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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槐树》读后感

时间:2017-02-26 01:50

带有明字的古诗

在家的时候没事,随便翻翻,找到了初中的课本,看看里面的文章,故都的秋给我的印象最深刻,重新细读后我有不一样的感觉。

    如果说雨是可以引起人的一点淡淡的思乡情怀的,那么秋便可以将人的思绪都带到过去的回忆中去的,或许是在怀念的美好,或许是在感叹时光的易逝,总之一切浓郁的感情都卷在秋的萧疏中,随风而飘。

秋,无论是在彩色上,还是在姿态上,总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如文中描述的“碧绿的天色”“驯鸽的飞声”“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秋蝉的哀弱的残声”“息列索落的”秋雨等在作者的描述中,我似乎看到了这些景物,听到了那些声音,我的心里有点软软的感觉。

    入秋以后,树叶就越发显得苍黄了,随着一阵阵的秋风,树叶便在空中旋转,然后落地,如一只只疲倦的蝴蝶。

此时我也能“从槐树叶底,朝动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然而我们这里的槐树并不多见,常见的是杨树,一条路通向多远,路两旁就一真是杨树,看不到尽头,很幽远。

我喜欢踩着厚厚的落叶走路,透过凋零的树枝看着天空。

那种感觉就像作者所说“脚踩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这也是种很静的感觉。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

”这样的秋雨总是萧条的。

一场秋雨过后,空气都变的透明的了。

我常在窗前看着秋雨悄然而落,也常夜晚静听秋雨落在残败的树叶上。

那种心境,是非不在秋天素不能体会的。

更如作者在文中所述“一层秋雨一层冻”,渐渐地我会感到有些寒意。

    北平,一座精美但又脆弱的古城,它承载了中华几千年的文明,深到极处美到极致。

在十九世纪突然卷起的风云中,他却显得如此的衰颓。

    郁达夫本是江南人,为何会对北国的秋又着如此深切入微的感受和观察,这是十分值得玩味的。

“早晨起来,泡一碗茶,向院子一坐”,看“碧绿的天空”,听“训鸽的飞声”,数“漏下来的光”;  扫街的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的一条条扫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些落寞“。

这些都是经过作者的悠悠的态度过滤以后描绘出来的画面,并且这等细致到极处的笔墨,既闲的清新,又轻笼着一层古城的沧桑,让人感受到了一种孤寂。

    在郁达夫的眼中,故都是一种象征,这时不仅仅是它一个人的故都,更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故都,重游故都,他心酸甚多。

一方面,他想到了自己坎坷的一生,三岁丧父,中年丧子爱妻离异母和兄长惨死,这些无不让他“无语泪先流”;另一方面,当他看到此时的北京就像是风雨飘摇的浮萍时,他那心中对于祖国的一片挚爱瞬间爆发了出来。

  因为此时中国北方战云密布,  继东北沦陷后,  日寇又  相继占领了山海关和承德,  进而觊觎整个华北乃至全中国,  在内外忧患的夹击下,  郁达夫忽然眼前一亮,一下子写出了故都的秋。

    凉风秋雨,落惢寒蝉,  ,这是江南也有的,  “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水”  ,在  故都,槐树的落惢    满街都是寒蝉的残声处处可闻,让人不禁产生“天凉好个秋  的感觉。

  然而,  古城与历史赋予它的文明似乎在时代风云和战争的硝烟中,  摇摇  欲坠,  这不禁让人产生出一种眷恋,  对美的一种眷恋。

  故都的秋就美在他的情和  静,美在它的色彩浓,回味永,美在它的百读不厌。

这种美不似上海的热闹,南  京的辽阔,扬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

这种美也因作者的追寻而永驻人间。

    读故都的秋,  我们固然不必去追究作者有什么威严大义之词,  但对它的心灵感受  的隐秘活动却是应当细心体验的,  作者在文章结尾处写到:  秋天,  这北国的秋天,  若留的住得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很难说这仅仅是一种对于自然节气的流连依恋之情,  如果不是在特定的历史  背景中写下这段文字,  也许人们不会去做任何联想,  可是即使撇开那特定的历史  背景,  这段文字也仍然不失为感情深挚的好文章。

  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立体  世界,是一件可以多侧面的多角度的加以考察研究的艺术品。

    从始而终,  始终透露作者一种凄凉的委婉之情,  这种情绪,  犹如面对即将离别的  乡土而产生的哀思,  又如把玩一件艺术品而眼看着它将落入别人的手中所产生的  不舍之情,  郁达夫极写故都的秋之,  来的静来的悲凉,  正透露出他再这清静之中  心中的悲凉。

    寄情于山水之间,  托情于自然风物,  那股凄清悲凉而又丝如缕的感情溪流载  着悠悠之意流入你我的心间。

找寻桑梓的味道短文

关于故乡,我有诸多的记忆;关于故乡,我有太多的情感。

找寻故乡,思绪翻滚着,沸腾着,如潮水一样……野菜—永远的佳肴烂漫的春天,暖暖的阳光洒遍大地,姐姐经常带着我到故乡的田野、地头倒腾出一些新鲜的野菜来,让它们成了我家餐桌上的常客。

一盘散发着清香的枸杞头拌炒鸡蛋皮,色泽碧绿,清香宜人。

枸杞头有多种功效。

因为我近视,每每吃时,母亲总喜欢过分强调它的明目功效,说:“多吃点,这东西吃了眼清目亮。

”  荠菜馅的饺子鲜美可口,让人觉得这才是天下至味。

母亲包出的荠菜饺子皮薄如纸,映出馅心,色如翡翠。

母亲把饺子往锅里下的时候,我总喜欢站在锅边,看着一只只小白鹅样的饺子在滚开的水里翻腾,伸着脖子直咽口水,恨不得喉咙里都伸出手来。

永远的佳肴,如今只能在菜场上见到这些野菜了,每每见到,总嘴角含笑的想起儿时挖野菜的快乐。

槐花—最美的记忆记忆中我家东边的京浦铁路旁有许多株老态龙钟的槐树,粗裂的皮儿,满身的刺儿,却偏是生了秀气的叶、纯真的花。

暮春初夏,槐花儿便争相开放,沁人心脾。

姐姐拿来长长的竹竿,绑上钩子,带着挎着篮子的我,追着花香,找到一棵花繁叶稀的槐树,把那些或盛开或含苞的槐花捋下来,放到篮子里。

我们把采来的槐花大把的塞入嘴里,嚼出一段童年的别样欢乐。

母亲总会在彩霞满天的时候,系上花围裙,把我们采的槐花清洗一番,然后在火热的油锅里翻个身儿,接它们和着八分熟的大米下锅,文火至熟。

掀开锅盖,厨房里便弥漫了浓郁的清香。

那团而不粘的槐花米饭,从此在记忆里有了一席之地。

桑梓之味令人回味,我的故乡,我的情之归处……

山西好风光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我愿思绪如风,任其飘远到祖国壮丽的河山,秀丽的山川,领略今朝的大好风光。

然而,那故乡的大海,那独有的风景,是我脑海中永恒的记忆。

故乡清晨的海是活的,层层白浪迎风而起,伴随着跳跃的阳光,在追逐,在嬉戏。

海风轻轻地拍打着堤岸和奇形怪状的礁石,绽出朵朵雪白的浪花。

浪花拍打着礁石的声音,好似大海欢乐的笑声。

海面上漂浮着几只渔船,岸边的海水亲切地拍打着金色的沙滩,发出“哗,哗,哗”的声音,好像要将沙滩拥入自己的怀抱。

海风轻轻拂过脸颊,带着淡淡的咸味,清新而又凉爽。

我保准你只要一吹到海风,就会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

傍晚,我漫步在海边,远眺大海。

海天相接之处燃烧着玫瑰色的霞光,落日的余晖,给大海铺上了一层红纱。

温柔的风轻拂海面,海水泛着涟漪,涌着碎波,那是大海迷人的笑脸。

“哗-哗-哗”涛声阵阵,那是大海优美的歌声。

啊!好一幅壮观的大海晚景图!我被这故乡大海的迷人景色所征服,浓郁的乡土气息所熏陶,我爱故乡的大海,因为这里风景独美!

谁又有关于孝的读后感(1200字)

孝是什麽东西

孝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笑话。

达利说过一句话:“我喜欢往我母亲的肖像上吐痰。

”这话聼起来是很过分,当时掀起了轩然大波,但我并不会责怪他,因为他说这话自有他的道理,我不明白现在的人,动不动就喜欢愤怒,愤怒有什麽用呢

为什麽不能冷静地思考一下呢

王梵志写过一首诗,叫“我昔未生时,冥冥无所知,天公强生我,生我复何为

无衣使我寒,无食使我饥。

还你天公我,还我未生时。

”这首诗,看似浅显,却一语道破了天机,你说父母干点什麽不好呢,把我们生下来干什麽呢

你们用你们愚蠢的行为,把我们强行生到这个世界上,受尽沉沦,殊不知这是一个肮脏、堕落、颓废、黑暗、绝望的世界,谁稀罕来到这个世界上

这都不是我们自愿的,我们没有选择的自由。

我们是被动的,我们是被迫的,这一切都是不公平的,我们是被强迫来到这个世界上来接受苦难和感受痛苦的,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我们是被抛入这个世界的。

我刚刚会说话,你就逼我去上学,我刚刚上完学,你又逼我去工作,我刚刚才工作,你又逼我娶老婆。

二十几年来,父母什麽时候做过一件顺从我们意愿的事情

我们能说什麽

我们能做什麽

我们只能做的只有默默地顺从,无言以对。

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我们习惯说:“事父母,能竭其力”“三年无改於父之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立身形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等等,等等,这些都是荒谬的,父母选择生下我们,他们理应为他们的选择负责,抚养我们是他们的义务;我们没有主动选择被生下来,我们也就没有义务来效忠于他们。

兔和猫读后感

兔和猫读后感(一)这是的小说集中的一篇。

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

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

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

所以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

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

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兔和猫读后感(二)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

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

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

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

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

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

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

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

兔和猫读后感(三)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

“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

”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

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

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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