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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助学格言

时间:2013-05-05 22:04

职业学校的助学金是一学期发一次还是一年发一次

公开课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一种面向特定人群作正式的公开的课程讲授形式活动。

每次活动,主题鲜明、任务明确,除了学生参加听课外,一般还有领导及其他老师参加,是老师展示教学水平,交流教学经验的一次有益的研究活动。

定义  作为一种教研形式的公开课,具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它应具有原生态、研究性和鲜明的个性,公开课以有原则、讲方法的教学评论作引导,可以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坚实的台阶。

公开课是一种面向非特定人群作正式的公开的课程讲授形式。

面向学生的公开课除了学生参加听课外,一般还有领导及其他老师参加,是老师展示教学水平,交流教学经验的好时机.面向企业的公开课,是多个企业参加同一主题的课程。

作为一种教研形式的公开课,具有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它应具有原生态、研究性和鲜明的个性,公开课以有原则、讲方法的教学评论作引导,可以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坚实的台阶。

企业公开课企业公开课是以公开授课形式为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工作技能提升的培训服务,适合参加公开课培训的人群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如刚从职人员的销售知识培训,或具有资深从职经验的高级总裁培训。

编辑本段意义  伴随着新课程实施的深入推进,教育界不仅努力更新指令型课程中已经形成的传统的教学方式,也在积极反思着长期沿袭的不乏泡沫的教研方式。

诸如对教案编制、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一系列教研活动及其流程发出了“伪教研”等令人深思的尖锐批评,近期特别对五花八门、精心包装的所谓“公开课”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毫无疑问,以一种理性的心态研究公开课的是是非非,特别是对于高中新课程的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

编辑本段另意  也有人这样看教师的公开课------既不是汇报课,也不是观摩课。

即使是汇报课或者观摩课,也应该是教师授课水平的真实展示,而不应该是仅仅展示老师好的一方面,而把问题掩藏起来。

掩藏问题的公开课是表演,是作秀,是糊弄人的把戏,不是教学。

老师们真正是想解决教学中的问题,那么他们应该把公开课当成是一种发现问题,集中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编辑本段教学理念  教育教学理念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公开课必须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这就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面临着新的调整与挑战。

因此,认真地学习新课改的理念与思想,主动地与传统的教育教学思想发生碰撞,进行反思,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课堂教学的主体观上,首先要把课堂教学的中心或主体真正转到学生上,确立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目的的课堂观念。

看一看老师们备课本所确定的教学目标,都是以“培养学生…”“让学生…”等作为教学目标。

那么,由谁来培养呢

答案只能是教师。

而学习的主体——学生在这里被忽略了。

这实际上还是体现了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思想,忽略了课堂的主体。

所以从备课开始,就要转变、更新课堂观念。

教学目标的确定就应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作为出发点,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相互交流才能促使“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真正在课堂上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

也就是说教师不应在课堂上包办一切,教师的满堂灌只会使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忽视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作用。

所以,一堂好课,不光是看老师讲得如何头头是道,分析得如何深入细致,教材挖掘得如何深广,还要看老师是否真正把学生放在主体的地位。

光靠教师的教而缺少学生的感悟是不行的。

所以,正确处理学生的发展与教师的引导之间的关系是转变教师教学思想的第一步。

举一个例子,课前的提问这是常规课堂中的一个环节,对于教师了解学生对旧知识的掌握情况有一定的作用。

从方式方法上看, 都是老师提问学生回答。

用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的观念来看,这种提问的方式,一是学生的参与面较小,二是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三是不一定具有针对性。

如果我们改用让学生来提问呢

让学生问,一方面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知道学生对学过内容的掌握情况,存在哪些问题,同时也可以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参与度,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可以组织全体学生和老师一起参与讨论,这样解决问题更具有针对性。

问题,特别是学习者本身提出的问题,是促使其发展和提高的强大原动力。

所以课堂中,教师要时时注意学生的反馈,积极启发学生的思维,鼓励学生提问质疑,对学生的表现多采取欣赏的态度,多一点肯定的激励性评价,这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就能反映出教师的教学理念是先进的。

编辑本段分析  如果将公开课定性为一种示范课,即充分和集中地展示执教者对—定的教学理念、教学艺术、教学风格等的追求,供观摩者评议、学习乃至在某种特定含义上的效仿,这未尝不可;进而,如果将公开课设定为一种探究课,即通过特定课例来奉献执教者对某个教学问题的思考和追问,尤其是通过对该问题化解流程的演示来表达教研主体的课堂价值取向,并在开放的研究氛围中获得多元化评价,从而共同深化课堂教学思维,这自然更有不可小觑的积极意义。

问题在于,在指令型课程与教学中,公开课本身不由自主地被异化和俗化了。

首先,看公开课的宗旨。

由于公开课往往代表着学校甚至地方教育行政主体的教学成就和教学水准,执教者个体已异化为集体意志和力量、的一个符号,故公开课“公开”的多是精心包装、华而不实的阳光面,而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恰恰在得意的教学炫耀中被遮蔽起来了、被习惯成自然地深深隐藏起来了,从而失去了为众人清醒审视的可能和必要。

正是在此特殊背景下,名额指派、层层选拔,开课前的刻意彩排、反复修改,开课后的一元评价、同声称好,才令听课教师轻则谓无味、重则曰反感,“作秀”的公开课、“泡沫化”的公开课之类讥刺、批评之声油然而生。

其次,看公开课的结果。

特别是“级别”较高的大型公开课,一方面公开课已不是教师个人的教学或教研行为,而是凝聚了专家、同行的教学智慧,体现了领导、学校的教育意志;而另一方面,公开课教师个人却往往十分得宠,在“一课定终身”的评价尺度下很轻易获得各种荣誉、地位和实利,极端者借此享用一生而不思进取。

这种“优秀教师”已丧失了原真态和可摹仿性,负面作用是鼓励某些无抱负而有名利欲者专走这条公开课的“成才”捷径,以一课之成功获一生之永逸。

这种充满了脂粉气的“教学明星”愈多,对勤奋踏实、坚忍刻苦、执着追求教学理想的教师之挫伤感愈重;久之,对教育教学创造力更会产生难以估量的腐蚀作用。

故日:“作秀”的公开课可以休矣!上述所谓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的公开课,以行政领导教育意志为核心。

具有浓重的教育行政色彩。

它深深留有过去那个好大喜功、长官意志、运动式操作的极“左”时代的灰色印记,急需在勇敢反思、冷峻剖析的基础上对公开课作出新的科学的定位,使其正效应最大化、负效应最小化,从而在新课程建设中发挥其科学的价值导向。

编辑本段基本特征  公开课要葆有原生态一堂供人研讨、向人展示的公开课,首先应有“平实”的教学品格。

所谓“平实”,是指在课堂的组织形式和教学流程上是属于常态的,即不掺杂有失教学自然形态的花拳绣腿式的虚假,从而不影响对它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论与研讨;所谓“平实”,是指在课堂教学内容与结构上蕴含着经得住推敲的坚实品格,即有含量、有底气、有灵魂,不妨着意设计但又天然浑成,这样的课例显示着教师的独特教学追求而又深具清水芙蓉般的艺术气质。

因此,平实的课就是平常的课,但平常的课未必就是平实的课。

又因为倡导公开课以平实为美,故而难免有平常之缺陷或局限,这需要我们转变对好课的审美观念:有时候残缺也不失为美。

诸如,不刻意追求课堂结构的完整而以发展学生思维品质、情意要素、学科知识及能力为第一价值追求;不刻意追求和谐一致的共识或结论而自然地留下某个问题以作课后之思;不刻意地掐表踩时、非以铃声为课之落幕不可,如以略微“拖堂”换取课之“豹尾”则得已偿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公开课要具备研究性应当明确,公开课向人所呈显的教学生态并非是某种长官意志支配下已成定论故非要普遍接受乃至仿效的,“好课”的概念决非是由特定人事背景而先定的,恰恰相反,需要在观摩、评议和争鸣的过程中逐渐为人所认可、所接受。

质而言之,公开课之所以值得大家关注和品评,是根因于其内在的思想含量和艺术含量,是这种特定的内在品质而赋予其可研究的价值。

这种研究价值表现在课堂的各个层面上。

就课程理念而言,研评立课的根本宗旨是是否以促进每一位学生有个性地发展为目标,即新课程所高扬的“三维目标”(包括智力要素和情意要素)。

就教学方法而言,研评上课的过程是以教定学甚至以教代学还是以学定教进而以教助学(这是新旧课程在实施方法上的分水岭)。

就课堂伦理关系而言,研评班内是否师生平等、生生合作,课堂上是否真正形成了开放而和谐的“民主小社会”。

其实可研讨的问题远不止于此,如多元解读与价值引导、基础知识在三维目标中的地位及有机融合、教师讲授与学生接受性学习的分寸感把握、教师自身的无可看性与课程深度感的辩证处理等等。

如果公开课没有这些可以圈圈点点、评评议议的研讨价值,则失去了“公开”的本真意义。

公开课要具有鲜明的个性新课程要求每位教师从指令型课程与教学的单一执行者转变为自己的课程的创造者,这使教师形成独特的课堂教学风貌成为一种必然的教学趋势。

今后的公开课,课堂是否具有可看性和观赏性,教师表现是否尽善尽美,并不重要,但能否凸显教师的教学个性、使公开课具有一种无可重复性,却是人人都应追攀的。

如果执教者自信地称曰:这堂课也许不算很可看,但很有个性——这就是一堂值得称道的公开课。

进而言之,个性化应该成为教师的自觉追求,成为公开课的生命线。

它具体表现在学习目标生成、教学内容组织、活动形式安排、学习方法选择、现代技术使用等各个方面,特别是执教者是否闪烁出思想个性和言语个性,成为“立课”的标志。

要创造自己的课堂,首先要善于思考如何去点燃青春生命,如何去释放学习智慧,进而通过有激情、有魅力的言语去调适、催生个性化课堂。

尤其是语文等人文学科课程,这方面要求更高、更强。

开放教育在学习过程中有哪些环节

主要包括:  1、专业教学准备环节;  2、课程教学准备环节;  3、教师的配置与培训环节;  4、学生入学水平测试环节;  5、入学教育环节;  6、课程教学(教学安排、学生、导学、助学、课程、课程考核)环节;  7、集中环节;  8、环节;  9、教学检查环节;  10、环节;  11、教学督导等环节。

  是实现一校多区资源共享、校际之间的理想途径;是学历与非学历一体化、职前职后相衔接和沟通的有益探索;是与相互融合,构建混合学习模式的切入点。

安康市永红中学简介

汉滨中学是一所省级重点中学校始建于1941原名“安康中学”,解放后相继更名为“县一中”,“西城中学”,“永红中学”,“安康市一中”,“汉滨区一中”,2002年定为现名。

学校现有教学班62个,学生4000余人,教职工190人。

其中党员100人,中级职称99人,高级职称40人。

中青年教师中,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劳模1人,国家级教学骨干3人,特级教师2人,省级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15人,市级教学能手和骨干37人。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6%,岗位合格率100%。

  学校占地48亩,建筑面积21500平方米。

立足教学手段现代化,学校对各种实验室、微机房、语音室和多媒体教室进行了全新的装备,有功能完善的计算机网络以及闭路电视网、广播网和程控电话网。

图书楼一栋,藏书5.5万册。

学生宿舍楼3栋,有1500个床位可供学生住宿。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6种,每年约有15%的学生享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最高金额可达1600元。

还设有特困学生助学金,许多家庭贫困而品学兼优的学生从入学起就享受减免学杂费待遇,直到高中毕业。

  依靠汉滨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的大力关怀和支持,多年来,学校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立校、管理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思想,狠抓常规管理,加强教研教改,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年年跨大步,步步上台阶,为全区乃至全市教育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高考上线人数年年递增,2004年达本科线人数686人。

1992年以来,学校连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高中教育先进集体”,1997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校园”,1998年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模范职工之家”,2001年被省教育厅,省环保局命名为“绿色文明示范学校”,同年又被省教育厅验收批准为“省级重点中学”,2003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首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主要领导  姓 名 职 位  邹安生 校长  黄寿新 副书记  周裕厚 副校长  韦祖安 副校长

人社部2014第96号文件

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新的若干意见社部发〔2014〕96号)各省、自、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决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课程教学体现工学结合、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办学定位。

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技师学院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

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高级工培养任务,普通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属中等职业教育。

技工院校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突出高端引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四)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

支持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优质技工院校,率先进行各项技工教育改革试点,完善机制体制,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在地级以上城市要建设一批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在县市要继续发挥现有技工院校区域性技能人才培养作用。

到2020年,在全国建设10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建设20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

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积极引进高新技术进课堂,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先进性。

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中国技能大赛及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作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

注重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标准和办学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分别保持在60%、50%以上。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选择部分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扎实、校企深度融合的技师学院,在专家评审论证基础上,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等方式,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

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办学(六)完善校企合作制度。

坚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

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技工院校,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切实保障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推广技工院校自办企业和实习工厂模式。

健全校企合作法规政策,明确政府、企业和学校责任。

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推动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

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展学徒培训,加快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

组织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七)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

集团化办学是密切校企合作、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

支持行业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骨干带动”的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纵向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

促进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在保持现有管理体制和学校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骨干技工院校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对区域内教育培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整合薄弱学校,以强带弱,扩大优质资源,提升区域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增强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坚持多元办学,激发技工院校办学活力(八)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

各类技工院校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等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技师培训等政府补贴性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任务,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供服务。

学校招收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非全日制学习,可实行弹性学制教学。

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生可按教学时数或学分数折合成全日制学生,计入学校在校生人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支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成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成为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职业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九)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

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

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技工教育提高水平,办出特色。

民办技工院校具有与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法律地位。

要优化民办技工教育发展环境,形成民办技工院校和公办技工院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强化内涵发展,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十)着力加强专业建设。

技工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自主设置专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鼓励并支持举办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家庭服务等国家大力发展的产业相适应的专业。

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特点,完善课程标准,更新课程内容。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建设一批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优势专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建设布局。

坚持能力本位教学理念,加强学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通用能力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十一)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组织开发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

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技工院校要及时将一体化专业班级学生信息、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置、过程化考核计划等材料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能鉴定服务,对实施一体化教学的专业进行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

(十二)健全教职工培训制度。

从2015年起,实施三年一周期的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轮训计划。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视技工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加强班子成员能力建设。

要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举办技工院校师资高级研修班。

支持建设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承担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交流等任务。

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资源网,大规模开展一体化师资培训。

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利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技工院校校长轮训、教师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改革创新经验交流,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规范技工院校办学活动(十三)扎实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平台,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的要求,稳定全日制招生规模,扩大非全日制招生规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每年集中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到初中、高中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员队伍。

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技师学院学习深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开通全国技工院校专栏,建立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信息服务系统。

(十四)加强技工院校教材建设。

教材是确保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我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切实加大教材内容、形式的研发和创新力度,重点开发一体化教材,不断完善和提高教材质量。

我部每年组织编制和公布优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供技工院校选用。

鼓励技工院校进行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改革探索,学校自编教改教材可用于本校教学补充,优质教材经部教材工作委员会论证,可推广使用。

技工院校德育课等公共课教材由我部统筹规划并组织编写。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院校教材规范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十五)加强科研教研和督导评估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研水平。

组建技工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课程专家队伍,推动技工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设。

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和技能人才评价等研究,定期组织开展技工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国家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落实各级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落实好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加强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加大政策支持,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十六)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确保技工院校按在校生比例享受地方教育附加费政策。

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和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学习。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技师学院列入高等学校序列,按照高职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

有条件地区可设立技工院校专项资金,用于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研课改、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教育等工作。

支持技工院校将购买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人身伤亡保障制度。

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捐赠、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十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技工教育特点核定公办技工院校教职工编制。

落实技工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技工院校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改革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方式,重点面向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招聘专职教师,重点考查应聘者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授课水平。

技工院校从企业招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人员,可按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参加技工院校相应专业教师系列职称评聘。

鼓励技工院校依据有关规定,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

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积极探索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表扬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建立符合技工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一体化教师适当倾斜。

(十八)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八、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技工教育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狠抓技工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技工院校持续、健康发展。

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整体支持力度。

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做好宣传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

持续开展“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活动。

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宣讲并形成制度,扩大技工院校社会影响力。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大力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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