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可以补过的名人名言
圣经的启示中,没有功可以补过这样的观念。
犯罪对应的是审判。
功不抵过的名言警句
功不能抵过;过不掩功功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客观存在,所谓功可以补过,只是存在于一部分人心中的主观意识。
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
”再大的功也掩盖不了过的存在。
对于一个单位或者每个员工来说,工作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当然可喜可贺,给予表彰奖励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功是功过是过,对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批评指正,甚至给予处罚,才能真正体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只有这样,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在成绩面前不居功自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工作管理中不断自我完善,扬长避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而对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来说,在借鉴学习受表彰奖励单位或者个人工作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会对受到处罚单位或者个人的不足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完善管理,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效果。
工作中不存在“将功补过”,错了就是错了,无心的也好,有心的也好,违背了公司制度,违背了公司的发展方向,用所谓过去的功绩是无法为今天的错误买单的。
公司发展靠理性,作为员工就应该今天事今天做,做好每一-件事, 做对每一件事。
周总理说过:“ 要让我写自己的历史,我就写我的错误。
”勇于面对自己的缺失是一-种大智慧, 只有在不断的自我批评中我们才能日渐完善自己,突破自己,成长为更好地自己。
错了,我们就积极寻求补救错失,我们即时止损远离误区,但我们不能以功抵过。
对了,我们就及时总结好的方法,我们通过更深层的自我批评再次提升自己,但我们不能居功自傲。
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
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才能建立起企业威信,迎来更好的发展。
“将功补过”与“十功不抵一过” “将功补过”是一个成语,意思是用功劳来补偿过错。
而有人却说,“十功不抵一过”。
这两说法不是矛盾对立的吗
这就要从矛盾的两方面来看了,各从一个方面揭示一个道理。
将功补过。
是说有了过错,认识了错误,改了就好了,用功劳来弥补过错给他人、给集体、给大局带来的损失。
这是犯过错后最应该做的,会得到大家的原谅,依法也可减轻对他的惩罚。
为什么又有人说“十功不抵一过”呢
按照道理和法律来说,应该功是功,过是过。
但是,人们在思想上认为,将功补过的做法是对的,之所以说“十功不抵一过”,是为了让爱犯错的人自己注意,随时都想到那句话,就不会常犯错。
没人愿意自己犯错。
但犯错一次,也许就是你终身犯的错。
哪怕在以后的日子里你可以用全力去弥补自己的过失,都不可能抚平你在别人心里的伤痕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人因为一时冲动偷了别人家的东西,那么在所有的以后,只要是别人家被盗的话。
都会事先想的是他。
因为他在别人的眼里,就是一个小偷,哪怕一生中就做过那一次。
哪怕在做那次小偷以后,做了多少好事去弥补他的过失,而在别人的眼里,印象中还是小偷。
当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但人们多数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生活中,我们要经常提醒自己千万不要犯错,要三思而后行
也许就因为一时的冲动,也许就因为你的那仅仅的一次,你给人的信誉形象就大打折 扣,你会失去很多很多原本属于你的东西......一般人被他人帮了一把,很快就忘了;但被别人踩了一脚,却一直忘不了
给人一个好印象需要好多件好事,但一点对他的错处就记恨在心里。
一百个道歉换不回一个从心底得到的好印象。
所以说,十功补不了一过,一过能消十功。
中国自古就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名言。
感觉到两种说法也具有矛盾的统一性。
结合起来说,这就警示我们,要经常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要犯错
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尽力弥补挽救,不能重犯。
人有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要重复错误。
功不可以补过打油诗
过是过,功归功搅合一块可不中犯下过失打屁股立了功劳喝两盅赏罚分明才有劲明明白白有奔头切莫将功来补过孰轻孰重难区分一旦有误人心散各自藏私一锅粥定下规矩人遵守齐心合力向前冲
功不可以补过(攻辩内容)
一个人一辈子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两次,同理,功与过本立于于两个层面,怎可同日而语
简言之,功即功,过是过。
功立的再大,过已造成怎么补
举例说,汽车发生事故后,造成了伤亡,人们可以做的是神马
去调查事故原因,处罚事故责任人,抢救伤员,事后赔偿,开新闻发布会向大众见识原因并致以道歉……然后呢,总结经验,防患于未然。
以上所述全是在补过,做的恰当了便可称之为功,但是这只是将结果控制到最好,并不能挽回逝者的生命,减轻伤者的痛苦,仅此一点,那些所谓的措施遍全做了枉然。
因此,定义很重要,何为“补”
补,应该定位于:可以将过折合,甚至完全掩盖,从此忽略不计。
当什么样的功有这样大的作用,可已经已然发生的事情全部推翻不计
显然,功不可以补过。
两个层面的问题怎样能混为一谈
古时,皇家为稳固江山感念元勋便发予功臣们铁卷丹书永保其子孙万福,而往往后世的不肖子孙为非作歹触犯王法,此时要借助这世袭的保命符来续命,这条规矩不知害了多少王朝,又让多少有为的执政者伤透脑筋,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祖辈当年的功真补的了他们的过
功不可以补过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感谢正方一辩的慷慨陈词。
现在请允许我澄清以下几个概念。
功即功劳,功绩,是指我们为了某些积极的目的而努力奋斗的结果,并对国家社会或个人产生良好影响。
过即过失与过错,而补则指弥补,即修复填补。
古语有云:三思而后行,是因为每做一件事,历史都会将之定格为永恒,是非对错无法改变。
功与过二字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有了不同的内涵,可以指一种客观事实,也可以指一种价值评判。
今天我们在此辩论的主题是功能不能补过”,我方坚持认为:功不能补过。
下面我将从三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功是功,过是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
六王毕,四海一,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功,几千年的沧桑都不变。
焚书坑儒,使大量历史文献消亡,文人遭受迫害,残酷镇压,百姓处于水生火热之中,这是秦始皇的过,几千年仍未被弥补,毛主席,开国复兴,这是功,发动文化大革命给国家带来的巨大损失,这是过,大家都不可否认。
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就会永驻史册,不会改变。
过正如此,一旦发生,过这个事实就不可改变。
第二 功过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功与过从目的,过程,影响上看都有非常巨大的差别。
另外如果过能补,那补的过程是改正错误,补的行为是补救行为,而非功。
中国发展经济的前期,以污染环境为代价大力发展工业推动社会进步,如今我们积极治理环境,使环境得以改善,这可不是功,而是我们改正错误的行为。
日军侵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是过,不论道歉还是赔罪,都补不回来。
被屠杀的中国军民,牺牲了就牺牲了,怎么也活不过来。
如果将功与改混谈,岂不是既无功又无过。
第三 从社会价值层面上,功不能补过。
因为一旦功可补过这个命题成立,法律将失去其制裁犯罪的效力,任何犯罪都可以通过立功而免去惩罚,并且会鼓励犯错者抱有侥幸的心理,使错误一发不可收拾。
而功不可补过,使人们清醒的认识到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使我们是非分清,功过分明,以一种正确的态度对待功与过,有助于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人民幸福生活。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功不能补过。
辩论赛功不可以补过的问题
概念要分清,何,过为何。
华字典或百度词典为好)能补过,原因在于功与过本就是两面的问题,犯下的过错已然坐实,就如同时间无法倒流一般,错即是错,损失无法挽回。
这时你的对方辩友会问你:那那些古往今来将功补过的人又从何说起
这正是进了你的圈套:你可以反问对方,何为补
他的答案大体不会偏离弥补的意思。
那极好办了:我方认为,在另一件事情上立下的功劳与犯的过错并无直接联系,充其量只为了不让事件的负面影响再扩大,事实上并没使原本的过错消失或减少,所以怎么能说功能补过呢
综上所述功不能补过。
求“功不可以补过”的演讲稿
我们说功不可以补过,一是儒学提倡仁,但仁也有其精华和糟粕.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功可以补过就是其中的糟粕.它不仅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束缚思想,而且会阻碍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成为一块绊脚石.假设你在前进的途中遇到一块绊脚石,你是抱着它走呢 还是扔掉呢 二是仁有许多外观手段,但功可以补过却会使我们犯妇人之仁.会使我们事非不分,功过不明.如果功可以补过,岂不是林彪,胡长青之流可以无罪释放了吗 只要是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都可以随心所欲,那这个世界岂不成了一团糟.所以我们应该功过分明,客观看待功与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是功再大,过再小.都难以改变过存在的事实.前功也好,后功也好,也都无法否认过的存在.秦始皇统一了中国,成为中国第一个皇帝,他多么伟大,可历史仍把他称为暴君. 毛主席带领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他非常伟大,可历史仍称他是功大于过的. 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言语曾伤害过你的朋友,虽然你道歉了,他也表示原谅了,但你伤害过他,这个事实仍然存在,仍会在他的心里留下阴影. 四是改过有很多方式.清醒地认识过,从根本上避免过的重犯,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但这决不是对过的补偿.改决不是补.如果改是补,那么犯人的劳改为什么不叫劳补呢. 1 功不可以补过之二辩驳论 谢谢主席,大家好
先来看看您方的逻辑,您方一直强调只要有那么一个功可以补过,您方观点就是成立的,而我方却要列举出所有的不可能,一个都不能少,说不全就是不成立。
这公平吗
既然如此,我们姑且退一步,就勉为其难,来一个一个地看。
首先,此时的功不可以补彼时的过。
秦始皇焚书坑儒、严刑峻法、骄奢淫逸,致使民不聊生,然而他在前半生兴三军、灭六国,使元元黎民得免于战乱;书同文、车同轨,使封建社会走向和谐;修长城、抗匈奴,使天下百姓共享太平;可谓创千秋之业,立百代之功,如果功可以补过,是不是他说其实不是一个暴君呢
再退一步说,我们不看这些无法代替的过好不好,就看在同一件事上的过,就可以补了吗
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什么叫做只是当时已惘然呢
马家爵入狱之后,何尝没有痛苦流涕,何尝不想痛改前非,然而即使他做再大的补救,死者的亡灵如何告慰,家属的悲怆如何抚平,社会的恐慌如何消减,而他自己的罪行如何得到免除,他的良心又如何得到安宁呢
我们再来退一步好不好,不看这些无法挽回的过,就看可以挽回的过,这个过就可以用功来补了吗
我们承认,有些过是可以弥补的,但是弥补这个过的是叫做补救行为呢,还是叫做功呢
我打破了邻居家的花瓶,是不是我陪了应该陪的花瓶,就算是好人好事,邻居还要给我发奖状呢
肇事司机把伤员送到医院,是不是他救了自己撞的人,就算是见义勇为,受害者还要给他送锦旗呢
可见,功是功,补救行为是补救行为,根本就是两回事。
一个人有功,值得肯定,但是有了过,当然还得去施行补救行为才能补过。
而如果没有补救行为,即使立再大的功,也是于事无补啊。
相反的,任何一个有是非之心、羞耻之念的人,都会在犯了错误之后去补救,这本是份内之事,怎么能说是功呢
如果把立功当作是补过,是不是叫做是非不分
如果把补过当作是立功,是不是叫做善恶不明
以上我方已经清楚地论证只有补救行为才能补过,而您方的立论充其量只是证明有些过是可以补的,至于功与补过的关系却闭口不谈。
我方已经一退再退,退无可退,到底功可不可以补过,相信在座各位自有公论。
谢谢。
功不可以补过,就是说功是功,过是过,要分二论之 否则,功过可以相抵的话,开国那十大元帅,功劳何其大,恐怕建国后杀上十几二十几个人也应该没事吧,也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吧,功过可抵嘛,那社会岂不是要乱套了嘛 需要补充的是,这个辩题讨论的时空限度上,应该是当今的法制民主社会,而不是封建专制社会,个人认为这样对楼主是有利的 不可以补过`!````` 错过了就不可以从来,功和过是两码是只是我们这群叼人混在一起讲. 正所谓的一次不终百次不容,就是这样. 如果说功可以补上过那么我杀一个人再救一个,我就能补上我的罪,我自由了``` 有这个可能吗,很显然没有.如果你说功可以补过,那么你就去杀一个人,再就一个人,看法庭判你死罪不??? 功过要分明啊小过可补,大过不可赦啊 不可以补过`!````` 错过了就不可以从来,功和过是两码是只是我们这群叼人混在一起讲. 正所谓的一次不终百次不容,就是这样. 如果说功可以补上过那么我杀一个人再救一个,我就能补上我的罪,我自由了``` 有这个可能吗,很显然没有.如果你说功可以补过,那么你就去杀一个人,再就一个人,看法庭判你死罪不??? 过失杀人是不是过
那过失杀人是不是需要你去补 如果对方问你,你故意把一个人杀了,这个过怎么补
用多大的功补
你怎么回答
说过:一个人,功不盖过,过不掩功. 对于这些文章我们应该联系实际,要学会转空子,这是辩论的一大技巧。
我一再坚定 功不可以补过你有了过然后你又立个功那不叫功补过而是补救你的错功是功补救是补救这是两个概念 举个例子:刘青山,张子善两个人算是对中国人民有功的人,而且在战争年代也经受住了种种考验,但建国后就成了贪污犯,他们的功是不是可以补过
不可以,因为人民对他们的功劳已经给予了足够的肯定,并给予了他们崇高的荣誉,使他们能够当上市委书记、地委书记。
换句话说,他们的功劳已经得到了相应的回报,如果再有过的话,那就应另当别论,而不应该与他们以前的功劳联系起来。
我刚才想了一下,我觉得最难的有两点:对方可能会强调一些不能弥补的事物.如杀死人,人死不能复生,一些具有特别价值的事物被破坏,无法弥补.如你在旅游时由于疏忽不小心把所有的胶卷都暴光了,怎么弥补?(是不是想得太窄了?) 还有一点就是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称做功?道歉的话,赎罪的行为算功吗? 时间不能倒流,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回到以前的样子,那究竟怎么样才算做补呢? 功不可以补过 功是功,过是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功,几千年的沧桑都不变.秦始皇焚书坑儒,这是过,同样几千年之后,它仍就未被弥补掉.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注史册,不会改变了. 衣服的品牌不是衣服,明星的人气不是明星,同样,过的影响也不是过.一个人犯了法,对社会起了负面的影响,但后来又做了许多 好事,被数次赋予人民的楷模称号,对社会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可见,过的影响可以随功的效益而消除,但犯法那个事实,就不会被消除了.另外,补不是改,补是就以前存在的尚能补救的事物进行弥补,而改则是改掉以前的缺点或习惯,避免今后再发生.倘若补是改的话,那么为什么劳改不叫劳补呢 功和过都是客关存在的事实,不会改变,会变的只是功的效益及过的影响.如果功能补过,是否一个人可以用荣誉作护身符,肆无忌惮的犯罪,如果功能补过,是否《左传》应该考查,《史记》应该改写呢 如果功能补过,是否这个世界上只存在功或只存在过呢 所以我认为,功不可以补过.
功可以补过与功不可以补过
功可以补辩词及资料 谢谢主席,评委家好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世,出现过错是难免的。
一生中大大小小恐怕不计其数。
但是我们要说,“立功补过,善莫大焉。
”过错并不是无可挽回的。
我方今天就来论证:功可以补过。
还是首先来明确一下概念:根据《汉语大辞典》的解释, 过,即过错 功,指功劳。
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
可以并不等于一定。
补,是弥补,补救的意思。
补并不等于抵消。
同时我们的辩题中这个“补”字也为今天的辩论设定了一个前提,那就是过在先,功在后。
我们要讨论的就是已出现过错后是不是可以通过立功来补。
首先,让我们从功和过的关系来看,功是否可以补过。
功和过是矛盾相互对应的两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因此在内涵上功和过能够互补。
过造成的损失和消极影响完全可以用功所带来的收益和积极影响来一定程度的弥补。
当叱咤网络的中国黑客幡然悔悟,组成绿色兵团,构建中国本土网络安全体系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先前年轻冲动时犯下的过错么
当旷课逃学,不服管教的问题少年终于回归课堂,刻苦学习最后造福社会的时候,这个功难道不可以补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过么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功可以补过。
其次,功可以补过,从社会价值层面看,有其重要的积极意义。
它给了已经犯下过错的人一个采取积极的立功行动来补偿的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对于个人,由消极的空悲切到积极的采取行动来立功补过;对于社会,已经造成的损失因为其立功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挽回和弥补。
这是典型的双赢之举。
正如我国刑法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正是对功可以补过这一社会价值判断积极效果认同。
说了这么多,最后还是回归辩题吧。
我们今天讲功可以补过,决 不是说所有的功都能拿来补,也不是要抵消所有的过,更不是在任何极端的情况下都要来补。
那样的话我们的辩题就应该是:所有的功一定抵消所有的过。
那还是现在的辩题么
当然不是。
由此可见,从功和过的内涵及其关系上,从社会价值层面上,从事实层面上,都已经证实了功可以补过。
如果执意否认它,那可是个不好补的过错:) 谢谢大家。
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今天对方辩友旁征博引,文采飞扬,然而华丽的词藻却难掩其中的逻辑错误
下面,请允许我一一指出。
第一,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过仅仅是指过带来的客观损失,却没有发现过还包括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对“过错人”社会评价的降低等等。
而补偿的手段也不仅仅是恢复原貌,还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补偿损失,赔礼道歉等等。
所以对方辩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第二,对方辩友今天提出的某些过所带来的损失是不可补的。
其实抛开功不看,什么都不可能补。
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在论证的是过本身不可以补。
而在之前的提问中对方已经承认过是可以补的。
这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其实今天我们说功可以补过,并不等同于功可以抵过。
要正确的评判功于过的关系就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秉着一颗客观而又公正的心。
我们理解受害人难过与无奈的心情。
也理解对方辩友情词恳切的辩驳。
但我们更应该从全局出发,给有过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在最大范围内挽回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伤害
所以功可以补过是社会公平的体现。
也是一种科学的社会价值取向。
面对功与过,我们应当理智而清醒。
冤家宜解不宜结。
没有人愿意看到横眉冷目,剑拔弩张。
所以当那些曾经有过的人向我们抛来真诚的橄榄枝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接受它呢
当文革时期的坎树大王,在新时期组成绿化大队。
七旬的老者忙碌于荒山之间,变光秃为绿洲。
化腐朽为神奇。
夕阳下他们沧桑的背影怎能不令人感动
当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华沙无名烈士墓前常跪不起。
阳光下,纪念碑前这位领导人下跪的侧影显得凝重而庄严。
历史向我们证明:一个民族因为它的真诚和勇敢而变的可贵
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 所以我们要用理性之光去照亮浪子回头的路,让他们迷途知返。
用我们的仁爱去寻找人性的真、善、美
谢谢大家
功不可以补过
功是功过是过 ,要是杀了一个人你即使再救活一百个人死去的也不会再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