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题目怎么写 读后感题目例举
(一)我爱春天 抒情文 我爱春天,也便爱上了这个季节的一切。
春风吹醒了万物,也舒展了不少文人墨客的笔触,才有了这样优美诸如“二月春风似剪刀”的诗句。
尽管春风的末梢还带着几丝寒意,但她却削薄了河岸上的寒冰,削薄了人们身上的衣着,也削弱了人们的心理防线,让人们敞开胸怀去拥抱大自然。
春风削薄了云彩,只剩下那精巧的几缕去过滤阳光。
春风冲淡了天空的色彩,给人们真正的蓝天。
春天在水面上掀起的波澜,让一池碧水轻轻摇晃起来。
春风拂动着人们的发丝、衣角,轻柔却不造作。
人们也毫不厌烦,站在风中,解开衣扣,享受这柔情的爱抚。
春风的吹拂下,春日则给了我们另一番感受。
春日的早起,让人们在朝霞中开始工作,春日的晚归,又让人们在夕阳中回到家中。
春日是平和的,不像夏日般刺眼,春日是温暖的,却不像夏日般让人不安。
春日的红像画家火热的情感,在敞开自己的心扉的同时,也净化着人们的心灵。
在春日的滋养下,冬眠的动物懒洋洋地离开了自己的巢穴,为自己因为冬季而匮乏的身体补充营养,在这勤劳的春日下寻找美味的食物。
正如一句名言“白昼的光永远不能探求夜晚黑暗的深度。
”春夜也独有一种风味。
春夜里的黑暗并不是纯粹的黑,这种黑色让人欢喜,而天性中则有对于黑暗的恐惧。
所以,人们常喜欢在春夜里散步,在春风里沉醉。
我看到天上的群星在闪烁,一时间忘却了自己的所在,不由地伸手去摘那闪烁的星星,但碰到的却只是春季刚绿的柳枝。
春雨也是春季重要的一部分,雨滴轻轻地滴在人们的发梢上,鼻梁上,睫毛上,如同少女的泪般轻柔,让人不舍得抹去。
我爱春天,爱它的一切。
(二)我爱一年四季 抒情文 我爱春天,她带着生命和希望向我们走来。
小草钻出地面,小鸟飞上枝头;春水轻轻流动,春光在碧波里荡漾;垂柳吐出了嫩芽,桃树开满了红花;人们纷纷脱下棉衣,换上了春装;满世界到处都是画中有画,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我爱夏天,她在知了的鸣叫声中到来。
天气开始炎热,树木更加葱茏。
骄阳下,粗壮的树干,层层叠叠的枝叶,紧紧簇拥在一起,就像一把巨伞,给人们带来荫凉。
大地像蒸笼一样闷热,马路也被晒得流油。
人们开着空调,在家里避暑;而我们小朋友,却跳进游泳池里,尽情地玩,尽情地游,真是酣畅淋漓。
我爱秋天,她在不知不觉中来到。
秋风轻轻地吹着,树叶由青变黄,纷纷飘落,落在我们的身上,一点感觉也没有;落在地上的被风一吹,又开始在空中旋转飞舞;金风送爽,吹来了丰收景象。
田野里稻谷金黄,果园里果实累累,瓜果飘香。
丰收的喜悦挂在了农民伯伯的脸上。
我爱冬天,她随着狂风呼啸而来,真是威风凛冽。
树叶凋谢了,万花枯萎了,而梅花却绽开花蕾,挺立在大风中。
竹子和松柏更加苍翠了。
白雪就像巨大的羊毛地毯,覆盖在广袤的大地,到处都是阳春白雪的精美画卷,到处都是白雪皑皑的壮丽景色。
啊
我爱一年四季,我爱春夏秋冬。
是她们给大地赋予了新的生命,孕育了成熟的果实,丰富了我们的想象,装点了我们的生活。
是她们一年四季的不断更替,绵延了这个世界,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使我由一个牙牙学语的幼童,变成了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
(三) 热水杯的自述 想象作文 我是一个热水杯,浑身是由银灰色和粉红色构成。
我是主人的爸爸送给主人的。
从此,我便天天陪在主人身边快乐生活。
我的功能有很多,有恒温的作用。
热水在我身体里面温度可以保持三四小时左右。
用别的热水杯泡茶喝,茶叶会随水喝到嘴中,而我的瓶口有一面过滤网可以把茶叶挡住。
让茶水顺口而入。
有了这两种功能,我的主人再也不用担心冬天的时候水温会变冷,也不会担心会喝到茶叶渣子了。
上课的时候,主人如果感觉有点冷,就可以把我的瓶盖打开,喝上一口热乎乎的茶水,一股暖流,流遍全身。
如果主人感冒了,就可以用我盛上中药,带到学校里,既不影响上课,又不至于拖延病情,真是两全其美啊
我的质量非常好,即使不小心把我绊倒在地也会毫发未伤的。
如果好好保护的话,就可以用到十多年,让我陪伴主人渡过寒冷。
瞧,这就是我,一个热水杯,一个和主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四)珍爱生命 叙事文 生命常常在我们身边留住,也常常从我们身边檫过。
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
树,砍断树枝还能在生;草,烧了还能再长;悬崖上的一颗松树茁壮的生长着,不需要谁来施肥,也不需要谁来灌溉,一粒种子,可以掀翻压着它的石块,顽强地向上生长
如果,人们没有生命,就会死亡;如果鱼没有生命,也会死亡;如果小草没有没有生命,就会离去;如果树没有生命,就不能净化空气;如果小花没有生命,就不能美化坏境,如果人们随手乱扔,乱倒、乱丢,使用一次性筷子,用白色塑料袋,总有一天地球会将毁灭的,不光是人类包括一切有生命的都会毁灭,所以我们要保护坏境珍爱生命,生命是可贵的。
在医院里,我用医生的听诊器,听着我和爸爸的心跳。
“嗒”、“嗒”……那一声声有规律的心跳就是生命,一但停止人就会死去,所以我们要珍爱自己的生命,用我们有限的生命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五)《三字经》读后感 国学《三字经》中含有古代人民的智慧,让后人读后感悟如何做人的道理。
《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一生下来的时候本性都是好的,只是由于后天的成长过程中,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
《三字经》中还有这样的诗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意思很清楚,一块玉石不经雕琢是不能成为一件玉器只是一块玉石。
人不学习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合适什么是不合适。
而“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
”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应特别注重三个方面的学习:亲近良师、亲近益友,要学习礼貌懂规矩。
通过学习这些诗句,给我们讲了怎样做人的道理,教育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养成优良的品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能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富强(六)美丽的双手 你可曾注意你这双勤劳又朴实的双手吗
我们每天都在劳动,差不多天天都要靠这双手来创造财富
有人非常爱惜这双手,天天都要给它涂上护手霜,让它整天在家休息。
有人也爱惜这双手,而是天天在和手一起创造幸福。
我觉得让手勤劳地为人民创造幸福的人,才是真正地爱这双手
每个人的这双手,都是美丽的。
关键是在于你怎样让它变得更加美丽。
如果你每天让这双手一直不断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创造幸福,这才是真正的美
勤劳的农民利用这双手在田野里耕出自己的一片地来;工厂里的工人利用这双手来做出更好的产品;老师们利用这双手来教育自己的学生。
这些人都是拥有了一双美丽的手。
他们用自己的手不仅为自己赢得了劳动的果实,还为别人创造了幸福
即使你的手上长满了冻疮,那也是一双美丽的手
在这个星期的一节语文课上,我无意间在上课时,看见了陆老师的那双手。
我看见陆老师的手上,还留着去年冬天长冻疮后而留下了的那些深深的痕迹。
我就不禁想起了去年陆老师为了学校的工作和家里的家务活而劳累奔忙时在寒冬长了冻疮。
其实生冻疮可以说是一件平常的事。
但这意义不同:有的人是为别人而冷长起冻疮,有的人是为幸苦而冷长起了冻疮,有的人是故意自己不注意保暖而生了冻疮。
想到这儿,我停止了自己的想象。
因为别人这么幸苦地用自己的双手来为我们服务,我们应该好好地尊重别人。
于是,我认认真真地听课了。
人的这双美丽的手啊
你蕴含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精神
没有人比你还要勤劳和伟大。
你拥有了人的吃苦耐劳精神。
即使你的双手不怎么美丽,只要它勤劳也是美的。
为人民付出的东西,才最美
(七)学做鸡蛋面条 我现在也已经不小了,应该也要学会做点东西才行。
我最喜欢的就是爸爸做的鸡蛋面条,可是有时候爸爸不在家,就吃不到鸡蛋面条了。
我蹭爸爸今天正好没有上班,所以就要爸爸教我做鸡蛋面条。
晚上,我就要爸爸教我做鸡蛋面条,爸爸就一口答应了教我做鸡蛋面条,我兴奋的不知是好。
就像穷人捡到了宝似的。
爸爸先叫我打两个鸡蛋,然后放点盐,我就按着爸爸说的先打了两个鸡蛋接着放了点盐。
我刚要搅鸡蛋的时候,爸爸说:“放一些葱吧。
别忘了把葱切成段。
”我想:糟了,我不会切葱。
我正着急的时候,一个主意从我脑海里溜了出来:去请教爸爸吧。
只见爸爸先把葱切成两半,爸爸切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学着爸爸的样子把葱切成两半,爸爸在一边说:“好”。
爸爸又把葱的一小半切成块状,爸爸切完后我就接着切下面的,开始我切的太的大,慢慢的我掌握了窍门。
我把葱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和鸡蛋搅拌好。
下一步是倒油和开火,我先给锅里倒上油再把火打开。
不一会儿油就开了,像是雨水滴到地上贱起的小花似的。
我把搅拌好的鸡蛋倒到锅里,鸡蛋发出了滋滋的声音,慢慢的膨胀了起来。
爸爸忙用铲子把鸡蛋翻过来,我模仿着爸爸的样子把鸡蛋翻来复去。
不一会儿鸡蛋熟了,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我情不自禁叫了起来:“啊
好香哇
还用筷子搅了几下就用锅盖盖上了锅。
不一会,一碗热热乎乎的鸡蛋面条出现在我眼前。
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我连忙拿了双筷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今天晚上,我吃得比爸爸以前做的鸡蛋面还要香,因为这是我自己亲手做的,特别有成就感。
这使我也体会到了劳动的乐趣
(八)环保从我做起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使地球不受到污染。
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从一张小纸屑开始做起。
环保写起来是非常简单的,但做起来却非常困难。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人是真正做到环保的
现在许许多多的地方都发生了地震,水灾,干旱,沙尘暴,可以说是灾难连连。
这些自然灾害其实都是我们人类一手造成的。
比如:我们人类每天乱砍伐树木,但却不知道种树,森林一天天减少,所以沙尘暴也不知不觉地来了。
其实我觉得环保不光是大人的事,也是我们小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其实,绿化家园,保护生态,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壮举。
环保,只需从自己做起
行动,从身边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我不能阻止人们滥砍伐树木,但我能做到节约每一张纸,不用一次性筷子;我不能阻止人们捕稀有动物,采稀有植物,但我能做到不捕稀有动物,不吃稀有植物;我不能阻止人们不用白色垃圾来污染环境,但我能做到不用塑料袋,用环保袋;我不能阻止人们乱扔电磁污染土地,污染水源,但我能做到把家中的电磁放到指定的垃圾桶里;我不能阻止人们浪费水源,但我能做到每次上完厕所都拧紧水龙头…… 我不能阻止破坏环境的事情太多,但我能做到保护环境的事也不少。
我可以从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做起。
我想,如果人人都这样做,那么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减少一些污染。
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环境,做好环保。
不要让地球的环境再次受到破坏了
(九)我喜欢兰花 我喜欢兰花,喜欢她的清新芬芳;喜欢她的秀雅多姿。
春天,兰花披着剑一般的绿叶向我们走来。
叶子里的花蕊散发着阵阵清香。
那四溢清香引来了一只只可爱的小蜜蜂,小蜜蜂围在兰花旁边“嗡嗡”的唱着歌,好像在说:“哇,花粉的味道真香甜。
”夏天,兰花在阳光的照射下,长出了一个个可爱的花骨朵。
鲜嫩嫩,油亮亮的。
在阳光的点缀下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
兰花的叶子,好似一把把锐利的宝剑,深绿的叶脉清晰可见,再加上兰五朵淡紫的小兰花,更加显现出了兰花的美丽与生机。
我家的阳台上摆有两盆兰花,当微风吹来时,一股清香扑鼻而来,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兰花的幽香,使人感到沁人心脾。
兰花的茎刚刚生长出来是浅绿色的,渐渐呈深绿色,有韭菜那样的宽度,五六寸长。
远远望去,好像一片让人陶醉的绿色。
春风一吹,兰花好似百花丛中的蝴蝶,在翩翩起舞;也好似一群群白天鹅在水上嬉戏—— 我喜欢兰花,喜欢它的素雅,喜欢它的清新,当然,我更喜欢兰花那朴实、纯洁的品质,虽然它花期短暂,但它淡雅纷芳的形象去已印在我的心中,给人无穷的回味。
(十)仙人球仙人球的作文 有人喜爱色泽艳丽的玫瑰,有人喜欢富丽堂皇的牡丹,但我最喜欢貌不惊人的仙人球。
在我家阳台上就有这样一个仙人球。
仙人球的形状是椭圆的,颜色呈深绿色,像一个翡翠球。
全身长满了尖尖的硬刺,轻轻地碰它一下都会有一股钻心般的疼,周围还有几个小小的仙人球,摸起来软绵绵的,像一个毛绒绒的球。
仙人球的花是白色的,一般是晚上开放,早上就凋谢,周围还有一点点泛粉,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它不于百花互相媲美,只是展现自己的美丽就可以了。
它还可以治病。
有一次,我的腿上被可恶的蚊子咬了一个包,我使劲地挠,挠出了血,哭了起来。
这时,妈妈听见了连忙用剪刀剪下一个小仙人球,,我想,剪那玩意有啥用,还不如用芦荟胶抹上呢
只见妈妈把刺拔去,对准我的伤口挤出了水,用纱布把伤口包好,过几分钟,我的腿不痒了,妈妈把纱布掀开看见了包已经消肿了,我想平常不起眼的仙人球还有治病的功能啊
这时,我开始关注起了这貌不惊人的仙人球来。
仙人球的功能齐全。
把它放在电脑前可以防辐射,还是一个天然的空气清新剂,吸收周围的二氧化碳,还可以美化环境。
为什么别的花都有茂盛的叶子,可仙人球没有呢
我产生了疑惑。
于是,我在电脑上查寻。
原来,仙人球通常生长在沙漠里,它那里阳光强,雨水少,为了适宜沙漠里的恶劣环境,于是,从叶退化成了刺,这样可以减少水份的流失。
仙人球为我们服务没有一声怨言,它的品格多么高尚啊
它为了在沙漠里生存培养成了坚韧不拔的精神,难道不应该值得我们学习吗
(十一)假如我是老鼠 假如我是一只老鼠,那么我一定要改变这个世界
地球是属于所有生活在地球上的生物的,每种生物都要和平共处,不可以产生种族歧视。
其实,人类只看到了我们不好的一个部分,可我们也有好的一面啊
至少我们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生态平衡啊,还有我们老鼠分许多种类有:白鼠、黑鼠、灰鼠,虽然黑鼠会传播偶鼠疫,可白鼠 、灰鼠不会啊
而且我们鼠族还出了一个深受大家喜欢的家喻户晓的可爱的大明星----米老鼠
应该说,我们是人类科学向前发展的一大层阶梯。
因为,我们与人体相似程度高达90%以上。
每次,人类有什么新研究成果,总拿我们实验,为了实验,我们老鼠家族牺牲了许多成员,可我们无怨无悔啊
我知道,为了改变人类对我们的看法,我们也该自检了。
我用我所有的知识给老鼠们进行教育,希望它们不会再偷东西、啃木头了。
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养活自己,还尽可能做好事。
我们帮蜜蜂运蜜,帮鸟儿捉虫,教小鸡走路…… 很快“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成了字典里的古董词汇,“老鼠过街,人人都夸”替代了老一辈的工作。
每种生物都为保持生态平衡做出或多或少的贡献。
老鼠也不例外,我们会积极努力的,也希望人类能有耐心等待我们的努力,有朝一日,我们能和谐共处
《素质教育在美国》读后感
草草读完了勒克莱齐奥的《流浪的星星》。
这书给我的感觉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一副印象派的油画。
充满了跳动的光影。
在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我没办法按照正常的顺序去读它的每个段落。
我看到的是一大堆散乱的词语、形象、流动跳跃的感官和情绪。
阅读原本是一种线性的信息,但这些内容几乎是同时涌入我的脑海中,像一幅画带来的全方位的视觉冲击。
小说前面的部分花了很长篇幅叙述女主角艾斯苔尔的童年生活。
写得优雅至极但是几乎令我读不下去。
作者用过于繁复的技巧渲染了一个特别老套的主题:青春的疼痛与孤独,少女内心的无名躁动,她那种莫名其妙的任性,以及时而狂野时而冷漠的心情实在令人厌烦。
在开头部分,有许多过于肉感的风景描写,即通过人物的感官去“体验”自然风光,这使得小说抒情泛滥,失去了节制。
还有作者笔下人与自然的那种奇妙的内在的呼应,几乎构成了一种原始的宗教,让我感觉有些虚浮和夸大。
(虽然这也许是为艾斯苔尔在流亡生涯中对与宗教的体验做了一种铺垫)小说在很多地方写到了宗教的奇妙力量:艾斯苔尔完全不了解宗教,父亲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不让她接受宗教教育。
她在小时候去教堂参加过安息日庆典。
那时候宗教是完全听不懂的神秘语言,这语言是直接渗透到她的身体里去的。
这类描写尤其体现勒克莱齐奥写作中的感官崇拜倾向,因为这部小说中宗教根本没有任何具体内容,而只是神秘的、发光声音在灵魂里起伏荡漾。
勒克莱齐奥的小说有一种感官崇拜的特征,充斥着细腻优美的抒情,对于知觉的超乎常人的挖掘,这既是他小说的魅力所在,可能也是他的缺陷。
《流浪的星星》里的人物性格全都是模糊的,大部分人物出现了一次就不见了。
这当然和小说的流亡主题有关。
他们只是在生命中相遇,然后被迫分开,有时被命运,有时被死亡。
这种情况在主人公最亲近的人身上也不例外。
例如艾斯苔尔的第一个丈夫雅克(牧羊人)就是个特别单薄的人物,两人在去往以色列的中途相识。
然后莫名其妙地结婚了。
以色列建国,战争开始,雅克参加军队被打死,死前不知道艾斯苔尔怀上了他的孩子。
生命和死亡在同时发生了。
这似乎就是雅克潦草一生的使命。
小说笔下的人物也没什么思想,没有对自身命运和处境的思考与认知,他们的大脑里仿佛全是感官的风暴在吹来吹去,发出骇人而空洞的声音。
正因如此,小说中写得最棒的部分,在我看来是第二部分《艾斯苔尔》,也就是作者改变了第三人称叙述,转而用第一人称记叙艾斯苔尔与母亲从法国坐“七兄弟号”到耶路撒冷的经历:长途跋涉、焦虑地等待、拥挤的船舱、海上风暴、被英国人扣留……船上的一位年轻的拉比(约伯)一直在用希伯来语讲述《托拉》,那些来自世界各地,说着不同语言的犹太人似乎被唤醒了,古老的宗教在他们共同的血脉中点燃了光。
这一段写得凄迷感伤而又有所克制,文字间透露出淡淡的散文的神彩。
艾斯苔尔的形象似乎成熟了很多,她内心的独白也显得更加丰富和深刻。
宗教的主题再次出现了,这次有雅克为她做一些简单的翻译,童年时代在教堂听到的神秘的声音开始有了意义。
听完了《创世纪》的故事之后,艾斯苔尔说:“现在,我知道我们一定会到耶路撒冷了。
”“当我们知道了书中所写的一切,我们就会到了。
”第一人称的“我”即是艾斯苔尔的觉醒,也是整个流亡群体的觉醒。
《创世纪》读完后,律师来了,把这群犹太人从英国人的拘留中救出来,他们又上路了。
律师似乎是一位现代的先知。
因为在这个桥段之后,“我”就消失了,小说的叙述突然又转回了第三人称。
整部小说在人称视角和叙事风格上不断换来换去,好像作者用一个姿势讲累了,突然又换个姿势来讲,这倒是一种很新鲜的写法。
艾斯苔尔一家到达了以色列,在路上偶遇了女孩萘玛,一个年轻的巴勒斯坦难民,她们在擦肩而过互不相识的情况下交换了彼此的名字(不能不说这是个很生硬的安排)。
然后小说又跳到了萘玛的第一人称视角。
叙述犹太人建国给周边民族带来的灾难。
这一段叙述风格全变了,不再是“感官挂帅”的浪漫主义,相反,作者采取了一种几乎是冷酷的纪实笔调去讲述萘玛的遭遇:战争、流亡、饥渴、鼠疫、死亡……所有人都在灾难中苟延残喘。
从浪漫到写实的转化表面上是因为萘玛和艾斯苔尔所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她们眼中的世界是不同的。
但更可靠的解释也许是:两个敌对民族的女孩其实是同一个人,她们是彼此的影子。
在艾斯苔尔的流亡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她不断幻想着牺牲的父亲还会回来,幻想着终将抵达耶路撒冷;萘玛的流亡则全然是惨烈的现实,几乎可以视为一部巴勒斯坦难民营的长篇报道。
但她们的命运又如此对称:她们父亲都在战争中死去,都在流亡中组建了家庭,都经历了死亡和婴儿的新生,她们各自遇到一位故事的讲述者,一位是带来信念的拉比,另一位是讲恐怖故事的老太太乌依雅。
作者用两种截然不同的视角将流亡的面貌呈现给读者。
随着流亡命运的深入,角度的不断变幻,小说变得越来越厚重。
那种灵幻跳跃的笔法和诗歌般优美的语言,在深沉的叙事中获得了充实。
原来让我几乎读不下去的缺点现在变成了了不起的优点。
小说最后,晚年的艾斯苔尔回到自己的故乡,抛洒母亲的骨灰。
这一段写出了人生的全部,让人听到无数声音在脑海中回响激荡。
她坦言她是在寻找自己的疼痛:“我想要看见疼痛,想要弄明白我失去的是什么,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把我抛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
我觉得如果我找到了这疼痛的痕迹,我就终于可以离开了,忘掉这一切,……如果我找不到这疼痛来自何方,我便失去了我的生活和真理,我将要继续流浪。
”流浪,当然是这部小说最重要的主题,不是战争,不是屠杀,也不是苦难。
这也是让我读罢深思不止的问题。
《巴斯德征服狂犬病》读后感
西西弗的痛苦与快乐 ??第一次知道加缪是读《局外人》,此后又读过《鼠疫》,说实话像我这种好读书又不求甚解的人,可能相比之下更想看点轻松的闲书,对西方名家却并不热爱。
所以,三联书店出《西西弗的神话》的时候,尽管去买回一本,却一直以来都没有认真读过。
最近手头没有什么新书可翻,那天翻箱倒柜中偶见这部“神话”,便拿出来品尝。
不记得是谁曾经告诉我,《西西弗的神话》是最好的“哲学随笔”之一。
那时我还没有看过这本书,想想“哲学”两个字,就有点畏惧。
我其实读书是很偷懒的,不过是寻找一种阅读的快乐,从来难以“钻研”些什么。
但是,翻开《西西弗的神话》,我才发现自己错了。
这样的“哲学随笔”正如荒漠里的甘泉,让人能够明白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
西西弗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位很痛苦的神,传说中,他上千年地重复着一项无效而无望的行为——每天不停地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石头又由于自身的重量滚下山去。
这就是他的悲惨命运。
以往我就是这样看待西西弗的,对他,我只有同情,却并不理解。
我以为,上帝给予了他这样的命运,他本来可以抵抗,可以拒绝,就算上帝无法战胜,他也可以以死相争。
然而,《西西弗的神话》却告诉我们,西西弗这种永不休止的推石上山,正是对上帝的反抗和对天堂的蔑视,他接受了命运,却没有向命运屈服,他不哀求上帝改变这种命运,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可以让巨石停留在最高峰。
上帝不懂西西弗,我们也不懂。
所以,我们都以为西西弗是个失败者,却不知道真正输掉的人是上帝。
西西弗其实代表的便是人类对命运的不屈和抗争。
西西弗要向世人说的是:人类终究会赢,当他们为着自己的命运努力着,即使没有意义,因为一切的结局早已注定,但也还是幸福的。
只要不屈服,人类的命运便不属于上帝,而是属于人类自己。
推石上山,巨石滑落——这一反复无休止的过程当然会让西西弗感到痛苦,但西西弗知道,自己如果为此痛苦,便正中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的下怀。
西西弗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蔑视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不让痛苦吞噬自己的灵魂,而是从痛苦中寻找幸福和快乐。
他想通了一个道理:推着巨石爬上山顶所进行的斗争,其本身就足以使人感到满足与充实。
所以,西西弗仍然是幸福的。
这才知道,《西西弗的神话》要告诉我们的很简单:不要诅咒自己的命运不由己,命运与你其实是一体的,人类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每一个人其实都拥有自己的幸福。
正如加缪历来的手法一样,《西西弗的神话》同样语言简朴,风格淡雅,没有华丽的辞藻和鲜艳的色彩,但在平淡之中,我感受到了他清晰的哲理,在其近乎白描的叙述中,我们体会到了他火热的激情。
日本沉没作文两百字
《上帝的跳蚤》读后感人类的历史不仅仅是人类自己创造的,很多时候是由微生物共同创造的。
其中微生物中的细菌病毒瘟疫改变了社会的构成,改写了历史走向,甚至改变了人类的信仰。
上帝的跳蚤这本书就是以鼠疫、天花、流感、艾滋病这些瘟疫为主角,书写了人与微生物共同创造历史的史诗。
鼠疫俗称黑死病,它的爆发让试图重现罗马荣光的查士丁尼大帝壮志难酬。
它改变了欧洲中世纪的格局,杀死了三分之一欧洲人,改变了人们对宗教的信仰,促使文艺复兴在欧洲生根发芽,使历史实现了跳跃式发展。
在中国,它断送了蒙元王朝。
使1200年至1400年的中国人口减少了一半。
1644年更是因为它的出现,使得崇祯、李闯王、吴三桂、多尔衮的个人命运大逆转,改变了明清两朝的历史走向。
天花俗称斑点恶魔,它是欧洲人征服美洲的锐利武器。
几乎统一的墨西哥并开始征服中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在他最强盛最具扩张的时刻,在天花绽放的那一刻骤然灭亡。
如果没有天花这个致命武器,西班牙人很难征服美洲两大帝国,甚至这两大帝国会和奥斯曼帝国、中华帝国一样存在到现在。
那样的话,世界的格局就大不一样,而人类文明也会更加丰富。
西班牙人登陆美洲后的一百年,正是天花杀死了当地的土著居民90%,从而使得征服变得顺理成章,一马平川。
大流感俗称西班牙神秘女郎,使1918年这个年份成为无数人心中的噩梦。
那一年,要比黑死病在200年中杀死的人还多。
那一年全世界被流感杀死了近一亿人,而第一次世界大战战死的是1500万人。
与此同时,它的爆发,推进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也使得德国征服世界的野心终成泡影。
而萨斯和禽流感是我们当代人亲身经历的,萨斯传染性强,而禽流感毒性强,死亡率超过50%。
艾滋病如横空出世,在上个世纪80年代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上帝和人类开的一个大玩笑,又像地狱里的魔鬼的一次出击,这一击就命中了人类文明的死穴。
透过艾滋病,看到了人类的种种恶习。
是上帝惩罚我们的不检点行为的最终体现,人们还是好自为之吧。
由上得知,我们和大自然相处的时候,要有敬畏之心,要尊重规律,顺应规律,要和谐相处。
同时,我们要相信科学,依靠科学,不要盲目自信,夜郎自大,无所顾忌。
否则,就会受到你看不见那只手的严厉惩罚。
小作文:描述一下你的读书生活。
注意人物的神态,动作,心理
篇(1) 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书,是最好的老师…… 这些关于书的名言警句,多的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由此可见,书对人类的帮助古人们很早以前就已经认识到了。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已经爱上了读书,从幼儿画报看到文字小说,我已经离不开书了。
他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我随着主人公一起悲伤、一起欢乐。
许多家长赞许我这种行为,并让他们的孩子效仿。
但是,他们也许不知道,我如此爱读书不是因为我要做给家长看,而是要丰富自己的心灵,让自己的知识永远用不完。
每天晚上,我会坐在小书桌前看30分钟的书。
一天的学习累了,看一本幽默的漫画让自己开心一点;觉得自己很愉快,看一本世界名著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让自己明白其中的真理;遇到了什么自己不懂的知识,看看百科全书、上下五千年,直到把自己的疑问彻底解开;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看看烹饪、制作礼品、花卉等书,陶冶一下情操,做点小东西,送给爸爸妈妈、同学老师,让大家看看我的“成果”。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精选》我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看完后,那一个个精彩的推理、吊人胃口的悬念和那些完全超乎我想象的结局,让我读完后思绪万千,还想再看。
同时,也让我牢牢的记住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
任何蛛丝马迹也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慧眼:杀人现场五个血淋淋的字母“RASHE(复仇)”、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组成了《血字的研究》。
一位姑娘的到来,父亲的离奇失踪、六年中受到的六颗价值连城的宝珠、一个装有木腿的人、几个凌乱的小脚印围绕着触目惊心的《四签名》 这本书里大大小小的问号和值得深思的悬念像钓鱼一样吊起了我的好奇心,我随着故事中案件的破解而激动,随着大家绞尽脑汁的思考陷入沉思……我已经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了,看完后,还觉得意犹未尽:怎么这么快就看完了呢
但是后来反反复复得读让我明白了:不论做什么事都要用心,要想想它的前因后果,还要用智慧,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得完美无缺。
现在,我正在一本一本的看世界名著,《苦儿流浪记》、《海蒂》、《简爱》、《海底两万里》、《野性的呼唤》等30多部世界名著我已经看完了,我还会继续读100部世界名著里面的每一本。
是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读书还会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愉快、轻松。
篇(2) 如果我们真的热爱读书,那么我们就应当像对待朋友那样选择书、对待书 为什么要读书
我是说除了各种各样的为了生存的理由之外,人为什么还要读别的书
恐怕谁也不能给出一个令所有人都信服的答案。
就我而言,虽然书籍不是影响我生活的最重要因素,但却是很可靠的朋友,“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尽管有时他们也会欺骗你,如同现实中的朋友一样,但每次欺骗不是都会使你更成熟吗
更理解人性,也更热爱真正的友谊吗
在我的读书生涯当中,下面这些书曾经很重要。
拉法埃洛·乔万尼奥里:《斯巴达克斯》这是我在高二暑假期间读到的。
它的确不能算是一本好书,但对我而言,却几乎有着启蒙的意义。
在这之前,我陶醉在《三国演义》、《红楼梦》的世界中,那个世界是整全的。
在其中,我和世界并不对立,人和人之间只有处境、智慧和道德的差别,但他们是一个整体。
我很快乐地知道我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但是,读完《斯巴达克斯》之后,我的美好的古典世界坍塌了,我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与整个世界分离的、单独的、孤零零的个体。
同时阅读的《牛虻》无疑加深了这种感觉。
后来我重读此书的时候,我也常常会回到少年时光,感受到那时所受到的冲击,有时甚至会有惊醒,它会诱使我从沉闷琐细的生活中抬起头来。
不过,如果让我推荐的话,我会选择普卢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卢梭说自己小时候读了这本书,为了模仿书中的英雄曾经把手放在火上去烤,可惜的是这本书现在只有上卷译成了中文。
弗洛姆:《对自由的恐惧》这本书大约是我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读到的。
1989年的秋天,我带着无数疑惑回到了校园。
从此很少上课,一头扎进图书馆寻找答案,直到弗洛姆的出现。
这本书的原意在于解释德国纳粹出现的原因,弗洛姆认为人其实对自由充满恐惧,从本性上讲人总是希望自己归属于一个集体,这样才会觉得有安全感,为此,人们总是在逃避自由状态。
虽然这本书并没有回答我面对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但它安顿了我的心灵。
简单地说,它告诉我安娜出走之后,遭遇的是虚无、焦虑,而不是自由。
于是,在我读完了能找到的弗洛姆的书之后,我开始找寻易卜生。
但很奇怪易氏的书并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倒是没有刻意搜寻的加缪最终把这条探索之路推向了极致。
记得读完他的《多余的人》的第二天早晨,我几乎不能起床,我觉得世界离我远去,与我隔绝了,我彻底孤独,却又毫无意义地活着。
那不是冰冷入骨,而是满目疮痍。
虽然他的《西西弗斯的神话》、《鼠疫》试图给人安慰,我也迫切地希望自己接受这种安慰,但《鼠疫》中那个面目模糊的医生并不足以担此重任。
这种安慰就像一个善意但并不高明的谎言,人们仅仅因为出于对真相的恐惧而假装自己真的相信。
我承认这不是一次成功的阅读经历,倒不是因为它没有给我带来愉悦,而是因为我被这些作者征服了。
我并没有与作者站在同样的高度,去体会他们的处境,面对他们的问题,而是成了作者的奴隶。
因此,那不是朋友之间的对话,更像是一次精神催眠。
或许正是因为不愉快,这些书留下的印象却非常深刻。
我想每个人都会经历类似的阶段:追问人生的意义,却又得不到答案。
虽然上述这几本书肯定不能帮助我们摆脱这些问题的缠绕,它甚至会加重病症,但也会让危机更明确,甚至更极端。
有时候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走出危机。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是一个朋友强迫的结果,我们像小学生一样逐字逐句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记叙雅典和斯巴达战争的史书其实更多地是在刻画希腊城邦特别是雅典内部的政治生活。
对于现代人而言,这是一个令人惊奇的世界,或者我宁愿说,那是一个充满巨人的世界。
在雅典人看来,人是政治动物,那么人如何面对政治,政治又如何塑造人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修昔底德笔下的雅典人总是清醒、庄重的,他们的生活几乎都沉浸于城邦的政治。
以我们这个私人生活占据了公民们的主要时间和精力的时代,这种生活是难以想象的。
以我们时代的常识来想象,那肯定是一个充满了权谋而且狂热的时代,但事实并不是那样。
或许在雅典人看来,逃避政治才是一件真正令人担忧的事情。
后来读到韦伯的小册子《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才知道德国人已经吃过了类似的苦果。
对我而言,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在于,我学会了一种阅读的方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态度:虔敬,但不屈服。
在阅读之前,尽可能地放弃一切已有的成见,紧紧跟随作者的眼睛,并且,努力站在作者的高度去思考,进入他的世界,面对他的问题。
或许只有极少数的人能站到修昔底德肩上,但我想每个人都可以像朋友一样和他交谈。
我们会惊叹他的智慧,却绝不会迷失自己。
出于同样的原因,我想《喀提林阴谋朱古达战争》、《高卢战记》也是值得一读的。
即便仅仅从审美的角度来说,欣赏一下巨人们的生活不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吗
此外,我还想推荐《论美国的民主》、《富兰克林自传》。
当然这首先是因为美国的重要性。
如同欧洲的思想家从孟德斯鸠到黑格尔都不得不重视英国一样,现在我们也必须正视美国。
虽然《论美国的民主》(尤其是下卷)美化了美国的民主,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民主政治的一本杰出教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民主国家的骨骼、肌肉及其运行原理。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本很诚实的书,也很有趣,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人的自我画像。
如果能同时阅读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就会发现新大陆和旧大陆是多么不同,通过托克维尔,我们可以知晓,建造民主的国家需要什么样质料的公民。
对于生活而言,读书并不是绝对必须的,就像友谊一样。
没有友谊的人也可以安稳地过一辈子,不读书的人甚至可以成就大事业,“刘项原来不读书”嘛。
但是韦小宝说得好,“为人不识陈近南,便是英雄也枉然”。
如果我们真的热爱读书,那么我们就应当像对待朋友那样选择书、对待书:“友直、友谅、友多闻”,轻浮或者迷信都会损害友谊。
或许这是我的读书生活给我最重要的启示。
篇(3) 有一句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有了知识,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祖国,为人类做贡献。
每当我闲暇时,我总是会如饥似渴地去读书,是书把我带进奥妙无穷地知识海洋;书,领着我探索古今中外的那无数奥妙;书,帮助我分辩是非;分清美丑;书,教育我怎样做人;怎样做事。
我对课外读物更是爱不释手。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头脑中的一个个疑问有了答案;《聪明的阿凡提》使我知道人要聪明就要经常用脑,大脑越用越聪明;《格林童话》使我知道一些有趣的故事,明白了好多道理。
假如我不去看书,这些知识从哪里能得到呢
书里面包含了人们不知道的知识,只有慢慢地去读,去理解,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
我们在读书时,要选择健康的、科学的、有益的、知识性的书来读。
假如你读了一本不健康的书,就会无心学习,成绩下滑,人变坏,甚至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我们在读书时,必须慎重选择书籍,不能什么书都看。
古今中外,许多伟人、学者也都是从好书中得到教益,获取知识,受到启发而对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的。
同学们,多读书,读好书。
书籍可以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成为我们建设祖国的强大工具。
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多读书,多学知识才能拥有更多更强的本领。
祖国的明天需要我们去建设,祖国的未来需要我们去开创。
同学们,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读书吧
篇(4)书是我的好朋友,不知什么时候走进了我的生活。
当你问起我爱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爱读书
”没错,我是一条名符其实的书虫子。
我每天每时每刻都沉浸在书中,读书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满着心房,我似乎听到心中发出的感叹:我爱读书
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一本好书,等于交了一位好朋友。
记得小时候,我就结识了书,那是布满彩图的世界。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真诚的邀请我去作客;灰姑娘跑来向我诉说她的不幸;小红帽兴奋地告诉我她如何智斗大灰狼……一个又一个引人入胜、娓娓动听的故事进入了我的心里,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感受到世间的黑暗与光明…… 上了小学,我从书中知道了一个又一个秘密。
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古代人类钻木取火……让我感到世界的奇妙。
我真正体会到了书无穷的魅力,是那么吸引人。
从此,书给了我很美的印象,书和我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走进我的房间,仿佛走进了书的世界。
地上有着五六本杂志;桌上摊者七八本作文书,童话书;床上放着三四本小说;书橱里的书多得数也数不过来,密密麻麻一大堆,这样的环境也便于我一头扎进书海。
我常常在书的海洋里静静地沉浸着,在那里遨游,徘徊,流连忘返。
读书,是我每天每时每刻的事,我爱读书
书在我面前展示了一块神奇的地方,从书中,我认识到一个花花世界,仿佛看到了奇怪的外星人,看到了可爱的企鹅,看到了离奇的案件…… 我惊呆了,知识的海洋如此浩瀚、无边。
书山,高耸入云;书海,一望无边。
上下无千年,纵横八万里。
书,太奇妙了
啊
我爱读书
对于书,我有很多话,它是我的挚友,总是无时无刻帮助我,提醒我。
此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和书谈话。
我爱书,超越了一切,为了书,我可以忘乎所以。
我和它在一起很开心,我的读书生活不会被什么改变
希望可以帮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