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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读后感

时间:2020-07-18 22:51

余罪读后感两千字

我不是专业书评人,书的装计提不出任何意见来,只故事的角度跟大家一些阅读感受。

读完整个故事,最直白的感受就是两个字:好看

畅爽淋漓的阅读快感令人欲罢不能,故事不停地勾着我的好奇心,不知不觉读到结束,不知不觉过去了一整天。

整个故事虽然还是打怪升级的套路,主角余罪在不断出现的新环境、新任务、新对手的磨炼下,一路提升能力、提升等级、获得队友、装备和妹子。

但对我来说有趣的地方在于这么几点,第一是主题设定。

虽然也看过不少推理侦破的小说,但限于个人阅历,以一线刑警为主角,以打击犯罪为内容的警匪类的小说我还真没看过。

再加上故事背景中设定的城市带来的熟悉感(虽然作者对部分城市用了化名,但我还是惊讶地发现我和作者是老乡,一个以自己家乡为背景的故事让我觉得很亲切),在阅读中就很容易对街道城区建筑什么的产生带入,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

第二是人物设定。

主角余罪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让我说大约是韦小宝(聪明活络、手法贱格、贪财好色)+杨过(凄苦身世、人脉威望、重情重义)+范遥(格局宏大、身手了得、悍辣果决),下面我来解释一下。

余罪和韦小宝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上:喜欢钱、喜欢美女、平日里吊儿郎当没个正经,是朋友口中公认的“贱人”(非贬义),说话办事还总带着点令人措手不及的“黑”。

但深入了解之后你会发现,他的这些“缺点”不单无伤大雅,甚至在很多地方是他胜过别人的独特素质。

固然身上带着浓浓的悍勇流氓习气,但余罪本质上是个智将,在大部分剧情中,余罪倚仗的都是自己聪明的头脑和活络的思维。

大量的智斗情节精彩刺激,读来十分爽快。

因为平时看惯了高大全和伟光正,所以第一印象上就容易对余罪这样有点坏有点贱的可爱主角心生亲近,更别说他背后还有警校里边那群“坏小子军团”。

警校选拔一批人飞赴羊城执行任务的章节中,这群菜鸟警官更是群魔乱舞,花样百出。

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乐(因为情节非常有趣),直感叹我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

余罪和杨过的相似之处主要在身世和人望上,这里要体现的是余罪的内心世界。

别看余罪工作生活风生水起,成就、荣誉乃至艳遇都比别人多,但他所经历过的酸楚伤痛也远胜常人(讲真,如果真写成一刀999级那样的俗套网文,这本书也就不值得看了)。

单亲家庭长大,受生活所迫不得不在乎每一分钱。

从小就要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所以不得不变得油滑世故。

突然有一天又发现叫了二十多年父亲的人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自己是因为幼时的一场变故被收养,而亲生父母早已各自组建家庭......我们或许会羡慕余罪的风光(尤其是艳遇,咳咳),但如果让我付出这样的家庭代价去换取成就,我是不会换的。

有失必有得,有得必有失。

余罪的苦痛遭遇从剧情上看是对他性格形成原因的交代,从人物设计上看也是为了平衡他的优秀,使人物形象更加立体和可信。

因为心灵上有过创伤,所以格外重视感情(无论亲情、友情、爱情),因为重情重义,所以获得了同学、同事甚至是对手的尊敬和拥护。

就像郭襄过生日时,杨过有能力统率天下英雄为郭二姑娘祝寿一样,余罪也是一个拥有极强的号召力的存在。

在警局内部,甚至可以让同学同事无视警局规矩,心甘情愿为他出力办事。

在卧底过程中,也能得到众“小弟”众“同党”的拥护。

这样有魅力的人对读者无疑也有很大的吸引力。

余罪和范遥的相似之处主要在行事风格上。

老实说我在挑选第三个人物形象的时候很是想了半天,因为前两个都是金庸小说主角,为了统一风格,最后一个最好也是金庸笔下人物。

但似乎没有哪个主角符合格局宏大、身手了得、悍辣果决这样的特点,想来想去也就只有范右使了。

余罪是警察,干的常常是一线刑警的工作,还要深入犯罪集团做卧底,没有好的身手,光靠韦小宝一样的油滑恐怕是活不久的。

又因为要和各式各样的罪犯(既有凶残狠戾的恶徒,也有优雅潇洒高学历高智商的对手)打交道,没有相匹配的悍辣手段和心思格局自然也是不行。

如此看来,余罪和自毁容颜,伪装潜伏在汝阳王府的范遥确实有几分相似(虽然余罪的长相比不过范右使,但架不住余贱有魅力啊)。

第三是剧情设定。

整部小说中描写了各式各样的犯罪类型,大到跨国贩毒,小到街头扒窃,文有金融诈骗,武有激情杀人。

除此之外还对警局内部各种细节做了很多介绍,读小说之余也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据说作者在网上更新文章的时候,和粉丝中的警察朋友们做过很多互动探讨。

警察朋友们的真实经历无疑为《余罪》这本书的质量提供了保证。

另外,作者还对官场上、商场上、社会上的种种隐晦的、阴暗的、不能放到台面上说的规则做了生动的描写,令故事充满了鲜活的“人气儿”,让读者感同身受。

明知道这是部小说,但读来却像是纪实,“写假而如真”便是作者功力的体现。

要描绘丰富多彩的众生相,人物性格是刻画的重点。

没有无瑕疵的善人,也不会存在毫无亮点的恶棍,作者对人性的复杂性的描写非常精彩,无论警察还是罪犯,都仿佛亲身打过交道一般,一点一滴都是那么熟悉。

读完小说之后你能够回忆出大量的栩栩如生的人物,令人回味再三。

自《余罪》上市以来,网上已经有很多来自众方家的评测。

限于阅历,我的感受自然谈不上有多高明。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真诚地向作者常书欣表示感谢,感谢他的辛劳,使我能得到一次畅快的阅读体验。

同时也想向大家推荐《余罪》,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看。

求小说《余罪》的读后感,3百字左右,各位大神,劳烦了,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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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的读后感?

《罪与罚》读后感 “您明白不明白,先生,您明白不明白,一个人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是什么滋味吗

”这是《罪与罚》中的穷官吏马美拉多夫在斯文扫地、体面尽失、穷极无奈的绝望哀鸣。

穷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走投无路----这就是小说的主题。

《罪与罚》是一本催人泪下的社会悲剧,是一部发人深省的哲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

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俄国,穷人面前只有三条绝路:一,啼饥号寒,冻饿而死;二,苟且偷生,像畜生一样的扒食生存;三,铤而走险,不惜伤天害理。

属于第一种的,是绝大数穷人。

属于第二种的,比比皆是,其中就包括了索尼娅和杜尼娅,索尼娅是马美拉多夫的长女,她为了养活自己的双亲和弟妹,不得不彳亍街头,被迫卖淫。

杜尼娅是《罪与罚》主角拉斯柯尼科夫的妹妹,她为了养活自己的母亲和让哥哥继续上学,不得不同意嫁给一个她所憎恶的市侩,“做他的合法姘妇”。

对于仍保持着纯洁灵魂的索尼娅来说,如果不自甘堕落,就只有自杀一途。

但是人死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只是把苦难留给生者而已:她死了,谁来养活她的父母和弟妹

“只要世界存在,索涅奇卡就是永存的”---这句话多么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的罪恶,又包含了多少穷人的血泪

杜妮娅是一个美丽、高傲、坚贞不屈的姑娘,“她宁可去给美国农场主当黑奴,或者在波罗的海东岸的尼尔曼人那里做一名拉脱维亚农奴,也不愿使她的灵魂和道德堕落”,但是她为什么同意去做卢仁的姘妇呢

奥妙就在:为了她自己,为了她自己的舒适,甚至为了使她免于死亡,她绝不会出卖自己。

但是现在为了别人,她出卖了自己

为了她亲爱的人,为了她崇拜的人,她可以出卖自己

全部奥妙就在这里:为了母亲,为了哥哥,她可以出卖自己

她可以出卖一切

“啊,必要的时候,我们会压制我们的道德感;自由、安宁、甚至良心,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送到旧货市场出卖。

就让我的一生毁了吧

只要我们心爱的人能够幸福。

” 为了自己的亲人,一个被迫为娼,一个是变相为娼。

在资本主义社会,女人只能被算作一件商品,被任意凌辱,任意出卖

最后,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出生于一个穷医生的家庭,后来,为了读书和谋生,他又在彼得堡的穷街陋巷中与贫穷的小市民生活在一起。

他对小市民的困苦感同身受,同时也沾染了不少小市民的习气,无论怎样,正如高尔基所说:“无可争辩和毫无疑问: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天才,但他是我们的害人匪浅的天才。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宣扬,只有仁爱和受苦受难的基督教精神,才能荡涤人世的罪恶,使人的道德更新。

这在文章中有很大地体现,比如说:索尼娅在劝导柯尼科夫去投案自首是说:“去受难,用痛苦来赎罪。

”波尔费利也说:“我把您看做这样一种人:只要您有了信仰,或者找到了上帝,即使别人把您的肚肠挖了出来,您也会挺身站在那里,向折磨您的人微笑。

” 陀思妥耶夫斯基实在是心理描写的大师,在对主人公犯罪前后的心理分析,波澜迭起,扣人心弦。

就好像我们和主人公在一起痛苦,在思索,在张皇失措,在佯作镇定,跟她一起经历着内心斗争的暴风雨。

高尔基说,在艺术表现力方面,只有莎士比亚能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媲美,读过《罪与罚》之后,相信每一个读者会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十宗罪》这本书怎么样和读后感

在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之前,整个欧洲笼罩在死寂的黑暗之中,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还未摆脱愚昧状态的人们饱受野蛮而又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随着启蒙思想不断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包括当时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志之士对旧的刑事制度产生了厌恶、怀疑和不满,刑法改革的思想条件和社会条件正在日益的成熟,现在只待有人先扯下旧刑事制度最后的遮羞布,让其蒙昧主义的本质暴露无疑,并根据新的社会需要,运用启蒙运动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和人权观念阐发新的刑法原则。

谁将承担这一历史使命呢

1764 年,欧洲惊呆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竟然完美的浓缩在一本六万字的、题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名字叫萨雷·贝卡里亚。

  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以巨无畏的勇气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时旧的残酷而又野蛮的刑事制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将启蒙运动所创导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引入刑事政策领域,使人类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他在卢梭和孟德斯鸠所主张的社会契约论的观点的基础上,在本书中深刻的揭示了刑罚与惩罚权的来源,从而推论出一系列重要的结论。

贝卡里亚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当时的整个欧洲,指引着旧的刑事制度向着文明、理性、人道的改革之路不断前进。

  对大师极其作品,作以下思考:  首先,笔者要思考的问题是,贝卡利亚在他年仅26 岁的时候就完成了这本书,这么年轻的他为何能够写出具有如此深刻思想的巨著呢

从他的传记中我隐约了解到了一些东西。

第一,他所参加的学术社团对他的帮助非常大。

在他参加的学社团体中,他跟他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开阔。

而该书也是在他的社团的成员的帮助下完成的。

可以说,缺少这样一个学术环境,贝卡利  亚很难成就如此深刻的思想。

第二,贝卡利亚身处启蒙思想十分活跃的时代,在那个时期贝卡利亚接触的各种启蒙思想对他的思想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在他的书中体现的人权思想,就与当时的思想一脉相承。

第三,刑法并不是贝卡利亚的主攻方向,从他发表的其它文章中,可以看出他的兴趣广泛,我想广泛的兴趣造就了他开阔的思维和对问题的深刻洞悉能力。

  其次是关于他的文字风格。

很多其它的经典之作往往有太多的玄言玄语,让人似懂非懂。

因此,对经典的某种黑色幽默界定就是人人都知道应该读,而又人人都读不懂的著作。

与其他经典著作的晦涩难懂相比,《论犯罪与刑罚》则像是一本文笔十分优美的抒情散文。

道理深入浅出,作者平易近人,与我们每个人在交流,而没有刻意地故做高深,没有把某部分读者拒之门外的想法。

在“关于死  刑”一章,贝卡里亚慷慨激昂地论述到:“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呀

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道鸿沟。

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找借口让我尝受他所没尝受过的痛苦。

这是谁定的法律

是富人和权势者。

他们对于穷人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饥饿中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了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

我们要斩断这些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的  暴君服务的绳索

我们要向这不平等的根源开战

”而在“刑罚与犯罪相对称”一章,贝氏为了论证罪刑相适应,他这样举例子:“无论谁一旦看到,对打死一只山鸡、杀死一个人或者伪造一份重要文件的行为同样适用死刑,将不再对这些罪行作任何区分;道德情感就这样遭到破坏。

”而像这样文笔优美、道理简单而深刻的句子在书中比比皆是。

  此外,除了折服于贝卡利亚那犀利的思想和深刻的见解,优美的文笔之外,对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产生了不可言喻的向往和迷恋:那真的是一个像马克思所说的“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

我倒不是向往那笼罩在这些巨人头上的成功的光环,而是很羡慕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可以向那么多杰出的大师学习,可以有那么多才气横溢的朋友互相交流、砥砺。

如果你有足够的实力,甚至有机会与大师们一起朝夕相处,深入探讨学问与人生。

  最后,我们从中获得的启示。

我们应该向谁求索智慧呢

我们应当怎样认识我们当下生活着的世界呢

冯亚东先生曾说:“法学家不需要也做不了哲学家们干的事。

我们大体上跟着哲学的感觉走即可。

”虽然后来冯先生所著的《平等、自由与中西文明》一书明他已经在做哲学家们做的事,而且我个人认为他做的很好,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学家要想启迪智慧应当谦虚地向哲学家们学习。

法学家这样做,会使自己获得认识世界的智慧,也会给法学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是法学家成为哲学家的前提。

  贝卡里亚生活在18 世纪,正是启蒙主义时代的晚期。

这里的启蒙主义,指16 世纪末到18 世纪西欧一些进步学者所鼓吹的使个人从中世纪封建专制和教会权威束缚下解放出来,唤起人们对自由、民主、理性觉醒的思想理论。

而贝卡里亚正是受了启蒙思想家的影响才开始文思涌动的。

时光如水,生命如歌,转眼间几个世纪悄然而过。

不由得让人感慨“曾经沧海难为水”、“物是人非事事休”。

  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像启蒙思想家勾画的那样美好、恬静。

当人类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灾难后,当种族歧视问题日益严重之后,当各种社会问题相继出现之后,人们对启蒙思想家的话语产生了怀疑,对世界则充满了失望甚至是绝望。

西方的后现代哲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孕育产生的。

我们想认识当下的这个世界,不妨就向后现代的哲学家们认真地请教。

后现代哲学否定现代法学的认识  论基础。

他们警告说,西方法律传统中那些固定的说法,如普遍的公平、正义、人权、民主等是虚假的命题。

他们认为:理性个人或者理性本身并不存在;人类历史并不一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历史,不存在可以通过知识认识的真理。

在后现代哲学家中,有一颗耀眼的明星——福柯,被德勒兹誉为“当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的重要著作《规训与惩罚》对探索后现代哲学有重要意义。

该书是一部刑罚的近代史,作者用那犀利的目光重新审视现代监狱制度乃至社会制度,给我们带来许多惊人的结论。

如果我们能对后现代哲学做出细致的梳理,并把其引入到刑法学,那么,我们就成了新时代的“贝卡里亚”。

  然而,要把后现代哲学引入刑法学又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启蒙主义思想家们在批判中世纪的思想及其制度后,所做的事情主要是建构,而后现代哲学家们所做的事情则是解构。

当后现代哲学家们把启蒙思想家精心建立的大厦拆掉之后,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新的住所,弄得人们无家可归。

对此,法律界对后现代法学的观点和主张颇有微词,认为这些“解构大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可见,后现代哲学家们并没有像启蒙思想家那样给法学家提供一个现成的理论拿来套用。

这无疑增加了法学家重构法学理论的难度,而且法学家在某些时候可能必须要充当哲学家的角色了。

但正是因为此项工作增添了难度和挑战,才使这项工作更有意义。

  贝卡里亚将培根的一句格言作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卷首引语。

它是:“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该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搞学术研究的人更应该对这句话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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