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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店》读后感

时间:2019-10-02 15:58

十篇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五篇论文读后感--郑淑敏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

类型:爱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

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

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

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

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着这幅画,一定会悲从中来。

所以他当时许了一个日后让他后悔终生的愿望:让画像去承受岁月的沧桑,自己永葆青春。

茜蓓尔因为怀着对道连的爱情,所以戏剧演得一塌糊涂。

道连愤怒地责怪她,并不顾她的哀求而离开。

之后道连觉得也没有什么,自己想要去挽回,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茜蓓尔以为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

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

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

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找到印记。

因为这个原因,道连的良心沦丧了,变得和他的朋友亨利一样,无恶不作,寻欢作乐,找一些平民的姑娘,凭借着自己的相貌玩弄之后再抛弃,而这些女子的命运,自然很悲惨。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十八年。

道连和十八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的年轻英俊,而亨利已经变成一个半糟老头子了。

道连有一个神秘的癖好,就是在自己每次作恶之后,看那幅画像一次次的变得苍老邪恶,而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有活力,他以此为乐。

他不允许任何人看那幅画像,所以人们都不知道这幅画像的秘密。

有一天,道连被一个他以前抛弃的女子缠住,这个女人也是被道连抛弃后当了妓女的。

无意中,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这个女人叫道连“迷人王子”之后,震惊不已。

这个男人就是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十八年来,他一直在找寻害死姐姐的凶手,然而他却并不知道那个贵族的姓名,只知道他的姐姐管她的恋人叫“迷人王子”。

詹姆斯追上了道连,威胁要把他杀死。

道连拼命否认,最后,道连说,“到灯光下,看看我的脸

”因为道连的相貌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詹姆斯认为他不可能是十八年前的那个人,道连得以死里逃生。

不过詹姆斯在随后与女人的交谈中才得知,道连十八年前就已经是“迷人王子”了。

随后,那个肖像的作者回过来看望道连,因为道连名声很坏,这位画家不相信。

一个深夜,画家孤身来到了道连的家中,道连告诉他那幅画的秘密。

画家痛心不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道连毁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是道连毁了这幅画,道连说,你错了,是这幅画毁了我。

之后,道连开始痛恨这一切,亲手杀死了这个画家。

为了毁尸灭迹,道连拿自己手中的把柄去威胁化学爱好者坎贝尔。

坎贝尔被迫消灭了画家的尸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人们都在猜测这位画家到底去了哪里。

不管怎样,道连是安全了。

道连去别的地方度假,途中发现詹姆斯一直在暗中跟踪。

道连不得不提心吊胆,唯恐自己死于非命。

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詹姆斯意外被打死,再也没有人来向道连索命了。

道连改过向善了,这一次他没有碰那个爱上他的小姑娘。

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那幅画像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过去所做的一切了。

道连想毁掉这幅画像,因为那是他的罪证。

不过最终的结局却是,画像完好无损,道连将自己误杀了。

当人们发现道连的尸体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面目苍老可憎的人会是前一天那个永葆青春的青年,但是画像,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道连死亡才可以赎罪,才能让画像回复纯洁的面目。

一开始,作者就说,“青春,除了它世上的一切都没有价值

”正是因为道连也认同这个观点,才把青春看得那么重,毁掉了许多人的青春,也让自己的青春过的毫无意义。

时光不可能倒流,正是因为青春易逝,我们才会珍惜。

除了把生命用在谈情说爱之外,我们还可以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付出。

看了那么多书,凡是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都很脆弱。

像茜蓓尔可以不死,那样道连也许不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尽管这个结局是道连罪有应得。

青春,确实很宝贵,但是不是只有这一样,为了永葆青春,道连却失去了一生的幸福。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读后感500字左右

第一次是爸爸升了主治医生,一下换成复式大房子。

小初在白班爸爸和夜班妈妈之间交接,爸爸做早饭,妈妈作晚饭。

三人个有一套作息时间,干脆一人一间房,互不干扰。

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小初偶尔会想起童年寄宿在邻居婆婆家,一居室的拥挤和暖和。

白班爸爸和夜班妈妈感情日淡,爸爸离开妈妈,和一个女病人走在一起。

那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好象时不时要晕倒,爸爸在他那里感觉到了强烈的被需要, 从头到尾,他们分得安静、干净。

复式大房换成两套单元房。

爸爸一套,妈妈和小初一套。

第二次搬家的第一个晚上,妈妈照常上晚班,小初又要一个人过夜,恐惧如潮涌来。

妈妈打电话回来,小初对妈妈说有点想爸爸。

“你是不是怪妈妈太骄傲,对爸爸一句挽留也没有

”妈妈说,“小初,那是妈妈的想法,不强加给你。

妈妈只是觉得爱来的时候不要搭架子,有人爱你,不是你骄傲的资本。

爱要走的时候,你才骄傲,求来的感情没有任何价值。

” 小初说:“我支持妈妈骄傲,我们都要做骄傲的女生

妈妈安心上班,我已经长大。

” 睁着眼睛,心怦怦乱跳,小初强忍着一动不动。

呼呼的风声,走廊的脚步声,冰箱突然启动的声音,一点点风吹草动,都刺激着她脆弱的神经末梢。

像被抛弃在黑暗里的孤儿,6岁时那种感觉又来了小初还是那个白天胆大包天晚上胆小如鼠的女孩。

她仰面躺在那里,脑子里跳出一个人让小小的他抱着脚丫安心香甜地睡着的那个人,大拇指特别长,还有檀香皂的味道。

拥有干净的香香的好看的温暖的脚丫的男孩,为了她被全班小朋友嘲笑而恼羞成怒的男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与未来同行 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行值得回味的书。

这本看起来枯燥无味的书,今天我却对他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

书中看似不起眼的小故 事,经作者的连串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

我回味生活中所经历的一切,居然暗自窃喜,原来正是因为生活中有那么多的小插曲,回忆才那么甜美。

真的要感谢于我生活的所有人,因为有你们,才让世界、让我变得精彩。

我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书中的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它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师生间的真爱,同学间纯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

这一切的一切在他心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书中做顽固的秦奶奶就是被她最早感化的。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时好像认识他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认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内心的波动:她伸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

所有的孩子都远远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艾,好令人佩服。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不可亲近,亲切原来爱是可以相互的,桑桑和奶奶都不在用自己的爱作诠释吗

人生无处不真情。

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阅读者,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洒满人间。

永远的顾拜旦读后感

文章中看不见阳光的气息,有的只是抱怨,讽刺,满肚子的牢骚,只是在一篇篇不同的文章中用不同的历史故事骂着当代相同的一类事——文协的缺点。

不知这是否只是他所要骂的一个表层现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看不起当代很多所谓的作家,极尽讽刺之能事。

下面摘去一段《永远的巴尔扎克》中的一段:“炒书的同时还要炒作家,于是文坛花絮,作家片断,与女歌星的婚变,女演员的情史,一起在报纸的的娱乐新闻版出现。

不是忙着应付洋人的午夜生活,就是躲开狗仔队的年终追击;不是将赶到外国接受铁十字勋章,就是出洋领取本年度比萨连锁店评出来的文学奖。

”是呀,李先生看不惯文坛的虚荣与浮华,偶尔在文章中加以讽刺或许是对风气的一中警醒,但如果在每篇文章中都有类似的语言,就只能被称作骂街了。

我们年级来了个张主任,套话废话绝不比先生笔下文写的那些所谓文人少,但有句话我想他说得非常有道理:“你和一个人争吵,不但不能说明你的水平比他强,只能说明你们其实差不多。

”李老先生一遍又一遍的讽刺挖苦那些已经坐在文坛高位上的人,讽刺他们稍一被捧就忘记了自己,不知先生如今坐在这文坛高位上,有没有一丝得意呢

先生曾在文章中讽刺那些文章一被选入教科书就不知东西南北的人,不知今天语文读本上的那篇《永远的巴尔扎克》又没有搅乱先生心中的罗盘先生的文章读得再多一点,就会失去那种新鲜感,因为骂的人,骂人的方式,读史的感受其实都一样,,这么多的文章固然说明了李国文先生渊博的学识,但却更说明了其狭隘的心胸,如果一个人坐在比他的位置高的地方,就会千方百计地用“吃人不吐骨头的语言”去骂,这又何必呢。

恃才傲物总要有一个度吧,我佩服先生的胆量,文笔,知识(这决不是讽刺,而是真心感受),但为何给人感觉是心胸如此狭窄。

看来只能用那句话解释:“卿本佳人,……”我想这篇文章写得可能也很偏激,

时间的旅人读后感1000

《时间的旅人》   “我们都是时间的旅人,在每一个人生阶段旅行,在每一片回忆的风景里努力修补自己”。

拿到张曼娟的散文集《时间的旅人》(九州出版社),封面上有这么一句话深深吸引了我。

我知道张曼娟这些年的内心是盛着细腻温软的时光的,她在这些时光里行走,回味,每一个自己的人生阶段,都有着她匆匆走过再回顾的眷念。

  被遗落在童年夹层中的娃娃,似乎也在提醒她,人生不必追求成就,读诗与爱人已经是最大成就。

而今年华碎了,花开几度就是一个轮回,那些叫回忆的东西会让张曼娟伫立在人生的岸边等待一条从雾里航行的船,载上思念摆渡。

对于时间,在张曼娟的概念里它是有意志的,她说在花开时,它不会得意忘形,狂妄自大,在落叶萧索时,它依然昂然伫立,不致消沉,不管荣茂或是枯萎。

我很少看到有作者对时间有这样的深刻感悟。

  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但是这条路往往是来时鲜花铺满路,去时已荒芜。

张曼娟在自序里说,行走在大地上的我们,并不知道土地里的温度是怎样的,但是植物知道。

一棵树知道何时休眠,何时苏醒,何时奋力开花,何时硕果累累,它知道关于生命的规律,或许比我们人的内心更深刻。

就像树与时间能定下盟约,彼此都不违背,安静信守。

可是人与时间有没有盟约可以信守呢

就像张曼娟说的,她约友人一起到灵园看樱花,尽管樱花开得灿烂,沿途的美丽风景让大家都不忌讳这个地方。

但是走在灵园里,渐渐地作者还是感悟到,每个人也许都要走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路上。

曾经以为旅行是一场空间的移动,渐渐地终于明白,旅行也好,人生也好,其实都是时间的移动,我们只是时间的旅人,听凭时间的意志穿越,是过客匆匆,而不是时间的归人,谁也无法从终点再走回去。

  张曼娟在时间的概念上是从旅行开始记录的。

每走过一个地方,都是一缕光阴的记忆,像常青藤在时间里蜿蜒爬着。

她说到上海裁衣去,到济南炒全鸡去,到日月潭骑车去,去过很多地方,很多地方就有她存在过的时间。

这些时间是什么呢

我想是生命的累积沉淀。

  走遍千山万水的人是浪漫的人,而浪漫的人是会有奇遇的。

张曼娟走过很多地方,但是我喜欢读她走过上海的时候写下的文字。

在上海,她寻找过张爱玲裁衣过的裁缝店。

那样的一个散发出古香古色味道的小小裁缝店有的不是豪华,而是上个世纪小女人生活味里的精致。

她说,如果裁缝阿姨将每个孩子每一年量身的记录和图纸都留下,全部展示出来,我们就能看见岁月是怎样改变了我们的样貌的。

到上海裁衣是张曼娟的一段旅行愿望,这个愿望的意义在于裁剪一件衣服,也就找回了一块童年碎片,关于一种量身订做的,既贴身又独特的回忆。

  读张曼娟的《时间的旅人》,我恍然明白,原来任你红尘万丈,还是要衔一枚素心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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