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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的文人读后感

时间:2018-05-18 20:42

求帮写一篇读后感。

有加分噢

读«水浒传»有感 读了部分的«水浒传»,使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豪迈的气概和性格。

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李逵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

在店家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武松很多英雄气概。

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个性;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颇识时务,不粗莽行事的个性。

在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后,他主动到衙门自首。

在他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十几口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

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是去了梁山。

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地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李逵和宋江、武松相比是比较直来直去的。

他一生忠诚于宋江,在宋江给他毒酒时,他也要追随宋江,对死没有一点怨言。

在打仗时,李逵也是提着他的两柄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可见。

李逵对老母也十分孝顺,老母被老虎吃了之后,他一生气就杀死了4只老虎;遇见李鬼,李逵不但没有杀了他,反而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回去孝敬父母。

从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李逵的孝心。

李逵做过的一件事令我十分佩服,那就是在他以为宋江做了坏事之后,要惩罚宋江,甚至对他破口大骂。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李逵对“忠义”两字是把“义”字放在“忠”字的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

他豪情仗义,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

他十分有计谋,对人也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非常信任他。

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108名好汉被派去压制农民起义。

结果只剩下了36位好汉,朝廷趁此借刀杀人。

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毁灭了梁山。

因为面子,他又毒死了李逵。

对于宋江,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很好。

因为他的意愿,使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

梁山好汉聚集在梁山是因为“官逼民反”,他们只是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

«水浒传»使我更深入地认识了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自从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毅力也是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是一种积累。

荀子有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 毅力,它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一股坚忍的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会更坚强地去面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艰苦,不是被母亲责骂,就是受神父的暴打。

但他凭着毅力,仍然坚持生活,并立志要从军。

保尔柯察金长大后,终于实现了他的志向——当一名军人。

从军期间,受到了老一辈的栽培和教育。

自身又长期实践,他凭着毅力,在劳动、战斗、工作各方面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

他把整个生命和所有精力毫无保留的地奉献给世界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努力使世界和平

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

如果保尔柯察金没有凭着毅力,他怎么可能炼成一个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呢

一个人的毅力是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

就拿这本书的主人公来说吧,他一生的命运非常坎坷,然而他凭着什么让自己活下去呢

是毅力,是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像他这样,十几岁就立足沙场,奋勇杀敌,在沙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仍然大难不死,为什么呢

还是因为毅力,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依然忘我的工作着,有休假的机会仍然工作着,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遇到困难,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

挑战困难之后就会发现,人的一生很精彩,有酸、甜、苦、辣,也有离别时的伤心,当然也有重逢时的喜悦。

在我们的人生中,要想一步登天,那永远是不可能的——从古自今,有哪一个名人志士是一步登天的呢

没有,他们都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使自己成为千古佳话。

我们不要以为当一名作家写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在写书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只有这坚强的毅力才能够克服这困难和挫折。

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的时间,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30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用了20多年……古今中外,有谁能够一步登天呢

毅力也需要坚持,在坚持的同时也需要毅然断然的决断。

有毅力的人面对考验能断然处之,又有利于持之以恒。

之所以说毅力也是成功之本,是因为只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坚强的毅力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了我的内心极大的震撼,我要学习保尔。

我是一名中学生,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又忘记带作业了读后感

古文,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宝库,而《世说新语》则是这个宝库中一颗灿烂美丽的明珠。

    《世说新语》是南朝的刘义庆组织一批文人编写的,全书用文言写成,分为言语、德行、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其中的故事既有很强的哲理性,又不乏趣味性,篇篇短小精悍,有的甚至只是几句话,但就在这些记录人物言行举止的文句中,我们却可以体会到魏晋时代浓郁的政治氛围和人物特色。

    前几天,我读了《世说新语》中的一到三十页,其中的一则小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

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

”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

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

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

”遂携拯如初。

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这则故事的意思是这样的:华歆和王朗一起坐船避难,有一人想搭他们的船,但却遭到华歆当即表示为难,王朗说:“正好船还宽敞,为什么不可以

”后来追兵即将追上,王朗想抛弃那个人。

华歆说:“之前我犹豫不决,原因就在于此。

既然已经答应了他的请求,怎么可以因为情况紧急抛弃他呢

”社会上从此便根据这件事判定华歆和王朗的德行优劣。

    这个故事中的华歆刚开始对于别人的请求犹豫不决,看上去似乎品德不好,但尽管王朗答应了那个人的请求,但当后来追兵到来情况紧急时,却想抛弃协助的那个人,所以,华歆的品德是远在王朗之上的。

    我们在生活中有没有犯过像王朗一样的错误呢

以这个故事为例,在开始时如果华歆和王朗在开始时没有携带那个人,那么那个人可能会有生存的希望。

可要是华歆和王朗在中途抛弃了那个人,那么那个人就没有一点生存下来的希望了。

    生活中的事往往也是这样。

如果我们答应了别人某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

如果你拒绝他,他可能会受到损失。

但要是你在中途忽然停止,呢么他的损失会更大。

    当然,我们在生活中要尽量帮助别人。

但如果的确无法帮忙,我们也要当即拒绝,荣国答应了,就不能半途而废。

    篇二: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一部专门记叙东汉后期到晋宋间一些高士名流之言谈举止的小说集,向来被视为魏晋「志人」小说的典范。

在世说新语以前,也曾出现过不少轶事小说。

    今天所见的世说新语虽然已失去原来面目,但从其流传来看,还是较为完整的,也透露出它在历代普遍受到重视的价值。

在魏晋南北朝的「志人」轶事小说中,世说新语因其广泛丰富的内容涵量和纯熟精美的语言艺术,被推为当之无愧的佼佼者,也确立了他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承先启后,不可忽视的地位。

日记寒假日记我对德行方面有一些初步的认识。

名与利往往是人的动心之处,举例来说,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一块金子管宁毫不动心,把黄金当作平常的瓦石一样的挥锄耕耘。

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又丢弃。

后来有一次,两人曾经共同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十分热闹。

管宁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心慕虚荣,搁下书本,跑到门外去观看。

    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而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

」华歆为了一时的名和利,而失去他原有的德行,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

这本书将对我的为人处世有一定的帮助,我现在虽然已经年过花甲,但是还是要学习这些道理的。

    篇三:世说新语读后感    《世说新语》是中国南朝时期(420-581年)产生的一部主要记述魏晋人物言谈轶事的笔记小说。

它主要记叙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记载颇为丰富真实,这样的描写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士人所处的时代状况及政治社会环境,更让我们明确的看到了所谓“魏晋清谈”的风貌。

    《世说新语》依内容可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方正”等三十六类,对我而言,其中最富有哲理的、让我领悟最深的是“德行”类。

如“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

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

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这则小故事把管宁与华歆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

也教导我们不要被权势所诱惑。

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

关于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为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

《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

它对人物的描写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通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

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

仅用了十多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世说新语》故事短小,尽管每个故事都只有寥寥数语,但它总能述说出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它用风趣的语言述说着一个个简单却又不平凡的故事。

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世说新语》总能让我们在其中找到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

文化苦旅新版第一章读后感受

给你一点指导 先说“介绍”。

“介绍”是指对所评的书的内容作言简意赅的概括叙述,让读者对该书的内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书评《难忘<南京情调>》是这样介绍的:“《南京情调》收入64篇文章,20世纪上半叶社会各界名流笔底的南京昔日景观,风土人情,大多风流倜傥见性情;80帧照片,让50年前的古都旧影清晰再现,金陵旧时影像,幅幅沧海桑田显趣味。

” 再说“评价”。

“评价”可以是总括全书作鸟瞰式的评述,如书评《展现“另一个”爱因斯坦》是这样评价《爱因斯坦晚年文集》的:“每篇文章都体现了作者的睿知和科学预见性。

全书蕴涵着科学家与知识分子的良知,浸透着他对整个20世纪全人类的极大的人文关怀。

”也可以聚焦于作品的细部作画龙点睛式的点评。

如金圣叹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中鲁达打店小二一段描写:“一路鲁达文中,皆用‘只一掌’、‘只一拳’、 ‘只一脚’,写鲁达阔绰,打人亦打得阔绰。

” 三言二语就点出了《水浒》对鲁达的动作描写是充分个性化的。

“评价”是书评中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也是最见功力的部分,从这里可以见出一个人的思想水平、艺术素养、鉴赏能力、语言功夫等等。

评价作品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要注意评价的科学性。

要以科学的文学理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论,不要以个人的直觉和偏见任意地拔高或贬低。

②要注意见解的独创性。

要反复阅读、分析、研究、揣摩、品味,深入了解准确把握评论对象,挖掘出作品的思想意义和艺术特色,从而提出自己新颖、深刻、精辟的见解;而不是浮光掠影地泛泛而读,分析不得要领,只是发表一些陈旧、肤浅、庸俗的见解。

《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篇小说:“阮光禄在剡,曾有好车,借者无不皆给。

有人葬母,意欲借而不敢言。

阮后闻之,叹曰:‘吾有车而使人不敢借,何以车为

’遂焚之。

”宗白华先生是这样评析的:“这是何等严肃的责己精神

然而不是出于畏人言,畏于礼法的责备,而是由于对自己人格美的重视和伟大同情心的流露。

”宗先生的评析见解独到,深刻精辟,所谓“析义理于精微之蕴,辨字句于毫发之间。

” (《古文观止·序》)③要注意语言的生动性。

评论语言与议论文的语言有相同的地方,如要求语言表达准确、严密;又有不同的地方,需要讲求适当的文采,增强表达的形象性与生动性。

再说“推荐”。

这是书评的结尾,有好书与读者共享的意思。

如《难忘<南京情调>》是这样写的:“南京文化渊源流长,底蕴深厚,值得特别关注。

钟情于南京文化的人,即便不到南京,也能从《南京情调》中体味一番南京情调。

” 俗话说文无定法,写书评当然也无一定的格式,可以因人而异,因书而异。

比如偏于谈感受的书评就可以直接从述感开头:“何建明的长篇报告文学《中国高考报告》是一部具有强烈震撼力的作品。

不读则罢,越读越使人感到,高考的分量实在太重太重,它重得使许多中国人的腰背都压弯,连中华民族的脊梁也被压得出现了严重的畸型。

高考啊

何时才能走出怪圈

”(《走出高考的怪圈》)想要带点文学色彩又要给读者一点悬念的也可以抒情开头:“若你走进普鲁斯特的世界,我想你不会不惊叹于那美妙的符号所产生的神奇魅力,不会不沉醉于玛德莱娜小点心的绵长回味,不会不震悸于人类内心的隐秘世界的强烈曝光。

作为《追忆似水年华》的译者之一,我也不可能不更真切地感受到普鲁斯特开启的感觉世界对我的灵魂与感官的诱惑、冲击、洗涤、丰富、与净化。

”(《全新而永恒的感觉世界》)当然书评的结尾也不一定都要推荐式的。

可以表达某种愿望,如“愿借苇岸的亲切诚实的语言,生动盎然的诗意和宁静柔韧的美感铺就的小径,引领我们走向诗意栖居之地。

”(《读<太阳升起以后>》)表达愿望之中有推荐作品的诚意。

也可以批评某种现象或做法,如“他们认为如果儿童画能与范例完全相同,那么这种训练就是成功的。

然而他们不明白,儿童有他们自己的世界,儿童有他们自己的艺术,他们与成人不一样

种种人为的限制对儿童艺术潜能都可能是一种扼杀。

”(《生动有趣的图画书》)批评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推荐。

广义的书评包括读后感。

读后感偏重写自己的主观感受。

读后感要注意三点:第一,写读后感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论点(或中心思想),不能杂乱无章,文意散漫。

第二,这个中心论点(或中心思想)必须是从所读的材料中提炼、概括出来的,与所读的材料有着必然的、内在的联系。

第三,写读后感必须是写自己的所读、所思、所感、所悟。

可以写一点,也可以写几点,不求面面俱到,但一定要写自己独特的认识和理解。

从文体上看,读后感或立论,或驳论,或阐述议论,都与议论文相似,通常把它归入议论文的范畴,作为议论文的一种。

写读后感要避免以下几种情况:①“感”少“述”多。

名为读后感,却很少有“感想”、“感慨”、“感悟”,大量的甚至通篇都是复述、引述所读的内容。

②“感”得不新。

文中虽有所感,却只是老调重弹,或人云亦云,写不出自己真切的独特的感受来。

③“感”得不深。

虽也能写出一点自己的感受来,但犹如蜻蜓点水,泛泛而谈,浅尝辄止。

④“感”得走调。

虽然写了很多的感想,但不知“感”从何来,与所读材料无丝毫关联;或者虽也是“感”从“读”来,但曲解原作的意思,“感”得走了样。

写书评无论偏重评还是偏重感,都要下工夫反复研读作品本身,然后方能评便能切中肯綮,悟便有独到之见。

下面是资料 《世说新语》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

这部著作是由南朝宋文学家刘义庆编撰。

全书分“德行第一 言语第二 政事第三 文学第四 方正第五 雅量第六 识鉴第七 赏誉第八 品藻第九 规箴第十 捷悟第十一 夙惠第十二 豪爽第十三 容止第十四 自新第十五 企羡第十六 伤逝第十七 栖逸第十八 贤媛第十九 术解第二十 巧艺第二十一 宠礼第二十二 任诞第二十三 简傲第二十四 排调第二十五 轻诋第二十六 假谲第二十七 黜免第二十八 俭啬第二十九 汰侈第三十 忿狷第三十一 谗险第三十二 尤悔第三十三 纰漏第三十四 惑溺第三十五 仇隙第三十六”这三十六篇,共收353个故事,大多是关于汉末至东晋年间一些士大夫的言行轶事。

那些故事形象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尤其是士大夫阶层的生活状况乃至精神世界。

《世说新语》的“说人明理”的作用是很大的。

比如“形骸之外”这则故事就以“王朗从表面上来学华歆,结果离华歆(的境界)更远了”这个结果,向我们揭示了从表面上来模仿别人,内心会离别人更远。

再比如,“舍生取义”这则故事里,苟巨伯为了救朋友而宁愿用自己的命换友人的命。

贼兵见了苟巨伯这样做,于是相互说:“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

”接着就撤退了。

苟巨伯舍生取义的精神是大家应该拥有的。

再比如,“顾荣施灸”里的顾荣,他看见送烤肉的人脸上流露出像吃烤肉的神态,便说了一句“岂有终日执之而不知其味者乎”,就把烤肉送给了送肉的人。

后来他经遇危急时,常有一人帮助自己,这就是接受烤肉的人。

笼统地说,这就是“好心必有好报”。

帮忙找一篇读后感

(1)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2)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我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

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句话不无道理。

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

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

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

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

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

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

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

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

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

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3)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从中认识了聪明、善良的乡村哑巴男孩和乖巧、懂事的女孩葵花。

葵花的爸爸是用青铜雕刻葵花的艺术家,有一次他带着她女儿葵花和其他人一起到乡下劳动,葵花的爸爸到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葵花,回来的时候淹死在大麦地的河里,因此葵花成了孤儿。

青铜五岁发高烧烧成了哑巴,他不能与人用语言交流,不能背着书包上学,经历了很多苦难。

在闹蝗灾时,全家人吃不饱、穿不暖,可还要下地干活,拼命攒钱,供葵花上学。

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

其中使我最感动的是第四章“芦花鞋”讲述的内容。

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青铜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而我们今天的儿童棉鞋就有发好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葵花三岁丧母、七岁丧父,青铜一家虽然十分贫苦,但还是收养了葵花,青铜和葵花也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

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

而我平时一元两元地花钱一点不心疼,要知道这钱可都是父母辛苦劳动的报酬,乱花钱就是对他们的劳动的不尊重。

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获得爱,真惭愧呀

这个故事深深感动着我,看到青铜和葵花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我的心情也会跟着他们快乐起来,看到开心处能高兴得笑出声。

青铜和葵花如果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

当看到懂事的青铜为了妹妹能念书,而亲手破灭了自己的上学愿望,我的心里也酸酸的。

如果青铜和葵花的生活条件再好一点,爸爸、妈妈能让他们同时进学校念书,那该多幸福啊

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蝗灾之后蜕变得更加坚强、乐观。

可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这痛苦让青铜变得有些痴呆,甚至让哑巴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

”这是青铜的“心声”

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

(4)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

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

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

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面对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管他什么金玉良缘,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根本不用问就知道,是包二奶奶的宝座。

可是我又不禁反问,难道世上真的有喜欢孤独的女人

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

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黛玉的更令人叹惋。

她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爱情的灌溉,而是自由!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

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

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

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

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

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

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

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爱情。

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

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

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

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

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

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

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

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

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

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再有就是,妙玉,晴雯之类了。

妙玉虽以“槛外人”自称,然而青春芳龄的她,却难做到出家人应有的置身红尘外,无情无欲清净无为。

宝玉过生日,她会送上粉红信笺,上面写着“槛外人妙玉恭肃遥祝芳辰”,宝玉则是经岫烟授意回帖“槛内人宝玉熏沐谨拜”,这一“外”一“内”,看似调侃,朦胧中也蕴涵着几许情意。

可惜宝玉对妙玉即便有情也是敬重之情居多,偶有世俗之情一闪而过他也会当作是一种罪过,惟恐亵渎了圣洁高贵的俏丽女尼。

这便是妙玉的悲哀了……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惹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 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

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

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

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

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

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

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但是,她的人品难得,光明磊落,刚直不阿,在大观园的环境中,终是没有容身之处,说实话我非常喜欢晴雯这个角色的性格,不说喜欢她的原因是,爱情的吸引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我想择偶是不是要找晴雯这样的人呢

呵呵,考虑中…… 2.读红楼梦有感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

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

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凌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3.《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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