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学期末,在三位老师细心指导及各位同学的努力排练下我们的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功。
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酒楼老板状告公安局非法查封的案子。
这是一个属于由民事合同引起的治安纠纷,并不像药家鑫等案子那样赫赫有名,因为本身老百姓告政府官员难度就相当大,能开庭审理的也是少之又少。
当初我们选这个案子的理由之一就是证人多,角色多,能让我们组的每一个成员都参与到庭上审判过程中去。
敲定案子之后,我们一起观看了上届师兄师姐的模拟法庭的视频,从中国法庭节目上也搜集了几个典型的庭审程序进行观看并学习,之后我们开始定角色,准备相关人员的资料。
我们组一共十四个人,共分成了七组,我主要是负责写答辩状。
开始真的是没有一点思路,就把大二时法律文书老师的课件翻出来重新看了一遍,脑子里才略微有点思路,就那么硬着头皮把将近两千字的答辩状给完成了,真是难以用语言形容那种喜悦。
在资料准备充分之后,我们开始了模拟法庭练习,固定的每天下午一点到五点B座教学楼地下室,近四个小时的练习让我们的进度在众多小组之中遥遥领先。
不断的练习,不断的改进,使模拟法庭显得越发正式及庄重。
就这样,最后在学校模拟法庭开始了我们正式的庭审。
首先是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入庭,询问并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员、法官出庭,并由法官宣布开庭,紧接着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
整个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怎么写
模庭实训总结实习结束开始了的实训课程。
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
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
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
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
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
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
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
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
撰写法律文书。
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
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
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
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
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
不包括土地出让金。
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
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
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
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
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
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
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
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
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
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
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
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
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
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
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
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
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模拟法庭课堂总结 这个学期,学院为了加强我法学专业学习的专业性及实践操作性,特地从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特聘了张宇张院长为我们开了模拟法庭课堂这一门课,通过张院长的认真教导及一个学期以来的努力学习,我受益颇丰。
现特对这一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作一简要的总结: 一、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收受的益处 模拟法庭课堂作为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一门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一项重要课程,通过这一课程的开展,对我的学习有着意义非凡的影响。
主要体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学习思维的冲击与启发。
模拟法庭课堂对我以往的学习思维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让我认识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重要性,让我更深程度地认识到了理论来源于实践这一哲理性的问题。
课堂上,张院长通过其工作的经验向我们详尽地介绍了现实法庭的实践操作过程及其过程中应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问题。
张院长的耐心教导及对庭审过程的专业了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也让我更进一步地从以往仅注重理论学习的思维中解放了出来,这都得益于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及张院长的悉心教导。
2、对庭审过程的深入了解。
“庭审程序是庭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庭审程序是否合法是一个庭审能否顺利进行与最终庭审合法有效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
”课上张院长的这一席话让我印象深刻。
亦就是因为这点,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我对庭审的程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更深一步地熟悉了庭审的程序,这都是通过模拟法庭课堂所得到的。
3、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
通过一个学期以来在模拟法庭课堂上的学习,我觉得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有所提高了,特别是对于一个案子的审查,通过学习,我学会了该如何着手分析一个案子,学会了在分析案子时该如何做到全面合理,更学会了该如何运用法律条文分析案子以及如何通过现有法律法规解决案子中的问题。
通过模拟法庭课堂的学习,我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相信这亦将对我毕业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模拟法庭课堂存在的问题 模拟法庭课堂是我学院法学专业中的一项专业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于这一课程的开展亦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这主要体现在这一课程在我学院开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因此在对于这一课程的教学经验上还略显不足。
因此,在这一方面我认为无论是学院还是教师方面都还应有所加强。
另一方面就是此类课程在我们平时学习中的覆盖面还不广,因此,部分学生对于这一新型的教学方式的适应程度还有待加强。
还有另一方面则是模拟法庭课堂的课时相对不多,因此,对于实践的学习还是不够的,这一方面也造成了我们学习内容的相对不够充分。
三、对模拟法庭课堂的建议 模拟法庭课堂的开展是对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践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因此,这一课堂的开展有着其非凡的意义。
对于这一新兴的课堂,我认为应在平时专业讲授的基础上多重视实践操作方面的讲授,同时还应多让学生参与实践。
譬如在课堂上多讲述现实案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讲授此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同时还可以多让学生参与实践,可以多提供一些或易或难的案例让学生多操作多实践,亦可针对庭审的某一程序如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等程序进行针对性的训练等。
相信通过这样的学习,学生将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模拟法庭课堂这一课程也将得到很好的发展。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怎么写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不但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刻苦锻炼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
为此,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它为我们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提供了现实的途径。
林伟强老师精心挑选了六个真实的案例作为素材,其中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例各两个;同学们分成三个小组,即法官组、公诉组(原告组)和辩护组(被告组),在庭审中同学轮流担任上述角色。
每当庭审结束,除了老师的当场点评外,更为难得的是林老师还邀请了深圳的现任法官到场作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确实使我受益匪浅,平时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下面是我的一点心得: 一、 基础法律知识一定要扎实 林老师在案例的选择上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其中一个案例是原告焦氏夫妇因相片数据损失诉被告新时代摄影中心。
原告方主张孩子的一岁周岁照片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理应由被告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
被告辩称,原告与被告达成合同关系,因摄影器材故障导致相片数据损失,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
控辩双方代理人围绕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展开辩论,可谓唇枪舌剑,难分伯仲。
该“模拟法庭”既涉及《合同法》,又涉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涉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它要求我们必须学好基础法律知识,并且要把它们融会贯通,运用到具体案件当中去。
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二、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上,长期以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病,其实,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模拟法庭”中,我们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庭审前,让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开庭前,由书记员向旁听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按照原告、被告的顺序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询问、发表最后意见等,本次“模拟法庭”中,同学们投入的表现,营造了庄严的法庭氛围,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必要的庭审程序和规则。
在“行政案件二的模拟法庭”中,我作为原告组成员,担任原告的代理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其他组员的配合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庭审任务。
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加了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法院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 证据是胜诉之王 在“行政案件二的模拟法庭”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庭审中证据的重要性,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所涉及的案例,是原告周红杰诉许昌县民政局的行政诉讼案件。
首先,原告应当举出:1、周红杰的身份证、户口簿;2、周红杰的结婚证;3、周红杰的离婚证;4、原告第三人周董的离婚协议书;5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其结论为原告罹患精神分裂症,签订离婚协议时正处于发病期)。
被告答辩说原告与第三人周董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这就需要举出支持上述答辩的相关证据。
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谁的证据准备充分,谁就有可能掌握主动,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取得胜诉。
那么,应如何准备证据呢
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和把握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
一定要紧紧地围绕着证据的三性进行举证、质证,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 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搞得非常成功,不论是法庭的布置上,还是法官的服饰上,都十分到位。
因此要感谢学校为我们搭建了这样一个大舞台,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让大家受益匪浅。
在指导老师一丝不苟的指导下,在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模拟法庭课程再现了我国现阶段真实的审判活动全过程,让准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学们,获得了一次难忘的实践经历。
总之,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五、 理论必须联系实际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集中的法律实践场所和机会,让大家跳出格式化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的框框,在实践中熟悉、掌握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并在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中,巩固已掌握的法律知识,促进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践能力,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使大家不仅培养和巩固了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还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的距离,使我们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际的差异,对继续学习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六、 提高了综合素养 综合素养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团队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创造能力等。
我们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称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各种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和运用。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人不仅要有较高的理论功底,更要有广泛的知识,要有综合素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通过模拟法庭这门课程,拉近了法律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距离。
使我的视野得到了开阔,能力得到了锻炼。
同时也使我认识到自己距离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既然选择了前方,就要风雨无阻地昼夜兼程…
模拟仲裁心得
模拟仲裁心得体会大学一年半期间,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
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仲裁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1人组成。
本次模拟仲裁我担任仲裁员。
在徐江萍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仲裁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模拟仲裁是我们学院第一次举办的实践课,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仲裁活动,以前也从未进行过旁听,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仲裁员,在开庭的过程中,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
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仲裁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仲裁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
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
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
哪位达人能帮忙讲下模拟法庭辩护有哪些技巧
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贯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的要指示,努力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少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少年维权中心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模拟法庭所涉及的内容与人员均为虚构。
现在我宣布: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班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
庭 审 程 序 一、庭前准备程序 书记员查明公诉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
(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已经到庭。
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书记员就座) 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二、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三、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张一、周林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二、开庭程序 审判长: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班审理庭就起诉的被告人张一同学上网成隐而出现偷窃一事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张一到庭,(法警押解被告人张一到庭后,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被告人,就个人基本情况进行陈述被告人张一:我叫张一,1999年1月20日出生于上饶县旭日镇,汉族,现就读于一小六(2)班。
审判长:你曾经受到过什么处罚
被告人张一:没有。
审判长:调查庭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什么时间收到的
被告人:2009年 月 日 审判长:根据调查庭的起诉,依据《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第十条的规定,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维权中心”今天开庭。
依法公开审理张一同学到邻居院子偷菜一事。
依据《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庭由审判员曾钦鹿、周欣兰、鄢佳雨依法组成合议庭,李贝琪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书记员叶奕钦担任本庭记录。
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依据“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法庭上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可以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申请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人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内容听明白了没有
被告人:听明白了。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及其辩护人,考虑一下,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回避。
辩护人:不申请回避。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件1)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你听明白了没有
被告人:听明白了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你现在是否需要再作修改陈述
被告人:不需要。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起诉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希望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被告人:知道了。
公诉人: 你是什么时间去邻居家的
被告人:星期六、星期天下午。
公诉人:去邻居家干什么
被告人:先是去和邻居的小朋友玩,我们玩得很开心。
公诉人:既然是和小朋友玩,为什么邻居会说你去他家偷菜了呢
被告人:邻居小朋友又约我玩“开心农场”,觉得玩游戏很刺激,很有趣。
公诉人:晚了多长时间
被告人:大约是两个多小时吧。
公诉人:你们常在一起玩这个游戏
被告人:因为这两天我邻居朋友的父母总是加班要到晚上9:00以后到家。
他院子的菜长得青翠欲滴。
想想农场里常有人半夜起来偷菜,被偷的人知道后只是哈哈一笑而已。
所以我干脆顺手牵羊摘了所有的菜。
公诉人:当邻居南洋来你家询问时,你当时还把同学推倒了,导致同学的脚扭伤。
是这样吗
被告人:是的。
公诉人:为什么拒绝跟认错
被告人:我认为和网上游戏一样,也没干什么坏事,所以感觉没什么的。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张一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张一进行发问
辩护人:需要。
辩护人:被告人张一,你家里有电脑吗
被告人:有 辩护人:为什么去邻居家上网
被告人:因为平时我父母不让我上网玩游戏,刚好邻居大人不在家。
辩护人:你与邻居南洋以前有矛盾吗
被告人安然:没有矛盾。
辩护人:那你为什么把他的脚扭伤
被告人: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不要告老师。
没想到把他的脚扭伤了,我感到很后悔,很对不起他。
辩护人: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在举证时请说明所举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
公诉人:要求出示被告人张一父母的证言笔录。
审判长:本庭准许。
公诉人:(附件2 )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张一: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的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要求出示另一邻居的证言笔录。
审判长:本庭准许。
公诉人:(附件3)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的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要求出示邻居同学的证言笔录,展示治疗单据等。
审判长:本庭准许。
公诉人:(附件4)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就本案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被告人安然: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安然的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附件5) 审判长:根据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请被告人安然自行辩护。
被告人张一:我是因为和邻居家的小孩玩耍而进他家的,以前也不知道有网隐而会犯罪的。
我对不起我的父母、老师和好心帮助我的同学。
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希望法庭能对我宽大处理。
请我的律师继续为我辩护。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辩护人:宣读辩护词。
(见附件6)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答辩。
公诉人: 宣读答辩词。
(见附件7)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
审判长:被告人安然,现在你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错误有无及轻重,对错误的认识及处罚方面的要求,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安然:(见附件8) 审判长:休庭5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
审判长:(见附件9) 结束语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刚才,“少年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小学生由上网而引发的偷菜一事进行了模拟审理,通过刚才使学生深深地懂得了网隐给自身造成的危害性 ,进一步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同时增强了依法办事的知识、能力,提高了维权意识,我再次倡议大家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杜绝不文明上网的不良习惯,做一名文明的少先队员。
同时,我们每一名少先队员都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刚才,我们进行的模拟法庭所涉及的人与事,都是虚构的。
感谢这些同学的精彩表现
希望这种法制活动能带给大家一些启迪
也希望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愿我们的少年维权中心越办越好
现在我宣布:本次活动到此结束,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1 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班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起 诉 书 (2009)一小诉字11号 被告人张一,男,1999年1月20日出生,上饶县旭日镇人,汉族,现在第一小学六年级二班就读。
本案由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接待庭于 月 日,经南洋同学举报而受理,侦查终结后,于 年 月 日向调查庭提起公诉。
经依法查明,2009年9月 25 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时间,被告人张一趁邻居家长上班不在家,去邻居家偷菜。
当同学发现,让其主动向老师承认错误时,他非但不顾同学的善意劝告,还恶语相向,用武力威胁同学不要告诉老师,并导致同学脚部轻微扭伤。
证据如下: 1、 被告人张一的供述; 2、 被告人张一父母的证言笔录; 3、 南洋的证言笔录,医院诊断结果及药费单据;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张一的行为触犯了《小学生守则 》第2条、第9条,《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条、第5条、第20条之规定。
应当适用《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第3条、《上饶县第一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第9条进行处罚。
应当给予被告人警告处分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根据《上饶县一小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第13条第9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检察员: 附件2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9年 月 日9:30至10:00 地点: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询问人: 被询问人:张一同学母亲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阿姨您好
我们是学校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的工作人员,现向您询问有关张一同学的一些事情,恳请您如实回答。
答:我知道了。
问:您与张一同学是什么关系
答:我是他妈妈。
问:安然同学去邻居家偷菜,并把劝说他的同学的脚扭伤的事您知道吗
答:知道。
问:请您将事情经过详细讲讲。
答:一开始我并不知情,学校告知后,我对张一进行了讯问。
他承认了自己趁家长上班之际、私自去邻居家偷菜的事,他还把南洋同学的脚部扭伤。
我狠狠地批评了他,张一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跟我一起去看望了南洋同学,向他及他的父母做了真诚的道歉。
张一母亲(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9年月日2:20至3:50 地点:县育才路派出所 询问人: 被询问人:阿梅,女,46岁,汉族,初中文化,张一的另一邻居。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我们是县育才路派出所的民警,现向你询问有关事情,希望你如实回答,否则,将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答:我知道了。
问:照片上的小学生你认识吗
答:认识,他叫张一,我们是邻居。
问:你把他到邻居家的有关的情况详细地讲讲。
答:这个小同学去了两次,周六、日下午2:00多去的,傍晚6:00多回去的。
附件4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9年 月 日9:30至10:00 地点:胶南市第二实验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询问人: 被询问人:南洋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我们是学校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的工作人员,现向你询问一些事情,请你如实回答。
答:我知道了。
问:你认识张一同学吗
答:认识,我同学。
问:您是怎么知道张一同学去邻居家偷菜的
答:我俩也是从邻居,同一条街坊,星期六和星期天下午我想约他去打球,发现张一同学去了隔壁邻居家的院子,并在傍晚时分看他拎着好多菜从邻居家出来回家。
问:听说你的脚还扭伤了,请将事情经过详细地讲讲。
答:我是班干部,知道他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窃行为。
我就在第二天课间操时间主动劝说张一同学,要他主动找老师承认错误,他不但不听我的劝告,还拽着我的衣领威胁我,并且把我推倒,我的脚就扭伤了。
问:去治疗了吗
答:到医院进行了检查,拿了药。
问:严重吗
答:不算太严重。
问:共花了多少钱
答:50多元。
南洋(签字): 年 月 日 出示南洋同学诊断病例及药费单据。
共计人民币50.95元。
附件5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章程》第15条第6款之规定,我们受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指派,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对今天的被告人张一偷菜并把同学的脚扭伤一案,支持公诉。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为进一步揭露错误及其危害性,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现作如下公诉发言: 一、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依法应追究其责任。
《小学生守则 》第2条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第9条规定: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条规定: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第5条规定:不骂人,不打架。
第18条规定:不偷不窃 《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第7条规定: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报学校进行行政处分。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被告人当庭供述了案情事实,体现了其错误的主观故意性及行为的客观性。
被告人的母亲、邻居阿梅、被伤同学南洋的证人证言、被伤同学的治疗单据等证据,证实了本案被告人犯错的客观事实,因此,被告人张一犯错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小学生上网成隐危害性以及本案应吸取的教训。
在社会经济、科技发达的今天, 常上网对青少年的危害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一是网络病症问题。
学生长期泡吧视力下降,过度疲劳,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二是不健康网点问题。
一些渲染色情、暴利、邪教或反动的网站,已毒害了一批青少年,几乎让众人“谈网色变”。
三是荒废学业问题。
迷恋网吧对青少年学生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是诱发青少年犯罪问题。
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
如果未及早发现,相信就会出现第三次、第四次……后果将不堪设想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张一的行为违反了《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
应当适用《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上饶县第一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和《上饶县第一小学班级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念被告人是初犯,认错态度较好。
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张一处以警告、全校公开检讨、给受伤同学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处罚。
请合议庭依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公诉发言暂到此。
附件6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张一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辩护人,现依法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对于公诉人指控张一的行为已触犯了《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无异议。
但辩护人也注意到了以下事实: 一、网络是把“双刃剑”。
对于公诉人所指出的网络危害性,本辩护人没有异议,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正确地使用网络,同样可以给予青少年积极影响。
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了“五要五不”,即: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做到这“五要五不”,至少有如下四点好处:一是可以开阔青少年视野,帮助了解更多的未知领域。
二是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技术,促进青少年的学业。
比如可以用互联网学英语、看“百家讲坛”等。
三是互联网信息量大、交流速度快,青少年可以通过它寻求到需要寻求的大量知识,这进一步拓展了当今青少年教育的空间。
四是可以借助虚拟空间,广泛展开对外交流等。
由此可见,网络要发挥积极作用,关键在于使用它的人能够明辨是非,具有良好的习惯;如果使用它的人是非观念差,网络就会发挥消极作用。
我的当事人家中没有电脑,他又不知道未成年人不能私自进入网吧,为了完成作业而去查资料才误入歧途的,恳请法庭对这一情节予以考虑。
二、被告人张一系未成年人,认知、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归案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深感后悔不已,并且主动与父母一起去看望受伤的同学。
望合议庭考虑到这一情节,对张一减轻处罚。
综上,张一年龄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犯错后能悔罪改认错,且为初犯,后果不大,请求合议庭对安然减轻处罚。
辩护人: 附件7 答辩词 针对被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答辩如下: 1、虽然被告人张一是为了好玩才误入歧途的,但作为小学生,是应该知道偷窃行为的可耻,这正说明了他纪律意识淡薄。
2、虽然被告人张一是初次犯事,但是他有意躲避家长,而且马上就被网络游戏迷住了,如果不给他狠狠地教育批评,恐怕网络这把“双刃剑”只会在他的手中发挥消极作用吧
因此,被告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对张一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是不成立的。
附件8 被告人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及公诉人: 谢谢给我这个陈述的机会。
通过刚才的开庭审理,我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
我也明白了“小学生不能偷窃”的规定。
我瞒着家长、邻居,是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我还要向南洋同学真诚的道歉,感谢你的及时制止,否则我迷恋上网络游戏,会把自己的前程毁掉的。
也会给社家人带来了更大的伤害。
我一定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请求法庭对我宽大处理。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想去网吧和迷恋网络游戏的人说,快别干了,网络游戏就像吸毒,沾了就上瘾,千万别去玩了
被告人:张一 附件9 宣判书 本庭认为,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经合议庭评议,本法庭就本案的开庭审理已经完毕,现在进行宣判。
被告人张一偷窃并致同学脚部扭伤一案,由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于2009年 月 日向本庭提起公诉。
本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一的行为违反了《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
应当适用《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上饶县第一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和《上饶县第一实验小学班级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 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时间,被告人张一趁家长上班之际去邻居家玩并有偷窃行为。
当同学发现,非但不顾同学的善意劝告,还武力威胁同学不要告诉老师,并导致同学脚部轻微扭伤。
上述事实,由被告人张一的供述,被告人张一父母的证言笔录,邻居的证言笔录和受伤同学的证言笔录、医院诊断结果及药费单据等证据予以佐证。
上述证据均经当庭查证属实,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予以认定。
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一所犯错误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依据正确,予以支持。
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一系未成年人,且归案后认错态度较好,属于初犯,后果不大,请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本案中被告人张一法制意识淡薄,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误入网络,多亏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被告人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行为规范意识,认真悔过自新。
据此,本院基于以上条款,依照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章程》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1、责令张一同学写出书面检查,承认错误。
并写出决心书改正自已的不良行为。
2、利用班队会时间,向本班同学公开检讨。
并全校通报。
3、责令张一同学向南洋同学道歉,并赔偿南洋同学的药费共计人民币50、95元。
如不服以上判决可以在三日内向学校“少年维权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上诉。
所判决的内容由“少年维权中心”执行庭的工作人员监督执行。
上饶县第一小少年维权中心”关于审理张一同学网隐成性而导致偷菜一事到此结束,退庭
不需要什么技巧的,我这有个剧本你看看吧
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
新和县第一小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刘征副组长:吐尔孙•艾则孜李丽阿依吐尔孙(副校长)成员:成员:吐尔俊(政教处主任)、邱俊合(大队辅导员)、雷雪(心理保健教师)、唐家慧(工会)、张燕艳(教研室)、海日妮莎(学籍管理员)、李岸(年级组长)、郭玲玲(年级组长)、高秉琴(年级组长)、王迎(年级组长)、王艺林(年级组长)、姚凯(年级组长)二、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刘征负责工作小组全面部署及统筹工作;吐尔孙•艾则孜李丽阿依吐尔孙负责工作小组监督工作;1.提请学校党政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学校法制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法制建设工作。
2.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3、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期末做好总结。
邱俊合(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作好总结;2、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法律,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组织干部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强;3、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学习工作;4、通过板报、橱窗、广播、征文、演讲、模拟法庭、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9海日妮莎(学籍管理员)
急~~帮做一个模拟法庭判决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X民初字1993第xx号 原告:肖某 被告:某彩色扩印服务部 肖某与某彩色扩印服务部纠纷一案于1993年x月X日受理,依法组成了合议庭。
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某彩色扩印服务部辩称:胶卷确实由于自己的原因被遗失,愿意为此赔礼道歉,但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我们不能接受。
据某市摄影行业协会的统一行业规定,“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同类同号胶卷,”由于该行业规定的文本已悬挂于营业场所发的显眼位置,原告肯定看到,既然原告在看到该行规后仍然愿意将胶卷交由我们冲洗,那就等于同意将该规定作为合同格式条款之一。
所谓约定必须信守,原告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同类胶卷的赔偿和预交款的返还。
本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9月3日,原告肖某与新婚妻子刘某将其在婚礼上拍摄的一卷富士胶卷交由被告某彩色扩印服务部冲洗,约定第二天取照,原告肖某交了18元的冲洗费,彩扩部开出了一张取照片用的冲印单。
第二天原告肖某来到彩扩部要求领取冲洗好的照片,被告称其照片暂时找不到,可能被人误领,告知其过几天再来。
原告后经多次催被告,被告均拿不出照片。
原告为此要求赔偿,被告只愿赔偿胶卷和退预收费。
被告只同意为此赔礼道歉,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不能接受,以致成讼。
本院认为:被告某彩色扩印服务部辩称其有行业规定。
格式条款的所称的行业规定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冲突。
显然其行业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不合法的。
因此,对于被告的陈述,本院不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52条、第53条、第2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某彩色扩印服务部赔偿胶卷和退预收费,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15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员:xxx Xxxx人民法院
预防青少年犯罪心得体会300字
X年,我们根据县综治委总体要求,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启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继续巩固完善“社区、学校、家庭、学生”四位一体的法制教育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围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有力地推动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 今年,我们请示县委领导重视,以云办文[XX]34号文件下发了成立云梦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时,按照市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此外,为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我们将预防工作纳入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了预防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协调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县预防办组织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目前,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两级领导机构、三级工作网络、综治主抓、共青团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优化。
二、深化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1、大力开展校内青少年法制教育。
今年,县教育局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授课制度,做到“课时、教材、教师、教案”四落实,召开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推动会”,充分发挥了法制副校长在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作用。
在正面教育的同时,为使教育工作更加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法律知识竞赛、辩论会、案例分析征集、自护自救小品剧、法制夏令营、法庭进校园、模拟法庭、中学生形象展示等活动。
同时,结合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合作,开展了“云梦县中小学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家长学校、社区宣传等途径,将中小学法制教育在进入学校的基础上,进入社区,进入家庭。
目前,全县各中小学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大屏幕和广播等设施,建设法制宣传园地400余个。
2、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新办法。
我们在全县12个街全面启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工作,分管综治工作的主任担任街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学校、家庭教育的联动机制。
在工作中,制定了可操作性强、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方案,积极推进预防计划的实施。
公检法司等部门积极参与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单位骨干深入社区开展宣讲工作,云台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庭进社区”、“效军人风采,强自身素质”军营教育等活动,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欢迎和好评。
3、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局在社区、学校、家庭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挽救工程”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挽救工程”措施。
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情况,对流动人员集中居住地进行综合治理的同时,各街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广大进城务工青年中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维护等方面。
全年共培训489人。
三、加大服务力度,最大限度的缓解社会矛盾 1、深化维权活动,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维权服务力度,公、检、法、司、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积极参与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在创建过程中,各单位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立足本职,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多次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130余人次,妥善解决了4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2、关爱特困家庭,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困难家庭因经济条件的原因,极易造成家庭内部成员关系紧张和与外部社会的不协调,导致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县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为困难家庭办实事、办好事,仅团县委今年就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助学款、扶贫款(物)2万余元。
县卫生局为200余户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查体;县直机关各部门认领帮扶对子。
四、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为了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减少外部环境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害,教育局对中小学校破墙建网点房屋进行拆除,净化环境;公安、工商、文化、宣传等部门继续加大学校周边地区乱摆乱卖、非法占道的经营摊点的清理工作,严厉查处学校门前设点赌博、非法贩卖、出租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等扰乱学校周边秩序的行为。
截止目前共检查出版物市场(摊点)7家,取缔非法摊点9个,处罚违规店(档)17家,查缴非法图书141册,查缴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2400盘,处罚违法单位19家。
一年来,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把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大学里有很多社团,要加入需要面试,但是一般来说他们会问一些什么问题呢?我又应该怎么回答?
面试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一般情况是社团想简单了解你的个人情况,会问一些关于你为什么选择这个社团,进入社团后会做些什么,还有你的兴趣爱好特长等等。
怎样回答才能像一个大学生
NONONO,就可以了。



