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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金时代读后感英文

时间:2014-04-14 07:07

读马克.吐温的<<镀金时代>>和<<傻瓜威尔逊>>的读后感

马克·(1835~1910) 英文名:Mark Twain 美国作原名塞缪尔·朗赫恩莱门斯。

1835年11月30日生于密苏,1910年4月21日卒于康涅狄格州。

幼时家境贫困,12岁时因父亲去世辍学,开始到印刷所当学徒,稍大一点便外出找活干。

21岁时,对轮船上的领港员生活发生极大兴趣,决定拜师学艺。

密西西比河上 4 年领港生活使他熟悉各式各样的人。

这一段经历为他今后的创作提供了许多素材 。

他的笔名马克 · 吐温就取自船工生活:mark 是“测标”,twain为“两英寻(合12英尺)”,“测标两英寻”说明仍是安全水位。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他随哥哥去内华达;先卷入找矿热潮,后去报馆工作,从此开始创作生涯。

19世纪60~70年代,马克·吐温发表幽默短篇共70篇,其中多数为小品类。

它们的主要特色是极度夸张、幽默、滑稽。

主人公往往天真老实,思想单纯,有一套先入为主的想法,结果处处碰壁。

他的成名作《卡拉维拉斯县驰名的跳蛙》和名篇《竞选州长》、《神秘的访问》都是这样写的。

在一部分作品里,幽默含有讽刺,如《竞选州长》、《坏孩子的故事》 、《好孩子的故事》等 。

作者解释说“ 幽默只是花絮”,“为幽默而幽默是不能经久的”,他的幽默滑稽出自严肃的创作目的。

这期间他讽喻的社会现象有: 种族歧视、新闻界的乌烟瘴气、投机心理以及社会道德的错位与虚伪。

60年代末马克·吐温到了东部之后,发表了《傻子出国记》、《过苦日子》和《镀金时代》三部长篇作品。

《傻子出国记》为通讯集,是马克·吐温的旅欧报道。

写天真无知的美国人在欧洲的旅游见闻,滑稽、诙谐,表现出美国人在欧洲封建社会及其印记面前的优越感。

《过苦日子》是一部回忆录,写作者到内华达找矿经过,其中有不少虚构成分,把艰苦的淘金生活写得生气勃勃,热气腾腾,其间一些夸张 、滑稽的故事表现出马克·吐温的喜剧才能。

《镀金时代》是他同邻居、作家查尔斯·沃纳合写的长篇小说,旨在讽刺当时疯狂的社会投机心理。

小说的人物有企业家、政客、农场主和小市民。

作者通过艺术形象告诉我们:在那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获得大量财富的是投机商、企业家和政客,小人物永远是在做梦,就像那位塞勒斯上校,发财梦做了一个又一个,可餐桌上“只见冷水和生萝卜”。

70年代初,马克·吐温同一位富商的女儿奥利薇亚·兰登结婚,定居在马萨诸塞州的哈特福德。

《汤姆·索亚历险记》、《在密西西比河上》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就是这段稳定的生活期间写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少年儿童追求新奇、冒险的生活。

小汤姆厌恶呆板乏味的小镇生活,包括主日学校的虚伪刻板、守旧的小市民习气、老一套的布道演说……他同小伙伴去岛上“探险”,同大自然融为一体,表现出少年儿童的活泼的稚气。

《在密西西比河上》回忆了作者当年的水上生涯。

大河景色、航运经历、弟弟遇难等真实故事,富有诗意,抒情气氛很浓。

书中写到领港员协会的组织和斗争是19世纪美国劳工运动的宝贵史料。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的一部名著。

小说续《汤姆·索亚历险记》的内容,主人公换成汤姆的朋友哈克——一个穷苦白人的儿子 。

他害怕醉鬼父亲毒打,又受不了保护人的清规戒律,离家出走,半路上遇见黑奴吉姆,两人乘木排沿着密西西比河逃亡,去寻找自由州。

哈克虽没有受过教育,爱撒谎,但本性善良,好开玩笑,又富于同情心。

一路上吉姆照顾哈克,哈克帮助吉姆匿藏。

哈克长期生活在蓄奴州,流行的种族歧视观念常牵制着他。

他们越接近自由州,哈克的内心矛盾越尖锐。

当时蓄奴州的法律规定,帮助黑奴逃跑是有罪的,他决定写信向吉姆的主人告发。

可是一想起吉姆渴望自由,临危不惧 ,而且舍己为人等优良品质,哈克就感到为难,最后终于把信撕掉。

哈克的作为表现了作者自由、平等的民主理想。

书中还描写了南北战争前多方面的社会生活,创造了许多人物形象。

小说纯粹用美国口语写成,开创了美国文学口语文体的传统。

80年代后期开始,马克·吐温的作品有:用荒诞情节批判英国封建体制的 《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用巧妙错位的故事讽刺美国种族歧视的《傻瓜威尔逊》,歌颂法国民族女英雄的《冉·达克》,以及深刻剖析金钱腐蚀作用、暴露上等人伪善面貌的《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80年代马克·吐温筹办出版公司并投资新式排字机的试制工程。

这两项工作均告失败,致使马克·吐温破产。

1891年,他迁家欧洲,自己作环球巡回演讲以偿还债务。

1900年回国。

这个时期,他发表的长篇作品有《赤道环游记》。

20世纪初,马克·吐温发表了一系列反帝政论:《使用私刑的合众国》、《给生在黑暗中的人》、《为芬斯顿将军辩护》、《战争祈祷》等。

在这些论文中,作者控诉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同情并支持殖民地人民的斗争。

随着作者对社会现实认识的深化,他的幽默风格逐渐从滑稽趋向讽喻 ,开朗活泼的心情也逐渐变为忧郁愤慨,这在他后期反帝政论中尤为明显。

在《什么是人》 ,《第44号,神秘的陌生人》等作品中还流露出人生如梦的悲观情绪。

马克吐温 (Mark Twain l835~1910) 作者简介: 美国作家。

本名塞谬尔·朗赫恩·克莱门斯。

马克·吐温是其笔名。

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徒。

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的工作是当记者和写作幽默文学。

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

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笑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

他的早期创作,如短篇小说《竟选州长》(1870)、《哥尔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1870)等,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嘲笑美国“民主选举”的荒谬和“民主天堂”的本质。

中期作品,如长篇小说《镀金时代》(1874,与华纳合写)、代表作长篇小说《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1886)及《傻瓜威尔逊》(1893)等,则以深沉、辛辣的笔调讽刺和揭露像瘟疫般盛行于美国的投机、拜金狂热,及暗无天日的社会现实与惨无人道的种族歧视。

《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通过白人小孩哈克跟逃亡黑奴吉姆结伴在密西西比河流浪的故事,不仅批判封建家庭结仇械斗的野蛮,揭露私刑的毫无理性,而且讽刺宗教的虚伪愚昧,谴责蓄奴制的罪恶,并歌颂黑奴的优秀品质,宣传不分种族地位人人都享有自由权利的进步主张。

作品文字清新有力,审视角度自然而独特,被视为美国文学史上具划时代意义的现实主义著作。

19世纪末,随着美国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马克·吐温一些游记、杂文、政论,如《赤道环行记》(1897)、中篇小说《败坏了哈德莱堡的人》(1900)、《神秘来客》(1916)等的批判揭露意义也逐渐减弱,而绝望神秘情绪则有所伸长。

马克·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他的主要作品已大多有中文译本。

朝花夕拾读后感600字,不要网上有的,都看过,初一水平 写差一点

认为,鲁迅先生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

林语堂说:“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称为战士。

”蔡元培在先生逝世后,万分悲痛,评价他:“著作最严谨。

”许多大家都解读过先生,赞美过先生。

的确,若把历代著作比作星空,那么先生的作品就是最大、最闪亮的星。

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是透过《朝花夕拾》,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隙中窥月读鲁迅。

最令我震撼的,是先生的幽默俏皮和不动声色却又尖刻的讽刺。

《无常》一文最可以体现。

先生似是无意,极为自然地引出,在旧中国,“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

”这是对封建制度的讽刺。

但是阴间也有比阳间好的地方:“无所谓‘绅士’,也没有‘流言’。

”虽说颂扬了阴间,但“没有受过阎王或小鬼的半文津贴。

”这里笔锋犀利,“顺手”给了反动派们沉重的一击,讽刺他们污蔑革命者被苏联收买。

《藤野先生》中,对于头顶上盘着大辫子的留学生,先生这样写道:“顶得学生的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把那些寻找升官发财终南捷径而出洋镀金的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刻画得惟妙惟肖。

先生的语言令人回味,发人深思,讽刺不合时宜、退步的人和事,读来真是快哉,快哉。

最触动我的,是先生对童年时代的温情回忆和对现实社会的深刻反思。

全书有近一半的文章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与我们熟识的“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截然不同。

对保姆长妈妈的佩服,因二十四孝图的故事而对老祖母产生的心理上的对立,还有对百草园的动植物朋友们的依恋。

一个成年人能将孩子的心理如此准确地呈现出来,我认为得益于他热爱生活,体验生活。

然而鲁迅先生的立意又绝不止于此,字里行间是“救救孩子”的呼声,是对弱小者的同情,还有对封建孝道的谴责。

这或许才是最为出彩,最令人称道的地方。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先生严密的分析和严谨的态度。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文后的《后记》中。

对《二十四孝图》故事的考证,对“无常”的形象进行讨论,包括对于自己用错了几个字的纠正。

还附有插图,足可见先生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也足以体现他的严谨。

忽然想起前些日子由故宫博物院送出的一面锦旗上写道:“撼京都泰安”。

“撼”(实为“捍”)字用错。

若为先生所知,先生一定首先站出来严辞质问的。

以上只是略微表达一些自己浅薄的看法。

相信以后,我会读到更多先生的作品,会更深刻地理解先生。

也相信我们新时代的青年们会更深入地实践先生的教诲。

有哪位知道马克吐温的《镀金时代》的大致内容

《镀金时代》是马克吐温同邻居、作家查尔斯·沃纳合写的长篇小说,旨在讽刺当时疯狂的社会投机心理。

小说的人物有企业家、政客、农场主和小市民。

作者通过艺术形象告诉我们:在那个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获得大量财富的是投机商、企业家和政客,小人物永远是在做梦,就像那位塞勒斯上校,发财梦做了一个又一个,可餐桌上“只见冷水和生萝卜”。

参考: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急求欧亨利《汽车等着的时候》的读后感

没有统计字数,你看着参考一下吧。

《汽车等待的时候》描写了一个小公园里一对年轻男女的邂逅相遇的经过。

富家子弟帕肯斯塔克被在一位公园里看书的恬静美丽的姑娘深深地吸引,他借着帮姑娘捡书的机会与她攀谈起来,方知姑娘是出身于当时最显赫的家族之一的富家小姐,因厌倦了身份和财富的束缚而向往平民的生活。

看到这里,似乎有一段童话般的浪漫爱情故事要展开了,但“欧・亨利式的结尾”绝对不会如此平淡。

为了博得姑娘的好感,这位年轻人声称自己是饭店里的出纳员。

不久,这位因怕暴露身份而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姑娘称有急事,要马上坐公园外面一辆白色的汽车离开。

年轻人悄悄尾随在后。

令他失望的是,姑娘走进一家平价饭店开始了她出纳员值夜班的。

他迟疑片刻,坐上了姑娘所指的白色汽车离开。

两人在谈话中都极力地掩饰着自己的身份,却又恰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最后结局峰回路转,两人各自回归自己的社会角色。

  小说里曾两次写到书,首尾照应,开头以姑娘看书巧妙引出两人的交谈,推动情节发展,结尾年轻人在角落里捡到姑娘的书,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耐人寻味。

毫无疑问,这位姑娘是向往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的。

作为一名没有参加过上流社会的正餐、歌剧、舞会等活动的小出纳员,她对“一些不被普通公众所熟知的特殊娱乐方式”有一定的了解,知道用冰镇香槟和戴羊皮手套食用橄榄的时尚,知道上流社会女人的烦恼和命运。

虽然“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但她的话语之间无不流露出她对上流社会的关注。

她强调自己是白色汽车的主人,虽不合实际,却反映了她内心对奢侈品的渴望。

小说结尾点明年轻人才是汽车的真正主人,体现了小说的讽刺意味。

不可否认姑娘是有一定的虚荣心的。

但如果凭着这些就把她定义为一个纯粹爱慕虚荣、自欺欺人的女孩的话,对她也未免太不公平了。

鲁迅说过 ,贫穷的人最富于想象力 ,贫穷激发人类追求美好的动力 ,但贫穷本身并不值得肯定。

姑娘被视为资产阶级虚荣心的体现者 ,追究原因 ,无非是她哀叹了自己的命运 ,不切实际地幻想了上流社会的生活。

在那个金钱万能、以贫富分贵贱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在那个工人阶级备受歧视的年代,富裕的生活成了多少平民的梦想。

  欧・亨利因为他本身是一个穷苦的人,因此他的文章主人公大多是一些贫穷的劳动人民,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

他善于讽刺,却不流于讽刺,因此,他写作的初衷肯定不是要讽刺这位姑娘,他要批判的是整个社会。

对于这位姑娘,他持有的更多的是同情的态度。

她的身份实在太卑微了,或许只有她经过悉心打扮在黄昏中的公园里看书的时候,她才能够忘记现实生活的烦恼,或许只有在公园里的人对这位优美、“有文化”的姑娘景仰一番的时候,她才可以建立自己的信心。

面对一个陌生年轻小伙子轻佻的话“你知道有多少人将被你的美所击倒吗,甜心儿

”时,她冷冷地说道,“你必须知道,我是一个高贵的女人。

假如我的邀请成为你称呼我为‘甜心儿’的依据的话,我认为,我该收回这个邀请。

”她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一个没有必要再见面的倾诉对象。

恰好帕肯斯塔克成为了这个人。

从她两次把他的名字分别叫错成“斯塔克帕特”和“派肯斯塔克”并且把看了三天的《新东方夜谭》扔到了人行道的角落里,可以看出她不会再像这几天这样在公园里看书了,至少短期不会。

  与其说这位姑娘虚荣,倒不如说她渴望受到尊重和赏识,渴望以美好的姿态出现在陌生人面前而获得的一种自信,哪怕是只有片刻的。

为了不会把平时生活中受到的鄙视带到公园里来,就连她的倾诉也是借用另外一个身份的。

假如在二十一世纪,有个女孩在网络上与别人聊天,哪怕把自己吹嘘得富可敌国,也不会被冠以“爱慕虚荣”的罪名。

只能说,生活在那个拜金主义盛行的年代,作为一名贫穷女孩,是她的不幸。

在当时美国内战后的“镀金时代”,坑蒙拐骗样样齐全,贪污舞弊泛滥成灾,似乎只要能赚到钱便是成功,不会问钱的来历是否清白合法,金钱的占有程度便成了人们关注的中心,与欧・亨利同时代的马克・吐温说得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贫穷总是不方便的。

但只有在美国,贫穷是耻辱。

”比起来自各个阶层的骗子,姑娘算是最“善意”的一个。

  在那个资本主义社会里,阶级观念是根深蒂固的,富人高高在上,穷人低人一等。

《汽车等待的时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的观念。

出身低微的姑娘为了掩饰内心的自卑扮成富家小姐,年轻人在发现心仪的姑娘的真实身份后顿时对她失去了兴趣。

且看年轻人态度的转变。

当他注意到公园里的这位美丽而有“内涵”的小姐时,他“怀着一种炽热的崇敬,希望幸运能够降临”;当他热切而迅速地帮姑娘捡起了书,他“试探地说了句开场白,安静地站在那里,等等着他的命运”;姑娘一句冷冷的话,立即使他“得意而满足的表情已经变成了悔过和谦卑了”。

在发现姑娘的真实身份后,他“漫不经心地把书捡起,随手又把书扔进了草丛里,迟疑地逗留片刻”后去了俱乐部……即使同为无产阶级,人也是有高低之分的。

再看姑娘的态度。

当“穷”年轻人表现出他的荣幸时,姑娘“漠然地看着他,那种淡漠非常适合身份地位如此悬殊的人们”;当年轻人透露自己在饭店里工作时,她略带一点乞求地说道,“不是侍者吧

劳动很光荣,但是――个人服务,你知道――仆人有点儿――”可见在一个侍者面前,姑娘也会有她的优越感的。

  欧・亨利笔下的芸芸众生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等级分明、金钱主宰的阶级社会中,他们的处境动机,他们的喜怒哀乐,大都离不开金钱的占有。

一般说来,驱使人们行动的欲望和动机是相当复杂的,但是欧・亨利人物的思想相对来说却都比较简单,动机也比较单一,矛盾冲突的中心似乎都是贫与富。

他的故事写的都是世态人情,批判当时美国社会现实黑暗的一面。

  欧・亨利的成功主要在于他善于捕捉和把握生活中的典型场面,在一个个生活的片断里,处于两难中的主人公必须面对抉择,这时不仅能集中刻画人物心理,也能充分展示生活中固有的矛盾。

再加上他具有把情节剪裁得恰到好处的本领,因而能在很短的篇幅内达到一种思想与艺术相结合的完美效果,给人以强烈的印象,而这也正是短篇小说成功的关键。

读中外名著的读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这本小说是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亲身经历。

保尔•柯察金是书中的男主角。

保尔经历了工作、生活、家庭、爱情、朋友种种考验,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变成了一名优秀的红军战士,最后在残忍的战争中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却始终保持着乐观开朗、无私无畏,为革命事来奋不顾身拜态度,他的精神是可佳的,永不被后世所遗忘。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

故事发生在一个闭塞的乡村小镇:小乡绅班纳特先生有5个女儿,而班纳特太太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就是为他的5个女儿找到合适的丈夫。

为此,她整天东跑西窜,忙个不停,但是她们住的地方太偏僻,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就在这个时候,两个单生、富有而且英俊的绅士来到这里度假。

这两个人的到来,不亚于在平静的水面上投下了一块巨石。

到底班纳特太太能不能如愿以偿、顺顺利利地把自己的5个女儿嫁出去呢

作者用幽默讽刺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桩曲折的姻缘。

结局大大出乎班纳特太太、邻居和亲戚们的意料,带有一股轻喜剧的味道。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傅雷家书》读后感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

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

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

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

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

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

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

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

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

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

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

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

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

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

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威尼斯商人》读后感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子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而《威尼斯商人》却是莎氏喜剧的巅峰,但也它是喜剧中的悲剧,它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

  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帮助朋友巴萨尼奥向贝尔蒙特名媛鲍西娅求婚,借犹太高利贷者夏洛克三千元,因妒恨而与安东尼奥存有宿愿的夏洛克便趁机报复,假意不收利息,戏约到期不还,债主有权剜割一磅债务人胸口之肉。

此时,夏洛克发现女儿杰西卡因不堪家教管束幽禁,携财宝与情人私奔。

老头正气急败坏,适借债人的商船未归,误了还款日期,他即诉诸法律,索要其肉,巴萨尼奥等人前往法庭援救不下,安东尼奥危在旦夕。

此时,已与巴萨尼奥成婚的鲍西娅乔装法官,出现在威尼斯法庭,巧运律文而妙判,挫败原告,救出被告。

  安东尼奥是一个高尚、正直、慷慨的人,一出场他就是一个闷闷不乐的形象,或者说有一些杞人忧天“我把这个世界不过看作一个世界,每一个人必须在这舞台上扮演一个角色,我扮演的是一个悲哀的角色”。

他是一个憎恶贪诈,尤其是心地善良,更是一个重情谊的人,如他对巴萨尼奥所说“只要您的计划跟您向来的立身行事一样光明正大,那么我的钱囊可以让您任意取用,我自己也可以供您驱使;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力量,帮助您达到目的。

”他同样是一个放高利贷者,但他从不收取穷人的利息,即使在法庭上面对着夏洛克的豺狼面孔和毒辣的手段后仍为之求情,也说明他是一个心胸宽广不记仇的人,但他也是一个歧视他人的一个人,在自己得意之处也会用有色眼光去看待别人。

  可是像他这样一个“好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真的能够安全地生活下去吗

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没有几个朋友能够如此对待自己的,如果我们真的有事又有谁会不惜一切来帮助自己的呢

而钱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正如电视剧《李卫当官》中李卫所说的“钱就好比是盐,要吃,可盐吃多了也不行”,这个道理谁知道,可又谁能够逃脱钱这一关呢

有多少的人是栽在了钱上呢

钱、利是万物至上,没有人会看着钱不拿不要的,能够做到对钱适可而止就已经不错了,又谈何放钱重情呢

  可是我们不能因为金钱而把一切忘却脑后,更不能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如文中的金匣、银匣、铅匣的表面一样:  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

”里面的纸卷是:“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古人的说话没有骗人;多少世人出卖了一生,不过看到了我的外形,蛆虫占据着镀金的坟。

你要是又大胆又聪明,手脚壮健,见识却老成,就不会得到这样回音:再见,劝你冷却这片心。

”  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

”,里面的纸卷是:这银子在火里烧过七遍;那永远不会错误的判断,也必须经过七次的试炼。

有的人终身向幻影追逐,只好在幻影里寻求满足。

我知道世上尽有些呆鸟,空有着一个镀银的外表;随你娶一个怎样的妻房,摆脱不了这傻瓜的皮囊;去吧,先生,莫再耽搁时光

”  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

”,里面的纸卷是:“你选择不凭着外表,果然给你直中鹄心

胜利既已入你怀抱,你莫再往别处追寻。

这结果倘使你满意,就请接受你的幸运,赶快回转你的身体,给你的爱深深一吻。

”  鲍西亚是一个新时代女性形象,是活泼、开朗、大方、幽默的人,她在选偶的时候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不惜作手脚,而当他面对咄咄逼人的夏洛克的时候,是从容不迫,一步步让对手落入自己的圈套中。

在许多人看来是一件奇案一筹莫展时,却让这位妙龄少女快刀斩乱麻地解决了,在她的身上闪耀着女性觉醒时代的曙光。

  在很多人的眼里夏洛克是一个贪得无厌、一毛不拔、吸血鬼的形象,又是一个守财奴“让一个*不住的奴才看守着门户,有点放心不下”,夏洛克不能说是这部喜剧中的悲剧人物,仆人饿跑了投奔了自己嫉恨的人,而女儿更是抱着自己的财产和情人私奔了,最后甚至是输掉了自己的剩余的一部分财产,他可真是“陪了夫人又折兵”。

更是一个记恶如仇的人,为了报复安东尼奥的辱骂之仇可以不收利息让他一步一步地钻入圈套里,为了就是要得到他的一块肉,可是他得到肉又能怎样

他却说“拿来钓鱼也好”。

其实安东尼奥也是挡住他财路的一个拦路虎,为了自己的财路必须要把这个除掉。

  可是他并不是生来就是如此的,他是一个遭人欺凌的犹太人,“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性

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能受同样的武器伤害,同样需要医药治疗,冬天会觉得冷,夏天会觉得热,跟基督徒一样吗

”而平时安东尼奥由于看不惯他那种收利息的手段、做法,他经常会遇到包括安东尼奥在内的基督徒的对他侮辱,这大大刺伤了他的自尊心和民族感情,有了这一层,他自然会机会报复不失此机了,而正因为有了这一层,他的报复行为也就成了合理的复仇了。

  金钱固然重要,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远远比金钱重要的东西,不要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当中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优越而歧视任何人,更要学会不用有色眼光去看待别人;同时也要像鲍西亚一样聪慧,不被突如其来的困难所吓倒。

一篇读后感,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它就是《汤姆。

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那生动精彩的内容深深地把我给吸引住了,只要一有空,我就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觉得这本书百看不厌。

可以说《汤姆。

索亚历险记》它就是一本让孩子们震撼,让孩子们欣赏,伴我们一生的一本传世名著。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渴望自由的汤姆怎样冲破家庭、宗教和陈腐刻板的教育制度的束缚。

主人公汤姆是伸张正义,善良勇敢,调皮捣蛋,爱玩耍,甚至还羡慕那些流浪儿的自由生活的孩子,汤姆对一切与教育有关的清规戒律都感到无法忍受,反对读死书、死读书,反对刻板的戒律和规矩。

他们追求自由自在,刺激的冒险生活,通过扮演一些坏蛋,强盗等来进行一些惊险的冒险来实现自己天真烂漫、自由轻松的生活理想。

仿海盗的冒险;由于贪玩和贝琪在山洞迷了路,又用巧妙的方法将自己和贝琪从死亡的生命线中逃脱了出来,之后他又因祸得福,找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宝藏。

在这些刺激的冒险的同时,他们也体会到了在生活所不能拥有的自由和惊险好玩的事。

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汤姆的勇敢机智,热心善良和聪明机灵。

即使有再大的困难他也会努力的去克服;他利用老师所教过的知识举一反三帮自己逃脱危险;为了帮助无辜的受害者,他不惜代价地冒着生命危险为他们在法庭上说出不可告人的秘密……那种乐观向上,正义,的精神是我们的好榜样。

我想我们不能做一只缩头乌龟,整天呆在龟壳里,我们也应该像汤姆一样尝试着去感受世界的美好,学会脱离对父母的依赖,养成独立的习惯,要会在危险的情况下灵活的运用所学过的知识,不怕恐惧,不怕付出代价。

就让我们创造出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吧

此文很浅显,符合初一的水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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