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建包括工作哪些内容
一般的按照六大类归类:党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换届、审批成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设置调整等)、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关怀激励帮扶党员工作、党内表彰工作、处分党员等)、党代表工作(包括任期制、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办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内统计和重大党建工作专项档案(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
党建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最新中公文共有15种。
根据2012年版(目前最新版本),我国党政机关公文共有15种,分别为:(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七)意见;(八)通知;(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
具体规定是:(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
适用于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支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刻制印章使用?印章使用有哪些具体规定?
1.什么是党务工作。
根据红旗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党务工作手册》,党务工作的概念和内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党务工作是指党内一些事务性活动,仅限于党的文秘工作的范围。
主要包括新党员入党材料、党籍证件、党员登记和调动表格、党费交收单据、党员人事案卷的管理工作,以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党委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及各级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上级党的机关下达的文件,人民群众来信、申诉及其材料的管理工作等;广义的党务工作是指党内各项业务活动和事务活动的总和。
包括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研究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公厅(室)工作等各项业务性工作。
平时我们所讲的党务工作主要是指广义的党务工作。
2.党务工作者的范围和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第十二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界定了党务工作人员的范畴,即党务工作人员必须是本支部的党员。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预备党员到底能不能从事党务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除党内领导干部需要通过选举程序之外,党内事务、事项由支部或党委通过“决议”形式确定,而预备党员处于考察期内,且没有决议的表决权,不符合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虽然无明确条文说明不能担任党务工作者,但上述党务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让预备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是不妥当的。
综上所述,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上级党组织党务工作培训过的本支部的正式党员。
备注:关于支部建设可参阅的资料和网站:中组部机关党委编制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写的《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人民出版社编写的《新编党支部工作手册》。
中直机关党建网\\\/资料库和党内规章选编。
党l建工作包括哪些部分,在当前形势下,党建主要应做哪些工作
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
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
党的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研究党的建设的理论科学;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所进行的党的建设的实践活动;三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约法规章。
定义 党建是指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
到十七大,又鲜明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范畴,十八大时增写了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从而将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完善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的“六位一体”,使党的建设的内容和范畴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特点。
工作站制度: 1、支部(总支、党委)机构设置、职责及议事规则 2、党的联系制度 3、服务制度 4、群众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工青妇组织建设; 5、指导员、联络人管理规定 党组织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送温暖制度,爱心扶贫助困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组织活动情况报告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为民服务日制度,“五好五带头”等; 党员基本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党员行为规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教育规范,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员服务日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监督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企业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制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标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职责,非公企业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职责。
重要性 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我们党对这个重大现实问题的明确回答。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环境,党中央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紧密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党建工作 主要抓好三方面:1、执政能力建设。
2、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建设学习型政党,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至今已学习43次。
建设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各级党员干部得到大规模培训,从2003年到2006年,全国参加各类脱产培训的党政干部约1900万人次,全国80%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达到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脱产培训的要求。
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
党中央提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这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历时一年半,涵盖了3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7000多万名党员,新建基层党组织13万个,整顿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15.6万个,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制定了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颁布。
实行了巡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基层部队如何开展党建工作
面对当前基层党作中出现的这些问笔者针对各基层党的基本特性,就如何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理清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增强按照党的建设新特点、新格局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自觉性 基层党的建设到底怎样抓?要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思路。
首先,要围绕讲学习、讲正气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讲学习是基础,讲政治是核心,讲正气是保证。
各基层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三不讲”的问题,努力改进工作,真正这样做了,基层党的建设就能出现新气象,达到一个新水平。
其次,基层党的工作是教育人、引导人、凝聚人、塑造人的工作,不能停留在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层面上,必须着眼于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眼于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眼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行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的创新。
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提高基层党建水平 基层党建工作千头万绪,事务性工作很多,政治性任务也不少,眉毛胡子一把抓,平均用力,必然顾此失彼,忙于应付。
要想“打好主动仗”,必须“唱响主旋律”,也就是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实行重点突破。
一是抓基础,把党员管理经常化、科学化。
首先要严把入口,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坚持实行“四化”管理:即申请公开化、确定民主化、培养制度化、考察规范化。
严把“四关”:即发展对象的确定关、培养教育关、审批关、转正关,确保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是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
其次是广泛开展党性实践活动。
要把深入开展“党员奉献日”等党性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管理的重要途径,给党员干部压担子,交任务,有意识地把他们放到艰苦环境和关键岗位上挑大梁、唱主角、当先锋、做模范,经受实践的锻炼和考验,不断强化党性观念,提高工作能力。
再次是加强党内监督。
首先要强化监督意识,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碰硬、勇于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履行党章和《条例》赋予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严格对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掌握人、财、物权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其次要突出监督的重点。
当前,必须要突出和加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监督、发挥先锋作用的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执行干部路线的监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
第三要完善党内监督的机制。
做到组织监督和党员、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更须重视专职基层监督作用,使党的纪律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应有的威慑效力,以此有力推动党内监督工作。
二是抓根本,把配套制度落实好。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保证。
基层党组织要完善和坚持基层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执行,确保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抓作风,树立正气。
基层党组织面对复杂的辖区环境,无时无刻部经受着各种诱惑的考验,因此,要认真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弘扬正气,反对歪风。
在本单位官兵要大力提倡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讲奉献,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大力提倡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大力提倡实事求是、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反对弄虚作假、瞒上欺下、言行不一、华而不实;大力提倡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总之,要在整个基层造成浓厚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党务工作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党务工作干部的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党务工作者 搞好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从基层的主要领导干部到各个干警、官兵,都要关心支持主要领导的党务工作,在了解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了解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为基层党组织了解中心工作、参与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条件。
基层单位在总结工作时,要在总结业务工作的同时,更要总结党建工作,要关心党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