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吹牛的妙用》有感作文
[读《吹牛的妙用》有感作文]以前,我觉得吹牛是一种夸大自己的语言,没有什么妙用可言,但看了这篇文章,我的想法完全改变了,读《吹牛的妙用》有感作文。
在外国,人们只讲究脚踏实地地去做,这样认真去做事固然不错,但我们中国人只要一半的功夫就可以做好,这是为什么呢
这都归功于我们中国独创的“语言”——吹牛。
有时吹牛可以让你丰衣足食。
但有时,会让你吃尽苦头。
所以,你说你是某某局长的亲人时,必须看清楚对方是谁再说出来,不要见一个人说一次,小学六年级作文《读《吹牛的妙用》有感作文》。
万一遇到那个人,而你又说了出来,你可能可以用钱来“打动”他,但是他如果不要你的钱,那你可能就要遭殃了,将你告上法庭上,你绝对会坐牢。
吹牛有时会让你丰衣足食,有时会让你吃尽苦头,所以在吹牛之前,要按目标的警觉身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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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坐在大门上和爬树读后感
皮、汤米和安妮卡坐在威勒庄外面。
皮皮坐在院子门这边柱子安妮卡坐在院子门那边柱子上,汤米坐在院子门上。
这是八月底一个温暖的美好日子。
院子门旁边那棵梨树把它那些树枝远远伸出去,低低垂下来,孩子们不花什么力气,坐在那里伸手就能采到最熟的金黄色八月梨。
他们又啜又啃,把梨的子儿吐到街上。
威勒库拉庄正在小镇和乡下交界的地方,马路也正好在这里变成乡村大道。
镇上的人喜欢到威勒库拉庄过去一点的地方散步。
因为那里的景色最美了。
三个孩子正坐在那里吃梨,一个小姑娘沿着从镇上来的路走过。
她看见他们就停下来问:“你们知道我的爸爸打这儿走过吗
” “不知道,”皮皮说,“他什么样子,长着蓝色的眼睛吗
” “不错。
”小姑娘说。
“戴黑帽子穿黑鞋吗
” “不错,一点不错。
”小姑娘赶紧说。
“没有,这样的人我们一个也没见到。
”皮皮斩钉截铁地说。
小姑娘很失望,一声不响地走了。
“喂喂喂,”皮皮在她后面叫,“他是个秃顶吗
” “不是,他头一点也不秃。
”那小姑娘生气地说。
“他倒运气。
”皮皮说着吐了一颗梨子儿。
那小姑娘急急忙忙往前走,皮皮又叫:“他有一对超级大耳朵吗,一直搭拉到肩膀上的
” “没有,”那小姑娘说,接着吃惊地转过身来,“你是说你见一个人走过,摆动着他那么大的一对耳朵
” “我没见有人走过摆动着他的耳朵,”皮皮说,”我只知道人人走路都摆动腿。
” “嗨,你真傻,我是说你是不是见有人走过,长着那么大的一对耳朵。
” “没有,”皮皮说,“没有人会长那么大的一对耳朵。
哈,那太荒唐了。
像个什么样子呢
是人就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耳朵。
” “至少在这个国家里没有,”她想了一下又补充说,“在中国就不同,有一个。
有一回我在上海见过一个人,耳朵大得可以当雨披用。
下雨他就钻到耳朵底下,又暖和又舒服。
啊,这真是个快活好时光
我当然说的是那个人。
要是天气太坏他还请朋友和认识的人到他的耳朵下面来搭起帐篷。
外面劈劈啪啪下瓢泼大雨,他们安坐在帐篷里唱他们伤心的歌。
因为他有这么一对耳朵,大家都喜欢他。
他的名字叫海上。
你真该看看海上早晨跑去上班的样子,他晚上不肯睡,所以早晨总是到打钟上班才赶到。
他跑着的时候,后面张开两只耳朵,就像两张黄色的大船帆,你真想不出有多好看。
” 那小姑娘早就停下来站在那里听皮皮讲话,这时听得嘴都张大了。
汤米和安妮卡连梨都忘了吃。
他们只顾着听她讲。
“他孩子多得数也数不过来,最小一个的名字叫彼得……”皮皮说。
“不对,中国小朋友的名字不叫彼得。
”汤米插进一句。
“他太太也这么跟他说。
‘中国小朋友的名字不叫彼得,’她跟他说了。
可海上这个人的脾气天下第一倔,他说这孩子要嘛取名叫彼得,要嘛连名字都不要。
说着他坐在墙角里,把耳朵拉过来蒙住脸发脾气。
他太太当然只好算了,因此这个孩子的名字就叫彼得。
” “噢,真的吗
”安妮卡说。
“这是全上海最可怕的孩子,”皮皮说下去,“他吃东西那么麻烦,他妈妈头都疼了。
你大概知道吧,中国人吃燕窝
他妈妈就坐在那里,捧着一盘燕窝喂他吃。
‘来吧,小彼得,’她说,‘咱们为了爸爸吃一大口,’可彼得只是闭紧嘴唇摇头。
最后海上气得说了,他要不为爸爸吃掉这燕窝,就再不弄东西给他吃。
海上说到就一一定要做到。
因此这个燕窝从五月吃到十一月,每顿饭打厨房里拿出来,又拿回厨房去。
七月十四那天,妈妈问是不是可以给波得吃个肉馅饼,海上说不可以。
” “胡说八道。
”路上的小姑娘说。
“对,海上就是这么说的,”皮皮说下去,“‘胡说八道
’他说,‘只要不作对,这小鬼就不会吃不下这个燕窝。
’可彼得就是闭紧嘴唇,从五月闭到十月。
” “他不吃东西怎么能活这么久呢
”汤米很惊讶。
“他活不了,”皮皮说,“他死了。
就为了作对。
10月18日死的,19日下葬,20日一只燕子飞进窗子,在桌上那个燕窝里下了一个蛋。
它就这样利用这个燕窝,什么也不浪费。
不坏
”皮皮高兴地说。
接着她看着路上那小姑娘,想着心事。
那小姑娘简直弄糊涂了。
“你的样子多怪呀,”皮皮说,”到底为什么呢
你不会以为我坐在这里吹牛吧
到底怎么回事
是这么想你就说吧。
”皮皮卷起袖子吓唬她说。
“不不不,一点也不,”那小姑娘慌忙说,“我不说你吹牛,绝对不说,不过……” “不不不,一点也不,”皮皮说,“我正是在吹牛。
我吹牛直吹到舌头发黑,你不知道吗
你真相信一个孩子不吃东西能从五月活到十月吗
当然我很清楚,三四个月不吃东西没问题,不过这是从五月到十月啊
这是胡说八道
你完全应该懂得这是吹牛。
你不该让人逼着你相信他们胡说八道。
” 于是小姑娘头也不回地走了。
“人的头脑竟会这么简单,”皮皮对汤米和安妮卡说,“从五月到十月,真是太荒唐了
” 接着她又在那小姑娘后面大叫:“我们没见过你的爸爸
今天我们一整天没见过一个秃顶。
可昨天有17个走过。
手拉着手
” 皮皮的果园实在可爱。
说实在的,它保养得太糟了,可是有一大片从来不割的可爱青草,有很老的玫瑰树,开满白的、黄的和淡红的玫瑰花。
这些玫瑰花的品种也许不怎么好,可是香气扑鼻。
这里还有不少果树,最好的是一些很老很老的橡树和榆树,爬起来简直没说的。
汤米和安妮卡的果园里可惜就少可以爬的树。
他们的妈妈老怕他们爬树会掉下来跌伤。
因此他们从小到大没怎么爬过树。
这时候皮皮说:“爬上一棵橡树怎么样
” 汤米听见这主意高兴极了,马上从院子大门上跳下来。
安妮卡有点犹豫,可看见树干上有大树瘤可以停脚,她也觉得不妨爬爬,一定很好玩。
离地几米橡树就分成两叉,交叉的地方像个小房间。
三个孩子马上在那里坐下了。
橡树在他们头顶上张开浓密的树叶,像一个绿色的大天花板。
“咱们可以在这儿喝咖啡,”皮皮说,“我这就进屋去烧。
” 汤米和安妮卡拍手叫好。
皮皮很快就烧好咖啡。
小面包她头一天就烤好了。
她站在橡树底下,动手把杯子扔上去,汤米和安妮卡赶紧接。
可杯子一再让橡树接了过去,两个杯子打破了。
可皮皮又跑回家拿来新的。
接着轮到扔小面包,小面包在空中飞了半天。
至少它们一个也没打破。
最后皮皮用头顶着咖啡壶上树,口袋里放着一瓶牛奶,还有一小盒糖。
汤米和安妮卡觉得从来没喝过味道这么好的咖啡。
他们不让每天喝咖啡,只有人家请才喝。
现在总算有人请他们喝咖啡了。
安妮卡洒了点咖啡在大腿上,先是湿而暖,接着是湿而凉,可她说完全没关系。
等咖啡喝完点心吃好,皮皮把杯子扔到下面草地上。
“我要看看现在的瓷嚣质量好不好,”她说。
一个杯子和所有三个碟子都经受住了考验。
咖啡壶也只摔坏了壶嘴。
皮皮一下子又决定再爬上去一点儿。
“我以前从来没见过这玩意儿,”她叫道,“树窟窿
” 树干上有个很深的窟窿,让树叶遮住了,孩子们原先没看见。
“噢,我也可以爬上去看看吗
”汤米说。
可是没听到回音。
“皮皮,你在哪儿
”他不放心地叫起来。
接着他们听到皮皮的声音,可不在他们上面,却在底下,远远的。
它听着就像从地底下发出来。
“我在树里面。
这个树窟窿一直通到地面。
我打这儿一条小树缝看得见外面草地上的咖啡壶。
” “噢,那你怎么上来呢
”安妮卡大叫。
“我上不来了,”皮皮说,“我只好在这里站到老。
你们得把吃的打那窟窿扔下来给我。
一天五六次。
” 安妮卡一听,哭起来了。
“着急什么,干吗难过
”皮皮说,“你们两个不如也下来吧。
咱们可以玩坐地牢。
” “怎么也不干
”安妮卡说。
为了稳妥点,她干脆爬到树脚下。
“安妮卡,我打树缝里看到你了,”皮皮在村里大叫,“留神别踩到咖啡壶
这是一把很好的卫生旧咖啡壶。
少了咖啡壶嘴可不怪它。
” 安妮卡走到树旁边,透过一道小缝缝看到了皮皮的食指指尖。
她于是放心得多,可还是着急。
“皮皮,你真不能上去吗
”她问道。
皮皮的手指头不见了,一转眼她的脸已经在上面树窟窿里伸出来。
“我真想出来也就能出来。
”她抓住树窟窿上面的树叶说。
“上来那么容易
”汤米说,他还在树上。
“那我也想下去坐一会儿地牢。
” “不过我想,”皮皮说,“首先咱们还是去拿把梯子来。
” 她爬出树窟窿,很快地滑到地面上。
接着她跑去拿来一把梯子,带着它使劲爬上树,再把它放到树窟窿里。
汤米乐得发疯,简直急不可待地要下去。
树窟窿很简,爬到那里十分费劲,可是汤米很勇敢。
他也不怕爬到那个黑树窟窿里。
安妮卡看着他钻进树窟窿不见了。
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看见他。
她打缝缝拼命往里看。
“安妮卡,”她听见汤米说话,你怎么也想不出在这里有多好。
你一定也得进来。
有了梯子就一点儿也不危险了。
下来一次,你就什么也不再想要。
” “真的吗
”安妮卡问。
“百分之一百不假。
”汤米说。
于是安妮卡哆嗦着两腿重新爬上树,最后一段路不好爬,皮皮帮着她。
她一看见树窟窿里那么黑,就缩了回去。
可是皮皮抓住她的手鼓励她。
“安妮卡,不要怕,”她听见汤米在树窟窿里说,“我看见你的腿了,你要是摔下来,我一定能接住你。
” 安妮卡没摔下去,安全地下到底,来到汤米身边。
皮皮转眼也下来了。
“不是妙极了吗
”汤米说。
安妮卡只好承认是妙极了。
里面根本不像她原先想的那么黑,因为那道缝缝里漏进光来。
安妮卡靠到缝缝那儿,看是不是真能看到外面草地上的咖啡壶。
“咱们以后要躲就躲到这儿来,”汤米说,“没人会想到咱们在这树里面。
他们要是到这儿周围找,咱们可以从缝缝里看到他们。
于是咱们就笑。
” “咱们可以从缝缝里用小棍子捅他们,”皮皮说,“这一来他们就会以为有鬼了。
” 孩子们想到这里,高兴得三个人抱成一团。
这时候他们听见当当响,汤米和安妮卡家打钟叫他们去吃晚饭了。
“多讨厌,”汤米说,“我们得回家了。
不过我们明天一放学就回到这儿来。
” “来吧。
”皮皮说。
于是他们爬上梯子,皮皮第一,安妮卡第二,汤米在最后。
接着他们爬下树,皮皮第一,安妮卡第二,汤米在最后。
《小侦探》作者埃里希凯斯特纳 读后感
这一本书讲的是讲的是刑警福二摩斯与见习刑警柯小南破案的许多小故事。
在这本书里,我们既可以看到精彩的内容,又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为什么这么说呢
如:《悲鸣的长颈鹿》这一个故事,凶手因不知长颈鹿是“哑巴”不会叫,而自投罗网,告诉我们长颈鹿是不会叫的。
《岔路口的血迹》这一个故事,凶手中了一枪,不过并没有死,刑警追到了岔路口,有两条路,上面都有血迹,因为在刚才,凶手设上了一种动物,但福二摩斯尝了尝血,就知道凶手是往哪条路跑的了,因为人的血含盐多。
《吃了一般的苹果》这一个故事讲一个教授为骗到赔偿金而施设诡计,但幸亏福二摩斯发现了证据,证据是:教授说30钟前,有歹徒把他打晕偷走了重要的文件,可福二摩斯看见桌上的苹果肉还是白色的,30分钟后的苹果颜色应是黄褐色的。
还有许多故事都告诉我们了许多科学知识,如:《吹牛的英雄》、《第二声巨响》、《丢失的钻戒》等等。
看了这本书后,我认为观察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不是仔细观察,侦探福二摩斯和见习刑警柯小南就不会抓到凶手、骗子的把柄。
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是很重要的,因为这样,你会发现许多奇妙的东西,看河里的小鱼,你就会发现它们身上的花纹有趣;看图片,细致观察,就能看到许多东西......参观博物馆、博览会,去公园、游乐园都不用走马观花,我们可以慢慢的走,可以欣赏,这样你会发现其妙的东西。
这本书也可以让我们吸收到许多好词、好句,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我想,我还会再看几遍的
写三国演义的读后感,提醒一下
这些不错:1 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人人皆知。
其中,《三国演义》是把《三国志》通俗化之后所作的书。
由只有高级知识分子才读得懂的史书,变成几乎连半文盲式的一般人都可以勉强看下去。
它的作者罗贯中,名本,别号湖海散人。
据说他还是施耐庵的学生,曾经一起从事小说著述。
罗贯中的作品除《三国演义》外,还有《隋唐两朝志传》、《残唐五代史演义传》、《三遂平妖传》等长篇小说。
他的这些历史演义,歌颂的主要是圣君贤相,英雄豪杰,表现了作者对历史上强盛时期的向往。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史小说,是罗贯中在民间讲史平话的基础上,取材史籍、民间传说和戏曲,把零散的三国故事、传奇,写成可一部七十五万字的名著。
《三国演义》主要一五条线:汉朝灭亡是引线,晋国统一天下是终局,中间是三个国家的兴衰的主线。
这几条线交互联络、交叉,成为了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
《三国演义》是以蜀国为正统写东汉末年到晋统一全国之间的史事。
尤其以魏蜀两大国之间的矛盾斗争为主干;写魏、蜀两方时,又以蜀国的故事为重点。
写蜀汉时,则以诸葛亮为中心;在写诸葛亮时,又以隆重决策为关键,这说明了作者维护汉家正统的思想。
《三国演义》中有姓名和行动的人物约四百多个,其中写的出色的便是三绝。
曹操的形象,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一个是“奸”,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则是残暴和狡诈。
他一方面消灭异己,另一方面又开脱自己的罪名。
同时,他又不是头脑简单的暴君。
虽然要一心杀死异己,他十分明确的把握着“当杀则杀,不当杀则不杀”的原则,从不一意孤行。
另一个字便是“雄”,他志向高,心怀天下,富有政治谋略,能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不计较一时得失。
所以称曹操为乱世奸雄。
关羽是有名的英雄,他文武双,智勇兼备,在他复杂的个性中有民间色彩,又有封建色彩。
因此,他在劳动人民和统治阶级中,有同样的地位和威望。
诸葛亮是罗贯中着重刻画的人物。
作者在他出山前和死后69年只用了五十回,而他出山时的短短二十七年就永乐一般以上的篇幅来写他的活动。
由于作者的极力刻画,使他成了年近乎“完人”的人。
《三国演义》被作者写的如此惟妙惟肖,真当之无愧为四大名著之一。
2《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三国演义》读后感 3.《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
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肚子在唱空城计。
”……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
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
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
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 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后感怎么写啊 1000字以上噢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我们都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童年, 虽然短暂易逝,但那毕竟是一段充 我们都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童年, 虽然短暂易逝, 满着欢笑,充满着乐趣的时光,可你见过充满着冒险经历的童年吗? 满着欢笑,充满着乐趣的时光,可你见过充满着冒险经历的童年吗? 那就让我们进入汤姆索亚的冒险旅程, 那就让我们进入汤姆索亚的冒险旅程,揭开汤姆索亚童年的神秘面纱 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 他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主人公形象----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 他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主人公形象----汤姆索亚.在大人 们眼里,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 们眼里,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 是家常便饭。
捣蛋”一次次升级, 是家常便饭。
可“捣蛋”一次次升级,他做出了让大家都很吃惊的事 离家出走,逃到另外一个小岛上生活。
。
但他却在 情:离家出走,逃到另外一个小岛上生活。
。
但他却在镇上为他举行 。
但他却在镇上为他举行 葬礼的那天突然回来了.....原来,汤姆为了逃避这个文明世界, .....原来 葬礼的那天突然回来了.....原来,汤姆为了逃避这个文明世界,逃避 死板的生活,想要彻底的摆脱它,与他的伙伴---乔哈波, ---乔哈波 死板的生活,想要彻底的摆脱它,与他的伙伴---乔哈波,哈克贝利费 恩共同商议:他们要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 恩共同商议:他们要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这个另人吃惊 的想法就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的徘徊着,但他们这么做, 的想法就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的徘徊着,但他们这么做,并不是要真 正的远离这一切,只是想通过这次的失踪事件, 正的远离这一切,只是想通过这次的失踪事件,让那些大人们去忏 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到对自己有亏欠, 悔,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到对自己有亏欠,并把这种愧 疚持续一背子。
就这样,三个孩子从此踏上了冒险之旅.... ....他们的愿 疚持续一背子。
就这样,三个孩子从此踏上了冒险之旅....他们的愿 望也实现了: 当大家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了之后, 望也实现了: 当大家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了之后, 天天都是一把鼻涕 一把泪,人人都在回忆他们当初对孩子们的“恶行” 一把泪,人人都在回忆他们当初对孩子们的“恶行” 都在为他们虔 , 诚地做祷告。
一次,汤姆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思乡情,偷偷地回到了家. 诚地做祷告。
一次,汤姆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思乡情,偷偷地回到了家. 看到了这一切的景象,忍不住哽咽了,打消了他与伙伴们的海盗梦, 看到了这一切的景象,忍不住哽咽了,打消了他与伙伴们的海盗梦, 回到了镇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失踪事件,就在此落下了帷幕。
,就在此落下了帷幕 回到了镇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失踪事件,就在此落下了帷幕。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同样有这样的孩子:可以在学校的走廊上,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同样有这样的孩子:可以在学校的走廊上,看见 几个嘻嘻哈哈的男孩打成一团, 几个嘻嘻哈哈的男孩打成一团,经常成为老师和家长们心里的一块石 但是他们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情感,汤姆虽然调皮捣蛋, 头.但是他们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情感,汤姆虽然调皮捣蛋,但面对 自己亲人对自己的思念 他也忍不住哽咽了。
身边的人也是一样, 己的思念, 自己亲人对自己的思念,他也忍不住哽咽了。
身边的人也是一样,只 要我们耐心的去开导他们, 他们也会体会到亲人的用心良苦, 要我们耐心的去开导他们, 他们也会体会到亲人的用心良苦, 也会被 打动,最终还是会走入正途的。
打动,最终还是会走入正途的。
而且, 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 而且, 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 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 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
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 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
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 不管是对自己, 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 不管是对自己, 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 好象他们都好似没有什 么伤心事。
所以,我们要从生活的角落抓起, 么伤心事。
所以,我们要从生活的角落抓起,不要让微笑漏过每一个 缝隙,这就会使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
缝隙,这就会使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 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比河畔一个小镇子上 的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和他的一群小伙伴们的故事。
他们讨厌牧 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喜欢与循规蹈矩的人们 唱对台戏... ...但他们聪明活泼、正直勇敢他们幼稚而又认真的言 行,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是当代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 影。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于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 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侧面。
书面上的他戴着一顶草帽,露出了几根金色的头发,穿着破旧的 海盗服坐在木筏上的他眼光闪耀着兴奋和高兴却不失警惕。
此时此刻 他正在大海中“畅游”呢
乘风破浪、真爽
真棒
我也好想成为汤 姆·索亚,像他一样,体验一下在大海上的感觉,和他一起去冒险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捣蛋、名副其实的“小滑头”, 他和他的一群要好的朋友们是那么的幼稚可笑、天真童稚。
他们不爱 学习,就爱玩;他们不爱顶礼膜拜,就爱嬉戏追逐打闹。
他们宁愿把 聪明劲用在别的地方,例如:调皮捣蛋了、冒险了、游戏了却就是不 肯用在学习上。
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
像 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 作, 还自动奉上谢礼。
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 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 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等我把这本 《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完以后才发现, 其实这个“小 滑头”野蛮善良的,他虽然调皮,但很正直;他虽然经常受到姨妈的 责骂,但很乐观;他虽然很让大家头痛、恼火,但他很讲义气,言必 出,行必果。
汤姆·索亚曾经勇敢的在法庭上指出了杀死鲁宾逊医生和把罪 行推在了莫夫·波特身上的恶棍印江·乔埃。
难道汤姆·索亚的这种 英雄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
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 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 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 和善良的本性, 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 不要再那么贪婪、 自私了
相信人人都会如此,让我们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 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著名的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读了这本书,我似乎受到了什么启发,从小就没有主见,做什么都依靠爸爸妈妈的我变得有主见了.在这本书里,我仿佛被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到了他的童年,他的家,他的学校.汤姆有许多好朋友: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可汤姆并不乖巧,他是个捣蛋鬼,又十分聪明,勇敢,正直,乐观.汤姆一心想当海盗,因为在他眼里,海盗就是劫福济贫的英雄,他离家出走,要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一闯,看一看,扮一回胆大包天的海盗!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劫难,但他并不灰心,并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去向困难挑战,直至打倒困难.他这种勇敢而永不言弃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在我和汤姆.索亚同样大的时候,做事总是要爸爸妈妈做主,让他们帮我想主意,没有自己的想法.有时,一个人在家,一定要让妈妈告诉我在家做什么,才肯让妈妈走,做完了事,又要打电话给妈妈,问接下来要完成什么任务……现在,我将改变这一切!从此以后,我不能一有什么事就找爸爸妈妈做主,要有主见.合理地安排我的作息时间.寒假在家里,我不能只做完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就只顾玩或看电视,要多安排时间看书和学习;弹琴多动脑,给自己定一个目标,提高弹琴效率;在学校里,除了完成学习任务,更要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责任心.我要不断努力,像小主人公那样永不言弃!《汤姆.索亚历险记》的确是一本百看不厌,令人寻味的好书,大家不妨也来看看吧!《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初三3 李影你小时候有幻想过要去无人岛里探险吗 你有因为想偷懒不干家务而对家人耍无赖吗 你童年是有否有过拯救世界的理想呢 如果你有的话,恭喜你,你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值得回味的.如果你没有的话,现在享受还不晚——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将把你带到一个美国典型少年惊险有趣的童年之中.汤姆是个调皮的孩子,这经常气的他的波利姨妈要追着他打,但是,他的调皮可爱也取得了波利姨妈的喜爱.汤姆虽然吊儿郎当,却富有责任感,在和女孩贝基冒险到了山洞却缺乏火种的时候,贝基急得哭了,这时的汤姆展现了他作为男孩子的勇敢和细心,尽了全力让他身边的女孩子欢笑并放心.汤姆极富正义感,他即不喜欢呆板的生活,枯燥无味的功课,也讨厌虚伪的教条.他对经常向波利姨妈打小报告的小表弟锡得也是不喜欢的,尽一个孩子的思维方式去报复'锡得.汤姆也有点小聪明,一次,波利姨妈罚汤姆去粉刷篱笆——这可是汤姆最讨厌的活儿.于是,他略施诡计,就把朋友本等一众孩子骗去帮他干活啦,本和孩子们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令人忍俊不禁.尽管汤姆性格有点高调,也爱吹牛,但,这些并不影响汤姆在人们心中讨人爱的形象.而且,他的缺点还为本书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这也是本书吸引人的原因之一吧!在汤姆他们的世界里,善恶观是与众不同的,他们把海盗当作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而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更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他们热衷于扮演罗宾汉的游戏.在他们三人离家出走冒险的时候,汤姆就成了他们的领袖——和一群海盗在一起.也是这种有点盲目的信仰和勇敢,才让他们大胆站出来作证救了穆夫波特,令坏人乔伊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吧!书中的孩子们,把甲虫,破罐子,甚至牙齿当宝物.在汤姆和夏克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时,他们俩立下血书要保守秘密……这些这些,在今天的大人们——不,连孩子们看起来,都有点傻气和不和实际.我们的宝物是最新型的遥控车,最新的卡通片,绝版的电脑游戏……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他们最容易得到的快乐——自由.当然书中写到的不少东西也是不可取的,例如迷信愚昧的封建旧俗,孩子们不认真的学习态度,波利姨妈的自作聪明……不过,这些有点沉重的话题,就让它们消失在汤姆去参加自己葬礼的积极人生态度中去吧!
西游记一至十回读后感怎么写
每当我打开“西游记”,总是有不同的心情。
四大名著是最热闹的,并从中读取,总觉得既有趣,又有趣的。
那光怪陆离,丰富多彩的神话世界,让很多人读了深厚的感情。
我读了很多,“西游记西部大开发”,一读,纯粹是为了其曲折有趣的情节,后来,在书中的各种人物的性格和行为上有一些看法。
“西游记”,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的善良,调皮,聪明的,全能的,说话直率的各种神,打怪物,奉献精神和友谊的兄弟,船长和他的猴子猴孙。
僧师徒四人中,孙悟空常常是第一个发现的怪物,但他的高僧,总是很容易的悟空杀死怪物,甚至不顾他的解释,他的那些善良的人们打扮成怪物欺骗念紧箍咒处罚。
悟空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听老师的话,而不是死皮赖脸地跟着主人。
但是当八戒他们来向他求助,他听到了主人遇到了麻烦,不记前嫌,义无返顾跑去救师傅,没有一句怨言。
虽然他出生冲动的个性流行,有时会因为冲动和杀戮,但在我看来,那些谁应得的全部杀死无数的强盗,暴君,等等,但我相信僧人不相信他无论如何不能让悟空谋杀,但从来没有介意那些邪恶的伤害,我总是觉得悟空是非常错误的。
一个又懒又馋的猪的大肥猪,有时悟空叫他,找到主吃水果,但他要么躺在马路上睡觉或接很多水果都吃过,但在回来的路上往往剥夺另一个三重奏地方等着他回来,但很容易找到借口,说谎敷衍过去,但总是聪明的悟空看到整惨。
我认为旅总要到想的是,而不是新乡,一个同时拥有了一点钱,是拥有一个小宝,一直想约高村的女儿在法律和嫦娥,一路向大师学习了被逮捕时,他说:“我们收拾行李散伙”动不动,“我回高老庄”类型的丧气话。
他也有一个坏习惯,总爱吹牛,有时候,悟空打败的怪物,生动的描述,他放言要别人如何打败的怪物。
不过,他有时会发挥作用,如:当主白骨精抓住,他来到花果山的思维方式猴哥要请,最后,以节省主。
因此,我认为猪八戒很可爱,虽然不时的不动点歪脑筋,但也是明智的火花。
沙和尚是最诚实的三个弟子之一,他一直忠于主人,是两兄弟也很尊重。
但是,打怪物,但它不软,虽然没有那么强大的悟空,但在关键时刻,或保护教师。
师徒四人,他是最警觉的人除了悟空之外,还可以提醒主人。
汤僧在他们师徒四人是很难理解的,他总是妖怪抓走了。
在师徒四人中,他总是带来麻烦,有没有本事,只知道南无阿弥陀佛的概念,有时会造成混乱,如果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是去到其他西方极乐世界。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但不告诉的人是恶魔的主人,看到邪恶总是叫悟空三抢怪物的怪物。
但是,当悟空打死的祸害老百姓,但他惊呆了,不仅念紧箍咒,有时你必须摆脱他,没有他就不会认为如果悟空没有伤害的家伙杀死,他们将去祸害别人,这样的生活不危害人的生命吗
然而,和尚也有着非同一般的执着,以达到西天取得真经,为老百姓的利益,他不仅是迅速达到西方极乐世界,不要让悟空立马,甚至要求自己的每一步朴实的,决不让悟空他飞了过来。
和尚遇到了很多人本着诚信或恶意地试图说服他留下来,甚至给他金山银山,乃至整个国家前进的道路上,但他拒绝了,我想这是因为他总是坚持信念所圣经。
读后感300字左右
要做个勇少年——读《鲁滨逊漂流记》“惟独坚强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恩宠,才能成为大有作为的人”。
鲁滨逊正是这样典型而又真实的例子。
暑假里,我读了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同时我也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小说描写了英国青年鲁滨逊怀着一颗云游四海的远大志向,离别了家人,穿越大西洋,在航海中历经了无数惊心动魄的险情,后来又在太平洋遇到了一场大风暴,惟有他一个人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来到了一座荒芜人烟的孤岛上。
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感悟到了生命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惟独意志坚强的人才到上帝的恩宠,才能成为大有作为的人”。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他才能够在孤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开拓荒地,筑房子,养家禽,产水稻,与野兽和野人们斗志斗勇……经过不懈努力,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最使我敬佩的是鲁滨逊“不成功我决不罢休”的坚贞不屈和顽强意志的精神。
从他的故事中,是什么让他居然有这种惊人的意志力呢
靠的就是四个字,“顽强、勇敢”
以前学习的时候,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了。
可我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它不仅震撼了我的心,也同时感染了我的思想。
今后,不管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力尽全力去“战胜”它。
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
因此,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勇敢的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摸索、发现,才能敢于锻炼自己,做一个强者
高分急求读后感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杨柳风读后感
杏花雨”,早春的雨“杨柳风”,早春的风。
这样说比“细雨”、“和风”更有美感,更富于画意。
杨柳枝随风荡漾,给人以春风生自杨柳的印象称早春时的雨为“杏花雨。
“沾衣欲湿”,用衣裳似湿未湿来形容初春细雨似有若无,更见得体察之精微,描模之细腻。
试想诗人扶杖东行,一路红杏灼灼,绿柳翩翩,细雨沾衣,似湿而不见湿,和风迎面吹来,不觉有一丝儿寒意,这是怎样不耐心惬意的春日远足啊
沾衣欲湿杏花雨 吹面不寒杨柳风 ———宋·释志南《绝句》(妙句之妙) 杏花盛开时节,细雨蒙蒙,衣衫渐沾渐湿,杂着杏花的芬芳;杨柳吐青,天气转暖,春风拂面,醉人宜人,伴着杨柳的清香。
剪剪轻风细细雨,悠然徜徉春色里,何等惬意。
雨,冠以杏花;风,冠以杨柳。
雨,是杏花浸湿过的雨,似乎更纯净;风,是杨柳筛滤过的风,似乎更清爽。
杏花雨,杨柳风,把风雨花木糅在了一起,使春意的色彩渲染得更加浓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