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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暮色读后感

时间:2020-07-27 07:12

沈石溪读后感《暮色》中霞吐死了吗?

这是一部外国电影。

一个大山里的女子,是个盲人,她从未见过大海。

一天,她在自己的屋前遇到了一位地质工程师。

工程师是一位高大帅气的男人,他被女子的清纯打动,更倾心于她的忧郁神情。

他们恋爱了。

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读后感

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

这本书上描写了的真挚情感------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中,水秧儿令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中,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而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了。

的主人公是白珊瑚。

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从小与驯兽员娄阿甲一起长大,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时,她跟着汽车走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竟然绝食。

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

,而某些人呢

连一匹马也不如

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为人着想------她在最后时刻为了马群不乱,儿子蓝宝贝不再想当头马,亲自踢了儿子一脚;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小心-------当牵马仙想把她牵走时,她不慌不忙地走,最后在门旁边蹬了他一蹶子后,踩得他鼻青脸肿;我们应该像白珊瑚一样知恩图报-------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

这本书中别的故事也可以给你启发,我推荐你读一读它。

它是一本很好的书,每一个故事都有深刻的意义,每一个故事都能给你很大的收获。

阅读沈石溪写《第七条猎狗》的第一篇狼妻一:捕兽铁夹夹死了大公狼读后感

文章在这,感受自己想吧。

  沈石溪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

沉重的  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

我们把  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

  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  猪油灯,喝着醇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

我在省动物研究  所工作,专门从事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  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做准备。

强  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

  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的狼嗥声,  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

“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  来。

“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  传得远。

”强巴轻描淡写地说。

  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叫魂哭丧,很不中听。

我  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嚎,这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  声音。

”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

”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  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

”说着,他瞟了一眼  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  经死啦。

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  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  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

  很多研究资料表明,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狼,是无法像雌性猫  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

最主要的原  因是,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  长途追击捕捉猎物。

刚刚产下幼崽的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  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

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  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

  我又喝了满满一木碗青稞酒,耳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  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  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  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我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  ……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  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  “不会的。

”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

动  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是用鼻子思想的。

对狼  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

我身材  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  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

”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对付一  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

在青稞酒的  助兴下,我荒诞的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

我  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  裙似的套在身上。

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蛮  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

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  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

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  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

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  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  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

我清醒过来,妈的,  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是用鼻子思  想的,这话能当真么?说不定是哪个伪学者胡诌出来沽名钓誉  的。

母狼干吗非得用鼻子思想?难道它的眼睛就不能帮助它思  考问题吗?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鼻子  堵住了呢?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  走为上。

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  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

现在,  想不干也不行了。

我浑身觳觫,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  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  飘也似的向我靠近。

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  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  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

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  面抻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  状。

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

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  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  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  我拼命才怪呢。

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  打。

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普通狩猎重要多了。

不到最后  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

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到离我三步远的  地方还不停步,我就只好开枪了。

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  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  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

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  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

我想起我  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

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  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

我看不清它的  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  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

我稍稍放宽了心。

接  着,我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

我们研究所里专门  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  察,我曾像唱似的跟着录音机操练过。

我叫得平缓舒  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  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

但愿这录音带不是。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的跳了起来,眼光  更绿得可怕。

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

我虽然跟着录音  机模拟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  爱好者怎么操练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

  在黑母狼听来,我的嗥叫声就像老外学中国话一样,洋腔走调,  别扭难听。

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

果然,它的尾巴刷地平举起  来,教科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讯号,它的喉咙深  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

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  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

我开始扣动扳  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落下来,  已涌到舌尖的咆哮似乎也被它强咽了下去。

呜——————  呦———它发出一声绵长的变调的嗥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  是一种轻微的埋怨。

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

  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里哗啦,。

  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老母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  才落地。

我知道,狼是一种  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  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  我扔给它的东西的。

从情理  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  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  我是它的“丈夫”了。

  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  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  履踉跄,可又一副心急火燎  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  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  前跑。

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  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  忙焦急。

我手脚并用,跟在  它后面爬。

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

  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  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的返祖现象而已。

  黑母狼蹿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  进一个石洞去。

黑黢黢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  身体猛烈的扭动声。

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  有四个平方,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摊血污。

哦,  它生产了。

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  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  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

  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我在洞口犹豫着,不知道  该不该钻进洞去。

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说心里话,  我是不愿意进去的。

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  去,不就显得待它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  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

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  呦———,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  迎我进洞。

看来,狼的习惯和人差不多,妻子分娩时总是希望丈  夫陪伴在身边。

我把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  子可以少受点罪。

  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  势,直往石洞里灌。

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  肯定全落在黑母狼身上。

这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  狼崽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

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  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

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  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

我蹲在洞  口,任凭风吹雨打。

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  汤狼。

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咯地打仗。

我  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呦,呦,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我的背,虽然隔着一层狼皮,我还是清  楚地感觉到,是黑母狼的脑袋靠在我的背上。

唔,它是感激我替  它遮挡风雨。

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  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

  天亮时,雨才停住。

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  崽,两黑一黄。

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  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  干净净。

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身体显得很虚弱,软  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

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  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奶头,贪婪地吮吸着  芬芳的乳汁。

  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

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  体呈半透明状,绒毛细密,像锦缎般的闪闪发亮。

  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  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  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

绝大多数种类  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期  间才跟雌性呆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  地弃雌性而去。

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雌性动物在生育和培  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  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  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对于公狼为什么就能在母狼产崽期间  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成了许多动物学家饶有兴味的研究  课题。

有的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  概念;有的说,狼和人类一样,天生就具备一种父亲的责任感;  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

而我,却亲  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  食。

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  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界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  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  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  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

让我感慨的  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它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  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  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  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  盼望我早点归来。

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  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  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炭,喜滋滋地望着  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  一个讯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

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  跑回石洞。

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  洞里蹿出来迎接我。

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  食。

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  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  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我真不知道该  怎么活。

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  到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憨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  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洋溢着一种和睦家庭浓浓  的亲情。

尽管我是个冒险走进狼窝的科学家,在这种时刻,我也  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  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

我想,如果我是一只  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  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

  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  的,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的话,黑母狼又该  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多睡了两  个小时,然后,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

黑母狼照例蹿出来  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  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  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  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  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  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  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  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  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  迎仪式。

回到石洞里后,  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  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  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  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  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  的。

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  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它此时此刻正饿  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我想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  为它担心。

它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  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

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  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

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  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

  我不知道这是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  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

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  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  不渝地呆在母狼身边。

  那只金猫搅乱了这家子狼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豹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  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  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

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  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  狼崽捉去当点心吃。

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  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来。

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  见黑母狼守护得紧,无懈可击,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

  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的在石洞口徘徊。

  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形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  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

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  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  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刷刷刷飞也似的爬上孔  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狼的讥诮的  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  我较量呀!  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

惹不起,躲得起  嘛。

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  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

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  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

  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  加强防范。

它整天呆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  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  便。

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了。

小狼崽一天天长大,  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

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  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

小狼崽天性  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窝里,稍不注意,它  们就爬出洞去。

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  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

唉,日子变味  了,发霉了。

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  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

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  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

  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

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  会患精神分裂症,变成一只疯狼的。

  这天早晨,阳光明媚。

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  狼崽的心吸引住了。

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  滚带爬到洞外玩耍。

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  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

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  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

黄狼崽追逐一只  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

  就在这时,突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  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  来。

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  拦截。

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  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  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两只黑狼崽。

黑母狼火速右转,跳  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

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  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  来到黄狼崽头顶。

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

黑  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  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一  只黄狼崽。

黑母狼呦———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

我正趴  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

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  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

可我现在的身  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  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

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  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  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

第七条猎狗中的精彩片段

同学们,你们读过《第七条猎狗》吗

它可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动物小说品藏书系之一。

这本书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的眼球,因为它很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它毫无遮掩地表现丑陋和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

这本书是一部有八篇中短篇小说的小说集,《暮色》就是其中的最后一篇,是一篇催人泪下的小说。

《暮色》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冷的食物匮乏的冬季,一只豺王领着它的部落四处觅食,经过多天寻找终于找到一只躲在洞中的野猪,谁料那洞口却十分狭小,无法作战。

双方只好僵持着,可豺们已抵抗不住饥饿与寒冷,决定挑出一只苦豺做诱饵。

所谓苦豺就是豺群中最老最没有战斗力的一只豺,可这个部落中最老的豺竟然是豺王的母亲。

豺王犯难了,如果不选他的豺母,他的部下会趁机造反。

这时如烟往事历历在目:曾经,在一个没有奶和食物的冬天,豺母用她的鲜血哺育他,没让他成为雪地中的又一具尸体;曾经,当他误入鸟网,豺母冒着子弹解救他,没让他成为猎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曾经,在部落决战争夺王位最关键时刻,豺母不顾生命危险冲了上来,让他如愿以偿地登上王位······想到这儿,豺王立即把自己当作苦豺要冲进野猪洞,在众豺们惊异的目光中又一奇迹出现了,豺母居然冲在他的前面挡住了她尚还年轻力壮又高贵的豺王儿子,独自迅速闯进了野猪洞。

不一会儿,野猪就仓皇地逃出洞口,众豺一起扑上去,豺母却躺在了血泊中······我的心弦被触动了,两行热泪夺眶而出,豺母用自己那无私的母爱拯救了整个豺部落······记得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牧羊神豹读后感

牧羊神豹 读后感400字以上1. 牧羊神豹》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位羊倌用一双草鞋与一位过路人换了一只小黑豹。

羊倌把黑豹抚养长大了,变成了模样的。

可是黑豹最终还是离开了羊倌,走之前咬死了四只羊。

过了许久,羊倌获得了黑豹的赤斑羚作为报答羊倌的养育之恩。

连动物都是有感情的,都会报答养育之恩。

古代,孟母的儿子叫孟子,他是由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抚养大的,孟子后来考取了功名,报答了母亲。

正如巴金的《给家乡孩子的信》中写道,“我们每个人都有更多的精力和事件,”我们要报答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

想想爸爸妈妈,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忙完一天的工作,还不能休息,还得把家务活给做了,而我们呢,吃好住好,这都是爸爸妈妈给的。

有时候,我还不是顶撞爸爸妈妈,是他们操心。

而《牧羊神豹》中的黑豹报答了羊倌的养育之恩,相比之下,我们连动物都不如,实在是太渺小了

生我们养我们的是父母,还有我们的祖国母亲,长大之后,成为国家的栋梁,正是我们能报答祖国母亲的资本,我们小时候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能我们的祖国母亲做出贡献。

动物是有感情的,和我们人类一样,都知道要报答父母,乌鸦有反哺的习性,是为了报答母亲。

岳飞精忠报国,抗击金兵,报答祖国母亲,古往今来,多多少少的孝子为父母做了许多事,报答了他们。

我们也要为父母做点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

读了《牧羊神豹》我明白了要报答父母的恩情,从点点滴滴开始。

2,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原名沈一鸣,194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是浙江省慈溪市。

沈石溪作品入选中小学教材篇目的有《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猎狐》、《太阳鸟和眼睛王蛇》、《会做生意的狐狸》、《暮色》等等。

大家看过沈石溪写得《牧羊神豹》吗

虽然我还没看完,但我也颇有深处和自己的感受。

我最喜欢《牧羊神豹》里的“小孩掉进了豹窝”和“褐马鸡的宜丝策略”这两篇课文。

“小孩掉进了豹窝”里的这一段:“成功需要奋斗,奋斗需要勇气,而要有足够的勇气,我想,在事业上迈出第一步去的时候,不妨来点鲁莽,来点儿“二杆子精神”。

”这一句话颇有深意,成功需要什么?虽然这还是引出“初生牛犊不怕虎。

”这句话。

“褐马鸡的宜丝策略”这一段:“当攻击行为能带来生有和遗传上的好处,攻击行为就会愈演愈烈;当攻击行为不能带来生存和遗传上的好处,攻击行为就会趋于缓和,这是一条颠朴不变的规律。

”这是雄褐马鸡之间的战争。

一篇“褐马鸡的宜丝策略”题目很深奥,,我一开始不知道,可看完了才知道,也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动物在面临不可回避的竞争,采取相宜的方法或者采取权宜之计,尽量避免对生存和遗传没有好处的结局。

”作者沈石溪却觉得:“不能简单地将动物行为套到人类身上,后果是,会变成庸俗的社会生理学。

” 沈石溪的小说里还有课外小知识,如:“动物档案”、“动物小说的灵魂”、“获奖记录”、“珍藏相册”和“图书最新情报”大家不妨去看看。

我还没有读完沈石溪的《牧羊神豹》,但我获得了非凡的道理,获益良多。

.........................................故事简介文章主要讲作者原先插队落户时,救助了一位缅甸老农民,老农民报答他,送给他了一只豹仔。

于是,作者带回豹仔,取名三点金,给老母狗梵娌抚养(当时以为豹仔是只黑猫)。

梵娌是只老牧羊犬,两者关系越来越好,梵娌把三点金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结果,一场暴雨夺走了梵娌的命。

作者买了一只新牧羊犬,三点金却咬走了牧羊犬,担任起了梵娌的工作。

三点金工作很认真,从来没偷吃过一只羊,也没有走丢过一只羊,而且还在豺群口下救了羊群。

所以,每天都是三点金独自去放羊,每天晚上自己赶羊回来。

不久后,当作者点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羊,并没在意,但每过一周,就会少一只羊。

作者起了疑,悄悄跟在羊群背后。

发现三点金偷偷从羊群里骗出一只羊到森林里,从树上突然跳下一只母豹,咬死了羊。

原来是三点金的老婆,还有三只小豹仔。

结果,被作者发现了,三点金离开了。

一年后,作者放羊时,突然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只快要咽气的赤斑羚。

没隔多久,就发现了4只。

原来是三点金,因为他只偷走了4只羊,所以,它用4只珍贵的赤斑羚来抵债。

最后,再也没出现过.........这样可以么

读第七条猎狗猎犬的读后感有没有

好书,我认为应该是从题目开始就吸引人,直至结尾都一直好的书。

而“好”,则是作者呕心沥血地把无与伦比的语言艺术表现在书或故事中,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无法自拔。

最近我看了《第七条猎狗》,我认为这是一本好书。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地描绘了狼、狗、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以及它们在人么们心目中的形象,并告诉人们要保护自然界中的所有动物。

《第七条猎狗》中以狼、狗、豺为主题分别讲述了几个故事,没一个故事都感人至深,催人泪下,使我久久难忘。

比如“狼‘狈’”中的黄狼与“黑狈”,它们在猎捕母猪时同心协力,让它们如愿以偿;它们在面临猎狗的包围圈是,丈夫黄狼对妻子“黑狈”——断了前肢的黑狼不离不弃,在能逃脱包围圈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去援救黑狼。

再比如“灾之犬”中的花鹰,由于前任主人艾香宰的迷信被抛弃,后来新主人也发生了不幸的事,也产生了花鹰会带来厄运的想法,就想方设法地丢弃花鹰。

可花鹰忠心耿耿,一直守护在主人身旁。

不就主人发生危险,花鹰不弃前嫌,牺牲自己救下主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暮色”。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豺王索坨带着饥饿的豺群行走在尕玛尔草原上,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豺王索坨需要一只苦豺。

它有两个选择,第一是老公豺达曼洪,第二是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

如果选择达曼洪做苦豺,那么索坨的豺王王位则不保,最后是豺娘霞吐做苦豺。

如果选择豺娘做苦豺,那索坨的王位还在,但它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在这进退两难的情况下,索坨自愿代替豺娘做苦豺,豺娘不忍儿子这么年轻就牺牲,还是跳出来接受苦豺的命运。

着母爱是伟大的,着母爱是值得歌颂的。

同样的,索坨身为至尊王者却愿为生命快走到尽头的豺娘献身,也令人震撼。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算在我们印象中最差的狼,也有属于它们的感情。

而且动物的感情比我们人类的感情更坚固,更忠贞,它们不会因为利益和诱惑而背叛,而不会因为困难和危险就抛弃。

这种感情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

人们更应该保护动物,和动物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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