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1
在《俗世奇人》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平凡生活中的多姿多彩。在冯骥才的笔下,俗世奇人们个个显得独一无二,都有拿手的绝活,使原本平淡的生活更多了份乐趣。他们那娴熟的技法不禁令我目瞪口呆。
《俗世奇人》记录了许多空前绝后的奇人们。他们都有一个响当当的绰号,如:刷子李、苏七块、泥人张……他们做的事令人匪夷所思。有刷墙不掉浆的刷子李、虽然立了规矩但还是拿出七银元的苏七块、专拍马屁的贺道台。冯骥才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惟妙惟肖,生动有趣的人物,令我爱不释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苏七块。看他那“手指一触,里头怎么回事,顿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擦咔擦’,不等病人觉痛,断骨头就接上了”。这是需要多么熟练的手法啊!而这只是他的本领高,我更欣赏的是他的品格。虽然苏七块立下了规矩,可他还是待人宽容,给了华大夫七银元。我打心里敬佩苏七块。
这些人生来就有这些绝技吗?不,这是他们勤学苦练的结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他们生下来也和一般人差不多,可他们却付出了比平常人更多的汗水,所以收获的也多。我坚信只要勤学苦练,就一定有所作为。
没有之前的风吹雨淋,怎会有现在的彩虹?我参加绘画比赛。比赛前一周老师对我进行了严格的训练。每天一有空我就冲进房间,奋笔作画,将近三个小时,我有点头昏眼花,我手里还握着笔。难道要放弃吗?不,我会坚持到最后,俗话说的好“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表演前的努力,你怎么在舞台上表现出最好的一面?于是,我又拿起笔,在那儿画着……
俗世奇人们用他们活灵活现的绝技把生活演绎得有滋有味。他们凭着一手好本领就让人们叹为观止,以至于现在人们还在歌颂他们的美德。不论怎样,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技之长,在生活的跑道上奋力地向前跑,不要气馁,不要懈怠,成功离我们很近了……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2
读了大作家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一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高手不是天生的,都是“练”出来的!(读了什么文章,悟出了什么道理)
《俗世奇人》由18个短篇小说组成,每篇作品塑造了一位身怀绝技的高手形象。(用100~150字简介原文内容)
透过书中各位身怀绝技的高手,我看到了他们背后一个巨大无比的文字——“练”!他们的这些绝技,一定都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断地努力训练,才获得的。(用一句话评议原文:文中的主要角色表现怎样,原因是什么,或结果怎样。引出下文的联系实际)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经历。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素描班,上了几节课后,我发现我比其他同学画得差了好几个层次,甚至比我还小的弟弟妹妹们,都画得比我好,让我一下子自信全无了。也许我天生就不适合画素描吧!我决定放弃了……妈妈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你这么快就不想学了?学素描可是你一直的愿望哦!孩子,不管什么事,都是从不会到会,再到熟练的!慢慢来,不要太心急。只要你认真画、努力画,就一定能画好的!”在妈妈的鼓励下,经过老师的辅导,我坚持每天画一幅,三个多月后,我就画出了100多幅素描。在学习结业时,我获得了全班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老师誉为“素描高手”。
明白“高手都是‘练’出来的”这个道理后,我请妈妈又为我报了北京李宝龙老师的“作文秘诀”课。哇,“作文秘诀”的方法简单有效,真好!
我也坚持每天用“作文秘诀”练写一篇作文。坚持三个多月后,我练写了100多篇习作!今天暑假,李宝龙老师通知我去北京参加由中央教科院主办的“全国少年现场作文竞赛”,因为有平时练写的基础,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280位作文参赛选手,我从容自信,行云流水……评选揭晓,我荣获了一等奖,被许多朋友称为“作文高手”!只有我知道,这“高手”的背后,是三个多月挥洒汗水的反复“练写”!(联系学习,或生活、思想实际,谈感想。详写)
大作家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一书,让我深受启发,也让我坚定确信:高手不是天生的,都是“练”出来的!(照应开头,读了什么书,悟出了什么道理)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3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手艺人堪堪自保的不少,但能得一手公认的绝活,却也并非易事。冯骥才像一位画家,一字一笔将一百年前的人事物活生生地立在人前。
天津卫,就是一个标准的市井闹市,天津卫的奇人就像天津卫的看戏一样,两个字:绝了。这二字又倒着印证了天津卫。这并非太平盛世,三教五流,鱼龙混杂。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反目成仇,也无非是为了自保。或许正因如此,更从在此扬名的却是不少奇人。
书中有句话:“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这些人物倒也是绝得很。刷子李,一手粉刷绝学,刷完全身不粘白点;泥人张,能以泥巴刻画活人面孔;苏七块,看病钱必收七块,但手艺高超,能为人接骨却不喊疼。这一桩桩一件件“神乎其乎”,却又事实存在,正是书中原文:“小说里头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都是真人真事。“
《认牙》这篇文章是我印象最深的。华大是一个良医,人善、正派、规矩。可最大的毛病却是记性差。本正奇怪着,向后读却发现,他并非记性差,而是“只认牙,不认人。“如此我便颇为奇怪:这世上哪有这样自找麻烦的?但仔细想想,华大夫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因为只关注自己要做的。只认牙,是因为精力只放在治牙上,不为其它。有这样的医德,在现在看来,实属罕见,这无疑又是一绝。
“绝”不止是奇人的“绝技”。更是华大夫,苏七块那般规矩独特,有自己的处世原则,有自己风格的“绝唱之人”。
“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有真本事的人,才会扬名,才会被众人信服,若想让生活变得“绝”了,就是要有自己的一手“绝活”。正所谓:“吹尽黄沙便是金。”若你为良马,何愁无伯乐?
书中任意一篇,无不是又一些拥有真本事的奇人。倒是应了那句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
尽观全书,当真称得上一个“绝”字。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4
寒假期间,我在抗击疫情、独立学习的时候,读到了冯骥才老人写的《俗世奇人》。有句话说,这本书有自己的颜如玉。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在研究了这本书的章节后,我发现所有的画笔都是李和苏琪宽等。书中有有能力的人和有特殊技能和个性的熟练工匠。他们的故事教会了我一个真理:只有掌握了一项技能,一个人才能环游世界。
书中的画家——《梅花》让我大开眼界。每次他工作的时候,我都看到他穿着黑色衣服,用来粉刷墙壁的蘸水是白色的。它真的被称为勇敢的专家。每次他把墙粉刷好,他都不会在身上留下任何白色的污迹。此外,如果他刷得好,在身上留下白点,不管白点有多小,自己刷墙有多难,他都是免费的。当然,当他变得有能力时,他的风格也跟着变了。他一天只粉刷一个房间,没有一个邀请他工作的雇主能对此做任何事情。
同一个苏琪宽也是一个著名的医生。他的接骨技术非常高超。在病人哭喊疼痛之前,骨头通常连接得很好。由于他高超的医术,人们忽略了他“先付七次医疗费,只看医生”的丑陋规则。
书中李和苏琪宽的独特笔触让我想起了一位在小店门前做小吃的老人。他的油条香、脆、油,但不油腻。一旦吃了,它们会给我无尽的回味,但数量不是很大。他卖的所有油条现在都是油炸的,但是当他看到他的手拿着油条的两端时,油条会离开案板,在听到“啪”和“啪”的声音后飞到煎锅里。随着“滋滋”的声音,油条眨眼间就从煎锅里出来了。热腾腾的油条非常美味,当你张开嘴咬一口,你会闻到甜味。每当我想起他的零食,我的'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流出来。我想吃东西的时候不一定会看到他,因为他每天都要出去逛五六个小时。有时候,为了满足我的渴望,我希望我没有课外班去市场。
经过几次思考,我想到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我才能去任何地方。例如,在当前的全国反“新型冠状病毒”运动中,爷爷钟南山和奶奶李兰娟用自己毕生的科研技能成为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中坚力量。艺术应该是美好的,技巧应该是强大的!当我还年轻的时候,努力学习是绝对的原则。当我长大后,我将为掌握“独特的技能”打下基础。否则,我没有优势。进入社会后我如何相处?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5
越是俗的世道,就越是奇人百出。——题记
也许是厌倦了华丽高贵的词藻,或者是千篇一律的剧情,我已经很久没有触碰过散文、小说一类的书籍,但仍有一本书在我的心中熠熠生辉,那就是《俗世奇人》,一股浓浓天津腔的小说。
也许是我理解得还不够透彻,没有其他人读后感中写的与作者达到心灵的共鸣。我觉得我读这本书时更像在天津某个小茶馆里听着一个穿灰袍的大爷说书。也没有传说中似与作者促膝长谈,而是像听个神采奕奕的老头在说一些传奇的人,一些传奇的事。
犹记得小时候喜欢听故事,听爷爷用重重的南京话跟我说一些他的见闻,有一些我至今还记得。那种浓浓的地方色彩,就像杨七杨八的茶汤,只不过他们的茶汤有一种天津的味道,而爷爷的故事有一种南京的感动。我想,我现在这么热爱南京,要得益于爷爷吧。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是这本书教给我的大道理。可以没有苏七块的妙手回春,也可以没有刷子李的技艺高超,但不可没有自己的绝活。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我不禁想到不久以后的中考,是啊,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我们应明白的事实。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须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话粗理不粗,可我呢,没有静下来干某一件事。打游戏,打上职业联赛了吗?没有。学习,考得很好吗?也不是。浑浑噩噩什么事也没做好。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人才,但必须要有一样精通,才能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抬头看看阴沉的天,案上还铺陈着杂乱的作业,心情就跟自己的前途一样迷茫,很想问自己快乐吗幸福吗,俗世里,做俗事,做着和别人一样的事,过差不多的生活,但真正明白的是,现在不能真的沉沦,若不奋起一击,会连最后闪耀的机会都没有。合上书,懂得一件事,在平凡中,造就不凡。
评:书不见得每个字都读,只要读出一种味道,读出个乐来就好,季同学既务实,又多一份思量。之前的几篇文章像喝了苦茶,苦中思人生。这篇像是吃了甜藕,咂咂嘴的功夫就小小励志了一番。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6
天津卫,一个神奇的地方,不是因为那儿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或是奇异事件,而是那儿有一群怪异的人。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背头杨……
这群怪异之人各个都有奇特之处,正因为奇特,他们的名声在天津卫更是响当当。
天津卫有这样一个人,他是文混混中最拔尖的。买卖家打官司,谁使他的状子谁准赢。正因为他有如此厉害的能力,所以他不缺钱,到了五十六也看遍了人间的事。他好奇着人死后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为自己举办了一次活出殡。
这个人就是刘道远。当他有这个想法后便安排下去,第二天天津卫全知道刘道远死了。刚开始,前来吊唁的人很多,队伍好赛长龙。刘道远有些得意。可是过了两天,他才发现,那些曾经得到他许多好处的人一个都没来。甚至还有武混混无中生有上门讨债。更有一个曾经拿过他很多钱的穷人直接上门去偷。
当时我看到这儿的时候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人性吗?在别人腰缠万贯的时候对他低眉顺眼、毕恭毕敬,在别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便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或许人性就是这样子的吧。或许有的人就是有这样的品性吧。
比起这些见利忘义、以怨报德的人,我更喜欢一只名叫黑头的狗。这是一只丑到人人嫌弃的狗。连野狗们都不搭理它。可是有天它遇到了一位商大爷,并得到了他的恩宠。商大爷日子宽裕,两年时间黑头被喂得大得吓人。黑头特别懂事,知道主人对它的好,从不闯祸。有一次还把翻墙进院的贼赶跑了。可是后来惹了祸,自杀了。商大爷说,这是它的自我了结。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比起那些人,这只身为狗名叫黑头的似乎更注重情义,它懂得报答、懂得感恩,只是无意间闯了祸,但死最终还是死在了自己家里。这些人呢?非但不感激那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反而蛮不讲理。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人比起那只样貌丑陋的狗也不过如此吧。
人之初,性本善。或许是因为环境的熏陶,让这些原本善良的人变成这样,变得连一只狗都不如。我希望,在今后的社会上能少一些忘恩负义之人,多一些知恩报恩之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7
每当我穿梭于热闹的市井中,当年天津卫的街上一派繁华的景象就浮现于眼前:刷子李的一身黑衣,那刷子滑过墙面,那匀匀实实的一道白;泥人张灵巧的双手,就着那高超的技艺,只一眨眼工夫,一个核桃大小的“海张五”现于酒馆;蓝眼那神秘的眼睛,那辨画的神一般的工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在冯骥才的笔下,熠熠生辉。
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凭何被称为“俗世奇人”?经过一番思考,我竟幡然醒悟。
他们,并非完美之人,乍一瞧,似乎也是缺陷遍身:苏七块医术高明,却不知扶危济困,眼睁睁看着车夫疼得呲牙咧嘴而无钱医治,无动于衷;蓝眼虽有惊人的判断能力,却一个跟头栽进了黄三爷的重重圈套,生怕名声扫地,卷起袱卷儿,不知去向;小达子呢?天生一个绝盗,偷盗的本领令人连连惊叹,但也撞上高手,尝到了被偷的滋味……可是,人哪有十全十美的?正是他们暴露无疑而又十分显著的优点与缺陷,才让我们印象深刻,回味许久。在平日的生活中,不也一样么?许多人为了功名利禄,使尽办法,巴结众人,想将自身缺陷剔除得一干二净,或否认,或掩辩,只为做个近乎完美、规规矩矩的人,即便事业有成,有钱有势,在别人眼中空前绝后,依旧只是“俗世俗人”。只有不在意别人的嘲笑和议论,才能做最真实的自己,绽放独特而灿烂的光芒,被世人铭记,不受风沙阻挠,不受岁月侵蚀,不被尘世的艰辛污浊,就像书中的众多“奇人”一样。
这本书令我想起了《红楼梦》的薛宝琴。她年纪尚小,却天资超常,才智胜过其姐薛宝钗,又很美貌,几乎是个没有缺点的姑娘,受贾母疼爱。其她年轻女性呢?黛玉聪慧灵气,但尖酸刻薄,且多病软弱;湘云思才敏捷,却似有些“疯丫头”的模样;王熙凤精明能干,深受贾母信任,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薛宝琴却没能入《金陵十二钗》。是呀,没有缺点,就是没有特点,即使近乎完人,还是不及凤姐儿、元春、妙玉等人形象鲜明。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化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命;做自己,你却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8
在天津这里,一群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上演了一幕不平凡的生活戏剧。不愿破规矩仍能行侠仗义的“苏七块”、刷漆不留衣服白点的“刷子李”、喝假酒无事,喝不参水的酒丧命的酒婆“、因养好一只多嘴的八哥,自己却成为外号”死鸟“的贺道台、举起谁都搬不动的石锁,但却得不到赏钱,而又爽朗大度的”张大力“(原名张金壁),这些有着独门绝技的小市民们,为了养家糊口,展现着各自的一技之长。同样,他们都是俗世中的奇人,有的现身于上流社会,有的混迹在市井民间,虽身处于大街小巷之间,不过,他们都演绎着绚烂的精彩。
泥人张,有着独特技艺和鲜明性格的民间奇人,捏泥人时动作的灵巧熟练,变幻莫测,成型泥人的栩栩如生,堪称一绝。仅仅是技艺的精湛还不足以表现泥人张的”奇“,面对海张五这样猖狂蛮横的权势,没有溜须拍马,没有阿谀奉承,而是勇敢地挑战猖狂的恶势力张海五。此时此刻,他显露出的是民间艺人的骨气!一言不发却出奇制胜,用过人的智慧回应了海张五的挑衅,泥人张值得我们钦佩。
刷子李,在粉刷一行干出了自我的乐趣,刷墙时的悠然自得,似乎是在完成一件美妙绝伦的艺术品,绝妙的粉刷技艺是民间艺术之海中一朵晶莹的浪花。标新立异中,他制定了规矩,(衣服上有白点就不收钱)对自己严格要求,如此的精神,如此的决心确实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徒弟曹小三的”发现“更为刷子李的传奇形象增添了更多的色彩。
尽职尽责的华大夫,只记看病人的牙不记看病的人,虽记性不大好,但作为一名牙医,选择了这个职业,他就要对每一位病人负责,但也因只记牙不记人而帮助侦探破了案,是当之无愧的平民英雄。
奇人们的技艺并不是上天赐给他们的,而是通过他们后天不屈不挠的努力与磨练,最重要的,是贵在坚持,向着各自的理想,一步一步地迈进,没有朝三暮四、碌碌无为、空等想象,即使对自己掌握的这门技术已经滚瓜烂熟,他们也会不断地反复练习,坚持就是胜利!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作为生活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我们要拒绝做平凡无用的人!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不必追求样样精通,完美无瑕,唯有在一方面做到精细,才是最优秀的。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9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各行业的佼佼者,对自已的职业了如指掌;有这样一群人;心不高,气不傲,却骨气犹存;也有这样一群人,每日漫步于百姓之间,不食凡间烟火,却深懂百姓之难……他们看似平凡,却拥有一颗不平凡的心,还有不平凡的命运,没错,他们便是冯骥才笔下个个独一无二的“俗世奇人”。
没有丝毫华丽的词藻,文章采用“半文半白”的写法,短小而精湛。一篇文叙述一个人。在作者灵活而又大显功力的笔下,个个身怀绝技的“江湖中人”大使看家本领,令人连连叫绝,欲罢不能。
书中的“奇人们”更是一次次在脑海中穿梭浮现:看病前必先收七块银洋的苏七块;干完活身上绝不沾一个白点的刷子李;力大无穷举起青石大锁的张大力;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脸的泥人张……他们的姓名并无人记住,但这些外号却起来响当当。作者幽默、朴实的文风使我感到自已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亲切地在欣赏一场演出,一场史无前例的精彩演出。霎时,浓浓的乡土气息与人文气息扑面而来。
天津卫是天津的古称,是当年令世人瞩目的开放城市,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卫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民间。不管命运与结局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他们在这个“俗世”之中干出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然而,作者却将这些事连成一串,让怪事化为趣事,让这些来自于浓缩社会的奇人变得活灵活现。这让我想到了一个班级,总有一个调皮可爱的淘气包,几个在某一方面精通的特长生,还有一些脾气“特殊”的个性人物,是他们使我们原本平凡的生活变得不平淡,变得格外精彩!
当然,我们也要让自已成为那样的人,成为生活中的“调味剂”,《俗世奇人》中曾写道:“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我们可以继续发展自已拿手或感兴趣的事,让自已成为那个独一无二的“奇人”,制造出惊喜,带给他人和生活不平凡!
做一个不平凡的凡人,这不单是我的追求,也是书中的灵魂所在。徜徉在浩瀚星河中,找到属于自已的一颗繁星,将它变得越来越闪耀……
俗世奇人读后感作文10
《俗世奇人》这本书讲的是在平凡的世间生活着有各式各样的、独一无二的本领的人,在当时那算得上是赫赫有名。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
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
只要有一技之长,我们就会是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物,在这些人身上,许多有趣的故事和高超的技艺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读完了《俗世奇人》,我受益匪浅:那些俗世奇人一开始并非全都是奇人,而是在一次次磨练后练出来的,就像于谦的诗里写的一样“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并不是天オ,所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现代童话之父安徒生曾说过“一个人必须经过一番刻苦奋斗,才会有所成就”。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积极进取,将来才能有所成就,这样,我们也能成为“俗世奇人”!
《根鸟》读后感1
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有梦的人生才会美丽不是吗?尤利乌斯、马吉靠着两扇磨盘磨亮了自己;史铁生靠着两个车轮,探索了生命的深层意义;李嘉诚靠着空空的双手,撑起了广阔的事业天空……那么多牵魂挂魄的召唤,那多么不到黄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梦而让平静的生命湖水涟漪重重吗?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
《根鸟》读后感2
理想,是为你指明前进道路的一盏灯;理想,是一座航标,时时刻刻提醒着你;理想,是你前进的动力,他让你拥有无穷的力量。我们应该为自己的理想前进。《根鸟》就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
《根鸟》中的主人公根鸟就是个坚韧的少年。他在十四岁时独自一人出去打猎,遇到了一封求助信,信中说有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叫紫烟,她在采花时一不小心掉到了峡谷,想求人救她。根鸟就把这件事记在了心中,他夜里总能梦见大峡谷以及紫烟的故事,于是,根鸟出发了,他去西边寻找大峡谷和名叫紫烟的少女。在漫长的寻找道路中,根鸟遇到的困难也数不清。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极力克服。最让我感动的是《鬼谷》这一篇章,根鸟被人欺骗,到了鬼谷,为坏人们背矿石,他努力地寻求逃跑之路,最终逃了出来,自由后,他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吓倒,而是继续西行了。我十分感动,想不到这个十几岁的少年竟如此坚强,他承受了压力,承受了敌人的羞辱,也承受了困难。我非常佩服这个少年,他是个了不起的男孩,我尊敬他,他那坚强不屈的高尚品质。
世界上,坚强的人都会梦想成真,不仅是根鸟,连诺贝尔也是如此。诺贝尔一家都在研制炸药,这是一项多么危险却也伟大的任务。诺贝尔在研究炸药的过程中,弟弟在实验中被炸死,而父亲也被炸成了残疾,他自己也被炸得躺在了血泊里。而他没有退缩,这些严重的打击并没有将他吓倒,他反而愈发坚强了,他不怕失败,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实验,终于,他研制出了在当时轰动全球的最好的炸药,他成功了。
不管是根鸟还是诺贝尔,他们俩虽是不同年代、不同国家、不同事业,可是他们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前进、奋斗。他们的这种精神是值得大家来学习的,自己有了好的目标,好的理想,就要努力地将它实现,不要因为半途而废而留下终身的遗憾。像根鸟这样,心中的理想就要去追寻,无论它多远,得到它有多难,都要去努力奋斗,这样就不会留下遗憾了。
人生中有多少理想等待着我们去追寻,就让我们朝着远大的理想前进吧!
《根鸟》读后感3
我把《根鸟》这本书看完,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吸引人,中间的情节描写的也很动人,我和我的同学都很喜欢看这本书。
《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曹文轩有很多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我们就曾经读过他的《草房子》,并且还上过《草房子》的阅读课。
这本书的封面是画面中间有一棵大树,大树的左上角有一匹飞马,飞马上有一个男孩儿。《根鸟》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菊坡、青塔、鬼谷、米溪和莺店。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看到一只非常罕见的白鹰,这只白鹰的腿上绑一封求救信,这封求救信是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儿写的,她采花时掉进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但根鸟找遍附近的山谷、县城却毫无收获。
之后,根鸟踏上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板金,板金的家族得一个怪病,在十八岁那年他们便不再做梦。在梦离他远去后,他也踏上寻找梦的旅途。这一路上,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以梦为马,凭借着自己坚持不懈的意志,跋山涉水,克服重重的困难。但板金却没有陪伴根鸟到最后,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眼睛,与世长辞。临终前,他告诉根鸟,一定不要放弃根鸟所一直寻找的梦,不要忘记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
在寻找紫烟的途中,根鸟恍惚过、清醒过、摇摆过、执着过,甚至想要放弃过。但最后,根鸟终于来到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翱翔……读这本书,我觉得根鸟
是一个拥有坚韧不拔意志的、敢于追求梦想的男孩。同时,我觉得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可能偶尔你也会感到迷茫,但我们一定不能放弃,只要坚持自己的梦想,相信自己,并进行不断的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
这部书的结尾使人回味无穷,作者并没有说根鸟最终有没有找到紫烟,或许紫烟只是一个梦。但在这本书中,我们却看到根鸟身体和心灵的成长,在课余时间,我和同学还会讨论这本书,我们都觉得《根鸟》这本书很好看。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我相信,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有恒心,就会成功!
《根鸟》读后感4
用尽了时间,读完了那纯美的儿童小说《根鸟》。感触,是留在情节之中的,似乎自己读他的时间也是自己经历了这么多,这么久,似乎都是对照着的,渐渐的,由我去体验,慢慢的,由他去发生,慢慢的让自己变成第二代根鸟,喜欢他童年时的纯真,与曾经追梦的执着。
在路上,荆棘,鲜花,雨水,沧桑,从稚嫩的朝阳到炎炎的炽日,长大了,强壮了,开始独自的生活了,看自己的本事了,开始闯了,于是,根鸟带着对自己的梦的追求,出发。孩子是纯真的,于是,他宁肯相信那是真的,那是存在的假象,那将是他的追逐的梦想。他从没想过,这个梦要多久实现,于是,就没有带着一点时间观念就出发了,或许,他曾经想过,要用一生来找寻吧,可是,紫烟呢,会等得了么?小孩子,应该曾经也会这样想过,于是,在得知消息后的这一天就开始努力,开始自己的梦。
根鸟追寻自己的梦,就像是我们在路上,继续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努力,在不知不觉的改变着,会认识好的真挚的朋友,会给我们不同的爱,不同的鼓励,不同的希望…他们是我们的导航者,是我们的陪伴着,是我们的思考者,是我们的训练者,是我们的参考者,是我们的好的伴侣,好的老师…
而仍会有一些值得我们远离的扯后腿的人,不值得我们挽留的人,不过,有了他们的磨练,也就会更强壮了,就算是被拖下去,也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屹立的,东山再起,完成自己的.梦,那是个经验,是个很成熟的值得我们留住的挫败经历。就像遇到板金后的根鸟,就像遭遇黄毛的根鸟,就像沉迷莺店的根鸟,就像颓败自己的根鸟;
但是,还是会有正义的扶持,会有善良的陪伴,还会有勇气鼓励…终于,根鸟也遇见了阔别几年的板金,有了所谓的正义、善良和走下去的勇气。
可是,自己好像很喜欢第五章的莺店的后一节,喜欢根鸟颓废自己的样子,有时自己好像也是这样,欣赏颓废,试着颓废。
不过,看见根鸟在百合花中哭的样子,突然自己好像也有一种要哭的感觉,梦完成了,紫烟消失了,梦想到达了,反而觉得自己好没用,好笨。
达到了,就是好样的!到了终点,就是很棒了!
根鸟,崇尚。
《根鸟》读后感5
午后,柔和的阳光透过树枝,斑斑点点的打了下来。这样的下午,最适合阅读了。我随手从“摇摇欲坠”的书山书海中抽出一本书——《根鸟》。哦?根鸟是鸟?亦或其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开始读这本充满了梦幻的书。谁料一翻,我就被迷住了。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少年——根鸟,去一个不知名大峡谷救助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只是因为一只白鹰脚上挂着的一张纸条——可以说只是因为三个字“救救我”才毅然决定去大峡谷。路程可真惊险啊。从一个阴森的、乱石遍布的路口,一匹惊恐的白马,到一个邪恶的矿场,他到了鬼谷。根鸟的轻信使他落入了“鬼”的魔爪,他依然不放弃出逃念头——我要救紫烟!一个独眼老巫师帮助了他。红珍珠——这种能使人忘记一切的果子被端到根鸟面前,根鸟忘我地吃了几颗。在关键时刻,他懂了老巫师的眼神,这可帮了他的大忙。他倒掉了那盘果子,这才化险为夷,成功逃脱,根鸟的机智帮了他。
在另一个地方:莺店,根鸟恰好得了点钱,于是便迷上了看戏,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演的戏。从此把所有钱都花在了看戏上,“花钱如流水”,最后导致身无分文,只好卖了自己所珍爱的白马来继续住店、看戏。看到此处不由感慨:人的欲望真的比方向重要、可以让人忘记自己以往以来一直所追求的吗?大峡谷呢,紫烟呢?都不重要了吗?
事实证明,欲望可以被打败,在重新看到板金大叔后,根鸟明白了:自己不能再如此下去了,毅然启程,奔赴远方的大峡谷。
历经数年,大峡谷满谷百合花映入根鸟眼帘,他忘情的扑在了百合上……我认为根鸟心里一定充满了对自己的感激:如果自己没有坚持下来,那自己一生也别想见到这样美的景色了。
根鸟的坚持使我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逃出鬼谷去?不能。如不是他那坚持,他能离开莺店的“美好”生活?不能。可见坚持的重要性。
根鸟善良,根鸟聪明,但如果没坚持,那好事只做一半,叫好事吗?同样,饶是你再聪明,做一道难题,做一半就放弃了,可以称为成功吗?
坚持难吗?不难也难,只是看信念,但信念往往不是好掌控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1
《青铜葵花》是妈妈给我买的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本,也是最好看的一本。它的作者是北大的曹文轩教授。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乡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他们之间充满了无限的关爱。小学快毕业时,葵花又回到城市了。从此,哑哥哥青铜常常遥望天边,遥望葵花远去的地方……书中主要写大苦难和大爱,又因这苦难和爱而美到极致。
我痴迷于这本书,这本书我在周六、周日都随身带着,吃饭时我看,睡觉前我看,我只要一有空就翻开书,默默地读起来。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母亲早已去世,七岁的葵花跟父亲在干校生活。不幸父亲也意外去世。大麦地的青铜一家收养了孤苦伶仃、苦命的葵花。一家人都把她当做自己家中的一员,尤其是“哥哥”青铜,对她更比亲妹妹还要好。“好像这一家,原本就是一家人”!
书中的每一段话都是那么美,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感动的落泪:青铜的家很穷,穷得只能让青铜或葵花一人上学,为了妹妹能上学,青铜放弃了上学的机会;饥荒来了,房子淹了,苦难越来越沉重,为了葵花,年迈的奶奶一次次卖掉自己戴了一辈子的耳环、戒指;灾后的青铜一家更穷了,穷得晚上点不起灯。为了让葵花不再借着月光写作业,青铜用萤火虫和南瓜花为葵花做了“南瓜花灯”。“这是大美的最亮最美的灯”!又何尝不是世界上最美的灯呢?
《芦花鞋》是书中最令我感动的部分之一。家里为了能让葵花也和别的孩子一样照张相,全家开始默默的准备——编芦花鞋卖钱。采芦花、捶稻草、搓绳、编织,一家人不停地忙碌着。终于,一百零一双芦花鞋编好了,第一百零一双是青铜的。接下来的日子,也就是寒冷的冬天,无论刮风下雪,青铜都坚持到镇上卖鞋。那一天,芦花鞋都卖光了,可是还有一个人想买一双芦花鞋,青铜光着脚丫在雪地里跑回家,因为他把自己的鞋卖了!
青铜一家就这样关爱着葵花,而葵花也很懂事。她从来就是这个家的一员,同大家一起承受苦难,战胜困难。为了攒钱给奶奶治病,葵花一个人偷偷的根别人过江去捡银杏核卖钱;为了能给家里减轻负担,回回都考第一的葵花却在期末考了个不及格,而不及格的原因是为了能辍学!
青铜一家爱葵花,葵花也爱他们!他们互相关爱,在大苦难中,也产生了无限的快乐与幸福。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也能像他们一样互相关爱,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增加更多的欢乐和幸福。
南瓜花灯、冰项链、芦花鞋、纸灯笼……每一处都让我落泪!《青铜葵花》是我看过最感人,也令我终生难忘的一本书!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2
《青铜葵花》就是一首爱的赞歌!我被那感人的情节、动人的情景深深吸引住了。
作家曹文轩笔下的这本《青铜葵花》,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再一次特别的机缘下,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兄妹。青铜十分爱护年幼、柔弱的葵花,甚至不惜代价。但这种爱并不像现在一样,买点糖果、玩具就把妹妹哄好了。所以这种爱,包含了艰辛,艰苦中又为这两个孩子充满美丽。
他们快乐成长着——幸福,他们同经历一切——苦难和福事,他们互相信任着——力量与信念。青铜像是一位保护神,不出纰漏、细心的呵护着葵花,正如一句长兄如父,说的真实形象。青铜真的是像一位父亲,时刻维护、让着她,不让她受到伤害。他在学费之间坚决让步;在买鞋时为她,为家里不顾寒冷挣鞋费,甚至卖出自己的鞋子;为让她安心看马戏,不惜和人打一架!鼻青脸肿在所不辞!
这需要多少的恒心,坚强和勇敢啊!葵花就像一朵花苞,被呵护的很好,含苞欲放,鲜翠欲滴。
我最喜欢《冰项链》这一章了。青铜他们一家在大槐树下立下的誓言,永远不泯灭。这章讲的是,葵花参加了文艺宣传队,得在大年初一演出,但刘老师却非常想让葵花配一条银项链。青铜得知了,采来十几根变幻不定、光芒四射的冰凌,吹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圆的洞来。直吹到夕阳西下,腮帮子都麻木了。青铜用细红绳串了一串美丽、纯洁、神秘而华贵的冰项链。他反射出的亮光,是十分迷人的。但最迷人的是,那串项链处处散发着青铜无边无际对妹妹的关怀!这是最好的、最浓烈的!它熊熊燃烧,永不熄灭!
这本书的结尾,是十分令人悲哀的。青铜自葵花走后,日日夜夜、不吃不喝地守在葵花远去的河边。他被熊熊烈日晒出了幻觉。竟望见,葵花在震动的地上、水帘下跑向他,向他招手。青铜在一瞬间忘记自己是个哑巴,用尽平生力喊着:“葵花——!”声音是沙哑、干燥的。我落下了热泪。但,这一喊,就像是爱冲出枷锁,源源不断地流出……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3
初次看到《青铜葵花》这个书名,我有很多疑问,这个题目是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不由自主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城市里的许多人要来大麦地劳动,其中就有葵花的爸爸,带着7岁的葵花。葵花的爸爸是一个有名的艺术家,他的女儿葵花,是一个文静内向,聪明胆小的女孩。每天早上,爸爸干活时,她就独自一人到处转转。在一次特殊的机遇里她认识了青铜,青铜救了她一命,他们从此成了好朋友。虽然青铜是一个哑巴,但他还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葵花。然而不幸却降临在葵花的身上,葵花爸爸意外溺水身亡。当她看见爸爸留下的那些葵花画时,她幼小的心灵里就知道今后的生活有多难。但是,善良的青铜一家人收养了她,虽然生活十分清苦,但他们生活得很快乐。可是有一天,青铜听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葵花要被带回城里,他们都不信,可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一天,城里派船来接她,还派来几个人来劝他们一家。一家人为了葵花的幸福,忍痛割爱地把她交给城里人。青铜如果知道当然不愿意,于是,妈妈把青铜骗回了姥姥家。当他回来时,才知道受骗了,葵花已经走了……
他不吃不喝,等了好久,瘦得皮包骨头,但他仍在等。直到有一天,他仿佛看见,在茫茫蓝天下,有一个女孩向他跑来,分明是葵花,他太高兴了,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喊了一声:“葵--花!”人们互相传着,青铜会说话了!青铜正从大草垛下,往田野上狂跑……
我陷入沉思:青铜对葵花的感情真的很深。文中多次提到“葵花田”,难道仅仅为了描写景色么?文章结尾这样写:“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的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的那轮金色的天体……”文中的省略号让人回味,这些省略号不正表达了青铜对葵花的思念之情吗?
书的最后这样写到: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这话说的非常对,如果青铜不经历痛苦,怎么会突然说话呢?他经历了太多思念的痛苦;如果葵花不经历痛苦,怎么又回到城市里了呢?她经历了太多失去的痛苦。有一首歌唱得好: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歌词就是我最大的感受。
请大家记住:痛苦不可怕,关键在于你对待它的态度。只有经历过痛苦,才会有毅力,才可能成功。所以大家一定不要被眼前的痛苦挡住去路,要努力向前!不论干什么,都要知道:敢于勇敢面对痛苦的人才会胜利!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4
“青铜又大叫一声:‘葵——花!’当时阳光如泻,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圆又大,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天空中滚动的那轮金色的天体……”我含着感动又有些伤心的泪水,读完了曹文轩所写的《青铜葵花》。正如书名一样,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的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与乡下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俩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十二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青铜和葵花一起生活的日子是无法忘却的。自从青铜家收养葵花以后,青铜就变得更懂事、勇敢了:为了能让妹妹葵花拍上一张好照,青铜不畏严寒,在雪中卖鞋;为了能让妹妹上学读书,青铜用抓银杏的办法,保证了妹妹上学的机会;为了能让一家人住上好房子,青铜任劳任怨,跟着爸爸到海边割草……果然,老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青铜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家境一点点好了起来。
罗曼·罗兰说过:“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们开展伟大的心魄。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是啊,人只有经历挫折,才能成功。青铜家家境好转,也是因为整个大麦地来了场暴风雨,狂风暴雨把他们家屋子吹倒了,青铜家才更加努力,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干。青铜葵花的故事印证了一句话——没有痛苦,就没有欢乐,相反,欢乐是痛苦所造成的。
合上书本,我不由地想起了今年暑假去丽水漂流的经历。在漂流过程中,我发现我若顺水行驶,风平浪静,就一点儿也不刺激;但我若逆水行驶,水面便波涛汹涌,十分刺激。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顺水行驶,固然安全,缺少了一丝刺激感;逆水而行,在挑战和险阻中前行反倒给人畅快之感。同样,青铜家是因为经历了暴风雨的袭击,家产几乎一无所有,于是发奋图强,齐心协力盖了一所“金灿灿”的茅草屋。人就好比鲜花,成长在温室中就会弱不禁风,根植于风暴里就会坚韧挺拔。只有在逆境中成长,才有机会获得成功,成就自己七彩人生!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会有彩虹。”是啊,在逆境中成长,远比在爸爸妈妈小心翼翼地呵护成长来得好!我们不仅要学习书中青铜的有爱、葵花的善解人意,更要永远记住:正视逆境和挑战,曾经的失败,往往为了未来的成功!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5
某个周日的下午,我冒雨到图书馆借了一本梦寐以求的书——《青铜葵花》。
一直以来我对曹文轩的书都情有独钟。因为我非常喜欢他的写作手法,他经常在文章中用丑陋来反衬美好;用肮脏来衬托纯净;用邪恶来烘托善良……不仅如此,他在细节描写、修辞手法运用方面更显得游刃有余!
《青铜葵花》这本书主要是讲的一个男孩儿与女孩儿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葵花貌美如花,是大麦地的骄傲;青铜心地善良,可惜是个哑巴。葵花12岁那年,命运将她召回了城市。青铜因此常常坐在草垛上凝望芦荡的尽头,凝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其中《冰项链》这一章使我感触最深,它主要讲的是青铜和葵花看马戏的故事。他俩先是为了看马戏而兴奋不已,接着因为受到大孩子的欺凌,他们原先的“座位”——石磙被霸占。青铜只好忍着疼痛让妹妹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看戏。青铜表面上很轻松,还时不时和葵花聊天,但他心里却极其的痛苦。葵花在观看动物们精彩的表演下,早忘记了是自己骑在哥哥的脖子上。最后葵花终于意识到哥哥的默默付出,泪水浸湿了青铜的头发。青铜对葵花的关心无微不至,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青铜为了让葵花看一场完整的马戏,忍受了他人的嘲笑与欺凌,这种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兄妹情,真让人感动至极!
葵花当然也不是见利忘义的人,他曾为病危的奶奶放弃学业,偷偷去江南捡银杏卖钱。在青铜家有困难时,她总是想方设法与青铜一起来克服困难并解决困难。
当看到全书最后一个章节的时候,青铜声嘶力竭地喊出“葵——花——”二字时,我不禁鼻头一酸,顺势流下了两行泪水。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今天的我们是幸福的,用不着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时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而青铜与葵花之间的故事,更加完美的诠释了这个道理。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6
一户农家的两个少年经受苦难,遭遇火灾、水灾、蝗灾的摧残,在风雪、严寒、饥饿中挺立——他们就是青铜和葵花。
小女孩葵花,从城市跟随爸爸来到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在她5岁时爸爸意外死亡使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生活在大麦地的小男孩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语言。从城里来的葵花被贫穷但善良的青铜一家收养,葵花就变成了青铜的妹妹。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留在家中干活。葵花想要照一张相片,全家人编织芦花鞋卖钱满足她的愿望。青铜更是默默地呵护着葵花。葵花晚上写作业要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就捉来萤火虫为她做了十盏南瓜花灯。葵花报幕时没有美丽的装饰品,青铜做了一串冰项链给她。葵花看马戏没有好位置,青铜默默地顶了葵花一晚上……
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和青铜付出了很多。为了多赚一些钱,省钱给奶奶看病,一个人偷偷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不好,是为了省学费钱。千方百计教她的哥哥—哑巴青铜学写字,是为了不让别人瞧不起哥哥……
葵花12岁时,她又回到城市,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葵花临走的那一天,青铜从心底里喊出这个名字:“葵——花”。
我很感动,又很痛苦。我为青铜和葵花的真挚情感动容,为他们的分离感到不忍心,为他们经历的苦难感到心痛。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绝非是从今天开始的。但这痛苦是美丽的,我们需要勇敢的面对。青铜一家在面对困难时没有低头,而是竭尽全力地去努力生活,他们虽痛,却也快乐着。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国家强大,人民富足的时代,是多么地幸福快乐。既不像青铜那样上不起学,又不像葵花那样艰难地学习,学校有着先进的教学技术,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这样的生活呢?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挑剔吃穿,不好好学习呢?我们应该努力学习,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克服学习上的困难。
像文章结尾写到的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800字7
“在水帘下跑动的,分明就是葵花。青铜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他张大嘴巴,用尽平生的力气喊了一声:‘葵——花!’”
这段话出自《青铜葵花》一书。它讲述了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在一个巧合里相识。后来,葵花的爸爸淹死在干校的河里。因一次特别的机缘,葵花成了青铜家的一份子。从此以后,青铜便成了她哥哥。青铜是位哑巴,他对葵花无微不至的照顾使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有这么一个哥哥。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城市,青铜从此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第一次读这本书,我读到的是青铜和葵花他们一家的苦难。
贫穷、人祸、天灾……苦难就像一张大大的网,始终罩着这一家人,让人唏嘘不已。对于不愁吃、不愁穿的我们来说,这些苦难是难以想象的。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贫穷或不幸的人。和他们比起来,我拥有的东西和机会太多了,我想我不该把这些看做是理所当然的,而是应该感谢和珍惜,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再次捧读这本书,我读到的是苦难背后的美。
苦难背后有真情之美。忘不了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卖了妈妈给他做的芦花鞋,光着脚从雪地走回了家,一双脚冻得通红;忘不了葵花当上了主持人,没有项链,青铜为葵花制作冰项链,用芦竿吹冰凌,两腮都麻了;忘不了自然灾害那年,青铜带着葵花挖嫩甜的芦根、抓野鸭,自己却舍不得吃一口;忘不了葵花想减轻家里的负担,让奶奶的病快点治好,偷偷去大江南采银杏,可谁知她回来的时候,奶奶已仙世了,他们家的老牛也相继离开了人世……这些细节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苦难背后有坚韧之美。葵花和青铜他们很懂事,懂得为家人分担责任。不管经历了蝗虫灾,水灾……他们不仅坚强地去克服,而且还变得更勇敢,更独立了。如果是我们的话,一定会害怕得不知所措。葵花与青铜独立自强,而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与他们相比,我们简直太弱了。在人生的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的道路,但只要有困难打不垮的精神和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这种对困难的态度不仅是个人,也是整个中华民族所应有的精神!
书的作者曹文轩说:“痛苦是美丽的。”的确,我们在看过他的《青铜葵花》后,会发现,苦难并不都是滋生丑恶、孕育痛苦,它还会不可思议地绽放着真情之美、坚韧之美。
怎一个“美”字了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