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个在居委会工作的男友就是我无能吗?
可以理解的是,谁都想找个有钱的.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自己就是找不到有钱的.其实,真正在一起了才会知道人好才是正道.钱不多可以慢慢挣,人不好可是无法改变的.所以,相信自己的选择,让不能理解的人去死吧~
推进社区治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
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
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
”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
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
”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
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
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
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
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
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
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
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
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
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
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
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
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3.社区参与性不强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
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
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
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
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
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
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
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
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
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
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
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
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
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
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
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
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信和礼的名言警句
1、民无信不立。
——孔子 2、君子忧道不忧贫。
—— 孔子 3、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 4、诚信者,天下之结也。
——墨子 5、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孟子 6、小信诚则大信立。
——韩非子 7、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
—— 韩非子 8、贫而无谄,富而无骄。
—— 子贡4、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
——《晏子春秋》 5、礼貌不花钱,却比什么都值钱。
——塞万提斯 6、在宴席上最让人开胃的就是主人的礼节。
——莎士比亚 7、不学礼,无以立。
——孔子 8、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守。
——孔子 9、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
——荀况
七言对联
七言对联 上联:时御天风跨鸾凤 下联:或入碧海制鲸鱼 上联:心有尺规行不乱 下联:意存忠厚气堪平 上联:与世不言人所短 下联:临文广集众之长 上联:渡海当知鱼力健 下联:凌云可信鸟情豪 上联:才偏敏 下联:廉不沽名品益高 上联:青春有志须勤学 下联:白发无情要著书 上联:少年不经勤学苦 下联:老来方悔读书迟 上联:每临大事有静气 下联:不信今时无古贤 上联:心中常贮千里志 下联:笔底能开倾刻花 上联:有三尺地身可坐 下联:到五更时心自轻 上联:穷达尽为身外事 下联:升沉不改故人情 上联:坚忍何能易视事 下联:自尊不敢轻薄人 上联:横眉冷对千夫指 下联:俯首甘为孺子牛 上联:光阴似箭催人老 下联:日月如梭赶少年 上联:山高自有路 下联:海阔不乏破浪舟 上联:宝剑锋从磨砺出 下联: 上联:心头有德前程远 下联:眼底无私後路宽 上联:反观自己难全是 下联:细论人家未尽非 上联:世事沧桑心事定 下联:胸中海岳梦中飞 上联:励志方显钢骨硬 下联:经霜更知秋水明 上联:无情未必真豪杰 下联:有度方为大丈夫 上联:世本无先觉之验 下联:人贵有自知之明 上联:不因果报方行善 下联:岂为功名始读书 上联:利人时出平情语 下联:修己常存改过心 上联:书有未曾经我读 下联: 上联:金温玉粹瞻人品 下联:秋月春云见性情 上联:受欺貌誉宁知己 下联:获益讥弹赖雅人 上联:春风大雅能容物 下联:秋水文章不染尘 上联:莫对青山谈世事 下联:休将文字占时名 上联:骑马莫轻平地上 下联:收帆好在顺风时 上联:唯其不是而常是 下联:思己无知则长知 上联:白日放歌须纵酒 下联:青春作伴好还乡 上联:读世高天知学问 下联:析疑静夜启玄机 上联:读书常戒自欺处 下联:勤者不可有闲时 上联:恒心搭起通天路 下联:勇气冲开智慧门 上联:读书贵在有文胆 下联:踏浪应无怕水心 上联:海到无边天作岸 下联:山登绝顶我为峰 上联:学海无涯须纵艇 下联:驹光过隙不留踪 上联:旧业尚存三径草 下联:小窗独对半床书 上联:万卷古今消永日 下联:一窗昏晓送流年 上联:长追墨趣质脱俗 下联:细品书香人自明 上联:立志不随流俗转 下联:留心学到古人难 上联:修身岂为名传世 下联:作事唯思利及人 上联:立定脚跟竖起看 下联:张开眼界放平心 上联:直上中天揽日月 下联:欲倾东海洗乾坤 上联:纵横世事舒豪气 下联:叱吒风云壮布衣 上联:养成大拙方为巧 下联:学到如愚即是贤 上联:品若梅花香在骨 下联:人如秋水玉为神 上联:读书众壑归沧海 下联:下笔微云起泰山 上联:肝胆照人如雪色 下联:书篇掷地作金声 上联:鸟欲高飞先振翅 下联:人求上进早读书 上联:术业宜从勤学起 下联:韶华不为少年留 上联:刻意为文宜善变 下联:平情应物不须雕 上联:和乃不流有定节 下联:敏而好学无常师 上联:欲论古今兴废事 下联:须平自己是非心 上联:眼界高时无物碍 下联:心源开处有波清 上联:鹦鹉前头休多语 下联:小人身边须慎行 上联:删繁就简三秋树 下联:领异标新二月花 上联:立志不随流俗转 下联:留心学到古人难 上联:立定脚跟竖起看 下联:张开眼界放平心 上联:读书贵在有文胆 下联:踏浪应无怕水心 上联:海到无边天作岸 下联:山登绝顶我为峰 上联:时御天风跨鸾凤 下联:或入碧海制鲸鱼 上联:直上中天揽日月 下联:欲倾东海洗乾坤 上联:纵横世事舒豪气 下联:叱吒风云壮布衣 上联:思其艰以图其易 下联:言有物而行有恒 上联:发愤识遍天下字 下联:立志读尽人间书 上联:光阴似箭催人老 下联:日月如梭赶少年 上联:山高自有路 下联:海阔不乏破浪舟 上联:每临大事有静气 下联:不信今时无古贤 上联:世事沧桑心事定 下联:胸中海岳梦中飞 上联:励志方显钢骨硬 下联:经霜更知秋水明 上联:心中常贮千里志 下联:笔底能开倾刻花 上联:书有未曾经我读 下联: 上联:百尺竿头须进步 下联:是全身 上联:死犹未肯输心去 下联:贫亦其能奈我何 上联:有三尺地身可坐 下联:到五更时心自轻 上联:坚忍何能易视事 下联:自尊不敢轻薄人 上联:和乃不流有定节 下联:敏而好学无常师 上联:删繁就简三秋树 下联:领异标新二月花 上联:欲论古今兴废事 下联:须平自己是非心 上联:横眉冷对千夫指 下联:俯首甘为孺子牛 上联:宝剑锋从磨砺出 下联:
居委会叫什么名
昨天,和呈珍、一兵等几人闲聊,说到建设部大院居委会的名字,就出现了分歧。
有说叫建设部大院居委会,有说叫向群居委会的。
出于无聊,竟还争了两句。
于是打电话去问我的父母,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
再打电话给呈珍的父母,仍是含含糊糊说不准确。
\ 事不大,也要写写。
可见,天天写日记,又能记出点有意思的东西,确是大不易,有大才者如鲁迅也只好在日记中记些得泉若干买书几本这样的流水账。
\ 先说事小。
居委会的名字说不上来,并不影响国计民生,也不影响上班挣钱,亦不影响柴米油盐,实在是没什么。
像我在大院里从小混到老,虽早已不在那里居住,但户口至今还在那里放着,仍可算作大院的居民。
然而,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几十年我和居委会打过什么交道,居委会的大门冲哪儿开都全然不知。
没有关系的东西,知道不知道,真是无所谓。
\ 事小,却还要写写,就要说说写的理由。
说是没关系,可居委会确是无孔不入,城市里的哪个角落都有它的存在,每个“小民”似乎都在它的“掌控”之中。
被“掌控”而不清楚,这里就多少有了点好玩和可琢磨的意思。
好玩和可琢磨,可以说是值得写的地方,也就是写的理由。
\ 居委会是个什么机构
我想会有法律上的定位,我没有读过,无法给出符合法律的规范答案,只能说说我自己的理解。
我的理解,居委会应该是“居民自治委员会”的简称。
这里的关键词是“自治”。
可惜,这关键词,在实际生活中被忽略掉了。
这忽略,是无心还是有意,不知道,也无处去问,取“不争论”的法宝,不知就是不知,也不必问。
\ 自治,当然是自我治理的意思,不复杂,一点不复杂。
我们却很陌生。
陌生的原因也不复杂,因为我们习惯“他治”,也就是“別人治”,或“让人治”。
一百年前,我们还在向一个三岁的孩子顶礼膜拜,山呼万岁呢,见到“肃静”“回避”的牌子,心里怀着艳羡和敬畏,腿的中间部位就不由自主的发软。
古训中,只有“治人”和“治于人”的名言,何曾有过“自治”的痕迹。
“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时,梦寐以求的是有朝一日能“治人”,而一旦能“食于人”了,便狮子大张口,穷凶极恶,猛一通吞噬。
对此,治于人者和治人者都习以为常。
那时候,治于人者,最通俗的名字,叫“草民”、“小民”或“臣民”。
\ 自我治理,还要有个条件,那就是要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因为属于自己,当然要自己治理和管理。
如果,除了自己的一条命是属于自己的(有时连命都不属于自己),变成了一无所有,还谈什么自我治理,没得可治理嘛。
我们住的房子,曾经不属于自己,是单位的,连房子里的家具也是单位的,我们只有使用权。
这治理的权力,自然就在单位而不在我们自己。
所以,水龙头坏了,我们都要去找单位。
\ 房子已经归了我们个人了,单位也从我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
这么多拥有自己住房的人居住在一起,免不了有许多众人的公共事务。
这许多公共事务的治理,只能靠众人,不能靠別人。
\ 众人的事众人管,就要有规矩,要有一些代表。
这代表,就是居委会的成员。
而这规矩,则应是众人订立,众人遵守的。
我总觉得,这规矩,至今也没建立好。
我住的地方,有很多丑陋不堪的违章小房,是居住在那里的少数人为一己私利占用公共绿地盖起来的。
不用说在公共土地上盖自己的房子合不合法,就是以自治的理想说,一个人盖房子总应该征得众人的同意吧
因为你的行为毕竟是要影响到周围人的。
这里面最起码的规矩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吧
可惜,这规矩,并没有谁会遵守。
一个人在他的自盖小房前一立,手握铁锹,双眼一瞪,口吐狂言:谁敢不让我盖
我想,不同意的大多数只有“不敢”了。
要想让自治的最起码的规矩可行,就必须让口吐狂言的主儿不能得逞,不仅不能得逞,还要付出蔑视大多数的代价。
这时候政府就可以发挥作用了,这作用就是要保护大多数,保证规矩的顺利执行。
可事实是,一间间小房至今还在那里醒目地立着,大多数人也只能背地里骂两声,而政府也不见有所表示。
既无自治,也无他治。
套句时兴的话,全都“缺位”。
这就鼓励口吐狂言者更其狂,无可奈何者更无奈也。
\ 国人,特別是北京人,更特別是北京人中上了些年岁的人,很有些政治情结,一说话,好像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都称兄道弟,讲起领导层的人事变动如数家珍。
但,我想,最切实的政治也是最脚踏实地的政治,就是关心我们的自治,关心我们的居委会。
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家园都不能自我治理,还说什么呢
当然,这话中有我的自我反省,因为,我连我的居委会的名字都不知道。
\ 这就不是一句“惭愧”可以原谅的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年学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条已明确地把休息娱乐权作为未成年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来保护,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一,执法部门不明确。
究竟什么部门对学校和家长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这个问题没有解决。
其二,对侵害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权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罚则。
“不得加重其学习”,很显然是禁止性规范,但是对于违反这一禁止性规范给予什么处罚却找不到。
其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和家长的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上的责任,但却没有明确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起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由于原则性太强而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因此为使这条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就要制定实施细则,对其进行细化以解决其操作性问题。
如2006年12月30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出台,这是全国第一个规范性的学校管理文件,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在校活动总量、家庭作业量则被一一量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情况下,又同时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
而在司法实践中,休息娱乐权更多侵权人就是父母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怎么可能代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来起诉自己呢
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权的案件,未成年人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及其亲属、邻居等人也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公安部门也可以代未成年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学校主观上也想丰富未成年人的娱乐项目,但是学校担心未成年人出去以后发生危险,负不起责任,而待在学校里最安全。
学生出现意外伤害时,日本有法律规定,如果学校没有过错,就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保险来对受伤者进行赔偿。
这就解决了学校的后顾之忧,也很少有人追究学校的责任。
我国教育部2002年曾出台了类似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初衷是对的,但它不是法律只是部门条例,更关键的是没有配套的国家保险或者补偿措施,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在学校和教师中树立起尊重学生休息娱乐权利的观念,努力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制定制度和进行管理时应当克服习惯思维的影响。
这不妨从尊重学生课间休息权开始。
课间十分钟虽然短暂,却十分宝贵。
它能调节学生的身心,有利于学生上好下一节课,有利于下节课教师的教学。
不克扣学生的休息时间,既体现了教师对学生休息权和娱乐权的尊重,又体现了教师们在教学上的相互合作。
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紧、课堂容量大等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课前备课质量,驾驭讲课进程的能力来解决。
通过教育,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知道休息和娱乐是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当受到尊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应当尊重孩子的休息娱乐自主权。
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特征,不要用成人的眼光来规范未成年人的休息和娱乐方式,应考虑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人生经验、审美能力等多方面。
还要尊重未成年人的兴趣。
有人喜欢看书,有人偏爱电脑;有人钟爱足球,有人专注钢琴,不必强求一致。
此外,不应给未成年人设置太多的“禁区”,关键在于引导,引导他如何吸纳有用的养分,引导他如何处理和日常学习的关系,引导他如何逐步提高自己的娱乐品位,而不是硬塞硬灌、硬堵硬卡。
第二十条这个条款将法律责任主体放置在学校及未成年学生的父母身上,坦白地说,这是言不及义的,最终根源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
只有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切实措施,才能够对此局面有所救治。
目前,教育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转变教育观念是根本。
教育的基础应是:为了一切的人。
不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也不是教师的发展,而是人,教育不仅要关注学生,关注教师,要关注一切的人,帮助社会上所有的人去发展。
教育的最基本理念是: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
教科书对孩子有用,但不是一生的东西。
以成败论英雄、以金牌论英雄、以大学校名论英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要教一些让学生一辈子真正有用的东西。
让学生有一个真正辉煌的明天,而不是仅仅辉煌的今天。
第二,改革考试制度继续推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第三,改革对学校及对老师的评定制度,不能只针对升学率及考试成绩来判断一所学校或一名老师,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使教育达到真正教书育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