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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若愚读后感

时间:2018-08-28 09:16

读老舍大智若愚有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杨绛传记 读后感 600字 谢谢

[《疯狂的短信》之读后感]室友借了一本书,对我说:你看看吧

一眼看见书皮上印着:“一本不可不读,不可不备的现代诈骗警示录”,《疯狂的短信》之读后感。

浏览之。

不时发出感慨,骗局怎么能这么天衣无缝呢

如此优秀的人怎么就走上了这条错路了呢

且不说那唯美的爱情,真挚的友情。

想想俺以前差点就信了那充满诱惑的谎言呀。

不是俺太笨,是他们太高明了。

招招毒呀。

让我见识了这些高智商的骗局乃我最大的收获。

总结一条:万事小心,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使掉下也不会出现在我可及的范围内。

书中提到医界的黑暗,公关、艳照门、卖人肉、地头蛇、官员腐败,一个个正是社会身上的毒疮,让人恶心、害怕,读后感《《疯狂的短信》之读后感》。

主角们走上错路最大的原因也许是心急浮躁,急功近利。

可正如慕容有为曰:你口才虽好,却不会溜须拍马,阿谀奉承,你能力虽强,却不会媚上欺下,阳奉阴违。

因为你锋芒毕露,所以没人敢提拔你。

如果你大智若愚,那别人会处处提防你。

你自己创业倒是有可能成功。

创业

有多少人有那资本

难道只能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媚上欺下、阳奉阴违。

俨然一个奴才的嘴脸。

此刻想起一个故事:有人需要招手下,他想呀,比自己优秀的不能要,到时他会把我取而代之。

只能比我差的,这样我才安全。

他的手下呢无师自通,也招了三笨蛋。

呵呵,哈哈。

不禁大笑,可当笑容还没消失时也许就僵住了,笑不下去了。

  〔《疯狂的短信》之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阿甘正传观后感300字,只要三百字

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古力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

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

”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

”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的一生中出现了许多奇迹,但这些奇迹没有、也绝不会引导你去羡慕他,你只会欣赏和阿甘一起的那些岁月、生命和历史,体味个中的苦甜,以期“跨越缺陷,完美人生”……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

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

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

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

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

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

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

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

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

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

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

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

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

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

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

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生命是一片飞羽 ——《阿甘正传》观后感 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生命就是一盒朱古力糖,结局往往出人意料”。

这句话似乎也暗示了生命的结局的无常性。

但影片的主题要表达似乎不是这样屈服于无常的生命。

而是不管命运如何安排你,都要不停地抗争,去追求。

它用了一个大智若愚,敢作敢为,一反传统的阿甘的“跑”来彰现这个主题。

阿甘挣脱原先套在腿上的铁枷后,一旦受到攻击时跑得像风一样的快,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跟命运赛跑。

这时影片里出现了几个旁观者。

那些木然的旁观者似乎无关紧要,但却都是阿甘和命运赛跑的见证人。

这里似乎要通过跑来证明。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就是丹中尉坐在桅杆下面大喊,那种痛快淋漓的喊正如高尔基《海燕》里所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充满一种豪迈和冲击力。

他们无所畏惧,所以存留了下来。

所以在捕鱼时收获颇丰。

看到这里同时让我想到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个老人,他在捕到大鱼后,以他的体力和那小船是无法和大海相抗衡的,但他不停地抗争,最终到岸上时那鱼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虽然他和阿甘的方式不同,但表现了同一个主题:要敢同无常的命运抗争,平静地面对生命中每一场风暴,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死也是生命的一个部分。

阿甘在那个站台上讲述着自己不同寻常的故事,但许多人把他当成了白痴,也就是这样一个白痴一样的阿甘在战场上以及生活中用他的善良和诚实影响着周围的人,让他们走向乐观,丹中尉的自暴自弃、堕落因阿甘而改变,珍妮吸毒甚至不可救药,也被阿甘感染了,即使死也是那么凄美。

他发财了不忘朋友和公益事业,他说蠢人做蠢事,其实这些蠢吗

答案不言自明,我们需要这样的“蠢人”他的儿子的确聪明,那么他能继承父亲的优点吗

这似乎也是影片留给我们去思索的。

影片快结束时,珍妮说:“我病了”,在她去世后,阿甘平静地说“她去了”,虽然平静,但他最后在珍妮墓前痛彻肝肠的独白,却是出人意料的,谁也不愿看到这个结局,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好人没有好结果,都无可避免的升入了天堂。

于是命运无常这个主题最终得以完整的表现。

那片飞羽从书中飘落了,命运这个主题以飞羽的形式再次进入我们的视野,阿甘对儿子说:“我爱你

”小福利也说:“我也爱你,爸爸。

”命运尽管无常,但有爱就足够了

影片把命运无常的悲剧式结尾抹上了亮色  一片灰白的羽毛,从遥远而未知的天际飘来,在城市上空悠悠地飘荡,它飘过屋顶,越过树梢,穿过 街道,缓缓地滑过汽车表面,最终轻轻落在正坐在巴士停靠站候车椅上的男人弗勒斯•甘的脚边。

他小心翼翼 地捡起那片羽毛,端详了一会,打开手边的箱子,拿出一个本子,将羽毛夹在里面。

  送儿子上了校 车之后,阿甘坐在一截低矮的树桩上,面色凝重,仿佛陷入沉思。

镜头缓缓下移,定格在他脚边的那片羽毛。

这时,一阵风将羽毛吹起,羽毛徐徐上升,越飞越高,越飘越远,它舞蹈般地飘荡在丛林上空,然后飘向遥远 而未知的天际。

  这是由罗伯特•泽米基斯导演的《阿甘正传》开始和结尾的两个镜头。

在所有电影 中,这两个镜头都可堪称经典。

飘飞的羽毛,在影片中不仅仅是作为道具而存在,而是作为一个隐喻,贯穿了 全剧。

罗伯特•泽米基斯在《阿甘正传》中,以幽默的格调和夸张的手法,和观众讨论着一个严肃而巨大的话 题——命运。

罗伯特以其独特并且极富诗意的艺术表现手法,将命运这一沉重的命题隐喻于一片羽毛,在缓缓 飘来的羽毛中,开始命运这一主题;在渐飘渐远的羽毛中,暂时结束话题,并且让人在影片结束后继续回味与 思索。

只有高超的导演才能创造如此高超的艺术。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 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

  在巴士候车站的长椅上,阿甘开始讲述他的富有传奇色彩 的经历。

命运渺茫而未知,就像飘无定向的羽毛,谁曾料想,一个智商只有七十五的弱智残疾人,一个曾今不 为正常学校所接纳的人,会成为一个大学生,成为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明星,国会勋章获得者,甚至 成为亿万富翁。

  是不是命运之神特别眷顾这个有些愚笨的甘

如果我们仔细地思考,会发现事实并 非如此。

阿甘虽然不够聪明,但他却按照妈妈说的,笨,是因为有笨的作为,但自己绝不能认为自己笨 。

他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他从没有刻意地去追求什么,然而成功却在他的毫无功利意识的努力中悄然 而至。

阿甘的成功,除了他的努力之外,和他与生俱来的一些品质也有极大关系。

正如他的诚实赢得了丹中尉 的友谊,他的守信和执着成就了他的捕虾事业和爱情。

  有一天,当他醒来时,发现珍妮已经离去, 他开始了一次历时3年2个月14天16小时的跑步。

我决定小跑一下,于是跑到路底,到底之时,我以为到 达镇底了。

我到了那里时,我以为横越了绿弓郡,我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就干脆跑步穿过阿拉巴马,没特别的 原因,我一直往前跑。

我跑到了大海洋,到了那里我想既然跑到这里,索性再回头往下跑。

我到了另一个海洋 ,心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干脆回头继续地跑。

也许这句话能很好地解释幸运之神会眷顾阿甘的原因。

对 于阿甘而言,人生就像是一次没有特别原因的跑步,没有既定的终点,只是不停地往前跑。

正如阿甘在影片中 所言,要往前走就要忘记过去,我想这就是跑步的用意。

  与阿甘不同,珍妮和巴布都 有既定的人生目标,有刻意的追求。

所不同的是,一个出于成名的欲望,一个出于热爱。

他们的遭遇,我想, 也许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命运呈现形式。

  你知道吗

我要出名。

做像琼贝丝那样出名的歌手, 我要在空荡的舞台上,只有我的吉他和声音,只有我独唱。

在一个雨夜,珍妮对甘这样说。

珍妮一心想 成为民谣歌手,并且为此不懈追求,然而理想最终还是破灭,沦落为一个餐馆服务员。

在曼菲斯城一个戏院的 舞台上,她独自一个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弹唱着《答案在风中飞》,台下挤满观众。

然而,他们都只是为 了观看她的肉体的。

她对生活一度感到迷惘,有一个镜头我印象很深:夜晚的天台上,珍妮站在天台边沿的栏 杆上,张开双臂,试图以一次坠落告别虚无与绝望。

风无情地吹动她的长发和略显衰老的脸,她回头望了望, 顿了一会,最终还是爬下栏杆,无力地落在椅子上,眼泪从她的眼角溢出。

天空中,月亮被乌云遮去。

  在影片中,巴布是个有趣的人物。

他的理想就是做捕虾船的船长。

有关虾子的事情,他无所不知。

他成天 挂在嘴上也总是虾子。

第一次见到阿甘,他就和他谈论起虾子。

他说,他打算退伍之后做虾子生意。

巴布想做 捕虾船的船长,然而,他却死在了越战战场上。

也许,这就是命运,谁也无法预知。

  影片中,罗伯 斯试图通过丹中尉这个角色,传达另一种关于命运的观点.丹认为,人的命运早已注定,没有一件是巧合 ,都有安排。

人们不应该试图去改变而且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丹出身军人世家,祖上几代都为美利坚 牺牲在战场上。

他认为自己应该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军人的荣誉,能从战场上回来-----而且是在失去双腿后- -----完全就是自己的耻辱。

由于这种观点的支配,回到美国后,丹靠喝国家的奶度生,生活混乱不 堪。

后来,在阿甘的影响下,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并在管理企业方面展现了他的天赋。

  在影片 临近结束时,像观众一样,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也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我不知道是妈说的对,还是丹 中尉说的对,不知是否命中注定,还是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我猜想,两者都有,也许两者同时发生。

对 于命运这一命题,谁又能给出一成不变的答案呢

——《阿甘正传》观后感 当雪花与樱花相遇时,冷酷与温暖开始了较量。

雪花想要冻僵樱花,但雪花最终融化于樱花的怀抱,因为“爱”的温度足以融化任何一颗冰冷的心。

在《阿甘正传》这部令人发笑令人忧的影片中,充满了爱的交响。

一个智商只有75的少年,不能自由的走行走,在大街上受尽嘲笑。

这时,那位仿佛玛利亚的母亲说:“你与别人没有任何不同

“她为福利斯争取上学的机会,给他的人生奠定了基础。

“我命中注定要做你的母亲,我就要尽力做好

”她做到了,她的爱是阿甘心中的第一缕阳光。

母亲的爱拨开的一片乌云,而校车上大家的排挤再次封锁阳光。

这时,天使出现了——一位没有幸福家庭生活的瘦小的女孩儿让出了座位,给阿甘封闭的心灵让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珍妮的到来为阿甘的生活注入了新的元素,他与珍妮的一次次交谈与嬉戏都是阿甘以后生活的基础。

在珍妮的鼓励下,他跑出了性命,跑出了荣誉,跑出了人格与尊严。

在军营之中,布巴成了第二个接纳他的人。

他们之间的友情鼓励着对方。

那个执着的捕虾者用言行让阿甘懂得了承诺与梦想。

在枪林弹雨之中阿甘不顾危险,为了救布巴受了伤,硬是将纵队的人员救了出来。

这就是友情的力量,是坚冰被爱融化的见证。

救出队友,是阿甘第一次爱的付出。

无数条爱的溪流汇集成的海洋终于开始向其它的冰封之河注入暖流。

丹上校失去了双腿,终日与酒精为伴,他的凄惨与嫉妒着实令人厌恶。

但在阿甘的启迪下,他走向大海,走出了心灵的阴影,最终有了自己完美的生活。

是阿甘的爱成就了他的人生。

面对堕落的珍妮,纯洁而又朴实的阿甘抛却了一次次不辞而别的气愤,带着身染重病的她与小福利斯回到庄园,使珍妮能够快乐幸福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正因为他对珍妮有着深深的爱,才有了片尾的恸哭,才有了那感动世人且充满哲理的话语。

他的爱,让珍妮获得了幸福。

作为一个智商只有75分的人,阿甘用行动告诉我们——上帝从不关心你是谁,他绝不会吝啬地对待有缺陷的人。

同样,天使也不需要拥有过人的智力,朴实而简单、赤诚而善良的心就是爱的源泉。

阿甘就像那片洁白无暇的羽毛,从不询问自己的方向,但他所到之处必定会留下爱的光辉。

因为他曾被给予爱,他懂得付出爱,在他的帮助下,一面用爱的溪流织成的网一点点展开。

于是,爱在人间流淌,幸福在人间释放。

我不禁要问:这一切,怎能不感谢阿甘呢

电影又为何不能复制到生活中来

生活中的阿甘难道不应是每一位公民吗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

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

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

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

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

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

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

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

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

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

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

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

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

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

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

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

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

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

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

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

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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