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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队伍格言

时间:2017-05-26 20:38

当前民兵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目前,通常的情况是各乡镇普遍编制一个民兵营,然后在乡镇所属的各个行政村再相应的组建编制民兵连。

乡镇民兵营的营长一般由乡镇武装部长兼任,民兵营的党委书记按照党管武装的原则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

各行政村的民兵连长一般由村党支部的一名支部委员兼任,民兵连党支部书记则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

必须承认,民兵营、连的党组织建设是与民兵营、连的军事体制建设密不可分的,那么,各乡镇民兵营、连的军事体制建设又如何呢

对于眼下的民兵组织建设情况,各乡镇党委都是十分清楚的,在和平时期,尤其是以经济建设为主导的形势下,民兵工作尚未得到各级党委最大的重视和关注,在基层民兵工作中,组织落实是有了,人员落实或许有个别村还仅仅是名单上的落实,全连集中甚至都没有搞过。

尤其是在训练经费落实、训练活动落实方面还是存在较大差距的,对于这种情况或许是可以理解甚至是可以认为很正常的事情。

因此,在民兵的军事组织建设尚处于松散形态以及民兵活动很少的情况下,过分的单独强调民兵组织体制内的党组织建设就似乎有点很勉强了。

加强民兵队伍建设

加强民兵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武装工作***城管局武装工作事迹资料***城管局武装部现有专武干部1人、基干民兵30人、 党员12人、退伍军人10人,下设一个民兵应急连队。

多年来在上级武装部门和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城管局民兵应急连队坚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适应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出发,加强武装工作正规化建设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带出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动员快速”的民兵应急队伍,充分发挥了民兵应急连队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我县武装工作应急行动奠定了坚强的组织基础,有效地促进基层武装工作的健康发展。

人民武装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抵制侵略、保卫祖国、维护社会安定、巩固政权的一支重要力量。

***城管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武装工作的重要性,时刻把武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其它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考核,做到领导重视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为武装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推动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开展,坚持用制度规范推进党管武装工作的落实,坚持用创新的思路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在加强武装工作上下功夫,武装工作制度有新突破,双拥工作军事训练是提高民兵队伍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基层

民兵队伍与警察的区别是啥啊

侦缉队和伪军的区别。

民兵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措施,如何改进民兵队伍建设

兵役法规定,我国“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

”根据普遍民兵制的要求,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只要符合民兵条件,都有义务依照这一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是一种依法成立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国防权利和承担国防义务的社会实体,这些组织都有义务支持建立和发展民兵组织、参加民兵建设。

民兵是怎么来的,有什么作用

怎样才可以加入民兵队伍

退伍兵可以加入吗

民兵指不脱离的群众武装组织。

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武装力量的组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

我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我国民兵产生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伴随着中国革命和建设进程不断发展壮大,始终是我党领导的“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我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民兵在武装力量体制中的战略地位。

新时期,我国民兵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

民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和支前,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我国民兵实行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的组织领导体制。

全国的民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参谋部主管;各大军区按照上级赋予的任务负责本区城的民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民兵领导指挥机关;乡、镇、部分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设有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兵役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民兵工作实施原则领导,对民兵工作实施组织和监督。

  我国实行普遍民兵制。

兵役法规定,我国“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

”根据普遍民兵制的要求,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只要符合民兵条件,都有义务依照这一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是一种依法成立并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国防权利和承担国防义务的社会实体,这些组织都有义务支持建立和发展民兵组织、参加民兵建设。

普遍民兵制作为一项基本的军事制度,是人民战争思想在新时期国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我们仍然需要依靠人民战争的整体威力。

我国民兵作为动员群众、武装群众的主要组织形式,只有保持它的普遍性、群众性,才能将人民战争之深厚伟力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

实行普遍民兵制,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公民最大限度地保留在民兵组织之中,有利于坚持传统的民兵制度,使我党我军这一宝贵的财富得以继承和发展;有利于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强大的后备力量动员基础,以应付各种规模和形态的战争对力量的需求;有利于通过民兵工作的影响,辐射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

  民兵分类、编组。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民兵的编组是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根据人数,按班、排、连、营、团等建制序列分别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之中。

  民兵训练。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的训练原则上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根据训练大纲的要求,干部训练时间为30天,一般在一年内完成;民兵训练时间为15天,一次完成。

通过训练,干部具备相应的军事技能和组织指挥能力,并提高开展本职工作的能力;民兵学会使用手中武器装备,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分队能担负一般战斗任务。

民兵干部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训练,基干民兵,主要进行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

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一般比步兵训练时间多一些。

为适应训练发展的需要,全国目前已建设了许多县级民兵训练基地,民兵大部分基地实施集中训练。

根据需要,还组建了一批专业技术训练中心。

这些基地和中心都达到了能吃、能住、能训练的要求。

在训练手段上,大力推广电化教学和模拟训练,实施形象、直观教学,训练质量有较大提高。

在训练中注意突出重点,民兵干部、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的训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中提高民兵建设的整体质量,是时代赋予民兵建设的一项新的任务。

质量是民兵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提高质量是深化民兵改革的根本目的。

近年来,我国民兵建设坚持在改革中提高质量、在创新中寻求发展,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

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科学揭示了新形势下民兵质量建设的基本规律,系统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深化民兵工作改革的对策措施,解决了民兵建设与发展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

我们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拓展民兵建设的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提高民兵建设总体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如何发挥作用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现代化条件下人民战争的重要基础。

它既是一支战略威慑力量,也是一支实战力量,既是一支保障力量,也是一支动员力量,平时还是一支维护力量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统筹协调发展的思想,给民兵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必须适应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

因此,在此新形势下,如何发挥民兵作用,值得我们去思考,我认为民兵必须做到二个坚持,二个树立。

一、坚持学习国防知识,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发挥民兵作用 国防实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并存,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依托于国防建设,我们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切实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为此,我镇武装部多次组织我们民兵应急分队进行国防知识培训与防化演练,坚持学习国防知识,其目的在于加强我们民兵对国防的认识,提高民兵自身素质,牢固掌握各种应急技能、防范知识,来应对各种不稳定因素。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如果一旦需要,民兵这支队伍必须确保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充分发挥民兵作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使经济建设有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

  二、坚持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发挥民兵作用  俗话说安居乐业,只有社会稳定,才能使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层出不穷,这就需要有人来维护社会治安,而我们民兵就是一只特殊的警力,来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哪里需要哪里去,哪里艰险哪里冲,力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我村23个村民小组分布散,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吸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

这给我村的综合治理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给我们社会治安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民兵坚持把人民调解和依法治村作为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来抓,解决抓实抓牢,强化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

首先,强化民兵工作机制,制订严格的工作纪律和工作原则,建立和完善民兵学习制度、排查分析纠纷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再次,制订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巡防体系,集中巡防、集中防范。

而且,我们民兵还经常协助派出所、对集中住宿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户的检查,做好登记工作,发现问题,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理。

经常性的对外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增强外来人员的法制观念,减少外来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树立备战意识,提高综合国力,发挥民兵作用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给民兵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打赢信息化战争,民兵的作用不可替代;加强军事斗争准备、实现祖国统一,民兵的作用不可替代;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兵的作用同样不可替代。

由此,要求我们民兵树立备战意识,去迎接特殊的战役。

民兵在未来作战中担负的任务更加明确、具体。

四、树立吃苦负重,乐于奉献意识,发挥民兵作用 新形势下民兵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瞄准一流目标,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树立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精神,克服畏难发愁、避重就轻、回避矛盾的不良心态,认真排查制约工作开展的薄弱环节,紧紧围绕争创一流民兵的目标,负重加压,勤勉工作,牢固树立奉献意识,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持之以恒,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在实现自我价值中作出奉献,进一步振奋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在新的起点上迎接新的挑战。

新形势下民兵工作任重而道远,所以不断要加强国防知识、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与文化修养,把小昆山建设成具有现代物流业、生态休闲区和宜居新市镇特色的和谐小昆山,发挥民兵作用。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民兵应急队伍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兵队伍的建设越来越重要了。

在这个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时代,民兵队伍建设要按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方法,要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办法。

比如在农村要把农闲时间利用好、对城市不但要抓国有企事业单位,还要对私营和合资独资企业进行组织与管理。

如何加强民兵组织建设

着眼任务,注重实际,创新编组模式。

着眼遂行多样化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打赢”能力这个核心,认真抓好民兵队伍应战应急力量编组。

首先,坚持任务牵引,科学调整组织。

始终以担负的任务为牵引,以提升战斗力为核心,科学调整组织布局和队伍结构,做到“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编,形势任务需要什么,就抓紧组建什么,下大力抓好、编实、建强”。

其次,在编组范围上,坚持点面结合、主次结合。

在编组范围上应做到“巩固一个基础、推进两个拓展、加大三个比重”,即巩固国有大中型企业民兵应急队伍的组织基础;向非公有制企业和新兴企业拓展,向退伍待业青年群体拓展;加大科研单位的编兵比重,加大非公有制企业编兵比重,加大行业系统的编兵比重。

逐步形成以企业为基础,以街道、社区为依托的组织建设新格局。

再次,在兵员编配上,要广泛挖掘兵员潜力,最大限度的提高退伍军人比例和专业对口率。

拓展思路,改进方法,提高编组质量。

面对新形势,要以新思路、新方法,创造性抓好民兵组织建设。

应打破过去单纯从本地户籍青年中编兵的做法,调整民兵入队条件,在当地企业中选拔相对稳定的外来优秀员工,采取“就地编入民兵组织”的办法编兵整组,确保民兵队伍齐装满员。

一是把基干民兵组织建设编在经济效益好、适龄人员多、兵员素质高、交通便利的单位;二是编组在工作性质相通、行政管理相融、装备器材相对应的地方单位,确保反应迅速、出动及时、作用明显。

三是把编组对象的能力素质和可动用情况作为首选条件,把关入口;四是采取系统成建制编组、抽组的办法,根据突发事件具有区域性和局部性等特点,在重点目标附近单位采取就近定点编,以及在主要交通干线及附近单位采取线式编,确保编组的科学性,极大的改善和增强民兵组织建设的质量。

当民兵需什么条件 多大年龄

当民兵需什件 多大年龄

  1、身体素质良好脚摆眼瞎残)。

  2、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

  3、年龄18-35岁。

  理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均应编人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任命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民兵必须是身体素质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员。

  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一是规定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二是把参加民兵组织和服预备役年龄、政治、身体条件一致起来;三是在有民兵组织的地方,在基层工作上把两者结合起来,使基层民兵组织成为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

对于未编入民兵组织,但符合民兵条件的,进行预备役登记。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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