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士无双,铁器时代,橙红年代到底有什么联系
以下内容全是作者骁骑校本人以前发表的,愿能给LZ参考续写铁器时代的初衷,是在07年7月15日,也就是铁器时代动笔的那天,最初就是打算让刘子光穿越回来的,所以在铁器的序章里留了个伏笔,那个被刘子光刺了一刀的地痞,肯定不会死,留着我们刘大帅回来折磨呢。
铁器完本之际,其实已经写了几章穿越回来的内容,但是出于一些原因,只得暂时停笔,给大家留下一份期待。
停笔的主要原因是要写武林帝国,这本是网站和游戏公司合作推出的类似游戏推广的作品,带点任务性质,所以开的很仓促,任务很急,接到之后就动笔,甚至没有进行完整的规划。
我是在上看了之后动笔的,开篇完全仿照了电影的桥段,只是稍加改造,以至于后来引起无数人的诟病,但是我觉得没什么,向大师致敬本来就是我的风格,两本书里此类桥段比比皆是,再说刀客这部电影是如此的出色,以至于等香港电影人都推崇备至,周的和徐克的断刀客的灵感都出自于此,我作为一个小小写手,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始这段故事,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铁器时代是我用激情创作的,武林帝国则是用责任创作的,骁骑校这个笔名下没有太监,没有烂尾,言出必行,作为一个作者,信誉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相信大家都有同感。
而,则是同时用激情和责任来创作,所以我相信会比前两部更加精彩。
,这个名字乍一看并不出彩,但是却蕴含深意,张爱玲曾经写道,隋唐盛世,是个轰轰烈烈橙红色的年代,如今的和谐盛世,又何尝不是一个轰轰烈烈,英雄辈出,橙红色的年代。
名字来历如此,我们的主角刘子光挟着一身沧桑呼啸而来,在这个橙红色的世界里开创自己的新篇章。
家徒四壁,居住在破败不堪的棚户区,父亲当保安,母亲扫大街,邻居朋友都是下岗工人,发小的玩伴也是无业游民,一穷二白,唯有一身肝胆的刘子光,如何白手起家,凭着拳头和智谋在这个灯红酒绿的高楼大厦间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关于人物性格的解析主角作为一个现代人来到历史的分支,另类的明朝,他在21世纪受的教育并不能使他在奴隶中脱颖而出,只是依靠暴力和仁义才能获得尊敬,我不认为现代人到古代会有很什么优越感,更不认为一个读了很多架空书的青年能统一天下,如果真有穿越,恐怕80% 会在第一年挂掉,因为什么也不会,因为以为自己什么都会。
(特种兵之类的大大例外)主角对大小姐的感情,在铁厂里,是大小姐第一个给了他重视和机会,光这一点就够感激得了,第一个和善的和他说话的MM,第一个让他感觉到自尊和认可的人,(奴隶营的不算,那不算正常社会) ,所以主角由感激生爱,当大小姐遇到危险的时候,毅然决定孤身去救,请注意,是孤身去救,并没有拖着兄弟们一起去。
主角对二小姐的感情,到目前为止,主角基本上没有主动和二小姐说过话,更谈不上什么感激涕零,主角对曾经所受到的残酷待遇从来就没有忘记过。
甚至一度打算杀掉二小姐,后来救了她也是顺便而为,就是看大小姐的面子,也不能再生杀心,这点气量还是不过分的吧。
至于为什么会为铁厂作佣兵,在当时这是最好的选择了,奴隶制度很正常,所以大家不会恨这个制度,只会恨奴役自己的人,文中交代,奴隶看守已经全部被杀,管理层也被清洗了,可以说现在的铁厂和奴役他们的铁厂已经不同了,大家的怨气也得到了发泄。
主角的仇恨主要是欺负陷害他的宋青峰,扬猛还有财务一帮人,之流,这些人对他的欺压可远远超过而小姐的欺负了,后来不是都报仇血恨了吗?难道非要把铁厂屠戮完,大小姐抢了当夫人,二小姐交手下轮了才算报仇?在城战中,双方在清国的面前,被迫的结盟了,奴隶军救了两位小姐,铁厂又掩护了奴隶军。
战后主角又敲诈了那么多的银子,这可是当兵十几年也赚不来的钱
而且作佣兵不是做奴才,是合作的关系,工资又高,何乐不为,难道呼啸山林,或是投奔官兵,继续当炮灰
且不说当土匪打劫多少年能凑够六十万两银子,就是周边环境也不允许啊。
到处是官兵,作土匪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远远不如作佣兵。
主角的王霸之气,没有,一点没有,在奴隶中获得的威信是一到一枪拼出来的,后来有收小弟么
有,但是不是靠王霸之气,靠的是利益
即使奴隶营的结合也要靠利益,靠高的军饷,难道指望大家为实现共产主义打仗吗
主角有被奴役么
我怎么没发现,铁厂的副将,账房总理,女婿,这样的条件是奴役么
如果是,大家都会抢着被奴役吧。
为了泡小姐,当狗了么
好像一直比较正常把,主角进京讨得可是属于自己的银子
主角只是把铁厂当作垫脚石,生产基地。
不是铁厂利用主角,而是主角利用铁厂。
骁骑校4年前写的刘子光的都市故事人生 R.P.G 很久以前写的,只写了个序,关于灵魂互换的故事,如果当年坚持写下来,偶也是大大级别的了2003年6月16日的清晨对刘子光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从网吧出来,看到满街急匆匆上班上学的人群,让他联想起自己当年也是这样去上学的。
不远处有个早点铺,热火朝天的好像生意不错,印象中这个店面总是关着的,对于平时不早起的人来说,早点铺可是个陌生的事物。
刘子光以前从不包夜上网的,平时也就是聊个天打打CS什么的,昨夜第一次接触传奇,就停不下手了,上瘾啊。
刘子光对任何事物都不上瘾,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满足过瘾的需要,自从中专毕业以来,一直就没有个安稳的工作,家境也不富裕。
以后不能对传奇上瘾,他一边想一边往家走。
走到离家不远的巷口头处,一辆突然冲出的自行车差点碰到他,骑车的女孩不好意思地绽放了一个笑脸,是彭静蓉,他的初中同学,也是初恋的对象,严格的说是单相思的对象,现在好像在什么超市做会计还是收银什么的,是个挺单纯的小姑娘。
彭静蓉看到是他,笑了一下就走了,走出老远刘子光还扭头看着她单车上苗条的背影。
回到家里,刘子光连脸也没洗就躺在自己小平房的床上睡了。
妈妈只是随便问了一句一晚上没回家干什么去了就继续忙自己的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了,他用枕巾擦了擦眼镜,踏拉着拖鞋去厨房吃饭,在附近工厂看大门的爸爸已经换班回来了,厨房油腻的案板上放着他的收音机,正在播送着,收音机旁边是一碟花生米和半瓶子白酒,爸爸看到刘子光过来,把手上的报纸递了过来,“小光,看看上面的广告,你看你能去吗”。
小光没精打采的接过报纸,看到是公安局保安中心招聘保安, 100 名的广告,瞄了一眼就把报纸扔到一边了,“我不去,让我去也不去”。
一旁炒菜的妈妈听到这话便开始了唠叨,二十多岁的人了也没个工作,将来可怎么办,我们也不能养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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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呆坐着听着唠叨,眼前浮现出自己穿着灰色的保安制服在街头执勤,和彭静蓉偶遇的情景,刘子光想不下去了,盛了碗饭拨了些菜端到自己小屋里吃去了。
等到吃完饭,家里又冷清了,爸爸拎着板凳到邻居家打牌去了,妈妈下岗以后在一个家政公司做服务员,现在去顾客家打扫卫生洗衣服去了,刘子光闲着没事,思虑了半天决定去那个超市逛逛,希望能遇见彭静蓉,他翻出一件干净点的衣服换上,站到了大衣柜斑驳的穿衣镜跟前欣赏着自己的扮相:油腻腻半长不短的头发,浅蓝色的长袖衬衣,灰色的休闲裤子,一双旧皮鞋擦的亮闪闪的。
打扮停当刘子光就骑上单车出门了。
2003年6月16日的清晨对耀来说再平常不过了,他沿着别墅区外面的道路晨跑,五十米间隔的路灯跑25根,然后再回来,一共是五公里,多年来没有间断过,当年在大学里,就是因为风雨无阻的每天晨跑,吸引了操场边里的泉,赢得了校花的爱情。
晨跑结束,耀回到家里,自己动手作了一份煎蛋,喝了些牛奶,换下了阿迪达斯运动服,穿上杰尼亚的海军蓝套装,认真将蓝白斜条纹的丝质领带打了个饱满的结,洁白挺刮的纯棉衬衫配上珍珠袖扣。
越是简单的搭配越能显出人的简约干练,这是耀的一贯作风。
从车库里把卡宴SUV开出来。
为什么是《匹夫的逆袭》国士无双写的中后期的时候,开始考虑下一部书,首先肯定是都市题材,但是从哪个角度切入很令人头疼,橙红年代开创了一个都市小说的支流,英雄回到故乡,杀出一片天地,很多跟风者都采用这个经典开头,甚至也都是在外漂泊八年,一度让我纳闷,八年究竟有什么含义不成
写橙红几乎耗尽了我所有关于都市小说的题材积累与灵感,**警匪谍战商战社会阴暗面,全面覆盖,可以拆分出十几本独立的长篇小说,这样说比较贴切,把我榨干了,所以在橙红之后我必须回避这个题材,因为我没什么可写的了。
国士无双这本书描绘的是近代场景,虽然写起来诸多禁忌,但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休息,但网文的连载性使作者无暇充电,去体验社会,经历人生,关于都市素材的积累,依然很少很少,一度让我很迷茫,下一步究竟写什么,怎么写。
直到我看了一部电影,灵感才忽然跳出来,这是一部名叫《黄海》的韩国片,不得不说韩国电影比中国电影强出许多,当然原因在于我们有全球最严苛的审查制度,这个暂且不表,黄海讲的是一个中国延边的朝鲜族出租车司机偷渡到韩国寻找妻子的故事,借了高利贷六万块,被迫成为杀手,普通人在重压下爆发出的力量令人血都为之沸腾,看完这个电影,匹夫两个字就注定会出现在下一部的书名里。
又有一回,在医院急诊科见到车祸家属,那是一个中年农村妇女,或许她只有三十出头,但蓬头垢面衣衫破旧,看起来像是五十多岁,她哭的撕心裂肺,因为丈夫重伤,正在抢救,她拿出一个手机来给亲戚打电话,但我想这样处于贫困线上的人,亲戚们也未必能帮得了她,走廊里很多人在看热闹,静静的看着她,眼神里尽是同情,她喋喋不休的哭诉着,将来怎么活,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我觉得很难过,想把身上的钱都给她,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我知道救不了她和她的家人,有党,有政府,有红会,他们都做不到的事情,我又有什么能力去做。
网络上经常有朋友抱怨日子难过,但是比我们痛苦的大有人在,只是社会的最底层发不出声音,只能自生自灭罢了,社会的阶级性也渐渐分明起来,你无法去了解厅局级领导的生活方式,也无法去体会收破烂拾荒者的艰辛,金字塔的塔基上,有无数的故事在发生着,白领、精英、特种兵、**老大什么的已经写得太多了,却很少有人将目光往底层放一放,写一写他们的故事。
我有一个同学,父母双亡身体残疾,坐公交车免票,每月吃街道低保,他租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出租屋内,每月八十块钱,工作是盲人按摩,我经常去看他,力所能及的帮一些忙,他给我讲了很多真实的故事,拾荒者、农民工,洗头房小姐,有血有肉,真情实感,用心去触碰他们,感受他们的生活,会明白社会的另一种精彩,这个阶层的人,基本上断绝了向上的通道,没知识没学历没人脉没资本,在人生的道路上,他们其实已经输了,但是要逆袭,一定要逆袭,每个人的处世态度都要像德国队一样,不到最后一秒绝不认输,哪怕鲜血洒满怀抱,也要继续奔跑。
再返回来说说书,我觉得很多小说缺乏一种张力,一种爆发力,虽然冠着超级、特种、至尊的书名,但一点感觉不到力量的存在,尽是低层次的YY,警察不像警察,大哥不像大哥,官员不像官员,特种兵更不像特种兵,主角配角智商情商为人处事都像中学生,作者缺少积累,缺少体验,缺少观察,闭门造车,疲于更新,很少有人想到去创新,去描绘别人没描绘过的场景和群体,我很着急。
所以,有了这本《匹夫的逆袭》。
关于发布时间,本来定在明天上午,考虑到今晚可能有很多读者在彻夜等待,提前到5.11 0点发布,不瞒大家,手上有些存稿,几万字而已,对于慢手流也够败家一回了,在正常更新基础上,八千鲜花加更一章,不排除特殊情况发生,哪位不过日子了,投出让我心灵不安的贵宾数目,会继续加更到承受不了为之,当然还是以鲜花和收藏为主,不鼓励除订阅外的现金支出。
谢谢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这本《匹夫的逆袭》。
橙红年代这部剧的演员都选得好好哦,连个配角演技都很好
观唐飞有感
读后感 1.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
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
于是,出现了,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酒吧、卡拉OK、开始,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
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
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读后感2.我读了一本名字叫的书,这本书里记载着一位著名作家成长的散文集。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境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也就是这本书的作家。
他经过许多困难的磨炼,成为了一个充满活力的作家:董宏猷。
这本书写了他成长的故事: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他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位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时代的生活有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学生和农村小孩都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更加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
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要更加珍惜父母的钱去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3.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
他不但是名大作家,也是我们小朋友的大胡子叔叔。
在红麦田的这本书里有他的童年故事,也有他的许多成为作家的揭密故事。
更多的是他把自己的成长经历与读者互相分享,从而激励读者的自信心和独立性。
虽然书中有许多的童年故事在我眼中看来就是。
但从他娓娓道来的片段里却使我涌出无限的向往,我仿佛自己化身为其中一员与他共同的度过神话般的童年。
在读到他为了买〈〈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这一篇时;我不但感动的流下了泪,还明白了〈〈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这本书里面的真正内容。
因为在一年级时我也就看过了这本书,但我却并不怎么真正理解这本书的意义,现在他却令我明白了书中的真正意义。
如何使自己拥有顽强的毅力,不虚度年华、不碌碌无为、这样才令自己有价值。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的内容我还不能全部的看明白,毕竟是我的成长与他来比是隔的太远了。
但我却非常的喜欢这本书。
它对我以后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我希望大家都来看看。
好书就是要大家都来分享
4.暑假,我看了许多书。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数《红麦田》。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红麦田》是一篇优美散文。
作者是著名作家董宏猷。
他把文章写得非常精彩、仔细而且全面。
他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去回忆童年的成长和往事。
《红麦田》是一本写了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小学生,长大后是怎样成为一位著名作家故事的一本书;也是一本写了一个从小就在长江边“拉纤”的小男孩,是怎样成为一个长着大胡子、充满的男子汉的一本书。
作者董宏猷从小就爱读书。
儿时的作者,最美的梦,就是当一个图书馆理员。
所以,作者从八九岁开始,就每天放学后,便“长途跋涉”,到武汉古旧书店去看书。
后来,作者靠暑假“拉纤”的钱买来了许多书,装起来就有几大箱。
光阴似箭,作者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了一个大人。
他长大后当上了一名乡村教师。
作者曾为了给学校每一名学生、每一名教师都买上一盏煤油灯,而跑遍了武汉三镇、所有的大超市、小超市还有小杂货铺,然而在霓虹灯闪烁的大都市里,煤油灯早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煤油灯竟成了难以寻觅的文物。
对于一名乡村男教师来说,这究竟是喜还是忧呢
城里难寻,作者便向县城挺进。
他和妻子寻遍了县城,终于买到了一百盏煤油灯
我觉得作者这种为别人付出的美好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现在,在这个社会里的人,都是只顾着自己穿的好,吃得饱,睡得香。
而不管身边的人穿不好,吃不饱,睡不香。
我多么希望大家能够多帮助别人,关心别人。
那样,天下一切不都是很美好吗
我认为《红麦田》这本书是一本与读者朋友娓娓谈心,呼唤独立自信、敢于担当精神的一本好书。
这本书既是作者成长之路的大揭密,又是一曲高亢的男子汉之歌,一壶清心明志的心灵茶汤
5.读《红麦田》有感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红麦田》。
这本书十分好看,不信的话,我就给你讲讲吧
《红麦田》作者:董宏猷。
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武汉作家协会主席。
国家一级作家。
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
曾三次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他的作品《红麦田》用真挚的情感、纯真的美文来回忆并记述了他的童年和成长故事。
《呼唤》是《红麦田》里的一篇故事。
它写到了作者发烧后,路人们说让作者的母亲去把他的魂给叫回来。
他的母亲便踏破深山为儿子喊魂,希望让自己的儿子把高烧退了。
表现了母亲对作者的爱。
《红麦田》是本书书中唯一一个与书同名的文章。
它讲到作者第一次读安徒生童话时的情景, 他把他自己比喻成一个麦田的耕耘者兼守望者: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一大片红麦田,他看见每一粒麦穗都是一粒粒金色的金粉,洒落在一大片红麦田,这,让他想到了那个姓“安”的叔叔,想起了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读了这本书后,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苦,知道了以前挣钱有多么辛苦,知道了以前的每一个农村小孩子是多么渴望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所以就更加要珍惜父母的钱去好还读书,好好学习,来报答父母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6. 与这本书相遇是在一个明媚的下午。
老师把它递给我,这本书的封面鲜艳而明亮:在金黄色的麦田上,哦,是橙红橙红的麦田上站着几只小兔子。
天上的白云又软又大,像一大朵棉花糖,真想抓一大把尝一尝,想必定会充满蓝天的气息吧
不仅封面好看,内容更为丰富
在充满童真的语言里,作者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画面。
这本书中,无论是写自己,还是写身边的人,作者董宏猷都能把人物生动地描绘出来,使我感受到自己就像走进了书中,那一个个片段都生动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在所有的散文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叫《红烧肉的感觉》的文章,里面讲述了学生们在演歌剧时,舞台上有一大盘红烧肉,其中一个演员唱一句词就夹一大块红烧肉,引起了作者的不满,真的与他展开斗争,却更贴合主题,令观众大拍手掌。
文章给人的感觉轻松愉快。
今天,大家对红烧肉可能不稀罕,但在作者那个年代,红烧肉是许多人都吃不上的佳肴。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组织成了一篇充满童趣的散文,令人捧腹大笑之余更让人深思:以前的生活实在太艰苦了。
迎着温暖的阳光,我又一次翻开了《红麦田》,这一次的阅读体验,说不定又有什么新的感悟。
7.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董宏猷的孩子。
他是一个家境清贫,渴望读书的孩子。
小时候,他跟着嫂子,在后山上踏着露珠放牛。
长大了一些时,去大街上给别人拉板车挣钱,去长江边捞鱼虾吃。
就是这样一个孩子,长大后却成为了一个充满阳刚之气的男子汉。
他从小就立下一个志向:我一定要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为了当男子汉,他总是强制着自己不因为痛而哭,不因为挨打而哭。
因为他觉得,男儿有泪不轻弹。
他也经历了许多痛苦和艰辛。
他亲眼目睹过文化革命大爆发使学校同学人性丧失。
他只是因为出身不好,而成为同学们批斗的对象,连他们的老师也被抓出来在学校游行。
他可能现在才意识到,什么是人性的丧失,兽性的猖獗。
后来董宏猷去西港中学教书,那里条件很不好,只能自己用个空瓶子做成灯泡,有时还只用煤油灯。
那个时候的城市里,煤油灯早已成为老古董了。
但晚上学校没有电灯,他只能带着这种瓶子灯和煤油灯来学校上晚自习,满足孩子们求知的欲望。
董宏猷的一生是经历过了许多坎坷的。
他很喜欢看书,总在书店里偷偷地看。
他喜欢看《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喜欢保尔,喜欢那个钢铁战士保尔。
喜欢保尔说的那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的只有一次。
董宏猷带给我太多的感动。
他吃苦耐劳,千里迢迢地来到破旧不堪的西港中学,为的就是让西港中学这些贫困人家的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从小立下远大志向,学习他的坚强,吃苦耐劳,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相信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一个像他一样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