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虫记读后感500字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
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觉受益非浅,从中学到了不少的知识
这本科普书籍是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是一本不朽的世界名著
书中主要写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
然后作者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
通过它细致入微的描写我们才得以真正的了解这些平凡的昆虫。
就拿平常我们经常看到的萤火虫来说吧:漆黑的夜里我们常常看到这种小小的昆虫飞来飞去,身体发出微弱的光芒,就像路灯一样给人希望。
在我们的感觉里这种小昆虫是可爱的,可是当你看过这本书后知道了萤火虫是怎样吃饭的后你一定不会再这样认为了
萤火虫的主要食物是蜗牛,看到这你一定和我一样惊奇吧,小小的萤火虫能吃和它一般大小甚至比它还大的蜗牛吗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萤火虫先把毒液注进蜗牛的肉里,将蜗牛的肉质转化成了清汤,然后再将汤吸进肚里。
读到这里我不仅惊叹昆虫界是这样的不可思议。
更不可思议的是法布尔能将萤火虫观察的如此细微,可见他是花了多少心思啊
而且我从法布尔的身上看到他虽然只是在做观察昆虫这一件小事,可是没人比他更花精力和心思,所以法布尔才能完成这个著作
可见只要认真、仔细终究也能变成大事的。
、 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昆虫的小知识,还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我喜欢这本书
读周杰伦的蜗牛有感,800字
篇一: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篇二: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
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
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篇三: 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将近20年时间写成的《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了三遍。
《昆虫记》不仅让我熟悉了昆虫的生活环境、昆虫的家、昆虫的食物;还让我了解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本能、计谋手段等。
法布尔用浅显易懂的故事形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奇特、有趣的昆虫世界,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蜣螂是怎样滚粪球,是草原上的“清洁工”;被管虫用极微小的圆球为宝宝制作美丽的衣服,是昆虫界“聪明的裁缝”;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由此我想到法布尔是一位有着惊人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精神的人。
与他相比我真是惭愧不已。
有一次我碰到一道难题,没有动脑就去问妈妈;特别是上学期期中考试由于我的马虎、粗心,数学成绩拖了班级后腿,使我懊悔不已。
以后在生活、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
篇四:我读过《昆虫记》,上面很多昆虫秘笈。
“昆虫是好的,害虫不能保留,密封不怎么好,因为它蜇人后会死去。
圆网蛛不友好,上钩的动物都吃,除了高级动物(人)。
不要伤害昆虫,“亮尾巴”的尾巴可以发光。
有一些人会用解剖,分类等方式把昆虫弄成垃圾。
这本书真不错。
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
这本书上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试验,细致地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就是因为这样,这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如:蟑螂的大腿下面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颗。
金步甲吃东西时还分带刺的毛毛虫和不带刺的毛毛虫,二十五只金步甲平均每天就可以吃到一百五十条毛毛虫。
萤火虫也分两类,雌萤与雄萤,雄萤到了发育完全的时候,像真正的甲虫一样,长着鞘翅,雌萤却终身保持幼虫的形态;雌萤有两个发亮的部分:一个是发光的两条宽带,在腹部下面发光。
这两条宽带是雌萤的象征,它是雌萤发育成熟的标志。
作者写的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
而我,却是一个不太爱观察的人,因此,写作文总是选不了题材,选对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写。
现在我看了这本书,(昆虫记)他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不同,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也上我明白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送给小狐狸的礼物》读后感
书中主要讲了狸被看林人捉走的女儿很喜欢它它写字说话,可家里的两只大狗总欺负它,小狐狸便逃进了大森林。
它每天都到一户看林人家外面听故事,听一个故事就按着做一个,就这样学会了很多本领。
最后凭着自己的本事当上了看林人。
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说得是小狐狸听到看林人打电话定购货物的故事,它也学着打电话去定购火腿,当然没付钱啦。
当它第二次打电话时被发现了,但它不仅没被捉住,还留了封信告诉腊肠商周六要去他店里面拿一根火腿,腊肠商叫了全村的人在那一天做好准备捉小狐狸。
可小狐狸太聪明了,它事先勘察好地形,星期六时它先到店里露了下头,然后把大家引出来,但它咬住了吊狐狸的栏杆,装成了一副狐狸皮骗过了大家,最后大摇大摆的回到香肠店拿走了最大的一根火腿,并在黑板上留了言。
读到这,我无比佩服小狐狸的机智。
问昆虫记第5至10章节的概括 100字左右
话说那虎先锋捉住了唐把他擒到了洞里从虎先锋的武艺上来说,自一人与孙悟空,猪八打,却能捉到唐僧,虽然有些像捡漏的行为,但是他的武艺也算是高强了。
这样他有了第一个与洞主VS 的条件:本领高强。
其次虎先锋的力气还很大,正如原文中所描写“那虎先锋,腰撇着两口赤铜刀,手里捧着唐僧,上前跪下道。
”这句话其实是有一个顺序的。
先捧着唐僧,然后在再跪下的。
虽然唐僧是个吃素的出家人。
如果按照唐僧高160cm 的话。
那么他的标准体重就会为120斤,一桶五升的油大约是十斤,120斤就等于十二桶五升的油。
而虎先锋可以捧着唐僧并且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跪下去。
由此可见他又有了第二个可以与洞主VS 的条件:力气大。
第三点。
虎先锋可以在气势上获得优势。
例如先锋道:'大王,见食不食,呼为劣蹶。
'洞主道:'你不晓得吃了他不打紧
只恐怕他那两个徒弟上门吵闹。
未为稳便,且把他绑在后园定风桩上,待三五日,他俩个不来搅扰,那时节,一则图他身子干净,二来不动口舌,却不任我们心意
或蒸或煮,或煎或炒,慢慢的自在受用不迟。
'这个洞主,絮絮叨叨的说了这么半天,不都是下属给上司出建议的吗
而这个洞主,又麻烦,又畏手畏脚,真想对他说一句:“喂,当洞主的气势哪儿去了
”这些妖怪也真是的,每次都不三下五除二的把唐僧吃掉,非要留着留着,等到唐僧被救走了,而他们也已经被孙悟空除去了。
如果你们这样想一下:如果吃掉唐僧能长生不老,那么立刻把它吃了后,自己就可以长生不老了,有了长生不老这一个功能何必再怕他孙悟空了呢
自己已经能“长生”了,所以也就不再怕其他人的威胁了,这些怪的脑子也真够让人着急的。
言归正传,当洞主给虎先锋解释以后,虎先锋便有了气势“虎先锋大喜道”,“大喜”这个词不是都是用来形容一些比较高阶层的人吗,却把这个词给了虎先锋,先不管虎先锋后面的话,单单就虎先锋的气势,也就有了能与洞主PK 的条件了吧。
第四点,虎先锋聪明,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
你看:'那怪见他走得至近,却又抠着胸膛,剥下皮来,盖在那卧虎石上,脱真身,化一阵狂风,径回路口'这虎先锋道倒也聪明,巧妙地运用那金蝉脱壳计,就连咱俩大圣也中了他那一计。
可见虎先锋也是机智的,他剥下自己的皮来盖到卧虎石上,去抓了唐僧。
看出他主次分明,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敢
于
奉
献
第五点,虎先锋从基因上也能赢的过他洞主,虎先锋的种类,他是一只老虎,虎乃万兽之王,所以,虎先锋就可以用这一个条件去反击他洞主,而洞主是黄风怪,官方说法是他是灵山脚下的得道老鼠,因为偷了琉璃盏内的清油,灯火昏暗,怕金刚拿它,故此走了,却在黄风岭上成精作怪,。
所以黄风怪的品种是只老鼠,从自身的基因上来说也输给虎先锋,可为什么虎先锋要做洞主的下属呢,其实已经说过了,因为黄风怪偷了清油。
可惜他们都被大圣打死了。
要不真期待虎先锋一个华丽丽的逆袭呢
黄风岭的黄风怪先锋虎精,将唐僧摄往洞中。
悟空、八戒赶往洞口搦战。
虎先锋难抵败逃,被八戒一耙筑死。
感想: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美好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必须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大拇指汤姆读后感
《大拇指汤姆》读后感 大拇指是一个神奇而勇敢的小孩儿,读后感随写:《大拇指汤姆》读后感。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哦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但是。
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真开心呀! 在这个故事里,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后感《读后感随写:《大拇指汤姆》读后感》。
这时我想要是我找不到爸爸妈妈了,我会这么办呢?比如在商场里呵爸爸妈妈走散了,我会找到总服务台广播一下,那样我就可以找到爸爸妈妈了。
如果是在街上走散了,我就可以找警察叔叔帮忙打点好给爸爸妈妈,这样我就可以找到爸爸妈妈了。
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一个很有哲理小故事加读后感
读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
”阿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喊道:“阿甘,快跑。
”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的嘱咐:“打不过,就跑。
”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仅仅是由于布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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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的一生中出现了许多奇迹,但这些奇迹没有、也绝不会引导你去羡慕他,你只会欣赏和阿甘一起的那些岁月、生命和历史,体味个中的苦甜,以期“跨越缺陷,完美人生”……采纳我吧,谢谢你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