其三,然而,最准确的说法也许是,天才是通过被误解而得到承认的。
世人承认其显而易见 的智力,同时又以平庸的心智度天才的思想。
归根到底,只有天才才能完全理解天才,庸人 只是起哄罢了。
天才因其被误解而成其伟大。
这话可有三解:第一,越是独特的天才,与常人越缺少共同之处,因而越是不被理解和易遭误解。
所以,误解的程度适见出独特和伟大的程度。
第二,天才之被承认为伟大,必是在遭到普遍的误解之后,人们接受了用自己的误解改造过的这天才形象,于是承认其伟大--即承认其合自己的口味。
第三,天才的丰富性和神秘性为世世代代的误解留下了广阔的余地,愈是伟大的天才愈是一个谜,愈能激起人们猜测他、从而误解 他的兴趣。
伟大与可误解度成正比。
也许,天才最好的命运是留下了著作,在人类的世代延续中,他的思想不时地在个别人心灵 上引起震颤和共鸣。
这就是他的不朽和复活。
较坏的是著作失传,思想湮灭。
最坏的是他的 著作成为经典,他的名字成为偶像,他的思想成为教条。
对天才是无法盖棺论定的。
天才在受到崇拜的同时总是遭到误解和曲解,引起永无止息的争 论。
也许,不能盖棺论定本身就证明了伟大。
天才的可靠标志不是成功,而是成功之后的厌倦。
天才是脆弱的,一点病菌、一次车祸、一个流氓就可以致他于死命。
天才未必是强者。
性格的强弱决定尘世的命运,天赋的大小决定天国的命运。
在某种意义上 ,可以把天才死后享誉看作天国的荣耀。
天才不走运会成为庸人,庸人再走运也成不了天才。
她读着凡·高的传记,泪眼汹涌,心想:如果我在那个时代出生,我一定嫁给凡·高。
在凡·高活着时,一定也有姑娘想像自己嫁给更早时代的天才,并且被这个念头感动得掉泪 。
而与此同时,凡·高依然找不到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姑娘。
一个青年对我说:我就是尼采! 我答道:是吗?尼采是天才。
每个天才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
你重复了尼采,所以你 不是天才,所以你不是尼采。
天才往往有点疯,但疯子不等于是天才。
自命天才的人老在这一点上发生误解。
天才与疯子,奇人与骗子,均在似是而非之间。
世上有一个天才,就有一千个自命天才的疯子。
有一个奇人,就有一万个冒充奇人的骗子。
俗人有卑微的幸福,天才有高贵的痛苦,上帝的分配很公平。
对此愤愤不平的人,尽管自命 天才,却比俗人还不如。
自己未曾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权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
自己已经找到伟大的幸福的 人,无意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
最低的境界是平凡,其次是超凡脱俗,最高是返璞归真的平凡。
大魄力,人情味,二者兼备是难得的。
不避平庸岂非也是一种伟大,不拒小情调岂非也是一种大器度? 天赋平常的人能否成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具体教育环境,学校能够培养出也能够 毁灭掉一个中等之才。
天才却是不受某个具体教育环境限制的,因为他本质上是自己培育自 己。
当然,天才也可能被扼杀,但扼杀他的只能是时代或大的社会环境。
摘自《周国平人生暂思录》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范文一:读过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文,我感触颇深。
文中讲述了一个世代以耕田为业的五岁儿童方仲永,在“未尝识书具”的情况下,做出了“传一乡秀才观之”的好诗。
却又在“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中,沦落为普通人。
读完后,我才明白那个“伤”字,是哀伤,是惋惜,是穿越千年对天才的告诫,是天才堕落后的千年泪。
我也为他而伤,伤仲永那个“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使天才沦为庸人的父亲;伤那个“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最终却“泯然众人”的方仲永。
如果仲永的父亲有长远打算,使仲永得到良好的后天教育,或是仲永自己拒绝四处拜访,努力学习,我想他绝对能取得一番巨大的成就。
如果,我有仲永一样的先天禀赋,哪怕只有一点,我也会树立远大的理想并努力奋斗。
即使没有付出全部的时间和精力,也绝不会让弥足珍贵的“通悟”二字静静流失。
这是最可怕的,庆幸的是它永远不会丧失在我身上,因为我没有拥有过它。
像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也要比万中无一得“通悟”再“不使学”间悄然离去的方仲永强许多。
我们虽然没有他聪明,没有他的才华横溢,却有着比他更长的求学路,比他更坚忍不拔的意志,更光明的前途。
《伤仲永》是一篇议论文,是为所有求知的人写的训诫,天才读后,会更加努力;普通人读后,会永远忘记自卑。
人们都会明白一个道理:“堕落的天才,不过是反面教材罢了”。
范文二:王安石的《伤仲永》讲述了一个令人惋惜的故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哎呀
不得了了,一个五岁的小孩竟能作出诗的文采和思想内容都用值得欣赏的地方,这个方仲永可真是神童呀
如日后好好栽培,长大后必成大器
(读后感)可仲永的父亲可不这样想,他靠着儿子做诗挣钱。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一个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刻画出了仲永之父贪图小利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
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
仲永只靠自己的天分,后天不努力,导致“泯然众人矣
”的可悲结局。
“玉虽有美质,在于石间,不值良工琢磨,与瓦砾不别。
”玉虽有美好的品质,但如果遇不到良好的工匠进行精心加工,那就和瓦片。
石块一样微贱。
美玉即是如此,何况人乎
天资再聪明的人,也要经过刻苦的学习才能成才。
如果只依靠自己的天资,而不去努力奋斗,也只能一事无成。
天才可能变成庸才,而庸才不学习就会变成蠢才。
(中国作文网)现在是我们学习的黄金时期,只有现在勤奋学习,长大后才会有出路。
所以,努力学习吧,因为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范文三:方仲永从4岁就可以写诗了,在他的诗里一个字就能买好几两钱,他爸爸不让他上学每天让他写诗卖钱。
有一次,有一个人去看他的时候他已经23岁啦,他的诗已经不再像他小时候写的那样好了。
再过7年那个人在去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和普通人一样平凡了。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即使他再聪明,即便是一个天才儿童,如果不经常学习、读书,也将是个普通平凡的人。
终将一事无成。
正所谓聪明在于学习,天才在于积累。
一个人小的时候不努力长大也是普通人。
范文四:《伤仲永》这篇课文的内容是围绕一个天才的故事而展开的,文中的主角,也就是仲永,自五岁时所写的诗句,就有值得人们去细细品味的地方,只可惜仲永的父亲是世代以耕业为主,还未体会到读书的重要性,没能让仲永接受后天教育,为此,而扼杀了一位贤才之人。
课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为此留下许多感受。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不公平,山村的孩子虽然穷,但快乐,同时还有远大的理想,并会为此努力学习,然而城市中的孩子,有许许多多次的机会来学习,但并不会为此而感到荣幸,感到快乐,反而厌恶学习,这时才不该
热爱音乐的失聪少年,喜爱写作的聋哑作家……难道世界上就没有完美的人吗
其实上帝在为一个人关上这扇窗户的同时,又为其开启另一扇拥有更美画面的窗户,困难终会克服,但对于上帝的宠儿而言,一降临人间就完美无暇,不知多少人羡慕,可是未经磨难的宠儿,总会一味的认为世界的美好,稍稍不妥,便不能应付。
其实不论天才还是普通人,知识的储存地永远好似一个大水库,在不断的向外流水,而同时也需要向里补水,一旦枯涸,就会很难再储满,水库存在的意义也不复存在。
有句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不错呀,时代的变化可谓是飞速,潮流一代接一代,如果不随时随地的学习,很快就会被这个世界“抛弃”,即使天才不去获取更多的新内容,在不久的将来便与常人无别,才能也就从此消失,而一个常人不去获取,渐渐的,恐怕只能蜕庸人。
知识好比海洋中的水,永远不会干涸,即使是海面上的一朵小小的浪花,也是无尽的财富,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那无疑是一件快乐的事呀
~范文五:《伤仲永》一文早在初中时学过、背过,当时也只是背过而已,今天再次与儿子一起背诵,细细用心揣摩,感悟到一个人只靠自己的天赋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取得成功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努力,正如爱迪生所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仲永五岁的表现着实令人吃惊,一个从未接触过笔墨纸砚的农家孩童却表现出对知识的渴求,而且能提笔成书,达到“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的程度,其天赋和聪慧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拍手叫绝,即便是二十一世纪优生优育的孩子也难以与仲永的童年相比,堪称神童也。
面对仲永的聪明才智,如果其父母能因势利导,仲永的前程将不可估量。
然而可悲的是,仲永之父面被“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冲昏了头脑,不是给儿子寻找优秀的老师继续深造,而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整日沉迷于眼前村民的小恩小惠中。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曾经在杂志上读过的一篇文章,大意是一家父亲生下孩子后忙于生计,把孩子托付给一个老狼照顾,结果孩子几岁后仍不会说话,用嚎叫来表达自己的愿望,表现出爬行、善斗、喜肉等习性,成长为一个“狼孩”,我不由得为仲永的前程捏了一把汗。
若干年后,王安石于舅家再次见到方仲永,“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如果方仲永的父亲此刻能够清醒自己的头脑,为仲永请师学艺,凭着仲永的聪慧和天赋相信不会太晚。
可悲的是,方仲永的父亲没有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不懂得运用“亡羊补牢”的补救措施,以至于七年后的方仲永已“泯然众人矣!”读完全文,再感悟本文的标题——伤仲永,作者在为仲永之父因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而“伤感”,由于家长的“不使学”而导致一个颇具天赋的孩童最终“泯然众人矣!”我作为一名初中孩子的家长,也为仲永而“伤感”,既然自己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望,为何一味地听从父命而整日“环谒邑人”呢
五岁的仲永没有自己的见解,可十二三、二十几岁的仲永还要惟命是从吗
他的随波逐流也太可悲了吧
现在的孩子可比他有主见的多呢
在我们身边,也不乏一些自认为孩子很有天赋的家长,常听他们在众人面前显摆自己孩子如何如何的出色、如何如何的优秀,在此我要奉劝这些家长们,千万要把仲永父的教训作为前车之鉴,引导优秀的孩子接受更好的后天教育,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
我还要告诫那些恨铁不成钢的家长们,不要一味地打击、痛斥孩子的“愚蠢”和“笨拙”,恐怕每一位家长都听说过牛顿曾被老师指定为“愚蠢的无可救药”的学生,他凭借自己的好奇心不也发明了万有引力吗
我们都曾嘲笑过爱迪生坐在鸡蛋上孵小鸡的事情,他凭借自己的勤奋和汗水不也为人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吗
“蠢才”和“天才”有可能是与生具有的,但却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蠢才”一定会变成“天才”;如果坐在“天才”的宝座上浑浑噩噩,相信方仲永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不言弃,不放弃”,只有永不言败的人才有资格佩戴“天才”的桂冠——勤能补拙是良训。
伤仲永,伤仲永,愿仲永之伤永远成为一种教训。
偷星九月天里的所有异能大全
琉星(Ryukyu star) 第七感:驭云之术 已使用招数:云动拳、云集结、黑云刃、流云盾 爱之云 Cp:九琉 九月(September) 第七感:驭光之术(八元素之一) 十月(October) 技能:炽红莲、炽斑鸠、炎龙之怒、万字佛印•大梵天、彼岸花。
第七感全开为炽修罗(炽修罗虽可开启热感应系统,但会烧坏瞳孔,导致失明)(炽修罗为自杀招数)最高奥义——不动明王(火系最有杀伤力的绝招)、旋火龙 沧月(November) 第七感:①疗伤能量波(极限治愈术残存,不能起死回生,波塞冬救过三月四月)②驭冰之术,控制冰的能力。
目前使用过的招数: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冰之翼、冰凌镜反射、狼牙,千手观音,幽寒极光,南十字星盾,九龙玄冰,绝对零度,冰姬蔷薇,冰凌双剑,寒冰玄弓,冰苍皇龙。
第八感:异次元之门、时空转换(开启时间与空间之门 ) CP: 贪沧 沧琉 沧十 沧玄 一月(January) 第七感:通过脑电波控制自己接触过的物体爆炸。
招数:爆破波板糖 二月(February ) 第七感:拥有和动物交流的能力。
可以通过精神力量控制动物并与动物交流(包括笨的人),在10公里范围内任何动物都可以成为他的工具
三月(March) 第七感:驭金之术(八元素之一) 必杀绝招:玄铁JOKER、 浮生万刃、万刃归一、剑雨烟花、残月鬼镰 CP:三四 四月(April) 第七感:驭木之术(八元素之一) 防守招:藤蛇蔓舞 五月(May) 第七感:肌体石化 武器:多功能步枪,肌肉 ,无敌露脚趾头的超臭香港脚 六月(June) 第七感:拥有控制声波的能力,通过声波的反射可以在黑夜掌握敌人的动向,甚至完成声纳仪才能完成的任务。
招数:声波攻击 七月(July) 第七感:可以把空气中的电子转化为保护屏,是黑月铁骑中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人。
保护屏被称作是绝对防御,据说连激光和核武器都无法穿透 同归于尽的攻击招式:急速膨胀 八月(August) 第七感:拥有恐怖的看透人心的能力——读心术(可用来预判对手的动作) 玄月(December) 第七感:精神控制 御水之术(吸收文曲) 御雷之术(吸收武曲) 第八感:乙太之术 (八元素之一) CP:沧玄 玄莫(莫妮卡的姐姐莫兰) 玄四 玄莉 艾米博士(最后没死进入沧月体内):把黑月铁骑从冰棺中救出来,打开潘多拉盒子的人。
第七感极限治愈术,其能力可以将死去的人复活,是一种比较强大的能力,但因开发第七感,变小而消失了。
死前请贪狼去拯救黑月铁骑,并把自己的所有能力,包括记忆都赋予了沧月,沧月成了新的BOSS。
破军先生(已死亡):男,vv学院校长,第七感:驭土之术(八元素之一)前妻凯瑟琳,在马六甲海峡执行打捞权杖的任务。
她脾气火爆,和破军离婚的原因是因为破军太幼稚。
技能:(化实为虚、聚虚为实、星辰碎裂、土再生结合、土遁、潜木术、六方石盾、月飞岩、地矛刺、芝麻开门、芝麻关门、石破天惊)第七感全开(副作用昏睡一天)——龙之真身(潜龙勿用)、震天石人、土元素聚集-猿巨变。
因开发第七感而变成了一个外貌是一个穿着纸尿裤,带老鼠帽子的婴儿。
对别人有洁癖,自己则不爱干净,是个古怪的小老头。
CP:破茜 经历:曾前往马六甲执行任务。
艾米得知路西法围攻黑月岛后,破军用驭土石之术控制VV基地以超音速赶往撒哈拉沙漠黑月岛的地下,并在路西法围攻黑月岛之前救走沧月。
在贪狼先生被堕天使攻击时,用第七感全开——“潜龙勿用”攻击堕天使,救走贪狼。
在昏睡时被贪狼带到卡萨布兰卡。
VV学院穿越沙漠,破军醒来,背上出现莫名的逆十字文章,且发现第七感失灵
得到琉璃的吻后解除封印,恢复第七感。
并帮助大家逃出商店。
去了异空间。
后平安返回与葵在一起讨论八种元素的驾驭者。
堕天使突袭,掩护众人。
后与众人到波塞冬,半路遇见小姿的徒弟——波塞冬的公主茜茜。
第七感全开后化名破帅,在不知道茜茜是女生的前提下就喜欢上茜茜了。
在波塞冬被三月四月联手打败,在当地医院苏醒过来。
骗茜茜破帅已离开波塞冬,但当得知茜茜是女生后,十分后悔。
到达M-5区锁雾镇后,被琉星带往K处,K已抽取了他的第七感。
为掩护九月和琉星,用尽生命使出第七感全开(御土术残存),但被K打败,去了天堂。
贪狼先生(齐潇洒):男,vv学院得力教官,第七感是神之手,用拇指摄取他人第七感,食指释放,其余三根手指储存 ,可以同时使用三种异能(缺点:神之手只有十分钟的使用时间,使用完后冷却需要一小时)。
巨门先生(已死亡):男,vv学院教官,开发了第六感,典型的肌肉男。
平时留在基地与禄存先生保护艾米博士。
第七感:肌体伸缩。
在卡萨布兰卡遭遇300损种堕天使围攻,危急时刻,被沧月所救。
在穿越沙漠时,遇到了琉璃、应苍控制的“沙漠匪帮”
去了异空间,已返回。
现在黑月基地,因迎战K而被三月杀死。
禄存先生(已死亡):男,vv学院教官,开发了第六感,绿头发。
平时留在基地与巨门先生保护艾米博士。
第七感为:灵魂潜入(只能潜入比自己弱的东西)在卡萨布兰卡遭遇300损种堕天使围攻,危急时刻,被沧月所救。
在穿越沙漠时,遇到了琉璃、应苍控制的“沙漠匪帮”
去了异空间,已返回。
现在黑月基地,因迎战K而被三月杀死。
文曲(已死亡):女,vv学院教官,武曲的姐姐,第七感驭水之术(八元素之一),外貌是一个长头发的小女孩,手拿一把扇子,表面温柔,其实内心不可测(腹黑)。
不爱自己动手,对看不惯的事常常煽动妹妹出手。
因第七感的副作用,越长越小。
经历:曾前往马六甲执行任务。
在纽约调查时与武曲遭到堕天使攻击,第七感被琉璃封印失效,被堕天使抓去失乐园
现在在失乐园,逃跑,被抽走了第七感,但还残存了一些,所以第七感还没有消失。
并且抓住了天才少女葵。
并威胁着,拿走了黑皇星和地狱之血。
为了让武曲突围,化血为刃,用最后的异能杀死了镜中人
武曲(已死亡):女,vv学院教官,文曲的妹妹,第七感驭雷之术(八元素之一),外貌是一个短头发的小女孩,脾气不好,凡事喜欢用武力解决。
因第七感的副作用,越长越小。
招数:雷动九天、雷霆万钧(他人使用,但武曲也因办得到)雷公锤。
在纽约调查时与文曲遭到堕天使攻击,第七感被琉璃封印失效,被堕天使抓去失乐园
现在在失乐园,逃跑,被抽走了第七感,但还残存了一些,所以第七感还没有消失。
并且抓住了天才少女葵。
正威胁着葵。
拿走了黑皇星戒指和地狱之血。
知道了八种元素的秘密。
。
在“女仆小屋”遭到围击,因为第七感被抽走无法战斗,与凯瑟琳、琉星、葵一起逃走,因为琉星喝下地狱之血而停止心跳,用身上仅有的异能为他做心脏复苏。
现在黑月基地,迎战K。
爆发最后的第七感,但被三月杀死。
廉贞(已死亡):女,vv学院教官,开发了第六感,第七感开发失败,不能再开发了(沧月),身穿古典服装,绝招——断水流,疾风斩月,排山倒海。
一直保护着众人,对Q博士有好感。
曾前去马六甲执行任务。
在卡萨布兰卡遭300损种堕天使围攻,危急时刻,被沧月所救。
在穿越沙漠时,遇到了被应苍控制的商队
同九月一起干掉了他们。
现在黑月基地,因迎战K而被三月杀死。
红月(已死):男,会泰拳,已开发第六感。
在纽约执行任务时遭攻击。
纽约危机结束后,在前往卡萨布兰卡时因堕天使攻击,飞机被损种堕天使引爆而死亡。
后来在205话被墨冥四号控制,235话出现,变为没有骨肉,只有血水的亡灵。
阿佑(已死):女,会太极,已开发第六感。
在纽约执行任务时遭攻击。
纽约危机结束后,在前往卡萨布兰卡时因堕天使攻击,飞机被损种堕天使引爆而死亡。
后来在205话被墨冥四号控制,235话出现,变为没有骨肉,只有血水的亡灵。
杰克:拥有最强火力。
技能:枪皇九头蛇 露露:白发露西的妹妹
技能:光剑鬼斩 琼:身着旗袍。
技能:铁拳虎啸 (白发)露西(已死亡):损种堕天使,特种部部队队长。
本是到失乐岛执行任务,被路西法逼着刺下元素针。
恳求三月帮他们杀死路西法,失败,后为掩护战友被镜中人所杀,第七感是控制头发(白发三千丈,火中取栗)在205话被墨冥四号控制。
与最终之弈队员战斗,235话出现,变为没有骨肉,只有血水的亡灵,露露的姐姐。
墨鱼(已死亡):损种堕天使,特种部部队科学家。
本是到失乐岛执行任务,被路西法逼着刺下元素针变成了四只手的怪物。
恳求三月帮他们杀死路西法,失败,第七感是爆破。
后为掩护战友被镜中人带到镜子空间。
爆破失乐园计划失败,自己也从此牺牲。
乔(已死亡):第七感隐身,掩护小肥和三四逃走,自己想和堕天使同归于尽,却没有成功。
鬼目:男,能力类似于中国神话的千里眼 。
耳妖:男,能力类似于中国神话的顺风耳 损种堕天使。
魔方男:男,第七感:魔方结界。
用魔方将敌人封印在内。
后被贪狼摄取第七感,而被贪狼封印在魔方里。
伊峙总司: 男,第七感为洞察视线范围内的一切事物,探测对手能力及弱点(被称为“魔眼”),是堕天使中一个类似指挥的人物。
长得也挺帅,做事较为沉着,谨慎。
武器是枪(穿甲弹)。
指挥堕天使围攻黑月岛,围攻十月。
失乐园,围攻三月与四月,用穿甲弹击中掩护三四月逃走的乔后被乔的手雷炸成轻伤,用穿甲弹击中小肥,使其重伤。
在异世界与琉璃他们把黑月铁骑一网打尽,却是莉莉丝用幻术让卡门以为黑月们被镜中人捉走,但被他识破。
最后,放弃杀死莉莉丝。
当莉莉丝问他为什么不杀她时,总司说:“因为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和你一样,作一次自己心灵的选择
” 莉莉丝:夜魔女,第七感魅之幻术,利用幻术制造幻境进行精神控制,从而用短刀刺死对方,或是利用幻术给对手制造眼睛的幻觉(此幻术不必改变四周的景物)。
夜莺:男,第七感瞬间移动,被破军称为“黑眼圈禽兽”。
可以带其他人一起移动。
黑月岛之战,夜莺穿过绝对防御后杀死七月,带路西法找到位于黑月岛地下的VV学院基地,和玄月一起前往波塞冬。
被K用雷电重伤,后被治愈。
绝招:微秒极光 毫秒极光 鸠:男,非战斗型,使用病毒,第七感通过病毒使人的康复加快。
卡门:女,第七感是猫变,似乎对贪狼有好感。
黑月岛之战杀死八月。
失乐园,围攻三月与四月并重伤三月,在伊峙的穿甲弹击中乔后被乔的手雷炸中,逃脱后在第106期首次出场与沧月战斗。
琉璃:第十二堕天使,女,非战斗型,第七感封印术(封印别人的第七感),可以召唤镜中人,曾封印文曲和武曲,贪狼先生和破军先生,打算封印沧月,后被九月打败。
阿切彻:男,第七感是可以改变外形。
手臂可加长,可以增加骨骼抵挡攻击。
在马六甲海峡变成路西法打伤东特。
黑月岛之战,围攻十月与贪狼。
增加骨骼,可变成羽翼,能抵挡破军的潜龙勿用。
阿巴东(已死亡):男,第七感为梅杜莎之瞳(看到梅杜莎之瞳的人会被石化),在之前,为了干掉奎恩东特石化了他,接着石化的奎恩东特被马斯特马打碎,为了杀死十月而石化了唐龙,结果没石化十月,还逞能和十月打,最后被十月杀死。
缪(MIU)塞尔:潜伏于堕天使中Mr.K的分身 沙蚓(已死亡):男,第七感为变身成沙虫怪,杀了六月,被十月用彼岸花烧死。
唐龙(已死亡):男,使用长刀,曾使用招式龙牙斩—逆风破,第七感是使自己的气体固化,打伤四月。
被阿巴东石化之后被十月打碎致死。
马斯特马(已死亡):男,第七感密度控制,密度比石化的五月更坚硬,杀死五月,但被十月用三途河之花所杀。
葵•波波娃:女,第七感是鬼神工匠(可以做出任何想要的任何道具),非战斗型。
十二岁拿过三项诺贝尔奖,智商390的天才少女。
帮玄月造了地狱之血,逃离失乐园时,在文曲的掩护下制造机器兔子和武曲逃走。
是她解释了当年艾米博士发现的八种元素融合的含义。
后来为沧月制造了酒神之吻,使得沧月第七感大开
被困影子世界,留下了替身。
会使用太阳火焰(可以烧死亡灵)。
镜中人(已死亡):男,第七感,可以去到有镜子的地方
以“背叛神”的罪名处死露西,把墨鱼扔进镜中世界,去过异世界。
在144回中重伤文曲,文曲用身上的血,化血为刃杀死了镜中人
岩黑一号:暗月骑士队员,头上有一个十字星的伤疤。
第七感是控制炸弹。
一月的影子。
在六号留下的照片中是一个学生打扮。
技能:镭射之眼 影傀儡 黄金二号:暗月骑士队员,和队长关系很好,第七感是空间传送,二月的影子 。
六号留下的照片中以学生装出现。
技能:金色流苏 绯红三号 :暗月骑士队员,也就是海因茨。
是k先生安排在玄月身边的卧底之一,第七感万有引力,曾与十月,贪狼,琉星战斗。
被琉星重伤后,又被小黑(四号)救走,三月的影子。
(还不知道照片是谁照的,很大可能是三号的) cp:绯冥 青冥 墨冥(幽冥)四号 :暗月骑士队员,有时以黑猫形象出现,即三号怀里的小黑,在锁雾镇使没有第七感的人变异。
第七感是控制幽冥之力,如亡灵,易容与死亡有关动物(如黑猫),召唤出深渊恶魔但被六号阻止。
四月的影子。
六号留下的照片中以学生装出现。
用恶魔将琉星拖入魔界 。
技能:冥界之门 亡灵之厂 狱界之匙 cp:绯冥 橙耀五号(已死):暗月骑士队员,是k先生安排在玄月身边的卧底之一,也就是流沙计时,第七感时之流沙,会使东西加快衰老速度,也能使用逆时之沙使濒临死亡的人复活,曾用第七感使东京铁塔腐坏,被沧月的“冰凌镜反射”打败过,五月的影子。
出现在六号留下的照片中。
目前和七号八号九号一起追杀九月。
之后被黑化的琉星打败后,被扔进血池。
技能:逆流---时之砂 青灰六号 (已死):暗月骑士队员,戴着眼镜。
第七感是死亡奏鸣。
技能:第一部曲——哀伤的钢琴师; 第二部曲——疯狂的钢琴师; 第三部曲——沉默的钢琴师; 第四部曲——绝望的钢琴师; 第五部曲——沉睡的钢琴师。
六月的影子。
曾用“沉睡的钢琴师”击败黑化的琉星,用“绝望的钢琴师”震碎了沧月的“酒神之吻”,死之前给十号留下一张照片,上面是暗月战队队员们的学生打扮在坐火车之类的照片,貌似大部分暗月战队的队员不是K先生制造出来的,希望十号他们能够完成他的心愿——查清他们的来历。
苍芒七号:暗月骑士队员,黑白双子之一,是八号的弟弟,用一把电锯作为武器,第七感未知 绝招:苍芒弧光 、与黛影八号组合技能:锯裂变。
七月的影子 。
出现在六号留下的照片中 。
目前和九号八号五号一起追杀九月。
(注意:“苍茫”这是错的,七号叫苍芒) 黛影八号:暗月骑士队员,黑白双子之一,是七号的姐姐,武器是电锯,第七感:御影之术。
八月的影子技能:与苍芒七号组合技能:锯裂变;影秘术——玄门浮影。
出现在六号留下的照片中。
目前和九号七号五号一起追杀九月。
后帮助k进入三月四月所在地。
紫薰九号:暗月骑士队员,第一次出场就抓住了九月,同去K先生处。
第七感为花语迷香,可以使对方身中花香毒。
是反派中的代表。
曾想杀莉莉丝,但被K阻止。
目前和五号七号八号一起追杀九月。
技能:花妖礼葬 百刃•柳叶刀 幽蓝十号:暗月骑士队长,和十月长相相似,发型类似,发色不同。
第七感是操纵蓝色的“魔焰”,无法用水扑灭。
有女生恐惧症。
喜欢九月,是十月的影子。
出现在六号留下的照片中,出了影子世界后用火焰写下“莫言 等待时机” 。
技能:虎炎 蓝炎-彼岸花 火飞旋 cp:幽紫 幽九 十一号:在沧月的梦里曾出现,是沧月的影子(也有人说是沧月的复制或前世)。
与十二号有些渊源。
十二号: 在沧月的梦里曾出现,是玄月的影子,喜欢十一号。
莫妮卡:女,故事里极其关键人物,纽约最著名的占卜师,仅失误一次(预言琉星等人看不到黎明,这个是唯一失败的)。
预言了纽约危机和琉星、二月、三月、十月的未来。
本人、她的姐姐与玄月有特殊关系,知道玄月的过去。
领导上千异能者
凯文:第七感血灵契约兽,释放靠自己血液为生的寄生妖兽。
可以召唤三种——血灵火蛇、血妖龙、三刃血甲虫。
救了贪狼沧月。
淘淘:第七感爆破泡泡,一触即爆。
郝修:第七感拟态美食者 ,可以复制被他吃掉的生物的基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