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千字的郁达夫事迹
病酒情怀 仲则风骨的郁 ——如果单单着眼于他谓哀艳情事,计较他的文人无行,津津乐道而不及其余,那么我们真可以说,“你们这些人,真是浅薄无聊而不自觉,” 在名家林立、众若繁星的中国现代文坛上,郁达夫总是一个异数。
超乎一流的文学禀赋与创造力,颠沛流离的不幸人生,妻离子丧的悲酸家事,生前闻名、身后却异样的落寞寂寥,通通会聚于他的一身,令人慨叹不置。
翻开他的书册,不甚高大的颀长而瘦削的身材,嘴角唇边微微漾起的浅笑,齐整中略带蓬乱的短发,已然将他的形象分明地勾勒出来,可是他的思想、他为家国忧为民族存亡而矢志奋争的不屈气节,以及脍炙人口的诸多名篇佳作,却值得今人反复咀嚼回味,兼以作为对他的缅怀和纪念。
“达夫是模拟的颓唐派,本质的清教徒。
”郭沫若引李初梨的话来评价郁达夫,实在恰切不过。
他曾对徐志摩说过:“我不是战士,只是一个作家”。
实则,貌似颓唐派的郁达夫,时常引文天祥、陆秀夫为心仪的前贤,他非但是一个作家,更是一名战场上勇于驱遣自己的不折不扣的战士。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战胜利暨郁达夫殉国六十周年,明年又是他诞辰一百一十周年。
时光流转已一甲子,谈一谈曾经的郁达夫,他的人和事,总是有一定必要的罢。
诗文小说且排座 与郁达夫同龄的刘海粟在《漫论郁达夫》中说,“达夫无意作诗人,讲到他的文学成就,我认为诗词第一,散文第二,小说第三,评论文章第四。
”予郁达夫的旧体诗词揄扬备至,以为在新文艺作家的队伍中,足与鲁迅、田汉鼎足而三立。
洵为的论。
郁达夫的旧体诗词植根于黄仲则、龚定庵,更远接宋人,七言无论律诗绝句,凡有作皆风味醇厚,遒劲中饶具妩媚之气韵,意境宽厚博大、雄浑瑰丽,虽时时处处有愁怨二字在,譬如“薄寒天气秋刚半,病酒情怀月正中”、“相逢仍在水边楼,不诉欢娱欲诉愁”一类,袒露的虽是自家心境,推广放射开去,更可见对家国社稷的一片忠心寄托。
郁达夫的诗,既具中国古典诗歌之神韵,也不乏感时忧怀的具备浓郁生活气息的佳作。
即以《毁家诗纪》诗十九首词一阕来说,虽满溢着怨尤激愤的情绪,不过静心读来,分明可见宋人的心迹。
饶是如此,我以为坐得上他文章著述中头把交椅的,却还是他的散文与游记一类的闲笔文章。
他的散文,显示了独特的艺术风格和个性,率真坦荡的剖白、自然流露的抒情,入微的心理描写,精彩的艺文短章,写景记人、讲述一己苦闷愁虑的心事,宛如行云流水,笔致中毫无阻滞停留,汩汩泻出,《回忆鲁迅》、《悼胞兄曼陀》、《还乡记》、《记风雨茅庐》,无不描摹生动,譬如,“雁荡山中的秋月,天柱峰头的月亮,我想就是今天明天,一处也不游,便尔回去,也尽可以交代得过去,说一声’不虚此行了,另外还更希望什么呢
”(《雁荡山的秋月》)“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生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故都的秋》)那明亮清澈的山中秋月,那肃穆萧飒的晚秋意境,令人印象深邃,挥之不去,读后全身都有舒爽淋漓之感,真不得不佩服他笔致的高妙轻灵。
与散文游记并为郁达夫文学创作双峰的,无疑是小说了。
开山力作《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自可不必去说,单就篇幅极简、以黄仲则为题材的《采石矶》为例,在这部小说中,郁达夫将黄仲则与洪稚存分别比附为自己和郭沫若,将为提督学政朱笥河奉作上宾的大考据家戴东原,影射当时红极一时的胡适博士,春秋笔法一望可知,昭示出他超绝的创造力。
一九三八年末,为避战乱,郁达夫携眷到新加坡,主持《星洲日报》副刊的编务,在远离祖国“万里投荒”的海外战场上,“站在摇晃的擂台上和一群打手去拼搏”,他写了大量的政论、杂文与文艺杂论,孤军奋战、以笔为刀,激发华侨爱国抗日的情绪与行动,于抗战文艺的推进有着莫大的助益。
总而论之,郁达夫的诗文著述不独高产丰厚,更具浓郁的文士情致,兼带深刻的感悟与思想,诚为现代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员猛将,庶几可方之为帅才也。
梦中情事太荒唐 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的午后,晴暖如小阳春的时节,在上海尚贤里好友孙百刚的寓所中,郁达夫邂逅了他五百年前的风流债主——寄寓在孙家的杭州小姐王映霞。
一见倾心,畅谈之后意犹未尽,还邀约了孙百刚夫妇与王映霞一同出去午饭,前前后后显得异常的兴奋豪爽、周到细致,可谓备极殷勤。
要知道,此时的达夫已然魂魄不在,早为伊人痴狂了。
在当晚的日记中他作了如实“招供”,“中午我请客,请她们痛饮了一场,我也醉了,醉了,啊啊,可爱的映霞,我在这里想她,不知她可能也在那里忆我
”痴迷狂乱,一表无遗。
此后,频频地往还孙寓邀约与王见面,更似中了魔魇一般,屡屡发信吐诉爱慕,经历了一番战战兢兢、近乎绝望的守候之后,他的心愿终得顺遂,才子抱得美人归,造就了文坛上一段难得的佳话。
之后的数年间,这对富春江上神仙侣,承袭着钱牧斋柳如是的风流余韵,在极一时山水名胜的杭州及浙东一带,着实过了一阵逍遥适意,堪比天仙的好日子。
惜乎胜地不常,盛筵难再。
一九三六年初,伴随着战乱的炮火和日寇的铁蹄来袭,郁达夫应福建省主席陈仪之邀,南下赴闽一游,并为任命为省政府参议。
当年春天移居杭州后,王映霞与浙江省教育厅厅长许绍棣的暧昧情事,也渐次浮上了水面,郁王之间生出了口角龌龊,后经杭州市市长周企虞等居间调停,夫妇双方达成《协议书》和解,暂时性地规避了家难。
身为受辱的一方,郁达夫自然不能甘心情愿,开始酝酿组诗《毁家诗纪》的写作,一抒胸中的愤懑与愁怨。
三年之后,全诗成,并发布于香港《大风》创刊一周年特大号上,大有使天下人共知之、同讨之的大气概。
《毁家诗纪》的发布,拉启了郁王婚姻分崩离析的序幕,敲响了这对旷世怨侣分道扬镳的钟声,也为郁达夫最终的去国远游、命丧异邦埋下了伏笔。
《毁家诗纪》一出,四方哗然。
“寒风阵阵雨潇潇,千里行人去路遥。
不是有家归未得,鸣鸠已占凤凰巢。
”鸠占凤巢,心情之痛恨剀切不难窥见。
在《金丝雀》诗五首中的一首里,他另写道,“白日相思觉梦长,梦中情事太荒唐。
早知骨里藏红豆,悔驾天风出帝乡”,大有悔不当初的自责情绪在。
只是,回首当时已枉然。
对于郁王的婚变,世人各有说法。
郭沫若与曹聚仁的看法似趋一致,是为王映霞打抱不平的。
“但我们设身处地替王映霞作想,那实在是令人难堪的事。
自我暴露,在达夫仿佛是成为一种病态了。
别人是’家丑不可外扬而他偏偏要外扬,说不定还要发挥他的文学的想象力,构造出一些莫须有的’家丑。
公平地说,他实在是超越了限度。
”郭沫若的看法还算客观实在。
曹聚仁的观点甚或就带有些许的幸灾乐祸了,他转引易君左的话说,“但达夫的举动粗糙恶劣,确有令映霞难堪之处。
假如几百年前,唐伯虎这样揭穿了秋香的秘密,秋香还会相安于室吗
”“仿佛达夫之做’乌龟,乃是命定了的呢,” 曹聚仁的这一观点颇有些令人费解,且不说郁达夫将《毁家诗纪》刊发于《大风》是否属“粗糙恶劣”的举动(况且这也正是他本真率性的一面,勇于剖白自己给世人,是否“家丑”,在他是不计的),单单说郁王之间,究竟是谁令谁难堪
王映霞果真冰清玉洁、一尘不少染的话,空穴又从何处来风
郁达夫又从何捕风捉影,闹得子散妻离
她和许绍棣之间果真就是分分明明、毫无瓜葛,真是外界中伤了她
内中因由不须多论,恐怕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罢。
戚君宜在《大师与校花》一文中,认为“毁家” 完全是由于王映霞的“红杏出墙”,愚见以为其分析公允恰当。
世人总以为郁达夫是颓废派的典型代表,如同他小说中的诸多主人公一般,是自虐倾向明显的人,是神经质的疯子,行为乖张怪僻,说得更坏一些,近乎狭邪阴鸷,而寄予王映霞这一表面上的弱女子以相当的同情和体恤,不能不说是一大曲解。
郁王婚姻的悲剧并最终导致双方感情的决裂,郁达夫《毁家诗纪》的公开发布,诚然起了近乎核裂变的至大作用,且直接致使双方撕破面皮,由曩昔热恋的情侣转为陌路的仇人,但我们不可忘记,是王映霞“举动粗糙恶劣”“红杏出墙”在前,才有郁达夫“暴露成性”“屡屡不休的’宣扬家丑”在后,因果先后的次序不可颠倒错乱,否则,便是图了一时的口舌之快,厚诬了前人先辈。
王映霞的不幸之处,不在于《毁家诗纪》的令她难堪,在于她遇着了郁达夫。
她若遇见了旁人,那人遇见了这一类令他蒙羞之事,碍于夫妻名分,或许就甘愿做了“乌龟”,缄口默不作声了,可是她却遇见了郁达夫,一个所谓的带有些神经质的“疯子”诗人。
于是,一场开局在意料之中而结尾却逸出想像之外的好戏登台了。
这,或许倒是曹聚仁们所乐见并很高兴引为谈助的。
闲话到了这里,真不免要为达夫一叹。
徐志摩《两个月亮》中的两个月亮分别指什么
谢谢
徐志摩的《两个月亮》 我望见两个月亮: 一般的样,不同的相。
一个这时正在天上, 披敞着雀毛的衣裳; 她不吝惜她的恩情, 她不忘故宫的琉璃, 三海间有她的清丽。
她跳出云头,跳上树, 又躲进新绿的藤萝。
她那样玲珑,那样美, 水底的鱼儿也得醉! 徐志摩(1896-1931): 浙江海宁人,富商家庭。
笔名云中鹤、南湖、诗哲。
中学与郁达夫同班。
1916年考入北京大学,并于同年应父命与年仅16岁的张幼仪成婚,1918年赴美留学, 1920年赴英国,就读于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间徐志摩于婚外爱恋林徽音,并于1922年3月与元配夫人张幼仪离异。
同年8月辞别剑桥启程回国。
历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经常发表诗作,1923年与胡适等成立新月社,为主要成员,1924年,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任翻译,后随泰漫游欧洲。
同年认识有夫之妇陆小曼并相恋,1926年10月,与陆小曼结婚, 1927年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授,1929年兼任中华书局编辑。
1930年秋,应胡适之邀,到北京大学任教授。
在此期间,徐志摩为了生计,往返于北平与上海之间疲于奔命,然而仍旧难以满足早已移情别恋的陆小曼,只是碍于旧情与面子,不好再次离异。
他已陷于深深的痛苦中。
1931年11月19日,从南京乘飞机去北平,途中飞机失事,不幸遇难,死于泰山脚下,时年35岁。
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资产阶级绅士诗人,徐志摩可以说是新诗的诗魂,人称“诗 哲”、“诗圣”并不过分,茅盾说他既是中国的布尔乔亚的“开山诗人”又是“末代诗人”, 他以后的继起者未见有能与之并驾齐驱的。
他的新诗可堪千古绝唱,他的行为与品格也同样受到同人、朋友、学生的赞赏与爱戴,他对爱情的执著追求虽为文坛风流佳话,亦留有诸多遗憾,但他那天真无邪,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人道主义情怀,追求人生真谛的精神是惊天地、泣鬼神的。
(《人间四月天》)难怪这位英年早逝的诗坛巨星的噩耗传来,震惊了海内外,胡适连呼:“天才横死,损失的是中国文学
”在他的许多朋友中,包括师辈的梁启超、同辈的郁达夫、陈西滢、刘海粟等,亦包括晚辈的陈梦家、沈从文等,没有一个不赞赏佩服他的才华和品行的,正如沈从文所言:“他那种潇洒与宽容,不拘迂,不俗气,不小气,不势利,以及 对于普遍人生方汇百物的热情,人格方面美丽放光处,他既然有许多朋友爱他崇敬他,这些人一定会把那种美丽人格移植到本人行为上来。
”足见他的人格魅力所在。
作为新月社的灵魂人物,他的诗歌创作的成就当奉为本世纪文学之圭臬(guī niè),但他的散文风格也是独有的。
陈西滢、沈从文、梁实秋、周作人都曾一致称赞他的文章华采之美,他的学生们更是推崇备至,赵景深认为像徐志摩那样“文彩华丽,连吐一长串珠玑的散文作者,在现代还找不到第二个。
”甚至有人认为他的散文的独特风格则“是诗的一种形式。
”无论如何,徐志摩的散文是有其独特之韵味的。
胡适说徐志摩的人生观里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的确是一语中的。
作为一个资产阶级的充满着诗人气质的作家,徐志摩短暂的人生的旅途中既表现出这位旷世奇才的天真和浪漫,同时亦流露出这位生活在乌托邦之国中的理想主义者的幼稚和可笑。
在他的散文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在以英美的民主度量中国国情时的尴尬与滑稽,而在这之下,同时亦藏着一个知识分子的拳拳爱国之心。
徐志摩不但爱情上是一个“情种”,在政治上亦是个赤子。
他的许多散文揭露社会黑暗,抨击时弊,表现了资产阶级文人慷慨激昂的人道主义情感。
当然若是论徐志摩的散文深义,它恐怕既无鲁迅之深刻尖锐及宏阔感,郁达夫之练达及沧桑感,但就其抒情性特征则是任何一位现代散文家不可比拟的,它的散文始终充溢着饱满的激情,哪怕是颓废,读来亦痛快淋漓,决无缠绵有泥淖之感。
徐志摩心中有一种“恋月”情绪。
月亮作为一种爱情的象征物,在他的心目中永远是一种美好的凝结。
这在他的散文《鬼话》中有所阐释。
颂月、恋月、赏月在徐志摩的散文中也屡见不鲜,正好与其爱情的赞美诗句形成珠联壁合的内在勾连,构成了徐志摩诗的灵魂。
在徐志摩的爱情书简中,那一时被人传扬的《爱眉小札》里炽热的爱情火焰曾燃烧了无数青年的热血。
在这些篇什中,真正体现了这位爱情大师对爱情执著追求时的那种天真与浪漫。
徐志摩的诗文都是风格迥异于他人的,他就像追求美丽的女子那样,首先看中的是华美的外表,储安平曾在《悼志摩先生》一文中说:“内涵是它的骨骼,辞藻是他的外表;一座最牢的房子外面没来一些现代美的彩色和轮廓,仍不能算定成它建筑上的艺术。
”这正道出了徐志摩为人为文的风格,语言的华彩,夸饰的造句直接构成了他散文的外在美,再与之澎湃的内在激情相匹配,俨然是一个洒脱不羁,放浪形骸的浪漫才子的“亮相”。
或许正是因为他太注重外表之美,形式之美,而忽视了人生内涵的锻造,使他的诗文有时进入虚幻与颓废境界。
当然,即便是表现这样的内涵,同样也横溢着他那华丽外表之美。
这印证在他的爱情生活中亦是如此,他与陆小曼的后期爱情出现的危机,同样也是他一开始只注重外在美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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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主要内容
你可以看看一本书名叫做《沈从文的后半生》.我觉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不错.重点且详细的讲解了沈从文后半生的状况.里面也有具体的一段是描述他在西南联大的时候的情况 .
徐志摩是怎样的一位诗人,他的“单纯信仰”和人生理想是什么?
民国年间的诗人徐志摩(1896-1931),他的恋爱史和婚变比他的文学作品更轰动于世。
徐志摩出身于浙江一家大富人家,留学英国,他的原配夫人叫张幼仪。
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
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能相夫教子。
徐志摩的父母疼爱自己的儿子和媳妇,又非常高兴有了孙子。
所以父母在经济上是不遗余力地支持他们的。
婚后,徐志摩出国留学。
1921年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期间,遇到了一位才貌出色的女留学生叫林徽音,他一见钟情,忘记了自己是已经为人之夫和为人之父了。
徐志摩虽然很有才华,也很有钱,但是林徽音鉴于他已有家室,虽然和他交往频繁,并没有答应他的追求。
徐志摩回到家里,开始对自己的妻子表示了公开的嫌弃,说张幼仪是‘乡下土包子’,‘我要离婚
’。
张幼仪还是默默地为丈夫洗衣服、做饭伺候丈夫。
当时张幼仪是公公婆婆送她去英国陪读的。
两岁的儿子留在家乡由爷爷奶奶照看。
21岁的张幼仪已经又怀有身孕了,可是徐志摩狠心地说:‘你去打胎。
’张说:‘打胎很危险啊,有人会因打胎而死掉的。
’徐志摩却冷漠地说:‘做火车肇事还会死人的,难道你就不坐火车了吗
’更有甚者,几天之后,徐志摩不声不响地离家出走了,可怜的年轻孕妇,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语言又不通,她痛苦地想自杀,但是后来想起了《孝经》上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于是打断了自杀的念头,是孔老夫子的话救了她的命。
她重新思考人生。
她煎熬痛苦若干天以后,开始求救于在法国留学的二哥和在德国留学的七弟。
兄弟们都向张幼仪伸出了援助的手,劝她千万不要打胎,生出了孩子,兄弟愿收养。
得到手足的帮助鼓励,张幼仪在德国生了第二个儿子。
后来徐志摩又来逼她离婚。
他们在一个朋友家里见面,张幼仪说:‘你要离婚,等禀告父母批准才办。
’徐志摩用狠硬的态度说‘不行
我没时间等
你一定要现在签字
’张幼仪见他如此无情,对第二个儿子的出生也毫不理会,知道无法挽回,被迫签字离婚。
因为徐志摩的喜新厌旧和见异思迁,1922年,一个美好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
徐志摩离婚后,心花怒放,马上去找林徽音。
可是林徽音却悄然回国了,不久与他人正式结婚了。
徐志摩的追求变成了泡沫。
有人评述,时值芳年的林徽音为什么没有嫁给才华横溢的徐志摩呢
因为林徽音凭直观的感觉,觉得这个诗人的热情不足以信赖。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相聚。
王赓的妻子陆小曼,是一个漂亮的才女,爱好艺术,擅长诗、书、琴、画。
不久王赓调往哈尔滨工作,陆小曼留恋北京,没有与丈夫同去。
在这段时间里,徐志摩与陆小曼接触的机会更多了。
徐志摩开始追求陆小曼了。
当时北京的知识界,对这两位才子才女原本是有很多赞誉的,但因为他们两个人的交往已超越了礼度的范围,徐志摩是在迷恋一个有丈夫的女子,所以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就多起来了。
本来这时悬崖勒马还来得及,但是色迷心窍,徐志摩没有回头,最后的结局就是陆小曼离婚了,另一个家庭破裂了。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了。
这件事成为当时轰动京城的新闻。
陆小曼的父母不高兴,徐志摩的父母更生气,他们中止了对徐志摩的经济供给,并且根本不见这个新媳妇。
正如《弟子规》所说的:‘德有伤,贻亲羞’。
徐志摩的老师梁启超在他与陆小曼结婚时,训斥他说:‘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住在上海,慢慢地感到了生活的压力,经济拮据。
陆小曼生活散漫奢侈,不做事情,家中顾佣人。
公公婆婆坚持不见她,她的自尊心受压抑,生了病,而徐志摩呢,要东奔西跑去兼课赚钱,来往于上海北京之间。
徐志摩在北京大学上课,希望陆小曼从上海搬到北京来。
可是陆小曼迷恋上海的生活,不肯去,喜欢打牌、跳舞、看戏特别是吃上鸦片膏和戏子们打的火热。
徐志摩对此非常不满,夫妻经常吵架。
1931年11月,徐志摩听说他过去追求过的林徽音将于19日在北京举行演讲会。
他兴奋地搭机赶往北京去捧场,结果这次飞机失事,这位才子结束了五年的新婚生活,死时才35岁。
徐志摩接受了西方的教育糟粕部分,随著自己的感觉走,不顾道德。
虽然他做到了‘我要成为中国第一个离婚的男子’,但是他并没有幸福。
后人著述《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作者张邦梅)曾评论:‘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抛诸脑后,对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结发妻子,一点恩情也没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训,竟然与友人之妻陆小曼谈恋爱,一手摧毁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个家庭破碎,更伤透了父母的心。
’《弟子规》中说:‘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
’徐志摩不正是这种人吗
徐志摩虽然会写诗作文,但对爱情婚姻轻率的行为,违背了人伦道德,可以说对父母不孝,对子女不慈,对妻子不忠贞,对朋友无信义,并且他身为人师带坏风气,所以他的结局是不幸的。
作者笔名大全
徽因还写过《秋天,这秋天》,二诗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不妨赏析徽因《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二诗首先要了解当时徽因所处的生活背景——诗人徐志摩飞机意外逝世于1931年11月19日深秋,那一天,诗人林徽因正好有一个公开的英文演讲,题目是关于中国古建筑物的,地点在北平的协和小礼堂,而对象是当时在北平的外交使节团。
这个演讲,林徽因已经准备好用徐志摩的一首诗来开场,这首诗便是《常州天宁寺闻礼忏声》。
正因为这样,所以林徽因也特别邀请了徐志摩参加这场演讲会,而徐志摩也答应了。
当时的徐志摩为了应付陆小曼的过度挥霍,正在三所大学任教,南南北北地奔跑于上海、南京与北平三地。
不幸地,他在那一天清晨搭乘自南京起飞的免费邮政飞机赶赴北平,因为经过山东济南遇大雨浓雾撞山失事,机毁人亡。
同年的12月7日,林徽因发表了《悼志摩》一文,哀悼这位早逝的诗人。
第二年,也就是1932年的11月19日,林徽因以及徐志摩的挚友、学生等聚会纪念徐志摩。
到了1933年11月18日,林徽因发表了《秋天,这秋天》(11月中旬写),这首诗,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得知,它是用来悼念徐志摩逝世两周年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明其所以然。
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
十一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又凋零不堪只想哭。
昨天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
”1935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一文除了特别提到她在1933年11月中旬写的这首《秋天,这秋天》其中最让人神伤的“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
”诗句外,还特别提到连续这四年来的十一月是怎样度过这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悲伤日子,其中最让人读来深深神伤的恐怕是1934年11月19日那个秋天晚上,她坐火车从浙南返沪,途经徐志摩的家乡硖石火车站,火车停在站台的那一段文字。
秋天竟一直缠绕着她
事实上,徐志摩逝世对她造成的悲痛,在她后期的诗作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情怀可说更甚于中期的诗作。
渐渐地,在诗人林徽因的心中,徐志摩竟完全等同于“秋天”
1947年林徽因所写的《给秋天》一诗可说把她内心的绝望、悲伤、内疚、自责与后悔更充分地表露而无所遗。
《秋天,这秋天》一诗写于1933年,是诗人林徽因的诗歌由前期转向中期的一个分界线。
1937年7月倭寇入侵中国,诗人林徽因被迫离开当时的北平,因为播迁西南快十年,她的诗歌风格又开始转变,1947年的《给秋天》便是她后期诗作中的代表作之一。
同是咏叹“秋天”,同是深深地思念着徐志摩,但风格回异,所呈现的内心世界也截然不同。
以上属个人观点,供参考,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