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翼天使不孤单600字读后感
失去了父爱或是母爱的孩子,被称为“单翼天使”。
他们表面看起来快快乐乐的,和一般的孩子没什么不一样,但内心里却都有着挥之不去的忧伤。
《单翼天使不孤单》中张小伟这一人物就是一个单亲家庭中的孩子。
他努力用表面上的快乐来掩饰自己,换回的却往往是同学们的嘲笑与讥讽。
他掩饰得很好,全班几乎没有一个同学发觉出来。
就这样,他一直憋在心里,在寂寞与孤独中伴着委屈与泪水度过了多少个春秋…… 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的同龄人的确不少。
我也知道,我们似乎为他们也做不了什么,但是,我仍然希望能用我的点点心语、滴滴鼓励来靠近你们的心胸,抚慰你们的心灵。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失去了父母一方的溺爱,就像小鸟失去了羽翼,就像蛱蝶失去了翅膀。
你们体形完整,心灵却受了极大的创伤。
更可怜的是,世间没有一所药店有心灵创可贴卖出。
你们的心田上永远都残留着一道疤,这道疤一烙上了就没有暂时的。
是的,你们很委屈,也很痛苦。
但在我看来,单翼一样可以很美丽,也一样可以创造奇迹,甚至可以比我们做得更好。
因为,你们还有梦。
这一个个梦会牵引着你们去追逐它,找寻它。
一边的痛楚可以转化为一种力量,带着你飞,在自己的天空中任意地飞,自由地飞。
飞自己的道,让别人说去吧,相信自己,我们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可能。
当然,我这不单单只是在激励你们,与此同时,我们也在反省着我们自己。
我们应该帮助你们,也有责任保护你们。
我们给了你们太大太大的压力,太多太多的负担,因而造成了你们的自闭。
你们害怕讲出来,不敢讲出来,是因为怕我们说你们装可怜,是吗
是的,我们错了,我们确实错了。
不要自己对不起自己,真正对不起你们的是我们啊
我们作为双翼天使,给你们布置了太多的拘束,却没能给予你们一个真正的自由空间,反倒让你们做任何事情都变得提心吊胆。
不管怎样,作为单翼天使来说,你们勇敢了,坚强了,就是美丽的;而作为我们双翼天使来说,我们尽力了,给予了,也同样是美丽的。
总而言之,我们都是一样的
呵呵,在网上找的..是书的简介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单翼天使不孤单读后感
这几天,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
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曾经来往繁密,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助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
而之后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他国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接受,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
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
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这篇游记写出来的,在我脑海呈现出的,是一个浑浊,无情的生活,是过去的生活的缩影
从作者描写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
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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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的确,哈姆雷特以他特有的延宕最终为父复仇,其中曲折的心理斗争和他疯狂的行为等都成了观众议论争议的对象,众说纷纭。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
多么伟大的力量
多么优美的仪表
多么文雅的举动
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
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
宇宙的精华
万物的灵长
”这是哈姆雷特人文主义思想的真实体现。
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鬼魂之前,在王后未嫁给克劳迪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迪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
可是,母亲的匆匆改嫁令哈姆雷特蒙受了继父亲去世后第一个难以接受并且不愿面对的打击。
“短短的一个月前,她哭得像一个泪人儿似的,送我那可怜的父亲下葬;她在送葬的时候所穿的那双鞋子还没有破旧,她就,她就――上帝啊
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得长久一些――她就嫁给我的叔父,我父亲的弟弟,可是他一点不像我的父亲,正像我一点不像赫拉克勒斯一样。
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那流着虚伪之泪的眼睛还没有消去红肿,她就嫁人了。
啊,罪恶的匆促,这样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乱伦的衾被
”然而,后来在露台,鬼魂的一番话,着实激怒了哈姆雷特,“赶快告诉我,让我驾着像思想和爱情一样迅速的翅膀,飞去把仇人杀死。
”在面对父亲的亡魂,哈姆雷特已经下定了杀死叔父为父亲报仇的决心。
面对残酷的现实,“倒楣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
这个责任已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家庭或者皇室,而是这一系列事实所代表的整个社会。
面对重重残酷降临的真相,哈姆雷特这个人文主义者遭受了瞬间无法承受的打击。
因此,他只能通过装疯来让自己的思维得以缓冲。
我认为,他的审慎的性格和人文主义思想是他延宕的最主要原因。
在他装疯的过程中,很无奈地面对了好朋友灵魂的背叛,无法向他们倾诉自己的情感,更加深了他对伪善现实的痛恨。
但他并没有立刻替父报仇,一方面是他的过于审慎的性格决定,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是不能轻举妄动的;另外一方面是他的人文主义思想加上势单力薄(朋友的背叛使他更加孤独),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此行为延宕,迟迟没有为父报仇,这也是此戏剧的吸引争论的一个方面。
于是他决定借戏班子来审视叔父克劳迪斯的内心,再定报仇大计。
果然,克劳迪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鬼魂的话。
满腔的愤怒让哈姆雷特一瞬间想要立刻杀死叔父报仇,“他现在正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
”然而正是他的审慎和人文主义思想造成了他再次的行为延宕。
“不,那还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
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收起来,我的剑,等候一个更残酷的机会吧。
”于是,再次推迟了报仇大计,然而他报仇的决心毫无动摇,“这一服续命的药剂不过延长了你临死的痛苦”。
母后的召见正好让哈姆雷特决心给母亲一些应有的报复。
“让我做一个凶徒,可是不要做一个逆子。
我要用利剑一样的说话刺痛她的心,可是决不伤害她身体上的一根毛发;我的舌头和灵魂要在这一次学学伪善者的样子,无论在言语上给她多么严厉的谴责,在行动上却要做得丝毫不让人家指摘。
”在对母亲以讽报仇的过程中,勇敢地刺杀了他误以为是克劳迪斯的前来偷听的大臣波洛涅斯,这也反应出他对克劳迪斯的恨之入骨。
克劳迪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
于是便安排两位大臣,即灵魂背叛哈姆雷特的“朋友”,遣送他去英国,希望他“一去不复返”。
然而,哈姆雷特的智慧和思想在这时得以充分体现,克劳迪斯的愿望并没有顺利实现。
哈姆雷特又回到了丹麦,报仇行动将会继续,对克劳迪斯的仇恨促使哈姆雷特一步步走近复仇。
国王以他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
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他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
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菲利娅的死而逝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
也许在很多观众眼里,哈姆雷特的延宕是造成悲剧结尾的主要原因。
但是,我认为正是他的延宕使得复仇计划成功完成。
作为王位继承人的哈姆雷特,应当具有的正是严密的思维和谨慎的处事态度,如果对复仇如此重大的事情不加思考,立刻行动,那么他的形象和一个没有理智的粗俗之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正是这种延宕的处事方式使得他的智慧得以体现,这也正是有别于普通人的吸引观众之处。
首先,他的延宕体现了他内心人文主义善良仁慈的一面。
从而反应出现实对他造成的创伤的程度之大,体现了他所处环境的黑暗,伪善的亲人、朋友和爱侣塑造了一个身处水深火热中勇敢为父报仇的坚强的哈姆雷特。
这是他的英雄特质。
如果最终他活了下来,也许他也会被现实折腾到自杀,因为人文主义思想占据了他的头脑,无法改变世界就只有选择离开这个世界。
其次,他的延宕也是他审慎性格的体现。
哈姆雷特的审慎从前文的分析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正是这种性格让他一次次推迟复仇计划。
这是他英雄特质的体现。
是他作为王位继承人应有的性格。
面对如此残酷复杂的社会现实,他只有通过智慧的反复思考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因为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动。
这给他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他高贵的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哈姆雷特本身是戏剧中的悲剧英雄,他的勇敢坚强,严密思维,人文主义思想,善良的本质,热情却不乏理智等都使得他在孤独中焕发出独特的魅力,高尚而具有吸引力,善良而不对邪恶望而却步,深刻反应了人生价值。
虽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但他的英雄形象已经深深留在观众心中。
天使的微笑读后感250字
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才能成钢。
烈火无情的撕咬着钢的肌肤。
而他,却一声不吭,他终究是沉默的。
可在这死一般寂静的黑夜里,黎明上的到来,毕竟是无法抗拒的。
不是在,就是在先沉默中灭亡。
他选择了坚持,因为他有一副铿铿锵锵的骨骼,他有一条不灭的灵魂
所以,他战胜了黑夜。
无情上的火屈服在他的脚下,他迎来了光明。
他挺直的腰板,闪烁上的光明,向世界宣告他的成功。
风雨如罄上的时代,法西斯侵占了俄国的领土,他们妄想征服全世界
他想让人们拜倒在他们脚下。
可是,他们想错了,人们不可能永远充实当傀儡
会有站起来的那一天的
人们盼望着一声春雷,一声响彻大地的春雷,一个革命。
保尔就生长在俄国与法西斯战争及其艰苦上的环境中,他的一生是与挫折,困难做斗争的一生。
他儿时被迫成了童工,尝尽了人间的冷暖。
是什么让他一次次硬挺下去
是对,是钢铁般上的毅力,是烈火焚烧若等闲的信念
柯察金的青年,是冲破了拂晓的先沉默,是黎明上的到来。
俄国人民崛起,为法西斯即来的灭亡敲响了丧钟。
柯察金在革命者的影响下,逐步走向了革命道路。
一路披荆斩棘: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在感情上一波三折,在工地痛苦的磨练,在监狱非人的折磨。
几十年辗转,几十年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压力没有让他倒下,反而让他更加坚强。
因为他有比钢铁还硬上的坚强斗志,积极乐观上的人生态度。
他是一块会说话的钢板,一个硬的汉子,一个伟大上的革命者。
他说过:“人为家庭活着,这是禽兽上的私心;只为一个人活着,那是卑鄙;只为自己活着,那是耻辱;一个人活着应该为祖国上的建设事业贡献一切。
要磨砺自己上的意志,与各种困难作斗争,经受考验。
命运是不公平的,上天最终带走了他的双眼,无情上的夺走了他的健康。
可他依然执着,紧紧的握住笔艰难的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他生命的誓言。
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而保尔却把命运摁倒在地。
他虽残疾了,但他上的精神是永恒的,只有经历磨练才会有完美的人生。
生命可以燃烧也可以腐朽,保尔将生命燃烧至灰烬。
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才能成钢。
我们就要必取百炼成钢。
保尔为了人类上的解放而斗争了一辈子,而我们的任务是将传递下去,为了祖国上的命运而并肩奋斗。
烈火在怒吼,狂风在嚎叫。
在烈火中,高傲上的站立,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谁帮我写 写景 写物 读后感 的600字作文各两篇 我在追加 30分
我爱你 ——侨声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
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小狗拉车今天,我家的小狗不知为什么,只见它前赴后仰,把脖子拼命地摇来摇去,嘿,或许是小狗想弄断这绳子,出去溜达溜达。
可,这是不可能的,绳子这么牢固,它小小的躯体怎有这么大的力
我心中暗暗得意。
可出乎我的意料,只听“砰”一声,小狗竟然挣脱了整日束缚它的绳子,只剩下脖子里长长的绳子项链还拖在地上。
小狗见绳子断了,十分开心,连忙跑到田野,轻轻一跃,便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到达地面后,又在田野里飞奔起来。
一眨眼的工夫,这小狗竟跑到了田野的尽头。
我见了,心中一阵恐慌,因为,田野的尽头就是马路了,而这只从未见过“大世面”的小狗,面对川流不息的车辆,该如何应变啊
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骑上自行车去追赶它。
幸好,这贪吃的小狗停留在一个垃圾堆上,正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臭烘烘的垃圾呢
我轻轻走上前去,将绳子往上一提,牵着它就准备往家走,可小狗吃不到东西哪肯罢休,它拧着头,倔强地呆在原地,任凭我使劲拉它。
可能是被我的坚持打动了吧,小狗终于肯走了。
这时,我突然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小狗来拉我。
说干就干,我把系小狗的绳系在我的车子上,小狗见我这奇怪的举动,满眼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但一会儿,它好像明白了我的用意,开始在路上拉着我跑了起来。
可毕竟是小狗拉车,一点儿也不稳当,它左跑跑,右逛逛,把我和我的车子拉得左摆右晃,骑在上面只能用两个成语来形容: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它差点还把我拖到草丛里,幸好我眼疾手快才幸免一难。
终于到家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再也不敢让小狗拉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