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针顶的夏天读后感100字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银顶针的夏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加妮特在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之后,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干旱,接着,又发生了许多事:他们得到了盖牲口圈的钱;流浪儿埃里克到了他们家,并成为家中的一员;加妮特一人去了新康尼斯顿,也是一次冒险;后来,加妮特精心照料的小猪在县里赢得了蓝绶带.....于是,加妮特就认为它是自己的护身符。
银针顶的夏天读后感100字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银顶针的夏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加妮特在干涸的河床上发现了一枚银顶针,之后,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干旱,接着,又发生了许多事:他们得到了盖牲口圈的钱;流浪儿埃里克到了他们家,并成为家中的一员;加妮特一人去了新康尼斯顿,也是一次冒险;后来,加妮特精心照料的小猪在县里赢得了蓝绶带.....于是,加妮特就认为它是自己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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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一 珍.的名著,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
书中拘谨的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
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
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
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小姐,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
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的看法深信不疑。
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小姐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
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
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
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
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反映了南北朝时期的什么现象,这个现象反映在文化方
南朝时候,尤其是梁武帝萧衍,信奉佛教
建国开始的时候,萧衍重视儒家思想,还自己亲自写《春秋答问》等书,解答大臣们的疑问,直接倡导了好的学习风气。
但老年后,特别是上边这两个事后,萧衍看破了红尘,从儒家转向了佛家,还几次入寺庙做了和尚,当住持,讲解经书。
和尚皇帝 在公元527年,萧衍亲自到了同泰寺,做了三天的住持和尚。
还下令改年号为大通。
信佛之后,他不近女色,不吃荤,不仅他这样做,还要求全国效仿:以后祭祀宗庙,不准再用猪牛羊,要用蔬菜代替。
他吃素,要神灵也吃素。
老人皇帝做事总是和年轻时、壮年时不一样。
这个命令下达之后,大臣议论纷纷,都反对。
最后,萧衍允许用面捏成牛羊的形状祭祀。
后来,萧衍又几次入寺做和尚,还精心研究佛教理论,这使得他没有精力再理朝政,重用的人也出现了奸臣,造成朝政昏暗。
老年的萧衍也是刚愎自用,乱建佛寺,不听劝谏,导致后期的政绩下降。
520年,梁武帝改元普通,这一年被历史学家视为南朝梁发展的分水岭。
在这年开始,梁武帝多次舍身出家,普通八年(527年)三月八日,第一次前往同泰寺舍身出家,三日后返回,大赦天下,改年号大通;大通三年(529年)九月十五日,第二次至同泰寺举行“四部无遮大会”,脱下帝袍,换上僧衣,舍身出家,九月十六日讲解《涅盘经》,二十五日由群臣捐钱一亿,向“三宝”祷告,请求赎回“皇帝菩萨”,二十七日萧衍还俗;大同十二年(546年)四月十日,萧衍第三次出家,这次群臣用两亿钱将其赎回;太清元年(547年),三月三日萧衍又第四次出家,在同泰寺住了三十七天,四月十日朝廷出资一亿钱赎回。
《骑鹅旅行记》读书笔记
篇一:尼骑鹅记读书笔记450字 前几天,我偶然翻出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便情不自禁的翻看起来。
尼尔斯是一个淘气又粗野的男孩。
有一次他遇到一个小精灵,将它用网子网了起来,收了小精灵一块金币之后,答应小精灵放它出去,可是尼尔斯反悔了,他想:何不让小精灵教我魔法呢?于是他又把小精灵网了起来,谁知挨了一记重重的耳光,昏睡过去。
等他醒来,却发现家里大了许多,他这才明白,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让他也变成小人儿了。
他走出庭院,家禽们哈哈大笑。
这时,房子上空飞过一群大雁,雄鹅莫顿不自觉的拍起翅膀,尼尔斯忘记自己已经变成了小人儿,赶忙跳上莫顿的背:莫顿,你可千万不要飞走呀!可雄鹅已经腾空而起了,来不及抖掉尼尔斯,就只好带他一起飞上了天空。
这个雁群的首领是只雌雁,名叫阿卡,年龄有一百多岁了。
大雁们得知尼尔斯是人类之后纷纷害怕的拍起了翅膀,但莫顿为尼尔斯向阿卡求情,仁慈的阿卡经不住恳求,答应让尼尔斯和雁群在一起睡一晚,但是明早尼尔斯必须离开。
孰料天有不测风云,晚上狐狸斯密尔叼走了一只沉睡中的大雁,尼尔斯一边奋力追赶,一边大喊:放下那只大雁,放下它!斯密尔仍然不理不睬,飞速地跑着。
尼尔斯用尽全身的力气抓住狐狸的尾巴,过了几分钟,斯密尔停了下来,回头望向扎住自己尾巴的尼尔斯,它威胁尼尔斯:你要是在捣乱,小心我把你当餐点
摘抄500——600字美文(加100——200字的赏析)
巷──龙山杂记之一柯灵巷,是城市建筑艺术中一篇飘逸恬静的散文,一幅古雅冲淡的图画。
这种巷,常在江南的小城市中,有如古代的少女,躲在僻静的深闺,轻易不肯抛头露面。
你要在这种城市里住久了,和她真正成了莫逆,你才有机会看见她,接触到她优娴贞静的风度。
她不是乡村的陋巷,湫隘破败,泥泞坎坷,杂草乱生,两旁还排列着错落的粪缸。
她也不是上海的里弄,鳞次栉比的人家,拥挤得喘不过气;小贩憧憧来往,黝黯的小门边,不时走出一些趿着拖鞋的女子,头发乱似临风飞舞的秋蓬,眼睛里网满红丝,脸上残留着隔夜的脂粉,懒洋洋地走到老虎灶上去提水。
也不像北地的胡同,满目尘土,风起处弥天的黄沙。
这种小巷,隔绝了市廛的红尘,却又不是乡村风味。
她又深又长,一个人耐心静静走去,要老半天才走完。
她又这么曲折,你望着前面,好像已经堵塞了,可是走了过去,一转弯,依然是巷陌深深,而且更加幽静。
那里常是悄悄的,寂寂的,不论什么时候,你向巷中踅去,都如宁静的黄昏,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足音。
不高不矮的围墙挡在两边,斑斑驳驳的苔痕,墙上挂着一串串的藤萝,像古朴的屏风。
墙里常是人家的后园,修竹森森,天籁细细;春天还常有几枝娇艳的桃花杏花,娉娉婷婷,从墙头摇曳红袖,向行人招手。
走过几家墙门,都是紧紧地关着,不见一个人影,因为那都是人家的后门。
偶然躺着一只狗,但是决不会对你狺狺地狂吠。
小巷的动人处就是它无比的悠闲,只要你到巷里踯躅一会,心情就会如巷尾的古井,那是一种和平的静穆,而不是阴森和肃杀。
它闹中取静,别有天地,仍是人间。
它可能是一条现代的乌衣巷,家家有自己的一本哀乐账,一部兴衰史,可是重门叠户,讳莫如深,夕阳影里,野草闲花,燕子低飞,寻觅旧家。
只是一片澄明如水的气氛,净化一切,使人忘忧。
你是否觉得工作太劳累了
我劝你工余之暇,常到小巷里走走,那是最好的将息,会使你消除疲劳,紧张的心弦得到调整。
你如果有时情绪烦躁,心境悒郁,我劝你到小巷里负手行吟一阵,你一定会豁然开朗,怡然自得,物我两忘。
你有爱人吗
我建议不要带了她去什么名园胜境,还是利用晨昏时节,到深巷中散散步。
在那里,你们俩可以随意谈天,心贴得更近,在街上那种贪婪的睨视,恶意的斜觑,巷里是没有的;偶然呀的一声,墙门口显现出一个人影,又往往是深居简出的姑娘,看见你们,会娇羞地反身回避了。
巷,是人海汹汹中的一道避风塘,给人带来安全感;是城市喧嚣扰攘中的一带洞天幽境,胜似皇家的阁道,便于平常百姓徘徊徜徉。
爱逐臭争利,锱铢必较的,请到长街闹市去;爱轻嘴薄舌,争是论非的,请到茶馆酒楼去;爱锣鼓钲镗,管弦嗷嘈的,请到歌台剧院去;爱宁静淡泊,沉思默想的,深深的小巷在欢迎你
1930年秋【欣赏】江南小巷,在文人笔下一直有着某种动人的情韵。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是刘禹锡的诗句,表达了对人世盛衰的深沉慨叹;“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陆游的这两句诗表达了百无聊赖中有所振作的心绪;现代诗人戴望舒的名作《雨巷》中写道:“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则传达出诗人难言的怅惘之情。
在本文作者的笔下,江南小巷叠映着人间至美的景致,书写着世间生活的真谛,读完文章,你对小巷产生什么样的感觉和印象
谁的影子刘亮程那时候,喜欢在秋天的下午捉蜻蜓,蜻蜓一动不动趴在向西的土墙上,也不知哪来那么多蜻蜓。
一个夏天似乎只见过有数的几只,单单地,在草丛或庄稼地里飞,一转眼便飞得不见。
或许秋天人们将田野里的庄稼收完草割光,蜻蜓没地方落了,都落到村子里。
一到下午几乎家家户户每一堵朝西的墙壁上都趴满了蜻蜓,夕阳照着它们透明的薄翼和花丝各异的细长尾巴。
顺着墙根悄悄溜过去,用手一按,就捉住一只。
捉住了也不怎么挣扎,一只捉走了,其他的照旧静静地趴着。
如果够得着,搭个梯子,把一墙的蜻蜓捉光,也没一只飞走的。
好像蜻蜓对此时此刻的阳光迷恋之极,生怕一拍翅,那点暖暖的光阴就会飞逝。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
人东奔西波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
捉蜻蜓只是孩子们的游戏,长大长老的那些人,坐在墙根聊天或打盹,蜻蜓趴满头顶的墙壁,爬在黄旧的帽檐上,像一件精心的刺绣。
人偶尔抬头看几眼,接着打盹或聊天,连落在鼻尖上的蚊子,也懒得拍赶。
仿佛夕阳已短暂到无法将一个动作做完,一口气吸完。
人、蜻蜓和蚊虫,在即将消失的同一缕残阳里,已无所顾忌。
也是一样的黄昏,从西边田野上走来一个人,个子高高的,扛着锨,走路一摇一晃。
他的脊背趴满晒太阳的蜻蜓,他不知觉。
他的衣裳和帽子,都被太阳晒黄。
他的后脑勺晒得有些发烫。
他正从西边一个大斜坡上下来,影子在他前面,长长的,已经伸进家。
他的妻子在院子里,做好了饭,看见丈夫的影子从敞开的大门伸进来,先是一个头——戴帽子的头。
接着是脖子,弯起的一只胳膊和横在肩上的一把锨。
她喊孩子打洗脸水:“你爸的影子已经进屋了。
快准备吃饭了。
” 孩子打好水,脸盆放在地上,跑到院门口,看见父亲还在远处的田野里走着,独独的一个人,一摇一晃的。
他的影子像一渠水,悠长地朝家里流淌着。
那是谁的父亲。
谁的母亲在那个门朝西开的院子里,做好了饭。
谁站在门口朝外看。
谁看见了他们……他停住,像风中的一片叶子停住、尘埃中的一粒土停住,茫然地停住——他认出那个院子,认出那条影子尽头扛锨归来的人,认出挨个摆在锅台上的八只空碗,碗沿的豁口和细纹,认出铁锅里已经煮熟冒出香味的晚饭,认出靠墙坐着抽烟的大哥,往墙边抬一根木头的三弟、四弟,把木桌擦净一双一双总共摆上八双筷子的大妹梅子,一只手拉着母亲后襟嚷着吃饭的小妹燕子…… 他感激地停留住。
对一朵花微笑刘亮程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
一大片。
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
我正躺在山坡上想事情。
是否我想的事情——一个人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
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
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
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
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
这是我第一次在荒野中,一个人笑出声来。
还有一次,我在麦地南边的一片绿草中睡了一觉。
我太喜欢这片绿草了,墨绿墨绿,和周围的枯黄野地形成鲜明对比。
我想大概是一个月前,浇灌麦地的人没看好水,或许他把水放进麦田后睡觉去了。
水漫过田埂,顺这条乾沟漫漶而下。
枯萎多年的荒草终于等来一次生机。
那种绿,是积攒了多少年的,一如我目光中的饥渴。
我虽不能像一头牛一样扑过去,猛吃一顿,但我可以在绿草中睡一觉。
和我喜爱的东西一起睡,做一个梦,也是满足。
一个在枯黄田野上劳忙半世的人,终于等来草木青青的一年。
一小片。
草木会不会等到我出人头地的一天
这些简单地长几片叶、伸几条枝、开几瓣小花的草木,从没长高长大、没有茂盛过的草木,每年每年,从我少有笑容的脸和无精打采的行走中,看到的是否全是不景气
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
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
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以后我觉得,我成了荒野中的一个。
真正进入一片荒野其实不容易,荒野旷敞着,这个巨大的门让你努力进入时不经意已经走出来,成为外面人。
它的细部永远对你紧闭着。
走进一株草、一滴水、一粒小虫的路可能更远。
弄懂一棵草,并不仅限于把草喂到嘴里嚼嚼,尝尝味道。
挖一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浇点水,直愣愣站上半天,感觉到可能只是腿酸脚麻和腰疼,并不能断定草木长在土里也是这般情景。
人没有草木那样深的根,无法知道土深处的事情。
人埋在自己的事情里,埋得暗无天日。
人把一件件事情干完,干好,人就渐渐出来了。
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
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
我不懂它们。
【欣赏】作者采用了“寓理于事”的写作方法,把文章主旨和浓厚的情感寓于客观事物的叙述描写中,而不是明显生硬地说出。
文中,作者把自己对生活,对做人的一些感悟放在由“对一朵花微笑”所引发的思考中,使文章脱离了说理文那种泛泛而谈,空而不实的易犯特点。
无论风吹雨打,日月穿梭,花儿总是对世界张开她最美丽的笑脸,开放她最美丽的花瓣。
而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世界万物都有其生存的道理,人更是如此。
其实,一个人的成长也如同一朵花的成长。
当花儿对我们微笑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还世界一个微笑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的读后感一 珍.的名著,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
书中拘谨的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
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
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
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小姐,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
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的看法深信不疑。
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小姐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
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
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
当傲慢遇上偏见,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事事唱反调,对人不对事,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
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举例来说,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很可能因为他对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