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如何有效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机关作风问题,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我们的作风如何,老百姓并不会仅仅鉴定到某个人,老百姓的评价都是与我们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挂起勾来的,所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很有必要,意义深远,作风建设年活动是我们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惠城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作风建设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形成风清气顺、和衷共济的工作环境。
近期本局开展了以“讲政治、讲纪律、讲作风、讲效率、讲效益”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自己根据本局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活动,现将教育活动体会总结如下: 我们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平时的工作融为一体,不断调整完善,不断提高,同时要发挥机关党组织在改进机关作风的作用,用党的建设推进机关作风的改进,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机关效能的提高,具体而言,我们重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1、提高行政能力。
我们首先要提高对任务的执行能力。
在贯彻局党组决定上,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质量要保证,高效务实。
其次是要提高对横向的协调能力。
对兄弟部门要加强协助配合,主动出击,积极沟通,增强整体合力,提升统计形象。
2、提高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最终要体现在综合分析能力上,我们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能够正确把握政治和经济、微观和宏观、局部和整体之间的联系,能够站在宏观的高度进行深层次地分析与思考 二、解放思想,努力创新 有的机关干部存在着不思进取的思想倾向,上级不检查、领导不过问、不到完成时限就不紧不慢,习惯于用多年一贯制的方法来组织和开展工作,满足于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满足常规性统计。
对新形势、新阶段出现的新问题缺乏敏感性,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明显不足。
改革创新是我们统计事业的生命所在,我们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拿出新的数据、提供新的服务方面勇于探索创新举措。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统计的科学化水平 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是我们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坚持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组织统计调查工作,完善统计调查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化水平。
要加强基层辅导员的业务指导、检查和培训,不断夯实调查基础,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同时要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做到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让社会公众零距离感受统计调查,推行温馨统计调查,尽最大限度减轻调查对象负担,确保被调查者提供的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还要以胡锦涛同志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大力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推进统计文化建设,以健康向上的统计文化、统计优良传统,影响人、教育人、感染人。
努力创造积极向上、高尚文明、刻苦干事、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为推进惠城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构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惠城提供作风保障。
7工作心得: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分析了过去五年来的行政体制改革进程,认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推进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会议对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的改革进行了部署,并提出要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一、对“放管服”改革理念的再认识“放管服”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体现了政府自身建设的完整性,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化。
“放”的核心是政府角色定位问题,是要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边界和相互关系,难点是如何补缺位、纠错位、控越位,让政府归位问题,考验的是政府定力和推动改革的能力,目的是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管”的核心是政府管理转型问题,管理变革要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科学技术新进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涉及管理体制、部门职责、政府层级、运行机制、技术平台、法制保障等方方面面,目的是建设现代政府。
“服”的核心是在“放”与“管”的全面深刻变化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理念、治理机制、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服”既是改革举措,也是改革目标,目的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新形势下,推进“放管服”改革也成为我国经济管理体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的主要任务按照党八届四中全会的部要求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
(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
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
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
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
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
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
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
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
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
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
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
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
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
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
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
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
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
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
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一)规范执法职能坚持所有行政监管事项都必须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以法律规定的授权为依据。
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消费和民商事行为,只要法不禁止,只要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任何机关都不得加以干预和限制。
即使实行“先照后证”需要后置许可的事项,也要根据情况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取消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资质证书,把主要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要防止把准入环节取消下放的权力,在监管环节形成中梗阻甚至变相收回,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简政放权的好处。
防止把应由政府行使的监管职责简单转移给社会组织。
要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快清理和取消各类非行政许可事项。
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裁量权行使。
(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依法监管,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这要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方式。
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服务;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强化国家强制性标准管理,着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监管和服务,提高执法效能。
(三)优化组织结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要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各地先行先试经验,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执法机构适度整合,为推进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
要加强行政执法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
要按照职责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要求,理顺执法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各自优势。
要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有减有增、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充实市县和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
(四)完善法律规范要适应改革和管理需要,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授权先行先试,妥善解决改革和管理于法有据的问题。
要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备案报告等行政执法方式的适用规则。
要完善执法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
要加强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和实施,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在法律框架和范围内进行。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怎样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
(一)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廉政的原则,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与国家新出台或调整的法律法规等依据进行认真对照,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意见,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工作,按法定程序办理。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由各部门和各市、县(市、区)在理顺部门审批职责、归并交叉重复审批事项、区分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基础上,逐项提出保留、调整或取消的意见。
拟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本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对国务院、省政府已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要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予以落实,防止出现擅自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
省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
各地要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继续推进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对取消审批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制定配套措施,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等现象。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审核论证机制,对新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审核把关。
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要进行听证。
依法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和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
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公开收费依据及标准。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禁政府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挂钩或指定服务。
(五)落实和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减放并举、依法下放、权责一致、提高效能”的原则,对放权事项进行全面对接。
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对下放的审批事项,部门窗口需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律进中心,未进中心的要创造条件进中心办理,确保下放权限规范高效运行。
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工作,进一步依法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办事。
(六)加快推进县级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
各县(市、区)要按照审监分离、上下衔接、运转顺畅的原则,梳理行政职能及相关审批事项,将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审批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和监管。
各县(市、区)要抓紧研究制定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严格掌握工作标准和进度,确保改革工作在今年内完成。
市级部门要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加快推进。
省级部门要积极支持市、县(市、区)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对上报的改革方案及时予以批复。
请问哪里有政府机构改革总结方面的资料可参考。
谢谢
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为主线,以健全政府责任体系为重点,以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不断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基本情况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发〔2009〕16号),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启动,全面展开,至今年12月,正宁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调研准备阶段。
根据市上的总体安排,县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前期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拟订方案阶段。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
汇报市上后,经县编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三是组织实施阶段。
我县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县上制定印发了《正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今年10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后,各部门迅速行动,按期完成了“三定”规定的制定和衔接等工作,县编委办对各部门拟制的“三定”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及时提交县编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进行审定。
目前,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涉及到改革的事业单位“九定”方案全部审批完毕,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编委会议,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了改革方向、基本思路和原则。
要求各部门立足县情实际,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把政府机构改革作为本部门的头等大事,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专人,加强力量,认真做好本部门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二)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我们采取切实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拟制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提早准备。
一方面,积极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县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运行状况,提出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初步对策。
二是广泛调研,完善方案。
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领导、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在此基础上,拟制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反复论证,不断完善,力求方案既符合省市要求,又体现正宁实际。
(三)把握重点,精心做好规定制定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无论新组建部门、机构调整或机构未做调整部门,都要重新报批“三定” 规定和“九定”方案。
在“三定”规定 和“九定” 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采取“二上二下”的办法(由部门和单位提出“三定” 和“九定”规定的初稿并与编办初步衔接,再由部门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编办审核,编办审核后送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主要强调了五个方面:一是“三定”规定、“九定”方案统一参照市上各部门的“三定”、“九定”格式起草。
二是把部门职责的调整变化作为衔接、审核的重点,认真对接调整变化的各部门职责,防止因职责调整变化,形成漏缺。
三是部门内设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必须与改革后确定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协调,能不设的尽量不设,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设置。
四是按照县上《关于对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政府工作部门和涉及到改革的事业单位,统一在原部门编制总额中核定了1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
五是按隶属管理、归口管理和挂牌机构要求,理顺了各事业单位的管理关系。
(四)遵照规定,合理核定部门人员编制。
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正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对政府各部门领导职数进行了总额核定,部门行政编制在5名以下的,按1-2名核定;行政编制在10名以下的,按2-3名核定;行政编制在20名以下的,按3-4名核定;行政编制在21名以上的,按4-5名核定;对部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的机构,一律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其相关职务由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兼任。
对工勤人员的编制按本部门行政编制总额的15%核定,做到了领导职数、工勤人员与编制基本合理匹配。
(五)依据政策,妥善消化单位超编人员。
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精神,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对因机构调整变化超职数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妥善安排和逐步消化。
一是对职能调整合并的部门适当增加领导职数;二是不能按原职务安排实职的,改任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改任虚职不受部门虚职配备比例限制;三是不能改任虚职的原班子成员可暂时保留,在两年内逐步消化。
三、成效与体会(一)政府职能转变有了新的进展。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
实际工作中,无论机构改革方案的酝酿研究,还是部门“三定”规定的衔接草拟,我们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转变到更加有效地贯彻实施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这次改革,各部门共取消职责21项,调整职责28项,新增和强化职责56条,较好地体现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二)部门职责调整取得了新的成效。
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的必然要求。
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这次改革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有关机构进行了名称变更,进一步理顺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
县交通运输局增加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责的城乡合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加了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责,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增加了新闻出版行业管理职责;将科技局的职责、文化教育体育局的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教体局;将物价局、粮食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县发改局,切实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三)组织结构优化迈出了新的步伐。
优化组织结构,是合理配置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
这次改革中,遵循“在机构限额内,用大部制思维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的要求,我们将经贸局、乡企局、商务局整合,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局,强化了部门的统筹管理;将环保局、安监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将药管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强化了环保、安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县编办列入县委序列,强化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的地位。
按照“机构改革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我们融合了县文化、广电与旅游部门的统一关系,将县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县文化广播影视局;针对我县作为果业大县,产业优势凸现,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非常重要的实际,将林业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
此外,还对有关部门名称进行了变更。
直属事业机构中,按照省委、省政府“各地不再新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现有直属事业机构要归并整合,逐步减少”的规定,将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油煤办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部门隶属管理单位。
改革后的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
既符合上级改革精神,也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四)严格控编的要求得到了有效落实。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改革后省上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各部门对增加编制的呼声普遍较高,对此,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反复向部门宣传政策,搞好沟通,争取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在不突破省上核定我县行政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各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办法,对一些近年来职能增加较多、工作任务明显加重部门的编制作了适当调整,既解决了有关部门多年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坚持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原则。
(五)行政效能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是机构改革的主要目的,也是衡量机构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
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通过各种方式作了积极探索。
一是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范围和责任内容,增强了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是通过部门“三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部门内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实施人员定岗,优化人员配置,增强了部门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体会有:一是机构改革要适应并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
政府机构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改革完善。
今后,仍然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逐步形成与正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是机构改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省上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紧紧围绕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健全公共治理结构的要求,整合完善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部门,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三是机构改革要突出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的重点。
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是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根本措施。
这次改革,紧紧抓住这一重点,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践证明,这一做法行之有效,应当成为政府机构改革一以贯之的重要原则。
四是机构改革要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紧密结合。
这次改革,我县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压力仍然存在,稍加松懈,就会产生新的膨胀。
因此,改革以后,应当继续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总之,我县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虽然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编制与实有人员矛盾突出、新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无法使用行政编制、一些机构编制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等问题。
今后,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跟踪研究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
积极深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将省市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
同时,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结(多篇范文)
甘当“店小二”服务更贴心——学习上海市“放管服”改革有感X月X日,XX教授为我们讲授了一堂“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专题讲座。
陈教授的授课风格幽默诙谐、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博得了同学们阵阵掌声。
通过陈教授的讲座,我们了解到:近年来,上海按照中央部署,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推出“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政府效能等一系列举措,并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范围涵盖全市政府机关及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
为确保“三个一批”改革落地见效,上海市制定了推进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托互联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等举措,市政府同时出台《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管理办法》,对政府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进行刚性约束。
“放管服”改革让市民感到政府的服务更贴心了、办事流程更简便了、门槛进一步降低了、时间进一步缩短了,让更多的创业者有了融入感和获得感。
通过课堂教学,结合我们兵团实际,在与上海“放管服”工作对比后,我们深深感受到:我们兵团要加快发展,确实需要大刀阔斧地改变对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的营商环境,既要稳,也要变,这需要创新思维方式,更需要有勇气打破行政壁垒以及各种利益的藩篱。
面对问题不回避,用壮士断腕的精神推进改革,才能忍难忍之痛,移难移之山。
要主动找差距、找不足,要对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
谈谈你对大部制改革和行政区域改革的认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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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回头看”工作专责小组:2003年市出台了《AA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巩固改革成果,去年2月,市政府对《改革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并明确以禅城区为试点,对《改革方案》加以完善和推广。
在市监察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区监察局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全力推进改革工作,制定了《AA市禅城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试行方案》)。
《试行方案》自2005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对工程报建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深化工程报建审批程序改革作为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行政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标志性工作来抓好抓实,并明确区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区监察局负责对试点实施过程中的行政效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广泛宣传动员,明确任务要求在2005年8月全面启动深化工程报建改革试点工作前,为确保改革工作在我区顺利开展,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召开工程报建有关审批单位窗口负责人和业务科长动员会议。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