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所说的个人的辩证法的爱情经历是什么
这部著作以辩证法思想为中心,同时涉及认识论、逻辑、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史和自然科学哲学等方面的问题,内容极为丰富.他认为,辩证法作为关于客观世界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是世界观;作为人类认识史的总计、总结和关于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的科学,它是认识论;而作为关于人们借以进行正确思维的规律和方法的科学 ,它是逻辑学(也是方法论).唯物辩证法就是这样三位一体的科学,它的体系应当是这个三者同一的体系.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进行深入细致的探索,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他把统一(同一)和斗争看作矛盾关系的主要内容,并指出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是在其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推动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此外,列宁对存在与无、有限与无限、质与量、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否定之否定等规律和范畴都有较多的论述,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明确提出,对立面的统一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对于认识过程的辩证法还进行了专门的探索,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他对实践概念作了明确规定,他进一步考察了存在与思维、实践与认识、感性与理性、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真理与谬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目的与手段等一系列认识的辩证法问题,展现了认识辩证法的丰富内容.列宁提出的辩证法要素16条,是体现他的辩证体系的一个雏形.列宁在论述辩证法的同时,在历史观、自然科学哲学、哲学史等方面还提出不少创造性的见解.
求一篇读后感
生活与哲学是知识点吧,没有读后感配上内容导航《生活与哲学》重点知识复习提纲2012-03-20 | 乐文静心斋 | 转藏(209) 第一单元 马哲基本概念、关系 复习提纲一、基本概念: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以下有下划线斜体者即为其含义)二、基本关系:1、哲学与生活的关系:(1)哲学就在我们身边。
①哲学的智慧产生于人类的实践活动;②哲学源于人们对实践的追问和对世界的思考;③哲学总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影响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2)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得更好的艺术。
①真正的哲学可以使我们正确地看待自然、社会和人生的变化与发展,正确地看待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正确对待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进与退、得与失、名与利,从而为生活和实践提供积极有益的指导;②哲学的任务,就是寻找光明,在人类生活的路途上点起前行的明灯,指导人们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2、哲学与世界观的关系:(1)区别:①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②世界观人人都有,但一般人自发形成的世界观还不等于哲学。
哲学是哲学家依据一定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把不自觉的、不系统的世界观加以理论化、系统化而形成的思想体系。
(2)联系:哲学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3、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1)区别: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方法论是人们用世界观作指导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联系: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着世界观。
4、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1)区别: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各种知识进行概括、总结和反思的一门学问。
具体科学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领域的规律和奥秘,哲学则对其进行新的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
(2)联系:①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具体科学的进步推动哲学的发展。
②哲学为具体科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
5、哲学与时代的关系(1)哲学来源于时代,是时代精神的总结和升华。
任何哲学都是一定社会和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在精神上的反映。
真正的哲学之所以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就是因为它正确地反映了时代的任务和要求,牢牢地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正确地总结和概括了时代的实践经验和认识成果。
(2)哲学反作用于时代,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通过对旧制度和旧思想的批判,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预见和指明社会的前进方向,提出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指引人们追求美好的未来;动员和掌握群众,从而转化为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
(哲学对社会变革的先导作用)三、基本问答:1、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内容:(1)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2)哲学的基本问题的内容:第一,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第二,思维和存在是否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2、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人们在生活和实践活动中首先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
(2)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不能回避、必须回答的问题。
(3)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着各种哲学的基本性质和方向,决定着它们对其他哲学问题的回答。
3、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歧:(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歧,是围绕物质和意识谁是本原的问题展开的。
(2)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3)唯心主义认为,意识是本原的,物质依赖于意识,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
4、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主要观点及其基本评价:派别基本形态主要观点基本评价唯物主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①否认世界是神创造的,认为世界是物质的;②世界的本原是金、木、水、火、土等具体的物质形态。
进步性:坚持了唯物主义根本方向,本质上是正确的;局限性:只是一种可贵的猜测,没有科学依据;把物质归结为具体的物质形态,把复杂问题简单化。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①原子是世界的本原;②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
进步性:在总结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局限性: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和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等局限性。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
等等进步性:正确地揭示了物质世界的基本规律,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它是现时代的思想智慧,是无产阶级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思想武器。
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如人的目的、意志、感觉、经验、心灵等)看作世界的本原。
局限性: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进步性:就局部范围而言,对人们认识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客观唯心主义把客观精神(如上帝、神、真主、理念、绝对精神等)看作世界的本原。
局限性:夸大了客观精神的作用;进步性:就局部范围而言,对人们认识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二单元 辩证唯物论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复习提纲一、辨证唯物论部分(一)基本概念:1、物质: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运动:哲学上讲的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3、静止:静止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事物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和一定时期,其根本性质未发生变化;二是指物体相对于某一参照系来说没有发生某种运动。
4、规律: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5、意识: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6、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我们做事情要尊重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经过调查研究,找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此作为我们行动的依据。
(二)基本关系:1、物质和具体的物质形态的关系:(1)区别:①哲学上物质概念概括了万事万物的共同本质。
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
具体的物质形态除了具有哲学上物质共性(客观实在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个别特性。
可以被改造,有生有灭。
既不能用物质代替具体的物质形态而看不到物质世界的多样性,也不能用具体的物质形态代替物质,看不到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
②哲学上物质概念和具体的物质形态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抽象和具体的关系,而不是多数和少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2)联系:哲学的物质概念是从具体物质形态中概括抽象出来的,是万事万物的本质属性,只存在于具体的物质形态中,并通过具体的物质形态表现出来.无具体的物质形态,就无物质。
2、物质和运动的关系:(1)任何具体的物质形态只有在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即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世界上不存在脱离运动的物质。
(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
脱离物质的运动是根本不存在的。
(3)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
离开运动谈物质,或者离开物质谈运动,都是错误的。
3、运动和静止的关系:(1)区别:①含义不同: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说事物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和一定时期,其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二是说物体相对于某一参照系来说没有发生某种运动,或者说物体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没有进行某种特殊运动。
②所处的状态不同(特点不同):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永恒的。
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
(2)联系:①运动和静止是辨证统一的,二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②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
(三)基本问答:1、为什么说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1)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2)从意识的生理基础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3)从意识的内容(本质)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主观映象)。
2、意识的作用(即意识的能动性)(1)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②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③意识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人能够正确认识世界的重要条件。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①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有指导作用;②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3、为什么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1)物质决定意识,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又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因此,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要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本要求。
(哲学依据)(2)这是我们做好各种事情的基本要求。
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和依据。
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意义、作用)4、如何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1)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2)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求我们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
(3)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既要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又要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四)基本原理和方法论:1、世界的物质性(统一性)原理和方法论(1)原理内容:自然界是物质的,人类社会的产生、存在、发展及其构成要素,也具有客观的物质性。
人的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它是在劳动中伴随着人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
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就在于它的物质性。
(2)方法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符合客观;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
*2、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1)原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正确意识对事物发展促进作用,错误意识对事物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2)方法论: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地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3)错误倾向: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和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无所作为的思想。
*3、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规律是普遍的,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
(2)方法论: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
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3)错误倾向:反对否认规律的客观性和企图创造规律或消灭规律的唯心主义观点,反对不讲科学,不顾客观规律的冒险盲干的主观主义。
*4、规律的客观性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1)原理内容:规律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2)方法论: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3)错误倾向:反对片面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否认规律的客观性、盲目蛮干的唯心主义错误;也要反对片面夸大规律的客观性,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无所作为的机械唯物主义错误。
二、认识论部分(一)基本概念:1、实践: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
它有两层基本的含义:其一,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其二,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
2、真理: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
(二)基本问答:1、实践特点:(1)客观物质性。
实践活动中,不仅实践的构成要素是客观的,而且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也受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因而也具有客观性。
(2)主观能动性。
实践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在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中,人们创造出自然中原来没有的新的物质生活资料;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实践给客观世界打上了深深的人的活动的烙印。
(3)社会历史性。
实践不是单个人的孤立的活动,而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离开了他人和社会的纯粹个人的实践活动是根本不存在的。
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的发展着的。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人类实践的内容、形式、规模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都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
2、怎样理解真理的客观性、唯一性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l)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客观性是指: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内容的客观性是由它所反映的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性决定的;②真理的检验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及其结果具有直接现实性和唯一性,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3)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必须坚持真理的唯一性。
所谓真理的唯一性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的正确认识,只能有一个而不能有两个或多个。
(4)真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决定了真理没有阶级性,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就是在真理观上坚持唯物主义。
3、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1)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2)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如果离开这一特定的过程,脱离一定的条件,真理就会转化成谬误。
4、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1)认识的反复性:人的认识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
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的认识要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还要受到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等条件的限制。
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
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的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认识是无限发展的。
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3)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的循环,这种对真理的追求,是一种波浪式的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真理总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超越自身。
(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1、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和方法论:(1)原理:①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②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则会把实践引向歧途。
(2)方法论:要求我们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原理和方法论(1)原理: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但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2)方法论:①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要求我们,如果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认识不切实际地运用于另一条件之中,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
②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表明,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
在人们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错误是难免的。
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对待错误。
3、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和方法论(1)原理:认识具有反复性,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认识具有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变化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的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2)方法论:真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第三单元 唯物辩证法 复习提纲一、基本概念(基本关系、问答和原理中体现的概念,此处略):1、唯物辩证法:它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思想方法。
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问题的根本方法。
2、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3、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4、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5、发展:是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6、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事物;7、旧事物:是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最终会走向灭亡的事物。
8、量变: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9:质变: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10、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赖,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11、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属性。
体现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12、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主要是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点论、两分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抓重点,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二、基本关系(原理中体现的关系,此处略):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1)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
(2)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3)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三、基本问答:1、为什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哲学依据)(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地位 )(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意义)2、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论。
(1)哲学依据: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辨证关系原理。
(2)区别: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牵牛要牵牛鼻子”;在认识某一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抓住主流。
(3)联系: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而不是均衡论;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而不是一点论。
(4)反对两种错误倾向: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1)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基于它对世界的理解,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2)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主要表现在:①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②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③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
(3)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四、(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和方法论: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联系是普遍的。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2)方法论: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联系是客观的。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方法论: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具有多样性。
(2)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
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
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
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部分。
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2)方法论: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发展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发展具有普遍性。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认识都是发展的。
(2)方法论:发展的普遍性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
6、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而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或: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2)方法论: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7、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不断前进。
(2)方法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抓地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8、矛盾即对立统一原理及方法论(1)原理: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
矛盾即对立统一。
(2)方法论:要求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等等
马哲的读书笔记
费尔巴哈的是一份透露着观萌芽的天才大纲。
正是它的问世,才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始形成。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
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
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
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
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
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
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
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
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
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
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
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
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
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
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
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
”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
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
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
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
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
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
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
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
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
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
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
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
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
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
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
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
“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
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
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
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
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
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