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要写一篇《社会学的意识》的读后感,所以将这本书读了一遍,但是理解上有难度。
所以想请教。
本书试图阐明社会学视野中的特质。
其通过三个步骤来实现。
首先,作者思考把社会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意味着什么,从而说明这门学科的地位。
在第二、三、四章中,作者试图解释社会学的某些基本假设。
在最后一章里,作者通过剔除一些江湖骗子来清理社会学的门户。
本书的目的不在于向读者提供一个社会学概述,而在于呈现一种社会学的意识。
通过引入对社会阶级、犯罪与反常、官僚制中的工作方式、宗教和政治组织的变迁等主题的研究,作者深入探究了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与社会对个人的塑造之间的张力关系,并且展现了社会学作为一种视角在理解现代世界方面的独特价值。
急需《犯罪与刑罚》的读后感
在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之前,整个欧洲笼罩在死寂的黑暗之中,恣意、狂暴和残酷的刑罚使还未摆脱愚昧状态的人们饱受野蛮而又残忍的封建专制折磨之苦。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随着启蒙思想不断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包括当时统治集团中的一些有志之士对旧的刑事制度产生了厌恶、怀疑和不满,刑法改革的思想条件和社会条件正在日益的成熟,现在只待有人先扯下旧刑事制度最后的遮羞布,让其蒙昧主义的本质暴露无疑,并根据新的社会需要,运用启蒙运动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和人权观念阐发新的刑法原则。
谁将承担这一历史使命呢
1764 年,欧洲惊呆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批判和一系列鼓舞人心的刑法原则竟然完美的浓缩在一本六万字的、题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小书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26岁的意大利青年,名字叫萨雷·贝卡里亚。
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以巨无畏的勇气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时旧的残酷而又野蛮的刑事制度,深刻地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将启蒙运动所创导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引入刑事政策领域,使人类对犯罪与刑罚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他在卢梭和孟德斯鸠所主张的社会契约论的观点的基础上,在本书中深刻的揭示了刑罚与惩罚权的来源,从而推论出一系列重要的结论。
贝卡里亚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当时的整个欧洲,指引着旧的刑事制度向着文明、理性、人道的改革之路不断前进。
对大师极其作品,作以下思考: 首先,笔者要思考的问题是,贝卡利亚在他年仅26 岁的时候就完成了这本书,这么年轻的他为何能够写出具有如此深刻思想的巨著呢
从他的传记中我隐约了解到了一些东西。
第一,他所参加的学术社团对他的帮助非常大。
在他参加的学社团体中,他跟他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开阔。
而该书也是在他的社团的成员的帮助下完成的。
可以说,缺少这样一个学术环境,贝卡利 亚很难成就如此深刻的思想。
第二,贝卡利亚身处启蒙思想十分活跃的时代,在那个时期贝卡利亚接触的各种启蒙思想对他的思想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在他的书中体现的人权思想,就与当时的思想一脉相承。
第三,刑法并不是贝卡利亚的主攻方向,从他发表的其它文章中,可以看出他的兴趣广泛,我想广泛的兴趣造就了他开阔的思维和对问题的深刻洞悉能力。
其次是关于他的文字风格。
很多其它的经典之作往往有太多的玄言玄语,让人似懂非懂。
因此,对经典的某种黑色幽默界定就是人人都知道应该读,而又人人都读不懂的著作。
与其他经典著作的晦涩难懂相比,《论犯罪与刑罚》则像是一本文笔十分优美的抒情散文。
道理深入浅出,作者平易近人,与我们每个人在交流,而没有刻意地故做高深,没有把某部分读者拒之门外的想法。
在“关于死 刑”一章,贝卡里亚慷慨激昂地论述到:“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呀
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道鸿沟。
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找借口让我尝受他所没尝受过的痛苦。
这是谁定的法律
是富人和权势者。
他们对于穷人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饥饿中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了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
我们要斩断这些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的 暴君服务的绳索
我们要向这不平等的根源开战
”而在“刑罚与犯罪相对称”一章,贝氏为了论证罪刑相适应,他这样举例子:“无论谁一旦看到,对打死一只山鸡、杀死一个人或者伪造一份重要文件的行为同样适用死刑,将不再对这些罪行作任何区分;道德情感就这样遭到破坏。
”而像这样文笔优美、道理简单而深刻的句子在书中比比皆是。
此外,除了折服于贝卡利亚那犀利的思想和深刻的见解,优美的文笔之外,对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产生了不可言喻的向往和迷恋:那真的是一个像马克思所说的“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
我倒不是向往那笼罩在这些巨人头上的成功的光环,而是很羡慕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可以向那么多杰出的大师学习,可以有那么多才气横溢的朋友互相交流、砥砺。
如果你有足够的实力,甚至有机会与大师们一起朝夕相处,深入探讨学问与人生。
最后,我们从中获得的启示。
我们应该向谁求索智慧呢
我们应当怎样认识我们当下生活着的世界呢
冯亚东先生曾说:“法学家不需要也做不了哲学家们干的事。
我们大体上跟着哲学的感觉走即可。
”虽然后来冯先生所著的《平等、自由与中西文明》一书明他已经在做哲学家们做的事,而且我个人认为他做的很好,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学家要想启迪智慧应当谦虚地向哲学家们学习。
法学家这样做,会使自己获得认识世界的智慧,也会给法学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是法学家成为哲学家的前提。
贝卡里亚生活在18 世纪,正是启蒙主义时代的晚期。
这里的启蒙主义,指16 世纪末到18 世纪西欧一些进步学者所鼓吹的使个人从中世纪封建专制和教会权威束缚下解放出来,唤起人们对自由、民主、理性觉醒的思想理论。
而贝卡里亚正是受了启蒙思想家的影响才开始文思涌动的。
时光如水,生命如歌,转眼间几个世纪悄然而过。
不由得让人感慨“曾经沧海难为水”、“物是人非事事休”。
然而,历史的发展并不是像启蒙思想家勾画的那样美好、恬静。
当人类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灾难后,当种族歧视问题日益严重之后,当各种社会问题相继出现之后,人们对启蒙思想家的话语产生了怀疑,对世界则充满了失望甚至是绝望。
西方的后现代哲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孕育产生的。
我们想认识当下的这个世界,不妨就向后现代的哲学家们认真地请教。
后现代哲学否定现代法学的认识 论基础。
他们警告说,西方法律传统中那些固定的说法,如普遍的公平、正义、人权、民主等是虚假的命题。
他们认为:理性个人或者理性本身并不存在;人类历史并不一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历史,不存在可以通过知识认识的真理。
在后现代哲学家中,有一颗耀眼的明星——福柯,被德勒兹誉为“当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的重要著作《规训与惩罚》对探索后现代哲学有重要意义。
该书是一部刑罚的近代史,作者用那犀利的目光重新审视现代监狱制度乃至社会制度,给我们带来许多惊人的结论。
如果我们能对后现代哲学做出细致的梳理,并把其引入到刑法学,那么,我们就成了新时代的“贝卡里亚”。
然而,要把后现代哲学引入刑法学又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启蒙主义思想家们在批判中世纪的思想及其制度后,所做的事情主要是建构,而后现代哲学家们所做的事情则是解构。
当后现代哲学家们把启蒙思想家精心建立的大厦拆掉之后,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新的住所,弄得人们无家可归。
对此,法律界对后现代法学的观点和主张颇有微词,认为这些“解构大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可见,后现代哲学家们并没有像启蒙思想家那样给法学家提供一个现成的理论拿来套用。
这无疑增加了法学家重构法学理论的难度,而且法学家在某些时候可能必须要充当哲学家的角色了。
但正是因为此项工作增添了难度和挑战,才使这项工作更有意义。
贝卡里亚将培根的一句格言作为《论犯罪与刑罚》的卷首引语。
它是:“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该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
”搞学术研究的人更应该对这句话产生共鸣。
别给犯罪找理由读后感
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不是一个专业。
原因 如下:社会工作专业它是政府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等为主干学科基础,物业管理、医学、法学等为辅助学科,以助人自助为核心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为直接工作方法为案主(client)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案主解决在与环境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帮助案主重塑自信,协助解决困境,重新融入社会。
所学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统计学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实务、人类行为与环境、社会心理学,普通心理学、异常心理学。
特色课程其他课程:社会保障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心理咨询、犯罪心理学、组织社会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残障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社会问题概论、社会政策、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等。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它是一门培养职业社会工作者和社会事务高级管理人才的新兴专业,是一个在社会进化发展过程不可或缺的倡导和实践“助人自助”的职业。
从西方社会的发展来看,社会工作是在工业社会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失业、贫困、犯罪等等,而传统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已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状况下产生的。
这些问题使社会稳定遭到重大威胁,于是从社会慈善事业开始,经过近百年的演进,社会工作逐步完成了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的发展。
所学课程社会工作与管理; 专科;毕业周期,二年,考”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公共关系学、社会心理学(一)、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实务、社会政策与法规、社区服务、社会传播学、社会问题(共15科)。
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二年;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社会统计学、团体社会工作、西方社会学理论、社区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会行政、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中国福利思想、福利经济学、犯罪社会学、婚姻家庭(共14科)
请问在国外读犯罪学后回沈阳可以找什么样的工作
08年人社部开会的主要议题就是公务员事业单位进人必考,想当警察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 公安院校毕业都不分配了,也得参加公务员考试,不过警察的岗位大部分是准对公安院校毕业生的招考的,不针对其他院校,这就得看你的机遇了,有没有能报的,犯罪学可以到当刑事警察,治安警察,一般岗位都是可以的~我是国家211工程——辽宁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沈阳通,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青少年犯罪 读后感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又开始了,寒假生活已经结束,那么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老师和同学度过了一个愉快而又有意义的春节。
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一年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作为盛泽一中的法制副校长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以下几点: 1 、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
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
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
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
(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 2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
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 、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
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
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
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
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
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
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
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
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
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2002年4月份一天夜里,在新昌县一所中学的寝室里,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 灯后还在大声交谈,这个呢,学校都有规定,熄 灯后学生不能再大声谈话,应及时就寝,当他们在大声谈话时,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 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
那么,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就要负刑事责任,而舒某当时正好是14周岁超出一个月,所以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
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减轻处罚,法院给他适用了缓刑。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休息日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目前我们天马二小开展的每月带法回家这项活动,我个人就觉得是很好的,通过这项活动一定能使同学们学到不少的法律知识,若能持之以恒地这样做,一定会受益匪浅。
我希望同学们能积极认真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去。
)要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是2003年办理的一起案件,看了这起案件,我心情比较沉重,因为案犯是一个在校学生。
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由于这位学生平常法律意识淡薄,虽然家庭条件较好,但是父母管教较严,平时父母给他的零花钱也不是很多,所以他看到他的同学用钱大方,心里不禁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他在电视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书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不禁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反正能敲诈来钱更好,敲不来也无所谓。
于是他说干就干,就马上到店里买来信纸和笔,躲过父母亲的眼光,在自己房间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资金紧张,要求对方于某月某日拿6万元人民币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去寻找目标,转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际,将写好的信件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
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考试时间来不及,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去指定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又开始第二次冒险,采用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敲诈信件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终于还是没有成功。
当承办人问他:你还是一个在校生,为什么要向他人敲诈数额这么大的钱财,总共有12万元人民币哪,他的回答是:只是为了不让对方怀疑他还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人家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
然而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是他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他提出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
虽然他中间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但毕竟这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
也许是因为他只看了一半电视,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也是教育我们怎样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中对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而且据他说这部电视剧是在教育台播映的。
在此,我想,各位同学,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
现在电视节目一定非常精彩,但愿精彩后面不要出现无奈。
首先不能整日沉湎于电视,要有选择地观看一些有意义的节目,其次要吸取电视节目中的经验教训,绝对不能象刚才案例中的少年那样铤而走险,去以身试法。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说:我们作案的念头是看了黄色录像后产生的,我们的作案方法是从非法出版物里学来的。
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自学犯罪心理学
循序渐进,是大原则。
心理学书很多很多,并没有一条按部就班的单线,只要不违背这个大方向就好。
进入这个领域需走三大步:入门——打基础——学专业。
1.入门从自己感兴趣并能看明白的书读起。
《心理学与生活》是不错的入门读物。
2.打基础了解心理学一般理论,可以读一些概论性的书;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读一些心理学原著,可以按照流派和人物为线索。
(等你学到这一步,你就知道这些人物的名字和主要观点了.弗洛伊德、荣格、阿德勒......马斯洛、弗洛姆......)3.学专业进入犯罪心理学专业,仍然可以从犯罪心理学概论性著作读起,这样会有一个宏观的把握,然后可以自主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的著作。
这个时候你自己已经完全有能力选择你要读的书了。
祝你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