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初读第一遍,觉得很肤浅、庸俗、不可思议,自小就受儒家思想教育,宣扬欲望是格格不入的,情节是一个名叫托马斯的医生去乡下诊疗,在酒吧遇到一个侍女特蕾莎,从此,两个磕磕碰碰走在一起,同时画家萨宾娜是托马斯情人,而萨宾娜与大学教授弗兰茨也是情人关系。
一言蔽之:四人之间的感情纠葛。
再读,梳理小说情节,它是我所阅读中最独特的逻辑构思小说,以蒙太奇方式,跨越时间、地点,同一件事在不同章节中以不同侧面反复提及。
同时,要了解小说情节发生在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时期为时代背景,发生的“布拉格之春”事件,以及“两千字宣言”,等等,从不同侧面描绘出捷克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
一遍遍深读,把主要事件串珠在一起,联系小说主人公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生活遭遇,就有了如下认识: 特蕾莎属于生命之重人物,她对爱情的忠贞与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之中充盈着忧虑,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依然爱着她,在生命之重压力之下,蕴藏着无尽的悲哀和孤独,将精神寄托于卡列宁——卡列宁的微笑那一章写的很美好——卡列宁的离去让人感觉所有的一切生命都虚无缥缈,空荡荡的,轻如尘烟 托马斯是一个生命之轻人物,对女人具有强烈猎奇心理,对性的追逐,不断给特蕾莎带来巨大伤痛,其实,托马斯内心深处对特蕾莎蕴藏着深深的爱,人性的肉体与灵魂两重性矛盾凸现出来。
托马斯对希腊神话俄狄浦斯人生故事引发思考,并将看法投向颇有尖锐的杂志,在读者来信中刊发了,他不断受到各种压力,但拒绝收回刊发的思想,因而他失去医生这份工作,最后远离尘嚣、逃避现实,与特蕾莎居住于清净、安宁的乡村之处。
萨宾娜是具有强烈的背叛现实、争强好胜、富有激情生命之轻人物,萨宾娜人生的主题在反复出现、重演、修正和延展,她脚下如同一条漫长的背叛之路,每一次新的背叛,就像一桩罪恶又像一场胜利,时刻在诱惑着她。
最初背叛父亲(禁止爱情),共产主义艺术(禁止毕加索),丈夫(一个平庸的演员),爱情(托马斯、弗兰茨)。
莎比娜在背叛中度过了一生,每一次的背叛都令她激动不已。
这种循环往复的背叛所带来的重,是她满心喜欢的,也是乐于承受的。
但是,当她背叛了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以后,她已经没有多少可以背叛的了。
背叛的终极就是虚空。
弗兰茨是个聪明、正直、善良却又充满软弱之人,对富有激情的萨宾娜充满好奇,陷得无法自拔,通过萨比娜获得了新生和自由,他满足了尘世间情人愿望,但缺少天堂之爱。
他从从某时刻开始对自身灵魂的拷问与修正,试图摆脱原有的“级,最终步向“宿命”的覆灭。
这部小说是米兰•昆德拉以生命轻重二元论来观察世界,审视灵魂,诠释生命的真谛。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序言 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的东西...就是把既定模式的愚昧用美丽的语言和情感把它乔装打扮,甚至自己都为这种平庸的思想和感情洒泪。
只有必然,才能沉重,所以沉重,便有价值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在抒发评论之前,先劝告广大学生朋友们,因为此书太难懂,没事还是别看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就算看懂了也不一定是好事,书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不是这个年龄该去思考的。
35岁以上的可以看一下。
书一共分7部,1轻与重,2灵与肉,3不解之词,4灵与肉,5轻与重,6伟大的进军,7卡列宁的微笑。
(不要怀疑标题确实重复了。
)1·2部是关于托马斯和特雷莎,他们是夫妻,地点是布拉格。
3部地点是日内瓦,是萨比娜和弗兰茨,萨比娜是个单身女画家,在1·2部里是作为托马斯的情人出现;弗兰茨是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他和萨比娜是情人关系;这部里特雷莎和托马斯死了。
4·5部是托马斯和特雷莎在布拉格,是在讲他们生前的事情。
6部是萨比娜在美国,弗兰茨在柬埔寨和泰国。
7部是特雷莎和托马斯晚年,还有他们的狗卡列宁的死。
很乱,我看了3遍才把线理清楚。
其实就是2条线,一条托马斯和特雷莎,一条萨比娜和弗兰茨,1·2部里有一点萨比娜的穿插,在3部里这2条线交叉了,第一条线其实就结束了,然后4·5部是补叙第一条线。
书中“我”就是作者,米大爷,多半是议论,还有些随笔性质的抒情。
第7部是全书最精品的一章,作者个多数观点都在其中体现,但是第3部基本上都是议论,如果想接触一点米大爷的观点,只看3·7部就行了。
书的内容基本读不懂。
我有勾书的习惯,看一遍书下来,又要翻一遍,看那些勾过的句子。
米大爷的有些句子太经典了,虽然理解不到,就算理解到了也不一定对,还是愿意打一遍,顺便加点自己感受。
不是我勾画的全部内容,只是一小部分我稍微能理解到一点的。
因为这本书真的太深了,书评不敢写啊。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灿烂轻盈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远离大地和大地上的生命,人也就是半个真实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P5)我觉得尼采的永恒轮回说是100%正确的,而且确实在我们的存在中最沉重的。
佛家就是要寻求所谓的“解脱”,永恒轮回不能逃避,但精神可以随时间而无限延伸。
存在就是唯一真实的,为什么远离大地就变成半个真实存在了
没懂。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他和前世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P5)这句话很好验证了第一世界的存在都是虚无的。
→“同情”这个词一般会引发蔑视,他指的是一种出于次要地位的情感,同爱情没有瓜葛。
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的爱他。
(P23)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
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
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加剧,在千百次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
(P37)我觉得这句话肯定GH最能理解(假设他的关于他和LL的事情的解释是真的)。
之前我一直不太相信他的解释,觉得不可能,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大概信了60%。
一个人不能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但这也不能成为爱一个人的理由。
但如果确实因为同情心而爱一个人,这是非常沉重的一件事。
从GH的投射测试可以看出,他的本能部分被极大隐藏,但是感受能力很强,攻击性不强,都是处于这种畸形的感情中的结果。
假如他早几年看过这本书,他还会不会这样子
说不清。
人家是小男生第一次谈恋爱啊,管的到这么多
现在的我深刻的觉得这种小男生小女生之间的爱情简直太美好了,不管畸形不畸形,反正都好青春啊。
→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
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
萨比娜决定没有比投向未知更美好的了。
(P110)小学时候,我妈逼我看三国,我就觉得凡是敢于背叛的人(是主动背叛而不是迫于形势)都一定能成功。
至少他们有敢于投向未知的勇气和信心。
→在一切入侵和占领之下,掩藏着一种更为普遍的恶。
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挥舞手臂,异口同声的呼喊同一口号,读后感《《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
(P120)这是人类集体无意识中的阴暗面,就是人是生活在群体里的生物,总是有和群体保持一致的倾向。
当群体作出不对的事情,作为个人是没有选择余地的。
对一个群体进行思想统治的人,比发动战争的人恐怖很多。
→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
只有当迫害者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
(P131)我看过不少对美的解释,米大爷的这个版本还是最精辟的。
在此处一定要区分美和媚俗。
为什么美会被背弃
因为这个世界本来不需要。
但为什么人类对美有追求
这是本能,但在追求的同时,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美,这就是人类矛盾之处。
这是McQueen的理念。
今天是2月10日,明天就是他一周年祭日.........→赋予我们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
(P145)我赞同这句话但没办法解释..........→在时间的轨道上,人们相信有一条线,超脱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
(P196)这句话的前一句话“逃避痛苦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躲进未来”我不赞同。
躲进未来和过去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超越了时间这条线,但是躲进过去更简单易行。
→“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
我们能够想象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的一部分。
个别的“我”,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顾估不了,需要在他者身上揭示它,发觉它,征服它。
(P238)这个言论的精髓和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差不多。
因为我们是人,能够看到的·想象到的东西太少了。
→大脑中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我们可称之为“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生活以美丽的一切。
(P248)诗化记忆是牧歌存在的基础。
(没打错字。
什么是牧歌
后面要单独说。
)→我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实现的可能性。
我爱所有的主人公,所以的主人公也同样让我感到恐惧。
他们,这些或那些人物,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绕了过去。
这条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终结于那一边),吸引着我。
小说要探寻的奥秘仅在另外一边的开始。
小说不是作家的忏悔,而是对于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P263)大爱米大爷的这几句话
真正懂得欣赏小说的人至少要找到这条界限和这个“我”。
当然,我离找到还差得远......→凡认为人类在第五世界变得不那么血腥的,则为乐观主义者;反之,则为悲观主义者。
(P266)这个很有意思。
照这么说,我是悲观主义者
伟伟觉得第五世界只有意识,这是什么
理想主义者
.........→下面是一个大点,关于媚俗的。
摘录:世界的创造是必然的,生命是美好的,所以生育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我们把这种基本信仰称为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P295)人类的博爱都只能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
(P299)媚俗,就是所有政治家,所有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
(P300)媚俗的真正作用: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
(P302)在媚俗被当做谎言的情况下,媚俗必定处于非媚俗的地位。
不管我们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P305)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P306)在被遗忘以前,我们会变成媚俗。
媚俗,是存在于遗忘的中转站。
(P335)媚俗这个东西......我完全不懂......但是我知道每个人都逃不开媚俗,媚俗“成就”了很多人,杀了更多人。
→米大爷把人分成了4种类型:1·追求并或在公众的目光下;2·活在多双熟悉的目光下;3·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下;4·活在不在自己身边或纯属想象的人的目光下。
(P324~P325)我对我熟悉的人来分下类(纯属娱乐):我自己就是比较典型的4。
三毛在荷西死之前应该是3,荷西死之后是4。
McQueen是典型的2,也是最危险的一类因为当这些目光不存在时他就会结束生命。
我身边的人,Jakie和伟伟还有我所有的男生好朋友都应该和我一样是4,Fiona是典型的2。
但是人是会变的,比如说假如Fiona再次被果夫君骗,她可能就变成4了;假如10年后Jakie和郑医师结婚(........),她就可能变成3。
发展心理学又有新课题了,哈
→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
(P347)这可以解释媚俗存在的原因。
这句话也是第7章卡列宁的微笑所要表达的主旨之一。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
这就是人类为什么不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P359)人类不能真正幸福,这是牧歌存在的基础。
在形式上重复,可以带来幸福感,但不是幸福。
这也是媚俗的一种。
书后面附了弗朗索瓦·里卡尔写的读后感《大写的牧歌和小写的牧歌》,里面也有很多很精辟的言论,但是大多数我都看不懂,只能摘抄了,Tragedy........→毁灭的作者也是牧歌的作者。
经典的悖论式定义,和存在相似。
→这种牧歌(指大写的牧歌)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所有人的世界”。
→ 媚俗不过是大写的牧歌的表现和美的本身。
前一个赞同,后一个........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不过我觉得米大爷好像不是这个意思
.......→这些牧歌(指小写的牧歌)都产生于断绝,这些都是个人的牧歌。
→它(指“美”)就是被大写的牧歌所侵犯的东西本身,也就是被大写的牧歌所遗忘·鄙视·抛弃的东西的本身。
→在大写的牧歌的极点,在我们早就知道一定会双双死去的托马斯和特雷莎的呵护下,在其困苦和脆弱之中,最终闪现出也已被死亡所裹挟的卡列宁温柔而平静的微笑。
整个第7部差不多就是在讲这一个话题。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书评•经典语句摘录及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求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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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