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史读后感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这本书汇作者这些年发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
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
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说文解字》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
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
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
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戴安娜之死的一些看法。
分析了戴安娜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
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
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
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
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
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
“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
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
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
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
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
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
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
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
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
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
“有过这样的时代吗
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
”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
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
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
“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
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
“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
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
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
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
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
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
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
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
“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
“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写一篇读后感,读的书是《牛奶可乐经济学》,希望各位帮忙想一个新颖点的标题。
悬赏分会在最后给的。
这是我看《全球通史》的感悟,字数是早超800了,你喜欢哪段就选哪段吧,反正我也不打算讲知识产权。
《全球通史》的几个启示书海 2009-07-29 06:15 阅读1 评论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2008年经济危机无论从哪里都可以听到这个词,但是要明白详尽地说出个所以然来又总是可望不可即。
似乎经济危机只应是资本主义时代的现象,然而我认为并不是这样的,因为经济危机什么时候都可能发生,而它的触发关键只在于财富集中的程度。
无可否认资本主义时代是经济危机的高发时代,因为资本主义的本质正好适应了经济危机发生的条件。
以最著名的1929年“大萧条”为例:一开始,由于战争期间大量压抑的消费需求的爆发,一时间几乎所有资本主义国家都得到近似飞跃的发展,经济繁荣得使人忘记了战争的创痛而对前景充满信心。
所有工厂所有农场都在开足马力生产。
这是供求相对平衡的时代。
那时候的股票跟现在的股票差不多,都靠长短两条线赚钱,由于经济持续繁荣,使得股票长线收益直线上升,随之而来的是股价也持续上扬,从而使得短线收益也在涨。
由于股票市场的强大诱惑,不少人不惜借贷来炒股,并且由于他们相信自己有能力付款,他们甚至于花大笔未来的钱来买现在的货。
可惜不幸的是有不少的“优质股”只是劣质企业的精美包装,里面其实已经蛀空。
(注1:马克思的那句什么百分之多少的利润就能什么什么的名言,翻出来一看就明白了。
这是必然要发生的。
)由于他们不能盈利,令一部分投资者的钱被股票市场卷走,继而他们无力偿还贷款,被逼上绝路,一些小的银行由于不能收回接待,被逼破产,由于这个不好的势头,投资者们纷纷产生惶恐心理,一齐到各银行提款,一时间通货剧增,货物与货币不等价,造成通货膨胀短时间内成倍增长。
市民阶层因为通货膨胀严重不得不倾家荡产,而小生产者因为缺乏销路自身也遭到了破产,市民失业率开始剧增,大生产者(大资本家)则因为控制了销路,而影响不大,但由于他们不愿意放弃利润,一路促使货物价格虚高以收渔利。
此刻市民阶层已经穷困到连食物消费都成为问题,同时由于销路进一步萎缩,各生产者都减少原料买进,因此城市里农产品价格暴跌,使得农产品销售利润已不够支付运输费用,因此各农场主都放弃本业,个农产因此抛荒,牲畜也被大量屠杀之后弃尸荒野。
由于农产品供应减少,城市里面市民阶层更难获得食物,继而一切继发性的社会灾难也就随着经济危机最终影响到农业而爆发性的出现。
在这一连串的事件中最关键的一是粗质企业冒充优质股,而是大生产者坚持高价。
其中第一个很明显是有一些金融中介经手的,而由于他们有能力这样做,足以证明他们在政策上,在规模上都有明显优势,事实上他们就是有大金融资产阶级操控的,加上上面的大工业资产阶级,他们共同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财富,同时在政府甚至军队中都有极大的影响力(有钱能使鬼推磨),再加上他们简直就是经济生活中的飞蛾,拼命攫取利润,因而顺理成章地,由于过分繁荣的泡沫经济导致的经济危机也在资本主义时代中屡见不鲜。
至于封建时代的经济危机,中国汉朝时候曾经有过一次较大风波,但是由于资料不全,影响不够大,因此不作为典型例子。
不过可以肯定是因为盐铁官营而造成的。
由此可以认定,导致经济危机的不在制度而在人,而这又反映在制度上。
所以只要具备条件,即使封建时代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也会有经济危机。
不过,由于在原始时代、奴隶时代和封建时代里,要么是资本总量不大,要么是资本不够集中,要么是政府干预太强,这几种条件一本不能同时满足,即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政府能够随时以行政命令控制物价,取缔构成严重危机的劣质企业,因此能够视情况中断经济危机的蔓延,最后经济危机就成了只在资本主义时代里能肆无忌惮的纸老虎。
伟大帝国消亡的根源众所周知亚欧大陆上曾经有过一个横跨东西,纵贯南北的蒙古大帝国。
蒙古帝国疆域之大,就连曾经叱咤一时的苏联也望尘莫及;蒙古帝国影响之大,恐怕世界再没有第二个足以媲美的国家。
然而,蒙古大帝国只经历了短短几十年的辉煌就迅速分裂衰落,最后被各地的本地政权推翻。
与其说这是因为蒙古人不会统治不如说他们在错误的时间里做了个错误的梦。
蒙古帝国是一个封建性质的领主制大帝国。
从一开始它就做错了。
蒙古大汗把国家分为四块,分封给儿子和功臣,并且他们的后代可以世袭汗位,这就为分裂打下了基础。
然而导致衰败的根本原因却不在这里,而在于他们的通知工具太落后——马。
蒙古马在当时确实是最快的交通工具,就像现在的飞机,蒙古骑兵也凭这些马才得以施展战术,成为当时最有实力的部队,然而蒙古大帝国不是蒙古草原,再快的马要在整块大陆间驰骋终也显得力不从心,于是构建在这一统治基础上的蒙古大帝国的中央朝廷便显现出了鞭长莫及的尴尬。
正因这样,成吉思汗才迫不得已把难得统一起来的蒙古又割开;正因这样,在后来的分裂、起义、夺权等各种各样军事行动中蒙古中央军都挽回不了败局。
(假设当时的蒙古全帝国装上了无线电,所有蒙古马换成洲际导弹,在蒙古草原基地发射,就算当时蒙古人坏到像恶魔,个汗国混乱得像人间地狱,也绝对没有一个属地能够成功造反。
)另外,由于他们是马上的民族,他们必须长期在草原上生活,而这种艰苦的生活又造成了蒙古人不可能比各农耕民族占有数量上的优势,这又导致了蒙古人在挽救帝国的过程中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同样由于草原上的艰苦生活,他们难得有时间去思考,也难得有材料去记录,因此显得蒙古人除却无力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两个原因综合起来就使得蒙古人在其武力政权被推翻后就迅速从历史舞台上消失。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在俄国。
当蒙古人入侵俄国的时候,蒙古人比俄国当地人数量上其实少得不是很多,并且,当时的俄国比蒙古还要落后,俄国人刚从原始时代过渡到奴隶时代,而蒙古起码是奴隶时代过渡到封建时代。
因此俄国内的蒙古政权垮台之后,俄国新政权继承了蒙古帝国的某些特质,从而导致后来的俄罗斯帝国不被正统西方国家视为同一族类。
直至今天,西方人仍然认为俄国人跟他们不是同一种人,当然东方人也不认为俄国人跟自己是同一种人。
这不完全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关系,血统纯正与否也是个因素。
)最后蒙古人被推翻的直接原因在于其是一个武力政权。
武力政权讲究的逻辑是强权就是真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于是在他们统治的地方,蒙古人普遍有一种自豪感,他们蔑视被征服的民族(我认为是有理的,正因为自己弱才会被征服,征服者自然有权有本钱蔑视你,更兼蒙古是相对落后的民族,反而一举征服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古老文明,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甚至乎他们奴役,欺压屠杀被征服民族,这就埋下了仇恨的祸根。
“自己再糟的政府也比侵略者要好。
”(引用自己的“名言”)民族矛盾最终在蒙古治下几十到百多年时间取得的发展中被激化,一时间蒙古政权土崩瓦解,不可再兴。
蒙古凭它的封建性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实在不应该贪图伟大帝国的荣耀的,历史上中国从来只能幽居东方,罗马帝国也只足以在地中海游曳,沙俄治下的东方人烟稀少,不能算真正的国土,即便苏联也终归尘土,一个生产力水平不够又要以武力治天下的世界性大国是难以立足的,更何况以武力立国的政权本来就是短命种,又怎能祈求治万世而安呢
所以面对蒙古,面对多数帝国的覆亡,实在是不必感到惋惜的。
半殖半封社会没有前途历史书上对这个命题强调好多次了,却每一次都不得清晰,如今解释一次。
以中国为例:1840年中国开始沦为半殖半封社会,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时的1949年。
一开始中国政府适时地提出“自强”口号。
要自强就必须有军工,要军工就就必须有重工,然而军工重工都很耗钱,而且重工还需要有足够广大的市场才能继续生产,这就必须有实力强大的轻工业来获取财富同时消费掉重工的产品,然而在封建时代的中国,连手工业都难见,更不用说机器生产的轻工工厂了,到了半殖半封时代,列强急迫希望从中国土地上获取财富,自然不会把赚钱的轻工交给当地人做,于是他们一方面利用雄厚的资本进行正当竞争,另一方面又动用国家权力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甘心处于半殖半封之下的当地政府自然不能与列强政府对抗,最终他们获得垄断经营的地位。
为了保护本国兼本企业的利益,中国的民族企业迫切需要国家力量的保护,也就回到了军工跟重工,但此时形势变得更不利,列强既已垄断轻工,为了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同时扩大其利益,自然还要垄断重工,这个时候既没钱又没兵的中国根本阻挡不了列强的脚步,他们轻而易举地就主导了中国的命脉。
此时此刻中国完全失去了保护本国企业的条件,仅存的一些民族工业也被外国投资的代理商排挤掉,而这些代理商由于产生于列强的扶植,自然割断不了与外国的联系,又因为中国本土封建军阀形势而割舍不了二者间的深厚“友谊”,于是他们既不能为本国赚钱,又不能保护本国安全,却控制着本国的钱路,因此,中国的前途便光明远大不起来了。
当然,我们还是有办法改变这种状况的。
其一,让中国彻底沦为殖民地,用外国人的钱来发展经济,只是根据整个美洲的经验,这条路最终只能走向民族革命,因为不存在了封建政权,资产阶级领导的民族革命变为可能;其二,先革命,然后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扶植本国的重工业,继而建立军工,轻工,在短时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既保障安全又保障钱路。
不过这是一条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险路,走错了可能就要全民族灭亡。
而历史上确有些国家因走了这条路而迅速崛起,比如日本,比如苏俄,又比如中国。
至于在当时中国的国情之下,走日本的路是不成功的,因为中国的封建性叫日本深厚不知多少倍,中国的资产阶级又没日本的那么财大气粗,故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远达不到日本那么成功,所以中国要革命的话也只可实行民族独立革命,至于民族独立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能否取得政权,这就是后话,不可概而论之。
所以根据这一分析,印证了半殖半封下的中国是没前途的。
请问司法考试 卷一卷二卷三,分别是考什么法的啊
1、客观题(闭卷)考试共两卷具体考查科目为:试卷一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2、主观题(开卷):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扩展资料:a、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
成绩2年内有效。
b、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总分值为180分。
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
c、2018年客观题满分为300分,合格分数为180分;主观题满分为180分,合格分数为108分参考资料:司法考试中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