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案件监督管理主要工作是
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考核考绩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
如何提升基层纪委书记履职能力
一、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误”。
一是领导认识有“误”。
当前,一些乡镇党委主导在思想认识上“利益至上”,重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重视。
一些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对自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不到位,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不够明确,工作不积极主动。
二是班子成员认识有“误”。
有些班子成员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内的事,有的甚至认为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虽然责任制分工文件明确每位班子成员的责任,但真正落实到位的却很少。
三是纪检干部自身认识有“误”。
部分纪检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自己份内之事,按照上级要求,常常按部就班的开展工作。
(二)工作任务“杂”。
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对于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聚力主责主业上却有声无行。
在工作中,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仍然存在大包大揽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
分管工作仍然非常复杂,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机关后勤,包村包片等工作,从而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组织机构“弱”。
一是存在有位无人的现象。
乡镇纪委班子换届时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在内一般小镇5人,大镇7人,但由于乡镇人员流动较快,许多乡镇在纪委班子的配置上,对纪委委员的配置不重视,一些纪委委员调离原单位后,不及时补配人员,纪委书记“单打独斗”,造成了许多工作难开展,只有位、没有人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存在身兼多职的现象。
由于乡镇人手少,除纪委书记外,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基本都是兼任,看似配齐配足,基本上有名无实,遇到纪检工作与其他工作相冲突时,他们没有更多的精力按纪委书记的要求去搞纪检工作,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力量单薄,工作开展难度加大。
(四)案件办理“难”。
一是乡镇纪检干部自身能力差。
由于培训少、业务较复杂等原因,大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对纪检工作业务不熟悉。
加之对于不断更新的纪检业务工作学习不深不透,理解不深刻,导致在开展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一片茫然,不知道如何下手。
二是“不敢办、不能办、无法办”现象突出。
纪委负责人认为自身与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是“同乘一条船”的关系,如,决策某项违纪违规的工作时自己参与了;有了某种利益自己沾上了;所涉对象是影响自己前程的关系人;上级领导出面关注,不予批准立案;如果是班子成员涉案的话,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还会被“一票否决”等等,从而形成“不敢办、不能办、无法办”的现象。
三是查不出案件。
一方面,目前,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隐蔽、高明,而乡镇纪委现有力量弱,查处难大;另一方面,在“三转”后,乡镇纪委不再被视为本乡镇内部人员,被本乡镇其它办公室人员时时处处提防着,很难发现线索,找到突破口。
(五)开展工作“怕”。
乡镇纪委班子成员除纪委书记的个人年度考核由区(县)纪委和乡镇党委双重考核外,其余纪检干部的人、财、物都由乡镇党委政府管理,而乡镇纪委书记的个人年度考核按区(县)管领导干部的要求,排名靠后将被调整或免职,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干部在开展工作时顾虑较多,存在五“怕”现象。
一怕得罪领导。
乡镇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经费靠乡镇支持,所以工作开展往往按主要领导的意见去做,有些违纪行为是涉及本乡镇利益的,查处了会使本镇受影响,因此对基层的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敢管、不愿管。
二怕得罪下属。
怕抓的太死给自己添麻烦,担心下属在年度考核测评时给自己投不称职票,从而造成个人年度考核排名靠后被调整或免职。
三怕打击报复。
有些乡镇纪检干部是本地人,受乡情、亲情、友情等因素影响,怕亲戚朋友受牵连,被报复,从而打不开情面。
四怕影响前途。
有些纪委干部认为案件的查处会得罪人,在组织考核、干部提拔推荐时对自己不利,因此监督工作力度不够。
五怕被边缘化。
不少基层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与人交流时,对方常常把“你们纪委”、“你们纪检监察干部”等口语挂入话中,无形之中在单位没有朋友,也无法听到真话。
“三转”的内涵是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为什么要推进“三转”
“三转”的内涵:主要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转”的内涵是丰富的,也是清晰的。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
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这“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
推进“三转”,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推进“三转”,是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了战略部署,“三转”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监督和保障作用。
中央要求全党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
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就是以实际行动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维护改革。
其次,推进“三转”,是遵守党章的根本要求。
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
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向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职责回归。
各级纪委作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监督专门机关,首要任务是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集中精力完成好执纪监督主业。
第三,推进“三转”,是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两个依然”的现实要求。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有强烈期盼。
据此,王岐山同志要求,“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调整工作思路,把惩治腐败作为主要任务,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目标,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最后,推进“三转”,也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定位不准、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
现在,要把张开的十指收拢、攥紧,形成拳头,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这样才能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更强的战斗力。
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实现“三转”,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才能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强化农商行纪委履职能力思路
自党的十以来,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各个层面、各域都得到强化。
但农商行用社)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和一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就农商银行在强化纪委履职能力建设方面进行了思考,提出相关建设思路。
——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纪委的具体执行机构,在党纪政纪上负有监督农商行干部、保持农商行干部廉洁自律的工作责任,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一定的人员力量以保证监督执纪工作能独立地公正地开展,必须得到党委在工作机制、经费安排、人员力量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现阶段业务转型期,县级农商行在经营管理中注重的是业务经营指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还有待加强,各纪委委员主要由部门负责人兼职,专职工作人员力量薄弱。
——优化系统制度系统化建设。
目前农商行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制度、办法多直接引用省委省纪委内部文件,部分内部文件多适用于党政机关,建议省级主管部门党委和纪委应进一步根据县级农商行实际情况,以农村金融企业为立足点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内部制度,梳理容易发生腐败案件的业务条线和部门,容易发生人员贪污受贿的重要岗位,在业务流程建设、岗位分离、权限设置、外部监督上把制度做细做实。
纪检监察制度不能仅仅成为纸面文章,不能仅仅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而是要让全系统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