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以团队协作为主题的团队队名,队歌和口号。
挺多的,以下参考一下吧。
1、永不言退,我们是最好的团队!2、成功决不容易,还要加倍努力!3、因为自信,所以成功!4、相信自己,相信伙伴!5、一鼓作气,挑战佳绩!6、因为有缘我们相聚,成功靠大家努力!7、今天付出,明天收获,全力以赴,事业辉煌!8、目标明确,坚定不移,天道酬勤,永续经营!9、经营客户,加大回访,用心专业,客户至上!10、赚钱靠大家,幸福你我他.11、每天多卖一百块!12、不吃饭、不睡觉,打起精神赚钞票!13、多见一个客户就多一个机会!14、每天进步一点点.15、失败铺垫出来成功之路!16、团结一心,其利断金!17、团结一致,再创佳绩!18、忠诚合作、积极乐观、努力开拓、勇往直前.19、大家好,才是真的好.20、众志成城 飞越颠峰.
写规范字的宣传口号
规范汉字,弘扬中华文明。
说普,写规。
书写优美汉字,传承文化。
宣汉字规范,弘中华文化。
说话要说普通话,写字要写规范字。
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
书大美汉字,做大气之人
横平竖直写好字,一撇一捺学做人。
妙笔生花,秀汉字之美;泼墨挥毫,扬华夏文明 。
推广汉字书写,弘扬传统文化。
如何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发挥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党员主体作用发挥的好坏,关系着精神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品质,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至关重要。
多年来,我区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发挥。
因此,如何发辉好党员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
一、党员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中所承担的主体作用 1、党员是践行文明风尚的表率。
党员的先进性决定其应当带头践行“六大风气”: 带头兴崇尚学习之风,学理论、钻业务;带头兴诚实守信之风,重信义、重承诺;带头兴传承美德之风,讲忠孝、讲礼仪;带头兴遵纪守法之风,守廉洁、讲自律;带头兴文明祭奠之风,不铺张、不迷信;带头兴健康娱乐之风,高层次、有品位。
让党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文明谦恭有礼,诚信自律向上,真正能贴近群众、引领群众。
2、党员是文明创建活动的表率。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三大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既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载体和目标。
党员应带头在各层次的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应有作用,以高度主人翁的责任感,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助推创建工作,参与创建活动,支持创建宣传,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创建工作,并努力通过创建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党员是争当道德模范的表率。
优秀党员的要求与道德模范的标准在内涵上是异曲同工的,均是需要有牺牲小我的利益,而维护了大我的利益的精神,因此党员不仅应当争当争学优秀党员,还要争当争学道德模范,不断进行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完善,常修做事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知行合一,内外如一,德行统一,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4、党员是志愿服务活动的表率。
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质上就是大规模的道德实践活动,经过近年志愿服务的长足发展,其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的载体。
在这样一支先进的队伍中,党员应当充分发挥其先进表率作用,成为志愿服务活动的引领者和参与者,让党的声音和党员的身影成为志愿服务浓墨重彩的一笔,让志愿服务活动同样成为连接党员与群众的桥梁。
5、党员是关爱未成年人的表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爱未成年人应该是全体党员共同的社会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的内容,因此广大党员要带头在未成年人的事业上给予更多的关注,投入更多的感情,做出更多的付出,通过参与各种载体活动带头做社区、做单位、做家庭关爱未成年人的典范,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引领者。
6、党员是传承优秀文化的表率。
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和内容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所遵循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伦理道德大同小异。
党员干部大力开展和弘扬文化传承教育,是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打好党性修养底色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广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新路径的有益探索,也是党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中重要的载体,因此党员带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别具意义。
二、党员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中主体作用发挥存在不足 1、党员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和内涵缺乏深刻的认识。
很多党员简单地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就是开展文体活动,搞搞宣传教育,喊喊标语口号,或者片面地把思想政治工作等同为精神文明建设,没能将精神文明建设放到内涵广泛的道德惠民实践工程的高度来看,而这些不系统、不深刻的认识必然导致党员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失去目标和方向,主体作用认识不清。
2、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意识不突出。
党员干部本应带头践行社会道德规范,但从实践看部分党员仍旧缺乏模范意识。
有的党员对自身应当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承担的职责和权利认识不足或根本不愿行使权利;有的忙于日常事务,无暇顾及精神文明建设;有的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的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还不如群众。
3、党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普遍缺乏系统长效意识。
部分党员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时冷时热、时紧时松,习惯以“一阵风”的方式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尤其是有的基层社区、村队干部观念、素质、能力的差异,使得很多党员干部未能将精神文明建设当成一项系统工程对待,使精神文明工作变成割裂的一个个简单的活动,缺乏整体规划,在系统性和科学性上都大打折扣。
4、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活力激发不足问题。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视不足,要求的少、讨论的少、关注的少、参与的少;二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不足。
越到基层经费、人员投入越少,使得基层很多社区、村队精神文明阵地建设、载体建设不能达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需要相适应的水平。
这些导致党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力不足。
三、如何提高党员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主体作用发挥 1、完善培训机制,加深党员对精神文明建设本质与内涵的认识。
建立健全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培训机制。
在培训方式上,将党内培训和文明办系统培训途径结合,采取会议、参观、活动、交流、讲座等多种灵活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在培训内容上,重点围绕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在目标、内容、阵地、载体等方面的新变化、新发展、新要求进行,在理念上加深党员对精神文明建设本质与内涵的理解和认识。
2、完善示范机制,增强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主体意识。
首先建立党员的德行管理评价制度。
实施以“社会公德承诺、家庭美德承诺、职业道德承诺、个人品德承诺,党员评议、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四诺两评”党员目标管理,明确细化党员的行为规范,引导党员主动承诺、自觉践诺;其次树立身边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对党员义工王金柱、魏宏、王静波、崔洪金等一批党员典型事迹的宣传,引导强化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其主体表率作用。
3、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党员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首先增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长效意识,有目的的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载体活动,抛弃落后、割裂、盲目的运动式工作方法,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针对性、计划性、长效性;其次增强党员传统美德意识,将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与文化传承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加强修身自律,把塑造高尚的道德品德作为增强党性修养的基础,作为对单一的理论教化的有益补充,让中华传统美德在党员干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党员干部一种自觉的行为养成。
4、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党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完善对党员干部的激励考核机制、选拔任用机制,适当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和比重,通过监督、检查、评比、表彰、选拔任用等手段,引导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重视发挥其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各级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的人力物力投入,尤在人员、经费上要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最好能在基层建立相应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并配备相应人员,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活力。
发挥党员主体地位,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对广大党员来讲面临着一次认识的重新定位。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角度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才能推动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健康的发展,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团的口号
食品
换专业或改行吧娃哈哈\\\/汇源等饮料公司五粮\\\/茅台\\\/洋河等造酒公司中粮\\\/玛氏等双汇\\\/雨润\\\/金锣等肉制品公司蒙牛等乳品企业统一等方便面公司湖南金健\\\/益海嘉里\\\/鲁花等粮油公司------------- 以上是部分食品类大型知名企业,行业利润较低,待遇相对重工业还是差了一大大大截的食品名校硕士毕业生真实起薪和待遇如何,我强烈建议大家去中国农大、江南大学等公认食品牛校的食品学院看看,看看2012年用人单位在他们那招聘食品硕士给的待遇,-- 上海数家企业2012年去江南大学招聘食品硕士给的普遍是3400 --3900,这算什么
机械、通信、计算机、软件工程、建筑、船舶等很多好专业本科生在上海的起薪都有这个数字了吧
硕士,这样的待遇比一些在上海刨去住房、吃饭、日用,够生活么
这到底是专科待遇还是硕士待遇
我本人211本硕连读(保送生)的食品硕士(本校食品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在国内位居前列),毕业也做过食品行业,很多本科同学也考到南农、江大、南昌大学、中国农大、中国海洋等食品方面的硕士,现在都参加工作了,总体的待遇和起薪只能用一个字形容:惨
食品的名校硕士毕业后,起薪不如一些好行业本科生,往往比她们的起薪甚至低1000 --1500,这就是行业差别,血淋淋的现实,因为中国大陆食品是非常没有前途的行业,政府重视的是重工业发展,是高精尖技术,食品这样的传统行业是被忽视的、被冷落的
考研本是改变未来的一次良机,不要浪费我们的青春和机会,选择错误的道路再努力也白搭
国内食品强校名单1 江南大学 A +2 中国农业大学 A +3 华南理工大学 A +4 华中农业大学 A +5 南京农业大学 A +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A7 南昌大学 A8 浙江大学 A9 中国海洋大学 A10 江苏大学 A11 东北农业大学 A12 华南农业大学 A13 河南工业大学 A14 天津科技大学 A15 沈阳农业大学 A16 福建农林大学 A17 山东农业大学 A18 合肥工业大学 A19 浙江工商大学 A20 哈尔滨商业大学 A以上院校食品都不错,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 + 博士后流动站的也都还可以的,如上交大、吉林大学、西南大学等的食品也还不错;如果真的有人很喜欢这个专业,尽量选考上述学校吧食品行业也有搞出名堂的,如读博后爬到教授级的,做到食品企业高管的,这些都是出类拔萃的,收入自然也不会低,不过这样的很少很多,也要熬很多年的,任何食品人要跻身到这波很难,小概率事件可以忽略不计的,也无法代表和代替现状和大局;我们必须要看多数人的情况,这多数人情况才能代表行业;拜托网上那些没有切身体会的朋友就不要乱喷了,咱再也不能坑害不知情的懵懂学子了,再也不能毁了他们前途了
我们十年寒窗容易么
我们父母含辛茹苦供我们上学的学费来的容易么
不能错误选择一个黯淡的专业,断送自己的努力、青春、所有的付出.................. 学食品当下最好出路无非考公务员去食品\\\\药品\\\\海关等国家检验部门,或者读个食品名校博士毕业进一所一般般的高校,其他出路都比较差(极个别挤入玛氏的不错起薪10K,中粮起薪5K,还有益海嘉里等这类企业待遇也好一些,不过十分难进,每年全国也就招那么几个,而且不一定招食品,可能是其他专业的,锁定的基本是北大之类的前20的院校);更多食品类毕业生不得不为了生存和独立而进入食品、饮料、药物等企业,充当廉价苦力,不得不面对没日没夜的加班、轮班、生物钟紊乱、生活无规律、节奏紧张、精神压力大、身心疲惫等问题,按说如此辛苦应该高薪才对,错
大错特错
这不是金融业、不是船舶业.......食品,这个道貌岸然的专业,不仅辛苦,而且低薪,这是有目共睹的食品行业属于快速消费行业,劳动强度大,附加值普遍低,门槛普遍不高;且国内食品加工业的技术含量基本都很低,很少有企业愿意不惜血本做研发,大环境决定的,你不昧着良心做你就倒闭,你就OUT,这就是恶心的大环境;自己去查查大陆食品企业还剩几个有实力的
康师傅比较强了吧,别搞错了,她属于台湾人,不是大陆;徐福记有点名堂,可惜已被雀巢收购
我们曾经应以为傲的民族品牌啊,太太乐、银鹭、小肥羊、全兴集团、味事达等多家中国知名食品企业,均被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法国达能集团、美国百胜餐饮、瑞士雀巢集团等跨国公司收购或并购。
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本土食品经济相继倒戈.........令人堪忧
这些年来,我们回忆下: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彼起此伏的食品问题,现在终于知道这个行业内幕、前途和被重视程度了;在中国,你想吃没毒的东西,很难很难,除非你是领导人,有特供
这是个被冷落和忽视的、被边缘化的行业,仅此而已~ 也许有人说:大家都不搞食品,你吃什么
其实,食品专业出现在中国高校前,国人也都活得好好的,也有很多长寿的人
加工食品虽然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远不如绿色原生态食品来的健康
而方便面、饼干、膨化食品、油炸食品、可乐等加工食品的出现,将柠檬酸、甜菊糖苷、阿斯巴甜、甜蜜素、芬兰白色素、香兰素、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色素、防腐剂、饱和脂肪酸等这些添加剂不断输入人体,或多或少有一定毒害作用
改行吧,所有学食品的同仁们,所有准备投身食品的潜在食品人们,放弃食品吧,离开这辛酸、不公、黯淡的行业,别再明珠暗投了,“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啊
让我们不辜负美好未来,另辟蹊径,为辉煌的明天和幸福的生活而努力
别骂我,社会太现实、生活太现实,选择好的行业,在收入上事半利倍;选择差的行业,事倍利半
扯虎皮拉大旗 什么意思
拥好的军事技能,是提高部队战斗力、凝的重要因素,消灭敌人,保存自己重要前提。
作为“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担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的公安现役部队,具备良好过硬的业务技能显得尤为突重要。
因此,坚持“科学练兵、科技强警”为指导思想,不断开拓科学练兵的内涵,找准工作重点,使士兵的在练就精湛的技能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和改进,才不断增强时代感和先进性,才能更好的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一、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 思想高度统一是各个要素有效整合的基础,是部队高度稳定、集中统一和战斗力的生成。
一是要进行加强法律意识教育。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使士官明白“当兵不习武,不算尽义务,武艺练不精,不是合格兵”的道理。
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做到保存自己,消灭险情,才能担负保家卫国的历史使命。
二是要树立练为战的思想。
让士官明白训练场是不流血的战场,来不得半点虚假,战场是无情的,训练中若不下苦功必然导致火场上被动挨打多流血,甚至有牺牲生命的危险。
三是要打牢人格教育,人格是最终决定人的行为因素和力量,通过开展教育和学习,使士兵们人格日益完善,日臻刚强,造就成钢铁斗士。
二、营造良好的训练环境 一是利用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扬训练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营造训练光荣、尖子兵有益的训练氛围。
二是发挥好民主性,有助于官兵互教互学,从而达到教学相长、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标,有效地活跃训练氛围。
三是搞活比武竞赛激发士兵训练热情的有效手段,抓住青年士兵争强好胜和易接受新事故的特点,结合训练的各个阶段和内容,灵活组织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激发士兵的训练热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训练环境,永葆训练兴趣源泉永不枯竭。
三、注重身教,率先垂范 要正确认识“只要自身正、不令则行”、“碱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的管理口号,使言与行在管理教育中真正结合好、渗透好。
一是在训练中要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训练作风,为参训人员树好样子,争当训练的“排头兵”。
二是根据各自的素质情况,分析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热心帮助结成帮学对子进行传帮带。
三是搞好身教,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正人先正己,严人先严己,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得到士官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才能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才能教育好、管理好,成为一个作风紧张、纪律严明、团结战斗的战斗集体。
四、科学练兵,提高时效 实施科学练兵是有利调动士官训练的积极性和训练时效性的重要方法。
一是要把练兵的热情和科学的方法相结合,既要提倡勤学苦练,又要提倡开动脑筋,实行巧练。
二是要严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又要防止层层加码,乱提指标。
三是要建立和健全一套科学的训练方案,不搞持久战、疲劳战,从合理利用时间要质量、要效果,提高训练的时效性。
五、合理满足士兵的需要 一是搞好伙食管理,保证士官吃好吃饱。
二是组织好休息,让士官有充足的睡眠;三是组织好业务文化生活,让士官们心情舒畅。
四是在训练中,广泛利用充当示范的形式,给士官自我表现的机会,满足他们不服输的自尊心,形成内在动力,让他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投入到训练中去。
六、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大力表彰扎实训练成绩突出的士官,把士官的训练的成绩,直接同其进步挂钩,形成“训练光荣、训练有益”。
一是在训练中成绩好的士兵在入团、入党、选配骨干、学技术等问题上优先推荐。
二是建立严格的参训考勤制度。
对那些不参加训练的要进行严格批评教育,令其补课,训练不合格的,不列入考虑推优范围。
三是在训练中取得的成绩要给予鼓励及表扬,使其在训练中争强进取心。
这就能积极地带动参训人员始终保持高昂的训练热情。
七、注重疏导,提高防事故能力 安全防事故是关系到部队管理工作全局的大问题,是衡量一个单位工作好与坏的重要标志。
在训练中,任何时候都要注意抓好安全,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造就“人人抓安全,处处讲安全”的风气。
二是要时刻遵守安全意识、操作安全,纠正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疏导、沟通,若发现不安全苗头,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化解、消灭隐患。
三是要加强训练中的安全常识教育,做到会使用、会管理、会防范、会维护,自觉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办事。
四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要制定预防措施,健全安全组织,做到异常情况一出现就报,事故一有苗头,就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是强化心理素质,对在各种复杂条件下的胆量、意志、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训练,使之熟悉和习惯火场上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从而到达出色完成肩负的使命。
什么是社会主义
什么是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就是资本的社会化
不要因为有了资本主义这个“对立面”,就否定资本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就否定资本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从资本中引伸出来的剩余价值理论,只是揭示了资本,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中,所产生的消极作用的这一方面。
何也
这就是在认识人类商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如何看待生产力产资料,在资本价值以及由这个资本价值,所构成的资本(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精髓,就是从可变资本中,引伸或揭示了资本剥削生产力——劳动力——人的价值——即资本的消极作用的一面。
但是,当人类文明,已经发展到信息时代的时候;当人类的商品经济社会,已经大力提倡知识经济的时候;也当人们开始把自己的研究、自己的发明、自己的技能和自己的才智,作为股份、作为投资,而使生产力独立成为资本的主角的时候,谁还会怀疑生产力,作为资本的积极作用呢
资本是一种剥削价值的工具
资本也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工具
答案所反映出来的结论,完全取决于你认识资本的角度。
如果,以生产资料为本位去认识资本,那么,你所认识和掌握的资本,就一定是剥削价值的工具。
如果,以生产力为本位去认识资本,那么,你所认识和掌握的资本,就一定是创造价值的工具。
资本社会化的核心涵义,就是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中,公有与私有的对立统一。
这个对立统一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在物质方面,就是生产资料资本公有的普遍性,与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的对立统一;二是在社会方面,就是资本公有的绝对性,与资本私有的相对性的对立统一。
首先,从物质方面来讲,生产资料与生产力,是构成资本的两个最基本的物质要素。
把生产资料与生产力,直接“标的”为资本,是为了资本创造社会价值(包括资本价值和商品价值),做必要的物质准备——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就是为资本创造社会价值(包括资本价值和商品价值),做必要的理论准备。
生产资料公有的普遍性,并不是什么深奥的哲学或政治经济学命题。
而是人类社会(更不用说是人类商品经济社会),最普遍和最现实的物质与社会常识。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最残酷的生产资料私有,莫过于奴隶主义社会;最黑暗的生产资料私有,莫过于封建主义社会;而最“冠冕堂皇”的生产资料私有,莫过于资本主义社会。
在这些社会里,无论用什么“进步”或“文明”的方式,据生产资料为私有的人,他们所占有的私有的生产资料,真的就能够“世袭”制般地私有了吗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
把这首诗,送给那些自以为其所掌握的生产资料,就是“永世”私有的人,则再恰当不过了。
至于,要找什么现实的例证,哪真是举不胜举了。
所谓的生产资料私有,说白了,就是生产力的私有。
因为,无论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其权利的大小、运用的质量和得失的结果,都不是取决于生产资料本身。
而是取决于生产力,是否有能力、有才智或有条件,去获取和保障这份权利的获得、扩大与享有。
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当今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发展,不难看出——所谓的不变资本,恰恰就是生产资料资本;所谓的可变资本,则恰恰就是生产力资本。
只不过在诠释生产力资本的社会作用、地位与价值时,应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及其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而有所丰富、有所发展。
实质上,对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最简明的解析,就是——只有生产力资本,才能保证资本的增值;也只有生产力资本,才能造成资本陷入保值的窘境,和贬值的困境。
因此,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里,承认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才是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才是从物质的角度;才是从根本的角度,去尊重生产力——劳动力——人的民主、自由和平等。
对于“无产阶级”来讲,生产资料的公有,为自已享有利用生产资料,来创造自身与社会价值,提供了必要的、更为主动的物质与社会条件;而对于“资产阶级”来讲,生产资料的私有,同样也是为自己利用生产资料,来创造自身与社会价值,提供了必要的、自主的物质与社会条件——只不过,前者是侧重于生产资料的使用权;而后者则是侧重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但是,无论是“无产阶级”,还是“资产阶级”,保证和提高自身的生产力资本的物质质量和资本价值,是其获得、扩大和享有这份权利的核心或基础。
不是吗
是什么原因造成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企业,其国有资本(生产资料资本)的投资效益低下
又是什么原因造成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企业,面临其企业破产或被兼并的困境
这个道理,恐怕就不需要太多的解释了吧。
明确生产资料资本公有的普遍性,和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的对立统一的原理,就是为了明确地指出——生产资料资本的所有权,以及建立在这个所有权基础之上的使用权,其资本价值的存在与发展,都需要与生产力资本,形成或构成一个必然、稳定和持续的资本价值体系。
否则,生产资料作为资本,意图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中获得、扩大并享有社会价值(包括资本价值和商品价值)的目的,就根本不可能实现;而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则恰恰给资本——包括生产资料资本,牢牢而深刻地打上了“自己”的价值烙印。
这个烙印,对于丰富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价值内容、价值结构,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与历史作用。
同时,也对人类商品经济社会(包括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作用。
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讲,生产力资本对生产资料资本的关系,是一种责任(义务)和权利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所有的人——劳动力——生产力,都可以或有条件据生产资料所具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为私有;但是,所有的人——劳动力——生产力,都必须为所据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这个权利,而承担必要或必然的责任(义务)。
因此,生产资料资本公有的普遍性,和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的对立统一,是寓意于生产力对生产资料的权利与责任(义务)之中的。
其次,资本社会化的核心涵义,在社会方面,就是资本公有的绝对性,和资本私有的相对性的对立统一。
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把自己的生产力;把自己的生产资料,毫无条件地给公有了——这个“真理”至少是对大多数,生活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人来讲,是适用的。
问题的关键是——你可以认为,你自己所具有或所特有的生产力的物质质量,与自认为所具有或所特有的生产力的社会价值,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你也可以认为,你所拥有的生产资料的物质质量,与其所具有的社会价值,是世上的“无价之宝”。
可是,你千万不要拿你所具有或所特有的“独一无二”的生产力,和你所拥有的“无价之宝”的生产资料,去转化为资本,以便去与构成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其他的生产力、其他的生产资料,形成价值交换或价值的相互作用的关系。
否则,你认为或认定的,你所具有或所特有的生产力的物质质量及社会价值;你所拥有的生产资料的物质质量与社会价值,就不再是由你“单方面”来决定了——而是由产生或发生价值交换或价值的相互作用的各方——也许是双方,也许是多方——来决定了。
因此,作为表现物质质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价值的价值工具,没有任何人,可以把资本(包括生产力资本和生产资料资本)置于私有的保护伞之下——除非你只是把它作为自己的资产,不去以商品的生产、交换,来进行其社会价值(包括资本价值和商品价值)的创造和实现。
就资本的私有的相对性而言,可以反过来,从以上对资本公有的绝对性的简述中,得到启示。
在这里,只是从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空间与时间的角度,来进一步阐述资本的私有的相对性。
人们把自己所具有或所拥有的物质质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的目的,就是为了生产商品。
而商品的价值,并不是由某个单一的物质质量来决定的。
在人类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里,任何物质都可以转化成为商品;但任何商品的价值创造与实现,都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质的相互作用,才能达到——因为,商品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不仅取决于商品价值的生产,更取决于商品在商品流通的各个领域中,价值的相互作用。
而从资本私有的时间性的角度来看,谁能够“确保”自己所具有或所拥有的一切资本——不管是生产力资本,还是生产资料资本,可以“自此”而成为“世袭”万世的“始皇”呢
无论是把自己的生产力,作为资本也好;还是把自己的生产资料,作为资本也好。
如果,你要想或意图以之在人类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去获得、扩大并享有自身及其社会价值,最终,都必须面临两种现实与历史的选择或“注定”——一种是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物质质量——资本价值——以及商品价值的相互作用中,被淘汰;而另一种,则是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物质质量——资本价值——以及商品价值的相互作用中,得以持续地存在与发展。
所以,综上所述,资本私有只是满足了掌握其的,人的现实需要,但决不会满足掌握其的,人的历史需要——因为,资本的公有是绝对的,而私有则是相对的。
资本公有的绝对性,和资本私有的相对性的对立统一,就是从整个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角度,去客观认识资本的社会化。
从而,为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具体的社会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科学的和系统的理论基础。
而生产资料资本公有的普遍性,和生产力资本私有的特殊性的对立统一,则是从构成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物质——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角度,来为社会主义的资本社会化,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在中国的实际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两个巨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就是没有为两个对立统一,建立一整套系统、科学的理论标准和实践法则(或称之为游戏规则)。
其中,最违背资本的物质的对立统一原则的,就是在强调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的普遍性的前提下,严重忽视了生产力私有的特殊性,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
由于这一根本性的理论缺陷,从而,造成当前对生产力的主观限制与不尊重的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社会实践当中。
最后,在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由于,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而社会主义也要走商品经济社会这条路,因此,就必须拿起或利用资本,这个建设人类商品经济社会所必需的价值工具,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
此其一。
其二,则是由于,中国要想在二十一世纪成为世界强国,就必须把自己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资本,输出到世界——美国人不是这样做了吗
在中国,实质上有一系列相对完整的社会(包括经济与政治)理论与实践体系的。
只要将这些理论,系统、科学地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客观、具体地加以结合,那么,就一定会将之升华成为指导人类文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指南。
只是,当前的中国的理论工作者,和自诩为政治家的中国人,太急功近利;太“商业化”了。
这就使得有关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政治经济学理论,不具备系统性、科学性。
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各种社会政策的相互矛盾、相互制约。
因此说,如果,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及其商品经济的发展,不能实现上述的两个对立统一,那么,中国在当今国际上,想要谋求更大的社会(资本)权利与地位,将“随时”会因各种内部的矛盾的相互影响,而有所停滞——甚至倒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口号
主义青年团章程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配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年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呼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的人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装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装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养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