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教禁止体罚和变象体罚心得体会
们在调查中发现,幼儿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有的幼儿园还相当严重。
归纳起来,大致有这么几种:①坐高椅;②夹嘴巴;③揪耳朵(或小辫、头颈);④立壁角;⑤关禁闭;⑥罚睡觉;⑦打手心;⑧罚劳动;⑨撵出去;⑩“自罚自”。
至于讽刺、训斥、漫骂、吓唬和拧一把、踢一脚、拉一下,就更普遍了。
幼儿园中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很不利于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是对幼儿身心健康的
体罚幼儿心得体会
体罚幼儿心得体会【篇一:看孽待儿童视频心得体会】看孽待儿童视频心得体会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由来已久,也不少见。
当今社会,仍然存在,所以在学校的要求下,我于本周日观看了学生园教师孽待儿童视频,让我重新开始认识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个问题。
一些教师在对所谓“麻烦学生”、“问题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时,感到束手无策。
看后心中颇有几分酸楚。
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体罚绝对不是个好方法,而且它带来的不利后果恐怕是让人更难以接受的。
对孩子进行过多的粗暴和体罚也会阻碍学生的智力发展。
无论你是出于什么“良好”的动机,对待孩子的粗暴与体罚,都不是理智的行为,都是社会所不容的做法,棍棒下的教育,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孩子因为怕挨打,当面不为,背后为之。
有一位哲人说过“在爱中长大的孩子,学会仁慈,在皮鞭下长大的孩子,只会产生仇恨。
体罚只能使孩子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体罚孩子,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大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但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使孩子产生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如果不顾及学生的感想,学生的身心就会严重地受到伤害。
针对孩子的不听话、调皮我觉得某校陈老师的“软方法”处理行之有效。
老师可以提供选择,让你自己能够决定是否要去那儿想一想:“看得出来你还在生那个小朋友的气。
你想跟我聊聊呢,还是一个人想一想,这样做对吗
是不是应该告诉老师呢
让老师去批评他呢
幼儿园变相体罚孩子怎么处理
一、幼儿园应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以正面的肯定、赞美代替负面的否定、指责。
二、有下列形式之一的均属于体罚:殴打、罚站、罚跪、罚跑、罚蹲、罚禁闭、罚不允许参与一日某部分的环节等。
三、对已发生的体罚行为,应依法律和幼儿园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养成体罚幼儿的坏风气。
四、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依据《教师法》规定,由幼儿园或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急用
如何正确理解‘教师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一规定
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幼儿。
”但是,还是有少数教师我行我素,照罚不误。
这是因为,这些教师太迷信体罚的管理功能,忽视适当的体罚,可以起到警戒作用。
但是,体罚既是有伤害性的行为,自然得有个度的要求,还有个动机要求——警戒。
在小孩子逐渐长大,逐渐具有理解是非好歹的能力时,说服性的教育和感化性的教育是方向和最终手段,而体罚作为适当的辅助手段而应逐步取消。
我个人认为体罚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让幼儿打扫卫生,做一件有益于班级和同学的事,写检讨等等。
体罚最重要是让幼儿警醒以至于不再犯,而不是发泄老师心中的愤怒和不满。
体罚也可以人性化性,不一定是肉体的惩罚,而且体罚幼儿时不应该带有蔑视、不尊重和残害的成分。
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绝对权威不容冒犯。
教师对幼儿不良行为的处罚,是因为幼儿的行为妨碍了自己预设程序的进行。
所谓“双边活动、”,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是空中楼阁。
由于教师放宽了处罚的范围,由于教师无力创设使幼儿轻松自如的环境,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幼儿不正确的态度。
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幼儿不正确的态度。
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幼儿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幼儿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
这就不利于幼儿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会给幼儿带来不必要的焦虑。
这就不利于幼儿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经常体罚会提高幼儿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幼儿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
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
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等法律。
我个人认为惩罚要有度,教育要有爱,爱要善于欣赏,爱要善于引导,爱还要善于感化,爱同样需要“惩罚”
但要温柔地惩罚,用爱的艺术托起生命的厚重,爱是教育的基础,是的源泉,有了爱才有教育的生机。
尽管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没有却是不成功的教育。
教师的责任是教书育人,特别是在育人方面应该学会艺术的处理而不是的解决。
很多时候幼儿的心理是很敏感的,需要老师细心的呵护。
人的一生中都在不断的犯错,在犯错的过程中不断发现不足从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自己。
所以对于幼儿的错误老师应该学会宽容和理解,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过来。
惩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
体罚也应该从幼儿的性格和犯错程度入手,每个幼儿的性格和抗挫能力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
就像做衣服一样量身定做才是最合适的。
首先,教师要先了解幼儿犯错的原委,问清原由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处罚幼儿;然后从他们的性格入手,用适合他们性格的方法去教育他们,不能光用打人和体罚,这样不仅违法,而且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伤害,也降低了老师的人格。
体罚给幼儿的身心带来了严重影响。
教官对三严禁 十不准的心得体会
十严禁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
它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热爱学生,就必须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
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尤其是那些家庭有过特殊变故的学生,容易形成特别的性格,这就要求我们做思想工作时应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来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
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教师的思想感情,处事哲理、人生观点、道德境界、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学生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
这就要求政治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
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
如何理解体罚与变相体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
没确的限定。
请看[摘录]: 我律虽然禁止体罚学生,但是规定不体,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对于不当惩罚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定,且对于什么才是正确合理的惩罚生为未作说明,导致教师在这个问题上个人随意性大。
体罚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过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对犯错误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废除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尽管法律明今禁止体罚,但是体罚学生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如某学校教师李某,因学生王某说过同班同学谈恋爱的闲话,便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
教师雷某,因为某学生在课堂吵闹,便对学生采用脚踢、打耳光、罚跪等形式进行了体罚。
某一教师因学生作业没做好用针扎学生的手指。
…诸如此类的体罚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