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投降后在中国审判的日本战犯有哪些
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12日到20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审判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8名战犯。
1947年4月26日11时许,一名身穿草绿色呢制日本军服的矮胖男子被士兵架下汽车,拖入南京东郊雨花台刑场,面朝中华门方向按跪在地上。
11时30分,行刑士兵向该男子脑后开枪,子弹从面部射出,人倒地身亡。
四周围观的市民欢呼雀跃、掌声雷动。
这是一场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处决,死者是前日军第6师团师团长、被认定为首犯的。
次日评论“此不可一世之杀人魔王,神色黯然,重临旧地,获得其应得的报应”。
2014年7月4日起,中共中央档案馆、在网上刊布45名于1956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日本战犯供词。
这些人罪行累累,同样堪称魔王,却没有一人被判处死刑。
在当年,这是“鉴于后10年来情况的变化和现在的处境,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作出的决定。
如今发布供词,则是为了“揭露日本侵华期间的反人道、反人类、反人民暴行”,谴责“日本安倍内阁上台以后,公然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美化对外侵略和殖民历史”的行为,更被媒体认为是中日紧张局势升级的表现。
其实,战后中国审判与处理日本战犯的整个过程,都与国际环境、尤其是中日关系息息相关。
天皇曾是头号战犯中国政府着手追究日本战争罪行始于1942年。
这年1月,被德国占领的九个欧洲国家在英国伦敦签署惩治德国暴行宣言,与会的中国驻荷兰公使(随荷兰政府驻伦敦)金问泗深受触动,提出应当以同一原则惩治日本在华暴行,并向国民政府外交部进行了汇报。
以此为开端,国民政府、军委会各部门和各战区、各省政府开始搜集、调查日本战争暴行的工作。
1942年8月,外交部致函新华日报社,请其就报道的山东清河日军暴行提供资料。
1944年5月,同盟国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在重庆设立远东-太平洋分会,成员包括中、美、英、澳、荷等11个国家,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担任主席,负责调查日本战争罪行,向设在伦敦的总会提交战犯名单。
6月,军令部以日军各部队作战经过和部队长名单为基础,拿出了《侵(华)战(争)以来敌国主要罪犯调查表》。
作为初步调查成果,该表对战争罪行的描述十分简单,名列第一位的裕仁,罪行只有四个字“侵华罪魁”。
后,同盟国决定设立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甲级战争罪犯,乙级、丙级战犯则交各国军事法庭自行审判。
因此,确定向提交的日本甲级战犯名单成为中国政府的重要问题。
1945年9月,行政院召集外交部、司法行政部,军委会军令部、政治部,中央党部秘书处、宣传部、远东-太平洋分会等讨论日本战犯问题,之后专门组建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负责调查和提出战犯名单。
中国各界强烈要求追究的战争责任,立法院院长孙科、前外交部长宋子文等都表示应当废除天皇制度。
但是,对此并不认同,他决心“本仁爱宽大以德报怨之精神,建立中日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并向美国总统罗斯福表示,日本的国体应当由日本人民自己决定。
因此,当美国将天皇排除在战犯名单之外,中国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1945年9月底,行政院提出了包括134名军事战犯和48名政治战犯的初步名单,包括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的日本首相和陆军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以及中国派遣军总司令为首的师团长以上级别军事主官,但天皇已被排除在外。
军政各界对这份名单意见不一。
军令部长徐永昌认为,“制造九一八之一班日军阀实不可恕,我应即开单提出,其余不必多罗织”,王宠惠和行政院秘书长蒋梦麟等也各有看法。
经过一个多月的折冲,最终形成了20人的名单,经亲自审定,确定其中12人作为第一批提交逮捕审判的甲级战犯,此后又确定22人作为第二批甲级战犯。
这其中,除近卫文自杀外,均被缉拿归案。
与此同时,确定乙级、丙级战犯名单,以进行逮捕、引渡、审判的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1947年,国民政府在1945年9月初步确定战犯名单的基础上,公布了共261人的重要战犯名单,涵盖了甲级和乙级战犯。
除了军事、政治战犯外,还包括主张侵华的政治社团头目,如神武会主持人菊池武夫;鼓吹侵华的报社主笔,如《东京日日新闻》的吉冈文六、《外交时报》半泽玉城,以及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社长鲇川义介、兴中公司总裁十河信二、伪华北开发公司总裁津岛寿一等经济、文化、政治领域的战犯。
丙级战犯名单的确定以民间指控为主。
据司法行政部报告,截至1946年10月就收到敌人罪行案件171152件。
上海地方法院从1945年11月1日开始受理检举控告,原拟12月31日截止,但因登记人络绎不绝,到次年4月30日才结束登记,共受理案件13208件。
但是,民间检控的案件多数只有罪行,其他证据、信息一概缺失,难以继续追究。
如司法行政部已经受理的案件107040件中,有三分之二没有犯罪人的姓名。
处决日本战犯人数:110人在确定战犯名单的同时,逮捕和审判战犯的工作也陆续展开。
1946年2月,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成立。
上海、北平、沈阳、武汉、广州、徐州、济南、太原、台北这九座城市也分别成立隶属当地军事机关的军事法庭,陆续开始对日本战犯进行逮捕和审判。
虽然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在遣返投降日军的同时,严令各战区、各港口运输司令部逮捕查扣被检控的战犯,但是,战后接收的混乱和日本投降前对相关证据的销毁,使一批原本经过调查可以确定的战犯成为漏网之鱼。
同时,《同盟国互相解递战事罪犯及其他战事违法人犯公约草案》又要求引渡战犯必须提出该犯之罪证,使检控材料缺失的中国战犯审判工作更加举步维艰。
对南京大屠杀战犯的逮捕和审判颇具代表性。
当时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已被列为甲级战犯,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已经死亡,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第9师团师团长吉住良辅等则因退役等缘故未被逮捕。
最后被引渡到庭的,仅有第6师团师团长的谷寿夫等数人。
引渡谷寿夫时,东京盟军总部曾担心其人是否能在中国受到“公平审判”。
为了有效追究罪责及审判公正,南京军事法庭的检察官连日搜集材料、传讯证人、制作证词,甚至挖掘了5处坟墓,检验尸骨上百具,以确定被屠杀者的死因和身份。
南京市临时参议会成立了“南京市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向各行业收集证据并进行鉴定。
南京市民也踊跃提供各种人证、物证,一份后来被列为“南字第一号”的关键证据,来历最为传奇。
大屠杀后不久,南京华东照相馆的伙计罗瑾发现,一名日军少尉送来冲洗的照片充斥屠杀国人的场面,便私下多冲洗了一套收藏。
后来,他迫于生计考入汪伪警卫旅交通电讯集训队,仍将放有照片的相册带在身边。
一次,日本教官到集训队营房检查,罗瑾将相册藏在厕所边泥墙内,事后却不见踪影。
罗瑾以为相册被发现,急忙离队逃亡。
其实,相册是被如厕的同队学员吴旋捡走的。
吴旋看后意识到相册的作用,便将其珍藏起来,直到抗战胜利后提交给了南京市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1947年2月6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励志社大礼堂审判谷寿夫,到场观众两千余人,王宠惠和外交部长王世杰都到场听审,场外围观者也有数百人。
法庭上宪兵森严,审判席前摆放着作为证据的被害者头骨。
庭上,检察官以集体屠杀、屠杀、强奸、破坏财产、抢劫五项内容起诉谷寿夫。
曾赴东京作证指控松井石根的红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到场陈述所睹日军烧杀、强奸、抢劫行为及红字会收敛遗骨情形,法医潘英才说明第6师团进攻路线上发现的遗骨多为枪伤或铁器所击致死,证人金陵大学外籍教授贝德士、史迈士和被害人家属姚家隆、被害人陈二姑娘分别陈述所见所历事实经过。
当京字第一号证据等血淋淋的照片、影像资料呈上时,谷寿夫也“慌乱不能自持”。
虽然谷寿夫百般否认,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治军严格未有暴行”辩护,但并未为法庭所采信。
1947年3月10日,南京军事法庭审判长石美瑜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罪证确凿,判处死刑,驳回申请复审。
一个半月后,在南京雨花台刑场上演了本文开头一幕。
对南京大屠杀中犯下罪行的中、下级军官的追究,原本应当是军事审判中的重要部分,但限于证据缺失,仅将当时日本报纸刊载屠杀中国人照片的第6师团中队长田中军吉和“百人斩”竞赛的两位当事人——第16师团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大队副官野田毅等三人引渡到庭。
这三人在法庭上坚决否认媒体报道的行为。
田中军吉称这张照片中他穿着夏装,而南京战役发生在冬季,不能作为证据。
向井敏明、野田毅辩称“百人斩”是他们吹牛和记者编造的产物,目的是回日本后容易讨到老婆,但均被检察官一一驳回。
三人最终被法庭判处死刑,1948年1月28日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据统计,除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33名战犯外,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共颁布战犯名单15批,共列战犯1575名。
实际拘留战犯1111名(包括已列入名单战犯82名,人民控诉经军事法庭受理之战犯1029名)、嫌疑犯2104名。
经过审判,共有16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0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为无罪、不起诉、不受理、非战犯或未结案人员。
死刑犯除谷寿夫外,还有另一位南京大屠杀参与者、前香港总督矶谷廉介大将,以及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中将、第130师团师团长近藤新八中将、第92旅团旅团长平野仪一少将、台湾步兵第2联队长田中透少将等5名将官,其他则多为杀害民众或破坏地下组织的宪兵,如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中佐等,还有被越南华侨指控的岘港宪兵队特高课长田岛信雄等3人。
以前山东督军张宗昌胞弟“张宗援”名义在山东组织伪军的日本浪人伊达顺之助也被判处死刑,和他一样属于“其他”的死刑日本战犯共有35名。
“以德报怨”与“宽大政策”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工作最为后人诟病的一点,是释放了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大将。
抗战胜利之初,负责受降的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就提出“现在我国境内当有日军一百零九万人,如骤将冈村列入罪犯公开发表,对于缴械事宜恐有影响”,参谋总长陈诚也曾要求蒋介石宽恕冈村。
因此,冈村虽被列入战犯名单,却始终未被拘留。
直到1949年1月,南京军事法庭以“被告既无触犯战规,或其他国际公法之行为,依法应予谕知无罪,以期平允”。
冈村宁次被判决无罪后,中共方面曾严厉表示反对,要求将其重新逮捕。
正在运作与中共和谈的代总统李宗仁也曾下了逮捕令,但在汤恩伯等人的掩护下,冈村已经搭乘轮船回国。
其他被关押服刑的日本战犯,包括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华北方面军参谋长高桥坦中将、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少将等人在内,也于1949年1月被运往日本继续关押。
随后,他们因减刑、有期徒刑期满、保外就医等原因陆续被释放。
1952年4月,台北当局与日本国签订了停战和约,4个月后在日本巢鸭监狱关押的剩余88名中国军事法庭判决的战犯全部被释放。
在1949年前,中共对国民党政府的战犯审判及其“以德报怨”政策持负面评价,多次发表社论批评国民党政府的审判结果是“第二次卖国”。
在抗战胜利之初,中共也曾在其控制区内审判、处决了一批日本战犯。
如1945年9月,晋察冀边区政府以特务罪名处决了石灰公司经理小林德、宪兵准尉井上久男等9名被捕的日本人。
在中共控制的东北九省,也逮捕处决了伪满政权中的日系官吏,如三江省次长手岛明义、通化省次长菅原达郎、安东省次长渡边兰治及副市长、副县长等20余人。
但随着新中国政权的建立,中共对处理日本战犯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1949年后,中共关押着两批日本战犯。
一批是苏联于1950年7月移交的969名关东军官兵和伪满官吏;另一批则是国共战争期间俘虏的140名被阎锡山留用的日本残留军人及相关人员。
中国政府在太原、抚顺、哈尔滨等地设置战犯管理所关押这些战犯。
在朝鲜战争停战后,中国开始处理这批日本战犯,并将其视为打通中日间关系的重要渠道。
1954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访日代表团在日本发表了战犯名单,此时还有1069人在押,另外40人因病死亡。
到1956年准备对在押战犯进行审判时,又有7人死亡,其中包括策划了炸死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和协助阎锡山留用驻山西日军的河本大作。
1956年4月25日,中国向苏联送交了关于处理日本战犯问题的备忘录,说明“中国检察机关为做好审判的准备工作,对这批战争犯罪分子的罪行,进行了必要的侦讯和调查。
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毕”。
但由于调查中存在“证据不全”、“主要靠自供与互相检举的材料”问题,最终确定了“多数战犯还是要释放”和对起诉审判的战犯“只判有期徒刑,不判死刑”的政策。
二战后被中国自己的军事法庭判死刑的日本战犯都有谁
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人,其中判处死刑149人,实际执行145人(4人在执行前病死或减刑),其中比较著名的有: 镝木正隆 陆军少将 第55军参谋长 酒井隆 陆军中将 第23军司令官 膳英雄 宪兵大佐 徐州宪兵队长 田中久一 陆军中将 第23军司令兼香港总督 谷寿夫 陆军中将 第59军司令官、前第6师团长 德本光信 陆军大佐 独立混成第31联队长 平野仪一 陆军少将 第129师团第92旅团长 森木五郎 宪兵大佐 华北派遣军宪兵队 长野间贤之助宪兵大佐 香港宪兵队长 泽荣作 陆军大佐 澳门特务机关长 重藤宪文 陆军少将 华南派遣军宪兵队长 左近允尚正海军中将 中国派遣舰队参谋长 金沢朝雄 宪兵中佐 香港宪兵队长 田村刘吉 海军少将 第83警备队司令、第14根据地司令 田中透 陆军少将 台湾混成旅团第2联队 长久保孚 文官、工学博士 抚顺煤矿矿长 伊达顺之助满洲陆军上将 特务、伪满洲国自治联军司令 。
中国审判了多少个日本战犯
1945年9月底,行政院提出了包括134名军事战犯和48名政治战犯的初步名单,包括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的日本首相和陆军大臣、外务大臣、大藏大臣,以及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为首的师团长以上级别军事主官,但天皇已被排除在外。
军政各界对这份名单意见不一。
军令部长徐永昌认为,“制造九一八之一班日军阀实不可恕,我应即开单提出,其余不必多罗织”,王宠惠和行政院秘书长蒋梦麟等也各有看法。
经过一个多月的折冲,最终形成了20人的名单,经蒋介石亲自审定,确定其中12人作为第一批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审判的甲级战犯,此后又确定22人作为第二批甲级战犯。
这其中,除近卫文自杀外,均被缉拿归案。
与此同时,确定乙级、丙级战犯名单,以进行逮捕、引渡、审判的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1947年,国民政府在1945年9月初步确定战犯名单的基础上,公布了共261人的重要战犯名单,涵盖了甲级和乙级战犯。
除了军事、政治战犯外,还包括主张侵华的政治社团头目,如神武会主持人菊池武夫;鼓吹侵华的报社主笔,如《东京日日新闻》的吉冈文六、《外交时报》半泽玉城,以及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社长鲇川义介、兴中公司总裁十河信二、伪华北开发公司总裁津岛寿一等经济、文化、政治领域的战犯。
丙级战犯名单的确定以民间指控为主。
据司法行政部报告,截至1946年10月就收到敌人罪行案件171152件。
上海地方法院从1945年11月1日开始受理检举控告,原拟12月31日截止,但因登记人络绎不绝,到次年4月30日才结束登记,共受理案件13208件。
但是,民间检控的案件多数只有罪行,其他证据、信息一概缺失,难以继续追究。
如司法行政部已经受理的案件107040件中,有三分之二没有犯罪人的姓名。
处决日本战犯人数:110人据统计,除提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33名战犯外,国民政府战犯处理委员会共颁布战犯名单15批,共列战犯1575名。
实际拘留战犯1111名(包括已列入名单战犯82名,人民控诉经军事法庭受理之战犯1029名)、嫌疑犯2104名。
经过审判,共有16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10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为无罪、不起诉、不受理、非战犯或未结案人员。
1949年后,中共关押着两批日本战犯。
一批是苏联于1950年7月移交的969名关东军官兵和伪满官吏;另一批则是国共战争期间俘虏的140名被阎锡山留用的日本残留军人及相关人员。
中国政府在太原、抚顺、哈尔滨等地设置战犯管理所关押这些战犯。
在朝鲜战争停战后,中国开始处理这批日本战犯,并将其视为打通中日间关系的重要渠道。
1954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访日代表团在日本发表了战犯名单,此时还有1069人在押,另外40人因病死亡。
到1956年准备对在押战犯进行审判时,又有7人死亡,其中包括策划了炸死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和协助阎锡山留用驻山西日军的河本大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12日到20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审判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8名战犯。
电影:东京审判 观后感 600字
这是一部头于战争历史的影片,片中讲述了1946年1月到1948年11月对在东京对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过程。
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这次审判,国际军事法庭组建了由英同、美、苏、法及包括中一在内的11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中国法官代表梅汝博士以一颗赤诚的爱国心和强烈的民族感,运用智慧和能力,顶住外界压力,顺利完成了这次历时两年多折艰难审判。
很高兴,我能够有机会看完这部让人内心震撼的影片,这部影片给我感触很深,片中的真实历史和塑造的一些具有鲜明代表性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中国的法官代表梅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和很好的模范作用,我觉得梅汝是一个具有很好思想和法律观念的人。
他能将个人的情感上升到民族情感,对自己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敢于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捍卫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运用自己的智慧,利用法律的武器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最公正平最正义的审判,让给违法分子损害的死者和人民有最后的一道防线保护自己,还世界一个公正和谐社会。
法西斯侵略主义行为是令人发指的行为,称之为恶魔也不为过。
它严重地破坏他国的,损害人民的利益,残酷,残忍的杀害了无辜的人民,却对自己的行为毫无廉耻之心,我无法想象这是一个怎样的恶魔,世界的美好文明就是受到这样的一个恶魔严重威胁着。
今天我们终于能够将这个可怕的恶魔绳之于法,他将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承爱国际法的严惩,这了保护国家和人民,英、法、中等国家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他们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唯有死才能告慰那些死去的人。
作为一保有自己国国籍的人,我们就要时刻懂得维持自己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及民族尊严,做一名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
希望可以帮助你啊,望采纳啊
东京审判的对话(关于日本的战犯的)急急
1 梅汝璈力争席次 卫勃:你想想看,照现在的安排,你的近邻将是美国法官和法国法官,而不是那位俄国将军,这对你将是很愉快的. 梅汝璈:爵士,您这样说是侮辱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必须郑重地提醒您,我不是为了愉快才来到东京的! 卫勃:博士,那我也不得不再次提醒您,这样安排,是盟军最高统帅的意思.如果因为你拒绝这个安排而使中美关系陷入了不愉快,那将是非常遗憾的,你的政府也未必同意你的这种行为. 2(倪征燠以翔实的证据驳倒了板垣征四郎的所有证言,使其心理全面崩溃.) 倪:你在任陆军大臣的后期,曾经派人去中国,去见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是曾经担任过民国政府第一任国务总理的唐绍仪,一个是前北洋军阀的头头吴佩孚,是吗? 板:是. 倪:你派人去拉拢这两个人,目的就是要成立大规模的傀儡组织,是吗? 板:我,我不知道. 倪:那你派谁取的你总知道吧?那个人是不是就是当年僭充沈阳市市长,扶植傀儡溥仪称帝,勾结关东日军,阴谋华北自治,煽动内蒙独立,到处唆使汉奸成立伪政府和维权会,喧赫一时,无恶不作,而今危坐在被告席右端的土肥原贤二? 板垣征四郎低头不语. 倪:是不是他?!马上给我回答! 板垣征四郎点了头. 土肥原贤二长长呼吸了下,闭了眼睛..... (法国法官伯奈尔反对死刑,认为死刑不应在文明的国度存在.) 梅汝璈举起一个杯子:如果说,杯代表人类,水,代表文明........ 杯子在地上砸碎,水四溅.......... 梅汝璈盯着柏奈尔:文明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可如果人的生命都被无情地毁灭,那文明还从何谈起呢? (印度法官巴尔以佛教慈悲为由反对施用死刑) 梅:巴尔先生,我再次提请您注意,您是一个法官!法官的职责是什么?是对罪行进行审判进行认定!然后根据法律给予他们惩罚!我不知道您为什么要;来做法官,您具有一个佛教徒的伟大情怀却在纵容犯罪,这决不是一个法官应该有的立场!如果您要坚持这样,那您没有资格坐在审判席上,您应该回到印度的寺庙里去! (面对全体法官) 梅:死刑是什么?死刑是法律对犯罪最严厉的惩罚!为了掠夺别国的资源为了扩张自己的领土为了占领亚洲甚至全世界,日本干了什么?他们杀中国人杀朝鲜人杀菲律宾人杀新加坡人杀美国人杀英国人杀无数无数无辜的平民!他们强劫,他们强奸,他们放火,他们杀戮,难道这些不足以让他们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吗?!如果法律不给日本不给这些战犯以最严厉的惩罚,谁敢保证日本有一天不会再次挑起战争?!谁敢保证日本不会再侵略别的国家?!谁敢保证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不会再次复活?!(他瞪着眼,强忍着泪):在座哪位先生敢做这样的保证?!
在“东京审判”中被定为战犯,而在20世纪60年代当上日本首相的是谁
岸信介
东京审判一共审判了多少战犯?
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为日本侵略炮制法西斯理论根据的大川周明因发狂被诊断为精神病而中止受审。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后只对25人进行了审判和判决。
其中,对7人处以绞刑(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田加火旁)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鸟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对2人处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那个审日本战犯的电影叫什么名字
;讲的是在1946年在日本战犯的情况,是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第一次成功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的故事;当时的,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
以(饰)为首的中国法官,最终是怎么样将等战争罪犯送上绞刑架的呢
影片创作者经过大量的历史调查,为观众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部电影无论叙述风格还是制作气势均强烈透出导演深受好莱坞主流商业片的影响,是国产片中少有的具有好莱坞气象的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