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学习心得体会4篇
2019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心得体会15月14日,习总在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并发表题为《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
遥想古丝绸之路绵亘万里,延续了千年,无论是驼铃声声,还是云帆远影,都书写着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
2013年10月,习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中国智慧旨在传承丝路精神,更彰显了中国领头雁的担当精神。
而此次北京高峰论坛,目的就是共商合作大计,共建合作平台,共享合作成果,让“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地造福欧亚非等各国人民。
要想富,先修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在筑梦路上,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到蒙古国“草原之路”,从巴基斯坦“愿景2025”到沙特“2030愿景”,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到欧洲“容克计划”……4年来,新丝路经济带上沿线的国家和地区把本国和区域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对接,现如今,交通、电力、通信、能源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正在积极地开工建设。
“重构”欧亚大陆桥,短短的四年时间就取得了270多项成果清单。
互联互通,更加速了欧亚丝路经济带商贸往来与合作进一步深化,互通有无,特别是铁路“中欧班列”开疆拓土,性价比优势凸显。
截至目前,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中欧班列在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企业和民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素有“世界工厂”的称号,物美价廉的产品必将给沿线各国人民带去便利和福利。
通过一
学习党史心得体会(1)
学习党史心得体会(1) 文档XX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党史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重视党史工作,注重从党的历史经验中汲取创新和前进的力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总书记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新的事业、开创新的局面,更需要总结、研究历史经验,做好以史鉴今、以史育人的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工作资政育人作用,是一项对党的建设具有高瞻远瞩意义的重大措施。
一、史重如山、以史为鉴,必须以敬仰之心学习党史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强烈历史意识的民族,历来有治史传统。
历朝历代,国家修国史,地方有志乘,聚族之村则常修谱志。
历史上,以司马迁为代表的史学家,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治史之道,皓首穷经,筚路蓝缕,用心血乃至生命修成了诸如《史记》、《资治通鉴》、《贞观政要》等一部又一部记载国家兴衰、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的鸿篇巨制,为后人留下了几千年悠长完整、脉络井然的历史记载。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可从许多史籍中看到“史重如山”、“以史为鉴”、“以史为镜”、“以史为戒”、“以史喻今”等警句。
西方学者曾感叹:没有什么国家如此
小学生一年级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篇一:小学一年级学习总结小学一年级学习总结小学一年级的学习生活结束了,这一年里,宋家豪从幼儿成功转型为学生,在学习方面、生活自理方面和与同学老师相处方面,宋家豪都有了特别大的进步,现总结如下:宋家豪是个充满灵气的、阳光的小伙子,非常热爱集体生活,在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这个希望的摇篮里开学快乐的学习着,欢笑着......通过这一年的学习,孩子对知识的掌握应该还是不错,上学期,孩子还觉得自己像在幼儿园一样自由,上课也会做小动作,注意力不能集中,结果学习成绩很不,忽高忽低,肯定没少给老师们添加麻烦,在这里我想对各位老师说一句:“老师
辛苦了。
”下学期孩子慢慢的懂得了知识的可贵,开始喜欢上了学习,可以自觉的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现在已经意识到上课不认真听课,做小动作是不对的,并且在慢慢的改正,通过每一次点滴的进步,逐渐增加了孩子的自信心。
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优点和不足,总是告诉宋家豪在学校里与同学相处要求同存异,多看同学的长处,不要老是盯着别人的不足,才能与同学融洽相处并且拥有知心朋友。
经过一年多的集体生活,宋家豪在生活自理方面进步较大,第二学期比第一学期有进步,做事情动作也快了好多,遵守纪律方面也有所进步,能够做认真听讲,团结同学,热爱集体。
对于即将开始的二年级学习生活,我们希望,在学习上要保持以往的好习惯,改掉坏习惯,要认真和一丝不苟;在组织纪律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先作好自己
科目一学习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道路交通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